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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柔软的惦念

徐知宜忍着剧烈疼痛,忍住对沈肆的鄙视,强迫自己连蹦带跳地逼近医院。

那愤怒支撑着她,将背脊挺得笔直。

她知道自己的动作滑稽又狼狈,但有什么关系?

读大学时,她发烧四十摄氏度,都能在实验室熬着等结果,那时她才十七岁。

她习惯了不依靠任何人。

刚才那点借来的温暖,在此刻空旷冷寂的大街上,显得那样虚假。

直到进了医院大门,急症室的护士见她一身是血,推着轮椅过来接她,她这才松开紧握的拳头,重重地坐在椅子上。

那一刻,她竟有种再世为人的轻松感——

但很快,她发现自己身无分文,甚至连手机都没带。

推车的护士小姐丹凤眼,刮骨脸,不笑便有三分刻薄。此刻她斜着眼睛打量徐知宜,带出几分不耐烦:

“没钱怎么帮你挂号?”

那空洞的声音回荡在急诊室大厅,被消毒水的味道一搅,像一把锋锐的解剖刀划开她的脸皮。

情急之下,她想起师兄方衡就在这家医院任职,连忙报出他的大名。

“方教授?你是他什么人?”护士小姐狐疑地上下打量她。

徐知宜报出方衡的电话号码。幸亏这号码烂熟于心,即便狼狈如斯,也不容她忘记。

护士小姐翻查了电话簿,核对之下发现果然无错,想到也许能够借此与院里炙手可热的大人物攀上交情,便试探着打过去。

电话响了很久才有人接起。

“方教授,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搅你。我是急症室护士陈丽——有个浑身是血的姑娘在我们科室,她没带钱,也没带手机——她说认识你。喂,你叫什么名字——”她一边与方衡说话,一边转头问徐知宜。

“徐知宜——”

“她说叫徐知宜!”

正在洗澡的方衡,湿着手半捏着手机,吓得差点在浴室里滑了一跤:“你让她接电话。”

“她坐在轮椅上,不太方便——”陈丽小护士看着膝盖上伤口又开始流血的徐知宜,有些为难。

方衡心中一窒:“请你马上,一定找值班主任亲自帮她检查、处理,一切费用我来结算。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我。我马上到。”他连身上的沐浴液都来不及冲洗,一把扯过毛巾胡乱擦着,一边诚恳地说,“陈护士,你的人情我记牢了,请你一定替我照顾好她。”

挂了电话,陈护士转过脸,非常真心地堆上笑容:“徐知宜,方教授马上就来。不用挂号了,我推你去检查室吧,我马上叫值班主任过来……你穿得太少,我给你拿件白大褂披一下吧。”

徐知宜方真正松口气,这才发现,自己正在不可遏制地发抖。

一些正在椅子上呻吟的病人,看她直接被推进检查室,都忍不住愤愤抱怨。

徐知宜一向看不惯插队这件事,但此刻,她由衷庆幸。

“徐小姐,你和方教授什么关系啊?”小护士一边殷勤地将白大褂搭在她肩头,一边打听细节。

“他是我师兄。”她迎头看向小护士殷勤的脸,将师兄两个字含在嘴里,一时间只觉像含住一口蜜一般,又暖又甜,竟舍不得说完,也舍不得咽下。

刚清理好伤口,正在缝针的时候,方衡就赶到了。

尽管他家就在医院附近,但这速度也令小护士佩服不已。

来不及打招呼,他先不动声色上下打量了一番,见徐知宜除了脸上的伤口比较狰狞,全身上下,就正在缝合的膝盖处有道裂口,腿上其余瘀痕都可忽略不计。又见刘主任神态轻松,便知并无大碍,悬了一路的心,终于落下来。

她衣衫单薄,白着脸,肩膀缩着,咬着下唇,强作镇定的表情,令他想起小时候,她怯怯地跟在自己身后的样子。

认识徐知宜好像已经一生一世。

徐知宜的母亲苏倾教授是他父亲的同事,也是他的恩师,他最崇拜的人。当年苏倾因为与丈夫在回国的意见上达不成共识,毅然离婚,带着只有五岁的徐知宜从美国回到上海,曾经寄住在他家里有小半年。

