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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风吹过一片涟漪

[1]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她,在一个觥筹交错的场合。

他们那一帮人,总是爱聚在一起吃喝玩乐的。那样的场合里,纸醉金迷,光怪陆离,烟雾缭绕,再加美女与美酒,热闹得无比快乐,是醉生梦死的快乐。

她不是他们平常带出来的那种女人。一看就知道,她受过良好的教育,还相当有教养,与他们倒像是一个圈子的人。

他们这种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倒也是不好进的。

他本就来得迟了,身旁携了明艳无比的金连桥,还未进门,就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纪六,来迟了啊,要连罚三大杯!”

自然有女伴引了金连桥到一旁坐下,聊天唱歌去了。

纪慕笑了笑,正抬头,就与对面的她对上了视线。他也没在意,与众人微微颔首,也就过去了。

她是老二容少带过来的女伴,显然已经喝得不少了,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亮得那么璀璨、那么透明,可看向他们那群人时,又隔了一层玻璃似的。她的脸色很平静,有些不自觉的冷淡。

容二那一桌是隔开的,很明显是在谈公事。容二神色从容,酒喝得不多,可他身旁的女伴显然是来挡酒的,又陪客户喝了满满一杯酒。

洋酒,后劲很足那种,纪慕不免对她多看了两眼。

“怎么,对她有兴趣?”牌桌上的连公子打趣,“眼睛是长得美,可人也太清水了吧!还是最近,你转嗜好了?”

“去你的!”纪慕扔了一张牌,又是连输了好几把。

“我说,怎么文四不过来玩呀?”是陈公子说话了。

纪慕怔了怔,又扔了一张牌:“文洛伊不是得陪汪晨露嘛,他现在连性子都转了。”想到那个容貌俏丽可神色冷清的汪晨露,他没来由地觉得心里烦躁。

“我说啊,容二带来的那位露露小姐,就和汪小姐有几分相似,也是清水一般寡淡的性子,来这么久了,我就没见她笑过。”连公子神神秘秘地说着,眼神不忘往那边飘去。

“你们还玩不玩啊,这么磨叽!”说完,纪慕将牌推倒,走了出去。

这里的情调是真的好,大丽花般的墙纸被一束殷红小探灯幽幽地打着,花色更加奢靡艳丽,昏昏暗暗的光线,暧暧昧昧的,映得青花底的地砖越发晶莹通透。他倚在大丽花纹的墙上吸烟。

不知吸了多久,一阵淡淡的玫瑰花香夹着海的冷冽气息飘来,他猛一抬头,原来是她出来了。她的姿态依旧优雅得体,可步子却明显有些乱了,一摇一摇的,他真担心她会摔倒。他随着她摇晃的视线看过去,她的腰肢居然很细,不堪盈盈一握。明明只是最普通保守的无袖白衬衣配高腰黑裙,可却艳丽得如同大丽花一般,显得她肤白如雪,眉目风流。原来她喝多了,居然是妩媚的。

见她靠在墙体上,一动也不动,就那样安静着。

他将烟碾灭,走了过去,问道:“你没事吧?”

她依旧是靠在墙体上,一动不动,居然全然不顾形象了。走近了,才发现,她很高挑,也很年轻,脸上干干净净的,没有化妆,只是涂了正红的口红而已,白脸红唇,倒也十分艳丽。初看时,他只觉得,她很普通,可看久了,居然是耐看的那一种。而且是此刻,如此不顾形象的时候,她居然还是好看的。

“露露?”试探性地,他叫了叫她的名字。可她居然有反应了,她仰起头来,瞧了瞧他,再往他身上靠了靠,像某种动物,居然还拿鼻子来嗅嗅他的身体。她的呼吸就喷在他的锁骨上,她还在嗅,原来像只小狗狗。

他只觉被她的鼻息喷得痒痒的,要推开她一点,谁料她整个人已经伏了上来。

“露露,要抱抱,要抱抱嘛!”那样撒娇的语气,一开口含了洋酒的甜香,软软地喷向他,只一下,他的呼吸就乱了。

他开始吻她,全然不顾她是二哥带来的女伴。她的唇,被他吻得殷红如血,被殷红的小探灯打着,那眼睛明亮又迷离,整个人生动起来。他将她打横抱起,上了楼上的套房。

她的唇又软又甜,他总觉不够,她的身体似水做的,纤细柔软,他早过了风花雪月的年纪,可谓是百花丛中过了,可碰上了她,他总觉不够。

他哄她,唤她名字:“露露。”

她双眼一睁,与他对上,可酒意正浓,如何分得清来人,就笑了:“司长宁,你不要再灌露露喝酒了,露露头晕。”

原来,她也并非二哥的女伴,她只是把他当成了另一个人。

她咯咯笑着,身体已经滑下了床去,可被他一把捞上来,就吻她的唇,然后是颈项,流连地吻着她的耳根。她身体一软,连呼吸都乱了。她的耳根最敏感,她怕痒。他早明白过来,只在她耳鬓厮磨,缠缠绵绵吻着。她咯咯地笑,要推开他,可却只晓得到处乱摸,根本就是点燃了那一把熊熊烈火。他倒吸一口气,猛地翻过身来,动作骤然粗鲁,开始啃咬她。

她在他身下挣扎,可后来的事,她记不太清了,唯一的印象就是痛,痛得她尖声哭泣,抓伤了他的脸,指甲抠进了他的脊背。他就哄她,一直哄她:“一会儿就好了,一会儿就好了……”喃喃地,在她耳畔呢喃。他放柔了动作,与她温存。

他的声音温柔缱绻,像江南里三月的雨,又似四月的微风拂过湖面,柔情蜜意一片,她只觉全身酥软无力,却在心底荡起阵阵涟漪。

早上,他一醒来,却发现她不见了。她逃得那样快、那样急,仿佛昨夜不过是春梦一场。他明白,那是她的初次。他有些懊悔,只恨昨晚喝下的那三大杯酒,乱了他的心智。

后来,他找过容二,才知道,那是容二公司的女员工,也是容二的首席秘书。那一晚,她是陪容二来应酬客户的,容二有胃病,所以带来的女伴能喝。

“那晚你……”容二本想说什么,可看了眼他眼底浅浅的一道抓痕,最后拍了拍他的肩膀。

那些话没有说明,大家都懂得意思。

自然地,他们那个圈子的,也心下明白,无事人一般,对那晚的事,也就不再提。

他曾在容二那里,旁敲侧击,让容二多带她出来。可容二倒是一笑,有些无奈:“我虽然是她老板,可有些事不好勉强。”原来,是她不愿再出来。

也是过了许久之后,纪慕才知道,她叫水露。

像他们那种豪门公子,从来不缺女伴,纪慕倒也没把那一夜情缘放在心上。

于他而言,也不过是激情而已,也就这样过去了。

[2]

水露倒是无比懊恼的,只恨自己喝得太多。那一天,她心情不好,也是有意想灌醉了自己了事。

她的司长宁要结婚了,而她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为什么?”她冲进他房间里,质问他。

她的长腿叔叔就坐在那里,阳光正好,温暖地打在他的脸上。他没有抬头,依旧在翻着书:“没有为什么。你大了,我也不方便与你住在一起。而且,我也想结婚了。”

是的,九年前,他收养了她,使她免于沦为孤儿,她应该感谢他的,是不是?!

