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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著名作家文人(12)

1927年初,臧克家考入武汉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曾随部队参加讨伐杨森、夏斗寅的战斗。他的诗集《自由的写照》,就是描写武汉大革命生活的。

大革命失败后,臧克家回到故乡。不久,因受国民党反动派迫害,他只得逃亡东北。诗人用诗歌给我们记录了他在东北的生活:

八月的朔风飘来雪花,

八月的身子摸不到棉花!

脱下清晨,披超黄昏,

一个影子随我的身。

对外人说自己这里有家。

到了家,自己却成了外人!

就读国立青岛大学

1929年,臧克家回到山东,进入国立青岛大学补习班。次年,他报考青岛大学。不久,青岛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发布,20多岁的臧克家数学分数为零分,作文也只写了3句杂感:“人生永远追逐着幻光,但谁把幻光看成幻光,谁便沉入了无底的苦海。”按说,这回是铁定无法录取的。不过,臧克家却碰上了一位识才的主考人,他就是文学院院长闻一多先生。闻先生从这3句杂感中,发现了这位青年身上潜伏的才气,即一锤定音破格录取了他。

1930—1934年,在青岛大学读书期间,臧克家得以认识了许多名师,除了闻一多以外,还有王统照、沈从文、梁实秋、丁山、萧涤非、老舍、吴伯箫等。

果不其然,臧克家没有辜负闻先生的期望,很快就发表了一首又一首新诗;并于1933年夏,在王统照先生的大力协助下,出版了第一本诗集《烙印》。这本诗集得到了茅盾、老舍先生等人的好评,并引起人们的注意,轰动一时。茅盾曾断言:“在目前青年诗人中,《烙印》的作者也许是最优秀中间的一个了。”茅盾的评价是非常中肯的。

这个时期,臧克家诗歌的特点,就是他不同于新月派、现代派诗人以及中国诗歌会诗人的“坚忍主义”。他能严肃地面对现实生活中的险恶苦难,“从棘针尖上去认识人生”;他能带着倔强的精神,沉着而有锋棱地去迎接磨难。

在中国现、当代诗人中,没有任何一位能像臧克家一样,在精神上与中国农民息息相通,这是他的最宝贵之处。他眼光向下,注视着苦难中的中国大地,和挣扎在死亡与饥饿线上的底层人民。不仅他的思想和农民的思想相通,而且他写诗的态度也是农民式的,他是认真而执着地提倡“苦吟”的诗人。

他的诗论的核心,就是必须完成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和诗人的时代责任感。他认为,诗人要完成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关键在于要有高尚、完美的人格,另外,还要接触现实,深入生活,投身时代的激流,掌握时代脉搏的跳动。只有充实的生活,才能创作出反映时代的诗篇。否则,躲在象牙塔里,咏叹个人小小的悲欢,其诗篇必然内容空洞无物。这样,诗人远离了时代,时代也就必然会抛弃诗人。臧克家的这些关于诗歌创作的论断,值得今天每一个诗人深思。

以后,他又连续出版了《罪恶的黑手》(1934年)、《自己的写照》(1936年)、《运河》(1936年)等诗集。这些诗作反映了农村的动乱和农民的疾苦,揭露了国民党反动派的罪恶统治。

结识闻一多先生

臧克家与闻一多的相识是在青岛,那是1930年夏天。臧是青岛大学英文系新生。开学之后,他想转到中文系,就去系主任办公室找闻先生。当时有几个学生都想转,都在场。闻一多问到臧克家时,问道:“你叫什么名字?”“臧瑗望(臧克家是借臧瑗望的文凭考入青大的)。”“好,你转过来吧,我记得你的《杂感》。”就这样,臧以《杂感》中那3句诗见之于闻先生了。

闻一多给臧克家的帮助和影响最大。他写了自己认为值得一看的诗,便去请闻先生鉴定。先生总是拾起的红锡包香烟,自己吸上一支,也让他吸一支。两人一边吸着烟、喝着茶,一面谈诗。闻一多先生对他写诗总是用劲鼓励,把他的《难民》和《老马》拿到《新月》月刊上发表,《新月》给的稿费极高,8行诗竟给了4块大洋!

此后,臧克家读到了闻一多的《死水》,便放弃了以前读过的许多诗,也放弃了以前对诗的看法,觉得如今才找到了适合自己创作诗歌的途径。对臧的诗,闻是第一个读者。一次暑假,臧把自己的《神女》寄给老师。寄回来时,藏见在自己喜欢的一个句子上有了红的双圈,让他高兴得跳了起来!

