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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01

从有记忆的那一天起,我就觉得我娘给我取错了名字。

我的名字叫向晴。向往的[向]。晴朗的[晴]。但其实我的内心并没有什么向往,也基本称不上晴朗,大多时候那里只是一团混沌,没棱没角地发着虚——不文学的说法,就是几乎什么都没有。

但这不算什么。除了让我来一句“无聊死了”的感叹,也没有更大的影响。而这一句“无聊死了”,经由我口数度频繁地出现后,便被定义成了口头禅——连[感叹]也算不上。自然不会有人将它归类进[抱怨]。

的确没什么可抱怨的。像我这类家庭健全、身体健康、了不起在校园或是感情生活里有点小磕小绊的人,无论抱怨什么,都只会被一些人划进[无病呻吟]的范畴。这一点我很清楚。话说这世界总有那么些人,年少时热爱唧唧歪歪,成年后又因了这唧唧歪歪而自觉需要忏悔,逮着机会便爱搬出些诸如[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道理,朝那些和过去的自己大同小异的人义正词严——但说穿了,不过也还是些唧唧歪歪。

我不想做这样的人,更不想被这样的人扣大帽子。[无病呻吟]本身从来不是坏事,坏的是它的确不太讨人喜欢——确切地说,是不讨男生的喜欢。所以,在朋友们忙着为自己的blog或是Qzone换置黑色模板的时候,我一般只打网游。

从“泡泡堂”到“劲舞团”。从“大话西游”到“魔兽世界”。我玩过的网游,大概两只手都数不完。而这样求量不求质的后果,就是让我手头攒出一堆level等级不过十的游戏角色,和一扎花花绿绿的游戏充值卡。打网游这种活动,对我而言,与其说是出于对游戏的热爱,不如说是为了消磨时间和结识帅哥——当然,想结识帅哥,说白了也是消磨时间。

做什么都只是为了消磨时间。有时候我会觉得,人生就像一个空荡荡的巨大的坑,我们把时间丢进去。丢完了,就完了。这个发现让我很有些空虚,但当我环顾四周,发现大多数人都跟我一个模样,便又心安理得起来——[思考人生]这档子事应该能避就避,除了让人想把blog搞成黑底红字外,几乎没有别的用处。

总而言之,就像习惯了夜,便再不会怕黑般。我几乎已经作好要心安理得,消磨掉我之后的十年、二十年,乃至一辈子的准备了。

直到我见到了郑启脉。

[直到……了……],这样的句式看起来有点儿矫情,但我并不排斥。它毕竟代表了转折。而转折于我,哪怕不能算好事,至少,也不是坏事。

02

那是一个初春的星期四的下午。

和北方草长莺飞、万物复苏的景象相比,南方城市的春天就显得狼狈得多。从二月开始,天色就像被打入冷宫的妃子的脸,从里到外一股子软绵绵的靡劲。雨不大,却下得叫人没个盼头。地板被潮气浸润得反了光,若是家里搁置了老旧的电视机,打开就会闻到里面电路板渗开的金属腥气。

尽管客观的描述并不讨好,但这不能阻碍我主观里对于春天的喜欢。这也是我辜负了自己名字的又一有力证据——我对于晴朗的夏天完全没有好感。同样的,我也讨厌冬天。一味地热或是完全地冷,都让我觉得乏味透顶。

我更喜欢会下雨的春天和有落叶的秋天。

或许也因了这个季节带给我好心情,所以那个时候,见到郑启脉的时候,我主动朝他打了招呼。

之所以用[见到郑启脉],而没有用[遇见郑启脉],是因为我觉得[遇见]带了点邂逅的意味,会让人误会这是我们第一次的相见。但其实,不是的。

遗憾的是,当事人之一的郑启脉并不这样认为。

当时我们正坐在同一条长凳上。它位于外科门诊部的旁边,连着下去有好几条,像偏离了铁轨的火车,在狭窄的走廊排成歪歪扭扭的一列。更歪扭的是上面坐着的人,因了伤势或是病情,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只能或斜或躺或龇牙咧嘴。白惨惨的日光灯晾在头顶,积了水汽的地面被各式的鞋踩出一片泥浆。乍眼望去,还以为错跑进什么恐怖片的外景。