她将头伏在他的膝盖上,带着一点疲倦与失落,问他:“你不再喜欢我了吗?你不要我了吗?”

“傻孩子。”他溺爱地看着她,抚了抚她乌黑光亮的发。她一转眼就大了,再不是从前的小不点模样。

“我总要结婚的。”他叹。

“我可以嫁给你!从我第一天认识你,我就想嫁给你!”她直直地看着他,第一次说了这样直白的话。

他怔了怔。

“可我老了。”每次,他都以这样的话打发了她,他明明知道,她爱他。

她的长腿叔叔一点也不老,他只是太瘦了,他的腿那么长,他有一米八七的身高。在她眼里,他一直那么高大,可以给她庇护,给她一个家,她只需要像小时候那样蜷缩在他身后就好。

他还有着茶褐色的自然卷发、苍白的脸庞、瘦弱的身躯。他就是她的长腿叔叔,可她只会叫他的全名——司长宁。

那一天,依旧是不欢而散。

她回了公司上班。

她不愿靠长宁养着她,她不是他的义女,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她要独立,那样才能站在平等的地方,去爱他。

她跟在容华身边,也非一日两日。她还在大一时,就开始了实习。面试那一天,她从城北跑到城西,一路没有停歇。又是正暑的时节,她只觉自己都快要自燃了,一进写字楼,被强劲的冷气一冲,人快要晕过去。她坚持着,到了面试厅,只觉眼前一黑,可她只是异常平静神色不改地说:“我中暑了。”

也不知是谁伸过来一只手,手中握着一杯水。

她脸色苍白,可依旧是平静地接过水杯,仰头就喝尽。然后……然后居然晕过去,不省人事了。

晕倒之前,她居然还听见一个人说:“有意思。”

递水给她与说“有意思”的人,自然成了她的大老板,也就是容华。容华多给了她一次面试的机会,直接问她:“你有什么长处?”

“我会喝酒,很能喝。”她答。

他含了笑,带了点疑问,挑了挑眉。

她就说:“我知道老板您胃不好,我能喝。”居然是个条理非常清晰的女孩。而且,还有大家闺秀的风范,不似一般来应聘的小职员。只是短短时日,已经对这个公司的基本情况了解得如此详细了。

他看过她的履历,是在国外读的高中,回国读的大学,很奇怪,但在她身上却又妥帖得异常。她很年轻,来应聘时,只有十九岁。她说了,她在读大学,她需要钱,需要独立,直白得有些可爱了。他点了点头,让她做了他的私人秘书。

果然,相处下来,她的工作能力很强,办起事情来,条理清晰,为人也圆通,确实有大家之风。

那一日,容华要装修办公室,画廊送来了一幅画,是他先前在画廊里订的,是凡·高的静物画,插在花瓶里的向日葵。挂在新装修过的办公室,是真的好看。可她回头看了一眼,又再一眼,他问:“水小姐,有什么问题吗?”

她想了想,答:“这是一幅高仿的赝品。”

他很惊讶,可不动声色地让她退下了。后来,他找了名家来鉴别,果然是赝品。那幅画,他没有挂出来,笑着扔给了她处理。他没有问她,怎么知道是赝品,可也更看重她,多次带她出入交际场合。

可今日是难得的周六,年轻女孩子谁不是只顾得和闺蜜逛街或约会男朋友?而她居然回来加班了。

容华若有所思,看了眼坐在他办公室门外单独工作间里的水露。纪慕对她感兴趣,他自然明白,像他们那个圈子的人,个个皆是非富即贵,多少女子求着哄着,想进入他们那个圈子,都盯着他们这群金龟婿,可她倒是冷淡,对一切都不甚在意。

想了想,容华给纪六打了个电话:“有没有兴趣下个周末去香港一趟,我们公司有个招商派对,会在那边举行。”他点到即止,也算是给了老六一个人情。

作为私人秘书,水露是要比老板先一步过去准备打点的。临出门前,看着她只简单地收拾了一个旅行袋,司长宁走了过来,给了她一张卡:“难得出门一趟,多玩玩,香港是购物天堂。”可她只是一笑,把卡扔进了抽屉里。既然决心要与他平等,就绝不能再用他的钱。

忽然觉得累了,水露坐了下来,靠在欧式的白橡木贵妃榻上,她斜斜倚靠,如瀑黑发垂了下来,挡住了她的半边脸。身上是一条洁白的纱质连衣裙,半躺在那儿,像一幅美丽的油画。

她从来不是什么真正的美人,她只是气质好。她的气质,全是司长宁培养出来的。她都知道。

司长宁一怔,忙错开了视线。“嘀嗒”一声,一颗水珠从她的发上滑落。他笑着摇了摇头,从浴室拿来干毛巾,替她擦干头发,一如她小时候。

她身上有幽幽的香味,是少女特有的体香,很清淡的香。他曾替她置下许多香水,并告诉她,懂得化妆与用香水,是一门礼仪。她随他出席宴会时,会用香水,可平常,她是不用的。即使不用,她也是清香的。她靠得离他近了些,闻到了他身上特有的烟味,淡淡的,夹了一丝迷迭香的味道。可不知怎的,她脸就红了。想起了那晚的男子,与她温柔缠绵,身上也是这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都怪她喝多了,每每想起,依旧是懊恼。可她不会后悔,那是对司长宁的惩罚。

她也知道,自己一向是个叛逆、任性的坏女孩。

发已经干了,他替她梳理,发又长又直,他耐心地梳了一遍又一遍,却绝不会弄疼了她。她忽然就咯咯地笑了:“还记得小时候吗?好像是十岁吧!你替我扎辫子,编了一条复古的单辫,颇有些像《饥饿游戏》女主的那种复古单辫,我回到学校,每个女孩都羡慕极了。”那会儿,她是多么高兴啊!

