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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五分硬币

我今天穿上了最好的夏装,刮了胡子,吹了头式。这是我近年没有过的现象。

当然这一切都在妻子上班后才进行的。我要去见一个人,一个让我几十年来梦牵魂绕的女人。

一九六六年红卫兵大串联,我与几位同学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失散。在那个花如海歌的如潮红旗似海洋的时候,十几万红卫兵小将发出震天动地异口同声惊世骇俗的呼喊!在一阵春潮般的涌动后,我们迷失了,谁也找不到谁了。我只好独自闯天下去了。

当我从北京到内蒙到新疆,从新疆到达西安车站时,已是初冬了。由于车少人多,车站的每一个角落都等候着赶车的人。只要一有车来,简直人山人海地往车上爬。爬不上去的就等一下趟车,因而不管白天黑夜车站里总是人满为患。候车室肯定不下超出几十倍的人,大多数人都在露天候车。白天人们还走动走动,一到晚上,看上去黑压压的一大片,东倒一个西倒一个横七竖八地躺满了人。

我是夏天从南方出来的,没有黄色的军大衣(在那个年月只有这种颜色)。我只穿一件夹衣在身上,晚风吹来,冷气透骨。我只有双手抱臂缩成一团呈痛苦状坐在那么打冷颤,好不容易熬到零点,实在有点熬不住了,举目四下张望,只见三人一堆,五人一堆地都是清一色的黄色大衣紧贴在一起取暖。也许南方人不习惯北方这种冷气满天,也许我的胆也被冷缩小了,这时我不由产生一丝丝恐惧感来,眼前这一堆堆黄色的包包、活生生像老家黄土山上埋的一座座新墓,虽然我知道这一堆堆黄色的包包下是有活着的人,还有一颗颗并不比我温暖多少的心。

四下静悄悄,人们早没有声响,只有车站铁道的不远处,那一排排白桦林,北风吹过哗哗地经久不息。

十六岁的我苦熬到这时已是脸色苍白,如果再熬下去,可能冷缩的不仅仅是我的胆而且再加上一颗寒颤的心。为了解除一定的痛苦,为了我的心能够暖和一点,我取出随身不离的箫吹了起来。我对民乐器笛子和箫都很喜欢,但我更喜欢箫一些,虽然我的笛子独奏曾获得过贵阳市校园比赛一等奖。箫虽然没有笛子音色亮丽,但我认为:近听笛子远听箫,箫那宛转悠扬略带忧郁的声音比笛子更具穿透力。

此时我的箫声凄凉而忧伤。这样的声音,在夜色苍茫的时候总是传得很远。

泪儿只是涌出来那一瞬间是热的,离了眼眶到了面颊就是冷悠悠的了,再经北风一吹就干了,这时我感觉整个脸都是绷紧的,好像已经没有脸了,脸仿佛被什么东西包裹在里面,是不是脸也像北方的窗子长满了冰凌花,我看不见,只感觉运气吹箫的时候,脸上干了壳的泪水似要开裂的。

那时候我不会意识到我年轻但并不温暖的心,竟然也能装得下这么多的冷泪。直到中年后,我每每想起就自豪自己的心是多么的坚强。

泪干在脸上沉在心里的时候,人的坚强就显示在他昂起的头颅上,泪水也就在这时候无所顾忌地流淌。泪水只有在无所顾忌的时候,亲情才会出现在那一颗颗闪亮晶莹的泪光中:被打成右派下放劳动的父亲,响应毛主席号召上山下乡到云南西双版纳当知青的姐姐,以及最关心我的老师,一个个在泪花中次第而来。

我有“乘长风破万里滔天浪”的志向。这是在一次语文老师问学生们有什么理想时,我争先豪言壮语答出来的,其实这是一句一位古代圣贤小时候言志的名言。这一点老师自然是知道,但老师从那以后开始喜欢我了。

很多年以后老师告诉我,那是在老师已经头发花白的日子里,老师说他喜欢我的原因是我回答了一个抽象的理想,而同学们的回答是具象的理想―工程师、工人、科学家、诗人等等。老师认为具象的理想往往成空,而抽象的理想却可以不断地随着时间的需要而修正和试验而最后成为可实现的志向。这正是我区别于其他同学的地方,我不仅在当时的理想上区别于同学们,在行动上也区别于同学们。当老师被划为右派打成臭老九遭批斗时,同学们用恶劣的语言攻击老师,有的甚至呈义愤填膺状动手打老师嘴巴,只有我静静地在一边注视着这一切,虽然当时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只是觉得老师不能打,当然这并不是因为老师喜欢我的乘长风破万里滔天浪的理想。

