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48000000001

第1章 法律基本知识(1)

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十分迅速,各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法律,正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所必须遵循的一种基本规则。鉴于竞争的压力和市场的需要,企业中各类非法律专业人士必须懂得法律,经理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承担决策、协调、执行、监督等经济管理职能,就更要掌握有关的法律知识。只有懂得法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开拓出一片空间。

§§§第1节法律常识

法与法律

法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重要工具。

法律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与法同义,泛指所有的法律规范性文件;狭义的法律是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这里的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是我国法的主要形式之一。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按照法律规定的机关及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

基本法律有《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或修改的,规定和调整除由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关系的法律,如《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国家赔偿法》等。

法律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和规定制定的,其地位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律渊源。

我国的法律体系

我国的法律体系是指在宪法统率下不同法律部门组成的内在统一又相互联系的系统。我国的法律体系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基本的法律部门:

1.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导部门。它是规定我国社会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地位、职权范围、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其他有关国家宪政生活的基本问题的法律规范总称。

2.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体系又可以分为总论、物权(包括所有权)、债权(包括合同)、人身权、亲属和继承五部分。民事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民法主体具有平等性,即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

(2)当事人对自身权利具有可处分性,即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国家和法律一般不会主动干预,这即“私法自治”原则。

(3)民法贯彻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私法自治”、“契约自由”是民法传统的三大原则。

民法同行政法、刑法一样,是国家的基本法律部门之一。我国现行民法主要由《民法通则》和若干的单行民事法律所组成。

这些单行的民事法律主要有《婚姻法》、《经济合同法》、《专利法》、《担保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继承法》等。其中,《民法通则》是我国民法的最主要的渊源,它具体规定了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民事代理、民事权利、民事责任、民事诉讼时效、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等制度。

3.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关系主体以国家机关、经济组织为主。

经济法部门是我国法学界近些年从民法和行政法部门中分离出来的,经济法规范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典,而是散见于大量的经济法规之中。经济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三资企业法》、《破产法》、《财政税收法》、《金融法》、《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环保法》、《票据法》、《证券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统计法》、《会计法》、《审计法》等。

4.刑法

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刑法调整的范围十分广泛,它是国家对严重破坏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定罪量刑的根据。

目前我国的刑法部门,主要是以1997年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轴心的法律规范。

新《刑法》对原刑法从内容上作了重大修改,确立了罪刑法定、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和罪刑相适应三个基本原则,取消了原刑法中关于类推的规定,适应了社会和经济生活发展的需要。

5.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法包括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内容包括国家行政管理体制,行政管理的基本任务、基本内容和原则,国家行政机关及权限、职责范围、活动方式和方法,国家公务员的选拔、使用、任免、奖惩等规定。

6.诉讼法

诉讼法又称诉讼程序法,是有关各种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诉讼法调整的对象是诉讼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关系即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为了解决权益争执,在起诉、申诉、审判、执法等诉讼活动中产生的相互关系。它从诉讼程序方面保证实体法的正确实施,保证实体权利、义务的实现。

一般说来,诉讼活动可以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与之相适应,我国的诉讼法主要有《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

7.劳动法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它的内容包括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及解除,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劳动报酬和最低工资,劳动卫生和安全,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劳动保险和社会福利,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工会制度,劳动争议的处理等。

目前我国的劳动法规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等。

8.环境法

环境法是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通常指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目前我国环境法规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我国法律的效力体系

法律的效力体系是指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不同形式表现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所构成的等级体系。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而国家在权力结构上又是一个具有纵向控制关系的等级体系。源于不同权力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会冠以不同的称谓,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在我国,现行法的效力体系(也可以说法律的渊源)主要包括:

1.宪法

宪法在我国是由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据严格的程序制定的,它规定了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和其他一切形式的法律和法规的母法及其效力的终极渊源。其他一切形式的法律和法规都不仅最终渊源于它,而且不得与它相抵触、冲突。

2.法律

法律是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称为基本法律,如刑法、民法、各种诉讼法、国家机关组织法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称为一般法律,即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比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等。此外,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发布的各种规范性决议和决定,也属于我国法律的渊源和形式。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但又高于国家机关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行政法规在我国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它是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一般采用条例、规定、办法等名称,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在宪法和法律之下,但又高于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决定、命令、指示、规章等,具有规范性的,称为部门规章,其法律地位要低于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不仅在其名称的表现形式上有条例、规定、办法、规则、实施细则等,而且在其效力的表现形式上也有多种类型。

此外,由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依据宪法的授权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单一制国家两种制度下的法律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地方性法规的特殊表现形式。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这些都称为地方政府规章。