而我之所以会跑来这个鬼地方,完全是因为我的男朋友——如果不是被他拉着刷了一通宵“魔兽世界”的副本,我今天也不会睡过头;不睡过头,就不会错过九点半的早课;不错过九点半的早课,我也不会想到要看病。

本来就没什么可看的病。天生不是林黛玉的体质,数来数去,也只勉强数到了“伤风”。症状开始于两天前,除了打两个喷嚏加鼻塞外,没有更多的不妥。以过往的经验,痊愈不过是两颗“感冒通”加一顿好睡的事。这次之所以抛弃经验选择医生,说到底只是为了开一张病历单,好把今天的“旷课”改成“病假”而已。毕竟大学生活再怎么自由散漫,“出勤率考察”也还是传统的保留项目。而像我这样,踏入大学不过半个学期,就已莫名旷掉了快十节课的人,如果再不知死活地往下突破,估计就只有回家种地瓜的份儿了。

我当然不想回家种地瓜。所以即便天气阴郁,也依旧坚持看病。但我很快就后悔了——和眼下[在医院排队等号]这种事比起来,[回家种地瓜]简直可以成为趣味的天堂。百无聊赖下,我唯有左右张望,企图找点什么好打发时间。这样,我便看到了那本姓名处写着[郑启脉]的病历本。

印象中,我似乎从未见过这样一个名字,但此时它映于我眼前,又莫名带着一股子熟悉的气息。看见它的下一秒,我便条件反射地,将目光直接游至它主人的脸。

那是一张半侧着的脸。棕褐的短发,两边的鬓角将脸廓带出些许硬朗的意味,五官却又呈着柔软的线条。他穿了一件石蓝色的长袖POLO,大概是在外面淋到些雨水,肩膀部分的颜色过渡得深浅不一。

即使看不清楚整张脸,我也能确定,我曾经见过他。

而从我手机里至今还保存着他的号码这件事来看,我不但见过他,还可以说认识他。

“和以前相比,更帅了啊。”我偷偷地想。而如果我能继续多想点的话,或许也不会做出[直接叫唤他名字]这样的蠢事。

“……郑启脉?”显而易见,我并没有多想。

“你是?”显而易见,他也并不记得我。

他就这样抬起脖子,朝我睁大眼睛。他的眸子像是垫了一层天然的绒布,透着软绵绵的温和,就和半年前一样。不同的只有他的表情,那是一脸茫然的表情。

这样我就又觉得没劲起来。而一旦没劲了,我就会疲软得连话也不想多说——何况我也不知道能说什么。“你不记得我啦?”或是“你该不会把我给忘了吧?”,诸如此类的句式刚在脑海里露出点端倪,我就被其间巨大乡土气的撒娇意味,给冻出好几个激灵。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见我沉默,郑启脉继续问道。

我只好提手指一指他的病历表,“喏”了一声。

我故意将声线压得很低,力图营造一种冷淡的效果,好为自己先前的失态扳回一局。但这显然是徒劳的挣扎,郑启脉丝毫没有留意我的处心积虑。[只因为看了病历表就叫出对方的名字],对谁都不是有说服力的理由。而坐在医院长凳上的时光又是这样难熬。导致他意志坚定,一心要把沙锅打破。

“你认识我?”他问。

“啊?不认识。”我答。应对神速。

直到后来,我也没有想通自己当时为什么要这样说。或许是懒得解释,或许是条件反射,又或许更深层次一点的,是基于潜意识里被他忘记了的老羞成怒。这些原因纷乱而细小,神秘如交错于体内的静脉血管。我一边仰赖着它们,一边又连它们的形状也摸不清楚。

而我能够确定无误的只有一点,那就是我不该撒谎。但当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你跟我朋友的名字很像。”我继续瞎掰,“我吓了一跳就叫出来了。”

我说完这句话的同时就后悔了。倒不是后悔自己撒了谎,而是后悔这谎撒得实在有够蹩脚。若此时听的人换了是我,估计早把对方归进[脑筋不好的搭讪者]的队伍了吧。

但郑启脉毕竟不是一般人。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我就发现,他极少会去揣摩别人话里的真实用意——并不是因为单纯或是脑子不好使,而是他根本懒得在意——这是我之后才知道的。

所以,比起我的撒谎更叫人遗憾的,是他竟然完全相信了我的撒谎。

“难怪啊——”他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可爱的缝。

“啊?”

