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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权”:古老的博弈命题(2)

政权重组形成的向心力、地理位置所具有的军事优势,使晋国在春秋时期弱肉强食、角力争胜的环境中能够迅速崛起,实力不断扩张。晋献公在位期间,又把其南面的两个小国——虢国和虞国作为自己的囊中之物,准备进行军事征服。

然而,晋国要顺利对这两个国家进行军事征服,也不是轻而易举就能成功的。虽然晋国的实力远胜于这两个国家,在土地、人口上都占有绝对性优势,但虢、虞两国联合的力量依然不容忽视。

这两个国家同祖同宗,自来就是兄弟之邦。按照周代的礼法,兄弟之邦要互相扶助,在发生战争时也要相互支援。除了这种道义关系之外,他们还有实际上的优势:他们的国土连成一片,边境有如犬牙交错,共同拥有很长的一段国界线。这样一来,无论晋国先攻打哪个国家,都势必造成两国同时与晋国作战的结果。

对军事作战而言,最忌讳的就是分兵两地,或是腹背受敌。现在,晋国要与虢、虞中的一国开战,就会产生多线作战、遭遇对方联军抵抗的后果。所以,在筹划出兵的阶段,晋国君臣就面临一个困局,在这一局中,存在以下的几种可能性:

第一种情况:出兵,虞国与虢国联合抵抗,晋国失败。

第二种情况:出兵,虞国与虢国联合抵抗,晋国胜利,但元气大伤。

第三种情况:出兵,虞国与虢国未联合抵抗,经过战斗,晋国胜利,实力未受到战争的削弱,反而因此实力大增。

第四种情况:出兵,虞国与虢国未联合抵抗,晋国元气大伤或失败。

第五种情况:不出兵,晋国势力的发展缓慢。

在这五种情况中,最后一种肯定是晋献公君臣不予考虑的,因为他们要实现的目标就是扩张国力、压服诸侯。剩下的四种情况里,按照前面的分析,第四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出现,因为要同时满足虞、虢不互助和晋国单线作战失败两大条件,十分艰难;第三种情况的发生几率同样也是很小的,而且和第四种情况需要同样的条件,那就是虞国和虢国之间产生了裂痕,因此不会互助。第一种情况,是晋国君臣不愿意看到的,第二种情况,是晋国贸然出兵最可能出现的结果。

既然有几种可能性都指向对晋国不利的结果,那么晋献公君臣应当如何选择?他们是要赌运气,还是要知难而退?显然,这两种选择都是不理性、不合适的,而晋献公君臣将关注点集中在一处,那就是第三种情况:虞、虢两国产生裂痕,不再互相依存、互相帮助,晋国就可以逐个击破。

因此,摆在晋国面前的大问题,就是如何让这两个同盟国之间的盟约自动瓦解。晋国首先要做的,应该是动用各种力量、使用各种手段,拆散虢、虞两国的同盟关系,使自己避免陷于两线作战的境地。而战争,只不过是外交手段成功之后的军事占领而已,完全成为外交的从属行为了。

伐谋与伐交:晋献公的选择

晋国的最终解决方案看起来很老套,但是很实用,就是以小利为诱饵,离间虢、虞两国的关系,并且以利诱为名,以威逼为实,彻底瓦解两国的内在同盟。

晋国大夫荀息是这一计策的设计师,他提出,以晋献公拥有的良马、美玉作为礼物,贿赂虞公,并且要求虞国借道给晋国,让晋国通过虞国的领土去攻打虢国。一旦虞公同意,那么虞、虢两国的同盟就会自然瓦解,这样一来,虢国根本无法抵挡晋国的进攻,晋国必然取得军事胜利。而一旦虢国被击败,虞国也就孤立无援,自然会成为晋国的囊中之物。

针对荀息的建议,晋献公的选择和可能出现的结果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情况:采纳荀息的建议,以良马和美玉作为礼物贿赂虞公,无效。

第二种情况:采纳荀息的建议,以良马和美玉作为礼物贿赂虞公,有效。

第三种情况:部分采纳荀息的建议,但不以晋献公心爱的宝物作为贿赂,有效。

第四种情况:部分采纳荀息的建议,但不以晋献公心爱的宝物作为贿赂,无效。

第五种情况:不采纳荀息的建议,寻找其他的解决办法,结果未知。

第六种情况:不采纳荀息的建议,直接出兵。

在这六种情况中,第六种情况已经被前面的分析证明是风险极大的,也是晋献公君臣不考虑的,因此自然被排除。第五种情况容易贻误时机,晋国也无利益可图,只能看成是没有选择下的最后选择。因此,晋献公实际上只能围绕着前四种情况进行判断和选择。

晋献公自然觉得荀息的计策很好,认为通过外交手段分化虢国与虞国的同盟,让晋国有可乘之机,从原则上对晋国绝对有利。但是他心头还是有些非理性的因素在起作用,也考虑到了可能影响计策实行的因素:以良马和美玉作为礼物,那是自己最珍爱的宝贝,心里有些舍不得;另外,虞国有著名的大臣宫之奇在,他肯定会对虞公进行劝谏,这样一来,晋国的计策岂不落空?

