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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人命关天

第一节 关起门来打狗

人命关天。

这儿一夜之间发生了三宗灭门血案,手法残忍,几乎不留活口,且在事后放火捣毁受害人的家园,有的受害者还“不见了”,怀疑已给人“毁尸灭迹”。

在当地而言,这是耸人听闻的大案,由于三案在同一夜间发生,且作案手法几乎完全一样,大家都怀疑是同一帮人干的,况且出事的三家人,关系上的确都有牵连,这种案子,死的人多,就算在别的大都会里,也令人发指,更何况是在这本就蜚短流长的小城里!

所以人们都特别关心这些事。

警方也成立特别专案小组,来调查这三件案子。

——不管是舆论的指责、地方议会的催促,还是来自上头的压力,警方都急于侦破这件连环大案。

因为人命关天。

——这三件血案里也都死了好些狗,但人也死得比狗还多,有的还身首异处,比狗都不如!

何况,在这些血案中丧命的人,还包括年老夫妇、幼童,还有一位在此地相当德高望重、甚享人望的顾步!

要是这几宗命案破不了,警方可下不了台,而报章杂志也一直不放过这种骇人听闻的大新闻,纷纷作出了各种猜疑与传说。其中传得最起劲的流言有四:

【流言一天谴。】很多人都认为张家、顾家和巴家都很有些渊源。

这三家的轴心是顾家。

顾家是当地唯一能对抗“黑火”的力量。

力量的中心来自顾步。

可是顾步死了,他的儿子顾影也失踪了。

顾影的师弟同时也是战友巴闭,也在同一晚上死了。

巴闭和顾步死得都很惨。

巴闭的老婆也失踪了。

顾影正在追求一个女子:张小愁。

就在同一天夜里,张小愁疯了。

她的全家也给毁了,父母皆殁,仅以幸免的只有她的哥哥张诞。

张小愁原先的男友,就是蔡四幸。

蔡四幸是个有本领的人,但已在早些时候给“黑火”烧死。

巴、顾二家都给大火烧成了灰烬。

张家虽没有遭纵火,但也给十分彻底的毁掉了,只剩下一个半疯而痛苦的张诞,还有一个完全疯了也十分痛苦的张小愁?。

——这不是“天谴”是什么?

这分明就是对抗“黑火”的下场!

——看了这些人的“下场”,谁还敢与“黑火”对抗!?

【流言二 互杀。】有许多人也纷纷猜疑,这是三家人的相互仇杀。

仇杀的理由?最明显的便是:

女人。

——都是美色惹的祸!

假如有人看见顾影强暴甘玲而杀害巴闭是真的话,那么,顾步的惨死、大火烧家,很可能是一种报复。至于张家——谁知道会不会有人对个疯疯癫癫的张小愁做了些什么?

如果这真的是几家人或几伙人在互相残杀,那也绝不出奇,因为根据张家唯一幸免的张诞声讲:

“顾影追求我妹妹不遂,早已怀恨在心,而今蔡四幸死了,他又有外来人的支持,自然就肆无忌惮了。”而据在巴家血案现场力战护师幸免于难(因毛更及时赶来施援手)的高就高足说:“顾影早就垂涎师母的美色,他本要支开教练,强暴‘事头婆’,但巴教练赶了回来撞破。两人大打出手,顾影便召集那几个外来人下毒手,奸污师母,杀了师父。……”——总之,连人证都有了。张、顾、巴三家子,为了女人,不是你杀我,便是我杀你就是了。

【流言三】“物证”显示了:那几个“外来人”也很有“问题”——不但很有问题,简直脱不了嫌疑。

那几个“不速之客”,下手之后,在巴家、顾家、张家血案现场,都分别遗下了一些“罪证”:

像骆铃戴的水钻戒指,就在顾家火场里捡获;陈剑谁写的有关灵力研究的书籍,就在巴家发现,而且他衣箱里一件黑色便装还染上了血渍,核证过后跟巴闭血型相同;同样温文的支票簿、牛丽生的身份证明文件,都在张氏老夫妇尸首旁发现。