他也是笑,苍白的面孔有了一丝血色。他的眼睛很好看,看人时十分真诚,像会说话一样,又像是在脉脉含情,就连不笑时,也是弯弯的眉眼,温柔安详。

她坐直了,双手抚上他的眼睛:“你不要结婚,好吗?”

他怔了怔,抓住了她的手。气氛一下有些暧昧,她大胆地吻了吻他的唇,一触就分开了。

他放下了紧握住她的手,道:“你刚来我家时,只有十岁,可一双眼睛清清灵灵地看着人,根本不像一个孩子该有的姿态。等你十二岁了,我就给你买了第一支口红,还有许多的护肤品、化妆品。在法国,女孩到了十二岁,她们的妈妈就开始与她们分享身体乳与各式护肤品了,而我也是这样教你的。后来,我开始给你买许多许多的裙子,束腰的、蓬开来的伞裙,简单的白衬衫。如今想来,我从未将你当小孩看过,你只是十二岁的女孩,而我却将你当成十七八岁的少女一般来打扮了。可能,连我自己都不清楚,自己隐藏了什么样的心思、什么样的企图欲望。是我糊涂了。所以,我们还是少见面的好。你还那么年轻,没必要把时间浪费在我这个老男人身上。”

依旧是不欢而散。

第二天,没有告别,水露就独自飞去了香港。

让水露没有想到的是,大老板还要让她照顾他的小女朋友。容华的年纪与纪六他们比,是要大上好几年的,他今年也三十六七了。可那小女朋友看起来顶多二十出头的样子,比自己大不了多少,一张精致的小脸蛋,是最上镜那种,即使不用化妆,也足够明艳动人。

在香港机场里,她一见了水露,就小跑过来,取下了脸上大大的墨镜,露出一张笑脸来,说:“嗨,水小姐,真是麻烦你了。叫我明珠就好。”分明还是个大学生的样子。

可水露不讨厌她。白明珠待人接物很有礼貌,那种谦逊不是装出来的,时常微笑,一开口就先红了脸,还有着少女的腼腆。恰到好处的黏人,不会过了,是个聪明的女孩子。难怪,可以待在容少的身边达三年之久,也是他唯一公开承认的女朋友。

在公司里时,水露多少听过员工私下谈及老板的感情生活,也听到过白明珠这个名字。她一直以为,白明珠应该是个冷静自持,很知性的都市女郎,不然不可能待在容少的身边那么久。可真见到了,却是如此娇小玲珑的一个女孩。

果然,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水露一笑,与白明珠握了握手:“好的,明珠,你叫我露露就行。”

水露安排明珠入住容华先前订下的酒店,替她取了行李,一路服务周到,还陪她在香港逛了一天。这让明珠十分不好意思,水露倒没什么,自己也顺便逛了逛街。

她在海蓝之谜的专柜里停了下来,挑选了一套护肤品。

明珠笑吟吟地说:“这可是贵妇牌子。”

她也不甚避忌,随口答了:“容老板给的工资高啊!而且,我从十二岁开始就用护肤品了,也习惯了。”

明珠瞪大了不可思议的眼睛:“哇,你的父母太开明了!”

司长宁曾教过她,真正的淑女是什么样子的,她们不必对人高谈阔论见识过什么,因为她们没有自卑感。司长宁要她学会的,就是永远不要有自卑感。这些事,她也不会主动说起,可司长宁喜欢看她用美妆品,喜欢海蓝之谜留在她皮肤上的味道,他曾笑言“那些神奇的瓶瓶罐罐里,有海的味道”,所以,他也只用带海风海水味道的男士香水。每每司长宁拥她入怀,她都能闻到海水的潮气。

原来,司长宁已经将她养得这样好,半点由奢入俭的机会都不再给她。他将她养成了一个小公主。念及此,她忽然笑了:“我的叔叔喜欢我用这个,他说有海的味道。”她一笑,居然是妩媚过人的。

一直以来,她都淡淡的,只有这一刻,微微一笑,居然可以那么美。明珠一怔,只觉奇异无比,她提起叔叔,居然像在说情人一般。明珠不是一般女子,自然不会八卦别人的事,因为她是真正的淑女。明珠买下了带漂亮化妆箱的限量版护肤品,与她一道出了店门,继续逛。

明珠的不问,使得水露很开心,水露由衷地喜欢她。

“托了你的福,我居然也享受了一次八五折。”这个牌子,轻易不打折的。

明珠也高兴,水露愿意和自己做朋友。她笑着眨了眨俏皮的眼睛,道:“那以后多找我逛街啊,我还有好多打折卡。”

“一定!”水露难得笑得开怀。

两个年纪相仿的小女生,居然就这样成了好朋友。

[3]

后来,她们逛女士时装店时,居然遇到了司长宁。

水露有些惊讶。当时她在明珠的坚持下,试了一条墨绿色的紧身连衣裙。那个颜色,是极难驾驭的。她一向只穿黑白灰,偶尔就是白与红这几种颜色搭配,简单得不得了。可明珠说,她穿一定好看,只能试了。一出来照镜子,果然是有些风情在身的,显得她的腰腿比例非常好。

她笑了笑,大牌子果然是大牌子。

之前,她极少逛街。她的衣服、鞋子、包包、配饰,大多是司长宁替她准备下来的,所以对牌子没什么讲究,也不知道价钱,他买,她就穿。可在试衣间里时,一看标牌价格,就吸了一口气,去了她半年工资了,当然是说什么也不买的。

但当她在穿衣镜里流连时,司长宁却出现了,他说:“这件挺好的,就这件吧!”说完,就刷了卡。

“你来这儿,是公事?”水露试探着问,只希望,他能说,是为自己而来。

“美娴想过来试婚纱,最近新回来了一批法国设计师的作品。她就在这一带逛着,我看到你,就过来了。”他闲闲道来。

水露心想,这陈小姐,果然美且娴!

见她还有朋友在,司长宁礼貌地打了招呼:“您好,白小姐,我是露露的叔叔。”

“您好。”明珠得体地回答,惊讶于他居然如此年轻,看起来不过三十出头。

“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水露赌气般,补充了一句。

他笑了笑,没说话,分手时,将一张副卡放到了她手心里。

临别那一眼,她依旧赌气,转了身。可明珠瞧得清楚,那男人临别的一眼,充满深情与宠溺,那是情人间才会有的眼神。

明珠再瞧了瞧走在前面的水露,若有所思。

那个派对,说是招商派对,其实也是让公司员工趁机过来消遣旅游的。招商舞会,出席的都是商界名流,只有公司高层才能参加。

席间,觥筹交错,一杯杯美酒被消耗尽了。

水露喝得多了,脸上酡红一片,可神志依旧清醒,替她的大老板挡着一切的美酒。这一次,她学乖了,事前先吃了一小碗粥加面包,还有一颗解酒药。

她跟在风度翩翩的容少身旁,走了好几个圈,忽然一杯酒递了过来,要敬容少。她已是喝晕了,也不看来人,就接过了酒,礼貌道:“我替老板喝了,您随意。”工作的原因,她的声音尽量放甜美,笑容也是大方优雅的。

红色的酒液,慢慢喝尽。她的姿态是优雅的,等她放下空杯,一抬头,才发现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的人,原来是他!

