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能认识一些简单的汉字开始,我就喜欢在清晨,在太阳没有升起时,在午后拉着我家老黄牛在田埂地头吃草时,在夜晚卷缩在床头时拿起手中的文字阅读。
父亲买蜡烛时用来包蜡烛的旧报纸,比我大十多岁的堂哥读过的语文课本,隔壁刘婶儿塞在晒谷场公厕墙缝里的《***笔录》……
我不知道这些内容适不适合我读,甚至有许多东西读都读不懂,很多汉字也不曾见过,更不要提认识和知道它其中的含义,但凡有文字,我都爱看,且用心的阅读。
也许是大别山的俊俏与灵秀才给了我一颗感受自然之美的心,任何事物,我都喜欢用细腻而幼小的心去体会,最后学会了用笔记录下来。
随着年龄的增长,记录的不止有眼前看到的一切,还有心里的感受,并为之行动的所有,就在那时我的心里萌生了一个蓝色的梦――我希望有一天能成为像冰心一样的大作家,提着自己手里的小桔灯照亮人们前进的道路。
最先发现我有文学方面爱好与天赋的是我读初一时的班主任(语文老师)――刘老师
那是一个有着不高的个子两个红苹果似脸蛋的年轻老师,我们看他一脸的稚嫩,永远是那么喜庆,而且非常平易近人,班上的男孩子喜欢在下课时和他肩并着肩奔跑在操场上,课堂上全班侧鸦雀无声得听他讲课。
一天他拿着我的作文本在全班56名同学面前有感情的朗读着我写的《我的男同桌》
他刚读完,前班就想起了热烈的掌声,而坐在我旁边的男同桌则向我竖起了大拇指,他说我把他写的那么形象特别,连使坏也不让人觉得讨厌。
不久,我的《我的男同桌》登上了学校的校刊《百草园》。
大约半个月之后,刘老师兴致勃勃的拿着一份报纸放到我的面前,让我看看,原来《我的男同桌》刊登在市人民日报上,报社还给我寄了15块钱的稿费。
一缕金色的阳光,一阵轻轻的微风,一枝绿叶,一树红花,在我的笔下永远魅力十足,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荣誉我并没有满足,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写。
我开始尝试着把我的东西寄往各地,有的如泥牛入海。,有的被征稿方迅速的退回,当时心里有些小失落,但我并没有就此放弃
因为心中蓝蓝的文学梦,因为我的梦里有刘老师的期盼,还有我对文学的厚爱与不舍。
如果这辈子只能做一件事――坚持写作
如果上天要送给我一份礼物――写作时无穷无尽的灵感
而现在,这个眼前的公司给了我既可以实现写作梦想,又可以挣钱吃饭的工作,我真的是太感激了!我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我在心里一遍一遍的问道:“难道今天我踩了狗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