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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差不多在西卵去往纽约的半途,汽车公路匆匆地和铁道相交,然后和它齐头并进了四分之一英里,以便避开一片荒地。这里其实是垃圾场——它像个神奇的庄园,垃圾如同小麦,长成高低不等的山丘和荒诞怪异的花园;有些垃圾则堆成房子的形状,附带着烟囱和袅袅升起的炊烟;此外还能看到许多满身灰尘的人,缓缓地移动着,他们的身影在灰蒙蒙的空气里隐约可见。偶尔会有几辆灰色的汽车列队沿着时隐时现的道路开进去,发出可怕的刹车声,然后停下来。那些满身灰尘的人立刻带着铁锹一拥而上,激起一阵乌黑的云雾,将他们本来就模糊不清的行动彻底地挡在你的视线之外。

但是再过片刻,在这永远弥漫着阵阵尘雾的垃圾场之上,你会看到艾克堡医生的眼睛。艾克堡医生的眼睛又蓝又大——光是瞳孔就有一码高。它们并不是从面孔上,而是从一副悬空虚架的巨大黄色眼镜后面向前看。这显然是某个眼科医生异想天开竖起来的广告,以便为他在皇后区的诊所招徕顾客,后来他大概是永远地闭上了眼睛,或者忘记这回事搬到了别处。由于年久失修,而且日晒雨淋,那双眼睛已经有点暗淡,但依然忧郁地凝视着这片肃穆的垃圾场。

垃圾场边上有条污浊恶臭的小河,每逢吊桥升起,让货船通过,途经此地的列车得等上半个小时之久,乘客只能无可奈何地欣赏这片丑陋的景色。平时火车开到这个站,至少会停车一分钟,也正是因为如此,我才得以初次见识汤姆·布坎南的情妇。

他有情妇这回事,每个认识他的人都言之凿凿。他经常带着情妇出入热闹的餐厅,让她坐在餐桌边,而自己则神色如常地到处找熟人攀谈,这种做法让他的熟人很讨厌。我挺好奇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然而并没有见她的欲望——可是我却见到了。那天下午,我和汤姆坐火车到纽约去,火车在垃圾场附近靠站时,他站起来,抓住我的上臂,不由分说地拖我下车。

“我们在这下车吧,”他坚定地说,“我带你去见我女朋友。”

我想他大概是午餐时喝多了酒,像这样强要我陪他去,简直是硬来。瞧不起人如他,大概以为我在星期天下午不会有别的要紧事吧。

我跟着他跨过铁道边一排低矮的、刷着白漆的篱笆,在艾克堡医生永恒的注视之下,沿着公路往回走了百来码。视线里仅有的建筑物是一排黄砖砌成的矮小房子,坐落在荒地边缘,大概算是本地主要的商业街吧,四周则是空荡荡的。这条街上有三家店铺,一家正在招租,一家是通宵营业的饭店,门前散落着许多垃圾。第三家则是汽修厂,招牌上写着“乔治·威尔逊汽修厂,兼营旧车买卖”。我随汤姆走了进去。

汽修厂里徒有四壁,一派萧条的景象,唯一能看到的是一辆破旧蒙尘的福特,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我心里想,这昏暗的汽修厂肯定是为了遮人耳目,楼上也许是豪华而浪漫的藏娇金屋。就在这时,老板本人从账房走出来,边走边用破布擦手。他满头金发,精神萎靡,脸无血色,稍微有点英俊。看到我们,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闪过一道希望的光芒。

“你好啊,威尔逊老兄,”汤姆欢快地拍拍他的肩膀说,“生意怎么样?”

“马马虎虎吧,”威尔逊不太自信地说,“你什么时候把那辆车卖给我?”

“下星期,我已经派人去处理它了。”

“那人手脚未免也太慢了,对吧?”