她的脸,一下就更红了,本来只是脸红,可这一来,连耳根颈项都是红的。

她一怔,又恢复了平静,退了一步,站在容少身后。

原来,她还记得他。纪慕笑了笑,视线流连于她的耳际,这使得她越发不自在。她自然不会忘了那晚,他攻城略地,他知道她的敏感。

一声轻笑,容华首先打破了沉默:“这次的土地招标,你怎么看?”

纪慕将视线扯回,随意地抿了一口酒:“那一区很不错,划分得当,起商区是大有作为的。我们纪家的高级精品商厦连锁,也有意于此。不如我们联合起来投地。这一边,司氏是志在必得,如果我们强强联手,机会更大。”

忽然,她本低垂着的头,抬了起来,那双眼睛璀璨无比,亮晶晶的,竟叫人挪不开眼睛。

与纪慕视线相碰时,她又垂下了头。

原来,他来,还是为了公事!即使不是为了自己,也是好的。因为,那意味着,挑选婚纱,不过是个借口。他并非是为了陈美娴,才专程来的香港!那一刻,水露的心,软了下来,连冷清的面容也不自觉地柔和起来,只恨不得马上奔到他的办公室里,问一问他,为什么要说谎。

她脸上所有的表情,纪慕都记在了心里。不知为什么,她的影子,再也挥不去。

看见纪慕为她神魂颠倒,容华似笑非笑的:“老六,今日倒不见连桥。”

纪慕也不恼,闲闲答了:“她飞巴黎大血拼去了。”他知道,连桥心情不好,因为她心情不好时,才会飞巴黎。

那一晚,他没有回去。第二天早上,回到小别墅时,才发现连桥在客厅里等了他一晚。平常,他也会玩,可连桥从不在意,也不会如此失常。彼此都没有说什么,他进了浴室洗澡。衬衣随意脱下,才发现衬衣前面蹭到了水露的口红,那种红很特别,殷红如血,其实,倒不像她冷冷清清的风格的。可她偏偏用了,如此招眼的色泽。后来,他也没处理,直接扔到了洗衣篮。当天,连桥就飞到了巴黎。

纪慕看了眼水露,果然,还是用那一种色号的口红,最红最艳的那种。简单的丝绸白衬衣,搭配黑色的丝绸高腰长裤,显得细腰迷人无比。依旧是职业装的打扮,只在腰间挂了一串水晶装饰珠链,轻盈缀着,走动时,摇曳生姿,带走了人的视线。

她发现了他的注视,又往后退了一步。

忽然,门口响起了骚动,长枪短炮皆对准了来者。水露眼尖,已瞧见是白明珠。她连忙赶了过去,迎接白明珠过来,顺便替白明珠挡一挡门口的狗仔。

明珠回头,感激一笑,快步随着她进场。

进场后的拍摄,自然不用她来挡了,都是一个圈子的,她迅速退后,不抢了明珠风头。

明珠不愧是名媛,一身优雅小黑裙,只挂了一串样式简洁的钻石项链,显得她肌肤胜雪,云鬓绾起,一个珍珠发夹点缀其间,衬着乌亮的发,是美得艳压全场的。

水露听到了身后贵妇的谈话:“噫,这不就是戛纳新晋影后白明珠嘛,她演的《沉香屑第一炉香》里的葛薇龙,凭此夺后。真人果然明艳不可方物。”

她淡淡一笑,明珠确实是可爱的小淑女,从不会向人炫耀自己有什么。

等明珠拍好了照,水露亲自将她带到了容华的身边,一怔,那纪六居然还在。这让她好不自在。可她的心,本不在这上面,很快就忽略掉了他的目光。

[4]

第二天,是公司组织的活动,参加的是所有的员工。

他们这个企业,讲究身体力行,员工要保证有好的身体素质,所以经常会举行舞会、运动会之类的活动,水露热衷运动,一向是积极参加的。

可这次,明珠居然也参加。那她的任务,自然是要看顾明珠了。当进更衣间更衣时,明珠惊叹:“哇,你身材居然那么好,腰那么细,可胸大。”

水露一下子被说红了脸,心道,这明珠一旦熟了起来,果然是生冷不忌的。她换上了短衣短袖的运动装,雪白的肌肤被灯光一打,晶莹剔透得不可思议,连同样肌肤白皙的明珠都自叹不如。明珠忽然弯下了腰,用手指抚了抚她的膝盖:“可惜了。”如此小女孩情态,真让她哭笑不得,原来是说她膝盖上的疤。

“嘿嘿,小时候打球时摔的。”她笑嘻嘻地回答,嘴角翘起的弧度十分俏皮。

“你还打球?”明珠眼睛眯起,一脸不可置信。

她笑着捏了捏明珠的小脸蛋,道:“我可是运动健将。”其实是司长宁的身体一向差,为了能更好照顾他,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她就坚持锻炼,努力让自己强壮起来。估计,也是因此,才会飙那么高的个子吧!

那时,她才十二岁,那么点大。她永远无法忘记,那一晚。

那一晚,司长宁照例倚在她床前,给她讲故事。那个故事,她至今还记得,是《莴苣公主》。莴苣公主有一头又长又黑又美丽的发。长宁说,女孩子要长发才可人。于是,她就一直蓄发。

他说着说着,忽然就捂住了胃部,豆大的汗,滚了下来,他的样子痛苦得可怕。他摔倒在地上,晕了过去。她多么想扶他起来,可她不够力气。最后,是她的哭声,惊动了管家与用人,才合力将高大的他抱了起来,送去了医院。从那时起,她就立下誓言,以后一定要照顾好她的长腿叔叔。

见她又陷入了回忆里,明珠叹了声。

水露不傻,知道聪明如明珠,已经知道了自己那些小小的心思。她笑了笑,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快过去吧!”

