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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尽管你穿着白色的衣服,可你的影子却是黑色的。那是上帝在提醒你,没有一个人是完美无瑕的。是的,丁戊也是有缺点的,英雄难过美人关,这一点在丁戊十二岁时就看出来了。也就是说,丁戊在十二岁时就已经是个英雄了。

也许您还记得前面提到的南蛮庄由孩子起名而引起的学术论争。其实,关于名人的争论不止发生在村民间,在五村的文化中心——李家庄小学——就曾针对关公究竟用大刀还是用剑的问题发生过一场激烈的论战。

在别人为关公的兵器操心时,丁戊却选择了沉默。这主要是因为,丁戊没看过《三国演义》,也没听过这部评书。四大名著里,他只听过《水浒传》的评书,他记得评书里讲到一个叫关胜的人,据说是关公的后代,他是使大刀的,那关公应该也是使大刀的。可是丁戊不喜欢关胜这个人,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的长枪非常厉害,给关公使也不错,鲁智深的禅杖六十二斤,耍起来威风凛凛,无人可挡,给关公也行。他又想到,武松用双手能打死老虎,关公不用武器,赤手空拳打倒敌将,才更像个英雄好汉。

李家庄小学的学生分成了两派,支持关公用大刀的是“大刀派”,支持关公用剑的是“长剑派”。丁戊一时拿不定主意,关公究竟该用什么兵器更好,就成了中间派。别人问丁戊的时候,他只好含混着回答。“大刀派”问丁戊:

“关公是不是使大刀?”

“是。”丁戊说。

“长剑派”问丁戊:

“你说关公使大刀?”

“关公使剑也行。”丁戊说。

或许,关公知道丁戊给他选择了那么多趁手的兵器,就给了丁戊一个大面子。论战的结果是“大刀派”和“长剑派”一致同意,关公左手用大刀,右手用长剑。

后来有人考证出,关公用的大刀名叫青龙偃月刀,有八十二斤,如果只用左手提着,时间长了,关公力气再大,恐怕也受不了吧?即使关公是左撇子,单手拿大刀也不容易,况且关公未必就是左撇子。为关公平反的,不是丁戊,而是他的同桌,同时也是班长方晓蕊。她是一个小巧玲珑、长了一张娃娃脸的女孩。

“关公就是使大刀的,不用剑!”方晓蕊说。

为解决关公兵器的问题,方晓蕊专门从亲戚那里借了一本《三国演义》。关公兵器的问题终于平息下来。

随着方晓蕊一声清脆的声音,丁戊决定他爱上了她。虽然他到多年以后才知道什么是爱,但是十二岁的丁戊的确感觉到了一种非常特殊的情感。他急切地盼望着长大,长大能干什么,他不知道,但是他觉得,长大以后,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大大方方地看方晓蕊的正面了,而不是偷偷摸摸看她的背面和侧面。

自从丁家买了电视机,后者就成了丁戊最喜欢看的东西,尽管丁力、孔小翠每天都在重复说着“电视太费电了”,丁戊还是想尽各种办法打开它。然而,现在电视的诱惑不再是最大的,如果把方晓蕊和电视机放在一起,他只能看一个,他肯定会把电视机扔在地上摔坏,再狠狠地踩成碎片。能从正面看方晓蕊三天三夜,是丁戊当时最大的愿望,当然,如果能看上一辈子,那就更好了,但对丁戊而言,那是一个过于奢侈的愿望,他做梦都不敢想。

方晓蕊是方家庄人,方家庄和南蛮庄是隔路相望的两个村子,方家庄在路南,南蛮庄在路北。一到三年级,方晓蕊是在本村学校上的,到四年级,她和丁戊都到李家庄小学之后,两个人才成了同学。方晓蕊不记得之前曾经见过丁戊,但丁戊却记得他曾经见过方晓蕊。丁戊依稀记得,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放寒假之前,另外一个学校的几十名学生到南蛮小学一起参加期末考试,一个可爱的小女孩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不记得那个学校的名字,也不记得其他学生的样子,唯独记住了这个小女孩。丁戊一直不知道记忆中的那个小女孩是谁,第一次见到方晓蕊的时候,他只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她,当他对方晓蕊产生了特殊的情感之后,才忽然醒悟,原来那个小女孩就是方晓蕊。丁戊问方晓蕊在一年级的时候是否到南蛮小学考过试,他得到了肯定的回答。记忆深处的小女孩和现实中的同桌变成了一个人,这进一步提升了丁戊对方晓蕊的好感。