“不对,他不慢,”汤姆冷冷地说,“如果你嫌慢,那我把它卖给别人算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威尔逊赶紧解释说,“我只是……”

他的话音戛然而止,汤姆不耐烦地乱瞟着汽修厂的四处。这时我听到一阵脚踩楼梯的声音,片刻之后,有个粗壮的女人站在账房门口,挡住了透进来的光线。她三十来岁,有点发胖,但她像有些胖女人那样,仪表姿态看上去很舒服。她穿着沾了油渍的深蓝色绉纱连衣裙,脸庞长得并不美,但是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她很有活力,就好像她体内的细胞不停地燃烧似的。她微微笑起来,视若无睹地从她丈夫身边走过,上前握住汤姆的手,两眼放光地看着他。然后她舔了舔嘴唇,头也不回,轻声但没好气地吩咐她丈夫:

“你怎么不去搬两张椅子来呢,让客人坐下呀。”

“哦,好的,”威尔逊匆忙答应,向那间狭小的账房走去,身影立刻跟水泥颜色的墙壁混成一片。灰白的尘埃覆盖着他黑色的西装和淡黄的头发,也覆盖着车房里的一切——除了他妻子。她朝汤姆贴了过去。

“我想见你,”汤姆热切地说,“去搭下班车。”

“没问题。”

“我在车站地下一层的报刊亭等你。”

她点点头,从汤姆身边走开,这时威尔逊正好搬着两把椅子走出账房。

我们在路边没有人看见的地方等她。再过几天就是七月四日[22]了,有个脏兮兮的瘦小意大利男孩正在将炮仗沿着铁轨一字排开。

“这地方很糟糕,对吧,”汤姆说,他朝艾克堡医生皱了皱眉。

“糟透了。”

“出去透透气对她有好处。”

“她丈夫不反对吗?”

“威尔逊啊?他以为她是去纽约探望她妹妹。他很蠢的,连他自己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于是汤姆·布坎南、他女朋友和我一起奔赴纽约——其实也不能说是一起,因为威尔逊太太很谨慎地坐到其他车厢去了。汤姆之所以忍得住,主要是担心被同车的东卵居民撞见不好意思。

她先前已换上了棕色的贴身棉裙,汤姆在纽约扶她下车时,她那宽大的臀部将裙子绷得紧紧的。她在报刊亭买了一本《城市杂谈》[23]和一本电影杂志,又到车站药店买了雪花膏和一小瓶香水。上楼之后,我们走到阴暗而有回音的出租车上客点,她任由四辆空车驶过,才选中一辆新车,车身是薰衣草的紫色,坐垫是灰色的。我们乘着这辆车滑出巨大的车站,驶进耀眼的阳光里。但她立刻从窗边扭过头,身体向前靠,敲了敲前面的玻璃。

“我要买只小狗,”她兴高采烈地说,“我要买只小狗养在公寓里。那里养只狗多好呀。”

我们的车后退到一个白发老头身边,他长得很奇怪,居然特别像约翰·洛克菲勒[24],让人感觉很滑稽。挂在他胸前的篮子里拥挤着十来只刚出世的小狗,看不出来是什么品种。

看到那老头走近车窗,威尔逊太太急切地问:“这些是什么品种啊?”

“什么品种都有。这位太太,你想要哪一种呢?”

“我想要只警犬,你大概没有吧?”

老头目光闪烁地朝篮子里看,把手插进去,抓住其中一只的后颈,将浑身扭动的小狗提出来。

“这又不是警犬,”汤姆说。

“是的,它确实不是警犬,”老头掩不住失望说,“它很可能是英国的河畔犬[25]。”他摸了摸那狗后背的棕色毛发。“你看看它的皮毛,多茂密呀。这狗永远不会因为着凉而给你带来麻烦。”

“我觉得它很可爱耶,”威尔逊太太兴奋地说,“要多少钱?”