从那以后,这个为了自己的事业,放弃婚姻的女人,便成为他的偶像,一直到他成为她的得意门生,他才明白,这选择对于一个带着孩子,在医学界不停逆流搏击的女学者来说,是多么艰难。

故此,他对徐知宜一直关怀备至。她是他最亲爱的小妹妹,也是他心里最柔软深沉的惦念。

即便她孤身在国外读书的那些年,他也从来没有断过与她的联系。

方衡记得,第一次看见徐知宜,是在机场。

她跟在大步流星的苏教授身后,抱着一只灰扑扑的小兔子,一路小跑,并没有因为跟不上母亲的节奏,而抱怨撒娇,她甚至没有提醒自己的母亲放慢脚步。

当父亲将他介绍给徐知宜时,她严肃地看着他,好像不明白他和自己到底有什么关系。

才九岁的他,看着她那个懵懂的、有些愣怔的表情,莫名便心软了。他主动走上前,掏出小手绢替她擦了擦鼻子上的汗珠。

于是,她忽然就把小兔子塞到他怀里,冲他粲然一笑,两粒小小的酒窝一闪一闪的,令他也跟着笑起来。

于是,她成了他的小跟班。

他们在同一所学校念小学,课间他总是带着小点心去看她。有人欺负她时,他也替她出头——

很快,她在学习上那种超过常人的专注力与理解力,使她越来越孤独,只有他能跟得上她的节奏。

因为他同样优秀,当她获取麦克阿瑟天才奖的时候,他已经被评为最年轻的副教授,在专业的医学杂志上,发表了二十余篇论文。

他本以为她拿到博士学位后,会留在美国做研究。没想到,她和苏教授一样,选择了回国发展。尽管这对她来说,并非最佳的选择,却令他欣喜不已。

只要她坐在他对面,哪怕不交谈,他再浮躁的情绪都能静下来。

她就像春天的细雨、夏天的树影、秋天的微风,还有冬天的晴空,永远安安静静、爽爽利利的,让他觉得舒服。

迟早有一天,她会成为他的一部分。

他笃定。

因为她看他的眼神,和小时候一模一样,充满了信任和依赖。尽管有时候,她也会突然开玩笑地说:师兄我真喜欢你。师兄,这世上没有男人比你更好了。师兄,我干脆嫁给你算了。

他都一笑置之。真喜欢,又怎么可能那么轻率地说出口?但他相信,没有人能够比他更容易走进她的心。

他不急不躁,徐徐图之。

“小妹——”他颤着声音轻轻唤了一声,唯恐惊了刘主任,下手失了分寸。

徐知宜正专注对付缝针的疼痛,闻声一抬头,便看见站在门口气喘吁吁的方衡。

他的头发正在滴水,外套敞着,脚上甚至趿着拖鞋,因跑得急,白皙的脸上,一片潮红。

“师兄——”一时间,徐知宜只觉满腹委屈齐齐涌上心头,饶是一向坚强如她,也忍不住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滚了出来。

有人可以依靠的感觉真好。

方衡急急上前两步,伸手捏住徐知宜的鼻子,玩笑道:“眼泪忍住啊,不然刘主任要笑话你了。”说完又转头向刘主任殷切问道,“刘主任,真让你费心了。我小妹她伤得重吗?”

“挺坚强的啊!见到师兄才红眼睛。伤口缝七针就可以了,没骨折,好好养一段时间就好了。”刘主任比方衡年长许多,可是面对方衡这个大红人,依然存了几分殷勤之意。

方衡也放低姿态,与刘主任寒暄,直至徐知宜的伤口被处理完毕。他亲自推着徐知宜,找了间病房进去休息。

躺在病床上,脱掉沾满血污的白大褂,肩头拢着方衡的大衣,闻着大衣上熟悉的,独属于他的苦杏仁的味道,尽管膝上伤口一跳一跳刺痛难耐,可徐知宜还是有种苦尽甘来、柳暗花明的幸福感。

“怎么搞的?”方衡坐在床头,俯身看着师妹脸上的伤痕,颧骨上的胶布,贴得面积太大,半张脸都被遮住了,可是他还是觉得她是可爱的,是小时候,抱着小兔子蜷在他的床上,偷偷流泪,倔强着不肯哭出声,需要他抱着才睡觉的五岁小姑娘。

