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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我怕老婆

就在苏魅骨为自己的粗口紧张兮兮的时候,易双子已然褪去了戒妄的模样并从房间里走出来,然后将她抱起说:“骨骨,师父没用,你被人打了师父却只能躲在房间里!”

苏魅骨摇摇头,否定他说:“师父,别这么说!你不出来是因为你知道出来反而会坏事。”

苏魅骨的话对于易双子来说显然没有什么说服力,他仍旧一脸难受不已,自卑不已。

他越是如此,她越是难受,她挤着眉头捂着伤口说:“师父,你说过要让弟子成为世上最幸福的女人;如今,弟子已然成为了世上最幸福的女人;试问,这世上还有比师父更有用的男人吗?”

苏魅骨语毕,易双子将她拥入怀,紧紧地抱着她,不说话。

苏魅骨被抱得很温暖,很坚实,也很痛,她右臂上的伤口被碰到了。

她不敢叫出声来,她紧紧地咬着牙,让他就这么抱着她。

忽地,她意识到了两件事。

其一,幻花镜的幻象恐怕不能骗猫十很久。

当初她用幻花镜掩盖自己的真容骗过了所有人是因为改动得少,仅仅只是把自己变丑了一点点。然而如果把一个人完全变在另外一个人,破绽就多了。

退一步说,即使幻花镜完全骗过了猫十,猫十在见到真的戒妄之后事情也是要败露的。

其二,根据其一,猫十一定会回来的。

并且,无论这段时间她逃往哪里躲在哪里,她都能找到她,因为她的身上有着追魂铁爪留下来的伤口。

苏魅骨不敢想象世间还有这样的酷刑,她不得不开口说:“师父,我想求你一件事。”

易双子吻了吻她的额,说:“无论是什么,我都答应你。”

她推开他,从他的怀里出来,将小子母剑递出去,说:“弟子想求师父,拿着这柄剑,离开绝情洞,在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弟子之前……不要回来!”

苏魅骨每说一个字,心,就像被自己拿着钉子与锤子钉一下,痛得要死。

她知道,男人的没用等同于女人的失节;她知道,她这是在羞辱他;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此时此刻,易双子的脸色是从未有过的难看,两只拳头的关节咯咯直响。他就像是不断地被苏魅骨扇着耳光。当他把手伸出去,接过小子母剑的时候则像是不断地被自己扇着耳光。

他说:“好,好,好!”

他只说了三个好字,他转身,他离去。

他的背影就像是一个被父母责备的小孩,又像是失了贞节被父母赶出家门的姑娘。

她跪了下来,泪流满面,“师父,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苏魅骨对易双子提的那个要求仿佛抽干了她所有的力气,仿佛她再也站不起来,仿佛她将永远跪着,就这么跪着,直到化作一杯黄土。

当泪水还未干透,当悲伤正在欢乐,当痛苦大肆侵略,苏魅骨忽然再也顾不上哭泣,顾不上悲伤,顾不上痛苦,微观术使了出来,视野飘了出来,直追易双子。

伤疤痊愈之前她不敢跟他在一起,只能默默地注视着他,关心着他。

易双子此时此刻的修为自然是察觉不到苏魅骨的视野的,他甚至察觉不到任何事物,只是在一味地狂奔。

易双子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跑了多远,只知道当自己停下来的时候是在一家野外小肆门前,然后一拳击打在门前的柱子上,将内心的不甘与屈辱发泄出来。

正在招呼客人的老板娘见状,说:“赔钱,二十文钱。”

易双子垂着头说:“我没有钱。”

老板娘猥琐地打量着易双子说:“你既没钱,那就只好用身体赔了。”

易双子压抑着说:“我怕老婆。”

老板娘的客人说:“难不成……你是被老婆赶出家门的?”

易双子痛苦地说:“正是,她嫌我没用。”

老板娘的客人笑了,所有的客人都笑了,他们说:“我见过有用怕老婆的,见过不怕老婆没用的,就是没见过又怕老婆又没用的,哈哈哈!男人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老板娘的客人在笑,她本人也在笑。只不过,她的笑不是嘲笑,而是捡到了的美男的淫笑。

她说:“这位公子,那只母老虎既然不要你了……那你还有什么好怕的呢?最多也只不过是不回家耳。不如……你给我当姘头,我既不会叫你怕我,也不会嫌你没用。”

她的客人说:“老板娘,你怎么知道他老婆是嫌他哪方面没用?要是不会赚钱好解决,你有个店;要是那方面不行,只怕你也要嫌他没用啊!”

她说:“啊?这……”顾虑重重地看着易双子说:“你……是哪方面没用啊?”

易双子将小子母剑递出去,说:“这把剑,够不够?”

一把剑换一根柱,自然是够的,何况柱子既未断也未塌,只是震了震。

是故,老板娘赶忙接过小子母剑,说:“够了够了够了!”

易双子至始至终都没有看老板娘一眼,转身,慢慢地走出了苏魅骨能够微观的范围。

苏魅骨的身体忽然变得无力,躺了下来,躺在地上,泪水盈眶,“师父,弟子怎么会嫌你没用呢?你给了弟子那么多,你是最有用的。你等着弟子,待追魂铁爪留下的伤疤痊愈,弟子马上去找你。”

伤好容易,好到连一丁点儿疤都不见,难。大部分的伤疤都是要赖着它的主人一辈子的。

幸好,塑形与美白是魅惑术的基础。长得若是不美,身材若是不好,魅惑术是怎么也练不成的。这就好比脚上有毛病的人学不会轻功,手指有毛病的人学不会点穴。

祛疤属于美白一项,是魅惑术的内容之一。魅惑术若是有书面记载,必定记载着五种祛疤之法。

苏魅骨已然变回了原形,蹿上山顶,寻找药草。祛疤的前提是有疤,伤口不是疤,她得先疗伤。

苏魅骨屡次伸出她的狐狸爪子摘取药草,龙蛇草、剑无痕以及秋去来,分量足够之后是放到嘴里嚼烂了然后拿出来敷在伤口上,然后从自己的身上撕下一块布来包扎好。

这是外敷。苏魅骨再找找,摘摘,寻得了一些还无痕、咬人草、春去来,回到绝情洞煮了,这是内服。

魅惑术里面虽然没有关于疗伤的法子,但是,关于疗伤的法子,每个学剑的人或多或少都是知道一点的。因为学剑使剑必定存在着受伤,常常受伤的人当然要或多或少懂得一些疗伤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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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 is the final novel by Charles Dickens. set in Cloisterham, a lightly disguised Rochester, the novel begins as John Jasper leaves a London opium den. The next evening, Edwin Drood visits Jasper, who is the choirmaster. Edwin confides that he has misgivings about his betrothal to Rosa Bud. The next day, Edwin visits Rosa at the Nuns' House. They quarrel good-naturedly. Though the novel is named after the character Edwin Drood, the story focuses on Drood's uncle, precentor, choirmaster and opium addict, John Jasper, who is in love with his pupil, Rosa Bud. Miss Bud, Drood's fiancée, has also caught the eye of the high-spirited and hot-tempered Neville Landless, who comes from Ceylon with his twin sister, Helena. Landless and Drood take an instant dislike to one another. Drood later disappears under mysterious circumstances. The novel was unfinished at the time of Dickens's death (9 June 1870) and his ending for it is unkno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