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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来源:《湖南文学》2018年第04期

栏目:在场

真是完美的一天

你让我忘却了自己

感觉自己

成为了美好的存在

——卢·里德《完美的一天》

我时常有一种渴望,一双大手抱紧我的脑袋,将它抛向墙面,就像摔碎一颗鸡蛋,脑浆四溅,而这双大手又恰巧就是我自己的,这副时常伴随着《Perfect Day》出现的慢镜头画面有点不可思议,也不太符合逻辑。可是我这样年轻,又这样愤怒,最擅长的就是把自己搞得神志不清,还管他娘的逻辑呢。不得不承认这种自毁的激情就是促使我做一切的动力,它让我无所畏惧,所有的问题最终都有了唯一的解决办法。这有点类似于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像肝脑涂地这样的词语早就成为我的挚爱,我放弃了它所要表达的深层含义,仅仅是这个画面,就让我着迷得恨不得一天想上一百遍。

我的女朋友又黑又漂亮,她有一双紧致细长的小腿,它们在阳光下闪着金光,它们奔跑,跳跃,总让我目不转睛,像是一只小鹿,更像是一群小鹿。我们在路上认识的,第一次见到她,可是和现在完全不一样,她皮肤白皙,穿着干净整齐的衣服,背着崭新的背包,扎着马尾,手里拿着一本旅行指南,傻兮兮地站在路边强烈的光线下,看着我发呆,一副不知道要往哪走的模样。她跟了我十个月了。我叫她“嘿”叫她“喂”,我作弄她,让她哭泣,我和她做爱,让她上天堂。

在曼谷的考山路,我带她在路边编了脏辫,在马来西亚的古晋,我带她前往热带雨林,在挂着骷髅头的长屋中,让当地土著在她的胸前纹了一串图腾。在老挝的万荣,我们坐在轮胎上,喝着BeerLao(是由老挝啤酒厂公司所出产的啤酒品牌)漂流,夜里被河对面胖猴子酒吧的音乐声吵得无法入眠,而这儿最有名的旅游项目就是毒品、酗酒和溺亡了。在越南顺化的战争博物馆,她盯着世界各地的反越战海报,而我则被那些因为化学武器而成为畸形的儿童夺去了眼球。在西贡,我们窝在酷热的旅馆,看《情人》看《现代启示录》,像两条湿滑的泥鳅一般扭在一起,做爱,洗凉水澡,一遍一遍地听着大门乐队的《The End》。在柬埔寨,我带她去参观红色高棉监狱博物馆(红色高棉监狱博物馆又名吐斯廉屠杀博物馆,Tuol Sleng Genocide Museum,S-21集中营,早期为一处集中营,于一九七五年至一九七九年间,曾被柬埔寨红色高棉政权用作屠杀地点),还骑着自行车带她去看高棉的微笑(柬埔寨暹粒吴哥窟里面的巴戎寺中,有四十九座巨大的四面佛雕像,佛像为典型高棉人面容,个个面带笑容,据说是建造巴戎寺的神王阇耶跋摩七世的面容)。我带她到印度的果阿,在跳蚤市场为她买了彩虹色的扎染长裙,还有一条有着一颗天然水晶柱的手工编织项链。在本地治理,我们在乌托邦黎明之城(Auroville,位于印度本地治里的世界村,建于一九六八年)的水晶球前屏气凝神,忍住发笑,假装静坐冥想。在恒河边,我带她去喝Bang Lassi(一种掺了大麻的酸奶),她感觉失去了屁股,昏睡了一天一夜,她说她一直在恒河游泳一直游泳。在开罗的街头,我们一杯接一杯地喝一埃镑的甘蔗汁,配着泡成粉色的咸菜,吃两埃镑一个的鸡肝三明治。在尼罗河边,我用那把破吉他为她反复弹唱猫王的《Love Me Tender》,我们在恒河沐浴,在死海漂浮,在红海游泳。我们在金字塔的沙尘暴中大笑,吃了一嘴沙子,还被迷住了双眼,在博物馆,我们与图坦卡蒙面具长久地对视,在木乃伊前偷偷接吻。我带她到达撒哈拉腹地的绿洲,在一片椰枣林中寻找冒着泡的清泉。我们坐在各种各样的地铁和公交车中,和当地人挤在一起,在各种奇怪的气味中,坦然地迎接好奇的目光。我们因为一些小事而争吵,她朝我扔过水瓶,枕头,球鞋,还踢烂了我的吉他,正好我早就想扔掉这个累赘了。我在她生病的时候不知所措,买错了药(将治疗痢疾的药买成了治疗疟疾的),甚至还在马路上认识了新的女孩,想要立即抛弃她。她诅咒我去死,她时常这么干。我们喜欢危险的气息,唯恐天下不乱,就像两条嗅觉敏锐的狗,西奈半岛随处可见的狙击手和开罗街头的坦克让我们兴奋不已。她常说认识我真好,我让她梦想成真。这是我听过最好的话,我竟然能让我的女人梦想成真,这是我至今为止干过最好的事了。我们不放过任何蹭吃蹭喝的机会,我们理所当然地接受陌生人的好意,我们逃票,拿走旅馆的毛巾,我们胡乱砍价不愿意付一分钱,我们粗鲁敏感,自私脆弱,真是天生的一对儿。