方晓蕊是班里学习成绩最好的学生,也是班里最爱笑的学生。丁戊的成绩虽然也不错,但比起方晓蕊还是要差很多,要说起笑,他几乎是班里最不爱笑的学生。丁戊和方晓蕊是同桌,两个人的距离可以说是近在咫尺,但丁戊总觉得方晓蕊没有注意到自己。为了吸引方晓蕊更多地注意自己,丁戊想尽了各种办法,他在座位上故意做一些可笑的动作,一会学猴子抓痒,一会用手拽自己的耳朵,一会又自言自语,说一些可笑的话。方晓蕊的注意力果然被丁戊的举动吸引了,她转过头来,看着丁戊,笑得非常开心。丁戊假装没看到她,但总能把握时机,偷偷看一眼她已经转回去一半的脸。丁戊喜欢看到方晓蕊的笑,他迷恋她的笑。有一次,丁戊在上学的路上看到一朵漂亮的小红花,就摘下来带到学校,放在了方晓蕊的桌子上。方晓蕊看到后非常喜欢,她问丁戊:

“是你送给我的花吗?”

“是。”丁戊非常难为情地说。

“真漂亮。”说着方晓蕊把花戴到了头上。

除了有意吸引方晓蕊注意、逗她开心之外,丁戊开始注意自己的外表,他清楚地记得苏春花在清醒的时候是怎样梳头的,他学着苏春花的样子,每天早上都梳头,梳得很整齐。他不再让丁力给他理发,因为他觉得丁力理的头发太难看了,会影响他在方晓蕊心中的形象。尽管丁力、孔小翠觉得一个小孩在理发店花钱理发有些冤枉,但他们也知道丁力理发水平的确很差,加之家中理发用的手动推子用了十几年,已经锈迹斑斑、非常难用,要再买一个新的推子,还得花不少钱,也就同意了丁戊的要求。后来每次丁戊理发,孔小翠都会带他去价格最便宜的一家店里去,理一次头发只需要一块钱。丁戊还向丁力、孔小翠提出要买新衣服和新球鞋,这两个要求他们没有同意。孔小翠说:

“不过年不过节的,买什么新衣服?”

“我去年过年就没买新衣服啊。”丁戊说。

“前年买的衣服现在还能穿,去年买新衣服不是浪费吗?再说,城里亲戚来的时候,不也给你带衣服了吗?”孔小翠说。

“那些都是旧衣服,上面的脏东西都洗不下来了,不好看。”丁戊说。

“什么好看不好看的,能穿就行啊,一个小孩哪来那么多讲究!下一次过年再买新衣服就行了。我和你爸十年也买不了一件新衣服,你三年买一件还不知足?”孔小翠说。

“那就给我买一双新球鞋吧,我还从来没买过球鞋呢。”丁戊说。

“我看你就是年龄越大毛病越多,穿布鞋不是挺好的吗?养脚,还不用花钱。穿球鞋光长脚气了,买那个干什么?再说,你妈纳的布鞋多好,好几年都穿不坏,外面买一双球鞋一二十块,一年都穿不下来,买那个干什么,钱多得没处花了吗?”丁力说。

听父母如此说,丁戊只好放弃了买新衣服和新球鞋的无理要求。买新衣服和新球鞋,丁力、孔小翠没有答应,但另一件事,他们没有阻止,那就是刷牙。丁戊在梳头的时候,无意中发现自己的牙很黄,他想到,长这么大,他还没刷过牙,所以牙才会这么黄,而方晓蕊的牙却洁白如雪,如果自己把牙刷干净,方晓蕊肯定会对他刮目相看,于是丁戊开始每天刷牙。丁力、孔小翠感到非常奇怪,他们只有在牙疼的时候才刷牙,平时根本就不刷,买一管牙膏回来,到过期也用不完,真过期了,也还会继续用,直到用完为止,丁戊以前牙疼的时候,他们让他刷牙他也不刷,现在他的牙一点都不疼,却突然开始刷牙了,而且还是每天都刷,不到两个星期就把牙膏用完了,要知道他可还只是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也太浪费钱了!可是,丁力和孔小翠也知道刷牙是有好处的,每天刷牙是对的,也就没有阻拦丁戊刷牙,只是每天叮嘱他:

“刷牙的时候少抹一点牙膏,省着点用,一管牙膏一块多钱呢!”

