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感到伤心。
我是说,在人与人交往的场合,无论任何时候,我都彬彬有礼,落落大方。我能够根据彼时的场景和氛围,很快地融入所置身的环境之中。我和每一个人都可以侃侃而谈,看待任何一件事物都是一分为二。基于此,我在同学之中落得了个“活泼开朗、知书达理”的评价。大家认为我就像是邻家妹妹一样,总是那么和颜悦色,总是那么乐以忘忧。
而事实上完全不是这样。
恰恰相反,我总是感到伤心。尤其是当一个人独处时,这种悲伤的感觉就会尤为强烈地笼罩着我。每当我独自一人待在房间,我常常会莫名其妙地拉开抽屉看看,或者打开衣柜瞧瞧。要不就是不由自主地站起身来开门,直至我意识到根本没有出门的必要。而更多的时刻,我总是在想要痛痛快快大哭一场之时,却又不知何故一滴眼泪也没有。——之所以如此,皆是由于我心里太难过了。不是因为失败碰壁而难过,也不是因为遭遇了困难,蒙受了委屈。
全都不是。
我是因为想念而伤心,因为伤心而不知所措。
而我处于这样的状态中,已经有不少的时日了。每当夜幕降临,每当晨光乍现;每当朗朗晴空,每当绵绵阴雨;每当行于街上,每当置身教室……只要是独自一人,我就开始情不自禁的想念。想念那去过的地方,看过的风景,说过的话语。想念那时而模糊时而清晰的容颜。继而当我意识到所有这些都已然成为过往,它们只不过是徒劳而悲哀地存留于我的记忆之中,我心里就顿然涌起一种无可弥缝的失落之感。日复一日,这种感觉循环往复地追随着我,令我无法释怀,无法摆脱。——您也曾经饱尝过思念之苦的吧?那样的话,您就能体会我眼下的心情了。
当然我也深知,无论出于何种缘由,一个人都不应该这样悲悲戚戚地活着。一个人成天愁眉紧锁,周围人看着你都觉得晦气。
然而我该如何是好?我何尝不想使自己天天都兴高采烈,我又何尝愿意就这样难以自拔地伤心下去?
总而言之,无论结局如何,这次我都决心试一试。
转眼到了周末。
星期五上午,我上完了一周以来导师的最后一节专业课。十点多回到宿舍,放下课本翻了翻桌上的台历,除了星期六那一页的记事栏里,写着“和老夏逛家乐福,有打折的护手霜记得买一瓶!”的字样,其后几天便都没有什么安排了。思忖了几分钟,我给老夏打电话,告诉他我得出趟远门,不能同他一起逛商场去了。晚上九时,我买好车票,踏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
火车从昆明站出发,经过两夜一天,在星期天上午十一点半,抵达了北京。
我从京城西客站出来,几次三番倒转地铁和公共汽车,最后依凭着一份密密麻麻的北京地图,总算摸索着来到了他居住的小区附近。
我先在这个城乡交接的地方,一个灰头土脸的名叫高楼金的小镇上,找了间小旅馆安顿下来,将随身携带的行李放置好。随即忽然感到胃里空得难受,那种饥肠辘辘的感觉,简直像是可以在肠胃里面畅行无阻地划小船似的。我遂又沿街找了家饺子铺钻进去。才一眨眼功夫,我就风卷残云般将二十个水饺一扫而光了。
好了。
落脚的地方安置好,肚子也勉强凑合着填饱了。弄罢这一切,我朝着他家的方向走去。
他就住在小镇隔壁,归属于城市的那片区域里。
从小镇过去,一直走完玉米田,穿过整个镇子,就来到京城边缘。站在新开通的通往沈阳的高速公路边上,可以看到在城市与乡村的交接处,有一片极其开阔的领域被围墙隔离起来,里面建筑物清一色是独门独院的两层楼别墅,看上去别提有多气派。粗粗估算一下,少说也有四五百套……这其中有一户,就是他的家。
沿着公路走到别墅区门口,从正大门进去,一路往右接连拐过两条车道,走到前面第三根路灯电杆的那个路口,再从左往右点数到第八家,院子里有个葡萄架的那户人家就是。一丛非常茂密的葡萄藤,伸出院墙外的枝蔓上挂满了晶莹剔透的水晶葡萄,看上去酸酸甜甜不知有多爽口。
房子一楼作为客厅和起居室,被砖红色的围墙围住。二楼挂有米黄色暗花落地窗帘的房间,那是他的书房和工作室。大的一间屋子,中央是宽大的工作台,四壁书架上整整齐齐摆放着五千册藏书。另外一间屋子里有个躺椅,供他午休。安置在墙壁四角的组合音响音质异常纯净,里面流淌出喜多郎的音乐。写字台上有一株水仙花,角落摆放着一个瑜伽风格的条形沙发。——倒是没有进去看过,不过里面的家具啦、摆设啦、装饰啦什么的一清二楚。他在信中曾经巨细无遗地跟我描述过的。而且就算没有跟我说过,我也照样知道。
反正有办法知道就是。
此外我还知道,每个星期逢单数的一、三、五,他在清晨六点钟起床,六点半左右走出小区大门,到路口搭乘938路公共汽车。车子行至土桥站下,之后换乘地铁八通线,到工人体育场附近的工作室上班。傍晚六点左右下班,又按原路返回。——不仅仅是乘车路线,甚至就连中午他在什么地方用餐,都喜欢吃些什么:一天之中干了哪些工作,都跟什么样的人打过交道。凡此种种,我无不了然于心。连这些最起码的都不了解,会冒冒失失跑到这地方来吗?