他伸手替她理理散乱的发丝,将这些不驯服的家伙,夹在她耳后。

“跑步不小心摔伤了。”徐知宜轻描淡写,“出门急,忘了带手机和钱包。”

“没带钱包,就这样一路走着来的?”方衡不信。

徐知宜低头,沈肆忽然变成了她生活中一个不能对人言及的污点。她想一想,终是不肯对自己一直爱慕的人说谎:“是有人开车送我到医院门口的。”

方衡见徐知宜言辞间颇有遮掩之意,也没有继续追问——

姑娘长大了,有了自己的秘密。他是不是应该加快步伐了呢?

“喝水吗?”他扔开脑子里的疑惑,温声询问。

徐知宜老老实实点头,在宿舍的时候,沈肆光顾着自己喝水,此刻折腾了半宿,她正焦渴难耐。

方衡去楼上自己的办公室,取了杯子,倒了开水,凉一凉,端到徐知宜跟前。

水一入口,她的眼睛就亮了,是她喜欢的白菊茶,清冽甘香,烫烫几口喝下,整个人都暖过来了。

“好香!”她含着水,眼睛里的笑意满得溢出来,溅得昏暗的病房里都是星光。

方衡被这个单纯的笑容,耀得眼花,心口没由来便是一动。

他年年托人到杭州买这样一盒杭白菊。年年盼她主动来医院看自己,盼着可以亲手替她泡一杯她喜欢的茶。盼着看她喝茶时惊喜的笑容。

终于将她从美国盼回来,盼到今日,夙愿得成,但期盼太久,心中竟然生出细微疼痛。

生活上,徐知宜是个极其简朴的人。她对一切都没有要求,一切物质上的享受,对她来说都可有可无。

方衡知道她极爱喝菊花茶,可是她永远想不到要自己去买一盒放在宿舍里。她十年如一日喝白开水。

或者喝实验室自备的,带着抹布味的速溶咖啡。

她对什么都不挑剔。

因她从小就懂得,不给任何人添麻烦。

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与其说是懂事,不如说是拥有兽类的谨慎与乖觉。因为随时缺乏安全感。

从小,方衡就怜惜她没有爸爸,小小男子汉一直以她的保护神自居。渐渐地,这份怜惜在心中酝酿太久,不知什么时候,变质为另一种感情。

然而这份情隔了太长的时光、太远的距离,终于发酵成说不出口的爱。

徐知宜看着微笑望着她的师兄。

这个梦中的人,此刻如此真切地坐在她身畔,呼吸触在她的肌肤上,她的胃都紧张得快要痉挛了。

他是她从小就深埋在心底的人,不管在何处,只要想到他,她就觉得安心。

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将对他的信任、依赖、崇拜,转化为一份暗恋的情愫的。然而每次看着他对自己露出兄长般温厚的笑容,那些堆积地沉沉压在她胸口的感情,便汹涌地在身体里来回撞击,撞得五脏六腑都在痛,忍不住一涌而出。

可惜,每一次告白,换来的都是师兄的白眼。

有一次,他甚至伸手狠狠地弹了下她额头,告诫她,这种话不准轻易乱说。

可她明明很认真。

是人们对待爱情太过迂回含蓄。在她看来,爱一个人,若连勇敢说出来都做不到,还能做到什么呢?

此刻,她被方衡的大衣裹着,那残留着他体温的苦杏仁味道,像个含混的怀抱,一下将她的记忆拉回老远。

她去美国读书的那一年,偷偷藏了一件他穿过的淡蓝色旧衬衫。这衬衫,陪她飞到陌生的出生之地,在阴暗的宿舍间,她叠好它放在枕边,夜夜与它说几句亲密的私房话。衣服早被方衡穿得软熟,似第二层肌肤,有浓浓的属于他的苦杏仁味,洗多少次都依然萦绕其上。想家的时候、生病的时候、被导师责罚的时候、同学嫉妒刁难的时候、每每要熬不过的时候,她就把这件T恤,贴在面颊上厮磨片刻,埋首那轻柔质地中,她便会恍然他还在身边,呵护着她,会不动声色地伸出两根指头,捏住她鼻子,帮她忍住眼泪。