这些都证实了:这一夜间三起血案,跟这几个外来人都有脱不了的牵连、解不了的关系。

何况,这小地方对外来客一向有“戒心”的。

何况,他们就住在张家。

何况,他们一来到就不断的打探有关“红毛拿督”的事。

何况,他们下午才在“大会堂”跟顾影和巴闭交过手。

——听说,他们那几个人还号称是“六人帮”呢!中国大陆“文革”的“四人帮”闹得天怒人怨,这“六人帮”敢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流言四】这一项在外传得最少——但在私下传得最广。

这应合了一个道理;越是不想给人知道的秘密,人们越是想要知道。

人们就爱听这个。

尽管种种“人证”、“物证”似乎都证实了上述三种流言是事实,但当地人们心里恐怕最相信的,还是这个:

顾家、张家和巴家的人,都得罪了“第九流”毛家的人,自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了!

大家对此都有默契。谁也不敢张扬。

因为连可以对抗毛氏四父子的蔡四幸、顾氏父子和巴闭都先后死了,谁还有胆子说毛家的不是。

不过大家却也心里有数:

有许多事,他们眼里看得清楚,心里雪亮,谁杀人谁救人谁充好人,肚里分明,只明着说的时机未至,只好私底下破口大骂,暗里期待报应,表现上唯唯诺诺,忍辱负重,装聋扮哑,俟有朝一日翻身变天时再说。

人们就是这样子,混乱了那么多年,对时局时势,总有一套应对法子。

不管有多冤,陈剑谁、史流芳、温文、牛丽生、骆铃的处境都可谓恶劣极了。

三家血案一起,警方立即根据“线报”,把陈剑谁等五人抓到了“马打寮”(警察局)的重案组调查科。

偏是这几宗案子又耸人听闻,令人侧目,警方当然要严办也速办这三起血案,陈剑谁、史流芳、牛丽生、骆铃等人“罪证确凿”,而且又是“外国人”,即给扣押起来,就难免陷于“关起门来打狗”之境了。

——为了使罪犯招供犯罪行为,只好让他们吃点“苦头”。

这“苦头”可决不止一“点”:虽然这种“苦头”普通人只要吃一点,就已十分吃不消了。

这几人中,最吃不消的,还是温文。

因为他是“本地人。”——只要不是“外国人”,就可无虞抵触国际人权法则,也可免除外交上的压力。警方的意思是:只要一个招认了,其他的自然就推委无从,便可检控;有了供词,哪怕罪犯所属的国家提出抗议,在这国度里犯了罪自然就要“依法办理。”所以,得要先要一个“罪犯”认罪,转为“污点证人”。

这个对象,最理想的自然就是“温文”。

他是这个国家的公民。

——谁教他犯了法(假设)?

——所以不惜屈打成招(结果)。——是以假设就成了结果。

警方负责调查这件案子的官员,第一步就是用迅雷不及掩耳的行动先把那几个嫌疑犯逮起来,然后用霹雳手段使这五人中唯一的本国人认罪,转为人证之后就正式提出起诉。此案便算“侦破”,一方面显示警方破案的迅捷有力,一方面也可平息大众传播媒介对此事的关注与压力。

