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970600000002

第2章

我和母亲是一九七三年的正月初五早晨从家里出发的。我们先是徒步十五里走到公社所在的子陵街上,然后在那里等了半个多小时才坐上汽车到了县城。在县城买了一张到广华寺的车票,坐了五个多钟头的车,到达广华寺的时候天就黑下来了。广华寺是江汉油田的所在地,我看到了很多高耸的铁塔,母亲说那是钻井架。我们在广华寺寻了一间名叫“红旗”的旅店。办理住宿手续的时候,店员要我们先拿出介绍信来。母亲从内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写有文字的纸张交给店员,然后店员给我们登记,开了一个房间,双人床的,要八毛钱。第二天醒来,我们洗了脸,就到广华寺的街上找吃的。看到热气腾腾的肉包子,我咽了一下口水,母亲肯定听到了,因为那口水咽得十分响亮,但母亲听而不闻,只要了两碗阳春素面。素面一碗一毛钱,还要外加二两粮票。老实说,面煮得十分地道,还加了葱花,香得很,是我在家里从来没有吃过的味道。但我还是有些不高兴,我边吃面边盯着旁边冒着热气的肉包子,又很响亮地咽了一声口水。我希望母亲这次能够听到并且给我买两个肉包子,但母亲始终没有买。吃完面,母亲喊我走,我不肯走,我的眼睛盯着那笼热气腾腾的包子。母亲说,别看了,那包子我们吃不起的,然后就拉着我走。我们到广华寺公社的汽车站等到了一辆到潜江浩口的汽车,又坐了两个多小时的汽车,就到了浩口。浩口也是一个公社,但比我们家所在的子陵公社热闹多了,因为人多、房子多,于是我就认为那是一个热闹的地方。到了浩口,我们下了车。母亲说,从这里到二舅家所在的红宋大队还有十五里的路,要走水路。母亲把我带到浩口的码头,说,我们在这里等二舅来接。不久,就看见远远的河道里摇来一只小船。小船上的人一边划船一边向我们打手势,母亲说,二舅到了。二舅见到我,对母亲说,这就是你们家老四啊?母亲说是,小名有两个,一个叫多了,一个叫四元,大名就叫个赖四元。多了是他父亲给他取的,他不乐意,自己把名字改成四元。二舅说,好!大元二元三元四元,再生一个儿子叫五元,五子登科呢。可惜我脚下是一个妹妹,不能叫元了,只能叫香。我们那地方取名字,男的叫元的多,女的叫香或英的多,除此之外,叫不出什么新名堂。插句后话,后来母亲果然又给我们生了一个弟弟,果然就叫了五元。二舅一边气喘吁吁地摇船一边和我们说话,从一个河道转入另一个河道。过桥的时候,二舅要蹲下身子,让小船自由航行。河水清清的,一寸一寸地向后退,有些寸把长的小鱼跟着小船不知疲倦地旅行,很快乐的样子。小船在行进的过程中发出欸乃欸乃的声音,既低沉又好听。河岸边是千篇一律的杨树,高矮胖瘦一样,都挺挺拔拔的。二舅说,这些都是人工河呢,是我们挖的,我们潜江是全国著名的绿化县。他一副很自豪的样子。那地面的确比我们家乡开阔多了,没有山,连像样的土坡都没有。二舅说,这里是平原,是水乡,书上叫个什么鱼米之乡。我说每天都吃大米饭和鱼吗?二舅支吾了一声,说,鱼当然是要吃的,也不是每天,每天吃鱼多腻味呀?我想我这次是来对了,没有肉吃有鱼吃也不错。我在家里吃不到肉,也吃不到鱼,成天吃红薯和加了野菜的黑乎乎的米饭,吃一顿炖鸡蛋就像是过年。我们先在二舅家玩了三天,每天吃两顿饭,早晨九点钟吃一顿,下午四点多吃一顿。饭都是介于干饭和稀粥之间的样子。吃的时候很快就饱了,但不久就饿了。特别是到了晚上,我就饿得不行。我对母亲说,怎么这里和我们家不一样啊,为什么不吃晚饭?母亲说不一样,之后再也不作解释了。她说话的神情和平时在家里老夸娘家如何富裕完全不一样。在这三天里我吃到一次鱼,是我们离开二舅家的那个早上。母亲说千万别对别人说我们吃过鱼。我说为什么?母亲说这鱼是二舅头天深夜偷偷从公社的鱼塘里捞上来的,二舅为了下河捕鱼,不小心掉到水里冻坏了。那天餐桌上没有见到二舅,原来他躺在床上发汗,头上还敷了一条白毛巾。我说为什么不到街上买鱼呢?母亲说,街上没有鱼卖。其实我知道二舅是没有钱买鱼的。从二舅家离开的那一天,二舅先是拿出一块钱,然后想了想,又从身上掏出一块钱,递给我说,这是给你的压岁钱。母亲对我说,不能要,说罢就阻止了二舅的行为。但二舅说,这是我给外甥的见面礼,让他买个作业本什么的。听了这话,母亲就不再阻拦了。