赶往场地的路上,又听得明珠一声叹。原来无忧无愁的小公主也会有烦心事。

别人的事,水露不便多问,倒是明珠说了出来:“容华是个Sports boy,马拉松、攀岩、篮球、骑单车、冲浪、滑翔伞、高空跳伞,一切惊险刺激的运动他都喜欢,只可惜,这些我都做不来。不然,也可以跟在他身边的。”

“你现在就挺好啊,你就是你,不需要什么都会啊!”水露有些好笑,但也能明白,哪个女孩不想一直陪在情人身边呢!明珠是一个演员,还经营着一间艺术精品廊,自然与他在一起的时间是短的,不然也不会抓紧时间,陪他来香港。

水露拍了拍她肩膀:“我和你一组呗,一起拿冠军,让他刮目相看!”

水露是说到做到,在选组员时,和明珠一组。

其实,头天晚上,容华是叫明珠不要去的,怕她受伤,可她说也想试一试。运动的感觉,是真的好。容华笑了笑,没再坚持,让她也报了名。

第一个项目是攀岩。三个一组,规矩倒也实惠,只要其中一个组员先登顶,那一个组就算赢,并不是搞接力赛。

水露向明珠一笑,道:“你看我的!”明珠也乐得甘作配角,只管自己慢慢爬。

下面是海水,这里是一处海湾,风景独好。而教练员帮每个选手,都仔细地绑好绳索,检查了两遍,就准备开始了。共五组人,十五个女同胞一字排开,不是不壮观的。水露不爱出什么风头,自然挑的是最保守的服装,白色的两件套,丢在五颜六色的鲜艳运动服里,并不出众。

事前,她已将长发绑好,编的就是一条复古单辫,衬着她鹅蛋形脸庞,反倒有些古典味道出来。见明珠有些拘谨,她安慰道:“别担心,我已经替你特训了三个晚上,再加上你以前就学过攀岩的。我见你攀得不错,别急就是了,慢慢爬,体会个中乐趣呗。”见明珠微笑着点了点头,她随着一声枪响,倒像支箭一般,一步一步,稳稳当当却又手脚并用,迅速地攀了上去。

水露每踩一个点,都是经过精密计算的,所以才会如此快而稳当。且常年运动,腿脚虽纤细,可非常有力,居然比其他选手快了两倍。她往两旁一看,吐了吐舌头,居然将选手们当作了她平常在俱乐部的对手了,于是,减慢了动作,见明珠每个点都按自己教的,踩得稳当,料是十分安全的,她才放下心来,还大声替明珠加油。

拿着望远镜的纪慕见了,一笑,调侃:“她倒有意思,此时还不忘工作,极力充当好你的秘书,替你照顾女朋友。”

站在他旁边的容华,此刻眼里满是惊艳,知道这个小姑娘,是连平时一半的实力也没用上。他举着望远镜,看了看满脸微笑的明珠,知道她确是玩得很开心,很投入。而这,也是他喜欢明珠的地方,每做一件事,哪怕做不来最好,却也全力以赴,与他平常所结交的莺莺燕燕皆不同。

“她不努力,也做不来我的首席秘书。”容华忽然一叹,想起了明珠无意间提及的关于水露与她叔叔的事。明珠不是八卦之人,只不过对着他,才会一时说漏了嘴,可也马上改变了话题。只怕这纪六,以后倒要受苦了。

“其实,你是觉得她像文四的女朋友吗?这样做,没什么意思了。汪晨露那样的女子,使得花容集团的总裁汪柏失魂落魄,又使得文氏两兄弟争夺不休。你还是想清楚的好,眼前的这个小女孩,也是和汪晨露一般的性子,一般的难以驾驭。可是一个野姑娘!”容华早看出,纪慕是喜欢上了兄弟的未婚妻。如此一来,更是担忧。

正说着,全场起了欢呼。

原来,是水露先登顶了。她一回头,对着下面的观众微笑起来。灿烂的阳光照耀在她的身上,整个人像会发光一般,隔了那么远,那么小小的一个人,白白的,白得发亮。

纪慕看着望远镜里的她,那张标致的鹅蛋脸上,笑容那么明媚,与往常冷静自持的她,完全不同。那一张只属中上姿容的脸,因璀璨的笑意而变得明艳不可方物。

“她,越看越美,是不是?”容华取出了一支烟,点上。

[5]

水露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

先前,容华要跑珠海,那是个海滨城市,吃的多是海鲜一类的生冷食物,他的胃自然是受不了的。

可为了一张批文,他只能陪那些领导不要命地喝酒。水露跟在他身边,整整十天,已经替他挡了十天的酒。他虽然也比平常喝多了,可总比不过她所喝的。那么小小瘦瘦的身子,居然隐藏了那么大的能量。

后来,回到酒店时,刚下了车,她就在无人处,开始呕,呕得昏天暗地,呕得不顾形象。他是个男人,都不好意思走近她了。可她倒无所谓,抹了抹嘴,说:“容总,不好意思了。”

她的脸已经由酡红变得惨白,连唇色都泛了青,可她的思路依旧那么条理清晰,只一双眼睛明亮得不可思议,湿湿润润的,水亮无比,像这世上最昂贵的钻石。

他给她递了一瓶水。她就大口大口地喝,末了漱了漱口,才懂得开玩笑:“当初请了我,没亏吧!”原本冷冷清清的性子,居然变得调皮起来。始终还是醉了,才敢如此和他说话。

他也是笑了笑,将手插进裤袋里,微侧了头,问她:“你怎么如此能喝,跟个酒鬼差不多。”

她伏在墙根,根本就是走不动了,可意识倒有,话又说得头头是道,无比认真:“我叔叔胃不好,可做生意的,又得应酬,于是我就抢着他的酒喝。他刚带我出去应酬那会儿,我才十二岁,可已经有一米六三了。原来,他们还以为我是他的私生女,后来等我十五岁了,也就没人这样说了,又说我是他的妹妹。我喝了,总是醉,后来他就教我喝,每天晚饭喝一杯白酒或者洋酒,居然就这样练出来了,极难再碰上我会呕了。今日,倒让你看了笑话。”

也真的是醉了,才会对他说那么多。她伏在墙上,吃吃地笑,那一刻,也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小姑娘。

他有些心疼,要扶她回房间。可她倒是有股蛮力,抓着墙体的一根突起的柱子不放,却又一直笑嘻嘻的。

她身上有好闻的香水味,十分清幽,靠得近了,才闻得到。他改扶为抱,才将她与那柱子分开,她的腰那么细、那么软,手脚乱舞的,虽瘦,可个子高,又满身是力气,要制伏她也十分不容易。好不容易,他抱她回了她的房间,她倒在床上就睡了。