思念是寂寞浓缩成的一泓月光,每每夜深人静,才肯照进人心里。

她才能偷偷流一滴泪。她是一个没有家的人。

父亲早在美国有了自己的家庭,对她来说,那只是个支票上的签名。是一年一次固定不变的几个数字,而不是爱。

在美国读书的那几年,她一次也没有见过他。

稀松几通电话,也是为了生活费。

在父亲心里,她也是个陌生的女儿,专为讨债而存在。而回到中国,家是属于母亲、继父宋饶和妹妹宋熙的。而她,她只在百般维护她,无数次替她擦干眼泪,给她讲睡前故事的方衡身上,体会过家的温暖。

有方衡的地方,她才会觉得像回家。就像此刻,这一杯甘苦各半的菊花茶,一入口,芬芳的,充满家的温馨。

一时间,两个人都陷入沉思。

笃笃笃——

房门被人屈指敲响,指关节与硬邦邦的木门,叩击出单调的闷响,投入房间里的静谧湖泊,破出一阵涟漪,涟漪中的两个人被这音石一激,心神一荡,绮思尽退,回到现实。

门口站着个黑漆漆的男人。

说他黑漆漆,是因他浑身上下,只着黑这一种单色,打扮如地狱使者。细看,才发现,他穿一件黑色羽绒服,又从羽绒服里抽出黑色卫衣的兜帽扣在头上,帽檐压得很低,几乎遮住半张脸。且,他脖子上也绕了一条黑围巾,鼻子以下的部分都埋在里面。不管谁仔细盯着他看,也只能看见唯一露在外面的一管鼻子,倒是分外俊秀,然而因其超乎常人的英挺,反更显得诡异。

一时间两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男人给愣住了。

“咳咳咳——”来人清清喉咙,不等两人出声回应,便自顾自走了进去,径直走到床前,顺手不耐烦地将堆在下巴上的一堆围巾向下一扒拉,露出更为精致的下巴和轮廓性感的唇。

“你来干什么?”徐知宜的羞恼在看见沈肆的这个当口,重新燃起。半小时前的尴尬境地,一下又涌至眼前。

“虽然你说了,再也不想见到我——”沈肆偏头瞥了一眼方衡,故作礼貌地略一颔首,算是打了个招呼。

而方衡仍没有从见到沈肆的惊讶中回过神,这颗万众瞩目的星,怎么会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里?但他仍礼貌地点点头,算作回应。

“可是——我不得不见你——”沈肆厚着脸皮,露出他招牌似的暧昧笑容,“我把鲁鲁忘在你的房里了——”

说话的时候,他乘势插到徐知宜与方衡中间,将两人的视线隔开。

“啊——”徐知宜的满腔火气被凌空一盆水兜头浇下,只剩一缕愕然的青烟,还在挣扎。

“所以——钥匙。”他身体大幅前倾,理直气壮地伸出手摊在徐知宜面前。如果说一个人好看到连手都能放电,那这个人无疑只能是沈肆。

沈肆像日光,亮烈夺目,整个人仿佛是由荷尔蒙组成的。

从他进门开始,说的每个字、做的每个动作、传递的每个眼神,无一不散发出一种诱惑的意味。浑身上下散发出的气息,在三米开外就形成一张黏稠的巨网,所有人一靠近,就不由自主要扑过去,自投罗网。

他是那种靠男性原始本钱,就可以征服半个地球的雄性动物。

和他相比,方衡就是一潭笼着淡淡轻烟的、令人松弛的、治愈性的温泉。清澈,却不清浅,一眼就能让人安心。

为什么要拿他和方衡比?徐知宜需要深吸一口气,才能将手插进运动衫的口袋里,掏出宿舍的钥匙。需要再吸一口气,才能忍住不把钥匙扔到他的脸上。

她尖着手指,几乎是负气地将钥匙掷入沈肆的手心,以避免与他再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

“带走鲁鲁,把钥匙交给管理处的阿姨。”徐知宜缓缓吐出憋在胸腔里的闷气说,“别让我再看见你。”