最让丁戊高兴的是,第一次刷牙后的第二天,方晓蕊在和他说话的过程中,竟然注意到了他的牙发生了变化。方晓蕊问丁戊:

“丁戊,你昨天刷牙了吗?我发现,你的牙变干净了。”

“我以后每天都刷牙。”丁戊说。

丁戊有一个秘密没有告诉方晓蕊,这个秘密丁力、孔小翠都知道,丁明也知道:他刷牙用的牙刷是在铁路边捡的“宝贝”。丁戊和丁明放假的时候经常去铁路边,他们会把在铁路下面捡到的啤酒瓶盖放在铁轨上,火车“呜呜呜”地驶过的时候,会把瓶盖压得像玻璃一样平。压平的瓶盖是丁戊和丁明最喜欢的玩具之一,有时候他们用食指和中指夹住压平的瓶盖,用力向远方甩出去,看谁的瓶盖飞得更远,还有的时候,他们把瓶盖攒起来,拿回家玩“砸元宝”游戏,看谁能把对方的瓶盖打翻过去,他们非常喜欢这样的游戏。站在铁轨外面,看着火车远去,丁戊和丁明觉得火车上的乘客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他们想象自己也坐在了火车上,跟着火车到了一个又一个不同的地方。有时候,他们还能在铁路边捡到很多“宝贝”,牙刷就是其中之一,还有剃须刀、饭盒、毛巾等,运气好的时候,他们还能捡到方便面调料,那个味道,真是太香了!他们把调料袋撕开,调料一人一半,倒在手上,用舌头舔着吃,真是美味!方便面五毛钱一包,对于丁戊和丁明而言,这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丁戊把在铁路边捡到的“宝贝”拿回家的时候,丁力、孔小翠非常高兴,孔小翠一样一样地看着,对丁戊说:

“一个牙刷五毛钱,一条毛巾两块钱,饭盒洗干净能当碗使,也算一块钱,这些东西都能值三块多钱了,真是不错。可惜,光捡了牙刷,没捡到牙膏,要是有牙膏的话,还能省一块多钱。”

丁戊和方晓蕊同桌的日子,方晓蕊笑得更多了,丁戊虽然不像她那样笑,但内心里却是无比的幸福和快乐。然而,好景不长,升入五年级以后,老师重新调整了学生的座位,方晓蕊到了第一排,而丁戊在第五排。这下,丁戊再做什么动作、说什么话,方晓蕊都注意不到了,丁戊也就失去了看她半边脸的机会。怎样才能引起方晓蕊的注意呢?丁戊想到,方晓蕊是班里成绩最好的学生,她是一个很要强的人,最看重的就是名次,如果谁的成绩能超过她,肯定能引起她的注意。想到这一层之后,丁戊决定,从今以后,要好好学习,超过方晓蕊。

从那以后,丁戊把学习当成了头等大事。此前,每天放学回家后,丁戊都要打开大爷丁丁送给他的收音机,一边听评书,一边写作业,《隋唐演义》、《呼家将》让他着了迷。现在写作业的时候,他不再听评书了,英雄好汉的故事再精彩,也不如方晓蕊看他一眼。家里的电视机,田野里的蚂蚱,树林里的老蛸猴……这些他曾经满心牵念的东西,也都被抛在了脑后,它们怎么能和方晓蕊相比!

谁也想不到,几个月以后,下一次期末考试的时候,丁戊的成绩竟然真的超过了方晓蕊,成了班里的第一名。丁力第一次发现,他的儿子原来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竟然还能考第一名。过年的时候,丁力破天荒地买了一斤多牛肉回来,让孔小翠包了饺子,来奖励丁戊。丁戊第一次知道,原来牛不仅可以耕地,它的肉还可以吃,而且是一种美味,比他吃过的猪肉、鸡肉、鱼肉都要好吃,那种鲜美甚至已经超过了方便面调料。吃牛肉的时候,丁戊忘记了,他的老爷爷、老奶奶、爷爷、奶奶、姑姑……都变成了牛。

当然,丁戊几个月的努力学习,并不是为了得到丁力的奖赏,牛肉虽然好吃,但怎么能比得上方晓蕊对他的注意呢?!在小学的最后半年,丁戊的确成了班里方晓蕊最注意的人。她不知道,这个原本成绩比自己差很多的同学,为什么会突然就超过了自己,她开始觉得,丁戊是一个神秘的人,一个十几岁的小学生竟然长了一头白发,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奇特的事情,或许丁戊是有什么特异功能。

丁力和孔小翠把儿子考第一名的事情告诉了左邻右舍,不久就传遍了整个南蛮庄。在南蛮庄人眼中,丁戊的“少白头”不再是一种生理缺陷,而是变成了一种学习成绩优秀的特殊标志,人们在谈论村里谁家的孩子学习好时,首先就会想到“少白头”的丁戊,即使一时想不起他的名字,但也会说:

“学习最好的就是那个‘少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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