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486700000254

第254章 拉锯战(十三)

“北平贼定是在大道上埋上了地雷,马上离开大道,转行荒地。”朱能一声令下,带着骑兵队离开了官道,从官道旁的荒地上穿行,他认为地雷是北平军预先埋在官道上的,荒地上应该不会有吧。

即便是认为荒地上不可能埋有地雷,朱能也不敢当前队,毕竟被连着炸了两次,他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了,毕竟自己的小命更要紧啊,让别人去开道,万一荒地上埋有地雷,也是死道友不死贫道。

主将龟缩在了后阵,那些小兵也不是傻子,也暗地里放慢奔行的速度,一个个争后恐先,朱能催促了好几次,就是快不了,一些运气不好被排到阵前的小兵,也是一看二慢三通过。

一直胆战心惊的跑出数百米,没有踩到雷,朱能这才暗暗放心,再次催促小兵们快点前进,因为前面的火炮声响得更急了,他不用想也能猜到,前路军正在跟北平军大战。至于前路军的战力,他是不抱幻想的,知道如果去得晚了,说不定前路军已经全军覆没了。

骑兵队刚刚加速跑出几十米,突然地面又是猛然炸开一个大洞,碎石和铁片四处乱飞,数十人马被强烈的爆炸波掀飞,而远在后阵的朱能还是觉得一阵热飞拂面而过,带来无数尘埃,直接“吹”到他的眼中。

“狗娘养的北平贼,难道这一带都被埋了雷,这些混帐从哪开来这么多狗屎雷!”朱能怒吼着,他的双眼发红,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因为眼睛揉了沙。

当然,他不知道,这些地雷是从辽军的“友军”——明军中收缴来的,只是稍作改装,十几个用引线连在一起,安上一个触发点火器,就做成了要你命三千的连环雷,成本十分之低,北平军手上有好几百个这种玩意儿。

而这些玩意儿也不是随意乱埋的,而是有组织有计划地埋的,几乎每一个都是看准了,才埋到辽军的必经之路上,那是一炸一个准的,除非辽军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跑,不然就是中招没商量。

朱能虽然不知道北平军的地雷战术如何,不过有一点是明白的:自己麻烦大了。接连三次踩到雷,而且在没有人行的荒地上也踩到,这不能用倒霉来形容了,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北平军像播种一样四处埋雷,怎么走都会踩到;二是北平军就在附近,看准了才埋的雷。

而与前两次一样,这一次又有几支骑兵队趁着地雷爆炸,跑过来一通乱射,射死射伤十几人,又一阵风地跑开。朱能看着这些人的背影,觉得第二个可能性更大一些,毕竟地雷不是种子,不是说埋就埋的。如果真像播种一样四处乱埋,那些骑兵根本就不敢进雷区乱跑。

想清了这一层,朱能怒极,马上分出一支百人队,去追杀那些已经跑远的伏兵,想捉到这些可狠的家伙,再把附近所有的伏兵把找出来杀掉,以泄多次被炸之辱。

然而,这支百人队刚跑出几十米,就有几匹战马突然痛苦嘶鸣起来,前蹄高高跃起,马上之人好不容易才稳住身形没被摔下,而战马却马失前蹄,跌落在地的同时,还痛苦地挣扎不已,马上之人直接就被摔飞出去,在落地的同时,也是发出一声声惨叫。

同行之人看到了这诡异的一幕,马上勒住战马,几个人跳下战马想过来查看究竟,不过脚掌刚落地,就觉得一阵钻心的痛从脚底板传过来,一个立足不稳,就跌坐在地,而屁股上又同时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疼得他们差点没晕过去。

“小心,地上有古怪,都不要下马。”领队的百户一夫怒喝,拿出长枪在地上扫了几下,就听到尖锐的金属撞击声,他定睁一看,好家伙,草丛中有几个闪发着幽蓝色光泽的暗器。

这些铁器造型很是奇特,一个拇指大的铁球,上有四根锋利的铁刺,不管怎么扔,都有一条尖刺朝上,不管是马踩还是人踩,踩中了定是倒霉悲摧。而这些暗器出现在这里,定是刚才那些跑路的北平军随手扔的。

