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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阳光一定是菠萝味儿的,带着糖果的甜。

十七岁,是少年们骨子里的热血和叛逆最躁动的时期。这个时期会让他们想要对所有离经叛道的行为以身试法。也许是心花怒放的突然远行,也许是对某一个人的莫名悸动,也许,还有更多。

陆江川是这所学校的高二学生,十七岁躁动少年中的一员,性格却不像很多青春期的少年一样热情张扬。除了对足球和篮球的喜爱,他有一些孤独,敏感,以及能够增添一些文艺气质的忧郁。

夏风吹进窗户,清爽的发角,蒸发在阳光中的洗发水的味道,以及冷俊安静的侧脸。

少年的好看其实是致命的,尤其是在那样一个毫无顾忌就敢开口说“爱”的冲动年纪。

“呐,班花给你的,说刚运动完要补充能量。”

同为校队一员,同样打了一场篮球赛下来的傅煜泽拉开凳子,没好气地丢了一瓶脉动给江川。

他有时特别想不明白,女生为什么会喜欢陆江川这种类型的男生。以他直男的眼光看,这个人就是一块不善言辞的木头。

陆江川没接,修长的手指间夹着一支铅笔,转了几个来回。

“你喝吧,我刚喝过。”

傅煜泽也是实在,胡乱擦了一把头发,拧开就喝。结果喉咙管没灌进去几口,就被班花秦中渝怒砸过来的纸团削中了脸。

“得,这下好了,放学以后肯定又要堵着我数落一通了。”

他坏笑着拍了拍江川的肩膀,继续猛灌两口,对着秦中渝打了声口哨。吊儿郎当的样子,气得秦中渝咬牙切齿,不过傅煜泽知道她不会真的冲过来。

陆江川在边上,秦中渝一看到江川就说不出话的。

“阿泽……”

傅煜泽的校服袖子被一只小胖手悄没声息地拽了两下。煜泽回头,就看见后座的郭儒雅放大的一张笑脸。

“你为什么不喝我送你的啊?非让中渝生气。”

郭儒雅,人不如其名,长得根本跟儒雅搭不上边。圆脸圆眼,配着鼻翼两边几点小雀斑,不算十分美丽,却也俏皮讨喜,拥有着独属于十七岁少女的鲜嫩。

“我喝你送的?”

煜泽三分调侃七分气闷地半侧过身子,一条胳膊搭在儒雅书桌上。

“你都打开喝了我还怎么喝?”

打比赛的时候,他满耳朵灌进去的都是郭儒雅气势恢宏的:“阿泽加油,你是最帅的!”送水环节她也是第一个冲上来的,后来不知道怎么,他再回头时就看到她自己拧开瓶盖喝了。

郭儒雅被他臊得脸通红,拿起书本遮住脸,递过去一个瓶盖,上面写着:再来一瓶。

“当时送水的人多了,我不知道被谁拽了一把,估摸着反正也冲不上去了,就……就喝了。”

她说完,把书放下一点点,露出一对圆咕隆咚的眼睛。

“正好再来一瓶,多合适。”

合适个鬼。

阿泽懒洋洋地转回去。

“我才不喝赠品。”

郭儒雅不说话了,嘴巴扁成了一条扁担,默默在上锁的日记本上写下一句:下次再馋也不能喝送给男神的饮料,切记!

傅煜泽把剩下的脉动摆回江川桌上,翘起一只二郎腿,夸张地仰头哀叹:“这班里我是呆不下去了,一班不容二草,竞争压力太大,喝瓶饮料都挨砸。”

江川没说话,他又继续自怨自艾。

“现在都沦落到喝赠品的地步了,真是没眼看——你又要交稿了?”

