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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自我与情感

我的心路历程

俗话说三十不学艺,我恰恰反其道而行之——去美国求学时刚好三十岁。回想当时常令我感到烦恼的一个想法就是:我的一生都在准备,准备做什么事,可一直还没正经做。我还要准备到何时?大概是受了这种想法的刺激,1988年我拿到博士学位之后,就径直回国了。

在我从美国回来之后,我才感到自己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工作(创造)。在此之前,我一直在准备。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我一直在修炼。我的一生一直到1988年,也就是我三十六岁时,一直在准备。就像一头牛,一直在吃草。现在到了产出牛奶的时候了。三十六岁,真是够晚的了。当然,这里面有许多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的因素。比如从十七岁到二十二岁,我一直在做体力劳动。虽然我也在一天天令人极度疲劳的体力劳动之后,尽我所能看书,看马克思的书,看鲁迅的书,看当时硕果仅存的《艳阳天》一类“文学”书,但是我的生命曾耗费在成年累月的纯粹的体力劳动上。我们当时没有选择的余地,没有凭自己的爱好和能力安排自己生活的自由。

我常常这样想,最幸运的人是这样的人:他在八小时之内所做的事情正好是他爱做的事情。可以说我就是一个这样的幸运儿。

回国之后,我被接纳为中国第一个文科博士后站(北京大学社会学所)的第一个博士后。我以一种狂热的劲头投入了研究工作:毕竟我准备了太久太久。压抑多年的“做事”的冲动猛烈地迸发出来,我一口气搞了十项经验研究。其实,其中的一个就已经够我“交差”的了,但是我的研究冲动是发自内心的,不是为了“交差”。这种疯狂劲我现在回头看都有点暗自吃惊。难怪一个台湾社会学访问团和我们座谈,当我谈到这两年我完成的题目时,对方露出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这十项研究的结果是十篇论文,每篇一万五千字上下。这十个题目依次是:择偶标准,青春期恋爱,浪漫爱情,独身,婚前性行为规范,婚姻支付,自愿不育,婚外恋,离婚,同性恋。从另一种角度来说,我在两年间搞十项研究疯得还不够厉害:回国之前,我做了个“社会学百题”的备忘录,现在有时还会翻看,觉得自己比当时的魄已经小了许多。

这十篇论文分别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社会学与社会调查》等杂志上,有的被译成了英文和日文,有的题目有新闻价值一如自愿不育和同性恋一常常被通俗刊物和报纸、电台、电视台报道。那天在地铁买了一份小报,上边有个署名“黑娃”的人在头版头条写了一篇关于自愿不育的文章,我一看,里面怎么尽是我论文里的原话,心里不免有些愤愤然;、可转念一想,人家虽然没指明哪段是出自我的手笔,但该羞愧的是他而不是我——只是不知这位黑娃是否是真的非洲种,也许是他自觉够黑的,起了这样一个笔名。人如果有东西值得别人一偷,也不能说完全是坏事。尽管上小报有点“丢份”,也不至于就为这点事跟人“叫真”。这么想过之后,心里也就释然。后来,这十篇研究论文被编辑为一本论文集,取名为《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出版,虽然只印了四千册,我也挺满足的——我还见过只印三百册的学术书呢。这本书后来获得了“北方十五省市优秀图书奖”,并且在1998年再版。

我心里清楚,从外面拿文科博士学位回来的人还不多见,因此如一些爱为人指点迷津的朋友所说,回来的人有一种“势能”。问题在于用这种“势能”来做什么。我之选中经验研究一途,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具体说来,原因有二:第一,中国人似乎有一种看不起经验科学的偏向,因此社会科学远不如人文学科那么发达。人们都偏爱一些气势恢宏的高谈阔论,近年来“侃”字的出现频率之高就是证据。而我的抱负是要做一个严谨的社会学家。这些话用通俗的语言来说,就是想分出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但是众所周知,这并不容易,真话也挺没劲的。为了和信口开河者划清界线,我甚至不惜把自己搞到矫枉过正的地步——在我用通过经验调查得来的数据写论文和专著时,有时竟感到可说的和能说的话是那么少,以致担心自己的想像力已经衰退了。与此同时,我看到那些高谈阔论的研究,就为别人捏把冷汗。人家的一个小标题,在我看来已经够研究一辈子的啦。

我潜心经验研究的另一个理由是:中国现在的社会学的经验研究还不规范。有的研究不信不实,在方法的运用、研究的设计方面尚有不少欠缺。我毕竟是实实在在地学了六年社会学,看到这种现象就感到了一种挑战。这就像看到有人一手持一根筷子吃饭,谁都想给他露一手用筷子的绝技一样。

用这样的方法,我们又做了男同性恋的研究。我们是指我和我丈夫。这个题目颇遭同行和有关部门垢病。从搞调查到出书,遇上了不少头疼的事。好在研究的成果终于写成专著,在香港由天地图书公司出版了。假如我们能沉住气的话,还可能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直到现在,我还不理解那些垢病出于什么动机。同性恋者不是人类吗?同性恋不是社会现象吗?社会学到底该做些什么事?不管怎么说,我还想做女同性恋的研究,只是苦于找不到线索。

在当时,做什么样的研究是我常常思考的问题。我对当时文化界的信口开河大而无当十分反感,总觉得中国文化中有一种过于轻视经验的倾向。中国人喜欢有气势的东西,比如《河觞》、《人妖之间》等。中国文化从古至今一直对经验的东西不感兴趣,所以科学在中国才不如西方发达。所有文化人都在追求辞章之美、玄虚而飘逸的意境,或者一种宏伟的气势。在改革开放之初,很多人都知道我与林春合写的《要大大发扬民主,大大加强法制》等文章,虽然我们当时工作单位的性质(国务院研究室)和全国各大报纸的转载的作用不容忽视,但当初我们的文章大受欢迎在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因为那种投合中国文化的“气势”和辞章之美。而在美国受了六年严格的社会科学训练的我,当时有个强烈感觉,那就是,只有气势而没有经验材料做基础的东西在中国实在是太多了。简直可以说,除了这种东西什么都没有(那是在1988年)。

