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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的童年

我至今常常想起,明媚的秋阳照射着那南游廊前的花园,我哼唱着新写的歌词:秋风习习,晓梦中我的生命向往什么?

我出生的加尔各答是一座古老的城市。城市的大街小巷嘎哒嘎哒奔跑的出租马车,掀起滚滚尘烟,车夫的鞭子不停地抽打骨瘦如柴的马背。那时候没有电车、汽车、摩托车,工作也不像现在这样忙得让人透不过气,人们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政府机关的职员在出门之前,从容地吸上几口水烟,而后嚼着枸酱包去上班。他们有的坐轿子,也有三五个人合租一辆马车,均摊车费。有钱人的马车上印着本家族特有的姓氏图案,半掩着面纱般的皮车门帘儿。车夫坐在前座上,包头布按当时流行的样子缠裹着。腰里插着用牦牛的长尾毛做的拂尘的两个马车夫站在车后,吆喝着驱赶路上的行人。

妇人外出,必须坐关着门的轿子,面前黑乎乎的,令人感到憋闷。坐马车,她们十分羞怯。烈日下,下雨天,她们头上都不打伞。任何一个胆敢穿紧身衣和鞋子的女人,都被嘲讽为模仿洋女人,是丢弃所有礼仪、不知廉耻的人。如果一个女人意外地遇到家庭成员以外的男人,她必须立刻用面纱遮住面孔,咬着舌尖转过身背对着陌生人。女人出门乘坐的轿子,就像她们的住所一样是关着门的。富家小姐和媳妇的轿子罩着厚厚的布盖,望去像一座活动的坟墓,手持铜头棒的家丁走在“坟墓”旁边。他们的职责是捻着胡须看门护院、保护送往银行的钱或走亲戚的妇女;节日期间,保护乘轿子下恒河沐浴的妇女,确保她的安全。上门兜售商品的小贩,需贿赂看门的希鸟南丹,以获得许可;受雇的车夫也得给希鸟南丹一些好处,有时因不愿遵从此惯例而在门口发生争吵。

那时候,仆人的头领索沃罗摩是我们家的教头,他大部分时间练习拳术,挥舞棍棒。有时坐在一边碾磨大麻,有时静静地吃生萝卜和嫩菜叶。我们这些男孩子在他耳边大喊“罗陀——黑天——[2]”,他越是举起双手说“是,是”,我们就越来劲儿。他这样做是耍伎俩,以便不断地听到他尊敬的神祇的圣名。

那时城里没有煤气灯,也没有电灯。开始使用煤油灯时,它的灯光曾使我们惊叹不已。每当夜幕降临,仆人们在每个房间点燃蓖麻油灯,我们的书房里点燃只有两根灯芯的油灯。伴着昏黄的灯光,老师开始教我们贝利塞尔卡尔编写的初级课本。慢慢地,我开始打哈欠,最后实在太困了,不得不使劲揉发沉的眼皮。这时候,老师对另一个学生萨亭的夸奖往往就在我耳边响起,他可真是天生学习的材料,为了保持头脑清醒,他竟把鼻烟抹在眼睛上。对我最好别说这些废话!就连我可能成为家里最笨的人的可怕想法,也不能使我清醒。九点一到,我终于解脱了。我双眼迷迷糊糊,困意已经麻木了我的脑子。

我家内宅、外宅之间是一条有百叶窗的狭窄的走廊,廊顶上挂着一盏灯光昏暗的灯笼。我一走进这条走廊,就觉得好像有什么人跟在我身后,吓得我直哆嗦。那个时代,魔鬼和精灵隐匿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到处流传着鬼神的故事。说不定哪天,某个女仆突然扑通一声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因为她听到了女妖怪桑格朱妮的鼻音浓重的话语。所有魔鬼中,桑格朱妮脾气最坏,据说,她贪吃鱼。另一个故事与生长在我家西墙外的那株枝繁叶茂的杏树有关。据说,有个神秘的幽灵,一脚踩着树枝,一脚踩着我家三层的房檐。为数众多的人声称亲眼见过这个幽灵,使得不少人都相信这个幽灵的存在。我哥哥有个朋友对此嗤之以鼻,于是有些仆人认为他不虔诚,很有些看不惯,还说总有一天他会被扭断脖子,那时他的观点就不攻自破了。周围这种充斥着鬼神的恐惧气氛,吓得我把脚一放在桌子下面的黑暗中便起鸡皮疙瘩。

那时候还没有铺设自来水管。在春季玛克月和法尔衮月,恒河水清澈见底,我家的挑夫将一个个装满河水的陶罐用扁担挑回来,储藏在家里一层昏暗的房间的大缸里,这便是我们常年的饮用水。这些摆着一排排大水缸、散发着霉味的潮湿房间,是神秘“怪物”的老巢。我们中谁不知道那些“怪物”呢?它们张着血盆大口,眼睛长在胸脯上,两只耳朵像簸箕,一双脚向后倒长着。每当我走进内花园,眼前就会浮现出“怪物”的影子,吓得我心跳不止,便不由得加快了步子。

涨潮的时候,恒河水流入路边石砌的水渠。从我祖父那时起,我家就被允许将河水引入自家的水塘。水闸一开,河水奔涌而入,像瀑布一样翻腾轰鸣,激起白色水沫。鱼儿表演着逆水游泳的技艺。我曾经倚着南边走廊的栏杆,着迷地看着流水。可是我家水塘的寿命不长,终于有一天,一车车垃圾倒进水塘,映现花园绿影的水面从此消逝了。虽然那棵杏树仍然伫立在院西的楼边,但那个曾经站在上面的妖鬼不知了去向。

祖宅内外的光亮增多了。

轿子是我祖母那个年代的物件。那轿子宽大、华丽,与王公贵族的彩轿相似。两根轿杠,分别由八名轿夫抬着。但是,随着声名显赫的家族如落日余晖般的逐渐衰落,那些戴金手镯、大耳环,穿无袖红外套的轿夫也匿迹了。曾以彩绘装饰的轿身已斑驳褪色,面目全非,坐垫破得露出了里面填充的椰树棕毛。轿子被弃置在账房走廊的一角,好似当今已被除名的破烂家具。当时我七八岁,还没参与人世间任何必须做的事情,而这顶旧轿子已被排除在一切要事之外,因此它对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它仿佛大海中的孤岛,而我是放了假的鲁滨孙,独自坐在关着门的轿子里,方向不辨,没人能看得见我。

那时我家里人来人往,熟人、陌生人,不知道究竟有多少。各房的男仆女佣,整天嘁嘁喳喳,吆五喝六。

女佣芭丽刚从集市回来,挎着一只菜篮,走进前院;挑夫杜孔挑回了几罐恒河水;一个织布女进门推销新款式纱丽。每月领取工资的金匠迪努通常坐在胡同边的房间里拉风箱,按东家一家老小的要求打制首饰。这时他正走到账房里,准备和耳后别着羽毛笔的账房先生格伊拉施·姆卡吉结账要钱。弹棉花的,坐在院子里用皮弓弹旧棉被的棉花。看门人穆孔特拉尔正在绕圈子,跟独眼摔跤手学习新招式。他啪啪地拍着大腿,不厌其烦地重复四肢着地的技巧。一群乞丐在坐等每日定时的布施。

一成不变的日子就这样毫无生机地流逝着,天气越来越热,门房里的时钟忠实地报告时间。但是轿子里面的时光没有遵从时钟的通告,我仿佛生活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正午时分,王宫大门口下朝的鼓声敲响,藩王回宫用檀香水沐浴。假日的午后,我的仆人们吃过午饭去睡觉了,我独自一人躲在安静的轿子里,完全沉浸在自我想象的旅途中。我臆想的轿夫,带我游历我向往的有趣的地方,同我一起享受旅游的乐趣。我们穿越许多遥远而陌生的国度,我用书上看到的名字为它们命名;我们钻进茂密的丛林,灌木丛后双目闪射凶光的老虎吓得我浑身战栗,幸好有猎手与我同行,砰砰两声枪响,一切恢复了平静。

有的时候,轿子变成一只孔雀船,驶向大海深处,渐渐地,海岸线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了。突然,船桨掉进海里溅起一簇水花,波浪在船舷周围翻滚起伏,水手大声提醒我风暴即将来临。船舵旁站着的留八字胡、剃平头的水手阿卜杜勒,我认识他,就是他为我哥哥从帕德玛河捎来过鲥鱼和乌龟蛋。

阿卜杜勒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四月的一天,他驾着小船准备出海捕鱼的当儿,突然刮起了龙卷风。那是可怕的台风,他的小船慢慢地下沉。阿卜杜勒用牙齿死死地咬住缆绳,跳入水中向岸边奋力游去,将小船拖上了岸。故事就这么简单地结束了,小船也保住了,一切安然无恙,这不合我的胃口,不是我心目中的“故事”。我一次次问他:“后来呢?”“后来么,”最后阿卜杜勒说,“后来的事可不一般,我竟然看到一只长胡须的黑豹。风暴来时,它爬上河对岸斜坡上的一棵菩提树,强劲的狂风刮断了树干,它落入帕德玛河,随波漂浮。它拼命翻滚挣扎才爬上这边的河岸。我当时一看见它立刻用缆绳绾了个活套,果然,它向我走来了,眼睛露出凶光。经过一番激烈地水中搏斗,它看上去饿坏了,口水顺着下垂的血红的舌头滴下来。它虽然碰到过许多人,有的被它吃掉,有的跑了,但它从未遇到过我。我大吼一声:‘来吧,伙计!’就在它抬起前爪向我扑来时,我抡出绳套套住了它的脖子。它企图逃脱,但是越挣扎绳套越紧,最终口吐白沫。”我异常兴奋地问:“它没死,是不是?”“死?”阿卜杜勒说,“它可不能死!河水暴涨,我必须赶回巴哈杜尔甘杰。我把黑豹拴在船前,让它拖着走了足有十四里。它不情愿地号叫,我就用橹捅它。于是平时十几个小时的路程仅用了一个半小时。行了,小朋友,不要再问我‘后来呢’,你不会再有答案了。”

“好吧,”我说,“黑豹的故事讲了那么多,现在讲讲鳄鱼的故事吧!”阿卜杜勒于是答道:“我经常看到鳄鱼的鼻尖露在水面上。当它懒洋洋地趴在岸边晒太阳时,笑容是那么阴险。如果我有猎枪,一定让它尝尝我的厉害。可惜我的持枪证过期了。不过,我还是可以再给你讲个好听的故事。有一天,一个吉卜赛女郎坐在岸边用镰刀削竹子,旁边拴着她的小羊。忽然,一条鳄鱼蹿出水面,咬着山羊腿往水里拖。吉卜赛女郎一跃而起,骑在鳄鱼背上,用镰刀向鳄鱼咽喉猛砍,最终,这凶狠的野兽放开山羊,逃进水里。”“后来呢?”我紧接着问。“下面的故事和鳄鱼一起沉到河底去了。”阿卜杜勒答道,“要想找出来需要花费一些时间,在下次见到你之前,我会派人找出答案告诉你的。”但是阿卜杜勒再也没有回来,也许他仍在寻找答案。

以上是轿子里的旅程。在外面的时候,我把自己装扮成教师,走廊上的栏杆就是我的学生。他们都怕我,在我面前一声不吭,一动不动。有的学生非常淘气,心思一点儿也不放在书本上。我吓唬他们长此以往,长大后将一事无成,只能当苦力。他们从头到脚布满我惩罚的印记,但依旧顽皮。惩罚无效,只得结束我的游戏。

我有时同我的木狮子做另外一种游戏。我听过不少祭祀的故事,从而认为奉献一头狮子将是无上光荣的事。于是我用小树枝不断地抽打它的背部。同时一定要念咒语,否则那就不算合格的祭祀:

木狮子舅舅,砍你的脑袋,

木狮子舅舅,呜呼哀哉,

核桃碰核桃,咚咚咚,

吧嗒吧嗒,吧嗒吧嗒!

