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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1951年十月上旬一个周六的晚上,在犹太人青年协会举办的一场舞会上,我遇见了索尔。我哥哥罗伯特坚持说是他介绍我们认识的,但早在他前往蒙特利尔的路上顺道来舞会之前,我的眼睛就已经在追随着索尔了。后来,谁在何时说了何话已经不重要了。

将舞会安排在那天晚上的人,无论是谁,一定都没有查看过体育版。因为那天晚上在蒙特利尔冰球馆,有一场蒙特利尔加拿大人队对战波士顿棕熊队的比赛——这是这个季度的第二场比赛,所有票都销售一空了。关于蒙特利尔,你必须知道一件事:我们蒙特利尔人都是疯狂的冰球迷。我们心目中的英雄就是冰球运动员“火箭”理乍得和“轰隆隆”杰弗里翁。

舞会上,我们这些没能拿到比赛门票的人凑在一起,互相安慰。我最好的朋友杰姬,她的命运比死还惨:她被困在家里照顾自己的妹妹伊娃。她无比地想要参加这场舞会。“除了舞会,我还能到什么地方去认识男生呢?”她哀号道,“我父母从来都没有关心过我的社交生活。”我打算第二天打电话给她的时候撒个善意的谎言,告诉她她没有错过任何好事情。从小学起,我们就一直互诉彼此的委屈,分享彼此的秘密。当我们中有一个人难过时,另一个人就要想办法帮她重新振作。我们帮助彼此保持平衡,尽管有时候,我们的生活似乎就像是处在跷跷板的两端。

DJ挽救了舞会惨淡的气氛。当他开始播放优秀歌手帕蒂·佩吉的《田纳西圆舞曲》或者五把钥匙乐队的《爱的荣耀》时,还有谁能够站着不动呢?要是我的生活中无时无刻都放着这些音乐,我大概连停止用脚打节拍都做不到。我爱跳舞,在卧室里练习时,会把梳妆镜向前倾斜,好看到自己脚上的动作。我当时穿着的是毛毡半身裙,裙边上装饰着贵宾犬贴布绣。我是高中里最早拥有这种裙子的女生之一,我母亲在一本缝纫杂志上看到了一条这样的裙子后,就给我做了一条。我脚上踩着一双黑白两色的马鞍鞋,搭配粉红色的短袜,身上穿着粉红色的棉布雪纺衬衫,而如同贵宾犬般的鬈发上则绑着一根粉红色的缎带。

舞会上我认识的人不多,找到能入眼的人的机会看起来也很渺茫。我不怎么想和女朋友一起跳舞。有些一起跳舞的女孩装出一副并不在意有没有男孩邀请她们跳舞的样子,因此没有男孩问津也就不奇怪了。米歇尔·勒克莱克在去找DJ放一首歌的途中朝我挥了挥手,这让我松了口气。米希尔是个出色的舞者,一米八高,比我高8厘米,瘦得跟杆儿一样,但因为打冰球的关系,他的身体足够强壮,能够举起我转圈。勒克莱克一家和我们家分别住在一栋半独立式住宅的两边,我们之间的关系更像兄妹。我猜这就是他从来不在音乐慢下来时邀请我跳舞的原因。可能有牧师告诉过他,和姐妹慢舞是有罪的。那个年代,魁北克的天主教徒仍然相信牧师对他们说的一切。

米歇尔让DJ播放一些布基伍基乐曲。我一听到安德鲁斯姐妹的音乐,就开始打起响指,跟着节奏摇摆起来。米歇尔领着我走到舞池中央。我们一找到节奏,米歇尔就牵起我的手臂,让我转起圈来,我身上那条绣着贵宾犬的裙子也随之如同喇叭花般绽放开来。他示意他已经做好准备了,我可以跳起来让他把我举过他的肩膀了。音乐即将结束时,我向他跳过去,让他带着我滑入他的两腿之间。他跨过我,转身牵我起来。音乐停止时,我们赢得了如雷的掌声。

