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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给抱怨生活者的信(4)

死亡与永生(节选)

【俄罗斯】别尔嘉耶夫

死亡问题是生活中最深刻和最显著的事实,这个事实能使必死的人中的最卑贱的一个超越生活的日常性和庸俗。只有死亡的事实才能深刻地提出生命意义的问题。这个世界上的生命之所以有意义,只是因为有死亡,假如在我们的世界里没有死亡,那么生命就会丧失意义。意义与终点相关。假如没有终点,也就是说在我们的世界上存在着无限的生命,那么在这样的生命中就不会有意义。意义在封闭的此世之外,因此获得意义就要以这个世界的终结为前提。值得注意的是,在死亡面前应该体验到恐怖,在死亡里应该看到极端的恶的人们,还是把彻底地获得意义同死亡联系在一起。作为最后的恐怖和极端的恶的死亡却是从令人厌恶的时间走向永恒的唯一出路。永生的和永恒的生命只有通过死亡才能获得。人的最后期待与死亡相关,而死亡显示的是恶在世界上的统治,这就是死亡最大的悖论。根据基督教信仰,死亡是罪的结果,是必须克服的最后一个敌人,是极端的恶。与此同时,在我们罪恶的世界里,死亡是件好事,是价值。死亡引起我们无法表达的敬畏,这不但因为它是恶,而且还因为在死亡里有深刻性和伟大之处,它们震撼着我们的日常世界,超越在我们的此世生活中积累的。只适合此世生命法律的力量。要正确地理解死亡,正确地对待死亡,必须要有非凡的精神努力,需要有精神的启蒙。可以说,人一生中的道德体验的意义就在于使人达到理解死亡的高度,使人正确地对待死亡。当柏拉图教导说,哲学无非就是对死亡的准备,他是对的。但不幸的只是哲学自身不知道应该如何死,应该如何战胜死。关于永生的哲学学说找不到这样的路。

可以这样说,就自己的最高成就而言,伦理学在更大程度上是死亡的伦理学,而不是生命伦理学,因为死亡展示生命的深度,显现终点,只有终点才能赋予生命以意义。生命是高尚的,这只是因为在其中有死亡,有终点,这个终点证明,人的使命是另外的一种更高的生命。假如没有死亡和终点,那么生命就将是卑鄙的,就将是无意义的。在无限的时间里,意义永远也不能被揭示,意义在永恒之中。但是,时间中的生命和永恒中的生命之间是深渊,越过这个深渊只有通过死亡的途径,通过对中断的恐惧。在被理解为封闭的、自足的和完满的此世里,一切都是无意义的,因为一切都是暂时的,即死亡和死的特征永远属于这个世界,是此世和此世里所发生的一切事物之所以无意义的根源。这是向有限的和封闭的视野所展现的真理的一半。海德格尔是正确的,他说,日常性(dasMan)能使与死亡相关的忧郁麻木。日常性所引起的是面对死亡的鄙俗的恐惧,对作为无意义的根源的死亡的战栗。但还有另一半真理,它不向日常的视野敞开。死亡不但是此世生命的无意义,生命的腐朽,而且还是从深处来的标志,它指明存在着生命的最高意义。不是鄙俗的恐惧,而是深刻的忧郁和由死亡引起的敬畏表面,我们不但属于表面,而且还属于深处,我们不但属于时间中的生活日常性,而且还属于永恒。永恒在时间中不但能够吸引人,而且还能产生敬畏和忧郁。能够引起敬畏和忧郁的不但是有终结的和有死亡的东西,对我们来说是珍贵的,是我们所留恋的东西,而且在更大的程度上,在更深刻的意义上,是在时间和永恒之间所裂开的深渊。敬畏和忧郁与跨越深渊相关,它们也是人的希望,是一种期待,所期待的是,最终的意义将显现和实现。死亡不仅是人的敬畏,而且也是人的希望,尽管人并不总是意识到这一点,也不能直接面对它。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的意义对此世之人的作用更加严酷,并要求人经历死亡。