中国文化传统中一方面看重气势宏伟的东西,另一方面又看重“有用”(必须是立竿见影、学以致用的用>的东西。如果一项研究既不气势宏伟,又“无用”,就没有人愿意去做。我们社会学经验调查所做的这一块就属于特别不受“待见”的。比如关于我国同性恋人群的调査就是这样,它既不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因而不够气势宏伟;又不是马上可以拿来派什么用场的东西,因而不够“有用”。许多社会学研究领域就这样成了空白。在西方任何一所大学的图书馆里,不必说性学这一题目下的图书,就是同性恋这个小分支,就不知道有多少专著,多得我连看都懒得看了我有心在中国反其道而行,专门做一些这种既不够“宏大”又不够“有用”的研究。我想,对某项经验研究是否有用的问题不必过多考虑。有用无用,用与不用,那是别人的事,不是科学研究本身应当过多考虑的问题。

理论并非完全不重要,但只有经验意义上的理论才重要,只有由经验的命题组成的理论才重要。那种气势宏伟的宏观理论不是已经有许多了吗?不是已经太多了吗?我不愿意再去凑这个热闹了。

金西调查有什么气势宏伟的理论?纯粹描述性的东西难道就没有价值?人们可能会觉得枯燥,但是描述动物身体构造、行为习惯的东西枯不枯燥呢?我能不能不受“气势”的诱惑?在美留学时,系里的老师也分两派,一派重理论,另一派重经验。令人遗憾的是:两派互相认为对方的东西不是“东西”。我们也要像其中一派那样认为经验的东西不是东西吗?

搞描述性的东西很可能会不受人注意,就像研究昆虫的生活习性不会受到行外人的注意一样。能不能耐得了寂寞呢?能不能做到宁愿默默无闻地去做些经验的研究,也不去哗众取宠呢?

费孝通有一次讲到,社会学要“讲故事(tell stores)”。他说,社会学要研究活的人,讲话的人,会哭会笑有感情的人。他还说,人生社会就是一台戏,他要我们去看这台戏是怎样上演的。这一点对我很有启发。特别是在中国现有的条件下(交通困难,经费缺乏)。做这种形式的调査也许是惟一可行的。而且,这种方法也许比花费昂贵的抽样调查更富有成果。我认为,研究的题目应当是有趣的,而“讲故事”就是有趣的。当然,如果把这种方法当作惟一正确的研究方法未免片面。它虽然不是惟一正确的,但却有可能是惟一可行的,而且是有趣的研究方法。

浮士德的精神似乎是中国人特别缺少的一种精神:“我要探究窥测事物的核心,我想得到关于整个存在的知识。我因此牺牲了我灵魂的幸福,甘愿为一个时间极短的理解永受天罚。”中国的精神常常是不求甚解,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中医的整个底蕴就是这样的——甚至是“难得糊涂”。

在研究的选题问题上,我大费周折。早年那种对事物和对研究方法的纯粹的好奇心巳经离我远去。记得那是在1979年,我二十七岁时,我平生第一次接触到社会学——美国匹兹堡大学的霍尔兹纳和聂尼瓦萨教授来中国开办了第一个社会学夏季讲习班。我内心充满了求知的冲动,像是发现了一个新大陆。我怀着激动欣喜的心情设计了我平生的第一个问卷,记得是询问人们对传统文化的看法。每个问题都是一个陈述句,然后是多重选择:非常同意,比较同意,不太同意,很不同意等等。当时也不懂什么随机抽样,就带着一纸单位介绍信,兴致勃勃地跑到一些位于单位附近的机关和街道去散发问卷。还记得那时的人们傻得可爱,他们有的人不会在多重选择中选一项“同意”或者“不同意”,而是空在那里,却在每个问题的陈述句旁认真地批道:“这种观点太极端了”,“这种提法是错误的”。我拿着收回来的问卷,为他们对问卷调查的无知和认真劲感叹不已。

在受了多年的正规教育训练之后,我却面临不知做什么研究题目是好的问题。在归国初期,这个问题就开始缠绕着我。到那时为止,我所做的一切都不能算是一个有自由意志的人自由地做出的选择。总有一些客观的原因使我似乎在做着什么。因此,每当我想到“存在”的问题时,每当这个问题来到我心中时,选题的事情就不再仅仅是一个选题的问题了,它关系到我是否能做一个自由人的问题。具体说,我选择某项课题首先应当是因为它是我的存在的需求,而不是为了应付什么人和什么事。我首先需要应付的是我自己的存在,不是吗?

每当我想到存在问题时,一切事都变得不是非做不可的了。既然一切都不会留下痕迹,人为什么还要做任何事呢?特别是当他什么也不做也能生存下去之时。过去激励着我去做事的动力有三种:第一是虚荣心,第二是理想主义——其中有盲目的热情,第三是为获得过得去的社会地位。现在第一点已经淡泊多了,第二点也丧失了很多魅力,第三点已经得到,那么为什么还要去做事,还有什么事是值得去做的呢?我只知道这个问题的“不是什么”的一半:不是为了生存不得不做的事情,不是自己不喜欢而硬要去做的事情,不是为了应付别人的事情。

那么这个问题的“是”的一半有什么呢?我想到了这样三个原则:第一,它必须是能够引起我的好奇心的;第二,它必须是能够为我带来快乐的;第三,它是能够对陷于不幸的人们有所帮助的。这就是我后来选择了同性恋问题、虐恋问题作为研究课题的一个基本原因。

回国之后,有时会想想回国的得与失。想来也的确没有太多值得后悔的事。中国毕竟是家乡,而在美国却是流浪在外。做一个客死他乡的流浪客的命运有什么值得羡慕呢?很多人之所以愿在外面乱闯,是因为他们在这个社会中的失败。如果能在自己的故土过一种成功者的生活,我看远比在外流浪强。

回国后,总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回来。有段时间,这个问题引起我反感。但静下来,想想留在美国可能过的完全是另一种生活,也不禁问自己:这一重大选择的结果如何呢?答案是:我最大的报偿就是悠闲。回国惟一的好处就是可以过悠闲的生活。我是指:经济上毫无压力,学问上也无外界压力,只凭自己的愿望,可以过一种无欲无求的生活。人在无欲时心情最平静。

归国之初,与一位滞留国外的友人谈起理想的生活,我对她说?钱、权和闲这三样东西,我想要闲。记得她还不大以为然,她理解我不追求钱和权,但不大理解我对“闲”的向往。最近,在一本书上看到罗兰?巴特关于理想生活的一段话,心中不免窃喜:这不是“英雄”所见略同吗?当记者问他所希望过、的理想生活是什么样子时,他说:“有点钱,不要太多;有点权力,也不要太多;但要有大量的闲暇。”他打算用闲暇来做什么呢?“读书,写作,和朋友们交往,喝酒(当然是葡萄酒),听音乐,旅行等等。”他说出了我的心里话一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有一个美国人在中国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写了一篇感想,他说,中国人的生活smple but happy(简单而快乐)。我想他的想法是有道理的。中国等级相差不大,所以人们生活中的压力不太大,人们的欲望比较淡泊,倒显出一副悠然自得享受生活的样子。而在美国,挣钱的压力要大一些。说到底,每个人都拼命去挣那些花不了的钱又有何用?

