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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茹生记

采蒜薹,对成年人是烦劳的事情,于孩童多半是某种游戏。抽取蒜薹,会发出轻微的“哧”的一声,且有抽动的韧劲儿,小孩子可以拿来玩耍。一根一根,哧哧响,小胖手使点气力,拉它出来,甩着玩儿,有时还去拽顶头的苞,抠开,里面是花序(没发育完全),搓下许多小颗粒,撒得满地都是。

高兴了,张嘴就咬刚采下的蒜薹,白色部位优先,嫩脆,微辣中带甜——其母体大蒜的辛辣,到了蒜薹这里已然减弱太多。那种嫩,体现在脆,手指稍一掐,即应声而断,断茬儿处有微小的汁液渗出来。蒜薹由白至青的部位,辣味会渐次加之,不过尚未到吸溜嘴的地步,毕竟是刚摘下的,辣不掩甜,口感佳。

生吃蒜薹,只是偶尔为之,算不得常事,而当真去吃的,是葱,就着饼子或馍馍。有些地域,喜大葱卷饼,主食就是这个,粗放。早前我也生吃葱,不过没这么大的瘾,且不卷饼,就是一手葱,一手馍,交替咬嚼。葱并不要粗壮的,平常尺寸就可以。后读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葱”的条目有云:“有冬葱、汉葱、胡葱、楼葱。野生为山葱;冬葱即小葱,一曰慈葱;汉葱茎硬,一名木葱;胡葱根大似蒜;楼葱即羊角葱,一名龙爪葱;山葱即茖,汁为葱涕。西北楼葱肥白,少辛气,寸断烹茹。”这里面,我吃汉葱为主,冬葱也吃。

葱的细部,《本草纲目》讲得清楚:“葱初生曰葱针,叶曰葱青,衣曰葱袍,茎曰葱白,叶中涕曰葱苒。诸物皆宜,故云菜伯、和事。”葱针乃葱的混沌状态,青和白的界线虽有,但尚未太分明,待得长大,青是青,白是白,可食矣。个人的喜好,较之饼子,更愿馍馍就葱吃,馍馍的细腻,可愈发衬出葱的味道。

李时珍说葱之别称为菜伯、和事,名字有意思,自然是指葱的百搭调味效用。(有更早的说法,《清异录》蔬菜门“和事草”条云:“葱和羹众味,若药剂必用甘草也,所以文言曰‘和事草’。”)这种和事用途多为熟用,炝锅乃大宗。熟后的葱之气味是别一种,与生葱大异,可以说隔教了。

小时候上学,路上要走一阵子,玩闹中总要寻些事情做。道边有田地,某一季节会种红萝卜,待长起时,绿缨披拂,比大拇指粗一圈的物什在地面露出一截,红绿相衬,昭示着自个儿的块头。顽童立时跳到田里,东张西望,匆匆拔上几根,飞快地跑回大道上。扯去萝卜缨,手抹一抹泥,打开书包拿铅笔盒,寻出小刀,刮去红萝卜皮,净了,咔嚓一口,能吃掉半个。新出土的红萝卜,一种清新的甜,爽脆极了,有不可名状的乐趣。

白萝卜,是当季的时候从菜市场买来的。做菜当然是主要用途,此外,我喜欢剥开皮吃。白萝卜去皮,许多人拿工具削,我是用手指剥,剥得慢,却乐意。白萝卜若无“须”的遮挡,可将皮剥得一干二净,裸露清净白嫩的内里。不过小孩子是耐不得的,刚剥出一小截,就忍不住咬上去,品一品。随剥随吃,待得剥完,也快吃完了。刚上市的新鲜白萝卜,若选对品种,水分充盈,甜,无辣味。李笠翁喜欢切丝的吃法,在《闲情偶寄》中说:

“生萝卜切丝作小菜,伴以醋及他物,用之下粥最宜。但恨其食后打嗳,嗳必秽气。予尝受此厄于人,知人之厌我,亦若是也,故亦欲绝而弗食。然见此物大异于葱蒜,生则臭,熟则不臭,是与初见似小人,而卒为君子者等也。虽有微过,亦当恕之,仍食勿禁。”

笠翁真是讲究之人,挑了许多毛病,却终未弃绝生萝卜丝这一爱物。

另有一种水萝卜,水分更多,外表红艳艳,圆形,乒乓球大小。这种萝卜首选即为生吃,洗净,不必去皮,蘸酱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口感极佳,受时令限制,这种萝卜上市时间短,也就很难抢过水果的风头了。明刘若愚《酌中志》记:“立春之时,无贵贱皆嚼萝卜,名曰咬春。互相请宴,吃春饼和菜。”这种萝卜即水萝卜,嚼之曰咬春,很形象。

为水萝卜削皮是一种“俏”的吃法,金云臻的《入秋三忆》中写过如何削水萝卜:“一只萝卜挑好,在头部削去一层,露出少许心子,然后从顶部直下削皮,皮宽约一寸多,不薄不厚(薄了味辣,厚了伤肉),近根处不切断,一片片的皮笔直地连着底部。剩下净肉心,纵横劈成十六或十二条,条条挺立在内,外面未切断的皮合拢来,完全把萝卜芯包裹严密,绝无污染。拿在手中,吃时放开手,犹如一朵盛开的荷花。轻轻用手一扳,一条萝卜心随手而下,入口清凉爽脆。”这是走街串巷小贩的拿手绝活,而其叫卖先声夺人:

“萝卜赛梨哟,辣来换啊!”

听到这样的吆喝,便知道水萝卜来了。

稍谈若干种生吃的,又旁逸斜出地想起幼时采摘的野果子。那是离家不远的山脚下,一道沟旁,有一丛灌木,结果子。每到夏天,整株灌木,遍布野果,红红的,无名指指肚般大。此时,我会纠集小伙伴一两个(不能再多,要不不够分吃了),杀奔过去。到地儿后,直接坐在灌木旁边,满手满手摘着吃,果子甜,无酸味(虽果核有点大,也讲究不了那许多),再加上在野地里的新奇,吃得更起劲儿了。不过吃多了,舌头有麻麻的感觉,不知怎么回事,每当吃至此处,就罢手,拍拍衣服上的土,回家去了。

后来,不禁有点后怕,这野果子如果有毒,先前那么不顾好歹可劲儿吃,岂不是有大大的危险么?

再后来,增加了些对植物的了解,知晓当年吃的野果子,其实是野樱桃,灌木或小乔木,蔷薇科李属,可食用。(《礼记·月令》:“是月也,天子乃以雏尝黍,羞以含桃先荐寝庙。”郑玄注:“含桃,樱桃也。”大约即此种,因现代所吃樱桃乃自欧洲引进。)

附记:

苏轼《物类相感志》蔬菜类,有云:“种萝卜法,以宣州大水梨切去心,留顶作盖,如瓮子状,以萝卜子实之,以顶盖之,使埋于地,候梨干或烂,取出萝卜子,分种之,则实如梨圆,且有梨味。”此种萝卜法颇为新奇,自宋即有,不知后世有人尝试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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