“你别这么小气——小气的女人容易长皱纹。”沈肆向空中一抓,将腾空的亮晶晶的钥匙串抓在手中,冲徐知宜挑衅地一笑,扬长而去。

“关你屁事!”饶是一贯沉稳,徐知宜还是忍不住爆了粗口。如果不用最粗俗的词语回敬他,这口气一定会憋至她生癌。

“这是——”方衡将视线从门口移到徐知宜脸上。

徐知宜有些尴尬:“事情是这样的,晚上我跑步——”

“对了——你膝盖到底怎么样了,我刚才忘了问。需不需要我替你找个看护?”不等徐知宜解释完,沈肆又折返回来,从门外探进半个头,打断了她的解释。

“缝了七针——”方衡转头看着沈肆,“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是知宜好像不太想看见你。这么晚了,以你的身份,在这里也不太方便——急诊室的病人不少,被人看见,给大家都添麻烦……不如你早点回去,知宜这里有我……”

“那谢谢你替我照顾她。”沈肆的脸隐在帽子的阴影下,看不清情绪。

房间里的两个人,被这句话逗乐了,相视一笑。

谁都没回答他,却又是最好的回答。

沈肆只觉无趣,悻悻地将身体收回,走了两步,又觉得太没气势,复折回:“徐知宜——再见!”他将再见两个字念得余音绕梁,简直如同一曲令徐知宜头疼的紧箍咒,经久不散。

“师兄,别理他,这人莫名其妙得很……”

沈肆向外走了好几步,才听到房间里徐知宜的声音,隐隐约约传出来。

他是在两个人气氛最微妙的一刻,出现在病房门口的。

这本是他一早就安排好的剧本,他故意将鲁鲁忘在宿舍,好骗到徐知宜的钥匙。

可回到车里,暖气一熏,他才发现那串钥匙,因为握得太紧,硌得他手心生疼,简直要硌进心头。如果徐知宜会死,那么她的师兄又会怎么样呢?他想起房间里,甜得像兑了几斤蜂蜜的黏稠氛围。

他看了看窗外,黑墨墨的铅云压得很低,几乎将行道树全都压弯了腰。连带他也觉得,有什么东西重重压在身上。

他掏出手机,打开邮箱,三两句话,将事情简单交代完,最后落下一句:在你的预见中,方衡会怎么样?

过了很久——

久到沈肆以为预言师已经消失了,不会再回应他了。

“嘀嗒——”回邮的那滴水声,才落进车厢里。

他迫不及待地点开。

——会死。比你们俩都先死。

——他怎么死的?沈肆心头一跳,忍不住问。

——因为救你而死。回邮简短残忍。

——Shit!那他救人的技术真不怎么样!连自己都赔上了。

——所以,你任重道远。

一路心绪凌乱地到了徐知宜宿舍门口。

胖阿姨好奇地将烫着方便面发卷的头伸出窗外,一双三角小眼里闪烁着探究的幽光,在昏暗的大厅里,像另一只暧昧不清的灯泡。

沈肆将帽檐压得更低,含混打了个招呼,便闪身上楼。刚走到宿舍门口,鲁鲁的叫声便响了起来,急迫、惶恐,又有惊喜。

这一刻,沈肆觉得他完全能够听懂鲁鲁的犬吠中蕴含的所有情绪。然而还不等他掏出钥匙,隔壁的门先一步开了。

那个住在徐知宜左边的女人,探出头,一眼便看到了立在阴影中的沈肆:“是你?徐教授不在家。狗一直叫,我敲门也没人应。”

沈肆暗唾了声倒霉,不动声色地侧过身,留了个埋在围巾里的后侧脸给她看。他没应声,只一味掏出钥匙去开门。可惜门锁和他不对付,钥匙与锁孔来回拉锯,鲁鲁在门后面叫得更加热切凄惶。

“要帮忙吗?开这锁得用点巧劲,你把门往上提一下。”女人见沈肆有徐知宜房门的钥匙,问得更殷切了,“狗是你的,还是徐教授的?哦对了——我叫朱凌,还记得吗?我们这儿可不准养狗,你提醒她一下……”

就在这时,门锁咔一响,拧开了。沈肆如释重负,忙礼节性地冲朱凌一颔首,不等对方回应,便快速闪身进了房间。

朱凌看着那道冷硬的、黑漆漆的身影闪进徐知宜的门,若有所思地愣怔了片刻——原来徐知宜喜欢这种冷调子的闷人?

