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文学》2016年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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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显然是一个好看的故事。一段不为人知的大湘西剿匪轶事,充满了悬念和机巧。一对情同手足的兄弟,一个是杀人如麻的土匪,一个是宅心仁厚的良民,他们在命运的两难选择上,是大义灭亲,还是狼狈为奸,从而将兄弟生死情演绎到令人扼腕和动容?
有些人是天生的作家,天生就掌握写作的各种本领,他们不仅有写作天赋,而且似乎生来就知道自己要写什么,一动笔就有说不完的故事,下笔千言,毫无阻碍。但这样的作家大多数都称不上是一流的作家。有一种说法,在故事结束的地方开始小说。一部好的作品,不能只限于有一个好看的故事外壳,悬念和机巧,通过智商和技术都可以解决,但小说的内核和外延,才是一部作品的高卓之处。好比画马,有人能画出它的形状和态势,有人却能画出它的灵魂。小说也是这样,不但要讲故事,还要让这个故事能呼吸,能生长,能够与我们的命运息息相关。就像鲁迅先生提问的:“娜拉走后怎样?”小说就该续写娜拉走后的故事。
在这个小说里,邓宏顺除了将故事写得好看,还通过“一百块大洋”这样一件小事,将湘西汉子明发一生的命运串联起来,直到他临终之时,一种双重的自我救赎与忏悔,在唇齿开启和双眼将瞑之际,让他刹那间凤凰涅槃。与此同时,在读者的心目中,一个鲜活、独特的文学形象也顿时跃然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