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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钢笔事件

宁山村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也是个有几百人的村子,距离最近的街区走路大约两个小时,骑摩托车也就是半个小时左右。

村子里只设有一个小学,孩子们必须要到市里去上初中,按所在片区划分,宁山村的孩子们被划分到了曾经的铁路局子弟学校——育华中学。

以前的育华中学是政府特批的专门培养铁路人才的地方,后来政策改革后就变成了公立初中,只不过因为学校附近就是铁路局的职工宿舍,所以班里不少孩子都是来自铁路职工家庭,家境几乎都比来自乡镇的同龄孩子们优越。

这时候的初中一般都实行周休制,上五天学,周末休息两天。

林妲如今正上初二,和初一一样,非常凑巧的又和杨兰兰分在了一个班。

和沉默寡言几乎还没开始发育的林妲相比,杨兰兰除了有点黑,五官长的还算漂亮,少女的身体也开始发育了,性格也更外向张扬。

村里的孩子很多上初中都是要自己走路去市里坐车的,从村里走到公路最近的车站需要一两个小时,有些高年级的或者胆子大点的孩子会选择骑自行车去学校。

杨兰兰家有一辆自行车,但是因为小时候第一次学骑自行车就摔了个大马趴,直接磕掉了大门牙,血泪记忆太深刻,杨兰兰半途而废并没学会骑自行车,所以也只能选择走路去上学。

林妲借住奶奶家,就算家里有自行车也轮不到她骑,家里还有个同岁同级的小霸王林强呢。

记忆里,从上初中开始,原主已经替杨兰兰背了两年的书包了,等到了学校附近下了公交车,杨兰兰才会拿过书包自己背着,免得被同学发现自己欺负了林妲,破坏了自己的乖学生形象。

不止这些,包括本该杨兰兰做的卫生值日都是让林妲帮她做的,别人问起她就说是林妲自己愿意做的,因为林妲要抄自己的作业。

其实林妲从没抄过杨兰兰的作业,哪怕自己做不出来也没有想过去抄袭,再者说,杨兰兰的成绩也就是个中等水平,不过比起林妲几乎垫底的成绩,确实也有点说服力。

昨天是周五,按例下午上完两节课就要放假了。

快放学的时候林妲问过杨兰兰明天早上割不割猪草,当时是下课时间,周围的同学有一部分去上厕所了,还有些也在相互说着话,教室里吵吵闹闹的。

杨兰兰平时装作自己不是农村人,很少透露自家的信息,听到林妲直白的问话,恨不能捂住她的嘴。幸好林妲素来小声小气的,教室里也挺吵的,周围也没谁认真听她说的话。

“不去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吧,以后这种事不要问我了。”杨兰兰眼底闪过一丝嫌弃,压着嗓音让林妲赶紧离开,生怕被同学听到。

以前的时候杨兰兰都是跟林妲一起去的,因为她总是可以找各种借口,手疼啊脚疼啊肚子疼什么的,然后要求林妲帮自己把背篓装满猪草。

大半人高的竹背篓,还是很能装货的。

原来的林妲没什么朋友,身边也就杨兰兰这个同龄人愿意搭理自己,虽然自己总是吃亏,但内心渴望友情的林妲还是默默忍受了。

后来好几次林妲割猪草回来的比较晚,有一次还一不小心掉进了水塘里,浑身湿漉漉的回到家,奶奶杨红英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自己孙女还在帮杨兰兰免费干活。

