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赞干布也就是吐蕃世子回到,自己的国家。在大宋学到了许多的先进思想,想要搏一搏这吐蕃之位。但是今年没人想去当王,所以松赞干布很容易就接替了自己父亲的皇位。,迁都逻些(今西藏拉萨),平定吐蕃内乱,降服羊同,统一西藏,正式建立奴隶主统治的吐蕃王国。他发展农牧业生产,推广灌溉,命人制定文字,颁行治理吐蕃之“大法令”,以处理赞普王室与世家贵族、诸小邦及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创设行政制度和军事制度,设置官职品阶,颁布律令,统一度量衡和课税制度,促进了吐蕃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确立了吐蕃的政治、军事、经济及法律等制度,并且从大理天竺引入佛教。吐蕃王廷官制,原来专设大论(宰相)一人,统领内政外交,权力极大。松赞干布在大论以外,增设宰相多人,其中有小论(副相)、兵马都元帅宰相同平章事、副元帅同平章事,统领全国军队。此外,还有掌管民政的四个最高长官,都称为“宰相同平章事”,他们与大论共掌国政,一切重大国事都由宰相会议研究决定,报请赞普批准后执行。在宰相之下设置各类官员,分掌各种政务。其中有曩论(内相),掌管官员升迁调补等内政,相当于吏部尚书。纰论(外相),相当于鸿胪寺卿,掌管外国使臣的接待等外政事务。“岸奔”(度支使),分掌财政。资悉波折逋(大会计官),掌管征收赋税。喻塞波掣逋(断事官长),又称“整事大相”,掌管刑政,相当于刑部尚书。此外还有掌管宣发诏令的给事中等官员,合称宰相僚属。在上述诸官中,大论最尊,总揽政务,事无大小,必须由他批准。上述的官职都由贵族担任,父死子代,世袭其职。这样贵族就不能各行其是,而国家政治、军事等各项政务由王廷统一管理,加强了王廷权力。松赞干布在官吏制度上还制定了官阶品级制度,向各级官员颁发告身(一种章饰),分六种,各有大小二等,共十二等。最上等为瑟瑟,次为金、银、镀金、铜、铁。在兵制方面,松赞干布把地方行政组织与军事组织结合起来,把吐蕃全国分成四个如:伍如(中翼),辖以逻些为中心的雅鲁藏布江以北地区;约如(右翼),辖以雅隆河谷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叶如(左翼),辖雅鲁藏布江上游南北之地;拉如(后翼),辖雅鲁藏布江中游南北之地。征服苏毗后又设一孙波如。“如”有“翼”、“旗”的意思,是吐蕃的大军事区和行政区。每如分为上下两个分如,共八个分如,每个分如各有四个千户所,每个如又各有一个下千户所,四如共有三十二个千户所和四个下千户所。另外,还有四个禁军千户所分镇四如。每个分如有元帅一人,副将一人,判官一人。分如在旗帜和马匹上各有不同颜色,作为区别。军队编制以一百余人为单位,设一个百夫长。一个大五百统帅五个百夫长,一个千夫长统率两个大五百,实际上每个千夫所有各约万人左右,统率二十个大五百,以后称为万户府或万夫长。各千户既是军事组织单位,也是地方行政单位,同时也是原来的贵族领地。大将以下各级官员,都是由当地的大小贵族担任,世袭其职,但须经王廷的任命。所有士兵都登记造册,由朝廷掌管,全国军队由兵马都元帅统率,调动以赞普的金箭为凭。
吐蕃的经济以畜牧业为主。为有利于生产,繁荣经济,他结合当地的社会实际,施行了一种比较特殊的均田制。根据自由民在吐蕃社会所处的重要地位,他下令,首先把王田和一部分国家财物(如牲畜)分给了贫苦的自由民,“开拓荒地,划分良田牧场”,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业与畜牧业,并制定了“绿册”,登记平民的户口和耕地面积,随土地而固定赋税。土地分配之法还曾推行于奴隶中,耕种王田的每户奴隶可按劳动力的多少分配一份土地,也立有专门的户籍册,并规定了所使用的土地及担负的租赋与劳役。经过多年的休养生息与社会安定,吐蕃的经济逐渐繁荣起来。畜牧业上,饲养的牲畜以牦牛、马、羊为主,亦杂有猪、狗等家畜。春、夏季逐水草而居,秋、冬季节有固定的草场。“牛羊蕃息,蹊径皆满,”吐蕃王朝征收的“牛腿税”从侧面也反映了牧业发达的程度;农业上,此时已有了较高的生产水平,培育和引进了新品种,农作物以青稞、小麦、荞麦、豆类为主。在耕作技术上,一般采用“二牛抬扛”式的犁耕,农田相连,人民以“高地蓄水为池,低地于河中引水灌溉……开辟阡陌”并“广开田亩,兴修水利,沟渠纵横。”这些比以前都大大地进步了;商业、手工业得到了发展,淬火和磨砺技术的掌握,冶金业水平的提高,为干戈风云、驰骋疆场的千军万马提供了足够的铠甲刀箭等。吐蕃商队的足迹,踏遍了中亚细亚各国,创造了高原上前所未有的奇迹。
松赞干布在文化方面的建树,最为人称颂的是创制文字,派吐蕃子弟求学长安和崇奉佛教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