“嗯。”

江川心不在焉地在画纸上勾了两笔,木纳的人物立时多了几分鲜活。

这也是陆江川另一个吸引女孩子的地方。会写点小文,画点小漫画,画稿时常还能登上校刊。即便稿费寥寥无几,但在远离都市喧嚣依然保留着一丝古朴的滩头古镇中学里,也足够让人艳羡了。

煜泽也跟风似的尝试过几次,被漫画社的社长赠了两本《儿童简体画入门》,还语重心长地劝他从基础入手,从此他再没提过画画的事。

“我在艺术上是没有什么造纸可言了。”

“是造诣。”后座的郭儒雅小心翼翼地更正。

“你竟然偷听我们的对话,这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是小偷,不!是汪洋大盗!”傅煜泽故意板着脸一本正经地说道。

郭儒雅一边用书挡着脸一边纠正:“江洋大盗!汪洋大海!”

“诶诶诶,跟你真没法聊,一点共同语言都没有。”傅煜泽的内心闪过几分侥幸,幸好不是在别人面前出糗,要不然还真有点丢脸。

傅煜泽把江川的画纸本拿过来,啪啦啪啦翻了几页。翻得挺认真,问得也认真。

“你不是答应过把我画进去的,怎么没看到?”

江川把本子拿过来,指着其中一个无脸人说。

“在这儿。”

无脸人,就是漫画本子上的围观群众,小说中统称的“众人”。作用是在重大事件发生时,以夸张的后脑勺,额角右边的三条黑线强调事情的严重性,突出男女主角的聪明才智,以及众人的愚昧无知。

经典句式多半为:“原来是这样!”“竟然是这样!”

“陆江川!你说过我的出镜率不会低于十场的!”

“这本书的路人出镜有二十场。”

谁说不爱说话的人就不毒舌了?

傅煜泽胳膊一抡就要跟他“大干一架”,上课铃就在这时响了。

这一节是自习课,班主任陈凤秋戴着一对瓶底似的黑框眼镜走到讲台,布置了几个作业后就匆匆忙忙地离开了。

陈老师的儿子最近迷上了网吧,隔三差五就翘课出去,以至于她也没什么心思管别人家的孩子了。

午后和蝉鸣,酷暑与炎夏,交融成一个昏昏欲睡的午后。

江川放下了手中的铅笔,翻看了一下课程表。表上的课不是他的,而是滩头古镇中学高一四班的。

“这节是体育?”

傅煜泽也伸了脖子过去。

江川一面点头一面把东西全部收进书桌里。

“你走不走?”

陆江川似乎听到了郭儒雅和同桌咬着耳朵的窃窃私语,抬眼看他的眼神有一些异样,还有一些担忧。

滩头古镇中学是由一座古寺庙改建而来的,为了节省经费,房屋还保留着过去的老样子。2009年的时候翻新过一次,为高二高三部学生建了三层楼高的教学楼和寄宿寝室,以前的老楼就全部都是高一新生,新老楼之间隔着崭新的运动场。陆江川和傅煜泽每次过去,都要穿过运动场,走过槐树遮天的林荫道,再走到一处老柳摇曳的荫凉处。

那个地方是学校里最不起眼的偏僻的一角,旁边有一眼老水井。井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枯竭,秋季一到就会收获一捧枯枝烂叶。远远看去就像一口大缸,颇有几分衰败的气象,坐在这个角落,不仔细看的话很难被发现。

两人这么“辛苦的跋山涉水”,当然不是为了纳凉。

绿柳清风中,一个梳着柔顺长发的女孩儿早已等在了那里,眉目间拥有着邻家妹妹般的清澈温暖。

“傅哥哥,你们来啦?”

女孩儿对着他们笑,眉眼弯弯,声音轻轻糯糯的,柔顺又乖巧。

傅煜泽竟然有些不好意思,远远喊了声:“嗨,陆瑶。”

嗓子眼里还呛了口水,咳嗽了半天才缓过来,恍然大悟又去掏校服口袋。那里面是一个装满零食的塑料袋,傅煜泽将它递过去,又不敢看陆瑶了。

“陆瑶,这个是……”

江川看他那副没出息的样子摇了摇头,顺手拿过零食走到陆瑶身边:“怎么不往后面坐坐,这里还是晒得到太阳的。”

如果这个时候有江川的同学经过,一定会惊讶于他的温柔吧。

江川给人的感觉一直是个有些清冷孤僻的少年,除了会在傅煜泽身边多几个笑脸,什么时候用这么温和的语气跟人说过话?