一位美国著名作家说在美国,玄想以及过内心生活很不容易。如果真这么做了,别人会以为你是个怪物。这就是我不喜欢美国生活方式的地方之一。美国生活方式在我心目中就是:挣一笔钱,然后把它花掉。人人都忙着这一件事,仅仅是这一件事。如果我要玄想,我最好到欧洲去,或者干脆回中国。

一位哲人说:凡是最深远的事物都永远跟生意无关。我最不喜欢和经济有关的一切。无论是有关经济的学问,还是有关经济的实践。我庆幸自己选择了可以衣食无虞的生活方式。在美国,我们要精打细算,在每项消费前要算计;回到中国后,我们不必再那样精打细算,可以比较随心所欲。我庆幸的是,挣钱在我的生活中可以变得很不重要。同样值得庆幸的是:花钱在我的生活中也可以变得很不重要。这个不重要有双重含义:第一重是,我不必为了省钱而算计;第二重是,我没有高档消费的压力,可以做到按自己喜欢的准随心所欲,怎么舒适怎么来。这第二点并不是人人都可做到的,也不是在每个社会都能做到的。在美国,如果你不努力使自己进人比较高档的生活层次,自己心里就会过不去。而在中国,我不必努力,就可以过中等的生活。高档的生活方式对我的诱惑力不够大,压力也不够大。我还是那个想法:一个人消费的欲望再髙,他能睡的只能是一个人的床位,能吃的只能是一个人的饭量。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是卢梭的名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人们的不自由就来自社会在一个人的世界里,人可以自由地思想,自由地想象,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可是在社会中与他人打交道,就不可以得到完全的自由。当萨特说“他人是我的地狱”之时,他心里想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在我看来,人的不自由至少有两种主要来源,一种来自生存的需要,另一种来自被人内化的社会行为规范。当人要为起码的生存条件而劳作时,他没有自由;当人已经达到了不必为生存而挣扎时,他就得到了一种自由的可能性,可是观念中的枷锁还是在束缚着他。只有当他真正决定要摆脱一切束缚他的自由的规范时,他才可以得到真正的自由。

我敬佩那些愿意给自己自由的人。我崇拜已经达到自由境界的人。我心目中这样的人并不多。福柯就是其中之一。有一种最富颠覆性的思想,它从叔本华、尼采开始,到福柯和后现代思想家,他们的思想的核心在我看来就是一种追求人的真正的彻底的自由的精神。他们的东西总是对我有一种极大的吸引力。我说不清原因,只是感觉到他们的吸引力。那吸引力的力度之大,使我心神不宁,跃跃欲试。虽然他们的思想有很多差异,也不很直观,但我总能隐隐地从其中感到一种极其自由奔放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在吸引着我的灵魂。

比如有这样一种主张:婚姻、私有制、国家、教会是应当被否定的四大制度。这种主张背后所蕴含的巨大自由精神深深地吸引着我。本来嘛,人生在世只有几十年的时间,我们为什么要受外力的束缚,使自己不能“尽欢”呢?“人生得意须尽欢”、“明朝散发弄扁舟”之类的诗句在初读之下就总能拨动我的心弦。

在1995年末,我被评为研究员。那年我四十三岁。在这个俗世上,这是我最后一个世俗的目标。我最强烈的一个感觉是:我从此进入了一个真正自由的世界。正如诗人布拉加所说:

再没有一个地平线在召唤我,

再没有召唤在驱使我。

我感到自己进入了一个真正无欲无求的境界。在此之前,一个又一个的地平线渐次出现在我的生命之中,不论我往前走了多远,它们总是不断出现在我的眼前:出国,回国,硕士,博士,博士后,副研究员,研究员。无论我心里对这些世俗的目标持有积极追求还是被动无奈的态度,它们都曾是我的目标。而我心底的感觉是,到这一切都结束时,我的生命才真正开始。我曾怀着激动但怅然若失的心情等待着这一时刻的到来。我曾经幻想:待我真正自由之后,应当做些什么?当然,我只做那些真正值得用我的生命去做的事情。哲人云:“任何事物均无望成为非己之他物。”我们所做的一切也只能是对自己有意义的。最终会是这样。由此,我是不是能够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了呢?

我意识到:解放真的来到了。我的心得到了永远的平静。我真的达到了自由的境界,真的达到了无欲无求的境界。虽然评研究员并没有真的重要到如此程度,但它毕竟是我最后一个世俗的目标。以后的目标都是抽象的而不是具体的了。我在四十三岁时得到解脱还不算太晚。我几乎还有半辈子的时间可以真正地享受人生。

在我获得了最终的自由之后,曾快活地想道:今后我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了。我暗自对自己发誓,今后所做的一切事都将仅仅是我愿意去做的?我要做很多很多很有趣的事情,做我一生都在等待、准备去做的事情。我心情很好,心里有很多的冲动,想做很多事情。

我最想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做一个真正的社会学家,做那些能够引起我兴趣的研究。我愿意把生命用在这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上面。我希望自己如此度过一生:读有趣的书,写有趣的书,听美的音乐,看美的画,观赏令人心旷神怡的风景,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随心所欲地享受生活。

人到无求品自高。这是一句古话,是中国人的生活智慧。我发现自己已到达了无欲无求的境界。在这时我想到,人生各种活动的动力可以被大略分为两大类,一类事是不得不做的,另一类是自己愿意做的。我已经摆脱了一切不得不做的事,剩下的秫只是我愿意去做的事了。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的主要焦虑就是:什么事是我真正愿意去做的?我喜欢在狂风暴雨的日子里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抱一本书(必须是好看的书),感受人类最美好的灵魂创造出来的智慧和美;我喜欢听音乐;我喜欢看真正的好电影;我还喜欢写一点东西,但必须是有趣的,有真情实感的。有时我还有一点辩论的冲动,那是当我看到有些事过于荒谬时。有时,我还有一点点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想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别人是怎么过的,怎么想的——这就是社会学在我心中的地位了。