诗中几乎每个词都是我借来的,只有核桃这个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我非常喜欢吃核桃。你可以从“咚咚”的声音看出我祭祀的刀子是木制的。“吧嗒吧嗒”的声音说明它不是很结实的刀。

从昨夜起天空乌云翻滚,大雨滂沱。树木哑巴似的呆立着,鸟儿停止啼叫。眼前的雨景使我想起了童年时的黄昏。

我们儿时喜欢在用人的房间里消磨时光。当时,拼写、背诵英文单词的烦闷的黄昏,还没有压到我的肩上。三哥极力主张,首先要把孟加拉语的基础打结实,然后再学英语。因此,跟我年龄差不多的孩子摇头晃脑地背诵I am up(我在上面),He is down(他在下面)的时候,我的英语知识尚未达到拼读b-a-d=bad(坏)、m-a-d=mad(发疯)的程度。

名门富家的仆人的住处叫作“憩室”,尽管家道中落,憩室、账房、正厅等名称仍死抱着我家的地基不放。说实在的,我家的境况已和穷人相差无几,几乎没有马车等排场的负累。庭院角落里罗望子树下的茅房里,有一辆旧车,养着一匹老马。我的衣着十分朴素,很晚才穿袜子。早餐偶尔突破波罗吉沙尔订的菜谱,有块松软的面包和香蕉叶包的黄油,那高兴的劲儿,简直就和手捧着月亮一样。当时家里正教育大家,要坦然承认富裕的家境已衰败的现实。

00跟我们坐在席子上闲聊的仆人的头领,名叫波罗吉沙尔。他须发斑白,面皮干枯,皱纹纵横交错,表情呆板,嗓音粗哑,说话啰唆。他先前的主人是赫赫有名的富翁,如今屈尊照拂我们这群幼小的无名之辈。据说他过去当过乡村教师,至今仍保持着教师的风度和语言习惯。他不说“先生们坐着”而说“先生们正襟危坐地恭候着”。主人听了不禁哑然失笑。

他生性古板、孤傲,却极重视肢体的洁净。下池塘洗澡,两手吧嗒吧嗒推拨水上的浮油,然后噌地潜入水中。洗完澡上岸,走在果园的小径上,双臂向后作45度弯拱,这种姿势走路,似乎可以躲避天帝创造的凡世的污秽,保持种姓的圣洁。他谈论哪种行为正确,哪种举动荒谬,褒贬的倾向性十分明确。略驼的后背,增加了他言语的分量。可惜儒雅风度掩饰不住他的嘴馋。他伺候我们吃饭的方式与众不同,不是先把足够的饭菜盛在一只只盘子里,而是等我们落了座,手指捏着煎饼,摇晃着逐个询问:“要不要再来一张?”从他的声调不难揣摩他企望的回答。我几乎每回都说“不要了”,他也就不再强劝。我素来对牛奶兴趣索然,但喝奶是他难以抑制的嗜好。他屋中碗柜里的一只大铜碗,天天盛满牛奶,一只木盆里总有煎饼和菜肴,一只猫老在窗纱外转来转去地嗅着。

泰戈尔母亲我从小习惯于尽量少吃食物,但不能说我少吃了就身体瘦弱。比起食量大的孩子,我的力气大而不是小。我健康得可恶,想逃学逃不成,苦恼极了。折磨身体,照样不生病。一整天脚穿水泡湿的鞋子,也不着凉感冒。秋天睡在露天凉台上,露水濡湿头发、衣服,嗓子眼里仍听不见咳嗽的动静。我从未发现消化不良之类的肚痛的征兆。实在想逃学,只得对母亲撒谎说肚子痛得不行。母亲心里暗笑,未露出一丝忧愁的表情。她把仆人叫去,吩咐说:“去,告诉家庭老师,今天不必上课了。”

我那位守旧的母亲认为,儿子旷几节课,学业不会有损失。假若落到现在那些望子成龙的严厉的母亲手里,送回学校自不待言,耳朵也少不得被拧几下。

我母亲有时微微一笑,让我喝一口蓖麻油了事。生病在我一向是件乐事。偶尔发烧,家里人不说是发烧,而说身子有些热,于是请来郎中尼勒麦达巴。我那时还没有见过体温表。他摸摸我的额头,开出第一天的处方:吞一口蓖麻油,禁食。给我喝的水也很少,而且是开水。禁食后的第三天,吃的泡饭,喝的鱼汤,如同琼浆玉液。

我记不起发高烧是什么滋味,未听说患过疟疾,服过奎宁。泻药的王国里,只有蓖麻油。我身上未落下一块伤痕或疮疤。我至今不晓得什么叫麻疹、水痘。我的身体结实得过于顽固。如今的母亲想让孩子不得病,逃不出老师的手心,最好雇用波罗吉沙尔这样的仆人。既省医药费,又省伙食费,尤其是在掺假的机磨面粉和酥油盛行于市场的今日。

当年的市场上没有巧克力出售,只有一分钱一块的玫瑰芝麻糖。我不知散发着玫瑰香味的芝麻糖现在粘不粘孩子们的口袋,但确信已羞涩地逃离显贵们的邸宅了。那一包包油炸米花,那便宜的方块芝麻糖如今在哪儿?这些零食还有人做吗?没有的话,不必费力考证,重新挖掘它的制作过程了吧。

我每天傍晚听波罗吉沙尔讲葛里迪巴斯改写的共有七章的《罗摩衍那》史诗故事。名叫莎吐姬的女孩复习了一会儿功课也来听故事。《罗摩衍那》中的说唱词,波罗吉沙尔能拖腔带调地背下来。他端坐在席子上,把葛里迪巴斯抛到九霄云外,绘声绘色地表演:啊,出现了预兆。啊,凶兆,凶兆,大事不好……他面带笑容,秃顶闪闪发亮,儿歌般的唱词,像清泉汩汩流出他的喉咙。每行的韵脚铿锵有力,像水下敲击的鹅卵石。唱着,唱着,便手舞足蹈起来,把听众引入故事的情境之中。

莎吐姬感到最大的遗憾是,她称之为大哥的我,空有一副好嗓门,不学波罗吉沙尔那样说唱,否则早已蜚声四海了。

夜深了,草席上的故事会散了。脊梁骨里装满对魔鬼的恐惧,我回到内宅母亲的房里。母亲正和伯母她们在打扑克。水磨石地板像象牙一样光洁,床上盖着床罩。我们几个孩子不停地捣乱,她无奈地掷下牌,说:“伯母,您给他们讲个故事吧。”

我们在游廊里用陶罐里的水洗了脚,拽着堂祖母上床。故事从唤醒在地狱里沉睡的公主开始讲起,讲了一半,唉,谁来唤醒我哩!

午夜,远处传来胡狼凄厉悠长的嗥叫,好似加尔各答某些旧宅颓垣下的哀泣。

我小时候,加尔各答的夜晚不像现在这么热闹。如今太阳一落山,阳光就被灯光所代替。人们不再做正经的工作,但也没闲着,好似火焰熄灭后的木炭,仍旧保留着余热。榨油机停转了,轮船的汽笛沉寂了,工人们离开了工厂,拉黄麻的水牛也入厩了,但城市的脉搏依旧在燃烧了一天的思想的余热中跳动。虽然已像冒烟的灰烬,马路旁商店里买卖仍在进行。大街小巷里奔跑的摩托车发出不同的轰鸣,尽管已不如白天那么急迫。可是在我记忆中过去的那个年代,只要白天一结束,停止做的生意就把自己裹进夜晚的黑毯子里,在城市的一片静默漆黑中睡去。夜空静谧,周围如此沉寂,能听见在我家旁边街道上传来马车夫的吆喝,那些富翁在恒河边的伊甸花园里呼吸了新鲜空气回来了。

炎热的杰特拉月[3]和维沙克月[4],卖冰的小贩们在街上四处叫卖。他们的锅里用冰块围拥着一小听一小听的盐冰水,如今它已被更流行的冰淇淋代替了。只有我自己知道,站在临街的阳台上,听到卖冰水的吆喝,我的精神是怎样为之一振。紧接着,又传来了小贩卖茉莉花的吆喝声。现在不知何故很少听说园丁春天种那些鲜花了。以前,空气中充满了女人们绕发髻的茉莉花串散发的幽香。女人们去恒河沐浴之前,往往坐在屋外对镜梳妆。她们用黑色发带细心地把头发束成各种样式的发髻,穿上按当时流行款式打褶的镶黑边的昌特尔纳迦尔产的纱丽。理发师的妻子用磨圆的小石块为她们揉脚,并在她们的脚上抹红色虫漆,在女人中间传播小道消息也是她的一种爱好。

那时候人们下班或放学后,不像现在成群地涌进足球场,或聚集在电影院里。那时也演出优秀戏剧,可我还是个孩子,唉!