除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相应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命令、决定,在学理上也应视作我国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渊源和形式之列。

应当注意的是,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只适用于各自的行政辖区而且不得与我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性法规相抵触、相冲突。

5.有关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通过谈判所缔结、加入或承认的关于相互之间在政治、经济、贸易、文化、军事、法律等方面的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国际条约虽然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但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国家作为签约的主体一方,就负有守约的法律义务。因此,国际条约同国内法一样,是有约束力的,应该视为我国法律的一种形式。

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可以分为四种,即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1.法律对人的效力

具体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根据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对中国公民的效力和对外国人、无国籍人的效力两个方面。

2.法律对事的效力

具体是指法律对什么样的行为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事项。这种效力范围的意义在于:第一,告诉人们什么行为可以做、什么行为不能做。第二,指明法律对什么事项有效,规定不同法律之间调整范围的界限。

3.法律的空间效力

具体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一般情况下,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

4.法律的时间效力

具体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此生效(或失效)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1)法律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的生效时间;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2)法律终止生效,即法律被废止,是指绝对地使法律的效力消灭。它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种。

(3)法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该法律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律就没有溯及力。法律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违法行为人因违法所应承担的制裁性法律后果。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道义责任等其他社会责任不同。法律责任的大小、范围、期限和性质,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实现,必须由国家专门机关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此项权力;法律责任以国家暴力机器为后盾来保证其实现,具有国家强制性,其他社会责任则不存在国家强制性。

法律责任分为五种即违宪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法律责任的认定和确定,必须依据以下几个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法律责任必须在法律上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当违法行为发生后,执法机关必须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行为人的责任,设立新的强制性的义务,使其承受制裁性法律后果。任何实施或适用责任的主体都无权向任何一个责任主体实施和追究法律明文规定以外的责任,任何责任主体都有权拒绝承担法律无明文规定的责任,这是责任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和要求。责任法定原则是对责任擅断原则的否定,同时,就其逻辑必然性来说,责任法定原则也是反对法律的类推适用和比照适用的。

2.责任自负原则

法律责任是针对违法者的违法行为而设置的,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必须是独立承担责任。国家机关不得追究与违法行为人虽有血缘关系而无违法事实的人的责任……3.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法律责任的性质、种类以及轻重应与违法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性质和状态相适应。具体说,就是有责必究,轻责轻究,重责重究;相同的行为追究相同的责任;数个违法行为要同时追究其责任。

4.责任平等原则

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在确认追究法律责任时,应该对责任主体不分种族、民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财产状况等,一律平等地追究责任,绝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规避法律责任的特权,绝不允许同罪异罚、差别对待的特权现象的滋长。

5.重在教育的原则

法律责任体系中,刑事责任具有明显的惩罚性,但民事责任大多具有救济性和补尝性。追究责任意味着责任主体在生命、财产、资格等利益上的丧失和付出,但对于除生命刑以外的各种责任形式来说,惩罚制裁并非最终目的。惩罚只是一种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使责任主体承受利益丧失带来的痛楚,唤醒其善良意志和守法意识,教育其依法办事,妥当行使权力,忠实地履行义务。

法律制裁及其类型

实施了违法活动就要承受法律的制裁。

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它与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有密切的联系。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是基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制裁以确认违法行为为前提,是实现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具有逻辑性联系,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追究法律责任,一般都必须实施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旨在强制主体承担违法行为的后果,迫使侵害人付出或者丧失一定的利益,其目的在于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治理越轨的法律关系,维护社会关系的正常运转。

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我国的法律制裁可分为以下四种:

1.违宪制裁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最新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最新修正本)

    第二次修改的法官法是旨在建立省以下法院人员统一管理制度,改革法官选任制度,建立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法官惩戒制度等。
  • 耕地、宅基地与土地承包

    耕地、宅基地与土地承包

    全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内容为主线,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覆盖面非常广,针对性强,有利于读者对照查找自己所需要的知识。
  •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对于刑事辩护典型案例的深入评析,无论是对于司法实务操作还是对于刑法理论研究,乃至对于推动立法改革而言,目前都具有重大意义。
  • 法律的故事:中国人的法律智慧

    法律的故事:中国人的法律智慧

    本书针对现代生活中的热点法律问题,回溯中国古代如何处理类似情况,通过比对,总结中国古人的法律智慧,并资当下借鉴。语言诙谐生动,主旨深入精髓,中国人的法律智慧跃然于纸上。涉及的主题有律师、官司、巡视、举报、考场舞弊、环境保护、上访、城管、扫黄嫖娼、食品安全、滴血认亲、货币战争、房产税等方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本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立法的同志撰写。本书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法律文本及条文释义;第二部分,立法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本书逐条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释解,并对实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特别提示。本书适于生产管理者、生产安全监督者、法律实务工作者阅读。
热门推荐
  • 郎情雀意:仙君快到碗里来