“难怪你叫我的时候是叫郑启‘mo’,一般第一次见我名字的,都会叫我郑启‘mai’。”他一边说,一边将病历表稍微放正了些,指着名字末尾的那个多音字。

“……呵呵。”

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我只好从喉咙中挤出几丝笑声含混过去。

其实我并不晓得那个字原来是这样写的。在这之前,第一次听见他名字的时候,我直觉拼凑出来的三个字,除了[郑起默],就只有[郑启莫]。至于那个被我输进手机里面用以标识他的名号,则更是和这三个字,八竿子打不到一起。

他在我的手机里,是长达四个字的存在。

[球场帅哥]。

03

现在想起来,我们是通过[搭讪]的方式才认识了郑启脉——对,我们。

除了我,还有另外三个女生。当时我们几个关系颇为密切,倒不是说彼此有多投契,只是因为我们在同一个班,座位也离得近。在一起聊天的机会多了,自然而然就成了别人眼里的小圈子。这就像是某种催眠,高三的下学期,我们之间的同伴意识也因为外界的这一认知而被提升到了顶点,只恨不得天天牵手放学,好让全世界都为我们的热烈友谊而心生嫉妒。

而为了能确实地做到这一点,我们甚至作出一个决定——第一志愿要报考同一所大学。

这究竟是谁想出来的点子,我早已不记得,只知道在它被提出的下一秒,大家就接受了,迅猛得仿佛所有人都早已将这句话酝酿了几百个年头。

而经过一系列繁复的挑选、评比和综合考虑后,我们最终选定了“Y大”作为日后相聚的地点。Y大是我们省的重点大学,设施齐全、师资优良。以及——“我有朋友说哦,Y大的篮球队超猛的……里面几乎全是一米八以上的帅哥哎!”

简直没有拒绝的理由。

后来我们在某个周末里,一起去了Y大进行实地考察。寥寥将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掠过眼底,便直奔重点。或者用[目的地]这个说法会更准确——Y大的篮球场。

尽管那天是周末,但Y大的篮球队依旧没有松懈,他们分成了几队,在被太阳晒得花白的篮球场上跳跃、传球、扣篮。他们的汗水蒸发进空气里,和着鞋底在胶地上的摩擦声,生机蓬勃得仿佛整个世界只有这里才是活着的一般。

“没想到真的周末也会练习!”有人装模作样地吃惊。语气里却是满满的[希望没有落空]的兴奋。事实上我们都很兴奋。不光是因为“没想到真的周末也在练习~”,更重要的是,“没想到真的”“几乎全都是一米八以上的帅哥”。可见花痴不是什么坏事,对我来说,它简直是人类欢乐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哎哎,你们觉得啊——”趁着热势,有人展开了民意调查,“——你们觉得他们里面谁最帅??”

这种没营养的话题,搁在平时,大概还会有人碍于面子作不屑状。但放在眼下,就成了扔进篝火的烟花,将原本还只是静静燃烧的火苗,在瞬间炸出大片缤纷的欢腾。每个人都在此时化身成了演说家和猎人,一边慷慨激昂地陈述着自己的审美风格,一边目光炯炯地在球场中锁定着相应目标,只差要学英国足球流氓冲进场内。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注意到郑启脉的。

那时他的头发比现在还要长些,也没有染。额前的刘海因为沾了汗,被成片地拢到脑后。眉目清爽。他运球时的姿态利落干净,身上的T恤被扯出风的线条。偶尔他也会将脸朝向我们所站的位置,我一度以为他是在看我们。后来才发现,他根本什么也没看进去。他的表情茫然,所有的专注只给了那颗橙色的球——如果不是后来我去问他要了电话,他大概永远不会发现我们的存在。