晋献公的非理性心理,主要是对良马和美玉的不舍,这种心理的影响不会很大,只要晓之以理,他自然会改变看法。真正让他疑虑的,就是虞国大臣宫之奇会不会对这一外交贿赂进行破坏。

将晋献公的疑虑与前四种情况进行对照,我们就会发现,真正影响到晋献公决策的,就是外交贿赂政策的效用问题。如果有效,就会是第二种情况,如果无效,就是第一种情况。而第三、第四种情况中的预设前提“不以晋献公心爱的宝物作为贿赂”,根本不称其为问题。

那么,荀息的计策到底是有效还是无效呢?

针对晋献公提出的疑问,荀息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说明:

针对晋献公舍不得良马和美玉的情感,荀息认为,将这些宝物作为礼物“馈赠”给虞公,“就好像放在外库里一样”;而宫之奇虽然会抵制晋国的外交贿赂,只可惜宫之奇的为人,懦弱而不能坚决进谏,而且从小就和虞君在宫里一起长大,虞君对他亲昵,虽然进谏,虞君不会听从。

荀息通过简单的分析,解决了晋献公心中的疑虑。良马、美玉固然是晋献公心头所爱,但荀息认为,送给虞公,这些宝物不会就此失去,而是暂时交给虞国保管而已,迟早还是会物归原主,因此有什么舍不得的呢?至于宫之奇,荀息的看法更为直接,他认为虞公把宫之奇当弄臣,在大事来临时不会听他的,宫之奇本人也不是一个坚持原则进行死谏的人。

通过荀息的一番答疑解惑,外交贿赂的效用问题得到了确定,晋献公君臣所预期的结果和可能出现的结果完全重合,那就是第二种情况。

最了解这个计划的人,自然是献计的荀息。因此,晋献公派荀息以良马和美玉等珍宝作为礼物,出使虞国进行游说。荀息面见虞公之后,献上了珍宝,并对虞公进行了劝导。荀息先列举了之前晋国曾经帮助虞国、讨伐冀国的“功劳”,以说明晋国与虞国交好的诚意,而后,以虢国侵犯晋国边境为理由,逼虞公表明立场——到底你站在虢国一边,还是站在我们晋国一边?作为表明立场的表现,荀息要求虞公允许晋国军队从虞国国土经过,去讨伐虢国。

虞公在当时应该如何选择?一边是作为兄弟之邦的虢国,另一边是曾经对本国“有恩”且实力胜过自己的晋国。得罪了哪一方,都会带来祸患。最终的结果,自然是虞公同意了荀息的请求,“借道”给晋国,并且主动充当急先锋去攻打虢国。但虞公为什么作出这个决定,却很少有人关注。

以往的说法认为,虞公是个见利忘义的人,他见到晋国的良马、美玉,便乐滋滋地同意了荀息的请求,历史因而出现了“假途灭虢”的一幕丑剧。但这个说法明显是带有偏见的:试想,如果虞公要是这么贪便宜,晋献公君臣为什么还要紧张兮兮地讨论贿赂方案的可行性?只要多给金钱、宝物就能够解决了。另外,贪小便宜的人一般都不愿意负责任,不愿意打头阵,那虞公又为什么突然一马当先地与老朋友虢国开战,让自己的军队充当晋国的先锋呢?真是极难理解。

出卖友邦:无奈的“最佳选择”

虞公个人的品德和经过怎样的思想斗争,我们已经无从得知,但是我们可以对虞公所面对的问题进行分析:虞公当时如果不接受晋国的请求,结果会怎么样?

当时摆在虞国君臣面前的选择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情况:接受晋国的建议,背叛自己的盟友,保持自己的国家不受战争侵扰。

第二种情况:接受晋国的建议,背叛自己的盟友,但自己也被晋国消灭。

第三种情况:不接受晋国的建议,直接被晋国攻击,国家灭亡。

第四种情况:不接受晋国的建议,晋国不进行报复,国家能够保持独立。

首先应该明确的一点,就是包括虞公在内的各诸侯国国君,都不是坚守道义、甘愿为理想和信念而死的人。因此,虞公在这四种情况中如何选择,道义信条不会起到决定性作用,他只能从实际利益出发。

而这四种情况中,第二种与第四种属于一类情况,即有可能发生但发生几率不大,并且决定权完全不在自己手中。而第一种和第三种情况则是截然对立、非此即彼的选择。

对一个国君而言,无论是对自己荣华富贵的维持,还是对国家的维护,保全国家都是首要的选择,所以虞公只能在第一和第四种情况中作一个选择。但第四种又是带有不确定性的情况,很难作出判断,不过第三种情况是和第一种直接相反的,因此,如果不想出现第三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选择第一种。

当然,如果单就可能性而言,还有其他的比较荒诞的情况,就是不接受晋国的请求,两国开战,打败晋国——按照当时的军事力量对比,这是不现实的,因此不必考虑。

虞国如何看待晋国的这个请求,也会影响到对晋国建议的选择。他们可以认为这是晋国真实的想法——想要消灭虢国;也可以认为这是晋国的外交试探,来试探虞国对晋国的友好程度;也可以认为是晋国要攻打自己国家的一种掩饰。