所以他们集中侦讯的目标:温文。

这正是陈剑谁未给逮捕之前所最忧虑的一个环节。

第二节 打狗还须看主人

陈剑谁担心的正是这个。

他怕温文抵受不了这种“侦讯”。

事实上,再有骨头的人,只怕也抵受不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可怕折磨。

何况这是大案子。

何况温文是当地人。

——警方自然会先找一个好吃的先行啃掉。

经过这等折腾,就算温文矢口不认。只怕也体无完肤,所剩无几了。

他也不希望警方集中力量向骆铃迫供。

她毕竟是个女孩子,而且一向有大小姐脾气,这样会很吃亏的。

他亦不希望史流芳吃苦头。

因为他知道:看来文质彬彬的史流芳。患有羊癫症和哮喘病,一旦给迫得太惨太累,发作起来,不可收拾。

他更不希望是牛丽生受苦。

因为牛丽生已在“文革”后期吃了太多的苦,而且,牛丽生的个性太硬,万一搞不好警方就可以给他罩上更大和更多的罪名。

昨晚的事一发生,他跟史流芳、温文、牛丽生、骆铃聚合后,发现张小愁仍在半痴半疯的状态,那时,张家已不成“家”。他就立即赶到市区,拨了几通电话,还没来得及报警,警方已找到了他们,马上逮回警局。

可是,他的那几个电话也生了效。

五位律师,先后赶到。

这使得他们的“处境”好多了,警务人员难免因而“投鼠忌器”。

不过,由于人命关天,而且是杀人放火奸淫拐掠,无所不为,律师提出要为当事人保释一事,全给拒绝。

这时他们五人已给分开来,就算有律师承担此事。各受折磨,已在所难免。

是以陈剑谁做了一件事。

他说了一句话——“我是主谋人。一切都是我做的,他们都全不知情。我可以认罪。但找这件案子的最高负责人来,我只愿意对最高级的警官说明案情。”他突然夺过扫地印度婆的扫把,啪的一声拍成两截,他把尖利的一截对准自己咽喉,动作快得谁也来不及阻截。

他不是讨死。

而是坚持。

——一种如果你们不答允想要强来,我就死在这里!

——这样,你们的案子破不了,而且,舆论上也说不过去。

这之后,不断有人来游说陈剑谁,先得放下他手上可以杀死自己的武器。

“你的要求,我们可以考虑,你先放下竹子再说。”陈剑谁的回答是:

“不,我只给你们十五分钟。”然后,他不再多说一句话了。

这时,陈剑谁还没给押到拘留室,只在投案办理处,所以,墙上有一面大钟。

陈剑谁和当场的人谁都看得见这口钟正指着五时十五分。

到五时二十分的时候,又有两个人来劝:“你先放下武器,你要见的人一时联络不上,反正他们一会儿就到,你放下那尖竹子再说。”陈剑谁不发一言。

他双腕戴着手铐。

他把竹尖对准自己的喉咙,竹柄则扳在椅背上的板夹里,只要他双肘一用力、或用脚一翘子、又或猝然低头,竹尖定必会穿过他的咽喉。

所以谁也不敢上来“抢救”。

到了五点二十五分,又有一名警官过来说:“我们的上司答应你的要求,但你手上有伤人武器,他们不能这样见你,先把它交给我吧!”陈剑谁看也不看他一眼,只说:“他们来了,我就立即把竹子交出来。”又到五点二十九分,有一军装一便装警官走了过来,一靠近就吆喝:

“我们已经来了,先把竹子放下吧!”除剑谁冷冷地说了一句:“你们不是我要见的人。记住,只剩下三十七秒了,我死在这里,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们警署弄出人命来。”这时际,才听有人哈哈笑说;“陈巨侠名震世界,如雷贯耳,你要是死在这里,我们可都成了世人指责的大罪人了。你不挟持警务人员,却以自己性命作胁,高明!可惜用一支扫把柄要挟自杀,未免有损形象!”陈剑谁这才放下了竹子,以指尖握住了尖端,反递了过去,说:“要是挟持的是警方的人,你们大可名正言顺的把我乱枪打死;如果我抢的是枪,你们也正好有充分理由把我乱枪打死——我不会给你们这样从心所欲的。我有理由相信在警界里绝对有人想我死。”来的是三个人。