是的。我去问他要了电话。其实这事也不是我自愿的——我虽喜好看帅哥,但大多时候也只是停留在[看]的程度,并不想去做什么。这不单单源于[有贼心没贼胆]的主观因素,更多的,是出自[太主动不值钱]的客观需求——我自然不想成为不值钱的女人,但决定这件事的是上帝。他决定得那么迅速,以至于那个不知道谁提议的“猜拳!谁输了就问自己觉得最帅的那个男生要电话!”的国王游戏里,我在第一盘,就以[一个剪刀对三个石头]的定局,输了。

“说好的哦,你快去!不准不去的啊!”松下一口气后,胜利者们便开始怂恿我去履行诺言。她们兴致高昂、七嘴八舌,手肘手心在我背后推推搡搡。比起[来调查志愿大学]的考生,倒更像是从少女漫画里跑出来的花痴应援团。

置身于这般热烈的气场里,我当然也不好意思泼冷水。这个时候郑启脉已经下了场,正和同队的几个人坐在场边休息。于是我走过去,一路上不忘抓紧时间,用手蓬松自己额前的刘海造型。

这是我第一次主动问陌生的男生要电话。没什么经验,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场。“那个……”我站在他身后说。他宽广的背不设防地朝向我,我于是紧张又兴奋,说起话来比自己咽唾沫的声音还小。看他没有反应,我只好又咽一口唾沫,上前拍拍他的肩。

“说。”他很干脆地转过头,表情开朗、眼神炯炯,以为是队友要找他商量什么比赛的战术。这让我们在对上脸时,都被对方吓了一跳。

“那个,请问一下——”我迅速作出反应,“周小垂是不是你们队里的呀?”这话说完后我就有点懊恼,早知应该事先编个更美型的名字,像是[冷鹤风]之类的才好。

但郑启脉不以为意。相反他还皱着眉,反复将这个弥漫着冷笑话气息的名字在口中默念了数次,甚至转过头朝身边队友加以询问确定。在周围的人都摇过一遍头后,他才终于抬起眼,将那个快在我肠子里闷烂掉的答案告诉我:“——我们队没有这个人哦。”

他这样认真地对待一个我随口胡诌出来的名字,让我的内心很有些罪恶感。但撒谎这种事就像滚雪球,它会越滚越大。“啊,不会吧?”为了圆谎,我只好继续乱编下去,“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之前说是你们队的队员,还说介绍你们队的人给我们认识呢!”我一边说,一边端出一脸的痛心疾首。

“这样?”

“是啊,因为我有一群朋友很喜欢打篮球。”我硬着头皮继续掰,“Y大篮球队很厉害,他们一直想和你们切磋一下,本来周小垂说可以介绍的,结果原来他根本不是这个队的……”

“哦?”

“呃,不过没关系啦。”我摆摆手,努力整理出重点,“下次你们想找人打比赛的话,能不能跟我说一声,我好带上他们过来?”

“可以啊。”顿一顿,“有机会的话。”

“太好了。那个,怎么联系你?”话题被拉回轨道。我松了一口气。

“你说手机?”

“……嗯。”

“138××××4341。”

“138××××4341……”我一边重复,一边飞快按动着手机键盘。等把号码保存成[球场帅哥]后,才想起也该问问对方的真名。

“哦。”男生朝我笑一笑,“我叫郑启脉。”

“好。”我低下头,装出输入名字的样子。光标在[球场帅哥]上停留了几秒,觉得修改实在麻烦,就直接按了[拨出通话]的选项。屏幕上显示着[拨出中]的动画,几个循环后,才终于有微弱的铃声流进空气。是那种最直白的[铃铃]声。声源却像是飘浮在很远的地方。“我刚刚打给你了。”我抬头朝他汇报。

“我手机不在身上。”郑启脉抬手指指篮球架下,几个书包、塑料袋横七竖八地躺在那儿,“喏,那儿。”