在卢克索参观完卡纳克神庙(卡纳克神庙是埃及中王国及新王国时期首都底比斯的一部分。太阳神阿蒙神的崇拜中心,古埃及最大的神庙所在地。在开罗以南七百千米处的尼罗河东岸),我们被四十多度的高温,以及四千多年前的壁画和象形文字搞得神情恍惚。穿着白袍,包着头巾的胖子,赶着他那匹昏昏欲睡的老马拉着我俩返回。我们感到口渴难耐,又异常兴奋地大声讽刺着现代文明,就像全世界的人都正在浑浑噩噩地朝着毁灭的方向奔去,而此刻,只有坐在这黑色的有着夸张装饰,散发着皮革臭味儿的车厢中的两个中国人,独具智慧地认为人类文明早在几千年前就达到了巅峰,现在只不过是一种倒退罢了。当马车回到尼罗河岸边,我拒绝给这位胖子任何小费,在一阵咒骂声中,我拉着她一头钻进路边开着空调的纪念品商店。

是我先看到那对耳坠的,它们像两团淡蓝色的雾气,像宇宙大爆炸时的混沌,像还没有任何生命时的寂静,让我想起我所有的女人,她们柔软而湿润的姿态,她们在黎明前散发着淡蓝色光芒的皮肤,她们在耳边呼出的温热气体,想起她们面颊上滚落的泪滴,遥远而模糊的眼神。很快,她也被吸引了过来,我看到她眼中的渴望,我看到这两团雾气将我俩渐渐笼罩。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这位女士需要试戴一下这对耳坠吗?”一位留着大胡子,带着小小的眼镜的大叔走了过来,他的视线穿过眼镜的上方观察着我们,他五个手指头上的五个大戒指很难不让人注意到。

“为什么不呢?”我为她将头发别在耳后,我们相视而笑,有点一起作弄这位大叔的意思,因为我们都看到了价钱,它不像以前我们买的那些廉价玩意儿,它是一件真正的珠宝,从来都不会属于我们这样的游客,即使是砍价砍到一半,也会让我们几近破产,走不了更远的路了。

“嗯,它显得你更黑了,它不适合你。”我退后了一步,左右端量着,玩只试不买的把戏,每次都是由我来想不买的理由,然后她来附和我的。这样我们就可以优雅地脱身,不带着一点尴尬。

“我觉得挺好看的。”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着了迷,过了老半天才回答我。

“这对耳坠真的很适合这位女士,像是专门在等待她的到来。”这位大叔笑眯眯地凑了过来,从柜台下边取出个计算器。

我站在那里,像是一个遭到背叛的失败者,他们迅速结为一个阵营,一起来针对我这个穷小子。我拉着她的胳膊,用中文对她说:“喂,咱们走吧,太贵了。”

“那就多戴一会儿吗,急什么?”她在我的面前左右摇晃着脑袋,让那对耳坠剧烈晃动着。

我被她这副模样激怒了,伸手去摘那对耳坠,她扭动着身体,大叫着:“你弄痛我了!你要把我的耳朵弄烂了!”

我使劲推开沉甸甸的大门,一头扎进了商店外边炙热的空气中,身后传来阿拉伯语的咒骂声,女朋友的哭泣声,直到门重重地关上。我趴在尼罗河岸边的石头栏杆上,看着停靠在岸边的帆船,一个皮肤黝黑的小伙子爬上桅杆,正在收起白色的帆。没过多长时间,她向我跑来,我知道她会向我跑来,那群闪着金光的小鹿总会向我跑来。她揪我的耳朵,捶我的胸膛,踢我的屁股,她的眼角挂着泪水,这女人最美的首饰,不需要花一分钱。

“如果我买下那对耳坠……”我正准备说些什么好让她忘掉那对耳坠。

“我就嫁给你。”她打断了我。

“你就值那么多钱?”

“我就值那么多钱。”

我用脚使劲踢了一下石头柱子,我更想用头撞向柱子。我们都望向远处,老半天不说话。

“下个月我就要过生日了,我就二十五岁了!”她已经提醒了我无数次了。

“我知道。”我回答得那么迅速,那么不耐烦,就像是一个为了掩盖自己忘记了妻子生日的丈夫。

没过多久,我们就平息了情绪,眼前美丽的景色和身后的马蹄声,让我们有点不知自己身处何时。就和以前一样,每次生气之后,都会有片刻最好的时光,我们牵着手,沿着尼罗河散步,看起来就像一对度蜜月的新婚夫妇,我们时不时地相视而笑,不说一句话,早就把即将脱水的身体抛到九霄云外。我们甚至还花了二十埃镑,让黝黑的小伙爬上桅杆,重新扬起风帆,在尼罗河上荡舟,直到硕大的太阳再也承受不住自己的重量,一头栽进水里。