他们不知道,或者说,煜泽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陆瑶可以。

陆瑶是陆江川的亲妹妹,由于患有先天性马蹄内翻足,从走路开始,就一直以一种怪异而畸形的方式艰难行走着。她不能奔跑,不能急走,甚至正常的行路都要在中途休息很长一段时间。

每次体育课,都是陆瑶最为煎熬的时刻,虽然她嘴上从来不说。

陆瑶的每一节体育课,也是江川最为担心的时刻,他也从来不说。

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依靠言语去表达的,如同陆瑶的失落,如同江川眼底的晦暗。

喜欢江川皮囊的女孩儿永远不会知道,那双眼中的忧郁源自什么。

人们看待事物的眼光总是很片面,也总是将幻想编织得太美好。

“我知道你们会过来,所以想坐在第一眼就能望到的地方。”

“是吗?”江川爱怜地摸了摸妹妹的长发,扶着她坐到靠后一些的石墩上。石墩上面铺着一张干净的碎花拼接的椅垫,那是学校管车棚的大爷送给陆瑶的。

陆瑶漂亮,单纯,学习成绩优异,总是不乏喜欢她的大人和老师。但是这样的陆瑶没有朋友,在所有孩子都放肆玩耍的年纪,没有人愿意坐下来陪一个脚有残疾的姑娘看天看云。间或也有怜悯和同情吧,可惜两者都无法凝结成陆瑶想要的友情。

“陆瑶,你坐在这里看我们玩儿吧,不然你自己会很无聊的。”

“陆瑶,放学我不能跟你一起走了,妈妈总是因为我回家晚骂我。”

“陆瑶,那你自己多小心,我们去动物园了啊。”

陆瑶总是微笑,像一只脾气很好的漂亮的金丝雀儿。

雀儿住在笼子里,因为不被允许高飞。

陆瑶住在自己的世界里,因为无法走进他人的世界。

但陆瑶仍旧有陆瑶的坚持,没人知道,这个总是安静微笑的姑娘,是怎样扶着楼梯一步一步艰难地挪蹭到教学楼一角的。也没人能够理解,她走这么远,竟然只是为了吹一吹风,看一看太阳。

陆瑶常对江川说:“阳光一定是菠萝味儿的,带着糖果的甜。”

江川知道,她真正想告诉他的是:

哥哥,我真的不觉得苦。

陆江川每次来看妹妹,心头都藏着一抹驱不散的酸涩。这抹酸涩像一根尖锐的倒刺,横亘在两个心房之间,忽略不了,也拔除不尽。他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一个干净澄澈的姑娘要遭受这样的痛苦。他一直想要治好她的病,这是他在懂事开始,看到一众孩子围着她叫跛子的时候就萌生出来的念头。

他那时还动手打伤过那些孩子,孩子的父母又会抱着鼻青脸肿的孩子找上陆家。

陆川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乖了,也许是在看到母亲眼中酸涩的泪水时,也许是看到她因为道歉而不得不弯曲的脊背时。

暴力和冲动,永远只会让这个本就残破的家庭更加无助和卑微,不是吗?

从那天开始,陆江川不再动手,陆瑶喜欢太阳,他就每天中午越过操场跑来陪她晒太阳。陆瑶渴望朋友,他就做她的朋友。即便他们每天都会在放学见面,依然会这么做。

他总是担心她太孤单。

“陆瑶,我还给你带了你最爱吃的巧克力。”

江川看了看强行挤到他们中间的傅煜泽。

他还把他的朋友也变成了陆瑶的朋友。

这种三个人的“小聚会”,十次有九次都是煜泽强行插话进来的。因为陆氏兄妹都属于安静寡言的人,以至于他本能地有了一种“该我暖场了”的错误认知。

这种“单枪匹马的孤勇”,甚至让他也在这份寡淡的“聚会”中滋生出了几许自得其乐的滋味。

“陆瑶,陆瑶,我打开给你吃一块好不好?”