接下来的那首歌是慢歌。“我们去喝点儿东西吧。”他说着,就带我朝大厅另一边摆放着各色餐饮的桌子走去。但啜了几口潘趣酒后,他就说稍后再见,然后和他的朋友们聊天去了。

我又变成孤身一人了。于是我观望着站在周围的男生,希望能和一个想要跳舞的人对上眼。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他们并不想对上别人的眼睛。其中有些人我是认识的,因为我们都在斯特拉斯柯纳高中上过四年学,还有些是在大学时认识的,但当我微笑时,他们却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就移开了目光。或许是因为他们在看过米歇尔后,对自己没有信心了吧。我可不能因此责备他们。我努力让自己学会忍受糟糕的舞技,但并不总能够成功地掩藏住自己不耐烦的情绪。

我跟着音乐摇着臀,模仿着我最喜欢的电影明星丽塔·海华丝。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在电影院里看到她,我都会研究揣摩她走路的样子,然后在家里练习。我模仿着她走路的样子走给杰姬看时,她建议我的臀不要摆得那么厉害,因为“你看上去就像个不合格的荡妇”。我无聊到了极点,以至于任何人,只要他能够直走并且不会踩到我的脚趾头,我就愿意和他跳舞。当然啦,我希望来邀请我跳舞的是个美男子。只要那个人长得好看,就算他有两只左脚,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我也不在乎。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看到了他。他当时正和一群男人站在舞池的另一边。他看上去年纪要大一些,更成熟一些,就好像他已经大学毕业了一样。即使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俊美的长相依然使我感到震撼。我的眼里完全看不到其他男人了。

我无法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他有着高挑的身形和一头金发,那头金发在半明半暗中几乎像是白色的。听着旁边那个男人说话,他突然笑了起来,带笑的嘴角孩子气地歪着。旋转的灯光从天花板上照射下来,照得他的脸闪闪发光。

我是那么渴望触摸他的脸庞,以至于手指都刺痛起来了,一股无力的麻木感爬上了我的手臂。而且即使我有那个勇气走到他面前,我也不知道我是否开得了口。

那一刻,马里奥·兰扎的《我的爱》响了起来,一对急着要去跳舞的情侣撞得我一个踉跄,要是我母亲就会说是把我撞歪到“爪哇国”去了。恢复平衡后,我转过身去就看到他正直直地看着我。我移开了目光。他一直在盯着我看吗?我感到一种兴奋的恶心,这种感觉我在那年夏天看《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时也产生过。这本禁书是杰姬在她哥哥床下找到的,那些最淫秽的部分不难找,因为他已经在那些部分把书脊给弄断了。

当我终于有勇气抬起头来时,他还在盯着我看。我笑了笑,但他的表情没有发生变化。相反的,他伸长了脖子,转着头四处张望,似乎是在找某个从门口进来的人。不要往那儿看,我忖道。他认出了某个人,举起手挥了挥。“该死的!”要是运气不错,我大概会看到一个美女朝他挥手。但那里没人在挥手,无论是美是丑。

他和朋友说了几句,然后就离开了。如果我想要和他认识,那么我已经没时间可以浪费了。我礼貌而又坚决地推开人群,朝他那边挤过去。他往左转,朝礼堂的门口走去。我也跟着转,但因为太突然了,鞋子被我身后的一个男人给踩到了。我没时间把脚后跟塞回鞋子里去了,就直接用脚趾头带着鞋走,像个长短腿的人一样,一瘸一拐的。没希望了!我没办法及时赶到他面前了。他伸出了手——给另一个男人?他们像老朋友一样握了握手,拍了拍彼此的背。那个新来的人转过身来时,我看到的是我哥哥罗伯特。

他为什么在这里?我寻思着。几年前,我这个哥哥上高中时就明确表示过,他和朋友一起时,不准我去打扰他。“不要闯入不欢迎你的地方。”

我向母亲抱怨这件事,但并没有得到安抚。“八岁的女孩子不适合和高中男生泡在一起。”爸爸也不支持我。

“罗伯特?你在这儿干什么?”