当太阳在外面凶猛地照射时,当狂风大作大雨倾盆时,能够躺在家里的沙发上,随手翻看各种书籍,好就看,不好就扔在一边;或坐在计算机前,有感觉就写,找不到感觉就停下来。这种感觉十分惬意,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不可能找到比这更舒适的生活方式了。

一位哲人说:“人必须完全自觉个人在这个无意义的世界中的合理的存在,才能解脱。”我常常能够深刻感觉到生命的无意义、不合理。人从来到世上,一路挣扎、追求、修炼,然后就那么离开了。这有什么意义呢?这个问题是无法解决的,没有答案的,或者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已有,但是没有人愿意接受它。这一答案就是:毫无意义。既知答案如此,又要勉强自己生活下去,这是一个不可解决的矛盾。

在生命意义的问题上,荣格和海德格尔有不同的看法。

荣格认为,对于正常人来说,有什么必要追寻生命的价值或存在的意义呢?这样的问题只是对于精神分裂了的、异化了的;人来说才会发生。而海德格尔却认为应当追问存在本身的意义,“人就是一种领会着存在的在者”。

从很年轻时起,虚无主义对我諕一直有很大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大到令我胆战心惊的程度,使我不敢轻易地想#些问题。我不敢长时间地看星空。看着看着,我就会想到这众多的星星中,地球就是其中的一个;而人在地球上走来走去,就像小蚂蚁在爬来爬去。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在其显得毫无价值。人们孜孜以求的一切实际上都是毫无意义的,或者说得更精确些:最终会变得毫无意义一吃饭对于M的人有意义,睡觉对于疲倦的人有意义,但对于死人来说,它们全无意义。每个人最终都会死,死就是无意义,生因此也无意义。人为什么要在世上匆匆忙忙地奔来跑去呢?有时我会很出世地想(好像在天上俯瞰大地):人们在这个世界上奔忙些什么呢?我仿佛看到,在这小小的地球之上,人海汹汹,日月匆匆,不知人们都在追求些什么。

有一段时间,我的情绪有周期性的起落,差不多每:个月都会出现一次“生存意义”的危机。在情绪低落时,就会有万念俱灰的感觉。人怎能永远兴致勃勃呢?一个永远兴致勃勃的人一定是个傻瓜,因为他从没想过他为之忙碌的一切都奄无意义。

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中说过:“我只觉得人生一世,荣辱得失都淸淡如水,背时遭劫亦无甚大碍,所谓人生短促,不过是一时幻觉。”

毛姆在《人性的枷锁》中以主角菲利浦的口吻说:“人生没有意义,人活着也没什么目的。一个人生出来还是没有出生,活着还是死去,都无关宏旨。生命似轻尘,死去亦徒然。”“万事万物犹如过眼烟云,都会逝去,它们留下了什么踪迹呢?世间—切,包括人类本身,就像河中的水滴,它们紧密相联,组成了无名的水流,涌向大海。”他还这样写道:“我早已发现,当我最严肃的时候,人们却总要发笑。事实上,当我隔了一段时间重读我自己当初用我的全部感情所写下的那些段落时,我自己竟也想笑我自己。这一定是因为真诚的感情本身就有着某种荒谬的东西,不过为什么这样,我也想不出道理来。莫非是因为人本来就只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行星上的短暂生命?因此对于永恒的头脑来说,一个人一生的痛苦和奋斗只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这些文字总是能打动我的心:“一个无足轻重的行星上的短暂生命一个笑话”。如果人没有注意到这个残酷的事实,他活得肯定不够清醒,不够明白。人生在“永恒的头脑”看来,就是一场“当局者迷”的荒诞剧。然而旁观者清啊。人们在台上很投入地扮演着悲欢离合的角色,悲壮激烈。他们不愿相信,在“永恒的头脑”看来,那不过是一个笑话而已,他们绝不愿相信。这就是人的愚蠢之处。每个不愿正视这件事的人都是在自欺欺人。

人活一世,都想留痕迹。有人说,人最大的目标是青史留名;有人说,即使不能流芳千古,能够遗臭万年也是好的。说这话的人没有想到:在地球热寂之后,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记得我在发表了第一篇文章时,曾在日记中写道:我已经留下了第一个痕迹。当时的我没有想到,这个痕迹就像沙滩上的脚印,很快就会被海浪抚平。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在宇宙中留痕迹,这是毋庸置疑的。亿万年后,没有人会记得马克思是什么人,别人就更不必说了。正如哲人所说人生的目的是什么?在我看来是不难解答的。人生的目的不过是死亡而已,因为在这世界里生存的一切都像尘土一样地被时间的气息渐渐吹走……就像在沙漠中脚迹一下子就会被吹没了那样,时间也会抹掉我们存在的痕迹,仿佛我们的脚从来就没有踏过大地似的。

既然如此,人活着岂不和死没什么区别?是这样的。这就是我对生活最终的看法。当你把这个痛苦的事实当作不得不接受的事实接受下来之后,你就会真正地冷静下来,内心会真正地平静下来。你会用一种俯视的、游戏的态度来看人生。

在想透了生活的无意义之后,就要“死马当活马医”了。尽管我们知道生活最终没有任何意义,尽管我们知道人死之后最终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我们还是可以在我们生存于世的这几十年间享受生存的快乐。尽管生命本身是没有意义的,但有些事对生命是有意义的:肉体和精神的痛苦对生命有反面的意义;而肉体与精神的快乐对生命有正面的意义。这就是我心目中舒适与幸福在人的生命中的位置。

有一段时间我开始读“禅”,心中有极大的共鸣。禅揭示了生活的无目的,无意义;它提到要追求活生生的生命,生命的感觉。其实,生命的意义仅在于它自身,与其他一切事和人都毫不相关。参禅时,我想到,过去我常常受到世间虚名浮利的诱惑,其实是没有参透。

然而,我又不愿意在参透之后使生命的感觉变得麻木,而是循着快乐原则,让生命感到舒适(没有病痛,基本生理需要得到满足)和充实(精神和肉体的enjoy ment)。它包括对好的音乐、美术、戏剧、文学的享用。更重要的是把自己的生活变成一个艺术品,让自己的生命活在快乐之中,其他的一切都不必追求和计较。美好的生活应当成为生存的目的,它才是最值得追求的。