“这只吗?”老头爱慕地看着它,“这只要十块钱。”

那只河畔犬——它无疑有点像河畔犬,不过它的爪子白得吓人——成交了,乖乖地坐在威尔逊太太的膝盖上,她欣喜若狂地玩弄着那油光发亮的皮毛。

“它是女孩还是男孩呀?”她轻声细语地问。

“这只吗?这只是男孩。”

“它是个婊子,”汤姆斩钉截铁地说,“这是你的钱。拿这笔钱再去买十只吧。”

我们驶过第五大道,在这个夏日的星期天下午,这里的空气非常温暖和煦,甚至有点田园的气息。哪怕一拐弯看到许多白色的绵羊,我也不会吃惊。

“停车,”我说,“我在这里下车啦。”

“别下,”汤姆赶紧接口说,“你要是不到我们的公寓去,梅朵会伤心的。对吧,梅朵?”

“去嘛,”她敦促我说,“我会打电话叫我妹妹凯瑟琳来。大家都说她非常漂亮,你应该认识认识的。”

“嗯,我是想认识,但……”

我们继续往前走,然后掉头穿过中央公园[26],直奔城西第一百多号街那边而去。到了第一百五十八号街,出租车停在一座白蛋糕似的公寓楼前面。威尔逊太太像皇后回宫般环顾四周,收好她的小狗和其他买到的东西,趾高气扬地走了进去。

“我打算请麦基夫妇到楼上去,”我们坐电梯上楼时,她说,“当然,我也会打电话叫我妹妹来。”

他们的公寓在顶层,有一个小小的客厅,一个小小的餐厅,一个小小的卧室,此外还有浴室。客厅显得很拥挤,因为那套豪华家具实在是太大了,所以走动时很容易跌进几幅贵妇人在凡尔赛宫花园荡秋千的画面里。客厅里仅有的画是一幅尺寸过大的摄影作品,乍看是一只母鸡坐在一块模糊不清的石头上。可是站到远处看,那只母鸡化为一顶女帽,而石头原来是个矮胖的老太太,笑眯眯地俯视着客厅。桌子上摆着几本往期的《城市杂谈》,一册《名叫彼得的西蒙》[27],以及几本有关百老汇的八卦杂志。威尔逊太太最先关心的是那只小狗。有个负责开电梯的男孩听从威尔逊太太的使唤,心不甘情不愿地去买了装满稻草的盒子和牛奶,并擅自买了一大盒狗粮——其中一块整个下午都在盛牛奶的碟子里散发出恶臭。在这期间,汤姆从上了锁的壁橱里取出一瓶威士忌。

有生以来我只喝醉过两次,第二次就在那个下午,所以后来发生的事情我都已忘却,倒是记得那天晚上八点过后,公寓里依然洒满了欢乐的阳光。威尔逊太太坐在汤姆的大腿上,打了电话给几个人,然后香烟抽光了,我下楼到路口的药店去买。回到公寓时,他们俩消失了,于是我很识趣地在客厅坐下来,翻阅那本《名叫彼得的西蒙》——要么是这本书太过糟糕,要么是威士忌太过厉害,因为我根本就看不进去。

就在汤姆和梅朵(喝过第一杯酒之后,威尔逊太太和我就以名字相称了)重新出现时,客人陆续来到公寓门口。

梅朵的妹妹凯瑟琳身材苗条,模样俗气,大约三十岁,红色的短发又硬又油,脸上的粉搽得像牛奶那样白。她的眉毛是拔掉之后重新画上的,画得更加弯了,可是她自身的眉毛又沿着原来的路线长出来,这让她的脸显得一塌糊涂。她走路会不停地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因为有无数条陶瓷手链在她手腕上晃动。她匆匆走进来,像是回到自己家,又审视了客厅里的家具,仿佛这些都是她的。我不由怀疑她就住在这里。可是当我问起来,她又放声高笑,大声地重复了我的问题,然后告诉我她和某个女性朋友住在酒店里。