1932年夏天,学校里发生学潮。是为考试制度定得太严,同学们把责任全推到闻先生身上,有些人写打油诗骂他,他泰然处之。暑假之后,他便转到清华大学去了。他在给臧的信中说:“学校要我做国文系主任,我不就,以后决不再做这一类的事了。得一知己,可以无憾,在青岛得到你一个人已经够了。”

此年6月底的一天,臧到北京清华园去看闻先生。闻住着一方楼、一个小庭院,四边青青绿草,一片生趣。还是那样的桌子,还是那样的秃笔,还是那样的四壁图书。但桌上的大本子已经不是唐诗、《杜甫交游录》,而是“神话”一类的东西了。国破民危,这时的闻一多不再写诗。

1937年“七七”事变,使臧克家再访闻先生的事成了泡影。7月19号,臧离开北平,在车站上碰遇到闻先生一家。臧在德州下了车,辞别了闻先生——这次是永远辞别了他。

【名家小传】

臧克家(1905—2004),曾用名臧瑗望,笔名少全、克家、孙荃、何嘉等,山东潍坊市诸城人。著名诗人,被誉为“农民诗人”,是诗人、学者、民主人士诗人闻一多先生的高徒。

自幼受祖父、父亲影响,打下了良好的古典诗文基础。1923年夏考入山东省立第一师范,期间阅读了大量新文学作品,并开始习作新诗。1925年首次在全国性刊物《语丝》上发表作品。1927年考入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参加北伐战争。1929年在青岛《民国日报》上第一次发表新诗《默静在晚林中》。1930年考入国立青岛大学,得到闻一多(时任文学院院长)、王统照等先生的热情教诲与精心帮助。1932年开始发表新诗,以一篇《老马》成名;1933年出版第一部诗集《烙印》,得到闻一多、茅盾等前辈的好评;次年《罪恶的黑手》问世,从此蜚声诗坛。他创作的《难民》、《老马》、《有的人》等诗篇,以凝练的诗句,描写了旧中国农民忍辱负重的悲苦生活;长诗《罪恶的黑手》,揭露了帝国主义的罪恶和伪善的面目。这些诗是他早期诗歌的代表作,已成为我国现代诗史上的经典之作。

1934年至1937年在山东省立临清中学任教,出版诗集《运河》和长诗《自己的写照》,创作散文集《乱莠集》。1936年参加中国文艺家协会。抗日战争爆发后,把自己的命运和民族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积极投身抗日爱国活动。1938年参加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当选为襄阳、宜昌两分会理事。1938年至1941年夏初任第五战区抗敌青年军团宣传科教官、司令长官部秘书、文化工作委员会委员、战时文化工作团团长、三十军参议。1941年秋任第三十一集团军参议,三一出版社副社长、代理社长,筹备出版进步刊物《大地文丛》,创刊后被当局查禁。1942年7月愤而辞职,冒着酷暑自河南叶县历经艰难徒步赴重庆。1943年4月在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第五届年会上当选为候补理事。同年夏,任赈济委员会专员并负责编辑《难童教养》杂志至1945年秋。1948年12月,由于上海白色恐怖严重,被迫潜往香港。

1949年3月由中共党组织安排来到北平。历任华北大学文艺学院文学创作研究室研究员,出版总署、人民出版社编审,《新华月报》编委,主编《新华月报》文艺栏等。1949年7月出席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华全国文学工作者协会委员。1951年6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曾任民盟中央文教委员会委员。1956年调任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书记。1957年至1965年任《诗刊》主编;经他联系,由《诗刊》创刊号首次发表毛泽东诗词18首,在全国产生巨大影响。1957年和周振甫合著的《毛主席诗词讲解》,对毛泽东诗词的传播和普及,起了重要的作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迫害,被迫停止文学创作和社会活动,下放到湖北咸宁“五七干校”。1972年回到北京。1976年1月《诗刊》复刊,担任顾问兼编委。2004年2月5日在北京逝世,后被家人葬回诸城,长眠于故乡山下。

钱钟书在清华大学:博览群书,率真狂傲

他到清华后的志愿是:横扫清华图书馆。他的中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最怪的是,他上课从不记笔记,总是边听课边看闲书或作图画,或练书法,但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他就是清华高材生、风华绝代的幽默才子——钱钟书。

横扫清华、卓尔不群的高材生

1929年9月,钱钟书考入清华大学。但是他的入学却有不寻常的经过,时人称谓:“钱钟书考清华,数学得零分,因中、英文特佳,故被破格录取。”实情大致差不离。不过数学没有考零分,考了15分。当时清华大学校长罗家伦特准钱其入学,真可谓开明、大胆,事后也确实证明他确具慧眼。

钱钟书到校报到后,立即名震校园。不仅因为他数学差;更主要的,是他超强的国文、英文水平,使不少同学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到清华后的志愿是:横扫学校图书馆。他的中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最怪的是,他上课从不记笔记,总是边听课边看闲书或作图画,或练书法,但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甚至在某个学年还得到清华超等的破纪录成绩。

在孔庆茂的《钱钟书传》中,曾写到一则趣事:同学中一位叫许振德的男生,爱上了一位漂亮女生,在课堂上就不住地向女生暗送秋波。钱钱钟书本来上课就不爱听讲,他把许的眼睛向不同方向观看的眼神变化都画了下来,题为《许眼变化图》,没等下课就把画传递给其它同学,一时在班上传为笑谈。直到若干年以后,居住在美国的许振德每每提起旧事,还禁不住哈哈大笑,传为美谈。这也许是钱氏最得意的绘画作品。