“扎马钉,这帮混帐北平贼,手上怎么净是这些阴毒的东西。”那百户倒也识货,一眼就看出这些玩意的厉害之处。

“李哥,不对啊,咱们的战马都是钉了铁掌的,踩在这些玩意上面应该没事的。”一个老兵还是有些不解。

那百户也是一皱眉,手上的长枪使劲刺向地上一个扎马钉,只听到“叮”地一声脆响,那扎马钉一点事也没有,反倒是那百户的长枪的枪头被撞钝了。

“不对劲,这些扎马钉不是一般的扎马钉,不是铁做的。”那百户眉头皱得更高了,对手下下令道:“快,快把人救上马,带上几个这种东西回去报信。”

数十米外,朱能见派出的军队马失前蹄,还全队停止了冲锋,正想派人过来询问,那支百人队就回来了。当他看到这种特制的扎马钉时,脸色也是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朱能也算是久经战阵了,为了安全起见,他马上让部队先停下来,同时派人去给后续部队发警告,让他们都注意脚下,不只是地雷,还有扎马钉,而且天知道北平军还会什么厉害的“暗器”没用。

辽军停了下来,在数里外的一个小山坡上,几个人身穿青蓝色军衣的人静静地趴在地上,他们举着一根长铁筒,面带笑意地看了好一会,之后才悄然下山,上马快速离去,仿佛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而就在离此处约十几里的一片空地上,横七竖八地立着数以万计的尸体,流血染红了大地,而战场外,有数以万计的伤兵残将双手抱头跪在地上,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恐惧和绝望。

“先生,麻雀队回报,辽军主力已经到了十几里外,不过他们被地雷吓住了,正在原地待命。”一员骑哨飞马来报。

“传令下去,带着俘虏马上转移。”万磊也骑在高头大马上,他身上的铠甲也被鲜血染红了。

由于辽军的前跑军有数万人,为了速战速决,刚才北平军三支纵队总四万人上阵,在火炮的配合下,几个回合就杀掉了近两万人,余下的都被吓破了胆,一经劝降就乖乖扔下了武器。少数负隅顽抗的,也被干净利落地干掉了,整场战斗耗时约一个时辰,如此高的效率,堪称绞肉机了。

辽军前路军死的死降的降,万磊连战场都懒得打扫了,下令分出一部分人押解俘虏回北平,其他人则是快速后撤,一直撤出十几里才停下脚步。此时天色已晚,北平军的将士们也不搭帐篷,从马背上拉下一条毛毯辅在地上,啃过干粮就马上就地休息。

虽然首战大捷,不过北平军全体将士都知道现在还远不是庆祝胜利的时候,因为这一仗对付的只是炮灰级的前路军,打胜了并不值得骄傲,真正的劲敌是辽军的中路军,真正的恶战还在后头。

将士们休息了,万磊却有很多事要忙,他一边就着暮色处理一些文件,一边派人把一些重要的战俘带上来,由他亲自审问,他要撬出更多关于辽军的情报。不过这些俘将倒也硬气,不是破口大骂,就是只求速死,万磊也问不出什么来。

“先生,李将军派来来报,说辽军已经谨慎行军,麻雀队再难寻到机会,请示是不是先行退回来。”一个参谋对万磊问道。

“退吧,既然战术目标已经达到,也没必要过分纠缠。”万磊坐在坐毡上,遥望看着天边那渐渐消去的红霞,神情有些落寞。

其实,每次打胜战之后,万磊的心底都会生起一种厌恶感,即使是打了大胜仗,他的心底也会有些凄然,特别是这种同胞之间的撕杀,更是让他感到深恶痛绝,因为不管战场死的是什么人,都是自己的同胞,都是活生生的生命。

厌恶归厌恶,不过一到战场上,万磊还是会像变一个人似的,疯狂而且残忍,因为他知道:战场上拼的是人命,而不是仁义道德。

“哥,想什么呢,是不是想嫂子了?”赵雪儿如鬼魅般出现在万磊的身后,在他的耳边低声笑道。

“哦,你有事?”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吗?”

“能,当然能,快,坐。”万磊腾出一个位子。

赵雪儿也老实不客气地与万磊并排而坐,双手抱腿,抬头看天,好似自言自语道:“星星真漂亮,一闪一闪的,要是能摘下来就好了。”

万磊笑笑不语,他知道,每一个女孩心底都有一些傻傻的愿望,也都渴望被人呵护。他摘下自己的披风,横着披在赵雪儿的身上。她只是轻轻地动了一下,就静静地依靠在他的肩膀上,慵懒地闭上了眼睛。