麦基先生面容苍白,有点娘娘腔,就住在楼下。他显然刚刮了胡子,因为脸颊上有点白色的肥皂泡沫;他毕恭毕敬地和客厅里每个人打招呼。他跟我说他是“吃艺术饭的”,后来我得知他是摄影师,挂在墙上那幅模糊的放大照片就是他的作品,那阴气沉沉的老太婆原来是威尔逊太太的母亲。他的妻子声音很尖,无精打采,相貌倒挺美,但很讨厌。她自豪地告诉我,她的丈夫在婚后给她拍摄了一百二十七次照片。

威尔逊太太不知什么时候又换了衣服,现在穿着样式复杂的白色雪纺裙,上层社会的女性在午后正式会客时穿的那种,长长的裙脚拖在地上。每当她像扫帚般在客厅里走动时,裙子就会不停地沙沙响。在这套裙子的影响之下,她的气质也发生了变化。原先在汽修厂里她显得很有活力,现在活生生一副法国贵妇人的神气。她的笑声、姿势和言语渐渐地矫揉造作起来;随着她越来越膨胀,客厅显得越来越小,在醉眼朦胧的我看来,她似乎附在一根吱嘎作响的木轴上,吵闹地转个不停。

“亲爱的,”她声嘶力竭地告诉她妹妹,“现在很多人都是骗子。他们只惦记着钱。上星期我请一个女人来看我的脚,你要是看到她开的账单,肯定会以为她是帮我做阑尾切割手术了。”

“那女人叫什么名字?”麦基太太问。

“她姓艾伯哈特。她是上门替人家看脚的。”

“我喜欢你的裙子,”麦基太太说,“我觉得它很漂亮。”

威尔逊太太拒绝了这次恭维,她不以为然地扬了扬眉毛。

“这只是一件过时货啦,”她说,“我是随便穿穿的。”

“可是它在你身上显得很漂亮,你懂我的意思吗?”麦基太太固执己见地说,“如果你肯摆那个姿势,我想切斯特能够拍出一张好照片。”

我们大家默默地看着威尔逊太太,她伸手掠开眼前一绺头发,笑逐颜开地看看我们。麦基先生歪过头,专注地盯着她,然后把手伸到脸前,慢慢地来回比划。

“我应该改变光线,”他沉吟片刻之后说,“我想突出五官的轮廓。我会尝试把背后的头发都拍进去。”

“我觉得光线正正好,”麦基太太大声说,“我认为……”

她的丈夫“嘘”了一声,于是我们又朝被拍摄者望去。这时布坎南大声地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来。

“麦基,你们俩喝点什么?”他说,“梅朵,再去弄点冰块和矿泉水来,否则大家都要睡着啦。”

“我跟那开电梯的小子说过要冰块的,”梅朵扬起眉毛,对下等阶级的靠不住表示很绝望,“这些人啊!你不老盯着他们还不行。”

她看了看我,莫名其妙地笑起来,突然又蹦蹦跳跳地走到小狗跟前,兴高采烈地亲了亲它,然后摇摇摆摆地走进厨房,仿佛那里有十几个大厨正在等她发号施令。

“我在长岛拍过几张好的,”麦基先生言之凿凿地说。

汤姆茫然地看着他。

“有两张就挂在楼下我家里。”

“两张什么?”汤姆问。

“两张作品啊。其中一张叫‘蒙塔克[28]海角之群鸥’,另一张叫‘蒙塔克海角之汪洋’。”

凯瑟琳挨着我坐到沙发上。

“你也住在长岛吗?”她问。

“我住在西卵。”

“真的啊?个把月前,我去那边参加了宴会。在一个叫盖茨比的人家里。你认识他吗?”

“我就住他隔壁。”

“嗯,大家说他是德国威廉皇帝[29]的侄儿或者表弟。所以他才那么有钱。”

“真的吗?”

她点点头。

“我挺怕他的。我可不想被他抓住什么把柄。”

这份有关我邻居的新奇情报被麦基太太打断了,她突然指着凯瑟琳。

“切斯特,我觉得你可以替她拍些照片耶,”她脱口而出,但麦基先生只是爱答不理地点点头,然后扭头看着汤姆。

“我希望在长岛揽更多的活,可惜不得其门而入。要是有人帮忙介绍就好啦。”

“找梅朵啊,”汤姆失笑说,这时威尔逊太太正端着托盘走进客厅。“她可以给你写封介绍信,对吧,梅朵?”