话已至此,我也不好意思让他跑过去拿。为了避免对方像我一样,把号码存成诸如[搭讪少女]或是[要电话女孩]的之类,离开前,我特地对他补完了自己的名字。

“我叫向晴……向往的向,晴朗的晴。”我说。描述得巨细无遗。

“向往的向,晴朗的晴。”他重复了一遍。队友此时变成了小学生,在他身边稀稀拉拉地起哄,他也不在意。可能是早已习惯了这种事,也可能是根本没往心里去——无论怎样,都挺让人没劲的。他就只是朝我笑笑,“嗯”了一声。

他的笑简单而真诚。一如他给我的那句回答。

他不是说“下次联系”。不是说“我记住了”。他就只是说,“嗯”。

简简单单的一个字。也很真诚。

他真的没有联系我。也真的没有记住我。

在我高考结束的暑假某天,按捺不住给他发了短信,他所回复的那句[你是],连后缀的问号也懒得加上。

而在这之前,我和我圈子里的朋友,我们所有人,收到的录取通知书里,没有一张来自Y大。因为我和其中一人的分数不够。而另外两人,她们压根没有将它列进志愿——尽管她们也曾和我一样,为了“日后相聚”的提议而流露出一脸的欢欣鼓舞。

但这也没什么。这很正常。

04

我有一搭没一搭地摆弄着手机。换换屏保,打打游戏,最后给齐要发了条短信。

[好无聊啊……]

齐要就是我的男朋友。K大的住校生,大我两岁。K大的地理位置颇偏僻,去市区至少两小时的车程。所以除却最开始的热恋期,之后的大多数时间,我们几乎只在网游相见。以至于有时候我想到他,第一时间浮现在眼前的,不是他的样子,而是游戏里他那绿发紫皮的“巨魔战士”造型。

五分钟也没有等来回复,可能在睡觉,也可能是去上课了。不清楚。在一起将近五个月,比起他的课表安排,游戏里的装备我倒是更了解些。叹一口气,我合上手机的翻盖。越发觉得无聊起来。

其实我也没指望能收到怎样的回复。之所以发短信给齐要,本质上就和我换屏保打游戏一样,纯粹是给自己找点事做。像这种远在天边的抱怨,换作是我,除了一个“哦”,大概也给不出更多的反应。但他不回我。他不回我,等于我也不能再回他,等于我想用短信打发时间的计划破产了。我意识到这是个恶性循环,心中难免有些憋屈。

所幸郑启脉发话了。

“那个,现在几点了?”他朝我探过头,晃晃手中黑屏了的手机,“我手机没电了,又没戴表。”

此时我们依旧并排坐于先前的长凳,唯一的区别,只是向旁移了两个位子。初春空气里的潮气,混进医院消毒水的味道,待久了几乎能把人熏出抑郁症来。而我之所以能努力压制住回家的欲望,继续在这儿和抑郁症搏斗,除却[都已经等了这么久][不能浪费挂号费]的原因外,剩余的一点儿,虽然只有一点儿,但我自己清楚:

我希望,郑启脉能把我重新认出来。

尽管我对他撒了谎,但我依旧希望他能把我认出来。我希望他能发出“啊”的声音,然后朝我露出恍然的脸。我想到这样的场景,自觉有些尴尬,又盼着它能真的到来。就算因此被他认为我是个不诚实的人也没关系。比起诚实却毫不起眼,我宁愿做不诚实但至少不会被忽略的人。这多少关乎到女性的尊严。

而出于女性的尊严,我也不愿意主动说明身份,只是对郑启脉说:“哦,2点56分了。”

“啊。都快3点了?”他似乎有些惊讶,“你前面还有几个人?”

“好像还有三个吧?”

“还有三个啊——”

“怎么了?”我看出他眉间的焦急,想想决定八卦一下,“约了人?”

“嗯。”他点点头。片刻,又纠正似的摆摆手,“是比赛……等会儿,4点的时候。”

“啊,比赛?”我脑海里飞快浮现出当天的练习景象,却还是明知故问,“什么比赛啊?”

“篮球。”

“下雨天也比赛?”这倒是真的疑惑。

“嗯,室内场。之前订好了。”

“迟到的话蛮麻烦吧?”