那个年代,儿童不能和成年人共同娱乐,在远处看看也不行。如果胆大的孩子走近一点,大人们就会说:“走开,走开,自己玩去!”一旦我们自己玩得热闹了,他们又要说:“安静点!”可他们娱乐谈话时一点也不安静。我们间或能感受到远处大人们的快乐,好像瀑布的小水花溅落在我们身上。我家举办大型聚会时,一辆辆马车停在门前。我几个哥哥负责把客人们从大门口引领到楼上,为他们喷洒玫瑰花水,并送上花束或别在胸前的小花。我们这些小孩只能徘徊在院子旁边的游廊里,望着灯火通明的客厅里的大人们。演戏开始了,一位贵妇人的呜咽声传到我们的耳朵里,我们一直搞不明白为什么哭得那么古怪,越不明白越想知道,后来我们发现哭泣者原来是我姐夫。在那个年代,儿童与成人,就像男人与女人一样,被严格地分隔在各自的房间里。客厅耀眼的吊顶烛灯下,歌舞升平,男人们抽水烟,家里的女人手捧盛枸酱包的盒子,坐在屏风后的柔光里。来访的女宾们聚集在角落里悄声谈论着家庭琐事。这时,我们这些孩子已上床躺下,听女佣比娅丽或桑迦丽讲故事:“在月光下,像盛开的花一样……”

我小时候,名门大户时兴筹建剧团。这些剧团需要大批嗓音甜美的男孩。我一个叔叔就是剧团的老板,他具有写剧本的天赋,而且对培养演员非常热情。在整个孟加拉,职业剧团就像贵族圈里的业余剧团一样风靡一时。在著名演员或富豪的赞助下,剧团像雨后春笋般涌现。赞助者或经理不一定都来自上层社会,不一定都受过高等教育,他们的声誉来自人格魅力。我家里经常举行戏剧表演,但不允许我们这些小孩参加。我想了许多办法,却只看过一出戏的序幕。院子周围的游廊里站满了剧团的人,空气中弥漫着烟草味。那些男孩个个留长头发,眼圈因疲劳而发黑,年龄虽不大但老气横秋,嘴角由于长期嚼槟榔染成了黑色。他们的演出服装和其他行头放在绘着图案的铁皮箱里。大门一开,观众像蚂蚁般涌进院子,到处是嘁嘁喳喳的人,叫嚷声甚至飘过胡同,传到吉德普尔的大街上。九点的钟声刚一敲响,萨莫就像老鹰捉小鸡般地扑向我,用他粗糙的手拉住我的胳膊,说:“妈妈叫你去睡觉!”我对被当众拉走极为不满,但不得不屈服于大人的压力回到卧室。屋子外面喧闹嘈杂,一只只枝形烛灯把院子照得通明;屋子里面寂静无声,一盏桐油灯闪射着微弱的亮光。睡梦中,我好像隐约听见了铜钹敲击的舞蹈的节奏点。

成人们通常按照自己的意愿限制孩子的一切活动,偶尔出于某种原因想让孩子放松一下,就吩咐让他们也去看戏。有一回演出一部表现那罗王和王妃的爱情故事的戏,演出开始之前,我们被要求睡到十一点半。大人们一再保证在演出开始前叫醒我们,但我们并不相信他们的诺言,我们了解大人们的行事方式。大人就是大人,孩子就是孩子,不会错,可是这一天,虽然不很情愿,我主动上了床。因为,一是妈妈答应到时候叫醒我,二是九点醒了以后,我不停地使劲拧自己的腿,不让自己再睡着。演出的时候到了,我被带到外面,彩色烛灯放射出来的耀眼光线使我眼花缭乱。院子里铺了白布单,显得比平时大了许多,有一块地特意留给家族的长辈、他们的客人和一些显贵,其他地方挤满了自动跑来看戏的人。剧团由一位扎着金腰带的著名演员率领,观众不分长幼挤在一起,大部分观众被显贵们称为乌合之众。剧本是一位土生土长、没有学过英文的孟加拉作家写的,其中的曲调、舞蹈、情节源于孟加拉的农村生活,剧本未请学者修润。

我们坐到观众席上哥哥们的旁边,他们交给我一些用手绢包着的钱。在演出最精彩时把这些钱抛到台上是一种时尚。这是演员的额外收入,也为家族带来好声誉。

夜晚即将消逝,可演出还在继续。这时有人挟住我软弱的身躯,强行把我裹挟走了。我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要把我带到哪儿去,因为我已羞愧得不想去搞清楚。今天,我同大人们平等地坐在一起看戏,发小费,不久,就在全院子的人面前把我带走,真丢脸!我醒来时躺在妈妈房间里的沙发床上,太阳已经很高了,但我还没有起床,这样的事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如今,城市的娱乐活动像溪水一样淙淙流淌。任何人想看电影,花不多的钱就可以看一场。可是从前,娱乐活动是那么稀少,好似干涸的河床上相隔三四英里的水洼,旅人们焦急地围在水洼四周,掬水以缓解干渴。

昔日的生活好比国王的儿子,只在过年过节或自己高兴时给臣民们分发一些上好的礼品;而现代的日子好比商人的儿子,坐在街道的十字路口,面前摆着各种各样价廉物美的商品,吸引八方来客。

波罗吉沙尔是仆人的头目,他的副手叫萨莫。波罗吉沙尔老家在查索尔,他是个地道的乡下人。他讲一口让加尔各答人听起来费解的方言,经常把tara、ora说成tenara、onara,把jete和khete说成jati和khati。他曾亲切地叫我们domani。波罗吉沙尔皮肤黝黑,大眼睛,头发油亮,身体健壮。他心地善良,对孩子们温和友善。他给我们讲强盗的故事,由于这种故事的流传,人们像害怕鬼神一样对强盗充满恐惧,即使在现在,强盗也杀人、抢劫,无恶不作,但警察却总是抓错人。不过现在强盗只在新闻报道中出现,不再带有任何冒险传奇的色彩。以前强盗被编进故事,在民间流传很广。我小时候,曾见过一些在青壮年时当强盗的人,他们都是挥舞木棍的好手,身边常围着想学棍术的徒弟。人们听见他们的名字,肃然起敬。强盗并不完全意味着冲突与流血事件,他们不仅身体强壮,武艺精湛,而且讲义气,心地善良。有的富豪家里专门辟出一块练习棍术的场地,那些身手不凡、颇有名气的师傅,连真正的强盗也畏惧三分,不敢接近他们。抢劫是某些地主的职业。我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地主命令他的喽啰埋伏在河流入海口,在月牙儿初升的一个夜晚,这些喽啰带回一颗祭祀女神的人头。地主看到人头不禁拍着自己的脑袋大叫:“你们都干了些什么!这是我的女婿呀!”

我们还听过强盗罗古和毗苏抢劫的故事。据说他们在抢劫之前提前通报,从不偷袭。当远处传来他们的吼叫声时,村民全身的鲜血冷却了,但他们的纪律是不伤害妇女。有一次一个妇女竟然成功地劫掠了他们,这个妇女化装成迦里女神,挥舞着女神使用的弯弯的镰刀,喝令他们供奉祭品。

记得有一天,我家举行了一场抢劫的表演。参加者都是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留着长头发的年轻人。一个人用布包裹一根很重的舂米的木杵,用牙咬住布,让木杵在他背上滚来滚去;一个人抓着另一个人的头发,转动他的头使他不停地旋转。他们站在长竹竿上,纵身跃上二楼。一个人低头站立,两手举起在头顶握住,两臂间形成一个圈,另一个人鸟一般穿过那个圈。他们还表演了如何在二三十英里外抢劫,当天晚上,像好人一样回到家里,安安稳稳地睡觉。

这些人个个有一副长竿,长竿紧绑着一块木板,用作脚镫。这种长竿叫作高跷。脚蹬高跷,手扶竿顶,走一步相当于步行十步,比马跑得还快。我曾鼓励圣蒂尼克坦学校的男孩们练习踩高跷,当然目的绝不是抢劫。在我的脑海中,抢劫的画面掺杂萨莫讲的故事中的那些可怕景象,因此晚上睡觉时经常用手护着怦怦乱跳的心,缩成一团。

星期天是休息日。前一天傍晚,在南花园灌木丛里蟋蟀的叫声中,我听了大盗罗古的故事。树影摇曳的屋子里,烛光昏暗,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星期天,我走进轿子,轿子开始在我的想象中移动。我仍沉迷在昨夜神秘的冒险故事里,感到一阵阵诱人的恐惧的震颤。寂静的黑暗中,我的脉搏随着轿夫们有节奏的吆喝跳动,我的躯体冷冰冰的。

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热气蒸腾,远处加里水塘波光粼粼,黄沙闪闪发光,河岸上菩提树的枝条垂向废弃的码头。故事中的恐惧,凝聚在那一丛丛茂密的芦苇和这陌生平原上的树荫下。越走近,我的心跳得越快,芦苇丛中隐隐可见一两根竹竿的顶端,轿夫们要在那儿停下来换肩,喝点水,在头上裹湿毛巾,然后?……

杀啊,冲啊,惊心动魄的喊声响起,强盗向我们冲了过来……

从早到晚,学习像磨粉机一样枯燥地转动着。三哥赫蒙德拉纳特负责为这部吱嘎作响的破机器加油。他是一个严厉的监工,但现在已没有必要掩盖的事实是:他试图装进我们脑子里的那些好东西,已是沉船里的货物了。我学到的知识,无论如何都算不上有价值的东西。如果一个人试图把乐器的调子定得太高,弦就会因系得太紧而绷断。三哥为他大女儿的教育做好了一切准备。到了合适的时候,就安排她进入洛雷德修女学校。在此之前,她已在孟加拉接受了基础教育。三哥还让她接受了全面的西方音乐教育,但并没有让她丢掉印度音乐的表演技能。在当时的大家闺秀中间,唱印度歌曲,没有人能与她媲美。

西方音乐的价值,在于它需要勤奋练习以掌握音阶,它能培养敏锐的听力。钢琴训练容不得节奏韵律上的一丝懈怠。

她很小的时候就跟毗湿奴老师学习印度音乐,我也曾在这所音乐学校学习。现在没有一位音乐家,无论是著名的还是一般的,愿意接触毗湿奴老师教我们的歌曲,那都是些最流行的孟加拉民歌,例如:

一个吉卜赛女郎来到镇上,

为人文身,姐姐,

人们说文身没什么,

可她的咒符镇住了我,

她嘲笑我,弄得我掉眼泪,

因为她的文身,姐姐。

我还记得下面几句:

太阳和月亮承认失败,

萤火虫的吊灯照亮了舞台,

莫卧儿人和帕坦人退去了,

织布工读着波斯书。

以及:

你的儿媳是大蕉树,

葛内斯的妈妈,别打搅它,

只要花开,日日生长,

她就会儿女绕膝,

多得让你不知所措。

我还记得一些使人从中窥见已被遗忘的古老历史的歌词:

一片长满荆棘的丛林,

只有野狗在里面生活,

他为自己做了个王座。

如今学习音乐的程序,是先随风琴练习音阶,再学简单的印地语歌曲。以前教我们的老师不这样,他是个聪明的老师,明白儿童有自己的特殊需求。简单的孟加拉词汇,比印地语容易得多。而且,这些民歌的节奏不理睬手鼓,它能把自己的韵律舞动得像我们的脉搏。试验表明,幼儿从妈妈的儿歌中第一次懂得欣赏文学的同时,也从中第一次懂得了欣赏音乐。

风琴那时还未伤害印度音乐的特性。我是跟随贴着肩头的弦琴练习唱歌的,我无意成为键盘的奴隶。

没有什么能迫使我很长时间循规蹈矩地学习,这是由于我个人的原因,绝不是别人的过错。我随意闲逛,兜里揣满偶然学到的七零八碎的知识。如果那时我愿意专心学习,当今的音乐家就不会对我的作品不屑一顾了。我曾有很多机会。每当我哥哥监督我学习时,我就心不在焉地跟毗湿奴老师哼唱歌颂梵天的歌曲。有时候心情好,我躲在门廊里听三哥练习歌曲。有一次,他以贝哈格调吟唱:你缓缓地行走。我偷偷地记住了调子,晚上唱给妈妈听,使她万分惊喜,其实这是很容易的事。我家的朋友坎塔先生,成天沉迷于音乐。沐浴前,他坐在走廊里抹掺和了查梅尼花汁的香水,他手捧着水烟筒,蓝色的烟香四散开来。他嘴里老哼着歌儿,引得我们这些男孩围在他周围。他从不教我们歌曲,只唱给我们听,我们不知不觉便记住了。有时他抑制不住激情,站起来边弹琴边唱边跳舞。他传神的大眼睛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不停地高唱:哦,放下波罗兹的笛子。直到我们同他一起唱起来。

以前,人们热情好客,敞开着大门,受到款待的不一定全是熟人。家里任何时候都备有卧具,用餐的时候预备额外的菜肴,用以招待不期而至的来访者。有一天,一位陌生人来到我家,肩扛布包的弦琴。他在客厅的一侧坐下,打开布包,随意地伸直双腿。侍候客人抽烟的仆人赶紧把水烟筒递到他手中。

和水烟一样,枸酱包也是必备之物。上午家里的女人在内宅干的活儿,就包括为客厅准备成打的枸酱包。她们灵巧地把熟石灰抹在叶子上,用一根小木签将卡耶尔[5]涂在上面,再加入适量香料,最后把叶子卷起来用细茎扎牢。这些做好的枸酱包码在铜盘里,上面盖着潮湿的浸过卡耶尔的布。在楼下外屋,一些人在有条不紊地准备水烟。大陶盆里放着已有烟灰的烟锅,水烟管子像蟒蛇一般垂吊下来,散发着玫瑰香水味。这种味道的水烟,是主人欢迎沿楼梯走上来的拜访者的第一种礼节。这种习俗后来成为接待客人的固定模式。但是那码在盘里的枸酱包早就被淘汰了。侍候客人抽水烟的仆人也脱下了制服,成了甜食店里的伙计,制作橱窗里放三天卖不掉的圆形甜食。

那位陌生的歌手无所顾忌地在我家住了些日子,没有人对他提任何问题。早晨我把他从蚊帐里拽出来,让他唱歌给我听。一支晨曲:哦,我的笛子……便袅袅升起。我这个人对常规学习毫无兴趣,对非常规的学习却情有独钟。

我稍大了一点后,家里来过一位杰出的音乐家贾都瓦达。他坚持要教我音乐是犯了个大错误,结果是什么也没教成。不过我倒是在不经意间从他身上偷学了一些知识。我非常喜欢那首歌:今天淅淅沥沥地下雨……这是一首卡菲调歌曲,至今与我雨季写的歌曲相伴。不巧这时我家又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他的名字叫猎虎者。孟加拉这位猎虎者在那个年代是个奇人,于是我大部分时间待在他的房间。我现在明白了,可当时竟然没有想一想,那只落入陷阱,被他描绘得令我们毛骨悚然的老虎,根本就没有咬过他,也许他的想象来源于博物馆里做成标本的老虎的血盆大口。

……

音乐就说到这儿。三哥还为我安排了其他学科的基础课。由于我先天不足,没有取得明显进步,以致罗摩波拉萨特·森见了我这样的人说道:“天啊!你不懂耕耘的艺术。”我确实从未精耕细作过,不过我倒是可以讲一讲扶犁耕过的几块地。

天没有亮我就起床练习摔跤,冷得直打寒战。城里一位有名的独眼摔跤手是我的教练。院外北侧有一块空地叫“谷仓”。这名字显然是城市还未完全取代农村时遗留下来的,几块空地保留了下来。城市年轻时,我家的谷仓用来储存一年的粮食,租地的佃户按规定缴粮。就在这片地上建了个摔跤场。先挖松半米深的土,再泼洒几十斤菜子油,搅拌后夯平,地面非常坚实。对于摔跤手来说,和我练习只不过是同小孩子玩耍,不过训练结束穿衣回家时,我已经浑身是土。

妈妈不喜欢每天早晨看到她的儿子脏兮兮地进门,她担心我的皮肤会变黑。于是一到休息日,她就细心地为我擦洗。(现今时髦的主妇从英国商店买一包包化妆品,而当年的妇女自己动手制作润肤膏,它由杏仁粉、浓奶油、橘子皮和我记不清的许多原料制成。如果我当年学会制作方法,记住配方,一定开一家商店专卖这种女性高级润肤膏,至少能和甜食店挣一样多的钱。)星期天早晨,她让我坐在走廊里,为我擦呀搓呀,心儿难受得要逃跑。学校的同学中传说我们家的孩子一出生就用酒洗澡,所以我们的皮肤像欧洲人那样白皙。

我从摔跤场回到家里,只见医学院的一个学生正等着教我有关人体骨骼的知识,墙上挂着骷髅。这骷髅曾挂在我的卧室,夜里随风摇摆,吱嘎作响。与之长期的接触和已牢记在心的又长又难的骨头的名字,使我克服了应有的恐惧。

走廊里的时钟敲了七下。尼尔格穆勒·戈萨尔老师是个守时的人,从不允许一刻的偏差。他虽然身材单薄,却同他的学生一样健康,从未因病影响教学,连头疼脑热也不曾有过。我拿着课本和写字板在课桌前坐下,他就用粉笔在黑板上写字,数学、代数、几何,都用孟加拉语教授。至于文学,我一下子从悉多[6]的丛林生活跳到诗集《因陀罗伏诛》。此外,还要学自然科学。有时希塔纳特·达多来授课,我们用普通、熟悉的东西做试验,从中获取一些浅显的科学知识。有时赫龙姆波·达笃罗特诺来教我梵文,我开始死记硬背普玻得维写的梵文语法规则,尽管一个词也不懂。

如此这般,整个上午,各种学习任务堆在我面前。随着负担日益加重,我开始动脑筋舍弃一些东西:把细密的网眼捅大,跟鹦鹉学舌那样学的知识便从网眼中溜走了。关于开发学生的智力,尼尔格穆勒·戈萨尔发表的见解,是不宜公布于众的。

走廊的另一端,坐着一位老裁缝,鼻梁上架着镜片挺厚的眼镜,伏身专注于手里的活计。只在几个固定的时辰,他才去做祷告。我瞧着他不禁想:伙伴尼亚马特是多么幸运的人呀!我一边摇头晃脑地算数,一边用写字板遮住刺眼的阳光向下张望。大门口,看门的昌德拉·潘正用木梳梳理长胡子,他把胡子从中间分开,分别撩到两只耳朵上。他的助手,一个身材瘦长、胳膊戴臂镯的男孩坐在旁边切烟叶。不远处,马儿已经吃完了上午喂的谷粒,乌鸦在周围跳来蹦去,啄食零星散落的谷粒。看家狗查尼此时被唤醒了责任心,狂吠着驱赶乌鸦。

走廊一角有一堆扫拢的尘土,我在里面埋了一粒番荔枝的种子,激动而兴奋地期待它的嫩芽破土而出。只要尼尔格穆勒老师一离开,我就跑过去看一看,浇点水。可是,最后我的希望落空了,正是那把将尘土扫拢的扫帚又把它扫掉了。

太阳缓缓上升,屋影斜盖着半个院子。时钟敲了九下,又矮又黑的格宾特,肩上搭着一条脏毛巾,把我拽起来去洗澡。大约九点半,我开始吃千篇一律的早点——定量的米饭、豆汤、咖喱鱼,不怎么合我的胃口。

时针指向十点。大街上传来的小贩卖生芒果的吆喝声,唤醒了我的梦想;卖铜器的商贩一遍又一遍敲击他的铜器,金属的撞击声在空气中回旋,尾随商贩渐渐远去。邻居家的主妇正在屋顶晒干她的头发,她的两个小女儿在旁边无忧无虑地玩贝壳,没有人催促她们做任何事。那时女孩不上学,我想自己要是女孩多好呀!可是我还得像往常一样,被那辆摇摇晃晃的老马车送到“安达曼”[7]去,从十点到下午四点囚禁在那儿。

下午四点半,我回到家里,体育老师已在等我,我在双杠上锻炼近一个小时。体育老师尚未离开,美术老师就来了。

夕阳渐渐消失,夜晚各种模糊的声音梦吟般笼罩着这个方砖水泥的冷酷的城市。书房里油灯闪亮,奥古尔老师来了,开始讲英语课。黑皮教科书摆在桌上,封面已经松脱,有的书页破损了,上面有墨迹。我想把自己的名字用英文写在书里,却分明写错了地方,并且全写成了大写。我一边读书一边打瞌睡,打着瞌睡又猛地醒来,于是没读的总比读过的多。当我最终跌倒在床上时,我终于有了点自己支配的时间。我听着没有结尾的故事:国王的儿子在一望无际、漫无人烟的大平原上艰难地前行……

当我看到现代楼房的平顶上没有人也没有幽灵活动时,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新时代和旧时代的巨大差异。我前面曾谈到,我这个“中了邪”的小婆罗门,因承受不了现代学习的重荷而逃走。有关树妖踩着楼檐休息的传说已经泯灭,乌鸦在争抢我们丢弃的芒果核。如今人们幽禁在方盒子般的下层狭窄的房间里,在四壁中间消度时光。

我的思绪飞回了小时候内宅那围着栏杆的屋顶。晚上,妈妈坐在席子上,同她的女友们聊天。她们的闲聊不需要真实可靠的信息,聊天只是她们打发时光的一种方法。那时,没有各种价格的各种材料用来充实平淡的时光。日子不像缜密的织锦,而像一张网眼很大的网。因此,故事、传闻、笑话,以最轻松的方式充斥男人们的社交活动和女人们的聚会。妈妈的女友中最重要的人物是波罗兹·阿贾尔吉的姐姐,人称阿贾尔吉妮。她负责为大家提供新闻,几乎天天带来从四面八方搜集的(也可能是编造的)新奇的甚至不吉利的消息。为此,用于举行禳灾驱祸仪式的费用增加了许多。

我经常把刚从书本学到的知识带到妈妈的聚会上,我告诉她们太阳距地球九千万英里。我背诵了初级读物的第二部分中蚁蛭用梵文写的《罗摩衍那》的一段。妈妈对儿子的发音是否准确不作评判,只对儿子的知识面惊讶万分,在她看来这已远远超过了九千万英里。谁想得到,除了那罗达仙人,竟有第二个人也能背诵那些梵文诗句!