清华大学教授吴宓很是器重钱钟书,曾将他与陈寅恪相提并论。当时,吴宓正与几个青年学生在一起谈心,忽然感慨道:“自古人才难得,出类拔萃、卓尔不群的人就更难得了。现在文史方面能称得上杰出人物的,老一辈的陈寅恪应该是的,年轻一辈中钱钟书应该是的。他们真是人中之龙啊!你我这些人,不过如此而已!”当时钱钱钟书已经离开清华,大约24岁。

钱钟书常说:“20岁不狂是没有志气,30岁还狂是没有头脑。”1933年他清华大学毕业后,正是二十来岁。校长梅贻琦亲自告诉他,要破格录取他留校;陈福田、吴宓等教授都去做他的工作,想挽留他,希望他能进研究院继续研究英国文学,为新成立的西洋文学研究所增加光彩。可他一口拒绝道:“望眼清华,还没有一个教授有资格来当我的导师!”其率真、狂傲可见一斑!

吴宓赞其:“才情学识兼具,新旧中西俱通。”学界称其:“中国博学鸿儒,当代文化昆仑。”世人惊其:“大师风华绝代,天才卓尔不群。”无论是大众熟稔的《围城》,抑或是近乎天书的《管锥编》,都一次又一次地惊讶了国人,感叹了世界。

然而,他本人却只是静静地坐在书斋里,照例埋头读他的书,做他的学问。他19岁一入清华,便立下“横扫图书馆”的志向,每日只从图书馆抱回一大堆书,边看边用又粗又黑的笔划下佳句。馆内很多冷僻线装书借书单上,只有他一人的名字。而且,但凡他看过的书,只消阅读一遍,基本就能一字不差地背诵。对于这种非凡的“照相机式的记忆能力”,同窗们自叹弗如。当年的同窗许振德回忆说:“图书馆借书之多,恐无能与钱兄相比者;课外用功之勤,恐亦乏其匹。”

课堂上的惊人之举

据钱钟书的同班同学常风回忆:

1929年,常风报考清华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那年外语系招收差不多40个名额。等到正式上课前3天,他才接到通知自己已被录取,可以去学校报到了。所有该系新生的英语课,都编在一个班里上。但常风因是备取生(备取生有10名),报到比较晚,班里已无空位子,便被插在别的大一英语班里,因而开始时他接触的本系同学并不多。而他第一次碰见钱钟书,还是在冯友兰先生的逻辑学课上,印象很深,一直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那时他们上课在旧大楼,教室里都是扶手椅,没有课桌。常风进了教室,看见大约第五六排有空位子,就走到靠右手的一个椅子上坐了下来。后来又进来一位同学,和常风一样也穿着蓝布大褂;他走到常风这边,坐在常风右手旁的空座位上。常风不知道他是谁。

冯先生的河南口音很浓,讲课时口吃特重,所以记他的笔记很不容易。比如,他讲到亚里士多德时,总是“亚、亚、亚里士多德……”坐在常风右手的这位同学,忽然从他手里拿过笔记本,就刷刷地写开了。常风当时有些不高兴,心想:这个人怎么这样不懂礼貌呢?可是当时也不便说什么。冯先生讲完课后,这位邻座就把笔记本还给了常风。下课后他走他的,常风走常风的。出了教室,常风也未向他道谢。等到常风番看了笔记本,这才发现他不但全部记下了冯友兰先生所讲的亚里士多德,还把冯先生讲课中的引语、英文书上的原文全都写了下来,这着实让常风大吃了一惊。

当天下午,有人来找与常风同一个宿舍的许振德,来客就是在常风笔记本上书写的那位同学。老许介绍说,他叫钱钟书,他俩在同一个英语班上。常风和钱钟书就是这样认识的。

钱钟书看见常风书桌上的书,就翻开了。他看见《国学概论》一书(钱穆著),前边有他父亲钱基博老先生写的序,就说:“序是我写的,只是用了我父亲的名字。”后来他又看见了别的书,其中有爱尔兰作家乔治·穆尔写的《一个青年的自白》。他很惊讶地问:“你看这本书吗?”常风说:“以前看过郁达夫介绍这本书,所以来到清华后就到图书馆借了出来。”这样,他俩就聊了起来。这就是常风与钱钟书友谊的开始。也就是这时候,常风才知道钱钟书很崇拜约翰生。后来几十年,常风虽未见他提及这位伟大的作家,但晚年他很喜欢看各种字典,也许与他崇拜约翰生有关。

性格很是孩子气

钱钟书入学时,清华正大兴土木。除扩建图书馆之外,还新建了化学馆、生物馆,到处都在盖房子。同时又在新盖一栋学生楼,叫新大楼。寒假快完时,大楼基本竣工了。

据常风回忆:一年级第二学期春季始业后,他们搬进了新宿舍。新大楼是U字形的,中间有廊子。常风第一次住进条件这么好的装有暖气的宿舍,觉得很幸运。他们是两个人一间屋子;屋内除每人各有一张床以外,还各有一张桌子、两屉一柜;另外还有一个大衣柜,两扇柜门,一人一个,各人有一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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