一进门,鲁鲁便扑上来了,力气之大,差点将沈肆扑得向后一仰。他忙蹲下身,揉着鲁鲁背上的褶皱,安抚它的情绪。好在鲁鲁一向乖巧,很快便安静下来,亦步亦趋地跟在他的脚边。过了好半晌才听见隔壁的房门关上。他松口气,第一次希望,这个好奇过头的女人,千万不要是自己的粉丝。

在拧开灯的一瞬间,沈肆倒吸了一口冷气。原本整洁得近乎苛刻的房间,已经被鲁鲁弄成一场浩劫,简直像台风过境。

鞋架上的球鞋、矮靴全都被咬烂。原本整整齐齐垒了一壁的书,散落了一地,更可怕的是,不少书被撕扯得面目全非,残缺不全的书页上全是鲁鲁的牙印和口水。

它甚至跳上了徐知宜的床,在米灰色的床单上,踩上了好几个黑乎乎的脚印——更糟糕的是,连那小小的书桌腿,都啃上了它的牙印。而那把沈肆曾经坐了大半夜的椅子的腿则被浸在一大泡骚气浓郁的尿液里。

看着这灾难一般的现场,他几乎能够想象出,鲁鲁对这囚困它的陌生环境,展开了一场怎样疯狂的报复。

“鲁鲁——”沈肆低吼了一声,拳头都下意识握紧了。可小家伙仍然不自知,还黏糊糊地跟在沈肆脚边,仰着头,软软的杏叶耳耷拉着,湿漉漉的黑眼睛澄澈得映出他的影子。

这副憨厚敦实的安静模样,丝毫也看不出具有如此强大的破坏力。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再次涌上了沈肆心头。难道他真的和徐知宜八字不合?要怎么收场呢?

想到临走时,徐知宜脸上自然流露出的疏远,沈肆便觉得,一切似乎都无法挽回了。

那样深度洁癖的一个女人,如果看见自己的房间,被糟蹋成这样,两人之间的死结,将更加无法解开。

他抱臂蹲在地上,与呼哧喘气的鲁鲁大眼瞪小眼。

房间里鲁鲁的尿味,愈加浓重,没有暖气的房间,冷得刺骨。

鲁鲁发出一声抱怨的呜咽——它想要回家了。

透过白色细棉布的窗帘,他只能看见黑压压的一片天。

他忍了忍,终于掏出手机,拨了小古的电话。

烂摊子总要有个人来收拾,显然沈肆认为自己并不是个收拾烂摊子的好人选。

挂了电话,沈肆干脆在房间里肆无忌惮地翻找。

他很快发现徐知宜的药又重新换了新的。他暗骂了一句:找死!抑制住愤怒,他将房间里所有的药,全都扔进垃圾桶。

接着,他又打开徐知宜的电脑,输入她的生日密码1111。

他觉得,单从她的出生日期,就能看出她是怎样偏执直接、简单粗暴的一个女人。

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U盘,把她电脑、手机里的所有数据,全都备了份。

小古赶到的时候,沈肆半躺在徐知宜的床上,几乎已经睡着了。

一开始,他只是觉得冷,便坐到床上,拖过徐知宜的被子,搭在身上。坐着坐着,他就滑到被子里,干脆连鞋也不脱就躺下了。

她的枕头很软很厚,头一挨上去,便有种陷入云堆的感觉,枕间还有点淡淡的香味,清清甜甜的,像他小时候吃过的水果糖。

他百无聊赖,打开她的iPod,随意听听,没想到循环播放的《摇篮曲》,一下就把他给催眠了。

小古推开门的时候,沈肆就顶着乱糟糟的头发,立在门口,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

把烂摊子扔给小古后,他不得不面临另一个难题。

想要把房间恢复原貌,估计要两三天,但这几天,他要怎么向徐知宜交代呢?他抚额长叹。

等小古出现在徐知宜的病房里时,她正在生闷气。

她想让方衡给她开几片安眠药,或者干脆注射一针镇静剂,知她甚深的方衡当场就翻脸了:“你怎么还要依赖药物?”