内宅的屋顶是女人们的领地,这里离储藏室很近,阳光充足,她们常在这儿挤做泡菜需要的柠檬汁,或者坐在盛满豌豆泥的铜罐边,一边晒湿头发,一边用灵巧的双手做豆丸子。女仆把洗干净的衣服拿来晾晒,所以洗衣工在那时没有太多的活儿。生芒果被切成片,晒干。芒果汁被倒进不同形状大大小小的黑石钵里,一层层摞起来。浇上晒过的菜子油,用生榴梿片做的泡菜就越来越酸。露兜树果仁碾成的粉末儿,用作枸酱包的原料。

我记住这种原料有一个特殊原因。当我的校长告诉我,他久闻我家的露兜树果仁粉末儿的大名时,他的意思是不难理解的。他一向希望亲眼看到他听说的那玩意儿。为了保全家族的声誉,我三天两头爬上存放露兜树果仁粉末儿的屋顶。让我怎么说呢,“擅拿”听起来比“偷”好一点。国王、君主在需要甚至不需要的时候,也会采用“擅拿”这一招的。而偷窃的话,是要被关进牢狱,或绞死的。

在冬季宜人的阳光下,女人们通常坐在屋顶,聊天,驱赶乌鸦,消磨时光。我是家里唯一的小叔子,是嫂子挤的芒果汁的看守,以及她做其他许多事情的伙伴和朋友。我还给她们读《孟加拉国王的失败》。

切槟榔的任务经常落到我头上,我能把槟榔切得非常精细,嫂子从不认为我有其他优点,嫂子的这种态度,甚至使我抱怨上帝为什么让我长得如此难看。不过她发现,夸赞我切槟榔的技术不是件难事,因此切槟榔的工作得以正常进行。现今,已有很长时间,为了获得别人的鼓励、赞许,这双曾熟练地切槟榔的手被迫忙于做其他精细的工作了。

女人们在屋顶的一切劳作保留了乡村田园生活的气息。在这些活计所属的时代,院子里有磨坊,家里做圆形甜食,女仆晚上手搓棉花灯芯,邻居邀请我们参加庆祝婴儿出生八天的仪式。现在的孩子不听妈妈讲神话故事,自己看书自己欣赏。要吃泡菜和辣酱,就去商店买用木塞和蜡密封严的一两瓶来。

祭祀室,是已逝去的乡村田园生活留下的一个纪念,曾被家庭老师当作教室使用。不仅我家的男孩,邻家的男孩也在这里第一次辨认、朗读写在棕榈叶上的字母。我想我肯定也是在这里第一次拼写字母的。但我对那时的我已没有清晰印象了,他仿佛搬到了太阳系最远的行星上,而我又没有能望见他的望远镜。

后来,关于读书,我能记得的,首先是桑达玛尔格隐士创办的学校里的可怕故事,以及第四次转世下凡、人面狮身的毗湿奴刺破魔王希罗诺格斯普的胸脯的故事;我记得那本书里,有一幅刻在铅板上的画。另外我还记得我读过贾诺卡创作的梵文诗句。

我主要的度假场所,是外宅空荡荡的屋顶。从我的童年到成年,我怀着不同的心情与情绪,在屋顶度了许多日子。父亲在家的时候住在二层,我从屋顶楼梯口的藏身处远远地望着他。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他静静地坐在露台上,胸前双手合十,像一尊白色雕像。父亲时常离家进山,修行数月。那时节,爬上屋顶,我享受到穿越七大海洋般的欢乐。坐在熟悉的一层阳台上,我每天只能透过栏杆,观察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但爬上屋顶,我的目光能越过住宅区的界限。每当我登上屋顶,思绪便骄傲地飞过加尔各答的头顶,奔向蓝天绿原的融合之处。我俯瞰地面上不计其数的大小房屋,它们形状各异,高低错落,其间夹杂着浓密的树影。

我通常在中午悄悄地爬上屋顶,中午这段时光总让我着迷。这时辰仿佛是白天的夜晚,是每个想出家的男孩的神魂渴望离开熟悉环境的时刻。我的手伸进百叶窗,拉开门闩,门对面有一个沙发,我坐在沙发上,心中充满了幽居的喜悦。看管我的仆人们吃饱喝足了,这时昏昏欲睡,他们又是打呵欠又是伸懒腰,已无暇顾及其他,在地铺上睡着了。午后的阳光渐渐变成了金色,风筝呼呼地飞上了天。卖镯子的小贩沿着大街叫卖,他突兀的喊声惊醒长发披散在绣枕上午睡的主妇,稍后便有仆人出来将他领进屋。这个卖镯子的老人握着纤手,为主妇戴上她中意的玻璃手镯。昔日中午的宁静现今已不复存在,小贩的叫卖声也听不到了。那时的小媳妇,若在今时肯定还没有出嫁,正读二年级的课本。也许那个卖镯子的小贩,在以前叫卖的大街上拉黄包车呢!

在我的想象中,屋顶是书中描述的充满疑惑与悬念的广袤沙漠。一阵热风呼啸而过,刮起的沙尘遮天蔽日,沙漠中有一片绿洲。水管至今未引到顶层,但已引进二层房间。像孟加拉一些孤独无助的年轻的李文斯顿[8],我在偷偷进去的父亲的浴室里,发现了新的“尼加拉瀑布”。我打开水龙头,用自来水冲洗全身,最后用床单擦干身子,摆出一副什么事也没有做的样子。

我的闲暇就这样接近了尾声,走廊里的钟敲了四下。星期天傍晚的天空露出一张很难看的脸。即将来临的星期一张开了血盆大口,它脸上的阴影渐渐吞噬着这张难看的脸。楼下终于开始寻找成功地躲避了看管的男孩,因为加餐的时候到了。

每天这段时间对波罗吉沙尔来说是重要时刻,他负责购买点心。那时店主卖酥油赚不到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四十的利润,出售的点心未受污染,色香味俱佳。每当我们有幸得到油炸豆馅包、油炸菜馅包,甚至还有炸土豆片时,我们会迅速吃掉它们。到了一定的时候,波罗吉沙尔伸长脖子对我们说:“少爷,看我今天给你们买什么了?”在他的一个纸包里,通常可以看到的不过是一把油炸花生米。我不爱吃花生米,它引诱我靠的是它的价格。这时,我一般不应答。即使棕榈叶包着油炸糖酥饼,我也一声不吭。

天色越来越昏暗,在冥冥之中神灵的指引下,我又一次在屋顶上徘徊,我凝视着下面的景物,一群鹅从池塘里爬上岸来,人们在池塘石阶上来来往往,榕树的影子遮盖了池塘的一半,马车夫在人行道上大声地吆喝着。

日子就这样一成不变地逝去。每天最好的时光由学校把持着,只有清晨和晚上的零星时间,能从它紧握的指缝间逃逸。一旦进入教室,长凳和课桌就强行占据我的注意力,它们左冲右撞挤进我的脑海。它们始终是一副面孔,僵硬,毫无生气。晚上回到家里,书房里的油灯,这个严厉的信号,召唤我去预习第二天的功课。有一种蚱蜢因为全身是枯叶色,能够隐藏在草中不被发现。同样,我的灵魂在这些毫无色彩与生机的日子里变得苍白了。

那时候,常有流浪艺人带着会跳舞的小熊到我家里表演;耍蛇艺人吹笛逗引蛇翩翩起舞;有的民间艺人还表演魔术。如今吉德普尔大街上已听不见他们的击鼓声了。他们远远地向电影院深鞠一躬,从此远离城市。仅存的几种游戏极为普通,如弹球、类似板球的拍球、陀螺和风筝,城里的孩子玩的游戏都不用花很大的力气。足球——在大操场上又跑又撞的游戏,仍然只在它海外的家乡盛行。我被包围在死气沉沉、没有新意的生活中,好像被监禁在篱笆里。

有一天,这种单调乏味的生活被喜庆的笛声打破。有位新娘嫁到我家,她纤细的手腕戴着金镯子,转瞬间,一圈圈的篱笆消失了,熟悉的范围之外的神奇之国的一个新人进入我的视野。我在安全的距离之外打量她,不敢走到她跟前。她是大家关爱的中心人物,而我是个被忽视的孩子。

整座楼房被分成两部分,男人们住在外宅,女人们住在内宅,但过去奢华的外表依然存在。我记得姐姐和新娘肩并肩在楼顶上散步,说悄悄话。我一走近她们,就会因越过男孩的活动范围而受到呵斥,我看到自己沮丧地又回到了先前无乐的日子中。

季风带来的瓢泼大雨从天而降,不多时淹没了旧河岸,今年同样如此。新娘为这个大家庭带来了新法规。新娘房间的屋顶与内宅屋顶相连,于是整个屋顶被她控制了。就在这儿,分发用树叶包着的玩偶婚宴的食物。在这喜庆的日子,我成了特邀嘉宾。我的新嫂子擅长烹饪,而且乐于招待别人。我时刻准备去满足她扮演女主人的愿望。我放学回到家,她亲手做的美味佳肴已在等我。有一天她给我做了咖喱虾和米饭,外加少量调味的干辣椒,我觉得好吃得让我从此别无所求了。有时候她去亲戚家小住,我看不到她房门口的拖鞋很不高兴,心情烦闷,就故意到她房间拿走一些值钱的东西,作为同她吵闹的导火线。她回来后发现丢了东西时,我故意问:“你想让我在你外出的时候照看你的房间吗?我是个门卫吗?”她也假装生气地说:“用不着你照看我的房间,管好你自己的手吧!”现代的妇女会笑话她们的前辈如此天真质朴地与小叔子相处,我想她们是对的。现在的人在各方面比以前的人成熟了。以前无论老少,我们均像稚童。