“是挺不好的。不过,嗯,也无所谓——”郑启脉朝我笑笑,“反正我不用上场。”

“哎?”我有些吃惊,费了番力气才把那句跳至唇边的“可你打得很好吧?”,置换成单纯的“为什么?”。

“腿。”

“腿?”

我下意识看过去。他穿一条军绿色长裤,线条松松垮垮收到裤脚,盖住大半边鞋帮。基本上,除了[腿很长]和[裤脚更长]外,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受伤了?”

“嗯,之前练习撞到了。没太管。现在老是痛。”郑启脉在自己左腿靠近膝盖的地方拍了拍,“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得风湿病了。哈哈。”

“哈。对哦,最近天天下雨。”我附和着笑。笑完又觉得不好,于是努力补上安慰,“没事啦,反正看完医生,该吃药就吃药,该按摩就按摩。应该很快就好了。”

——说了跟没说一样。

郑启脉或许也觉得没有回复的必要,“是啊”地客套一句,他将视线移回前方,重新展开的谈话,便又一次沉寂进了空气。

我偷偷地看向他。他有一张好看的侧脸,肩颈延下的线条利落干净,让人想到[清冽]的形容。我想到第一次见面的夏天,那个只能从身后看着他背脊的自己,眼下却坐在了他身边。觉得这是个进步。

“按这样的进度,下次见面的话,就该是面对面了吧。”毫无意义的想法。它会这样无厘头地冒出来,十有八九是因为医院走廊的空气污染。

有什么意义呢。

即使面对面,也只是他眼中的路人甲罢了。他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他在短暂的闲聊后就迅速撇回了头,连“那你来医院看什么病?”的疑惑也吝于给予——我甚至都作好了回答的准备。

他的手机里没有我,记忆里也没有我。即使我在他身边坐一百年,他也不会如我想象的场景那般,突然发出“啊”的叫声,然后朝我露出恍然的脸。

“向晴——”半小时后我终于从护士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

“哦”地应回去。我站起来,一边朝门诊室走去,一边将滑到胳膊的挎包往肩膀上方提了提——挎包是大学开学第一天领到的赠品,美其名曰[学校周边]。除了固定的logo和校名外,据说每个系都有各自的设计。质地用了防水的帆布料,在这种天气里,倒是颇为实用。

然后我听到身后男生的声音,略带犹疑的语调。“你是——”

“嗯?”我转过头。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终于记起了我。

我转过头。看到郑启脉正看着我,确切地说,是看着我的挎包。两秒后他抬起眼,朝我露出恍然的脸:

“你是S大……艺术系的学生?”

这是他在这一天里,向我问的,倒数第二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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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邪魅一笑,道:“你若爱我,毁了这万千世界,来证明啊。” 她也笑道:“好啊,我如你所愿。”纵然一跃,跳进了万劫不复之地,而天地随之变色。“不!”他墨色眸子变得血红,他怒吼,他......在痛哭。“身为本王的继承人,唯一的恶魔之子,无爱无欲便是你原应有的样子,我不过是帮了你一把。你不会不知道,她是生命之花,万物之源,她死,这世上所有的东西都会跟她一起毁灭。她跳下的是罪恶之源,她会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不复存在。哈哈哈。”缘生即缘灭,缘灭即缘生,分分合合,终是孽缘。 此书已改,请关新书
  • 我是诡异之源

    我是诡异之源

    祂于竹林中苏醒。内心的恶被封印。是最终成为诡异之神?毁灭,还是创造?
  • 巴山夜雨

    巴山夜雨

    该书写于抗战胜利之后1946年开始连载1948年底载完,历时三年多。是张恨水“痛定思痛”之作。作者以冷峻理性的笔触,在控诉日寇的战争暴行同时率先对民族心理进行探索解剖国人在抗战中表现出的“劣根性”。本书以抗战时期重庆郊区为背景,以作家去南泉为轴心,展现了一幅川东风俗图。书中小公务员、教员、卖文为生的知识分子生活清贫,巨贾达官则是奢华腐败。小说描绘了日军对大后方狂轰滥炸、惨绝人寰的罪行,也表现了有正义感的文人的民族良知和对胜利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