这下轮到我哥哥惊讶了。在他开口前,我就做了自我介绍:“我是丽贝卡,他妹妹。”那个男人往前走了些。他的手纤细而又精致,但却不失强壮和温暖。“我是索尔·戈特斯曼。很高兴认识你。”

他说话时注视着我的眼睛,我注意到了他长长的眼睫毛。天啊,他真英俊。我的脸红了,就像当初有个男生来接我去参加高中舞会时,他顶着我父母在门厅里盯着我们的目光,笨手笨脚地给我的手腕戴上花环那样。索尔松开我的手,退了回去。

“你和我哥哥一起在渥太华工作吗?”我问道。

罗伯特皱了皱眉,似乎在问我想干什么。“索尔在蒙特利尔这儿替他父亲工作。”

我正要开口问是什么工作时,索尔说道:“在麦吉尔,我和你哥哥住在一起。”他的声音清澈而又有力。他的金发落在额头上,让我差点儿就忍不住要伸手去帮他往后拨。

“我是乔治·威廉姆斯爵士大学的大一新生。”我实在想不到别的话了。这种事情他恐怕根本不会在意吧?

他两眼下的阴影使得他苍白的脸孔看上去又长又窄。我不希望他把目光从我身上移开。

“你选了什么课程?”他问道。

“我还没决定……”

“她是个大书迷,”我哥哥插嘴道,“走到哪儿都带着本书。”我瞥了他一眼:多管闲事。“整天都把脸埋在书里。”他嘲笑道。

索尔咧开嘴笑了。他也要取笑我吗?“她手上现在没有拿著书啊……”

我注意到了他的牙齿,非常整齐完美,除了有颗牙缺了个口以外。啊,原来索尔终归也不是完美的,我这么想着,松了口气。他还藏了什么别的不完美吗?

“……你是个出色的舞者。”他说。

所以说到底,他的确有在看我。我本来想邀请他跳舞的,但我哥哥用手肘撞了撞他:“索尔,我们应该走了,不然就要迟到了。”

“罗伯特,你可以载我回家吗?”我问道,希望我哥哥会说“可以”。能和索尔一起回家,即使只有短短的一段路,也比什么都没有来得好。我幻想着让索尔离开副驾驶座,到后面来和我坐在一起。不!不该那样。在我的幻想里,是他选择坐在我旁边的。我会有勇气去碰他的手吗?

“抱歉,丽贝卡,办不到。我们要去见一些朋友,还要到市中心去。”

“你们要去哪儿?”

我哥哥笑了起来:“你可不是个好奇鬼吗?”

“我猜你们要到喜尚去。”

罗伯特装出一副受惊的样子。“小宝宝的嘴里竟然会冒出这种话来。”他说着就转向索尔,“准备好了吗?我们得出发了。”然后他又回过头来对我说:“你有电车车票,对吧?”看我不回答,只顾瞪他,他又补充道:“明天见。”

“认识你很高兴,丽贝卡。”索尔转身走向门口前,再一次握了握我的手。

我听到哥哥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你想搞什么鬼,小妹妹?”

“让我和你一起去……”

“你太小了,那种表演不适合你。而且,要是妈妈发现了,她会杀了我的。”

她怎么会发现呢?我想道,对他的拒绝感到很生气。我跟着他们走到外面,站在前门边,目送他们开着我父亲的车离开了停车场。

我回到里面,但这场舞会带来的所有兴奋——以及所有的可能性——都随着索尔的离开而流失殆尽了。我不想再跳舞了。我也不想再和任何人说话了,除非他们能够告诉我更多关于索尔的事情。但每个人看上去都既沉闷又平庸。他们怎么可能会认识像索尔这样令人兴奋的人呢?我想我应该是舞会上最不快乐的女孩了。我在衣帽间里找回了自己的大衣。

坐上范·霍恩有轨电车回家时,看着外面人行道上一对对手挽着手漫步的情侣,我认定,我是整个蒙特利尔最不快乐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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