不久,屋顶上我那阿拉伯贝都因人式的孤独生活揭开了新篇章,我有了游伴,获得了友谊。屋顶上一阵新风吹过,带来了一个新的季节。

我的五哥乔迪对这一变化起了重要作用。那时我父亲离开朱拉萨迦祖宅云游去了。乔迪哥哥就搬进了二层父亲的那间屋子。我在那儿也有了立足之地。

嫂子的房间里没有禁止他人进入的帷幔,现在无人觉得这多么奇怪,可在当时这听起来是有悖常理的。很早以前,在我还是婴儿的时候,二哥从英国回国当文官。他前往孟买赴任,把妻子带在身边,令他的邻居惊讶不已。他不仅没有把妻子留在老家,还把她带到这个偏远的省份,而且在旅途中也不蒙上面纱,这在当时简直是大逆不道,连我家的亲戚都觉得好像天塌了一样。

适合外出的装束,当时在女人们中间是不流行的。也是我这位嫂子,第一个推广了如今盛行的纱丽和与之相配的紧身上衣。那时小女孩还没开始穿裙子、梳小辫,至少在我家是这样。她们通常穿肥大的灯笼裤,而不是传统的纱丽。教会学校刚成立的时候,我大姐还很年轻,她是开辟女性教育之路的先驱之一。她的皮肤白净,在孟加拉极为罕见。我听说有一次她坐轿子去上学的路上,被警察扣留了,因为警察怀疑这个穿灯笼裤的女孩是一个被绑架的英国女孩。

我前面讲过,在那个时代,成人和孩童之间没有互相沟通的桥梁。五哥往这旧习俗中注入了生机勃勃的新观念。我比他小十二岁,尽管有如此大的年龄差别,我仍然受到他的关注,这样的事是很不寻常的。更让人吃惊的是,在我们交谈时,他从不对我显露轻视或傲慢的神情。正是他对我的这种态度,使我从未缺少独立思考的勇气。如今我和孩子们生活在一起,我寻找各种话题与他们交流,却发现他们木讷、胆小,不敢提问题,好像仍处于从前那个家长讲话孩子只能静听的年代。敢于提问,应是新时代儿童的特征。以前的儿童个个是以谨小慎微、唯命是从的形象出现在世人面前的。

带露台的房间里有了一架钢琴,还从“爱妻市场”买来了现代油漆家具。我为这个“穷人”眼前出现当今“便宜的奢侈”而感到骄傲。这段时间里,我的歌曲如泉水般喷涌而出。五哥双手按在钢琴键盘上,弹出各种新曲。这时他让我待在身边,为他的曲子作词是我的任务。

天色将晚,露台上铺好了垫子,放了靠枕,银盘里搁着湿手帕包着的素馨花串,一个托盘里放着的一大杯冰水,碗里还有几个清香的枸酱包。嫂子沐浴完毕,梳理好长发后,和我们坐在一起。五哥披着丝绸披肩,在露台上演奏小提琴,我亮开嗓子,用清脆的童音引吭高歌。上帝尚未收回赐予我的嗓音的天赋,我的歌声袅袅飘向夕阳西下的天空。从远方海边吹来阵阵南风,夜空繁星点点。

嫂子把整个屋顶变成了花园。她摆了一排栽在桶里的棕榈树,周围是栀子花、夜来香、夹竹桃、查梅利花、金色花。她一点也没考虑有可能给屋顶造成怎样的破坏——我们全像不注重实际的幻想主义者。

奥卡耶·乔德里先生几乎天天来参加聚会,他知道自己的嗓音不好,这点别人比他更清楚。即便如此,也没有什么能阻止他唱歌。他特别钟爱贝哈格调的歌曲。唱歌时他闭着眼睛,这样就看不见听众脸上的表情了。任何能敲出声音的东西,甚至是一本硬皮书,他都当鼓使用,用力敲击,最投入时咬着嘴唇,一副陶醉的样子。他天生是一个乐天派,人们看不出他工作和度假有什么不同。

晚间聚会结束了,与会者全走了,只有我这个夜猫子,仍然独自徘徊。周围一片寂静,月光下,一排棕榈树在地面投下梦幻般的影子。露台旁希苏树梢在微风中摇曳,树叶闪烁着微光。不过,由于某种原因,更能吸引我目光的是街对面楼上一间尖顶空屋。它立在那儿,手指好像指着某个方向。

有一两天清晨,前方大街上传来呼唤保护大神毗湿奴的声音。

十一

那个年代,家家户户喜欢在笼中养鸟。我对此十分反感,听见邻居家传来的囚在笼中的杜鹃的叫声,心里特别难受。嫂子弄来一只中国鹦鹉,笼子的罩布下面不断传出它甜美的叫声,像歌泉一般。除了中国鹦鹉,西走廊里还挂着各种各样的鸟笼。每天早上,卖虫子和草籽的小贩,送来鸟食,他的篮子里还有蚱蜢和小米。

五哥善于解答我的各种难题,当然不能指望女人也有他那样的才华。嫂子一度喜欢将松鼠养在笼子里,我说这样做不好,她对我说不要把自己当作她的老师。这实在不能说是一个合乎情理的回答。但我没有再和她争论,私下将两个小生灵放生了。后来我虽然不得不忍受责备,可我没有回击。

我们之间经常发生不可弥合的争吵,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个聪明的家伙名叫乌梅斯,他经常光顾英国人开的裁缝店,给他们唱歌,不花钱弄来各种颜色的丝绸下脚料,再加上一点廉价花边,做成女装。他在女人们面前小心翼翼地打开纸包,将衣服展开,声称是最新款式。女人们被他咒语般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我却感到厌恶,好几次控制不住自己,表示反对,结果所有的反应是:“你别自作聪明。”我曾告诉嫂子,旧式黑贴边白纱丽,以及达卡产的女装,比他推销的服装高雅得多,质量也好得多。

我与嫂子争论,往往惨遭失败,因为她从不合乎逻辑地回答我的问题。我同她下棋,也是输家,她是下棋的老手。

既然我已提到五哥,那就多介绍几句,以便让别人对他有更多的了解,因此话还得从更早的年月说起。

他以前经常去希拉伊达哈照看田庄,有一次他把我也带去了。这在当时是不合常规的,也就是人们所说的“这事儿做得太过分了”。五哥肯定觉得,离家到外面走走,与在流动学校里上课相似。他认为,我生来适合在广阔的大自然里漫游,从大自然汲取养料。后来,正是在希拉伊达哈,我的天性得以发展,渐渐趋于成熟。

旧日的靛蓝厂依然矗立着,远处流淌着帕德玛河。楼下是公事房,楼上是我们的居室,前面是很大的阳台,紧挨着高大的阔叶树。那些树是与做靛蓝生意的老爷的财富一起长高的。如今靛蓝厂老板的呵斥已经沉寂了,哪儿还有靛蓝厂那阎王的使者似的工头?哪儿还有肩扛粗棍的一群门卫?哪儿还有放着长餐桌的餐厅?那些老爷在城里做了生意回来,走进餐厅,曾把夜晚变成白天,享用美味佳肴,成双成对地旋舞,香槟酒加快了他们血液的流动,不幸的佃户流着眼泪苦苦的哀求声,传不到当局的耳朵里。统治他们的路,一直通到县城的监狱。那段时光的痕迹已经消失,留下的唯一印记是两位老爷的坟墓。高大的阔叶树的枝叶在风中摇曳,当年佃户的孙子、孙女,有时半夜里看见老爷的幽灵在废弃的花园里游荡。

在这里,我一个人愉快地生活着,我有一间小屋,我的闲暇像宽广的阳台一样充裕而轻松。在陌生的地方,我的闲暇,像古老的池塘里碧澄的水,深不可测。布谷鸟在啼鸣,我的想象插上了翅膀,不知疲倦地飞翔。与此同时,我的笔记本写满了诗句。它们像玛克月[9]第一批绽放的将谢的芒果花,不久便凋落了。

那时候,一个男孩,尤其是一个女孩,数得清十四个音节,写出两行诗,国内一些资深评论家,就吹捧那是空前绝后的成就。

我在报刊上见到过被称为诗人的小女孩的名字和她们发表的诗歌。后来,那些极为小心地拼凑十四个音节写成的“佳作”和幼稚的韵脚,一一隐逝了,在抹去了她们姓名的背景上,浮现了一批批当代女性的芳名。

男孩的勇气比女孩少,羞怯则比她们多。除了我,我不记得哪个小男孩写过诗歌。比我年龄大的一个外甥,有一天告诉我,把词汇倒入十四音节的模子,它们就能凝集成诗句。我亲自试用了这种魔法,十四音节的结构中竟然开了一朵莲花,甚至引来了采蜜的蜜蜂。我和诗人之间的鸿沟填平了,从此我奋力追赶他们。

记得我在不拿奖学金的低年级学习时,学监戈宾德先生听说我会写诗,有一天叫我写一首给他看看,他觉得这将为师范实验小学增光。我奉命写了一首,并为同学朗诵了一遍。听说有人怀疑我剽窃别人的作品,谴责者不知道,后来,我越来越聪明了,善于“偷窃”意象,但那些“赃物”是珍宝。

记得我用“波雅尔”体和“特里波迪”体写了一首诗,诗中描写我游向一朵我想采的莲花,我挥臂击起的波浪使莲花越漂越远,我在诗中抒发了采不到莲花的悲伤。奥卡耶先生把我带到他的亲戚家,让我为他们朗诵这首诗,他们听了称赞说:“这孩子有写诗的天赋。”

嫂子对我的态度完全相反。她从不承认我在写作方面有所成就,她嘲笑我永远达不到比哈里·吉柯洛波尔迪的文学水平。我沮丧地想,我若在比哈里先生低一些的层次占有一席之地,她就不至于否定她的小叔子暨小诗人就女装发表的不同看法了。

五哥酷爱骑马。他甚至带着嫂子,从吉德普尔大街一直跑到埃登花园。在希拉伊达哈,他让我骑的一匹矮种马,跑得不是很快。他吩咐我骑马在罗脱达拉旷野上奔跑。在那高低不平的田野上,我跑了几圈,差一点摔下来。五哥坚信我不会摔下来,我好歹未使他失望。不久,他又骑马带我在加尔各答的大街上奔跑,这回骑的不是矮种马,而是一匹矫健的骏马。有一天,它驮着我进门,径直走到院子里喂马料的地方。后来,我再也没有骑过它。