“干什么呀?”她意外地问。

“请你写信介绍麦基给你丈夫啊,这样麦基就能给他拍照啦。”他略作沉吟,跟着说,“‘加油站之乔治·威尔逊’,诸如此类的。”

凯瑟琳凑到我耳边,轻轻地说:“他们俩都受不了自己的配偶。”

“不会吧?”

“真受不了他们,”她看看梅朵和汤姆说,“我是说,他们既然受不了,为什么还要勉强过下去呢?照我说,他们应该离婚,再彼此结为夫妻。”

“她也不喜欢威尔逊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出乎我的意料。答案来自梅朵,她偷听到了问题,满嘴脏话地给出了回答。

“你明白了吧,”凯瑟琳得意洋洋地大声说。接着她又压低声音,“其实从中作梗的是他老婆。他老婆是天主教徒,他们认为人是不能离婚的。”

黛熙并非天主教徒,这个精心设计的谎言让我有点震惊。

“等到他们真的结婚,”凯瑟琳继续说,“他们会先到西部避避风头,等事情平息了再回来。”

“去欧洲更保险吧。”

“你喜欢欧洲啊?”她惊奇地大叫,“我刚从蒙特卡罗[30]回来呢。”

“真的啊?”

“就是去年的事。我和另外一个女孩去的。”

“待了很久吗?”

“没有啦,我们只是去了蒙特卡罗就回来。我们取道马赛[31]去的。出发时我们带了一千两百块钱,可是不到两天就在赌场的包房被骗光了。实话对你说,我们回来路上吃了很多苦头。天哪,我特别讨厌那个城市!”

我朝窗外望去,但见黄昏的天空蔚蓝得恍如地中海——然后麦基太太刺耳的声音又让我回到客厅。

“我也曾差点犯了错误,”她兴奋地说,“当年我差点嫁给一个矮个子犹太佬,他追了我好多年。我知道他配不上我。大家不停地对我说:‘露西尔,那人比你差远啦。’但假如我没遇到切斯特,那他肯定会得逞。”

“是的,但是你算走运的了,”梅朵·威尔逊不停地点着头说,“至少你没有嫁给他。”

“我知道。”

“可是我嫁给他了,”梅朵含混地说,“这就是你和我的区别。”

“你干吗嫁给他呢,梅朵?”凯瑟琳责备地说,“没有人强迫你啊。”

梅朵陷入了深思。

“我嫁给他,是因为我原本觉得他是个绅士,”隔了良久,她终于说,“我以为他是个很有教养的人,但他其实连替我舔鞋子都不配。”

“你当时爱他爱得发疯,”凯瑟琳说。

“胡说八道!”梅朵仿佛遭了冤屈,大声辩白说,“谁说我爱他爱得发疯?说我爱过他,还不如说我爱过这个人呢。”

她突然朝我指来,于是每个人都用谴责的目光看着我。我只好努力装出一副从未指望有人爱我的表情。

“我唯一发疯的事是嫁给他。我立刻知道我犯错了。他结婚的礼服都是跟别人借的,而且从来没跟我提起。后来有一天他不在家,那个人来要回去。‘哦,这礼服是你的啊?’我说,‘我以前倒是没听说过嘛。’但我把礼服给他了,过后我躺在床上,伤心欲绝地哭了整整一个下午。”

“她真的应该离开他,”凯瑟琳又跟我说起话来,“他们在汽修厂楼上生活了十一年。汤姆是她第一个情人。”