第二天一醒来,看见她蜷缩在我怀里的模样,柔软,脆弱,天真,脸上有着夏天桃子的颜色和绒毛,就像是从我身体分离出来的一个婴儿,有着不堪一击的宁静和美丽,我想吞下她的同时又怕弄坏了她。我忽然就做了一个决定,我决定让我的女人梦想成真,就像她说的那样:“你让我梦想成真。”之后的事情,管它那么多呢。就像每一个崭新而冲动的决定,带着耀眼的白光和清新的空气,让我的心颤抖,就连我的手都抖动着无法系上纽扣。趁她还没醒来,我一边穿衣服,一边向尼罗河边跑去。我推开了那个商店的门,昨天那位大叔正在打扫卫生,空调还没打开,屋子里一股陈腐的味道。我向那对耳坠走去,在早上的光线中,它更加模糊而虚幻,遥远而陌生,我盯着它们,让淡蓝色的雾气笼罩我,女人哀怨的目光,关于生活的扰人细语,被囚禁的远方,还有那些包裹在半透明的薄膜中、漂浮在羊水中的孩子。它们更像沙漠中即将渴死的人所看到的一片虚假的湖泊,两团不详的预兆,包裹在它水滴状的外壳里,在架子上轻微摇摆着,召唤我的同时,召唤着厄运。

“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大叔的手上换了和昨天不同的戒指,他微微摇晃着身体,有点胜券在握的神情。

“我只是看看。”我转身又离开了商店。

我趴在尼罗河岸边的石头栏杆上,就在和昨天一样的位置。那些白色的三桅帆船在晨光中干净又漂亮,船夫们似乎总在忙活着什么,仔细观察他们又没什么事可干。这座城市还没用高温拖垮每一个人,而我在此刻神志清醒,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

“你要香蕉吗?”一个长相俊俏的阿拉伯男子凑了过来,他穿着洁白的长袍,就像是沙漠中的王子,他的胡子十分整齐,有着好看的造型,像是刚刚修剪过的园林,似乎散发着青草的清香。

“不要,谢谢。”我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从旅行者口中听过这样的营生。

“为什么呢?”他一脸迷茫地又凑近了一些。

“我喜欢女人。”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自己都开始质疑,我喜欢女人吗,我厌恶她们,就像我厌恶自己。

“我只需要一百埃镑,女人需要四百埃镑,你为什么喜欢女人呢,她们很贵。”他有点义愤填膺,就像告诉我一个真理,一笔账,想把我惊醒,就像所有的男人都没有算过这笔账一样。

“嘿,哥们,你说得很对,女人们很贵。”我转身离开。

我决定作弄她们,我要让她们发疯,我折磨她们,让她们大哭,让她们快活,让她们爱我,让她们跪在我面前,让她们带满廉价的戒指,却没有一个意味着成为妻子,让她们的子宫颤抖,却不让她们成为母亲。我带她们去最远的地方,我要让她们害怕,让她们兴奋,让她们梦想成真,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我从来都不需要什么昂贵的狗屁耳坠。

“可我连一分钱都不愿意花。”我对那位阿拉伯帅哥摆了摆手,示意他不要再跟着我了。

当我回到这间叫做“Bob Marley”的旅馆,大厅里正放着那首《No Woman No Cry》,她坐在餐桌旁吃着丰盛的早餐,这正是我们选择这间旅馆的原因——免费而丰盛的早餐。我们把黄油涂满硬邦邦的面包,又把奶酪和果酱涂满阿拉伯圆饼,最后再喝上一杯酸奶,一杯红茶和一杯咖啡,吃掉一支香蕉,一个橙子,这些热量足够我们在接下来的高温中撑一整天。负责早餐的小伙正充满热情地和她交谈,她歪着脑袋,眉头紧紧皱在一起,费力地沟通着,小伙的英语实在是很难让人听懂,一句话要来回十几次才能大概明白其中的意思。我坐了下来,我解救了她,我们开始用中文说话,小伙子为我摆好餐具,识趣地离开了。

“你去哪了?”她乱糟糟的头发上边栖息着一团团柔光做成的小鸟。

“我去尼罗河边……”

“好了,你不用告诉我了。”她朝我眨了眨眼睛,从对面趴了过来,身上蹭到了黄油和茶水,餐具东倒西歪,一阵叮叮咣咣,她将右手的食指按在我的嘴唇上,示意我保守住这个秘密,这个惊喜。她的脸上沾着面包屑,俏皮而可爱,她害羞地垂下了目光。她迅速地从一个又脏又疯的背包客,变成了唇红齿白的少女,散发着纯洁而梦幻的光芒,此时此刻,每个男人都想拥有她,追逐她,压倒她,撕毁她,这只敏感的扭头向你张望的粉色小鹿。

我甚至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可是里边什么都没有。我低头大口吞掉食物,好在高温摧毁食欲之前,储存好这免费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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