一位哲人说:“令我震惊的一个事实是,在我们艺术已经变成仅仅与对象而不是同个人或生活的了。艺术成了一门专业,他们由艺术家这样的专家做出来。但是,难道每个人的生活不能成为艺术作品吗?为什么一盖灯或一座房子可以成为艺术品,我们的生活却不能成为艺术品呢?”毛姆也曾说过我认为,要把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看成不是令人厌恶的,惟一使我们能做到这一点的就是美,而美是人们从一片混沌中创造出来的。例如,人们创作的绘画、谱写的乐章、写出的作品以及他们所过的生活本身。在所有这一切中,最富有灵感的是美好的生活,这是艺术杰作。

生命本身虽无意义,但有些事对生命有意义。

生命是多么短暂,我想让自由和美丽把它充满。

浪漫骑士·行吟诗人·自由思想者

——悼王小波

日本人爱把人生喻为櫻花,盛开了,很短暂,°然后就凋谢了。小波的生命就像櫻花,盛开了,很短暂,然后就溘然凋谢了。

三岛由纪夫在《天人五衰》中写过一个轮回的生命,每到十八岁就死去,投胎到另一个生命里。这样,人就永远活在他最美好的日子里。他不用等到牙齿掉了、头发白了、人变丑了,就悄然逝去。小波就是这样,在他精神之美的巅峰期与世长辞。我只能这样想,才能压制我对他的哀思。

在我心目中,小波是一位浪漫骑士,一位行吟诗人,一位自由思想者。

小波这个人非常地浪漫。我认识他之初,他就爱自称为“愁容骑士”,这是堂吉诃德的别号。小波生性相当抑郁,抑郁既是他的性格,也是他的生存方式;而同时,他又非常非常地浪漫。

我是在1977年初与他相识的。在见到他这个人之前,先从朋友那里看到了他手写的小说。小说写在一个很大的本子上。那时他的文笔还很稚嫩,但是一种掩不住的才气已经跳动在字里行间。我当时一读之下,就有一种心弦被拨动的感觉,心想:这个人和我早晚会有点什么关系。我想这大概就是中国人所说的缘分吧。

我第一次和他单独见面是在《光明日报》社,那时我刚大学毕业,在那儿当个小编辑。我们聊了没多久,他突然问:你有朋友没有?我当然正好没朋友,就如实相告。他单刀直人地问了一句广你看我怎么样?我当时的震惊和意外可想而知。他就是这么浪漫,任情率性。

后来我们就开始通信和交往。他把情书写在五线谱上,他的第一句话是这样写的:“做梦也想不到我会把信写在五线谱上吧?五线谱是偶然来的,你也是偶然来的。不过我给你的信值得写在五线谱里呢。但愿我和你,是一支唱不完的歌。”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够抵挡得住如此的诗意,如此的纯情。被爱已经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而这种幸福与得到一种浪漫的骑士之爱相比又逊色许多。

我们俩都不是什么美男美女,可是心灵和智力上有种难以言传的吸引力。我起初怀疑,一对不美的人的恋爱能是美的吗?后来的事实证明,两颗相爱的心在一起可以是美的。我们爱得那么深。他说过的一些话我总是忘不了。比如他说:“我和你就好像两个小孩子,围着一个神秘的果酱罐,一点一点地尝它,看看里面有多少甜。”这形象的天真无邪和纯真诗意令我感动不已。再如他有一次说我发现有的人是无价之宝。他这个“无价之宝”让我感动极了。这不是一般的甜言蜜语。如果一个男人真的把你看作是无价之宝,你能不爱他吗?

我有时常常自问,我究竟有何德何能,上帝会给我小波这样一件美好的礼物呢?去年10月10日我去英国,在机场临分别时,我们虽然不敢太放肆,在公众场合接吻,但他用劲搂了我的肩膀一下作为道别,那种真情流露是世间任何事都不可比拟的。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别竟是永别。他转身向外走时,我看着他髙大的背影,在那儿默默流了一会儿泪,没想到这就是他给我留下的最后一个背影。

小波虽然不写诗,只写小说随笔,但是他喜欢把自己称为诗人,行吟诗人。其实他喜欢韵律,有学过诗的人说,他的小说你仔细看,好多地方有韵。我记忆中小波的小说中惟一写过的一行诗是在《三十而立》里:“走在寂静里,走在天上,而阴莲倒挂下来。”我认为写得很不错。这诗原来还有很多行,被他划掉了,只保留了发表的这一句。小波虽然以写小说和随笔为主,但在我心中他是一位真正的诗人。他的身上充满诗意,他的生命就是一首诗。

恋爱时他告诉我,十六岁时他在云南,常常在夜里爬起来,借着月光用蓝墨水笔在一面镜子上写呀写,写了涂,涂了写,直到整面镜子变成蓝色。从那时起,那个充满诗意的少年,云南山寨中皎洁的月光和那面涂成蓝色的镜子,就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以我的鉴赏力看,小波的小说文学价值很髙。他的《黄金时代》和《未来世界》两次获联合报文学大奖,他的惟一一部电影剧本《东宫?西宫》获阿根廷国际电影节最佳剧本奖,并成为1997年戛纳国际电影节入围作品,使小波成为在国际电影节为中国拿到最佳剧本奖的第一人,这些可以算作对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的客观评价。他的《黄金时代》在大陆出版后,很多人都极喜欢。有人甚至说:王小波是当今中国小说第一人,如果诺贝尔文学奖将来有中国人能得,小波就是一个有这种潜力的人。我不认为这是溢美之辞,虽然也许其中有我特别偏爱的成分。

小波的文学眼光极高,他很少夸别人的东西。我听他夸过的人有马克?吐温和萧伯纳。这两位都以幽默睿智著称。他喜欢的作家还有法国的新小说派,杜拉斯,图尼埃尔,尤瑟纳尔,卡尔维诺和伯尔。他特别不喜欢托尔斯泰,大概觉得他的古典现实主义太乏味,尤其受不了他的宗教说教。小波是个完全彻底的异教徒,他喜欢所有有趣的、飞扬的东西,他的文学就是想超越平淡乏味的现实生活。他特别反对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真即是美”的文学理论,并且持完全相反的看法。他认为真实的不可能是美的,只有创造出来的东西和想象力的世界才可能是美的。所以他最不喜欢现实主义,不论是所谓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还是古典的现实主义。他有很多文论都精辟之至,平常聊天时说出来,我一听老要接一句:不行,我得把你这个文论记下来。可是由于懒惰从来没真记下来过,这将是我终身的遗憾。