大家纷纷拿起那瓶威士忌——第二瓶——往杯子里倒,只有凯瑟琳除外,她“觉得不喝酒也很高兴”。汤姆按铃把门房喊来,派他去买些驰名的三明治回来当晚饭吃。我很想出去,在柔和的暮色中朝东向中央公园走去;可是每当想要告辞,我就会被七嘴八舌的挽留缠住,这片刺耳的声音像绳子般把我拉回座位。然而我们这排位于城市高空的黄色窗户,在昏暗街道的偶然过客看来,不知道隐藏着多少人生的秘密;我也看见他了,他抬头仰望,若有所思。我既在里面又在外面,对这变幻无常的人生,我同时感到心醉神迷和恶心不已。

梅朵把她的椅子拉到我跟前,突然间她暖烘烘的鼻息扑面而来,对我说起来她和汤姆初次相遇的故事。

“火车上有两个面对面的小位子,总是没人愿意坐,我们就是在那里相遇的。那天我来纽约探望我妹妹,准备在这里过夜。他西装革履的,我忍不住老看着他,但每次他看我时,我就假装欣赏他头顶上方的广告。下车时他紧挨着我走,穿着雪白衬衣的前胸贴着我的手臂,所以我说我要喊警察来,但他知道我是在说谎。我神魂颠倒地跟他上了出租车,甚至不知道我坐的并不是地铁。我心里反反复复、颠来倒去地想:‘人生苦短,人生苦短。’”

她扭头看着麦基太太,客厅里响起了她虚伪的笑声。

“亲爱的,”她大声说,“这条裙子我等会就脱下来送给你。我打算明天再去买一条。我准备把要做的事都记下来。要按摩,做头发,给小狗买个颈圈,买个那种带弹簧的、小巧玲珑的烟灰缸,还要给我妈妈的坟墓买个有黑丝带的假花圈,可以摆整个夏天的那种。我得把这些事统统记下来,免得全都忘了。”

这时已经九点了——过了片刻我再看表,转眼间已是十点。麦基先生坐在椅子上打盹,双手握拳放在膝盖上,活像一幅黑社会打手的照片。我取出手帕,擦掉他脸上那点让我难受了整个下午的、已经干掉的肥皂泡。

小狗坐在餐桌上,在烟雾迷蒙的空气中茫然四顾,时不时发出微弱的吠声。大家消失了又出现,合计着要去哪里,然后又找不到对方,于是到处找,却发现对方原来近在眼前。快到午夜时分,汤姆·布坎南和威尔逊太太面对面地站着,激烈地争吵威尔逊太太是否有权利喊黛熙的名字。

“黛熙!黛熙!黛熙!”威尔逊太太歇斯底里地大喊,“我想喊就喊!黛熙!黛……”

汤姆·布坎南非常迅捷地甩了她一个耳光,打得她鼻血直流。

然后许多血红的毛巾出现在浴室的地板上,阵阵女人的指责声在房间里回荡,而盖过这片混乱的,是一长串时断时续的、痛苦的哀嚎。麦基先生被惊醒了,开始迷迷糊糊地向门口走去。走到半路,他转过身来,望着眼前的景象:他的妻子和凯瑟琳又是痛骂又是安慰,跌跌撞撞地在拥挤的家具中来回寻找药品,有个伤心欲绝的人躺在沙发上,血流如注,却还试图铺开一份《城市杂谈》,遮住沙发套上的凡尔赛风景画。然后麦基先生转头继续向门外走去。我从衣架上拿起帽子,跟在他后面。

“改天一起吃午饭吧,”电梯吱吱嘎嘎地往下降时,他对我说。

“到哪吃?”

“哪都可以。”

“手别碰升降杆,”那管电梯的男孩不客气地说。

“你别乱说,”麦基先生神气十足地说,“我哪里碰到了?”

“好啊,”我说,“我很愿意的。”

……我站在他的床边,而他坐在被窝里,穿着内衣,手里捧着一本大相册。

“美女与野兽……寂寞……拉货的老马……布鲁克林大桥……”

然后我半睡半醒地躺在宾夕法尼亚火车站寒冷的地下候车室里,直盯着早晨刚出版的《纽约论坛报》[32]出神,呆呆地等待那班四点的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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