一个军装警官,手上有枪,勾鼻高颧,留了两撇向上翘的浓须。

另一名是便装警官,一头卷发,眼神有力,皮肤黝黑,但身材魁梧,有一股动人的男子汉魅力。

他和前者都是华人。

另一名深目肤黑,胸前挂别了很多徽章,看起来不止是职份甚高的警官,而且更像是权重位高的军官,却是名马来人。

这三人走了近来,卷发便装警官向那巫藉军官说了几句马来话,然后就向陈剑谁引介:“他是但洙汀准将,除了能代表警方发言,也能代表军队说话。这位是警务处副处长雷柏明,专门负责调查本州特别罪案。我姓戴,负责政治部和专案组,你的案子刚刚归由我管。”然后他说:“我们都来了,你有话可以说了吧?”陈剑谁有力的眼神往四处一扫。

那戴警官又向但洙汀将军说了几句话,但洙汀点点头,戴警官即将室内其他持枪守阵以待的警员撤走。

那雷姓警官似要阻止这个做法:“这人干出这种案子,让将军冒险耽在这里,我看不好吧?”戴警官却说:“不要紧的。”雷警官又望向但洙汀将军,请示地说:“将军,我看还是——”那马来将军也摇摇头,用马来语说了一句:“不要紧的。”看来很有胆识也很想逞一逞胆色的样子。

人都撤走了。

只剩下陈剑谁,面对三名高级警方人员。

第一句话却说得十分奇怪:

“大红花,我可不可以相信你?”那戴警官也回应的十分诡异:

“大肥鸭。我永远是你的兄弟。”两人各自趋近,突然,拥抱在一起,紧紧的。

那雷柏明警官大感诧异,但洙汀将军却微笑不变,因为戴洪华警官早在请动他来此之前已向他报告过一切。

他是戴洪华的直系上级。

——大凡是上司的心态都一样:只要下属一早向他忠实诚恳的报告过一切,就算是犯了点规惹了些祸,他们也大多数愿意为部属承担或开解。

何况,这不是过,也不是祸。

他已久仰“大肥鸭”的大名,对“六人帮”的种种事迹,亦早有所闻。

他希望能多交朋友——尤其象陈剑谁这等国际知名的朋友,对他们国家的形象、警务人员的名声,说不定都会有极大的帮助。

但洙汀才四十岁不到,已升为准将,兼管军警政务事。

他自己十分得意。

他觉得自己理应进一步的扬名国际,因而更加积极广结善缘。

——就是因为他们这国家的警务处几位高级官员都有这种开明和沽名的心态,陈剑谁还有他的朋友,这回才少受了许多苦;更重要的是一个关键:戴洪华。

戴洪华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据说在他还很年轻的时候,就遭到一场“灭门”式的追杀。

他父亲也是一名警员,名叫戴天,因为不肯同流合污,不愿意贪赃枉法,反而给开除出警队,并交出了手枪。可是因为他父亲曾在围剿当地的“山顶佬”(共和党游击队)立过殊功,故在他五十五岁那一年给撤职之后,“山顶佬”就在他退隐的山边小镇里对他展开追杀。

他父亲怕连累家人,故而逃入森林里。

可是,他的母亲和妹妹,还是死于“山顶佬”之手。

那一年,他十五岁,寄宿于首都的学校里。

当他得悉了这个噩耗,连忙赶回去,但他的家人已惨遭杀戮,他马上抄了一柄小斧独入深山,要去会合他的老爸。

他深知其父逃亡的路线。

不过,当他赶到“九条河”的时候,父亲已惨死在“山顶佬”的围攻下。围狙的十一人,也死了四个,剩下七个。

十五岁的戴洪华,又瘦又矮,居然在这深山森林里和这七名惯于游击的战士展开了一场殊死战,他以灵活机动的游击战术来对付这七名游击好手,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之法,费了三个昼夜,最后竟把其中六人杀掉,只剩一人仓皇逃遁。

这一战足以使他名动江湖。

他只有一柄小斧头,他的敌人至少有一半以上是有枪械的。

他以斧刃割下了杀父仇人的头颅,步出深林来的时候,没有人敢相信他仍能活着。他衣服破烂,乱发蓬松,全身都是伤口,苍蝇和虎蜂绕着他飞,长脚蚊子还不时叮他的伤处。歪歪斜斜的呢帽上,还斜插了一朵在“九条河”涧边摘下的红花。那是他父亲的帽子,也是他爸爸的标志。