人的一生总要记住一些永远难以忘怀的话,我最初记住的第一句话就是老师被下放劳动临走时讲的话。老师告诉我这句话时并不是用口,因为老师那张传授知识宣扬真理的嘴已被代表当时真理的学生打得红肿不能开口。老师用学生给他写坦白信的纸偷偷写了一张条子:“只有时间才能验证出真正的真理。你还年少,有时间等待。你是一个好人,好人,会有好报的。”

这是一张没有提我名字,也没有落名的条子,这让我感觉到有点像《红岩》地下党江姐留给我的条子,但后来我一想,我这感觉不对,不应该这样想,因为地下党们早就在阳光下当家做主了。不过这条子多少让我感觉有点兴奋,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说我是好人,而这话又是老师说的。人总是对别人第一次说自己是好人而心存感动,为这感动而做人,这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为这个就付出了代价,当同学们一个个兴高采烈地戴上红卫兵袖套成了一名光荣的红卫兵时,我是班上惟一不能参加红卫兵的人。

本来以我这样的身份,是没有权利参加波澜壮阔的红卫兵大串联的,所幸我不是班长的亲人,在几个好朋友的哀求下,班长默许了我,否则谁求情也无用,因为班长正找不到大义灭亲的壮举的机会。

老师说我是好人,好人总是要得好报,这个古老而年轻的愿望,总是在白天黑夜播种在世上所有善良人的心灵里生根发芽。因而即使好人一生平凡,他也具有传奇性,当一个平凡而善良的愿望成为所有善良人的祈祷时,上帝会因为耳畔的炸响而猛睁的眼睛是那样慈祥和睿智。我也是这样一个好人而且平凡的人,命运绝不会让我这样长久地凄冷下去。上帝动容的时候,人间美丽的故事就拉开了序幕。

突然在我旁边的一件军大衣动了一下,慢慢露出了一张清秀的脸,眨着闪亮闪亮的眸子。她不用说话,有这种眼睛的女孩子是不用太多说话的,她只从怀里伸出手掌招了招,我明白她是要我同盖那件能挡风取暖的黄大衣,我犹豫了一下终于钻了进去。就这样我与她肩并肩紧裹着黄大衣。她乌黑且亮的长发,有几缕依依伏在我的脸上,一股清悠悠的体香这时候进人了我的嗅觉,我喉咙一阵紧缩、一种甜意在喉结周围弥漫后形成一股暖意涌上了心头,一串热泪又从我的脸上掉了下来。

第二天清早醒来后,我们没有说什么话,只是相视一笑。站台上的黄包包一个个次第打开了,渐渐有了生气,远处一排排白桦树上好看地长满了冰凌花,每当有列车过一次,在那震天响的汽笛声中就会振落一些,撒满一地,不久就消失在那污垢的地上。

人们开始购买东西吃,其实我早就肚子饿了,看着人们一口一口地吞食着白白的馒头,我强忍着口水经过喉咙流进胃里的过程,不要它显示在喉结上。

我猜想女人看男人总是从喉结开始的,我猜想这个秘密的根据是因为我与女人对视时,女人的眼光总是比我低几寸,这不刚好是喉结上?而验证这个问题则是在我年近花甲的时候了,一天我看了一本前卫女作家的小说,其中有一句:“我最喜欢喉结的大男人,这非常性感。”我看后又痛快又不痛快,痛快的是我几十年的猜想被一语道破,不痛快的是我认为一些美好而神秘的猜想让它永远一点多好。道破和不道破在年近花甲的日子里已经不重要了,重要是保存那一份美丽和失去那一份美丽会有不同的心境。

我身上只有几块钱了,还有那么漫长的路要走,虽然红卫兵走到哪吃到哪不用付钱,但也有不提供吃住的地方,比如现在这个地方,为了把钱用在最艰难的时候,我只好饿肚子了。

就这样我们没有说一句话,整整一个小时过去了。当我在调整好心理,正想找几句话来讲时,一声汽笛粉碎了我的愿望。

她兴奋地一下站了起来,我知道她等的那趟列车已经进站了。她拉了一下我衣角,朝火车跑去,她跑动的姿势非常优美,她乌黑亮泽的长发像风帆飘动起来,我真想对她吃喝一声:“你是我的船长。”我的这个冲动是源于清早的广播正唱着:“大海航行靠舵手。”

我只能跟在她后面跑,我要帮助她爬上车去。火车刚停住,人们早已抓住了车窗,一人紧贴一人,让我有点喘不过气来,虽然肚子饿得有点儿让我发昏。但我那时毕竟才十六岁,十六岁的小伙子哪能没有朝气。我看见她虽然抓住了窗子,但由于力气小再加上左右的人一拉一拖她根本无法钻进窗口。我侧头看了看车门那儿更是人叠人,我一咬牙奋力用肩顶开旁边的人,终于挤到了她的身旁,我大喊她:“踩在我的肩上,踩在我肩上!”