这可不行,再怎么着也是自家孩子,自己可以使唤,别人使唤却是不行的。

暴脾气的奶奶直接杀到杨兰兰家,责问为什么要欺负自家孙女,免费干活还感冒了(其实并没有,只是打了几个喷嚏),这事得讨个说法。

四十多岁的杨红英吵架那可是看家本领,十几岁的杨兰兰哪里是对手?很快就败下阵来呜呜的躲在房间里哭。

杨兰兰妈妈和奶奶也知道这事,孙女好几次炫耀说林妲那个笨蛋给自己免费干活呢,而且这事还有几家人的小孩子也看见过了,所以无从狡辩。

最后的结果就是杨兰兰爸爸从自家厨房拎出来一条眼珠翻白的鲢鱼,不到两斤的样子,看着已经死翘翘了,算是赔偿了事。

杨兰兰家附近有个小水泡子,她爷爷很会打鱼,有时候捉回来的一些小鱼也会放生一些到水泡子里,除了自家偶尔捞几条改善伙食,不时地也会拿出来售卖,为了防止别人偷鱼,她爷爷还在水边搭了个草棚,喂了条土狗守着。

因为卖鱼的额外收入,杨兰兰家条件比林妲这样纯粹种地的村里人家要稍微好一点,从小杨兰兰就觉得自己比村里其他姑娘高贵一些,除了村长和村支书这些当官的人家的小孩,就自己最优秀了。

“林妲你陪我去吴村长家玩玩吧,她家的梨树开花了,可美了。”

“不行,我要回家了,快晌午了,不早了,家里还有事。”

看林妲拒绝自己的提议,杨兰兰气得不行,转身就想走,但转念一想,村长家可是有群大白鹅,里面有个很厉害的大鹅,最喜欢追着啄陌生人了,被啄一口的滋味...想想就觉得疼。

不行,还是得让林妲答应跟自己一起去,反正那只大白鹅是不会啄林妲的。

不知道为什么,村里的动物们从不会攻击林妲,从小到大都是这样,人们一开始觉得很新奇,后来看习惯了也就那样,除了不攻击她,貌似也没别的什么特殊的,逐渐也就视若无睹了。

“哎呀林妲,你对我最好啦,平时做什么都愿意和我一起的,麻烦你了嘛~而且你比我瘦,爬树比我快,去帮我折几枝梨花吧。”

杨兰兰忍住了脾气,继续好声好气的游说,自己可是对几个关系不错的城里女同学夸下了海口,下周一一定给她们每人带一枝梨花来的。

“不行的,今天我奶奶生气了,要早点回家。”

说完林妲迈开脚步就径直往前走,把杨兰兰留在原地气得跺脚。

“林妲,你太小气了吧!让你陪我一会儿都不干,以后别想咱俩一起去上学,我不跟你玩了,我们绝交!哼!”

“真的要绝交?那你把借我的钢笔还给我吧。”

这支钢笔是上个月林妲生日的时候林妲妈妈托人捎带给她的,不算特别名贵,但是笔身比一般钢笔纤细,纯黑光滑线条流畅,侧边有一条闪着细碎星星点点的金边,很是漂亮,书写起来也非常流畅,就算字写的一般,但是因为笔好也会显得好看几分。

林妲特别的喜欢,带去学校的时候第一次拿出来,就被杨兰兰看中了。

因为住得远,宁山村的孩子读初中基本都要住校,林妲和杨兰兰上下铺,周五下午去学校以后一般大家都会在宿舍赶赶作业洗洗衣服什么的,要等到晚上六点半才会上自习。

林妲的新钢笔才拿出来,就被坐在一边赶作业的杨兰兰看见了,死乞白赖的非要林妲送给她,平时很好说话的林妲这次没有同意,杨兰兰就使了个心眼,说让自己试一试用一用,过几天就还给她。

就这样把笔弄到了手,一直写了个把月了杨兰兰都没有把笔还给林妲的意思,在班里同学看到艳羡不已的时候也没有说破这不是她的东西,只是一脸含蓄的微笑,言辞模糊的附和着大家的问话。

听到林妲又提到了钢笔一事,林妲心虚了,因为她前天已经偷偷把笔给了隔壁5班的班长,余潇。

余潇写的一手好字,成绩也好,人也长得不错,平时看着也是斯斯文文的,又会打篮球,而且据说也是铁路子弟。

集如此多的亮点于一身,确实能够吸引不少情窦初开的小女生。

早熟的杨兰兰就在不知不觉间芳心萌动,暗暗喜欢上了余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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