他身上有一个伤口,还永不复合。

那七名敌人,十分凶悍,在左翼游击队中十分有名。死了的六人中,有一个是站着死的,头给割下来后人还挺立着,且摆出战斗的姿势。

他回到小镇,开始发高烧,同时患上疟疾与痢疾,上吐下泻,乍寒乍热了二十八天,在一个早上。他又忽然全好了,下床才知道他足足长高了三寸四分。

他的朋友很多,而且各行各业都有。且不管是舞男还是砍柴的,卖猪肉的或是大学教授。政客抑或是妓女,一旦成了他的朋友,一定变成他的好友知交,守望相助。

因为他十分够朋友。

他的朋友还不止在当地,而在世界各地都有,而且都是好朋友。

当地警方自然要利用他的交游广阔,他也甘于被利用,并认为这是他自己“有用”的实证。

他甚至秉承了其父的遗志,加入了警队,紧持不贪污,并且坚持要扫荡警察部队里的“害群之马。”他在警队里屡建殊功,所以迁升甚速,也很得上司信任。

他有一个外号:

他叫做——“大红花”。

——这外号来自他姓名的谐音,同时也因为他喜欢在帽边上或衣服上插上或别上一大红花而致的。

“大红花”是这儿的国花,叫做BungaRaya,学名为“木槿花”。

这是花芯很长,很鲜艳丰腴,繁殖力很强,生长力很旺盛的一种花,在哪里(不管泥地沙地石地屎坑地)都能茁壮开花,花芯长得长长的,花粉鲜明,仿佛生怕蜂蝶不来光顾,除了鲜血一样的红色,也有绯色、白色、黄色、紫色等数种。

戴洪华一直也觉得这种花很像他。

他的个性。

他的心情。

他燃烧也似的生命力。

陈剑谁等人这次南下,为的是要会晤蔡四幸,另一个目的,就是见“不平社”中在此地的另一名“大将”。

那就是“大红花。”而今大红花出现了。

“大红花”就是戴洪华。

到这时候,陈剑谁已成功地引出了戴洪华和他的上司以及同僚面对他。

到这个地步,戴洪华也清晰的表明了态度。

“老大,你的背景与来历,我已全报告上去了。中国人有一句话:打狗还须看主人。更何况是杀人!我们都知道。毛家和他们的‘第九流集团’闹事太甚了,这次先后把蔡四幸、顾步都杀害了。他们也不打听打听,蔡四幸其实也是我们国家安全人员,顾步父子多年来帮我们维护本地法纪有大功,他们竟都敢下杀手!我们确有不少伙伴受了他的‘红’,但我们警方也下了决心:要好好侦办这些不法之徒,决不任由他们冤噬好人、恣肆壮大下去!”陈剑谁望定着戴洪华,聚精会神,像在留意马戏团里的空中飞人作最冒险的一记空翻表演。

“你现在在执行警务工作,是不是?”“是。”戴洪华答得爽快。

“那你不必客气,按照手续来做,以免遭人闲话。”他补充了一句:“不必因为我们的交情而使你为难。”“在我决定任何行动之前。”戴洪华以一种斩钉截铁坚决的语调问——通常,答案可以斩钉截铁,很少提问也如此断然的:“要问你几个问题。”“你问。”“你有没有杀害张伯谦夫妇?”“没有。”“你有没有杀害顾步全家?”“没有。”“你有没有杀害巴闭?”“没有”“你有没有抓走甘玲和顾影?”“没有。”“这样就好了——”“我说没有,你就相信?这是人命关天的事啊!”“就是因为人命关天,我才相信你。”戴洪华干脆有力的说:

“我已向上级表明了你们的身份。由于你们杀人的证据太确凿了,以致我们反而有理由相信凶手另有其人。而且,你们犯不着来这儿跟顾步、巴闭争地盘,他们死了,真正得益的也另有其人。凶手的目的,也许是一石二鸟,既杀了他们的敌人,也顺此剪除掉你们,让你们来承担罪名。我们这儿不算是最先进的国家,但这并不代表我们昏昧、无能。尽管我们有不少同僚受了贿赂、给人收买,但也有不少警务人员是廉洁的,希望亦能藉此消除掉警方的瘀血,所以——”他正色说:“我已争取得上级批准,要用你们来侦破这一连串的血案。你们要证实你们的清白。我们要找出幕后真凶。我们正好公私俱应协作合作,不让凶手逍遥法外!”“你看怎样?”

第三节 狗眼看人低

这真的不容易!

陈剑谁很能明了、体谅、设想到这一点。

戴洪华要为他们开释,甘冒大不韪,而且也实在是冒上了极大的险。

但他终于争取到上级的同意。

——像这么重大的案子,那么凶悍的嫌犯,如果不是得到有最高权力的警官批准,那是断断不会说放就放的。

一旦“出了事”谁也承担不了这个责任来。

戴洪华试图去说服他的上司放人。其目的不但是换取真凶,打击恶势力集团的伺机膨胀,也可以免除一场涉及国际特警组织上的纠纷。

戴洪华愿以性命担保;陈剑谁等人决不可能是这一夜间三起血案的凶手。

经过几名高级警官(包括警察总监)的开会与研判,并详细阅读过一切可以收集得到的陈剑谁、史流芳、骆铃、牛丽生甚至是温文的资料,他们都得出了四个结论:

一、以陈剑谁跟顾步的关系,就算是要在这里发展势力,也大可合作,不可能成为敌对。

二、就算是“不平社”的人干下的血案,也不可能留下如此明显的人证、物证。

三、这远道而来的“六人帮”,背景非同凡响,一旦公开审讯判刑,势必轰动,是定必引起国际外交上的纠纷,这对本国的声誉不是件好事。如果万一败诉,则更丢脸丢到举世皆知,谁都不希望会发生这种事。

四、如果真的是陈、史、牛、骆四人干下的血案,他们大可一走了之,何必留在那儿等警察来抓?要是有恶势力想借警方之手除掉这些人,又何不听戴洪华之见反过来利用这几人除掉这股恶势力?

剩下的问题,就到了戴洪华的身上。

由于戴洪华近年在警界屡建殊功,与会讨论的五位高级警官,有三位都十分赏识戴洪华,既然他肯以性命担保,有人背上黑锅了,何不姑且让他试一试?如果成功,自是大功一件,要是失败,那也是戴洪华的过失。

当然,还有两人持不同意见。

一个是不表态。

另一名三苏汀警官大力反对。

他认为太冒险了,让这些“外人”插手本国的事,是对本地警务要员最大的侮辱!

戴洪华力争。

就在这争持不下这际,戴洪华的顶头上司:但洙汀开口表态——这件事的责任他也愿意跟戴洪华一齐承担下来。而且,这绝对不是“依靠”外力破案,他属下的干探也一定全程参与其事。

这一来,警察总监就乐于下了一个“顺水推舟”的决定:

在一定的条件下,这件事可依计进行。

几番周折,这“人事担保”才得以批准。

要不是戴洪华在当地警界有“实力”,而若不是他的上司但洙汀在重要关头表示支持,只怕单凭戴洪华,也断无法说放人就放人!

这毕竟是一件大案子!