她终于踏在我的肩上进了窗口,但她秀美的身躯被紧接着钻窗子的人挡住。我心里一阵痛,我想我再也看不见她了,我想我不能离开,不能这样就完了。我的坚信终于出现了,我看见一只雪白的纤纤细手从窗口人与人的夹缝中伸了出来,我赶紧奋力握住,什么东西?似一块小小的圆的金属体在她柔软的手里放进了我的手心。我赶紧收回手来一看,是一枚闪银光的伍分硬币。我抬头再看她,她的手还没有收回去,只是四个指头弯曲,留下一根食指指向卖食品的地方。我心里一阵激动,我知道这五分硬币可以买三个大馒头,是我的早餐。

在一阵人们的涌动下,我赶紧把它放进我的上衣口袋,用手再来寻找那雪白的手时,她的手早已淹没在手的森林之中,我奋力伸长双手,我知道要在这么多的手中找出她的手是多么的牵强,或许她的手早已收回去,在森林般挥动的手中,我真的看不清楚。忽然有一双手抓住了我的手,这双手明显地让我感觉到不是她的手,这时候我顾不上想是谁的手,拉住吧,握住吧!不停地摇晃,不停地喊,不知是喊再见还是喊什么,总之人们喊出什么声音我也喊出了什么声音。

从此我记住了她明亮的眼睛,也记住了她奔向火车时那晃动的长发,以及她拉了我衣角一下的信任。

当然那伍分硬币我没有用它来吃早餐。我要把它珍藏起来。

很多年很多年过去,我终于找到了大眼睛披长发的妻子,但那奔向火车长发飘动似风帆的背影一直让我难以忘怀。我这么多年来一直后悔,为什么当时不问一问她的名字,那时候应该有这个时间,这件事几十年来让我梦牵魂绕。几十年来又痛苦又不痛苦,痛苦的是没有问她的名字,不痛苦的是没有知道她的名字,让我美丽地幻想了几百个纤纤清秀的名字,让我甜甜地回忆了几十年。

有了这样的经历,所以我对当代的前卫作家不以为然,像那位女前卫作家,你喜欢大喉结的男人,我不反对,可你又何必道破?何必让大喉结的男人一看见你就高傲得像一只扑楞楞扇着翅膀的公鸡呢?而你代表的当代新女性又还有谁愿意在大公鸡的统治下,咯一咯一咯一嗒地唱着生蛋的歌并领着一群小鸡们到处辛勤寻食呢?

命运不仅仅在安排开始,更多的是它安排众多的结尾。三十年过去,我却遇见了她。在一个我根本不可能会去的一条街的一个小书店。那天我开车赴宴回家,车坏了,找来修理工后,我想这条街很少来,走一走看一看吧,于是就到了那家书店。进书店后我看见一位售书的女人,我强烈地感觉到就是她,我坚信自己的感觉,虽然那女人已没有了青春模样,虽然她的头发不再是像风帆一样的长发,但她那一双眼睛分明告诉了我她就是那夜那双令我梦牵魂绕的眼睛。我鼓足勇气去问她,是否到过西安,是否在西安露天过了一夜。她莫名其妙了很久,以至让我从难堪就要上升到难过这个高度时,她终于把我认了出来。这一下我感觉耳根一阵发热,我知道这是我脸红的前兆,当然这并不是因为怕羞,像我这种年纪,怕羞已经离开我很久了。

像我这种年纪的脸红并不意味怕羞,很多时候是体现在几十年沧桑后的成就感上,当然这成就感和传统的认识区别很大,并不是当了什么大官或者是成了什么家之类的东西,而是他妈的几十年风风雨雨居然还活着,这成就可比什么官呀家呀的重要得多。只要活着,好好地活着,没有比活着更伟大的事儿了;只要活着,我什么都能宽容,什么都能理解,而且容易感动,比如奥运会上的五星红旗总在我的泪光中冉冉升起,当国歌高亢奋进的旋律从耳畔响起时,一股热流总是从耳涌向头颅,这时候两朵桃花总是在我苍老的脸上慢慢地绽放。现在我感觉耳根发热是我太激动了,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这成就就是我居然还能活着路遇我几十年梦牵魂绕的女人。这成就甚至比我亲自得一块奥运金牌更令我激动。