煜泽很喜欢喊陆瑶的名字,一叠连声地喊,亲而密,宠而娇,好像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一般。

煜泽的这块巧克力是他舅妈从美国带回来的,一共就三块,用金色纸裹成一颗圆球,里面是醇香的黑巧克力加碎坚果。

煜泽担心表弟表妹们拿去了吃掉,就放在裤子口袋藏了整整三天。他忘了巧克力遇热就会融化,也忘了在打篮球的时候提前掏出来。所以一手下去……

“陆……陆瑶……那个……下次吃吧,我想起来了,巧克力对牙不好。”

少年迅速背过手去,尴尬得像是没头苍蝇一般。他希望此时老天爷可以赐给他一个坑,跳进去就能连同自己和那坨酱色一起深埋起来的那种。

“妈呀,化成粑粑了!”

他气急败坏地嘟囔了一句,甩了半天手,丢也不是,擦也不是。困窘地跟陆氏兄妹对视一眼,转头就跑了。

“我洗手去,一会儿就回来啊!”

老柳树下的兄妹看着他的背影笑了很久。

傅煜泽应该算是陆江川生活中的一个意外,他的家庭条件很好,在整个城镇都能称得上是富户人家。没吃过什么苦的孩子总是知道怎样对别人好。除了品性善良之外,更多的,也许是因为不知道什么叫做忧愁吧。

傅煜泽是高一下半年转到江川班上的,因为太爱说话,就被安排在了最不爱说话的江川身边。

“你是不是因为我英俊帅气,风流倜傥,就想要把陆瑶托付给我才带我去见她的?”

傅煜泽总是不厌其烦地问着江川同一个问题。

“因为你会耍宝,会逗陆瑶开心。”

“你是在夸我幽默吗?”

“不,我是说你好笑。”

“幽默不就是好笑吗?哈哈哈!陆江川,你真是明察秋毫啊!”傅煜泽开心地拍着陆江川的肩膀,对他挤眉弄眼。

“啊,你开心就好。”陆江川有些无奈。

“看你的表情,似乎我理解有误。那我下次不陪你去了,你一个人去好了。”

“好的。”

“你?不应该邀请我陪你去吗?哪怕象征性地挽留一下,我也会答应的。我下次真的不去了。”

“好的。”

“我要被你气死了。啊啊啊,我心脏病要发作了。”

这样的对话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次,频率不算低,傅煜泽也总是指天对地的说我再也不去了。

但是每次只要江川一动,他必然会尾随着他穿过大半个校园,翻过围墙,走去那片方之地。

“陆瑶,陆瑶,陆瑶。”

他很远就在叫她,仿佛这个名字也跟江川一样,融进了他的骨血里。

篮球运动是滩头古镇中学最为看中的课外活动之一,这是多年来的传统,在各种运动中也唯有篮球能搬得上台面,隆回县的中学篮球比赛,几乎每次都能杀入前三甲。至于前两名嘛,那肯定非人才济济的省重点隆回一中和隆回二中莫属。

陆江川和傅煜泽是这届校队的核心,体育老师最着重训练的也是这两个人。

眼看临近比赛,江川却显得有些兴致缺缺,几次胯下运球失利后,被老师叫下场去休息。

“你怎么了?是不是最近太累了,又熬夜赶画稿了?”

傅煜泽从场上跑下来,递了一瓶矿泉水给江川。

水是冰的,拿在手里清清凉凉,是发誓再也不“偷喝”男神饮料的郭儒雅送过来的。

郭儒雅说:“泽泽,我保证这瓶不是赠品。”而且她为了保持水的冰凉,特意从冰柜的最下面拿了一瓶冻得里外硬成“一条冰柱”的。然后以一条完美抛物线,在众多迷妹中胜出,准确无误地砸中煜泽的脑袋,差点没把他砸成了脑震荡。

那瓶水,煜泽在太阳底下暴晒了一个多小时才开始不情愿地“流动”。

郭儒雅总是这么“全心全意”地对待傅煜泽,以至于他时常觉得她可能脑袋里有包。

“不累,我在想一件事情。”

“陆瑶的生日礼物?”