“这不是膝盖疼吗?”她极力狡辩。

结果,方衡不但不妥协,反而还特地去转告了护士,千万不能给她开助眠的药物。

她一气之下,早早赶了方衡回家,自己躺在床上数羊。

没有听惯的音乐哄着,没有安眠药,没有熟悉的枕头……她完全提不起任何睡意,膝上缝合的伤口也在不断折磨着她。她又嫌自己没有洗澡,身上有血有药,一股令人难耐的气味,萦绕在她鼻端,浑身都在痒。

小古的出现,反倒让百无聊赖的她打起了一点精神。

“徐教授,我是来接你回家的。”小古笑眯眯地讨好,“今晚的事,都是肆哥的错,他很愧疚,都没脸来见你了。”

这一番话,姿态放得极低,几乎低到尘埃里。

小古暗想,反正沈肆只让他把人接出来,至于怎么哄骗,就任由自己发挥了。

“不用了。我明天可以自己回家。”徐知宜不想迁怒于人。

“何必等明天呢?医院里一股消毒水味道,多难闻。床也硬邦邦的,躺得人腰疼,何况,你身上又是血又是灰,虽然不能洗澡,用热的湿毛巾擦擦,也舒服一些啊……”小古尽量蛊惑着。

这话刚好挠到了徐知宜的痒处。

于是,在小古半哄半劝半诱惑半强迫当中——她接过小古准备的拐杖,笃笃笃,一瘸一拐地走出了医院。

等被小古骗上副驾,她才发现,后座上还坐着沈肆,还有呼哧哧喘气的鲁鲁。

她深深看了沈肆一眼,没有说话。

沈肆也一言不发。

两个人的沉默,令开车的小古,浑身不自在,直把油门轰到最大。

徐知宜很快发现了问题:“这不是回学校的路!”问题来了。

黑暗中,沈肆用脚踢了下前面的座位。

小古硬着头皮开口:“徐教授,恐怕不能送你回学校了。鲁鲁在你宿舍里发狂,把你房间弄得很乱,暂时恐怕没法住人了。我会尽快替你收拾干净,保证和以前一模一样,而且消毒五遍,哦不,十遍!”徐知宜在心里怪叫一声,转身怒指沈肆:“你真是我的克星!认识你以后,我倒的霉都可以拍连续剧了。你们准备把我带哪儿去?”

“去你父母家可以吗?”沈肆问。

“不行!”徐知宜差点跳起来,“我不能这样回家。”那家里,连她的床都没有。

“那去小古家?”

“肆哥,我家住不下。”小古为难地说,“我跟人合租的。”

“你有闺密吗?”

“有。可是她和男友同居……”徐知宜忽然发现,自己竟然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找不到。

“雯姐家?”小古提议。

“滚,你还能再蠢点吗?”沈肆呵斥,然后想一想,咬牙道,“去我家。”

“你家?”徐知宜怒了,“不去。送我去酒店。”

“你不怕明天娱乐版头条是你和我去开房的新闻?”沈肆问。

“我自己去。”她固执道。

“证件、钱、独立行动的能力,你有哪样?”沈肆从后座探出头,嫌弃地看了一眼身无长物的徐知宜,“你甚至没带手机。”

“去你家,那我还不倒足一辈子的霉。”徐知宜嫌弃地再次否决。

小古张口结舌,差点一脚把油门踩到底。

不知多少女人妄想打开沈肆的房门,爬上他的床。

他从后视镜里偷偷瞄了一眼沈肆的脸色,夜太黑看不清。

没想到,沈肆的声音却很淡定,丝毫也不以为忤:“我家有客房,很干净,阿姨每天打扫。你放心住两天,保证最快时间给你把房间复原——而且我会补偿你,最大限度地补偿。”

“怎么补偿?”徐知宜忽然福至心灵。

“你想怎么补偿?”

“我有个新课题,正在找投资人。”她故作随意地说。

忍耐这人如此长时间,等的就是这一刻。

“我来办。”沈肆回答得斩钉截铁,“希望你能既往不咎。暂时委屈你去我家应付两天。”管他什么条件,先答应下来再说。他暗忖。

“你不怕明天的新闻头条是,你带女人回家过夜?”

“放心!”沈肆笃定,“绝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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