由于书店里人很多,我们还未来得及说几句话,她就忙于售书去了,我站在那儿好一会儿,不知该怎么办好,虽然我刚赴宴,但我只能想出邀请她吃饭的理由,当我正准备鼓足勇气邀请她时,可不巧正好有一位女人来找她,她看了一下表,说是下班了,明天她还来这儿,一副急急忙忙的样子走了,以至她没有让我有时间说,我有车,是否我送你一程这句话。

我怎样开车回的家,我已记不清楚了,回到家我就钻进书房在里面傻坐发呆。妻子进来几次给我的茶杯添水,我也没时间和她讲几句,妻子见我发呆可能还以为我在构思什么大作呢?我小心慎重地从我的小箱子里,拿出了珍藏多年的伍分硬币,看了又看,我决定明天放在身上,并邀请她一起晚餐,到时候拿给她看,她一定会很激动,我想。

走近小书店时,我心里激动得有点胸闷。我在门口长长地呼吸了几口气,才从从容容地走进去。这书店虽不大,可来看书的人却不少,看着她忙于给人介绍书、售书,我没有立刻喊她,只是凑过走到她的身后,故意在书架上翻书,看着她弯腰下去整理书时,我的头很自然地向她倾斜,我知道虽然我离她还有一尺远,但只要她一转身,她的头发纵然短也会自然地抚过我的脸。几秒钟后,果然有头发抚过,我赶紧下意识鼻子吸气,闻到的却是一抹汗味。她起身后见了我说:你买书?

我说:是的,是的。

我顾不上什么,随手抓起一本就递给她。

她说:二十一元。

我接过书夹在腋下,递钱给她,正准备请她吃饭时,又有几个人递了几本书给她,她就忙去了。我只好退到一边等一会儿,不想一会又进来了很多人,我想真怪,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来书店,后来我一想,哦,原来今天是星期天,这条街又只有这么一个书店。

看着人多,我就退远了一点,站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没事我就想,她妈的,这书店怎么没有空调,其实我知道我发火是因为她的头发拂过我的脸时没有了清香而是一股汗味。正当我胡思乱想时,我听见她和同事说话:“就是刚才那个高个子,串联那年在西安站深夜吹箫,吹得我一直睡不着。”

我听后心里猛然一紧,一阵揪心的痛从心中升起,我常以为自豪的箫声,在那个醉了我几乎半个世纪的夜晚,居然是因为我吵得她睡不着,她才招手让我钻进她的大衣。她以为我已经走了,才说这话,这我知道,但这的确是伤了我的感情。

我偷偷地退了出来,钻进我的“城市猎人”吉普车,发狠地在街上狂奔起来,我连闯几个红灯,罚款和扣押执照的通知会在几天后寄来给我。这我明知道,但我愿意。

回到家里,妻子刚做好了假日丰富的晚餐,那天我对妻子说了很多很久不曾说的甜言蜜语,表示了我对她的爱恋。看得出妻子非常高兴,我知道她高兴的特征―就是家务事推后马上去干她最喜欢的事。她碗也没有洗就打开电视去看那我最不喜欢看的以爱情为主的电视连续剧。我进了书房,坐了一会儿,感觉很累就睡了。

第二天,我开车去了一百五十公里外的遵义市会朋友。

两天后回家,妻子见了我说:“你这个傻冬瓜,你的书家里还有五百本未卖完,为什么从书店买一本回来?傻冬瓜。”妻子总喜欢戏称我傻冬瓜,因为她最喜欢吃冬瓜。

那天,由于慌乱没注意随手抓一本,居然是自己的书,这很搞笑。这时我突然想起,那伍分硬币忘在了换下来的衬衣里。我赶紧走进书房,看见衬衣不见了,妻子早洗了。我心里直叫苦,这东西我可是珍藏了几十年,后来一想算了。到现在我都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几十年幻想、猜想她纤纤清秀的名字,到最后还是不知道,不过这时候,知道不知道已经不重要了。但我还是过了几天若有所失的日子,我想她虽然伤了我的感情,可我对这伍分硬币却有了几十年的感情,一旦失去总觉心谦谦的。

过了很久一段平静的日子。

我的妻子不集邮,她喜欢收藏钱币。一天,她要我一起欣赏她的钱币收藏本时,我看到了我的那个伍分硬币。

我指着那钱说:这个你也收藏,伍分硬币太多了嘛。

妻子说:傻冬瓜,你不懂,这可是最早发行的伍分硬币,现在值一百元呢!

这钱,我收藏了几十年,到了妻子手头,不知道要藏到多少年。再过很多年,我与妻子百年后,这又成了妻子的遗物,传给了我们的儿子。

这钱可能成为传家宝,这是我没有预料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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