她的脸微微侧着,肌肤白皙细腻,呼吸细细的,衬衣的扣子,她已热得脱了两粒,胸前一片雪白,微微起伏,只瞧得人喉头发紧。他连忙退出了她的房间。

他靠在门外,吸了许久的烟,仍未能忘记,独属于她的那种甜香,明明那么甜,却带了海的清冽。

接下来的行程,她没有再醉过,可最后一个晚上,换了一批人请吃饭。席间,她依旧替他挡了不少酒,其实,所有的手续,也办得七七八八了,只剩最后签合同。她只是巧妙地提了一下,可对方倒会打太极,瞧她一脸娇滴滴的样子,还要灌她酒喝。他也就回头看了她一眼,她也快醉了,眼睛越发水亮,一笑时,竟然妩媚得不得了。他也就替她接过了那杯酒:“还是我来吧!”一饮而尽。

“我们老板胃不好,如今已是舍命陪君子了啊!”她说起了俏皮话,给足了对方面子。对方一挥手,服务员上了最后一道菜,居然是冰镇的活物,还会动的。她脸色一下就铁青了,酒难不倒她,可这活的,她哪忍心下口。见她发怵,还是他替她做了。他夹起,尝了一小筷子。

席间,也就没人再为难他们了。

倒是对方会看眼色,笑着说:“这个补男人,好啊!真的是好。”说完还不忘看了她一眼。

她一听,竟红透了脸,在灯光之下,容色潋滟,白脸红唇的,一时也叫他挪不开目光。可他只是轻咳了咳,打断了对方的暧昧话语。

他是不能吃生冷的,她一直知道。起初,她刚上班那会儿,就在自己的办公桌里备有保温壶和保温桶,每次他要吃午饭了,她都是让下面的小秘书,拿保温桶装回来的。那段时间,他的胃痛居然也没有再犯过了。而每次跟他出差或出去,她都拿着一个保温壶。他若是喝了酒,总能有温水下肚,许多的不舒服也就压了下去了。

那天晚上,他们要连夜赶回上海,可车子开到一半,他就人事不省了。他胃痛得抽筋,身体蜷缩起来,她要送他去医院,他不肯,要马上将合同送回公司。她战战兢兢地倒了杯温水给他,他就着胃药喝了,可依旧不见疼痛减缓。她想了想,伸出了柔软的小手,在他胃部一直揉着,不轻不重,分明是晓得看护那一套本领的。被她那样揉着,他居然觉得不那么痛了,然后,慢慢睡了过去。

醒来时,他是在医院里的。医生说,再来迟一步,他就要胃穿孔了。站在他身旁的是董事秘书,他问她去了哪儿。原来,她带了合同,早一步飞上海了,却坚持要先送了他进医院。居然敢无视他的命令,他笑了笑,这真是一个胆大妄为的野姑娘。

他想到了她提过的叔叔。只有不凡的人,才教得出这样的孩子。大方、优雅、胆大,又敢于冒险,这不是一个普通姑娘。

在公司里,关于他与她的流言蜚语不是没有。她不在意,他也不会在意,只是,偶尔抬眸,就会瞧见她在他的办公室外坐着,认认真真地工作,而他变得若有所思起来。

他是做大事的人,自然懂得那个道理,真想玩,绝不会玩到自己公司里来。所以,他与她之间,一直维持着老板与员工的关系,连一丝暧昧也无。之前的那一段,俩人都当作没有发生,他也只当她是一场醉话。而她的性子,也是一如既往的冷清。

如今想来,她爱的,自然是她的叔叔,不会有别人。

“想什么,如此入神?”是明珠回到了他身边。

他一抬头,见纪六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他短促地笑了声,对着明珠道:“自然在想,你这个小东西。”

明珠脸红了,嗔了他一声,又跑去找她的小姐妹了。

明明白明珠是那样美艳的女子,可五官中庸的水露站在明珠身边,也不会被比了下去。

“她救过我一命。”容华简单道来,也省了纪六多心。真要玩,自然不会笨到玩到自己公司来。这一点,他一向谨慎。

纪慕耸了耸肩,没说什么。

下午的比赛是过铁索桥。桥下是海,看得见浪头。桥面只是一块块简单的木板拼成,看起来十分危险。虽说是绑了绳索,可面对摇摇晃晃的桥,还是让人害怕的。

水露有些担忧地看了眼明珠,道:“要不我们退出比赛?”

“说好了,一起拿冠军的。”明珠笑着摇了摇头。

水露点了点头,打定了主意,要跟得近一些。此次是根据最后时间算成绩的,也是一组一组地过。为了增加难度,两个一组,要两个同时过桥,互相扶持,耗时最短组胜出。

水露打头阵,再摇晃的桥,于她也是如履平地。可娇滴滴的明珠不同,根本走不快,一摇晃时,整个身体都攀住了铁索。水露只有小心翼翼地退了回来,鼓励她:“我们慢些走。别看下面,来,看着我,慢慢走。”

得了鼓励,明珠笑了笑,一步步朝她走来。她向明珠伸出了手,当走到她身边时,明珠已是满头大汗,她笑了笑,拍了拍明珠肩头以示鼓励。可一低头,看到明珠的保险索扣子居然松开了。原来,方才,明珠看出了容华的走神,结绳索时,有些心不在焉,心里一直回想着他看向水露的那一幕。

现下,进退不得。明珠还没有反应过来,倒是水露一惊,忙压低了急促的呼吸,慢慢地说道:“我们先别走,我帮你看一看绳索。”

可说时迟,那时快,一阵海风吹来,桥摇晃得厉害,明珠一时不稳,居然掉了下去,保险绳更是突然断开,她坠了一坠,就直直往海里掉了。

水露反应得快,早解脱了保险绳,一头扎进了海里去。

岸上的人骚动起来,有人反应得快,早扔了一个救生圈下海,她本已托浮起了明珠,将身边的救生圈套到了明珠身上。明珠两眼紧闭,显然是掉下水时,晕了过去。

岸上又传来一声喊,就看见有人跳进了海里。

她托着明珠一直游,忽然腿抽筋了,手本能地划了划水,身体却迅速地往海里坠。

她拼命划水,可腥咸的海水已经灌进了她的鼻子口腔,一阵窒息传来,她松开了紧抓救生圈的手。

慢慢往下沉,可她又似听见了分水声,她高高伸着的手被一只强健有力的手握住,一把将她拉出了海面。她大口大口地呼吸,喉管的灼烧感一点一点地退去。她整个人都挂在了来人身上,救她的居然是纪六。

见她一动不动地看着他。水珠自她发间滴落,脸庞沾满了水珠,晶莹剔透,被阳光一打,竟似透明了般,连细细的淡蓝血管都能看见。今日,有风,海里不是不冷的,她的唇色有些发青,身体在颤抖。他再揽紧了她,她想挣扎,他低低的笑喷薄在她耳边:“还想再抱紧一些,嗯?”