我以前说过,五哥是一位优秀射手。他一直渴望猎虎。有一天猎手毗斯纳特前来通报,希拉伊达哈的丛林里有老虎出没,他立刻拿枪出发了。奇怪的是,他竟然把我也带上了,他根本不曾考虑有可能遇到危险。

毗斯纳特确实是一位经验丰富的猎手。他认为,蹲在搭得高高的竹架上打猎,算不上英雄好汉。他能把老虎诱到跟前,一枪击中要害,据说他从未失过手。

浓密的丛林里,光影驳杂,不容易发现老虎。于是,把一根粗毛竹的枝丫砍去,做成简易梯子,五哥持枪爬了上去。至于我,由于没有穿鞋,没法举起鞋狠揍、驱赶老虎。毗斯纳特示意我们注意观察。可五哥许久未发现老虎的影子。搜寻了半天,老虎的斑纹终于映入五哥戴眼镜的双眼。他立刻举枪射击,子弹击中老虎的脊梁,它从此没有爬起来。它疯狂地咆哮,尾巴扫来扫去,撕咬周围的枝叶。我想了想,起了怀疑,老虎这么长时间躺在那儿等死,这不符合它的本性。昨天晚上,是不是有人往它的食物里掺进了鸦片,使它睡得那么死。

另外一次,一只老虎窜到希拉伊达哈的树林里。五哥和我骑着大象,前去搜寻。穿过一块甘蔗田,大象拔起甘蔗大吃大嚼,左晃右摇,象背上仿佛发生了地震。一片树林出现在面前。大象用膝盖挤压、用长鼻子拔起小树,甩在地上。在这以前,我听毗斯纳特的哥哥查莫鲁讲过一个吓人的故事——老虎跳到大象的背上,乱抓狠咬,大象疼得嗷嗷地叫,在丛林里狂奔,象背上的人与树相撞,手脚折断,脑袋开花。那天坐在象背上,自始至终,脑子里萦绕着身躯支离破碎的凄惨模样。我为此感到惭愧,竭力按捺着心中的恐惧。我装作目空一切的样子,好像在说:“让我看见老虎吧,然后……”

大象走进密林,突然站住了,骑手也无意催它前行。它对老虎的威力的信任,远远超过对我哥哥能力的信任。它最忧虑的是,哥哥能否一枪打死老虎。突然,老虎从树林中蹿了出来,犹如云中的一道闪电。这不是我们看惯的猫、狗、狼什么的,这是一只凶猛、威武的老虎!然而它又是那么轻灵,在中午的阳光下,快捷地越过田野,它奔跑得那么轻松,那么优美。田里没有庄稼,阳光照耀的金色的旷野,是欣赏老虎奔跑的好地方。

此外,还有一个听起来很有趣的故事。在希拉伊达哈,花匠采来鲜花,插在花瓶里。我突发奇想,要用笔蘸花汁写诗。但是我用手挤出的花汁太少,浸不湿我的笔尖。我心想,需要制造一台机器——一只带孔的木碗,外加一柄石杵,石杵用绳子与转轮相连。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五哥,他可能肚里暗笑,但表情上看不出来。他吩咐木匠照我的想法制造这台机器。机器造好了,木碗里装满花瓣,转动石杵,花瓣碾成花泥,却没有花汁流出来。五哥看到,这台机器生产不出诗韵,但他没有当面讥笑我。

这是我一生中制造机器的唯一的尝试。印度的典籍中说:有一位天神,专门使那些不自量力的人丢脸。那位天神那天对我的机器投来讥嘲的一瞥。从此,我不再捣鼓任何机械,甚至不结一根琴弦。

我在《人生回忆》中写道,为使孟加拉的轮船航行在自己的河流上,与福洛迪拉公司竞争,五哥几乎倾家荡产。在那之前,嫂子已经去世了。五哥离开三楼的旧屋,后来在朗吉山上造了一幢房子。

十二

我家三楼的房间里,揭开我人生的新篇章……

早先,我是个“流浪汉”,库房、轿子、三楼顶上的空屋,是我的流动住所,今天住这儿,明天待在那儿,没个准儿。

嫂子嫁到我们家之后,楼顶的空屋装饰得像花园似的。楼上的房间里搬进了一架钢琴,新曲之喷泉,喷出一股股姿态各异的水柱。

早晨,楼顶东侧的屋影里摆了喝咖啡的用具,乔迪哥哥一面喝咖啡,一面朗诵他新写的剧本初稿。他有时把我叫去,吩咐我用稚嫩的笔触为他的剧本写几句对白、诗句。太阳渐渐升高了,楼顶上几只乌鸦盯着散落的面包屑,急不可待地呱呱地叫着。十点钟,屋影消失,楼顶上气温迅速上升。

中午,乔迪哥哥到一层公事房处理杂务。嫂子削了果皮,将水果片细心地码在银盘里,加上她亲手做的一些甜食,撒上玫瑰花瓣;玻璃杯里倒了新鲜椰子汁,或冰镇棕榈果仁汁,或其他果汁;食品上面盖一块绣花手绢。一点或一点半钟,用托盘送到公事房去。

当时,《孟加拉之镜》是深受读者喜爱的杂志。参与编辑的苏尔查穆吉和坎德南蒂妮常来我家走动。大家都想通过阅读这份杂志,了解孟加拉发生了什么大事,今后可能发生什么事。

《孟加拉之镜》一送来,我们家所在的胡同里中午谁也不睡午觉了。我从来不去争抢杂志,因为朗读是我的特长,而比之自己默默地阅读,嫂子更爱听我朗读。当时家里还没有电扇,我一面朗读一面可以分享她的蒲扇扇出的一阵阵风。

十三

乔迪哥哥经常去恒河畔的花园别墅休假,呼吸新鲜空气。英国贸易之手那时还没有伸到那儿,恒河两岸的“种姓”还没有丧失,岸上的鸟巢也没有受到骚扰,钢铁机器的鼻子还没有朝天空的阳光喷吐黑烟。

记得我们最初住在恒河边一幢两层的别墅里。雨季来临了,云影与波涛嬉戏着,在流水上漂荡。对岸的树梢上,云影越来越浓黑。以前雨季这样的日子,我时常写歌,可在恒河畔我没有写新歌。毗达波迪写的一行诗在我的脑子里浮现:阴雨绵绵的八月,我的庙堂里空无一人。我哼着曲子,用新的曲调把它变成自己的一首歌。在恒河畔,涂上乐曲的釉彩的雨天,至今保存在我雨曲的箱子里。

记得一阵阵风掠过树梢,起伏的树丫纠集在一起。渔船升起白帆,快速行驶,波浪哗哗地冲击码头的石阶。嫂子回来了,我把新写的歌唱给她听,她静静地听着,但没有说她喜欢这首歌。那时,我大概十六七岁,常因一些小事同她拌嘴,但我的脾气已不太急躁了。

过了几天,我们搬到了穆朗先生的一幢花园别墅里。这可以说是一座王宫,地基高低不一的房间的窗户都镶了彩色玻璃,铺了大理石地板,一级级石阶从恒河一直延伸到长廊。在那儿,我有了深夜创作的癖好。我踱步的速度,与在沙巴尔穆迪河畔踱步差不多。如今,穆朗先生的花园别墅已不复存在,“丹地”公司的工厂的铁牙,已把它咬碎吞进肚里。

住在穆朗先生的花园别墅里,好几天在一棵巴库尔树底下做饭。佐料并不多,饭菜好吃靠的是手艺。记得举行宗教仪式,成为婆罗门的头几天,嫂子为我们兄弟俩做素饭,用的是酥油,那三天饭菜的色香味,使两个馋鬼的胃口陡增数倍。

最让我头痛的是,我不轻易生病。家里的其他孩子生了病,由嫂子亲自照料。他们不仅得到她的照顾,而且顺理成章地占有她的时间。我的份额自然就减少了。

那三楼里的岁月带着嫂子消逝了。后来,我住在三楼,但过的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生活。

不知不觉转到了青春的门口。还是踅回到童年的界限之中吧。

现在回顾一下十六岁的情况吧。刚步入十六岁,迎面与我家的杂志《婆罗蒂》相遇。如今印度各地雨后春笋般地出版一份份报纸杂志。回首遥望当年办杂志的疯劲儿,我觉得那是一种痴迷的力量使然。我这样的孩子,既无知识,又无能耐,也在编辑室里占据一张桌子,别人居然不觉得刺眼。由此可见,我们周围刮着一股股幼稚的旋风。

《孟加拉之镜》是当时唯一成熟的杂志。我家的杂志处于半成熟的阶段。大哥迪琼德拉纳特就高深的问题撰写的文章,读者不容易读懂。我写了一篇小说《女乞丐》,由于年龄小,自己也不知道那是啰啰唆唆的句子拼凑而成的,别人也没有对它睁开鉴别的眼睛。

这儿,应该介绍一下我的大哥。三楼的房间是五哥乔迪的天地,而大哥的天地是南游廊。大哥一度潜心于玄奥的理论研究,那是我们高不可攀的领域。他深思熟虑后撰写的文章,听的人很少。谁要是甘愿当他的听众,他紧抓不放,绝不同意他离开一步。“听众”对他提出的要求,当然不仅仅围绕他的理论。后来大哥有了一位信徒,他的名字记不清了,大家叫他“哲学家”。其他哥哥取笑他,不啻因为他贪吃羊肉串,更重要的是他日复一日地提出急需解决的困难。

除了哲学,大哥对数学也饶有兴趣,游廊里,他运算使用过的纸张,在南风中飘扬。大哥唱歌不好听,可是会吹英国笛子,但他不为歌手吹奏,他吹笛是为了计算各种曲调的音程。他写了一首歌《梦逝》,他首先着手创造韵脚,他用孟加拉语音的砝码,称梵文的语音,安排一堆韵脚,最后保留了一部分,扔掉的一部分和废纸一起飘散了。不久,他开始诗创作。他扔弃的诗稿,比保留下来的不知多多少倍。他从不轻易满足于他写的诗行。我们当时缺少心眼儿,不曾拾捡他扔弃的诗行。他写成一首,就大声朗诵,周围聚集了不少听众。我们全家人陶醉于他作品的诗情画意之中,不时爆发出一阵阵笑声。大哥的大笑声震天动地,笑得得意忘形之时,猛拍一下身旁一个人的后背,吓了他一跳。