傅煜泽挨着陆江川坐下来,抬起胳膊胡乱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

他也知道陆瑶的生日快到了,可算算日子,还有一个来月。

“打完篮球赛我跟你一起去买,现在想还早了点。”

“不早了。”

江川的话总是不多,喝了两口冰水入喉才又慢吞吞地开口。

“我想亲手做一把二胡给陆瑶。”

陆瑶喜欢二胡,最开始接触到的就是朱昌耀先生的《江南春色》。这首独曲展现出的是一派拂柳初春的江南风光,乐声虽不似管乐一类清亮悠扬,却自有一派嗡音欢快。老匣子的收音机音质并不好,动听的胡弦滑入耳际的妥帖,还是能让她闭上眼睛不自觉地跟着音律轻动五指。

她爱这份勃发新生。江川为了她,特意去学了《江南春色》的笛子演奏。

陆瑶的二胡和江川的笛子都是镇里一名老知青教的。

他是这个镇子上的异类,不懂农作,不分五谷。若不是娶的老婆是一把田间好手,会不会就此饿死也未可知。

“天天就知道摆弄那些没用的东西,稻谷都不晓得晒哦。你吃不吃饭了?”

老知青的婆娘总是如此念叨他,镇上不通音律的男人女人也都对他有着几分轻视。他在这个镇里住了大半辈子也无知音。爱好乐器的陆瑶和江川就如同他的忘年交,时常让他如老顽童般,在茶余饭后跑到他家后院教上一会儿。

“音律和学问一样,都是如人饮水,懂便妥帖,不懂就对牛弹琴喽。”

老知青说完还要看一看四周,小声加一句:“我那位夫人就是头不通透的牛。”

江川和陆瑶只敢偷偷地笑。

这话要是让婆婆听见了,老知青就真的只能“饮水”了。

陆瑶的第一把二胡就是老知青给的,琴筒是廉价的杉木,琴皮也已经老旧,琴弦经常跳音,她却如获至宝。

老知青教了她一些基础入门,才刚六岁的陆瑶就可以拉得像模像样。现已经年,琴筒即使经常保养也还是破败了。

江川想亲手为她做一把二胡,琴筒和琴皮都在网上订好了,至于琴弦……

“我查过了,最好的弦是用白马的尾毛制成的,发出的声音也柔和细腻,虽然没有金属弦拉力好,但音色通透。”

“你想自己去剪马尾巴毛?!”

傅煜泽惊呼。

“小点声,别让人知道了。”

江川不动声色地递过水瓶“堵”上了他的嘴。

“我知道镇上一户人家经常用马拉车去城里卖果子,他家的马就是白毛的。所以我打算趁夜去一趟,剪一缕就够了。”

陆江川平时是个闷声不响的人,一旦发声就是莫大的主意。这种性格通俗一点说就是越老实的人越有闷声主意。说直白一些,就是执拗!大半夜剪马尾巴毛,这是多危险的事情。先不说被人发现了会如何,单说那马也不是好控制的。

“我觉得行不通。”

傅煜泽挠了挠后脑勺,眉头拧得老高。

“马是畜生,你看着温顺,撒起野来可不是闹着玩的。你要送陆瑶二胡,我去买一把好的不就行了,正好我老妈前几天给了我零花钱,足够了,何必费这么大劲,冒这么大的险。”

再说,马上就要比赛了,江川要是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了什么事,这次比赛就悬了。

“快放学了,拿书包回家吃饭吧。”

江川拍了拍他的肩膀站起身,一路上也没再提剪马毛的事。

但是傅煜泽知道,他是去定了。

陆江川有种超乎同龄人的执拗,这种执拗不是时常发作,一旦滋生,就很难被掩盖下去。

他知道剪马尾巴毛危险,也知道傅煜泽可以买到比他做得更好的二胡。

可他还是想要亲手做给陆瑶。在他看来,用钱买来的终究是商品,而他想送的,是他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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