她脸一红,就不再动了。

快艇迅速开到了俩人身旁,将他们救起,明珠已先他们一步被救上岸了。他托起她上了快艇,将一条大毛巾披到了她身上,再裹了两圈,似笑非笑的:“别感冒了。”然后,才放开了她。

[6]

那一件事,居然还上了电视新闻。

司长宁自然是知道了,将水露从酒店接了出来,住到了他位于香港的房子里。

她喷嚏不断,他倒是一脸淡然,躺在摇椅里,用奇异的目光看着她。

“不过是一份工作。”他说,何至于那么拼?

她笑了笑,伸出手来,拨动那一排水晶珠帘,珠帘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欢快悦耳,珠帘折射出淡淡的光。

她小时候,很喜欢看着珠帘出神。所以,他的每处房产里,都置有这样的一排珠帘。

“我总不能被你这样养着。”她答。

他一声笑,说:“也是,你总要结婚,总要离开我的。”

“是你要结婚。”她的肩膀抖了抖,压下了怒气。

“晚上,陪我参加舞会吧!”他说。

依旧是那一套把戏,他与她坐在长桌的两头,穿上华丽的晚礼服,化着精致的妆容。而参与者在那里猜测,俩人又是怎样的关系:父女?兄妹?抑或是暧昧的情人?

这里是他的司宅,而她却姓水。忽然,她就觉得很累,寄人篱下的感觉挥之不去,她害怕,害怕有一天,他会离开她。害怕他会结婚,害怕他再也不理她。

“你别想抛开我。”水露终于是愤怒了。

“彼此彼此!”他笑,笑意没有抵达眼底。

舞会就是在司宅举行的,美酒美食使人醉,处处点缀着鲜花、美人。来者,皆华服,衣香鬓影,莫过于此。

他替她介绍了一位年轻的绅士,曾云航。他说:“年轻人多认识些朋友是好的。”原来,不过是想将她推开。

那是个英俊的大好青年,他们聊得很愉快。曾云航在家中排行老四,前面是一个大哥和两个姐姐,对他溺爱得不得了,可曾云航依旧纯良谦虚。她笑得苦涩,于别人而言,确是良人之选。而于她,则是再没有多余的一颗心,分出给他。

众人散去,司长宁端了一杯酒,走到她面前:“怎么样?”

他方想喝,杯子被她取过,仰头喝了下去。

“你就这么急着打发了我?”

他没有说话,静静地坐到了她的身旁。飘窗外是一个美丽的花园,种满了玫瑰、月季与蔷薇。月色正美,照耀着那些花。花影婆娑,传来阵阵花香,只嗅一嗅,就觉醉了。

“总好过你那个圈子的朋友,他们那些花花公子,身边女眷颇多。”他的话十分冰冷。他在提醒她,该规行矩步。

她垂下了头,任发遮住了脸庞,不说话。

那一日的新闻,司长宁是看见了。纪家的公子抱着她坐在快艇里,看她时的那种眼神,他懂得。那一刻,他的心竟是痛的。可她与他的关系,既非父女,又非情人,他又能怎么样?!

见她累了,他不再多说,离开了她的卧室。他的卧室就在她隔壁,连着一道中门。曾经在上海的那个家里,她与他的卧室也只隔了一道门。可后来发生的事,使得他将卧室搬到了别的楼层。那个晚上,她看见他的脚步一直在中门下徘徊,他睡不着,她亦清醒。

电话是在早上七点打来的,自然是她的老板。容华让她晚上打扮好,出席一个晚宴。少不了要挡酒吧!正好,她可以一直喝,一直喝,直到醉为止。

当她挽着容华的手,出现在酒店宴会场时,不是不光彩照人的。到底是年轻,哪怕睡不够,只要洗把冷水脸,打扮好了,依旧是容光焕发的。身上穿的是司长宁替她买的墨绿修身裙,将长发简单绾起,编了一个波西米亚风情的发髻,任云鬓松松散散地坠着,倒显出了风情来。

那是容华,第一次见她如此打扮。寻常她都是简洁的套装,哪有今日半分的风情。他笑了笑,围着她转了一圈,然后道:“明珠马上就过来了,倒是我的一位朋友还缺了女伴。”他的意思,她多多少少是明白了,也不说穿,只点了点头。

容华将她带到了纪慕身边,很认真地介绍:“这位是纪元集团的纪公子,也是我重要的合作伙伴。”继而转头一笑,“老六,我的秘书,就麻烦你照顾了。”

刚好响起了一支舞,纪慕那双黑白分明却又带笑的眼睛一挑,道:“May I?”

他与她跳起了一支慢舞。

他贴得她太近,她觉着热了,想拉开些彼此的距离,他放于她腰上的手紧了紧,不容她逃避。他的唇偶尔划过她的耳际,她的脸烧了起来。他半抱着她,如此暧昧,让她没有半分的办法。她抬一抬眸,见不远处的容华亦搂着明珠跳起舞来。明珠也发现了她,对她眨了眨眼睛。

“很少见你如此打扮。”他说,呼吸就喷在她耳边。

她不答话。

“你是哑巴吗?”他的声音充满磁性,似在蓄意挑逗。

她依旧不搭理。

“这样的一身裙子,怕要好几万吧!”他调侃,话语恶毒。

她一仰头,话语理智:“我是容总的首席秘书,是按年薪计算的。”

意思是,这样的奢侈品,她自然也买得起。可他的小计谋成功了,他笑得恣意:“原来不是哑巴。”

“你——”她气得涨红了脸。

她生气时,很好玩,那双眼睛湿漉漉的,又黑又亮。可忽然之间,她的那双眼睛,突然焕发出了不可思议的光彩,只入定般地看着一个地方。他一回头,她却顺势离开了他的怀抱,迅速奔向来者。

[7]

那是一个高挑英俊的男人,苍白的面容,可唇边常带微笑。他就倚在进门处,斜斜靠着,手里还夹着一支香烟。他有一双很长很长的腿。

只见水露双手挽着他的手,看向他时的眼神,仿如他就是全世界。

司长宁低下头来,与她喁喁细语。她本就高,可在他身边,依旧小巧玲珑。她随着他的步子走,装作随意地问道:“怎么今天过来了?”