差不多走了将近半个小时,我好歹才算是来到了别墅区大门口。九月的京城,正值午后烈日当天,气温少说也在三十一二摄氏度。从风轻云淡的省城来到这差不多可以称得上是流金铄石的首都,我像是一下子跳进了火炉。涂抹防晒霜的脸上开始渗出汗水来,我将遮阳的鸭舌帽拉得低低的,紧紧扣在眼皮上盖住脸。
走进小区,我首先默念着往右拐过两条车道,接着找到第三根路灯电线杆的那个路口,又从左往右点数到第八家,果然见到了院子里伸出墙外的葡萄藤。为求万无一失,我还跑到毗邻的另一幢别墅面前去看了看门牌号码,据此推断他的号数。
如此差不多花了十多分钟的时间,我才将周遭的环境一一确认完毕。
一点没错,这里正是目标之所在。
我费尽周折找寻的地方,此时此刻我已经抵达。
我退了出来,在他家巷口斜对面的一排蔷薇花背后坐下来。然后又在树叶稀疏的地方,找了个适合观测的最佳角度。之后我便目不转睛地盯视着小巷口,等待他的出现。
他是个平面设计师。
人嘛——,我曾经不止一次试图对他进行描述,可一旦真正下笔,却又发现所有话语皆是词不达意。并且对他的刻绘越是细致精准,离他本人就越是相去甚远。我单单只是忘不了他的一双眼睛。那眼神天生忧郁,总流露出一种淡淡的感伤和落寞,可始终却又满含着隐忍而温存的微笑。他常常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我,一看就是好半天。由于那目光过于专注和恳切,因此每次想起他来,最先显现在我眼前的唯独只是那双眼。那棕褐色的眼眸有时停留在半空中,有时显现在玻璃窗上。甚至是在天花板,在墙壁上,在移动的公共汽车车厢里,在纷纷扬扬的雪花中,它都无所不在。
他是我人生之中第一个愿意与之亲近的异性,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令我怦然心动的男子。他在我们学校担任一个大型项目的主设计师,作为暑期实践活动项目,我恰巧参与其中。在工作的接洽方面,我们打过几次交道。一开始倒也没有什么,然而随着交接次数的增多,一切在不知不觉中开始走板走眼。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两个人就稀里糊涂地要好起来了。
我非常喜欢他。愈是跟他相处,这种喜爱之情就愈是与日俱增。我喜欢同他并肩散步,喜欢看他那梦一样遥远而忧郁的眼神,喜欢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夏天一般明媚爽朗的气息,喜欢他低沉有力的说话声音。我喜欢听他跟我谈论工作方面的事情,喜欢没完没了地同他讲述身边的校园生活,喜欢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喜欢同他无所事事地待在一起……我深深地眷恋着他。但凡与他有关的一切,哪怕只是一张我们俩在超市购物的电脑小票,我都满心欢喜地珍藏着。
当然了,他也是同等程度地喜欢着我的。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的言语和举止之间都充满了柔情,眼神里流露出无限的爱怜之意。他也愿意掏心挖肝地将各种各样的内心话告诉我,视我为善解人意的红颜,心心相印的知己,志同道合的朋友,亲密无间的伙伴。我们意气相投,心有灵犀,彼此之间相互体贴和关心,对对方都心怀着深切的温柔和怜惜。
“喜欢你,喜欢这样跟你在一起。”我不知说了多少遍。
“喜欢我什么呢?”他不知问了多少遍。
“有才华,对我好,同我合得来……说不好,总之就是喜欢。”
他笑了,笑得有些悲戚。那略微干涸的嘴唇稍稍开启,想说点什么,但终究却又未能启齿。
然而我是知道的。他此刻的心情,他那未曾说出口的话语,我全都清清楚楚地知道。
“别想得太多,单单就是喜欢你。”我掰了一块汉堡,朝草坪上眼巴巴望着我们的一只小松鼠投掷过去。那时候上午的工作刚刚结束,我和他坐在校园的台阶上吃肯德基。“即便过段时间你走了,即便永远不能和你再见,对你也仍旧还是喜欢。”