    郎情雀意:仙君快到碗里来

    “亦然,我终于见到你了,我好想你啊。”尹月泪眼汪汪的盯着对方。“你是谁。”三个字把尹月打入冷宫。“亦然,我是尹月啊,我是你的月儿啊,你看着我。”对方却一言不发的绕过她离开了。情景对调“尹月,我的月儿,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你的亦然啊。”男子难以置信的问道。“亦然仙君别开玩笑了,谁人不知亦然仙君不近女色,你以为这样的话我相信吗?”女子的眉宇间露出一抹得逞的笑意。“你,我——”寡言的亦然仙君急的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我当然相信了,大笨蛋,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啊!你不知道你忘记我的那些日子,我有多难过。”尹月抬起头来,一副得逞的小脸展露无遗。
  • 我在大唐捡装备

    我在大唐捡装备

    叶弘穿越大唐,却发现这是个修仙的大唐。修仙大唐,只能捡装备的普通人如何起飞,在线等,挺急的……
  • 没有无缘无故的穿越

    没有无缘无故的穿越

    每一次穿越之后,都应该问自己,天上掉的馅饼。为什么会砸在你头上?当走到最后的时候,或许你会发现很多的不同。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苍劫

    苍劫

    修行之始,誓不做仙,只因仙有道无情。所谓仙人,凭什么决定别人的生死,凭什么制定别人的人生,凭什么掌控别人的命运!他选择了自己的坚持。“待我屠尽这仙,这魔,这诸天古界之生灵!!只要你,为我一人,为我世界……”我不能让时光倒流,我只有让一切都重新开始……看他如何颠覆世界?
  • 百里王城空漠谷

    百里王城空漠谷

    “谷谷,我回来了!”男子从背后抱住了那个一尘不染的白衣女,脸上的灰险些擦到了女子无暇的面孔上,“百里,离我远一点,脏。”女子放下手里的书籍,用胳膊抵开他,男子泼皮无赖一般还是往上蹭,“不嘛,那你答应收了我,我就勉强洗个澡,离你一步远!”
  • 读书附志

    读书附志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狂化主神

    狂化主神

    坎比因为父亲有失心疯经常被其他小孩欺负,一次被欺负后回到家中,朝父亲发泄,责怪他,结果让父亲再次发疯,事后很内疚,到山中抓野狗给父亲补身子,回到家中,从父亲口中得知自己竟然是狂战一族的后人,而父亲更是狂战一族的第一高手,为了不伤害族人而隐住在这里,决定变强的坎比和父亲学习狂战决和武技,终于打通百脉。意外参加成人礼后,看到村中少年被魔兽追着打,救下他们并杀了魔兽,贵族查尔斯少爷来到村中强奸村中少女琳娜结果琳娜父女自杀身亡,查尔斯不想让人知道他的丑事,派人下了屠村,结果坎比的父亲和村中的人都被杀死,坎比独自一人向皇城走去,参军成为一个小兵……
  • 报告爹地:妈咪要逃婚

    报告爹地:妈咪要逃婚

    夏心妍嫁了一个躺在床上昏迷三年的男人,她的人生终极目标就是成为一个超级有钱的寡妇,然后陪着她的小不点慢慢长大成人。“霍总,你已经醒了,可以放我走了么?”“谁说的,你没听大师说么,你就是我这辈子的命定爱人。”一旁蹿出一个小身影,“妈咪,你是不是生爸比气了?放心,他所有的家当都在我的背包里,妈咪快带上我去浪迹天涯吧。”男人深吸一口气,“天赐,你的背包有多大,还能装下爸比么......”
  • 逃脱之后

    逃脱之后

    请看改革开放三十年大背景下,中国的“阿信”故事!19岁的女孩肖若一,不顾父母的反对嫁给了恶魔美男,宾,开始了噩梦般的早婚生活,经过苦苦挣扎逃脱之后,又遭遇母亲的冷漠拒绝,一时流落街头无家可归,开始了她漂泊的流浪女人生,期间她经历过多般情感流浪和本着各种目的接近她的男人,但她始终无所归属,直到遇到了一个宝贝她像宝贝自己的女孩一样的男人,她与他共同创业,种花养树,从农场主做到名播遐迩的女企业家,他们携手创下了显赫的家族产业。她缺失爱的人生不仅有了爱情的归宿,也取得了事业上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