春天的夜,寒雾凝霜,万磊双手抱住熟睡的赵雪儿,紧抱在怀抱中。此时明月如水一般洒满大地,四周的将士们都进入了梦乡,只有万磊一人遥望着远山,思绪却飘到了更远的地方。

同样的迷人夜色,离万磊只有二十几里的辽王朱高煦却没有心情欣赏,更无心情睡觉,他把十几个部将和谋士召来,商议战计。

此时朱高煦已经得到前路军全线败北的消息,虽然他一直把前路军当炮灰来看,不过这几万炮灰一战就崩溃,还是让他暴跳如雷,这可是几万人马啊,怎么说崩溃就崩溃呢。而且领军的各级将领都是他的铁杆亲信,居然一个都没能跑回来,想必是有去无回了。

气归气,朱高煦倒也没被愤怒冲昏头脑,他以前是跟北平军交过手的,早就知道北平军不好对付,这一次倾巢而来,不能轻敌大意,更不能自乱分寸。

“各位,朱将军派人回报,说北平军不但有火炮,还有地雷扎马钉等诸多暗器,这实在是让人好生头疼啊。如何才能击破北平军,大家可有建议。”朱高煦有些无奈地问道。

“殿下,如今北平军已经获悉我军南下消息,定是早有准备,我军若是再分兵行动,只怕会被各个击破,反倒不利。依属下看,中路军和后路军该合为一军,以兵力优势向前平推北平军。”大将张武道。

“我等也赞同合兵。”一干部将纷纷附议。

“合兵确能有兵力优势,只是全兵推进,速度定是不快,北平军占了地利,他们不用跟我军正面交锋,只要一路旁敲侧击,就能让我军不断减员,时间拖得越久,我军的兵力优势就是越小。”道衍却反对道。

“军师以为该当如何?”朱高煦问道。

“按原定计划,分兵几路,强行突破北平军防线,南下攻略保定河间两府以为寄身之地,再徐图攻克北平城。”道衍道。

“强行突破北平军防线?那如果半道上遇上了地雷扎马钉,那该怎么办?”张武摇头问道,其实,他也怕地雷,因为这种阴险的暗器看不见摸不着,谁都有可能踩到,一想到被地雷炸得血肉横飞的惨景,任谁的心底都会发怵。

“大家放心,地雷扎马钉也非易得之物,不可能到处都是,据朱将军回报,他所遇到的地雷扎马钉都是北平军临时设下的,只要我军行军时不总按一个方向赶路,北平军就无法预料我军的去路,自然也就无法预先设下地雷。另外,我军也可驱赶无人的战马先行探路,就算是踩到地雷,也只是伤到马匹而已。”道衍果然有点实料,马上想出了破解麻雀战术和地雷战术的方法。

“恩,军师的主意不错,只不过,北平军已经知道我军南下,而且早有准备,如何能突破他们的防线呢?”朱高煦问道。

“北平军的兵力明显比我军少,肯定不敢分兵多路,我军可以分兵七路,每路一万人,由数个方向一起发动突击,北平军定是首尾难顾。”道衍淡然道。

“那后军怎么办?”一员大将问道,后路军中是朝奸部队和女直部落军的集合体,属于客军,忠诚度不值得依赖的。如果辽军主力拼死拼活,那些人在后面捡便宜,那真是为他人做嫁衣了。

“后军?”道衍一闭眼,无所谓地说道:“让他们去攻北平城,许诺让他们劫掠五日,不怕他们不拼死去攻。”

“让他们劫掠五日?”众将骇然,这不是明摆给他人做嫁衣吗?

“一个许诺而已,镜中花水中月,看得见摸不着。”道衍还是面无表情地说道。

同类推荐
  • 我的乡亲董卓貂婵

    我的乡亲董卓貂婵

    依照家乡风土人情,民间传说;参考“岷州志”“三国志”,反映男女主在家乡的生活,及后来和吕布关系。较真实地展示古代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
  • 史记(第五卷)

    史记(第五卷)

    《史记》,是由西汉时期的司马迁编写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年间三千多年的历史。最初称为《太史公》,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同时,书中的文字生动性,叙事的形象性也是成就最高的。
  • 霸行三国

    霸行三国

    梦回千年,是命运的恩赐还是内心的执着。英雄齐聚,是时势的需要还是信念的召唤。新书《汉末逆流》,不可错过的铁血三国小说。
  • 小相公大文豪

    小相公大文豪

    当了四年码字狗,常乐命绝修仙码字途中…在意识的边缘,他想起前辈们的谆谆教导。“写小说死路一条!”如果有来生……我不写小说了!我要当富二代!我要过好日子!我要……常乐带着最后的执念,魂穿古代。……书友群:90548413QAQ架空历史,清脆爽口,请勿较真!ORZ
  • 大唐重生兵王