项目结束之后,他真的走了。那之后我们几乎没怎么见过面。事实上,相识四年,见过两次。偶尔有那么一回,他会在出差之际或是别的什么契机顺道来看看我。他像个小学生家长似的,这里看看我居住的宿舍,那里瞧瞧我上课的教室。看清望准之后,然后他离去。
尽管相见无多,但我们却是十分要好。每次在一起,两个人总有说不完的话题,这个那个无所不谈。而在分开的日子里,就隔三岔五地给对方打电话或者写信。他的信写得非常之好。不仅钢笔字体漂亮,而且语言表达也十分生动鲜明。在被焚烧之前,我的箱子里摆放着他寄来的信件不下三四十封。那些来信封封情真意笃,句句饱含爱意。
然而——
然而,倘使一切如上所言,两个人单单只是喜欢就好办了。问题是事情远远不是这么简单。具体情形说来相当错综复杂,一时之间连我自己也都说不清楚。正好比是打不完的官司扯不完的皮——一言难尽。
怎么说呢?
一言以蔽之,他是一个三十五岁的已经结婚成家了的男子。也就是说,我喜欢上了一个有家室的三十五岁的男子。婚姻状况这点是一开始就知道的。还看过他夹在钱夹里的全家福照片。温柔贤惠的她依偎着意气风发的他,面前站着可爱的女儿。一家三口嘴角流露出来的幸福相,上帝见了也都会嫉妒三分。
然而即便是这样,我还是情不自禁地喜爱上了他。所有他对我说过的话语句句犹在耳畔,所有他和我走过的地方处处历历在目。无论如何也不会厌烦他,看他哪儿都顺眼。每一次想到他,都会有一种……心碎的感觉。
明知不能相爱,两人也曾经不止一次地分过手。而每次都是分开又和好,和好又分开,反反复复,断骨连筋。我们最后一次下定决心彻底抽刀断水,是在一年以前。
以前喜欢你,现在依然深深喜欢你。你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事物,你对我的真情令我感激和感动。但我给予不了你什么。每当想到这一点,内心就十分痛苦不安,觉得万般对不住你。虽然不忍心同你分手,但我更不忍心眼看你因为我而伤心。你应该得到幸福,应该有人给予你全心全意的关爱。忘掉我,好好开始新的生活。深深祝福你。
忘掉他,为此我自己也不知几千几万回努力过。把他赠送的礼物埋进土里,寄来的信件放火烧掉,不给他打电话,不给他写信……在过去整整一年的时间里,为了彻彻底底来个一刀两断,还搬迁了另外的宿舍房间,更换了全新的电话号码,让自己干干净净在他的视线里消失。然而到头来一切都是白搭,一切都是枉费心机。已经看在眼睛里的拔不出来,已经烙在记忆里的刮不干净。也许到死他都在心里。连同给他的爱,连同他给的爱。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不知多少次悲从中来流下泪水,不知多少回走投无路想要撞墙,不知多少个问题苦思苦虑得不出答案,不知多少桩伤心事埋在心底无处诉说。越是想要忘记就越是难以忘记,越是难以忘记就越是令人苦恼不已。
因此这一次,我是这么打算来着——既然销声匿迹不管用,苦苦相忘亦枉然,那我何不来个反其道而行之,索性跑到他的家门口来。哪怕就是这么远远地看他一眼,那对我来说或许也会是个安慰。只要能够看他一眼,我就权当我是跟他在一起,我就权当我们是再度重相逢。这样于我而言,或许会要好得多。
这么着,我不远千里跑到北京来了。
整整一个下午,我独自抱手坐在花丛背后,久久、久久地坐着。一年多的时间不曾联系过了,也不知他是否一切都好,别后又有着怎样的改变。我眼前渐渐浮现出了他的容颜,那略带疲惫的忧郁的眼神,嘴角微微开启的欲言又止的样子。但这个形象刚刚成形,很快就又消散而去。头脑里一片空白,什么也都想不成,什么也都不愿意想。唯一既成的事实是,我已经置身千里之外的京城,为的是能够再亲眼目睹一回那个人的身影。不过这样对我来说有意义吗,又有着怎样的意义?这些更进一步的问题,我倒是还没有来得及细细考虑。反正我只管定定坐在那里,聚精会神注视着眼前的通道。倒是时不时有人打眼前走过的,只可惜都不是他。