小波的文字极有特色。就像帕瓦罗蒂一张嘴,不用报名你就知道这是帕瓦罗蒂,胡里奥一唱你就知道是胡里奥一样,小波的文字也是这样,你一看就知道出自他的手笔。台湾的李敖说过,他是中国白话文第一把手,不知道他看了王小波的文字还会不会这么说。真的,我就是这么想的。

有人说,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中,只出理论家、权威理论的阐释者和意识形态专家,不出思想家。而在我看来,小波是一个例外,他是一位自由思想家。自由人文主义的立场贯穿在他的整个人格和思想之中。读过他文章的人可能会发现,他特别爱弓证罗素,这就是所谓气味相投吧。他特别崇尚宽容、理性和人的良知,反对一切霸道的、不讲理的、教条主义的东西。我对他的思路老有一种特别意外惊喜的感觉。这是因为我们长这么大,满耳听的不是些陈词滥调,就是些蠢话傻话,而小波的思路却总是那么清新。这是一个他最让人感到神秘的地方。我分析这和他儿时的家庭受过冤枉的遭遇有关。这一遭遇使他从很小就学着用自己的判断力来找寻真理,他找到了自由人文主义,并终身保持着对自由和理性的信念。

小波在一篇小说里说:人就像一本书,你要挑一本好看的书来看。我觉得我生命中最大的收获和幸运就是,我挑了小波这本书来看。我从1977年认识他到1997年与他永别,这二十年间我看到了一本最美好、最有趣、最好看的书。作为他的妻子,我曾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失去了他,我现在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人。小波,你太残酷了,你潇洒地走了,把无尽的痛苦留给我们这些活着的人。虽然后面的篇章再也看不到了,但是我还会反反复复地看这二十年。这二十年永远活在我心里。我相信,小波也会通过他留下的作品活在许多人的心里。

櫻花虽然凋谢了,但它毕竟灿烂地盛开过。

我最最亲爱的小波,再见,我们来世再见。到那时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一百年、一千年、一万年,再也不分开了。

我们曾经拥有

1988年,我们面临回国与否的抉择。我们的家庭从1980年结婚时起就一直是个“两人世界”(我们是自愿不育者),所以我们所面临的选择就仅仅是我们两个人今后生活方式的选择,剔除了一切其他因素。

这个选择并不容易,我们反复讨论,权衡利弊,以便作出理性的选择,免得后悔。当时考虑的几个主要方面是:

第一,我是搞社会学研究的,我真正关心和感兴趣的是中国社会,研究起来会有更大的乐趣。美国的社会并不能真正引起我的兴趣,硬要去研究它也不是不可以,但热情就低了许多。小波是写小说的,要用母语,而脱离开他所要描写的社会和文化,必定会有一种“拔根”的感觉,对写作产生难以预料的负面影响。

第二,我们两人对物质生活质量要求都不太高。如果比较中美的生活质量,美国当然要好得多,但是仅从吃穿住用的质量看,两边相差并不太大,最大的遗憾是文化乐方面差别较大。我们在美国有线电视中每晚可以看两个电影,还可以到商店去租大量的录像带,而回国就丧失了这种娱乐。我们只好自我安慰道:娱乐的诱惑少些,可以多做些事,虽然是一种强制性的剥夺,也未尝不是好事。

第三,我们担心在美国要为生计奔忙,回国这个问题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如果一个人要花精力在生计上,那就不能保证他一定能做他真正想做的事,也就是说,他就不是一个自由人。在中国,我们的相对社会地位会髙于在美国。而最可宝贵的是,我们可以自由地随心所欲地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这对于我来说就是搞社会学研究,对于小波来说就是写小说。除了这两件事,任何其他的工作都难免会给我们带来异化的感觉。

回国已近十年,我们俩从没有后悔当初的选择。除了我们俩合著的《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透视》之外,我已经出版了《生育与中国村落文化》、《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等七八本专著和译著;小波则经历了他短暂的生命中最丰盛的创作期,他不仅完成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文学作品“时代三部曲”(《黄金时代》、伯银时代》、《青铜时代》),成为惟一一位两次获联合报中篇小说大奖的大陆作家,而且写出了大量的杂文随笔,以他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写作风格在中国文坛上独树一帜。他生前创作的惟一一个电影剧本《东宫?西宫》获得了阿根廷国际电影节的最佳编剧奖,并成为1997年戛纳国际电影节入围作品,使小波成为在国际电影节上为中国拿到最佳编剧奖的第一人。

回国后最好的感觉当然还是回家的感觉。在美国,国家是人家的国家,文化是人家的文化,喜怒哀乐好像都和自己隔了一层。美国人当老大当惯了,对别的民族和别的国家难免兴趣淡然,有的年轻人竟然能够问出中国大陆面积大还是台湾面积大这样无知的问题。回国后,国家是自己的国家,文化是自己的文化,做起事来有种如鱼得水的感觉。在中国,有些事让人看了欢欣鼓舞,也有些事让人看了着急生气,但是无论是髙兴还是着急都是由衷的,像自己的家事一样切近,没有了在国外隔靴搔痒的感觉。尤其是小波近几年在报刊杂志上写的文章,有人看了击节赞赏,有人看了气急败坏,这种反应能给一位作者带来的快乐是难以形容的。

小波是个有大智慧的人。他为之开过专栏的《三联生活周刊》的负责人朱伟先生说,人们还远未认识到小波作品的文化意义。小波的文章中有一种传统写作中十分罕见的自由度,看了没有紧张感,反而有一种飞翔的感觉。他的反讽风格实在是大手笔,而且是从骨子里出来的,同他的个性、生活经历连在一起,不是别人想学就能学得来的。小波去世后,他开过专栏的《南方周末》收到很多读者来信,对不能再读到他的文章扼腕叹息。甚至有读者为最后看他一眼而从广州专程坐火车赶到北京参加他的遗体告别仪式。看到有这么多朋友和知音真正喜欢他的作品,我想小波的在天之灵应当是快乐的。

虽然小波出人意料地、过早地离开了我,但是回忆我们从相识到相爱到永别的二十年,我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我们曾经拥有幸福,拥有爱,拥有成功,拥有快乐的生活。