接着到小舅家玩了三天,是小舅到二舅家接的我们。我是骑着小舅的肩头到他家的,他家在一个叫后湖农场的地方。看到人们的房子都连在一起,我很奇陉。小舅说,这是集体农庄。小舅家一天倒是吃三顿,可是吃的都是陈年大米,一点都不香,小舅妈说这是战备粮。小舅说,我们这里不种稻米,种棉花,米都是从粮店里买来的。小舅妈个子矮矮的,说话笑眯眯的。她说她是湖南湘潭人,到过毛主席的老家韶山。我在心里想,那是红太阳升起的地方,就问韶山是什么样子的。小舅妈说,什么样子呢?一条小山冲。我对这个回答很不满意。又问,毛主席老家什么样子?小舅妈说,几间瓦屋,背后靠着山,前面一个小水塘,和一般老百姓的家没有什么两样。小舅在旁边听着,虽然他也不满意小舅妈的回答,但脸上还是笑眯眯的。在小舅家的最后一餐,我们也吃到了鱼,一条至少有两斤重的大鲤鱼。虽然小舅妈的厨艺太差,鱼好像没烧熟,但那一顿饭我还是吃得津津有味。离开小舅家的时候,我也希望他能像二舅那样给我两块钱,但这个希望落空了。不过小舅送给我一个铁皮铅笔盒,为了证明这个铁皮铅笔盒的价值,后来我专门到大队的小卖部去观察,得出的结论是,这个铁皮铅笔盒值四毛五分钱。

从小舅家出来,我们又到大舅家玩。大舅不在了,因此没有人来接我们。听说大舅是得肺结核死去的,母亲听到这个消息后,由于家里没有钱,不能去吊唁,急得自己一个人躲在屋后连烧了三个晚上的纸钱,还哭了三个晚上。那时候我很小,却对这个事情记得很牢,那种悲恸的声音至今我还记忆犹新。本来小舅说要送我们到大舅家去的,但农场临时有事脱不开身,于是我们只能自己走着去大舅家。我们走了大约半天的时间,花了半天的时间走在毫无遮拦景致雷同的平原上,我感到很无趣。倒是遍地的油菜正处于即将开花或者刚开花的时段,让我觉得这个平原还有点趣味。我们走到大舅妈家时,正是午饭时间。见我们到来,大舅妈并没有显示出格外的热情。她的样子很愁苦,只是机械地从鸡窝里掏出两个鸡蛋加了一个菜就让我们入席。因为大舅不在了,因此大舅家是我们走亲戚的第三站,每次母亲回娘家都是按照这个顺序。虽然大舅妈对我们并不热情,但是大舅家的大表哥对母亲很热情,姑妈姑妈地叫个不停,问长问短地说个不休。从他的言谈举止中,我知道大表哥现在是一家之主。大表哥对我也不错,见我冬天还穿一双单鞋,就向母亲提议给我买一双尼龙袜。母亲当然要阻止,说,一双尼龙袜要一块多钱呢,不能把他惯坏了。听了母亲的话,我感到很失望。大表哥也有点举棋不定,后来他从一本旧书中找出一双光滑透亮的袜子,说这是丝光袜。那双丝光袜漂亮得很,一点重量都没有,试穿的时候丝袜在我粗糙的脚上发出哧哧哧的摩擦声。哦,忘记说了,我的鞋子是一双新的松紧鞋,每只鞋上还缀了八个气眼,俗称八眼鞋,是当时农村最流行的样式,也是我长到八岁为止穿的第一双新鞋。那是我临到外婆家前两个晚上,母亲和大嫂加班加点赶制出来的,由于是一人做一只,两只鞋有点不一样,但不认真看,是发现不了其中差别的。一双新鞋配上一双漂亮的袜子,我的脚很温暖,心也很温暖。我突然间有了一种幸福的感觉。