一个小时过去,再一个小时过去,他依然还是没有出现。午后的天气热得要命,秋蝉在白杨树枝头吱吱叫个不停,叫得我耳朵阵阵轰鸣作响:而路面在日光的照耀下泛着白炽的光辉,时间看得久了,双目又被刺得隐隐作痛。我开始心烦意乱起来,责怪自己这干的都是些什么事儿呀,又不晓得这样下去究竟要等到什么猴年马月。但是转而又想,这不是自己死乞白赖要跑来等的吗,又怎好这个那个地埋怨个不休呢?于是我深吸一口气,重新定了定神,坐在那儿一动也不动。
从中午一直到傍晚都是这样。
我默默守候在那个巷道口,目不转睛地盯视着眼前走过的每一个行人,一丝不苟地辨认着一张张长相各异的面孔。每当眼睛由于过度疲劳而酸涩刺痛之时,我便朝远处望一望,时而也迈开步子走一走,舒活舒活一下筋骨。我从花丛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返回这头,心里默默地祈祷着能够见上他一眼。
然而,祈祷终究只是祈祷而已,直到傍晚六点,他还是没有出现。
时间踏着恒定的步伐默然朝前走去。天色渐渐晚了,太阳加快了在天空中的运行速度。接近西边天际时,其仿佛是被什么东西催逼着似的,才一眨眼的工夫,它就在远处房屋的那一面沉落了下去。暮色上来了,白昼之光被慢慢收回,渐起的晚风告诉我一天到此为止。
通道上几乎再没有什么人走过。远处的几个水果店铺渐次关门,修鞋补车的摊贩们也一个个收工回家。最后一次转眼环视,确认哪里也都没有他的身影,眼看是老寡妇死了独生子——没什么指望了。我这才离开小区,往落脚的小旅馆走去。
回到旅馆,置身于空空荡荡的房间之中,有好一会儿的时间,我都不知所措。虽说是早已充分做好了一无所获的心理准备,不过当希望切切实实落空之时,我还是不由得感到深深的失望和失落。躺在床上,心情无论如何也平静不下来。往事如潮,风掀起了海浪。潮水澎湃着朝我汹涌而来,一波又一波地拍打着我的心。曾几何时,纵使远隔千里,我们也都息息相通,心心相印。然而此时此刻,我就置身此地,我就近在咫尺,可他感觉到我吗?
翌日清晨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我吓了一跳,赶紧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不过看看时间,还好,才清晨五点四十分,北方的天空亮得早。但我也没敢怠慢,三下五除二洗了把脸,又用手指抓抓头发,之后我扣上帽子,还跟昨天一个样儿,朝着他家的方向走去。
是星期一。
倘使不出什么意外,也就是说,如果他是正常上班的话,那么今天我应该能够见到他。于是我仍旧来到昨天蹲守的那丛蔷薇花背后,在那里端端正正坐好:并且我还带来了一本特拉克尔的诗集《塞巴斯蒂安在梦中》,摊开放在膝盖上装模作样读了起来。——不装样子可不行。清晨一大早,人人各行其事,只有年纪轻轻、风华正茂的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无所事事,这副景象明眼人一看就不正常。再加之还一个劲儿地鬼鬼祟祟往里看,说不定会给人家当做踩点的小偷捉起来亦未可知。这些细枝末节都是事先老早就想到了的,所以准备得还算充分。
六点半一过,陆陆续续有上班模样的人出现在通道上了。有来自他家那个巷道。也有来自别的路口的。但我没理会别人,只管紧紧搜寻自己的目标。然而十分钟过去。二十分钟过去。一个小时也过去了,他还是没有出现。
我一直等到了中午十一点半。
事实上心里也清楚,八点一过还没有等到的话,多半也就没有什么指望了。只是我不肯善罢甘休,还隐隐期待着会有什么意外出现。譬如他会晚一点儿出门呀,譬如他也许今天不上班,过会儿会出来散个步、遛个弯呀什么的。但这些都没有。
看了看回程的火车票,离车子起程仅有两个小时,再不离开的话,十有八九就要延误火车了。我这才站起身来。临走之前当然不忘甩甩头,扭扭腰,伸伸胳膊,一副读书读累了准备收工的样子。
在赶往火车站的地铁上,我一直别过头,晃悠着二郎腿,吹着口哨。眼睛盯着隧道里一闪而过的广告牌,饶有兴致地看个没完。
有好几次、好几次,我都险些没能忍住,差点就哭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