记得那一年暑假,我们从匹兹堡出发,经中南部的七十号公路驾车横穿美国。一路上走走停停,用了十天时间才到达西海岸,粗矿壮丽的大峡谷留下了我们的足迹。然后我们又从北部的九十号公路返回东部,在黄石公园、“老忠实”喷泉前留连忘返。一路上,我们或者住汽车旅馆,或者在营地扎帐篷,饱览了美国绚丽的自然风光和大城小镇的生活,感到心旷神怡。

记得那年我们自费去欧洲游览,把伦敦的大笨钟、巴黎铁塔和卢浮宫、罗马竞技场、比萨斜塔、佛罗伦萨的街头雕塑、梵蒂冈的圣彼得大教堂、尼斯的裸体海滩、蒙特卡罗的赌场、威尼斯的水乡风光一一摄入镜头。虽然在意大利碰到小偷,损失惨重,但也没有降低我们的兴致。在桑塔路其亚,我们专门租船下海,就是为了亲身体验一下那首著名民歌的情调。

记得我们回国后共同游览过的雁荡山、泰山、北戴河,还有我们常常去散步和作倾心之谈的颐和园、玲珑园、紫竹院、玉渊潭……櫻花盛开的时节,花丛中有我们相依相恋的身影。我们的生活平静而充实,共处二十年,竟从未有过沉闷厌倦的感觉。平常懒得做饭时,就去下小饭馆。到了节假日,同亲朋好友欢聚畅谈,其乐也融融。

生活是多么美好,活着是多么好啊。小波,你怎么能忍心就这么去了呢?我想,惟一可以告慰他的是:我们曾经拥有这一切。

《绿毛水怪》和我们的爱情

最近,一帮年轻时的好友约我出去散心,其中—位告诉我,小波的《绿毛水怪》在他那里。我真是喜出望外:它竟然还在!我原以为已经永远失去了它。

《绿毛水怪》是我和小波的媒人。第一次看到它是在一位我们共同的朋友那里。这是一部小说的手稿。小说写在一个有漂亮封面的横格本上,字迹密密麻麻,左右都不留空白。小说写的是一对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的恋情。虽然它还相当幼稚,但是其中有什么东西却深深地拨动了我的心弦。

小说中有一段陈辉(男主人公)和妖妖(女主人公)谈诗的情节:

白天下了一场雨,可是晚上又很冷,没有风,结果是起了雨雾。天黑得很早。沿街楼房的窗口喷着一团团白色的光。大街上,水银灯在半天照起了冲天的白雾。人、汽车影影绰绰地出现和消失。

我们走到10路汽车站旁。几盏昏暗的路灯下,人们就像在水底一样。我们无言地走着,妖妖忽然问我:“你看这夜雾,我们怎么形容它呢?”

我鬼使神差地作起诗来,并且马上念了出来。

要知道我过去根本不认为自己有一点作诗的天分。

我说:“妖妖,你看,那水银灯的灯光像什么?大团的蒲公英浮在街道河流上,吞吐着柔软的针一样的光。”

妖妖说:“好。那么我们在人行道上走呢?这昏黄的路灯呢?”

我抬头看看路灯,它把昏黄的灯光隔着濛濛的雾气一直投向地面。

我说:“我们好像在池塘的水底,从一个月亮走向另一个月亮”。

妖妖忽然大惊小怪地叫起来:“陈辉,你是诗人呢!”

从这几句诗中,小波的诗人天分已经显露出来。虽然他后来很少写诗,更多的是写小说和杂文,但他是有诗人的气质和才能的。然而,当时使我爱上他的也许不是他写诗的才能,而更多的是他身上的诗意。

小说中另一个让我感到诧异和惊恐的细节是小说主人公热爱的一本书一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一本不太知名的书《涅朵奇卡?涅茨瓦诺娃》。小波在小说中写道我看了这本书,而且终生记住了它的前半部。我到现在还认为这是本最好的书,顶得上大部头的名著。我觉得人们应该为了它永远怀念陀思妥耶夫斯基。在我看到《绿毛水怪》之前,刚好看过这本书,印象极为深刻,而且一直觉得这是我内心的秘密。没想到竟在小波的书中看到了如此相似的感觉,当时就有一种内心秘密被人看穿之感。小波在小说中写道(男主人公第一人称):

我坚决地认为,妖妖就是卡加郡主,我的最亲密的朋友。惟一的遗憾是她不是个小男孩。我跟妖妖说了,她反而抱怨我不是个女孩。结果是我们认为反正我们是朋友,并且永远是朋友。

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那本小说我如今已记忆模糊,只记得其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卡加郡主和涅朵奇卡接吻,把嘴唇都吻肿了,这是一个关于两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热烈纯洁的恋情的故事。我看到小波对这本书的反应之后,心中暗想,这是一个和我心灵相通的人,我和这个人之间早晚会发生点什么事情。我的这个直觉没有错,后来我们俩认识之后,心灵果然十分投合。这就是我把《绿毛水怪》视为我们的媒人的原因。

在小波过世之后,我又重读这篇小说。当看到妖妖因为长时间等不到陈辉之后蹈海而死的情节时,禁不住泪流满面。

(陈辉站在海边。)大海浩瀚无际,广大的蔚蓝色的一片,直到和天空的蔚蓝联合在一起。我看着它,我的朋友葬身的大海,想着它多大呀,无穷无尽的大;多深哪,我经常假想站在海底,看着头上茫茫的一片波浪,像银子一样。我甚至微微有一点高兴:妖妖倒找了一个不错的藏身之所!我还有一些非非之想,觉得她若有灵魂的话,在海里一定是幸福的。

我现在想,我的小波就像妖妖一样,他也许在海里,也许在天上。无论他在哪里,我知道他是幸福的。他的一生虽然短暂,也不乏艰辛,但他的生命是美好的。他经历了爱情、创造、亲密无间和不计利益得失的夫妻关系,他死后得到了人们对他的天才的发现、承认、赞美和惊叹。我对他的感情是无价的,他对我的感情也是无价的。世上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它。从《绿毛水怪》开始,他拥有我,我拥有他。在他一生最重要的时间,他的爱都只给了我一个人。我这一生仅仅因为得到了他的爱就足够了,无论我又遇到什么样的痛苦磨难,小波从年轻时代起就给了我的这份至死不渝的爱就是我最好的报酬。我不需要任何别的东西了。