南游廊是朱拉萨迦祖宅的生活的源泉,自从他去了圣蒂尼克坦书院,便慢慢干涸了。我至今常常想起,明媚的秋阳照射着那南游廊前的花园,我哼唱着新写的歌词:秋风习习,晓梦中我的生命向往什么?我脑海里还时常浮现烈日炎炎的中午写的一句歌词:从早到晚,随随便便同自己做什么游戏。

游泳,是大哥颇为引人注目的另一个习惯。他一下池塘,就游五十个来回。他住在贝纳迪花园别墅时,有一天游了很远,横渡恒河。耳濡目染,我们很小就学会了游泳。我们没有人教,是自己学会的。我们把上衣浸湿,扎紧袖口,往里吹气。下水结在腰里,跟救生圈似的,就不会沉入水底了。成年以后,我住在帕德玛河的沙洲上,有一次也曾横渡帕德玛河,横渡听起来很惊险,其实不然。河中有沙洲的帕德玛河,当时并无令人畏惧的湍流。不过,对于旱鸭子着实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我确实也对他们讲过多次。

小时候,我跟随父亲到了达勒赫希山,他从不阻拦我一个人外出爬山。我手持尖顶手杖,沿着羊肠小道,从一座山峰爬到另一座山峰。最有趣的是假想恐怖的情景。有一天,我顺着陡峭的山路往上爬,在一棵树底下踩到一堆干枯的树叶,脚一滑,赶紧用手杖撑住。唉,我本可以不撑住的嘛,沿着山坡咕噜咕噜往下滚,看看滚入山下的小溪要多长时间!滚下去我是什么模样,我绘声绘色地对母亲描述了一番。此外,穿过浓密的松树林,突然遇见黑熊,那多来劲儿!那也是炫耀的资本!然而,应该发生的许多事没有发生,意外的历险全攒在我的脑子里了。我横渡帕德玛河的故事,与这类故事相差无几。

十七岁那年,我终于离开了《婆罗蒂》的编辑室。

这期间,家里已为我留学英国做了周全安排。长辈们认为,登船起程之前,我应该到二哥那儿住些日子,熟悉英国的风俗习惯。他当时在阿梅达巴特当法官,二嫂和侄儿、侄女已在英国,等待着二哥把我带去。

我像农作物,被连根拔起,从一块农田挪到了另一块农田,开始适应新的环境。起初,就任何一件事对人提问,我都不好意思。考虑最多的是,同陌生人交谈如何维护自己的尊严。融入一个陌生的世界,很不容易,可是没有回避它的道路,像我这样的孩子的心灵,在那儿磕磕碰碰,摔了一跤又一跤。

在阿梅达巴特,我的心灵在古老的历史景观中飞翔。二哥的寓所是一座旧式宫殿,白天他去法院上班,偌大的房间空荡荡的,我整天像着了魔似的到处转悠。前面是空阔的庭院,再往前,可以看见水深齐膝的沙巴尔穆迪河弯弯曲曲地流过沙地。庭院里有个浴池,一层层砌的砖石里,仿佛储存着昔日王妃们沐浴的华丽场景。

我们是加尔各答的居民,在城里从未见到历史昂首挺胸的雄姿。我们的目光被拘羁于极近的矮小的岁月里。来到阿梅达巴特,我第一次看到,历史在这儿停滞了,揭开了容它返回今时的巨大帷幕。它悠远的日子,像药叉[10]的财宝埋在地下,它给了我创作短篇小说《饥饿的石头》最初的灵感。

那是几百年前的事了。日日夜夜,乐队演奏八个时辰不同的乐曲,大道上回荡着嘚嘚的马蹄声,土耳其骑兵举行演习,他们的长矛尖闪耀着阳光。王宫的四周有些人在诡秘地窃窃私语。手持大刀的脸色黧黑的卫士,在内宫巡逻。王妃的浴池里喷着玫瑰香水,臂钏、手镯叮当作响。如今,默然矗立的宫殿,好似一个被忘了的故事;它的四周没有色彩,没有嬉笑声,交替着干燥的白昼和趣味索然的夜晚。

远古的历史露出了它的骨骼;头盖骨上没有了王冠。若说我为它穿上衣服,戴上面具,复修成塑像,置放在心中的博物馆里,那是太夸张了。我不过在心殿之前竖立了一个简陋的泥像,那是我心血来潮做成的玩具。有一些留在心里,大部分被遗忘了,所以这样胡拼乱凑倒是件容易的事。八十年之后的今天,眼前出现的自己的形象,与实际情况并不完全吻合,一大部分是虚构的。

在阿梅达巴特住了一段时间,二哥觉得,让我与一位能把本国的风情介绍给外国的女性交往,我别离亲人的心灵将得到一些快慰。这也是学习外语的捷径。于是,我住进了孟买一个大户人家。这家一个上过学的女性[11],从英国舶来了五光十色的丰富知识。

我才学浅陋,她要是揶揄我,是无可指摘的。但她没有那样做。我没有值得炫耀的书本知识,但我不失时机地告诉她,我会写诗。这是我得到他人重视的最大资本。我对她说,我擅长写诗,她信了,没人进行审查。她请我这位诗人替她起一个小名,我满足了她的要求,她听了觉得很悦耳。我产生了把她的小名织入我诗韵的念头。我把她的小名插入诗句中,配以晨曲,唱给她听,她听了说:“诗人,听了你的歌,即使躺在死榻上我也会苏醒过来。”从她这句话可以得知,女人对她所钟爱的人,总是夸张地说些掺入甜蜜的话,以博得他的欢心。

记得我从她口中第一次听到对我容貌的赞扬。她的赞叹常常用心良苦。比如有一次她口气特别认真地对我说:“我必须对你提一个要求,任何时候你不要留胡子,不可掩盖你的面部轮廓。”大家知道,我没有满足她的要求。我的面部显露出不服从的标志之前,她就去世了。

好几年,其他地区的鸟儿突然飞到我们家的榕树上筑巢。刚刚熟悉它们的翅翎之舞,某一天我发现它们已经飞走了。它们带来遥远森林里的陌生歌曲。同样,人生旅途中,从世界陌生的所在,走来亲人的女使者,拓宽我们的心田,悄然离去。没有人叫她们,她们是自动走来的。最后呼唤她们,却再也找不到了。她们一面离去,一面为活着的人的生活的织锦缀上绣花贴边,年年岁岁提高着昼夜的价值。

十四

塑造我的造物主,最初用的是孟加拉的泥土。最初捏成的形体,我称之为童年,其中没有一点儿杂质。它的原材料,一部分是我本人的,另一部分是家庭和亲人提供的,塑造的工作时断时续。那些在学习的车间里,经过反复锻锤造成的人,在社会的市场上贴上特殊的商标,价格昂贵。

我幸运地躲过了那车间里塑造的每一道工序。那车间里特意聘用的学问很高的老师,一个个放弃了把我培养成才的希望。甘昌德拉·沃达查尔吉是阿难特·昌德拉·贝檀多巴格斯先生的儿子,大学的硕士毕业生。他已经看明白了,不可能带着我这个孩子在死板的学习之路中朝前走。然而,难办的是,必须把学生放在大学毕业的绅士们做的模子里浇铸,可是当时的长辈不曾想到浇铸是多么残酷。

当时,不曾把贫困、富裕家庭的孩子全关进学院里知识的樊笼里。我们的家族没有财富,但有名望,所以秉承家风,学习的压力不大。有一年,我们从没有奖学金的低年级班转入迪格罗兹先生创办的孟加拉研究院。长辈们希望我们无论如何应该养成讲英语的习惯,以维护家庭的尊严。

然而,在学习拉丁语的教室里,我是哑巴和聋子,各种练习本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雪白的纸像寡妇穿的素服。看到我不肯学习的古怪的执拗,授课的教师去找迪格罗兹先生,诉说对我的不满。迪格罗兹先生劝他说,我们这些“纨绔子弟”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不是求学,而是每个月按时把学费交给学校。

甘昌德拉·沃达查尔吉先生对我们有同样的看法。不过,他为我们开辟了一条学习的新路。他吩咐我背诵迦梨陀娑的名剧《鸠摩罗出世》,把我关在房间里,叫我翻译莎士比亚的剧本《麦克白》。而崇拜罗摩的老师,为我讲解《沙恭达罗》。他们让我在教科书之外的文学园地里漫游,获得了一些成果。那些课外书籍,是塑造我儿时心灵的材料,此外,还有不加选择随便弄来的许多孟加拉书籍。

后来我去了英国,塑造人生开始采用外国工艺,使用化学中称为化合物的材料。我目睹了一场命运的新游戏,我去英国是为了按部就班地学习知识,确实也向这个方向做了努力,但最终没有实现既定的目标。二嫂带着孩子住在英国,我落入了他们的家庭之网。我在英国学校的四周蹀躞;家人专门为我请过家庭教师,可我一味消极地应付,学习并不用功。英语方面我的收获,是与形形色色的人频繁接触的回报。从各个方面吹来的英国社会的交往之风,对我的心灵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是塔罗格纳脱·帕里德先生帮我脱离了家庭的溺爱,他鼓励我搬到一位英国医生家里。这家人对我非常热情,使我忘了我来到异国他乡。斯格特太太对我的关爱,是极为真诚的,她每日像母亲一样为我的衣食住行操心。

当时我在伦敦大学读书,亨利·姆尔里教我英国文学,他传授给我的,不是教科书里的枯燥内容。英国文学装在他心里,他的喉咙里倾泻的活力,沁入我们的心底,是我们的生命期待的养料。他的教学中,不糟蹋一点儿文学趣味。回到家里,我阅读克拉任丹出版社出版的书籍,翻来覆去地体味作品的内涵。换句话说,我承担了自己教自己的任务。

斯格特太太常常无端地觉得我的脸瘦了,一脸的焦急,要我一日三餐多吃一些。她不知道,我的身体从小对疾病关闭了大门。每天早晨,我用冰雪化的水洗澡。依照那时的医生的观点,我这种不正常的生活方式,是悖违古训的。

我在大学里只念了三个月书,但我在外国受的教育,几乎充满了人的爱抚。我们的造物主,一有机会,就往他的作品中加添新型材料。在与英国人心心相印的三个月里,我这件作品中也掺入了新材料。我肩负的任务,是每日黄昏至深夜十一点钟,渐次学习诗歌、戏剧和历史。这么短的时间内,学习的内容很多,那不是课堂里的学习,而是学习文学作品的同时,与人的心灵的交流。

我留学英国,没有成为长辈所期望的律师,我人生底部的结构没有受到足以使之动荡的冲击,在我的身上,实现了东方和西方的握手。我在生命之中找到了我名字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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