“商圈的活动,自然要参加的。”他对她笑笑,十分温柔。“我说过,裙子你穿很标致。”见纪慕已经走近了,他转而说,“怎么不介绍一下你的朋友?露露!”

原来,那条裙子,是这个男人送的。原来,是这个男人这样唤她。所以,那晚,她才会错认了自己。纪慕哂笑,还是迎了上来,大大方方地伸出了手:“您好,我是纪慕。”

“原来是纪家的公子。您好,我是司长宁。”他握了握纪慕的手,一触分开。

纪慕是听说过司长宁的,他与容华要投的那块地,最大的竞争对手就是司长宁。只是此人是极为低调的隐形富豪,所以他还是头一次见到司长宁本人。

司长宁在港在远东都很有影响力,已经有许多贵客来和他打招呼了,可敬给他的每一杯酒,都被水露接过,一一饮尽。

“别喝那么多。”司长宁劝她。

“你胃不好,不能喝。”她不听。

纪慕笑了笑:“水小姐,还是别喝多了。那一晚,你醉得太厉害了,再醉就不好了。”说着,接过了她的杯子,放于一边。

司长宁脸色变了变。司长宁自然知道,那一晚,她没有回家,她从不在外过夜的。他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没有逃过纪慕的眼睛,原来,他们的关系真的不简单。

水露苍白了脸,只看着司长宁,手攥着他的衣袖,生怕他会拂袖而去。可他垂着眼睛,不知在想些什么。

还是一声呼唤,打破了僵局。

原来是陈小姐到了。

陈美娴,司长宁将要与之结婚的对象。

司长宁退开了一步,任陈美娴挽住了他的手。而水露就那样站在原地,以为自己会站成一个风干了的石头人。

音乐还在响。陈美娴礼节性地和水露打过了招呼,就和司长宁滑进了舞池。

真可笑,这人生本就是一场笑话。

方才,他们说了什么?

哦,司长宁说的:“你们还是第一次见面。这是陈美娴小姐,今天,我也是陪她过来的。这位是……我的义女,露露。”原来,他还是要结婚的。

她茫然失措地走到一边,这里很安静,夜风撩人,露台宽敞。她在露台的沙发上坐下,从坤包里取出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嗒”一声响,盒盖打开,里面整齐地码着一支一支香烟。

香烟的味道很奇特,清清冽冽的,即使不点燃,也能闻到香味。她取出一支,细细抚摸,如抚摸这世上最完美的情人。她置于鼻端仔细嗅了嗅,然后取出火机点燃。可风太大,她的手颤抖不已,怎么也点不着。

暗地里走出一个人影,他弯下腰,将火机递过来,替她点上了火。

她吸了一口烟,却被呛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他一声轻笑,接过了她的烟,原来真的是他一直在抽的牌子,估计也是那位司长宁惯常用的。

“不是这样吸烟的。要深深吸一口,含在肺腑,经由鼻端,再慢慢地渗出,像在品这世上,最甜美的毒药。”他说着,吸了一口,再慢慢地呼出。

隔着烟雾弥漫,她看他,可看不真他。

“就因为他?”他看进她的眼里。

她笑了笑:“不然,你以为是什么?那晚,他对我说,他要结婚。所以,我喝多了。不过是一时激情,不至于让纪少你念念不忘吧!”

“可是我品尝过了,宝贝,你很甜。我不打算放手。”他笑,继续在那儿吞云吐雾。

“无耻!”

她站起要走,却被他拦下:“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那是另一场宴会。

但与方才的衣香鬓影不同,这里是真正的搏杀。

俩人经由侍者带路,进了一个包厢。兴许是自己太寂寥,才会在这样的夜里,随了他去任何一个地方。她没有选择,是司长宁,逼得她没有选择。

这边的相关人员已经在等着了。

原来,纪慕是来谈生意的。他们纪元集团的一系列高级商厦连锁要进驻香港。地皮也已经批了下来,但相关环节层层叠叠下来,十分烦琐,生意并不是一次两次就能谈成的。他已经周旋了许久,特意由上海来香港也已经有好几次了,可这商厦开工批文却迟迟办不下来。

他把这边的合同与报表再给对方过目了一遍,双方也算是有诚意的。再兼纪慕亲自来了好几次,可谓是诚意十足了,所以这最后一张批文,对方只让他放心,三天后,一定批下来。

得了对方这句话,他才放下心来,与对方喝起了酒。

她这个会挡酒的秘书,自然得发挥效用了,替他挡了不少酒。这几块地皮,是由容华集团旗下的地产公司投得,也是和纪元集团共同开发的。她替纪家工作,也就是替容华工作了,道理是一样的。一个能挡酒的秘书,合作伙伴间互相借出不是什么稀罕事,她就替容华的其他生意伙伴挡过无数次酒。

“这位小姐真能喝,厉害!”对方的陈总竖起了大拇指。

“她可是我们的金牌秘书。”纪慕笑了笑,显然有些醉意了。其实,大部分的酒,他都替她抢着喝了。

那一晚,两个人搀扶着回的酒店,大家都吐得昏天暗地的。她才明白,原来这才是容华借调她过来的原因。这个陈总根本就是个千杯不醉,他们二人轮流灌陈总一人,陈总才倒下。倒下前,居然还说,他很高兴,终于遇上能放倒他的人了。此人,真可谓是商界里的奇葩。

“他只要喝醉了,一切好说话。”纪慕斜躺在沙发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女孩子家的,以后还是少喝点。跟在容华身边可以学到很多,不一定非得替他挡酒的。”他的声音冷冷清清的,但是居然为着她着想。

她头靠在沙发脚上,身子累得倒在地毯上,一动不动的。忽然,就觉得眼眶热了。她双手抱着膝盖,她一直是渴望有人关心的。可真正想的那个人,却不愿意再关心她了。

后来,她怎么睡过去的,都不知道,只知道醒来时,她是睡在床上的,而他一直躺在沙发里。他那么高大的一个人,腿也没地方摆,就那样一并缩在沙发里。他在睡梦中,都是眉头紧蹙,与平常的花花公子模样很不相同。

风过,吹起洁白的窗纱,日光似水,搅起一圈圈淡金色涟漪。风吹拂过她的脸庞,她蹲了下来,看着沙发上熟睡的男子。他有一张娃娃脸,眼睛大而狭长,看人时总是似笑非笑的,可紧闭时,却是安静乖巧的。他还有酒窝,只有笑意直抵眼睛时,才会显出。他的鼻子挺秀,衬着一张轮廓俊秀的脸。

这是她第一次认真看他。他们有过最亲密的交汇,可分明又是那么陌生的两个人。

她一叹,心下明白,他始终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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