我的人生第一课

去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是我人生的第一课。那是在1969年至1972年,我十七岁到二十岁期间。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家庭。生活的艰苦倒在其次,精神上的痛苦是我人生路上的第一个经验。那时我所在的地方是个农区。我们干得很苦,带着年轻人的舍部理想主义和狂热。残酷的现实把我们的理想主义打得粉碎——当地由于尽是盐碱地,有灌无排,亩产只有七十斤,而种子每亩就要下三十斤;以造成了我们当中许多人的终身疾病(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因为挑担子压得骨裂)为代价所挖出来的水渠,几场风沙就被填平……上天惩罚西西弗斯,让他把大石推上山岗,然后滚下重来。我们在那些拼死的劳作中找到了西西弗斯的感觉。在一个被用作流放地的小岛上,犯人们每天被迫从岛的这边挑起一担水,经过汗流浃背的跋涉,把水倒到岛的另一边,或者是把一堆木头从岛的这边!搬到那边,再费尽千辛万苦搬回来,如此反复,以至无穷。心理学家认为,毫无意义的劳作对人的心理的折磨远胜过有意义、有结果的劳作,它能把人彻底逼疯。而我们的最美好的年华就浪费在这种毫无意义的劳作上。

在那个地方,我还因为和一些人交好,给领导提意见,被作为反派人物批判。这种遭遇对于人年幼时的理想主义有致命的杀伤力。因为在这个痛苦的过程中,我看到了人性的丑恶,这同我过去在文学作品中看到过的假恶丑大不一样,它是活生生的丑恶,伴有种种难以想象的丑恶细节,令人刻骨铭心,终身难忘。

所以,当我从那里回来时,再看过去的家园,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还记得我回到北京后,与中学时的旧友相聚。聊了一阵,她突然抬手看看表,说:“哎呀,我要走了,我还没写完小组总结呢!”我马上开始发愣,觉得听到的好像是上辈子的事,这位朋友是留在我上辈子中的一个人,一个记忆。它显得那么不真实,或者说有一种重回娘胎的感觉。那时的我,感觉上已像是一个饱经沧桑的老年人,虽然当时我才刚满二十岁。一切的天真烂漫已经离我远去,我受不了它,无论见到以什么形式出现的天真烂漫,都会使我感到不知所措,甚至会引起一种轻微的反感。

我记得在我刚从内蒙回到北京时,心中常常感到惶惑,仿佛失落了什么,并且为失落的东西而心头隐隐发痛。我感到心中一些最美好的东西被毁掉了,丧失了。这种感觉使人痛苦,但它又不完全是一种后悔的感觉。这是一种离开童年进入成年的感觉。虽然心中那些脆弱的真善美被现实中强横的假恶丑掩埋了,驱散了,但是我并不后悔,心里反而觉得比以前更踏实了,更成熟了,更有力量了。没有人能使我再轻易地相信什么。我们那一代人都喜欢小托尔斯泰的一句话:在碱水里浸三遍,在……这是从我们的皮肉上得到的经验呵!从此以后,我们偏爱从自己皮肉上得来的真理,我们不再轻信任何人。当初让我们到“广阔天地”里去接受“再教育”的人大概做梦也不会想到,这个残酷决定带来了什么样的后果,造就了一群什么样的人。狂热的理想主义造就了我们的现实主义,僵化的教条主义造就了我们的独立思考。

这是我人生的第一课,刻骨铭心,终身难忘。

疯狂年代

1974年,我被“工农兵”推荐进大学,成了一1名“工农兵学员”。时值“文革”,又因为我们是工农兵,是被工农兵推荐进的大学,不能忘本,因此要不断地去学工、学农、学军,“开门办学”。记得那一年,为了搞“儒法斗争”教育,我们去了山西文水县,那里是武则天的出生地。武则天当时被认为是一位“法家”,在儒法斗争中是个正面人物,我们这些学历史的大学生奉命去研究她。

到了县里,刚刚住进招待所,就听说有三个村子在争夺武则天。每个村子都拿出了一点证明武则天原本是出生在他们村子的证据。其实,在儒法斗争热闹起来之前,这三个村子全都拼命把她往外推,哪个村都不要她,因为民间传说对这位女皇帝一向不大恭敬。比如,有一个传说是这样的:武则天有一次生了一个儿子,人称“驴头太子”,因为他乃是半人半驴的一个怪物。我猜这是讽刺她在性生活方面不够检点。

从女权主义的视角来看,民间对这位女皇帝的贬低,显然与男权社会的意识形态有关:他们不得不屈从于一个女人的统治,心里不够平衡,因此编出一些不堪的故事来骂她。各个村子的村民也是深以这位女皇帝为耻的,不愿沾她的边。到了儒法斗争的时候,世风为之一变,再加上听说江青喜欢这位女皇帝,大家也就顾不得什么男权,一门心思把这女皇帝争回村去,暗暗希望能沾点什么好处。

我们心里虽然觉得老乡的争斗很滑稽。但扪心自问,我们这些学历史的大学生,不好好学历史,在这里搞什么懦法斗争,笑那些老乡,不过是五十步笑苜步。心里一惭愧,剩下的也就只有苦笑了。

村里有个大喇叭,每天晚上都要哇哇叫。有一天晚上,我们搜集了一天的资料后,正要歇一歌,大喇叭又开始广播。这次播的是一首歌,曲调极为拙劣,但歌词很是有趣,我现在还记得一清二楚(因为它字数很少):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嘿!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呀就是好!

其他词听不太淸,但是上面这句歌词反反复复,唱来唱去,能够占到全部歌词的80%,所以我就记住了它。后来,时隔多年,每当我忆起“文革”的岁月,这首雄辩的歌曲就一下子回响在我耳边。它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像小孩吵架。小孩子为一件事争执起来,一方说好,一方说坏。说坏的一方让说好的一方拿出根据来,说好的一方拿不出,于是就会用那首歌词的句式来说话。这就是那个疯狂年代政治话语的高度浓缩。

权力讲不出道理,于是不讲道理。别问它为什么好,它说不出,只好反反复复地说着这一句“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呀就是好”。

最最要不得的是,从这首歌里,我们不仅看不到因为自己讲不出道理而带来的羞愧感,反而能感觉到一种威胁的意味:我说它就是好,你们谁敢说它不好!在疯狂和理性面前,当时的权力选择的是疯狂。王小波有一次讲:知识分子最怕的是生活在不理智的年代。我们这一代人就是从这样的年代里走过来的,因此我们特别地珍视理性。虽然那个疯狂的时代已成历史,那首“就是好”的歌也不再有多少人记得,但是在我们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就是好”的遗迹还没有完全褪去,理性还远远没有战胜非理性,我们还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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