死亡不仅仅是生物学和心理学上的事实,而且也是精神现象。死亡的意义在于,在时间中不可能有永恒,在时间中没有终点就是无意义。

但是,死亡是生命的现象,它还在生命的此岸,是生命的一种反应,是对来自生命方面的对时间终点的要求的反应。不应该把死亡仅仅理解为生命的最后一个瞬间,即在它之后到来的或者是非存在,或者是死后的存在。死亡是波及整个生命的现象。我们的生命充满着死亡。生命是不断的死亡,是对一切方面的终点的体验,是永恒对时间的不断的审判。生命是同死亡的不断斗争,是人的身体和灵魂的局部死亡。我们生命内部的死亡是由于不可能在时间和空间中容纳完满而造成的。时间和空间是能够带来死亡的,它们所导致的分裂就是对死亡的局部体验,当人的情感在时间中消失的时候,这就是对死亡的体验。当在空间中发生着与人、家、城市、花园、动物的分离,这种分离总是伴随着这样一种感觉,也许你再也不能见到它们了,那么,这就是对死亡的体验。对时间和空间中的一切分离和分裂的忧郁都是对死亡的忧郁。我还记得痛苦的忧郁经验,在我还是小孩的时候,在任何一次分别中我都体验到这样的忧郁。这一点具有如此普遍的特征,许多事情都能引起我对死亡的忧郁,比如,我再也见不到一个与我毫不相干的人,一个与我格格不入的人;我再也见不到一个我偶然路过的城市,以及我在其中只停留了几天的房间;我永远也见不到这棵树,我偶然遇到的这条狗,等等。当然,这就是关于生命内部死亡的经验。在不能容纳完满,注定要分裂和分离的时间和空间中,生命里占统治地位的总是死亡,死亡所意味的是,意义在永恒之中,在完满之中,意义在其中占统治地位的生命不再体验分裂和分离,不再体验人的情感和思想的腐朽和死亡。对我们来说,死亡不仅仅是当我们死的时候才到来,而且在我们的亲人死亡时,死亡对我们而言也已经到来。在生命中我们拥有对死亡的体验,尽管不是最终的体验。我们不能容忍死亡,不但不能容忍人的死亡,而且也不能容忍动物、花朵、树木、物品和房屋的死亡。全部存在的永恒就是生命的实质。同时,到达永恒只能通过经历死亡的途径,死亡是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的结局,而且生命越复杂,生命层次越高级,它受死亡的威胁也越大。山比人活得会更长久,尽管山的生命就自己的质而言不那么复杂和高尚。勃朗峰比圣徒和天才更长寿。无生命的物体比有生命的存在物更稳定。

死之默想

周作人

4世纪时希腊厌世诗人巴拉达思作有一首小诗道:“你太饶舌了,人啊,不久将睡在地下;住口吧。你生存时且思索那死。”

这是很有意思的话。关于死的问题,我无事时也曾默想过(但不坐在树下,大抵是在车上),可是想不出什么来,这或者因为我是个“乐天的诗人”的缘故吧。但其实我何尝一定崇拜死,有如曹慕管君,不过我不很能够感到死之神秘,所以不觉得有思索十日十夜之必要,于形而上的方面也就不能有所饶舌了。

窥察世人怕死的原因,自有种种不同,“以愚观之”可以定为三项,其一是怕死时的苦痛,其二是合不得人世的快乐,其三是顾虑家族。苦痛比死还可怕,这是实在的事情。十多年前有一个远房的伯母,十分困苦,在十二月底想投河寻死(我们乡间的河是经冬不冻的),但是投了下去,她随即走了上来,说是因为水太冷了。有些人要笑她痴也未可知,但这却是真实的人情。倘若有人能够切实保证,诚如某生物学家所说,被猛兽咬死痒苏苏地很是愉快,我想一定有许多人裹粮人山去投身饲饿虎了。