我们在大舅妈家玩了两天,每天桌上的菜除了菜园里的,最好的就是鸡蛋了,煎着吃、炒着吃、炖着吃。除了我一个人外,没有人在鸡蛋碗里动筷子。大舅妈家有表哥表姐四个人,他们都很自觉。我觉得自己是这个家里最尊贵的客人。

在三个亲舅舅家玩过之后,我产生了一个疑问,就是为什么三个舅舅并不同姓,而是三个姓。已死的大舅姓胡,同母亲一个姓。二舅姓郑,三舅姓李。可见三个舅舅中,只有大舅与母亲是同父同母,其余两个舅舅,都与母亲是同母不同父的。在母亲的晚年,我曾就这个疑问问母亲。母亲给我讲述过她父母的情况,但她的讲述过于纷乱,过于家常,过于情绪化,仿佛是沉浸在半个多世纪前迷离而又恍惚的日常生活中。我试图从中分析勾勒出其中的人物关系图,但几次都没有成功。

带着这个疑问,我们到了堂舅家。

同类推荐
  • 赶马的老三

    赶马的老三

    本书是“韩少功作品系列”第三卷,收录作者1994年-2009年发表的中短篇小说十七部。《赶马的老三》获2010年度《人民文学》优秀作品奖。《怒目金刚》获2009年度《小说选刊》优秀作品奖。《赶马的老三》是韩少功的中篇小说,由“找个四类分子来”“几代鸡由几代人赔”“一个人十分钟轮着咒”“阎王的加油站在哪里”“上门服务的合理收费”“好容易有了次出名的机会”六个故事成功塑造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村官——老三,他文化水平低,见识少,说话直来直去,工作方法非常独特,但常常能够歪打正着地解决工作上的事情,他不理会政策和法规法律,常用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方法解决村子里的矛盾。
  • 尘归尘 土归土

    尘归尘 土归土

    荆自以为还算得上一个清心寡欲的女子,她没料到自己会对一件身外之物这么念念不忘。那是一只天然水晶手镯,玲珑剔透的,却不是一味的冰清玉洁。无论戴在腕上,还是置于白缎精制的匣子里,总泛着微黄的银光,浸透了几千年的月色一般,有一种旷古而寂寥的景象。荆却总疑心这个光洁透亮的圈子,是用了眼泪凝固的冰制成的,那幽幽渺渺、隐隐约约的黄,正是泪水才有的颜色。而她即便不用手,哪怕只用了目光去触摸,也能感觉出它从里到外的沁凉。
  • 一步之遥

    一步之遥

    刘波和梁静秋喜迁新居两年了,和对门的邻居还不太熟悉。他们已经掌握的情况是:对门住着的是一位30岁左右的年轻女性,相貌有点俗,走起路来动静比较大,左边或者右边鼻翼上长着一颗绿豆大小的黑痣;女人的屋里很少有客人来,隔上半个月左右,一位身材敦实,皮肤黝黑,年龄不太好判断的男人会来和她住上几天,他们还不能确定两个人是否是夫妻关系;女人喜欢在午后的时光洗头,吃罢午饭后,梁静秋时常会看到她站在阳台上梳理着湿漉漉的长发,而刘波注意到的是晾衣架上几乎每天都要更换的衣物。这些情况当然不是刘波和梁静秋刻意总结出来的,而是日积月累中留存下来的一些印象。
  • 黑暗中的星光

    黑暗中的星光

    黑人女孩思妲尔和一家人生活在黑人居民区,靠着经营杂货铺生活。一天,思妲尔在派对上遇到了儿时玩伴卡利欧,然而突然传来的枪响打断了叙旧,卡利欧开车载着思妲尔离开现场。闻声而来的警察克鲁斯将他们拦下,混乱之中,克鲁斯在卡利欧移动时开了枪。思妲尔成为命案现场的目击证人,警方和民众都希望思妲尔说出事发经过。她百般挣扎后决定站上法庭证人席,而思妲尔不知道的是,她所说的一切必将成为纷争的开端。
  • 苍蝇在飞

