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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散文(5)

那天夜里,雨下得真大啊!我感觉从心里到外面都无比的冷,便凑过去想和爸爸一起睡。可此时的爸爸正用身体为继母挡着雨。我哭着跑出了家,在黑黝黝的山林里乱跑。继母急了,拖着笨拙的身子赶了上来,还不住地叫我回去。我拼命跑着,头也不回地跑着……

只听见一声惨叫,像是继母的声音。我回头一看,原来继母为了能追上我,跑得太快,雨中的道路又那么滑,一不小心摔倒在了地上。她趴在地上呻吟着,身子下流出了血。我吓坏了,不知该怎么办。此时父亲赶到了,我不敢看他,我知道自己惹了祸。就在父亲要发火时,继母忍着痛说:“算了,盼盼还是个孩子。都怪我平时对他关心不够,也怪我走路不小心。孩子没了,我们还可以再要嘛……”

什么?孩子没了,继母为了追上我而摔流产了!此时此刻,我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继母的爱……

生活毕竟是充满阳光的。我们这个家族在父亲的努力下,已比以前多了六七个成员,这对于一个在危机中生存的种群来说已经是成绩不菲了。我崇拜父亲,佩服他遇事的冷静、王者的风范,更佩服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在父亲的教导下,我渐渐地长大了,懂得事情更多了。我和父亲的习性很相似,大家都说我继承了父亲的优点。在一段日子里,都是我们父子共同管理家族,我们的鹿园家族也日渐强盛。

可好景不长,我们所赖以生存的环境被破坏了:草黄了,水黑了,树少了……童年时那亮丽的山川美景已不复存在了,代之以浓烟、污水和更多的猎人……为了能活下去,父亲决定……全体大迁徙。

事关重大,父亲只身先行探路,我带队在后。我们相隔几百米。靠气味找路,刚翻过一座山,便听见那拼命的叫喊声:“盼盼,快带大家走,我中了猎人的埋伏……”接着是一阵杂乱的枪声。我来不及多想,马上命令大家快跑,可心中一遍又一遍地喊着:“爸爸,爸爸……”

爸爸也走了,他去找妈妈了。而把整个家族交给了我。我该怎么办?我能让大家继续活下去吗?我痛苦地思索着,不知所措……

就在爸爸去世的那天夜里下起了大雨。我忽然想到父亲和我说过:猎枪在雨中用不了,便命令大家冒雨迁移。雨下了一夜,我们也走了一夜。当我们到达最后一座山顶时,朝霞已映满了整个天空。站在山顶上,回头望着昔日的家园,那里,又冒起了黑烟,不见天……

我们成功迁移了,来到一个很美很干净的地方。那里没有伐木的电锯声,没有浓浓的黑烟,没有那凶残的猎人……

我长大了,到了结婚的年龄。继母给我娶了一个又贤惠又漂亮的妻子。大家都十分高兴,说是双喜临门,这下可以无忧无虑了!

真的吗?我也希望如此。可谁又能保证我们这片天空不会出现浓烟、污水、猎枪……

点评:保护生态平衡是一个古老的主题,但作者独辟蹊径,以一只梅花鹿的口吻叙说了自己的遭遇和家族的变迁,提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环境日益遭到人们的破坏,严重威胁到动植物的生存,的确值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关注。(殷晶波评)

2002级·丛晶

我的故事开始于另一个故事。传说中月神西宁让俊美绝伦的牧童恩戴米恩永远地沉睡,然后在每个夜晚偷偷地看他,吻他。而恩戴米恩却从未曾看到倾泻在自己身上的银白的月光。鸽子说这叫做痴恋,他喜欢,所以总是一个人四处闲逛寻找他的恩戴米恩或是西宁。

我不一样,只是嫌这个园子太过吵闹,所以愿意躲在图书馆的二楼看一页页泛黄的纸张,偶尔有虫子慢慢地蠕动,很恶心。李碧华写过一种爱情,带血的那种,看过的人或心力交瘁或豁然明朗。图书馆的二楼,一个昏黑的午后,他衣服上的硬物便划破了手掌,鲜血淋漓。顿时我明白了我是属于心力交瘁的那种,见血就昏,于是我在他惊讶的眼神中倒在了地上。再醒来时,我已躺在了医务室,然后就听到了鸽子一句沉重的宣言:“我想我找到了我的恩戴米恩!”于是迷茫中我看到一个逆光离去的背影。

还是图书馆,而这回我看的是张爱玲的文集,唯美,哀伤。有一点点感性,有一点点事故,而一般认为这种女人是最能引起男人疼惜之情。他再次踱到我身旁,笑着问你的手好了吗?又说你的血比头发还要红。实际上他错了,我的头发是用血染红的。