显然,虞国的国君是认为这是晋国真实的想法,他的选择也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当然,他作出的选择,也适用于晋国对虞国进行外交试探的情况。理性地去考虑,虞国作出的选择,是要利于自己的,不能为了一个盟约而损害自己的利益,让不可预知的灾难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当时的情况是,如果虞国同意晋国的请求,晋国不一定会真的灭掉虞国,但是如果不同意的话,晋国就一定会发兵攻打虞国,在军事力量、经济实力等方面,虞国都是没有办法和晋国抗衡的。所以,无论谁是虞国的国君,最后作出的决定,都只能是同意晋国的请求。因为晋国的力量远远超过自己,在那个用实力说话的时代,不可能会有第二种选择。

人们往往是从后来的结果去回溯当初的选择,从而判断这个选择是远见还是短视,却没有考虑到当时的具体情况,这样的评论,只是隔靴搔痒而已。

虞国后来确实是被晋国灭亡了,这个国家灭亡的原因是什么呢?

并不是因为虞国选错了策略,而是因为虞国已经失去了选择的机会。

在荀息贿赂虞公成功后,虞公自告奋勇,要求作为晋国的盟友和先头部队去攻打虢国。对虞公的这个行为,《春秋》是不大赞同的,而且带有讽刺意味地把虞国这次军事行动中的位置放在首位,好像是虞公领导着晋国军队去攻打虢国一样。虞公为什么要这样做?显然,他接受了晋国的贿赂,就相当于背叛了作为盟友的虢国,但这样也会让晋国觉得他是为了贿赂的缘故才如此做的,因此,为了自保,虞公必须有更大的动作来表示自己在虢国与晋国之间作出的选择。他的动作,就是主动出兵攻打虢国。

这个做法是否妥当?显然是不妥的。假如虞公只是默许晋国军队从自己国家的土地上经过,那么最多算是“利令智昏”、“一时糊涂”,如果日后深刻反省,也许还能够和虢国重修旧好,遇到大的危机时还能互相援助。但是,现在虞公下令出兵入侵虢国,则是用实际行动撕毁了和虢国的盟约,日后哪还有机会恢复邦交呢?

那么,虞公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让自己没有后路的策略呢?正是因为虞国的实力很弱,不足以自保,在作出了与晋国合作、出卖虢国的决定之后,虞公考虑的下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在虢国被击败甚至是灭亡之后保住自己的国家了。

对虞公而言,如果不同意晋国借道的要求,国家会速亡,而同意了晋国的请求,虞国又失去了虢国这个唇齿相依的外援,也会非常危险,那么应该怎么办呢?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成为晋国的盟友,甚至是唯晋国的马首是瞻,让晋国成为虞国的新靠山。正是出于这种考虑,虞公才会如此积极地加入到晋国进攻虢国的行动之中。

晋国会不会接受虞国的这种投靠行为呢?就这一次攻打虢国而言,虞公的这种行为是晋国所欢迎的,但对晋国的长久发展而言,这却是没有必要接受的。首先,晋国要强大,就要将虞、虢两国纳入自己的统治范围,因此不允许虞国有独立的政权;其次,虞公这种过于积极的表现,也会让晋国有些不安——今天他会为了保住自己的国家而如此报效晋国,明天他会不会为了保住自己的国家而出卖晋国、投靠另一个强国呢?

虞公的失误,就在于他采取的一直是战术性策略,而缺乏战略性的眼光。为什么他没有战略性眼光?因为国力弱小,没有战略性发展的可能。

不能长久的“权变”

虞公出兵后,晋国的大夫里克和荀息率领晋国的军队,经过虞国境内的捷径,前去攻打虢国。这一年夏天,晋国的军队与虞公派出的军队顺利会师,而后对虢国发动猛烈的进攻,一举攻克了虢国的战略要地下阳。

下阳在今天的山西境内,对晋国来说是一个军事要地,而对虢国和虞国来说,也是他们两国之间的重要战略区域。晋国拿下了下阳,不但让自己控制了兵家必争之地,而且还在虢国、虞国之间打进了一个楔子。对晋国来说,控制了下阳,就相当于在虢国和虞国之间安放了一枚定时炸弹,以后随时可以再次出兵,将这两个小国一举消灭。

在荀息向虞公借道攻打虢国的三年之后,晋献公又一次向虞国提出了借道伐虢的要求。这一次,晋国可是真的要将虞国和虢国全都消灭了。

在这样生死攸关的当口,虞国大夫宫之奇再次向虞公进谏,他认为,虞国和虢国在地理上紧邻,虢国可以说是虞国的外在屏障,虢、虞两国“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虢国如果灭亡,虞国必然也不能独立坚持下去,一定不能再次借道给晋国了。

虞公对宫之奇的说法不以为然,他认为晋国和自己是同宗,不会做出如此不道德的事情。宫之奇又慷慨陈词,说如果论到亲疏关系,虢国和我们的关系比晋国和我们的关系要亲近得多,而且上天可不会管什么亲疏远近,只会帮助那些有德之人,我们可不能再让晋国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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