    苍蝇在飞

    小昌,80后新锐作家,广西作家协会会员,山东冠县人,1982年出生,大学教师。曾在《北方文学》、《黄河文学》、《延河》等杂志发表中短篇小说若干。现居广西北海。
热门推荐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凰医帝临七神

    凰医帝临七神

    (原名《焚尽七神:狂傲女帝》)前世,她贵为巅峰女帝,一夕之间局势逆转,沦为废材之质。魂灵双修,医毒无双,血脉觉醒,一御万兽。天现异象,凰命之女,自此归来,天下乱之。这一次,所有欺她辱她之人必杀之!他自上界而来,怀有目的,却因她动摇内心深处坚定的道义。“你曾说,你向仰我,你想像我一样,步入光明,是我对不起你,又让你重新回到黑暗。”“你都不在了,你让我一个人,怎么像向仰你?!”爱与不爱,从来都是我们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带走了所有的光明与信仰。
  • 英语民族史·革命时代

    英语民族史·革命时代

    本卷为《英语民族史》系列的第三部“革命时代”,在本卷所描绘的1688年到1815年这段时期,三场革命深刻地影响了人类的命运。这三场革命均发生在百年之内,并且它们都导致了英法两国之间的战争。
  • 懦懦与霍先生

    懦懦与霍先生

    懦懦跑过了一整条街,在街的尽头,是一座很普通的建筑,但却带着一个巨大的喷水池和高高的台阶。她走到最后一个台阶上,看到霍煦伸出手对她说:“欢迎回来,懦懦。”
  • 都是艳阳天

    都是艳阳天

    不管是不是艳阳天,她都是那个桀骜帅气的少女,不拘一格,敢想敢做
  • 暗恋,很累

    暗恋,很累

    爱上他,从开始就注定是一场青涩卑微的暗恋。他那么高,跳起来灌蓝的潇洒风姿,不知迷倒了多少少女的心。而她,只是一朵低到尘埃里的小花,既不高呀不美,又不怎么会来事儿,挤在一群爱慕他的人中间,渺小的像一粒沙子,他甚至从来也没看她一眼。可她,心甘情愿地做了篮球队的后勤,只要有他参加的球赛,她一场不落,其实并无大的奢望,她只是想在他渴的时候送上一瓶水,流汗的时候送上一条毛巾,看好他的衣服,为他每次进球鼓掌……
  • 妖帝的霸宠伟业

    妖帝的霸宠伟业

    万年前,他是世人敬畏的远古妖帝,却暗戳戳的暗恋自己的臣下。臣下有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夫。他却不服,凭什么后来的就不能做未婚夫。为了横刀夺爱,他策划战争,颠覆天下,只想扶自己上位。万年后,她已是顶级宗门的一代宗师,拥有天下人眼馋的神兵利器。如今,她看着手里的三米大刀,愈发觉得顺眼。“九连玦,你个狐狸崽子,你说谁爱你爱得失心疯?”“你,你不仅离不开我,还每晚都要看着我才能安心入眠。”“呸,脸皮比城墙还厚,幻想比秀儿还秀。”明明是自己干的事,还净栽赃给她。今天不砍了这厮的狐狸尾巴做地毯,她就跟他姓!
  • 怪少洛基

    怪少洛基

    脸蛋好,身材好,吃得少,会干活,从其他世界穿越而来,性格纯真,富有正义感,典型的主角式人物。对,我家女仆就是这样的。——洛基
  • 仙,还是要修的

    仙,还是要修的

    大学生王某,不愿于现实世界中苟活,一言不合选择穿越……携玉兔李大壮,道友鹿仁贾,狍辉矣,屠绯叮…共赴爆笑修仙之旅.坑队友?卖队友?家常便饭,不值一提.偷个鸡摸个狗怎么了?正所谓富贵险中求……温馨提示:睡前勿看,避免深夜笑醒~
  • 老婆太嚣张

    老婆太嚣张

    “你干吗?!这是我房间,你给我出去!”“没办法,空调坏了,我怕你中暑…”男子邪佞一笑,嘴角勾起了得逞的笑意…甩掉男人很简单,大不了软的不行来硬的,硬的不行来横的。可偏偏有个男人,软硬不吃,横竖不听,外加登堂入室,进了她家门。可偏偏这男人还是自己那个4岁孩子的亲爹,打不得,骂不得,还得好生伺候着…这还让不让人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