    大唐重生兵王

    重生一回,还是重生在大唐初年,这个中华文明极其强盛的朝代,有幸参与其中,与有荣焉!——韩啸
热门推荐
  • 拂柳临池

    拂柳临池

    前世,你欠我的,我忘了,却在我心中深深地留下了烙印,害得今生与你相遇时,心中嗡鸣。若是重新来过,是不是,可以……
  • 原来,我爱你

    原来,我爱你

    为了习得天下御男术,安晓佳每日苦抄爱情秘籍。终于在一帮宿舍损友的撮合下,安晓佳打算找一个美男来练手。等等!乱入的怎么还有男神导师欧阳凡,暗恋帅哥林楚凉,以及D大校草叶浩然...于是,又雷又囧的桃花运,又萌又有爱的爆笑三角恋,轮番上演。世界这么大,原来我爱你!
  • 绯色初妆之双面皇妃

    绯色初妆之双面皇妃

    从小青梅竹马,情意暗生。早在不知不觉中便羁绊了彼此。而后,风起云涌,一切皆如粉末,风吹便散场。再见,身边已经各有人在,不复当初。纵使相念成痴,可是她要他的父皇万劫不复,尝试她所受尽的折难。她埋伏那么久,就是要将天下搅得一团糟,江湖殷毒派灭绝、暗助百瑟门洗清血洗村庄的冤屈。她绚烂了他,为他蹉跎的岁月,而他染红了她为他倾尽的年华。纵使伤痕依旧,他们亦愿将心奉上,即使已经遍体鳞伤。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她倾世覆王朝于天下,却难过情关,终究她该何去何从,一切成迷。尘埃落定,洗尽铅华,是谁为她袖了双手倾了天下?又是谁拥得佳人,陪她并肩踏遍天涯?
  • 魔神东皇

    魔神东皇

    他从出生之后便被评为废材,背着废物之名离开了家族,无意的一次被雷劈到了,从而激活了体内的体质属性,混沌。以废材之体,杀风狼,战狼群。最终,踏上那战神巅峰,让天下人臣服。
  • 轻倚海棠依旧

    轻倚海棠依旧

    热武器盛行之际各方势力为进一步扩大发展而展开战争,导致海星崩塌。其中幸存下的生物全部移民到芜褚H640行星上。虞楚是工作于平行基地的芜褚H640领袖之一,在古海星以神的地位守护人类上千年,后因外伤长眠。通过数十年的研发成果想要回到海星,不想世事难料,竟来到真正意义上的“平行世界”,至少可确定这里并不存在于古海星历史记载中。在这里,她重拾长眠前遗失的记忆。伴那男子共度轰轰烈烈的时光......
  • 几厢情愿

    几厢情愿

    别人眼中的温夏:长得美,成绩好,家世好。谭扬清曾和一个女孩谈过一段寡淡无味的恋爱,淡的像白米饭。
  • 废材毒妃要翻身

    废材毒妃要翻身

    来自军情219处的天才神医,一夕穿越成了叶家人人可欺的废材小姐。父母失踪,爷爷不疼,大伯刁难,姐妹相欺,就连奴才都能够随意践踏。不过,这一切,都不要紧!她定会将那些曾经践踏过她的人狠狠踩在脚下,碾碎进土里。极致的灵根,诡异的灵法,绝品的丹药,炫目的法器。对她来说,都是小菜一碟!本以为,只是帮他治好双腿,却没想到他竟然还赖上来了!某王躺在床榻上,对着叶青鸾勾了勾手指“鸾儿,你曾说要为本王的腿负责到底!”叶青鸾皱起眉头:“王爷,您能不能再无耻一点!第三条,不算!”
  • 这书真有毒

    这书真有毒

    家里人一个接连一个失踪,青年徐墨白不知所措。一天,他在整理家里人遗物时候发现一本奇怪的书。打开书页,里面目录写着:第一章:降智光环,可以有效地降低敌人智商。第二章:嘲讽光环,拥有这本书的人自动会被人不爽,。第三章:后宫光环,增加对妹子吸引力。……妈的,这书有毒。还有,碰了这书,我那右手食指怎么像沾了屎,金灿灿的,这是金手指吗?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恶魔进家门

    恶魔进家门

    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