何况,血案一旦发生,已有人施加压力,使该国至少有两家畅销报纸特别渲染和关注这件事,并激起国人“仇外”甚至“排外”的情绪,甚至还讽嘲警方:“不要因为案子是外来歪风就不敢严办,只敢关起门来打狗,不敢上山打老虎”云云。

而今,戴洪华已经可以保释陈剑谁出来,不过,还是附带了几个条件:

第一,四人里只能保释两人,陈剑谁必是其中之一,其余两人,必须扣押在拘留所里。也就是说,万一陈剑谁等二人弃保潜逃,警方手上还扣有二人可以“交差”。

第二,警方给予陈剑谁三天时间,也就是从开释时间算起,整整七十二小时,要是陈剑谁还找不到证实他们是清白的证据或找不出是谁干下这三宗血腥命案的线索,那么,警方仍然得起诉陈剑谁等四人。

第三,陈剑谁等人不许拥有任何攻击性武器。

第四,陈剑谁二人若有任何行动,都必须要有戴洪华警官或另一警务人员陪同下方得进行。

第五,警方暂释放陈剑谁一事完全保密,要是陈剑谁行藏败露,警方会当是“在押囚犯潜逃”处理。

条件的确非常苛刻。

“老大,你先不理它。”戴洪华惶恐的说,“我再去为你争取。这太委屈您了。”“不必了。”陈剑谁说,“有七十二小时,我们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把真凶都揪出来了。”他接受一切的条件。

他质疑的反而是;“为什么但洙汀警官会那么支持你这十分冒险的建议呢?”“因为我跟他投缘。”“这只是理由之一。”“我在他手上立了不少功,但名义上都归了他。”“还有呢?”“他痛恨那两家报馆。”“报馆?是大事宣传警方外荏内厉的那两家报纸?”“便是。但洙汀也不算十分精明强干,不过他有显赫家世,有皇族背景,而且总算也清廉正直,所以在警界很说得了话,担得了事。不过,就是因为他不受贿赂、不卖毛氏企业的帐,以致他破的案,报纸只字不提,而他棘手的案子,常给穷追猛打。这次。以他‘只愿保住国际面子,不理保护人民安全’为由对他攻击,使他异常震怒,决定要好好整治毛氏和‘第九流’集团的人。”“毛家四父子居然连这种人也招惹,可见胆子不小,气焰也真够嚣张了;人一得意便易疏失,看来毛锋便要毁在这儿。”“不过,毛家也有更大的背景罩着,要不然,他也不敢这般横行霸道。假如没有真凭实据,但洙汀还真动不了毛锋这一家子。”“所以,这也是警政界内里的斗争——而我只是一只棋子?”“不止你,我也是。我一直都是。毛锋把赏钱、红包派得整警察总部人人都有,就不甩我们这一组,这一来,我们反而成了‘异类’,成了取笑的对象,有时被迫要‘意思意思’地收取一些。但洙汀就对我说:“你们华人有一句话:‘狗眼看人低’,我们要好好做些事,不要给这些人小看了!”我想,他就是要争这一口气。”“我无所谓。反正,毛锋他们敢杀顾伯、巴闭和张氏夫妇,又掳却顾影和甘玲,还嫁祸于我们,我无论如何。也会找他们算清这笔帐的!”“对,咱们就把他们打得夹着尾巴逃!”“逃?才不让他们逃呢!偿命,何况死的都是好人——咱们‘不平社’本来要干的是什么!?”“为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人抱不平。”“对。”“——老大,咱们又联手了。”“我就知道你既耽在警界,迟早会插手此事,所以我们也不避不逃,以免你为难。”“——可惜,惭愧的是,我仍不能为老大和各兄弟们做到什么,也不能全部保释出来。为都是因为我……太无能。”“怎能怪你!一个华人在本地警界能做到这样出色,已很不容易了。这种情形,人多反而不见得好办事。要比人多,我们四人也抵得上毛氏集团三个儿子和他们的手下。”“……不过,我们只有七十二个小时。”“现在只剩七十一个小时。时间长,未必就好,你看催人交货交稿,多在期限前数天甚至数小时前才全力在赶,如果全部时间都似最后冲刺时的密集运用,那么,人人的成就都当在他目前的五倍之上了!”“那么,除老大以外,只能保释一人出来,您要先保谁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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