可惜这一层不能担保,有些对于别项已无留恋的人因此也就不得不稍为踌躇了。

顾虑家族,大约是怕死的原因中之较小者,因为这还有救治的方法。将来如有一日,社会制度稍加改良,除施行善种的节制以外,大家不问老幼可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凡平常衣食住,医药教育,均由公给,此上更好的享受再由个人的努力去取得,那么这种顾虑就可以不要,便是夜梦也一定平安得多了。不过我所说的原是空想,实现还不知在几十百千年之后,而且到底未必实现也说不定,那么也终是远水不救近火,没有什么用处。比较确实的办法还是设法发财,也可以救济这个忧虑。为得安闲的死而求发财,倒是很高雅的俗事;只是发财大不容易,不是我们都能做的事,况且天下之富人有了钱便反死不去,则此亦颇有危险也。

人世的快乐自然是很可贪恋的,但这似乎只在青年男女才深切地感到,像我们将近“不惑”的人,尝过了凡人的苦乐,此外别无想做皇帝的野心,也就不觉得还有何不得的快乐。我现在的快乐只是想在闲时喝一杯清茶,看点新书。虽然近来因为政府替我们储蓄,手头只有买茶的钱,无论他是讲虫鸟的歌唱,或是记贤哲的思想,古今的刻绘,都足以使我感到人生的欣幸。然而朋友来谈天的时候,也就放下书卷,何况“无私神女”(Atropos)的命令呢?我们看路上许多乞丐,都已没有生人乐趣,却是苦苦地要活着,可见快乐未必是怕死的重大原因,或者舍不得人世的苦辛也足以叫人留恋这个尘世吧。讲到他们,实在已是了无牵挂,大可“来去自由”,实际却不能如此,倘若不是为了上边所说的原因,一定是因为怕河水比彻骨的北风更冷的缘故了。

对于“不死”的问题,又有什么意见呢?因为少年时当过五六年的水兵,头脑中多少受了唯物论的影响,总觉得造不起“不死”这个观念来,虽然我很喜欢听荒唐的神话。即使照神话故事所讲,那种长生不老的生活我也一点儿都不喜欢。住在冷冰冰的金门玉阶的屋里,吃着五香牛肉一类的麟肝凤脯,天天浒手好闲,不在松树下着棋,便同金童玉女厮混,也不见得有什么趣味,况且永远如此,更是单调而且困倦了。又听人说,仙家的时间是与凡人不同的,诗云“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所以烂柯山下的六十年在棋边只是半个时辰耳,哪里会有日子太长之感呢?

但是由我看来,仙人活了二百万岁也只抵得人间的四十春秋,这样浪费时间无裨实际的生活,殊不值得费尽了心机去求得他;倘若二百万年后劫波到来,就此溘然,将被五十岁的凡夫所笑。较好一点的还是那西方凤鸟的办法,活上五百年,便尔蜕去,化为幼凤,这样的轮回倒很好玩的——可惜他们是只此一家,别人不能仿作。

大约我们还只好在这被容许的时光中,就这平凡的境地中,寻得些许的安闲悦乐,即是无上幸福,至于“死后如何?”的问题,乃是神秘派诗人的领域,我们平凡人对于成仙做鬼都不关心,于此自然就没有什么兴趣了。

我已经看到了死神的眼睛

【前苏联】肖斯塔科维奇

在我还比较年轻的时候,我与朋友们交谈,常用赌神罚咒的语言,随着年月的增长,这种语言越来越少了。我老了,死亡临近了,可以说我已经看到了死神的眼睛。所以,现在我认为我对自己的过去更理解了。我的过去也和我更接近了,我同样能看到它的眼睛了。

当我们还是朋友的时候,尤里·奥廖沙曾用教导的口吻对我讲了一个寓言。一只甲虫爱上了一只毛虫,毛虫也向他报以爱情,但是她死了,躺着不动了,卷在茧里,甲虫悲伤地扑在他爱人的身上。突然,茧裂开了,飞出来一只蝴蝶。甲虫决心杀死这只蝴蝶,因为她扰乱了他对死者的哀思。他向她冲去,看到蝴蝶的眼睛是他所熟悉的——这是毛虫的眼睛。他差一点杀了她。因为除了眼睛以外毕竟一切都是新的。蝴蝶和甲虫从此永远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但是,要达到这个境界,你需要正视事物的眼睛。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要做到这一点,有时候用一生的时间都嫌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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