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
昨天夜里,我突然意识到,这一切的开端也许可以追溯到更久以前。黑暗中,我惊恐地从床上坐起来,用指甲在手臂内侧画出了“书店”两个字。不过这会儿已经看不出来了,因为手臂上的皮肤由于蚊虫叮咬已经发炎红肿,我在睡梦中一定使劲抓挠过了。不过,这一写还是起到了作用。今天早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我都已经清楚地回忆起来了。
我一直以为,一切都是从查令十字街上那家名叫“哈德森”的二手书店开始的,如果当初我的目光没有被那个愚蠢小店员的一头红发所吸引,那所有一切都不会发生。可会不会是我弄错了呢?难道这一切早在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前就已经开始了?是不是早在那个该死的姑娘消失之前,早在我大学时代就已经有了苗头?或者说更早之前,在我中学和童年时代,或是早在1973年,在我挣扎着一脸青紫地来到这严酷世界的那一刻?
我想我要说的是,在我们的自我毁灭中,有多少是因为我们自作孽?这场噩梦有多少是我咎由自取?你可以憎恨,可以抱怨,可以抗议。你可以做些愚蠢而孤注一掷的事,但也许有时候,你得站出来,自己承担起所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