早上接到他的短信,(说好了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没有什么事是一生一世的。有,血一生一世是红的。如果有一天流干了?如果有一天流干了!鸽子的恩戴米恩只留给了我模糊的背影,她却早出晚归地流浪着,她说月亮的光辉实在太过暗淡,怎能照出他的俊美,还说远远驻足的尽头还是驻足,有时暗恋也需要勇气(爸爸是警察,有一天同事的鲜血就哗的一声喷到了他的脸上,从那以后,只要见到红色他就会痴痴地发呆,一动不动,而实际上他看到的最后一点红就是他自己的血)。他爸爸牺牲了吗?我问。不,他是自杀,一个自私的去自杀的男人。给我剪头的是一个高高的帅哥,很喜欢他给我洗头的感觉。每一次都是从最中间开始,再一点点地扩展到别处,我想如果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时,也是先从某一点开始,再慢慢去发现爱人的其他。各自应该是爱上了爱,爱上了痴恋,否则我怎么会从未见过恩戴米恩的真正面容。每次剪头时,我都会从镜中看到帅哥,我笑,他笑(你知道我父亲曾是个英雄,勇斗歹徒,身中数刀,仍能大难不死)。那就不是个懦夫。不,不敢面对自己的人就是懦夫。不得不说的是这个时候的我和鸽子又认识了一个叫诗聆的女孩,她很温柔,除了温柔我便没有别的用来形容她的词了,她总是半夜来,天明去,我和鸟便轮番地向她诉说我们的故事。曾有一段时间,当我注视诗聆的时候,总感觉早已熟识,不是前世,就在今生。我父亲很爱我,爱到宠溺,所以我总是想要什么都能得到。别人都说警察就是带枪的流氓,可我爸爸不是,他是一个真正正直的人。有些人坚持了一辈子,有些人也坚强了一辈子,只是他并不知道会脆弱到选择死亡。小时候,有一次父亲装死逗我,而我真的哇一声哭了,然后父亲的眼角便被泪水浸湿,母亲说这是今生唯一的一次看到他哭。我想他是孤独了太久。我约他在图书馆里见面,然后在他唇边轻轻留下一个吻,他说你这样的女孩子不适合主动亲吻别人。

诗聆说,这世上有三种女人,一种是“吟笺赋笔,犹记章台名”,一种是“水殿风来暗香满”,而我是第三种。她说话总让人似懂非懂,又觉唇齿留香,诗聆是位才女,很多诗词只需一次就能领悟,她在谈文学的时候,让我想起了张爱玲,风华绝代。爸爸喜欢喝酒,每次都喝很多,却从未醉过,我问他原因,他也只是笑笑却不回答。有些人越想醉,却反而越清醒,这也是一种悲哀。爸爸也拉得一手好二胡,从小只要二胡一响,我就会停止哭闹,出奇的安静。原来从小你就生活在你父亲的忧伤之中。我想我是爱他的,可这不应该算是那一种爱,是《胭脂扣》中那痴缠的女鬼如花,还是《霸王别姬》里的凌乱不清的不伦情怨,抑或该是《青蛇》那不分是非的暧昧,我以为我是,我都是,可事实清楚地驳倒了我那可以为爱疯狂的论调。

我会在与他闲聊时去观察每一个行人看到我们的表情,我会在每一次讲述他父亲的短信回复中与别人大声谈笑,我甚至会在与他亲吻时思考嵇康与山巨源究竟哪一个更可敬。鸽子说这叫变态,是一种病,得治。

星期天早晨,图书馆二楼,什么也没有,只想着怎样治病,他坐在我身边注视我,我笑,他笑,像照镜子,他说,我爸爸死的时候流了一地的血,那血流出来的感觉跟你那天的手一模一样。我听了感觉有寒气从我脚底蹿起。和鸽子走了很久发现她的手在微微发颤,最近我总是与她不期而遇,不,应该是在不该遇上的时候遇上。他似乎在跟踪谁,而又像是在跟踪我。我还喜欢另外一个人,很干净的一个人,很舒服的一个人,他是这世界上第一个送我玫瑰花的人,还是这世界上第一个说爱我的人。然后,在某一天我却再也见不到他。

诗聆说她觉得自己和男朋友之间出现了第三者,我想可能是女人天生太过敏感,千万不要疑神疑鬼,这样受伤害的只能是自己。我发现诗聆喜欢穿红色的衣服,他说是他男朋友喜欢的颜色,仿佛只有红色才能让人有点儿活气儿。

他还画得一手好画,有些是抽象画,我不懂,有些是写意画,还可以做诗。有一段时间我便窝在他租来的小屋中看他的藏书,从古典到现实,从写灵到写实。我在艺术的体系中游荡,寻找他的梦,找到了很唯美也很华丽,正如他的人。他喜欢女人也应该如此,可惜我不是,我太追求惨烈,认为只有经历生离死别才算真正的人生。自上次之后,他再也不向我提过他父亲的事,说实话,以前我很厌倦,现在我却很渴望,不是故事本身,而是他的语气。诗聆越来越清瘦,鸽子给她补了好久仍不见成效,我说一个人心病了有心药,而感觉病了要怎样去医治。诗聆喜欢看我洗头发,因为我每次洗头的水都是粉红色,她说,她要努力记住这个颜色,因为她结婚时要穿这个颜色的礼服。鸽子实在太老实了,总是毫无保留地把自己交给别人,以为那就是朋友,所以在无数次的所谓背叛之后,我成了他最后的港湾,但我们之间什么也不说,沉默成了不变的沟通方式,就像现在,我知道他很痛苦,就用沉默安抚他脆弱的情感,即使他那份情感没有未来。早上起来,眼睛就模糊起来,看不太清东西,他说,我去买药,转身离去,留给我一个背影,这个背影好熟悉,恩戴米恩。这一天我都坐立不安,我开始设想,也许我和鸽子的不期而遇并不是太多的偶然,太过必然。我与他背后还有另外一双眼睛,另外一种心情,只是我太自私,没有去想那些简单明了的事。我对不起鸽子?

我开始在人群中观察别人的背影,寻找一种希望。我问他,你怎么看待月神西宁。他说,西宁的爱很难接受,女人爱男人太保守,让人提不起感觉,我喜欢温柔且纵横才气的女人。我说我不是,他说我知道,但是你是一种红色的毒戒不掉。听谁说过,如果一个男人说你是毒药,你应该转身离开,因为那代表他只把你当做是情人。可我偏不信,我不过是喜欢别人不同,喜欢第一时间被人记住,而这些也是每个人都有的想法,只不过我把他表现得更明显。这样就被爱搁浅吗?我和鸽子合照了几张照片,相片的背景是叶赫那拉的古城楼,夕阳是红的,鸽子在照片的背面写了个“忘”字,从此世界上又多了几个两两相望的人,那感觉像自己和自己说再见。

这原本是一个没有新意的故事,却如此累人,头发的颜色在一天一天地褪去,我去寻找那个说爱我的人,可电话的那头永远是忙音,鸽子说的没错,驻足的尽头还是驻足,但踏步知道孤独的尽头是失落。他问我为什么总躲着他,我说怕你中毒太深不能自拔,我笑,他笑,像照镜子。我曾对他说过,如果他负我,我就会让他再次看到血流了一地的情景,不是我的就是他的,他不在乎。说那个故事是编的,目的是让我注意他,还说如果我离开,那对于谁都是遗憾,因为他是混蛋我是疯子。

睡觉的时候我总是捂上耳朵,夜晚太静,静到遮不住别人的笑声。回到家里,我便把自己反锁在房间内,没人理睬。半夜,到厨房找吃的东西,听到隔壁父母房间内的哭泣声,那应该是母亲的。走进了,听到母亲带着哭腔的细诉,她是我的女儿,而从小到大却不曾向我撒娇,与我分享心中的秘密,她在这个家时,连呼吸都感觉不到,她离开这个家就音讯全无,连句平安都没有,我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我真不是个好母亲,怎么会让自己的女儿如此孤独。清晨,在父母熟睡之时,我登上开往学校的火车。他说的没错,我是个疯子。我仿佛是带着记忆出生,记忆就告诉我要远离任何人,特别是自己的亲人,我渴望悲剧,渴望到不在乎别人的感受,把原本对亲人和朋友的爱投注给了情人,就像太平公主一样,一切的错误是因为我太想爱了。现在我明白,真正像西宁的人不是鸽子而是我。

再次见到诗聆时,她又清瘦了许多。她说我是第三种女人“折得梅花独自看”,不过这梅是红梅。诗聆穿着红色的唐装,下面是黑色长裙,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睛,尽管憔悴却更让人怜惜。我猛然醒悟般地问她,诗聆,你男朋友的父亲是做什么的?警察!两个互相爱恋的人,最容易互相伤害,这原本就是个定律。可还有另外一条定律,两个相爱的人谁爱多一些,那他就注定是失败者,而我们这场恋爱,却有三个失败者。其实我对他并不真正了解,只知道他善于讲红色的故事,善于编织红色的陷阱。鸽子给我写下的忘字,是忘记该忘的人,而不是她。诗聆说她再不能忍受这种猜忌的日子,要我帮她想个办法。我说你把他带来,我和鸽子帮你盘问。

第二天中午,太阳底下没有撑伞。远远地诗聆和他走来,像一团火,烧得我想哭。慢慢走近,他看到我,然后转身带着诗聆远去。醒来,发短信给他:说好了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个时辰都不算是一辈子。他回:没有什么事是一生一世的。你没发现你的红发已经变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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