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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小学时期的我,连喜欢的概念都不清楚,想得到的、想占为己有的就是喜欢。情窦初开的那年,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却确确实实地喜欢上一个女孩子。

小孩子的喜欢能持续多久呢?是以小时为单位呢?还是以天为单位呢?对新鲜的事物总带着浓厚的兴趣爱好,这种兴趣爱好就是小孩子的喜欢。小孩子喜新厌旧的天性,似乎都能被原谅,既然都能被原谅,为什么我要一往情深呢?

对小孩子来说,这种喜欢持续了6-7年呢!这种喜欢能不能升华为“爱”呢?

还是只是单相恋,只是感动了自己的喜欢。

艳阳夏天,小小的校园中有一颗比我们校长还要年长大榕树,虬枝苍劲、饱经风霜。它的树须一部分都落地成干了。小学作文经常有着描写这棵榕树的片段,“执着无畏的树,四季常青,任由酷暑寒冻,密麻的叶片从不随风任意飘落,决不让气候的变化脱去它的绿装。它厚实的倒卵形小叶,蜡绿似的光亮,小巧精致的叶片缀在庞大的千变万化的枝干上,遮天蔽日。一大一小,一精一糙,形成了视觉上极大的反差,从而奇异的美也从反差中脱颖而至。”

在这颗大榕树周围,学校也种植了几颗榕树,虽然个头相比较小,但也能为在学校午休时候和体育课的时候提供一个好去处,全部午休的同学来这里度过一天当中最热的时候,不分年段,不分男女。在这样能够容纳全校一起纳凉的地方,只有一二十人在这里。清净,清凉。

遇到了她,俩次,同一个地方。

第一次遇到她的时候,她只是路过我身边,我们不会有任何交集和话题,我们只是路过。因为少时羞怯的我很难与女孩子搭讪。我和同班的女生能说得上话的次数也不多,我就是一个沉闷的男孩子。

而在第二次遇见她的时候,我注视着她,思考着,知道她的眼神向我转过来。流年忘返到了初二我才能找到适合的词汇去描述她那一瞬间:惊鸿一瞥。浮生若梦般的我震撼到了!完完全全地被这个女孩子震撼到了,她的眼神是:惊奇?可爱?清秀?水灵?萌化?怎么说都不过分。

她的一瞬间,是惊鸿一瞥,她对我的影响却实实在在的浮生如梦!我喜欢上她了!这是实实在在的。

在家的思绪也在她的身上,多次极力地想回想起她的模样,回想起的:她很美,我喜欢的到心头。还能想起的大致就是她模样,刘海长发,很苗条;但是她穿着我却没记住,她有多高,我也不了了之。

喜欢的情绪在心头蔓延,想起她来,心里有说不出来的快乐。

后来才知道,我这种是属于暗恋。

确实是暗恋,喜欢她,没有错,但我不敢说呀!准确地来讲,我都不认识她,她的信息我一概不知,她也许都不知道我的存在。自己那种傻样,自己都看嫌弃那整体感受的身体,颜值,以及从不超过自己小拇指长的头发……一副幼稚的模样……想追她,是不存在的想法。那时候,没有自信,没有恋爱观念,没有男女朋友那一套,只有一个藏着心事的小男孩,混到毕业了。

她的名字到底是华还是娇感觉不是很重要了。允许我且错且行的做法,将她称谓成娇。为什么?

这个问题很庞大,慢慢说来。

怎么接触到她的名字呢?学校的午休点名表!而这点名表是在教师办公室门口墙上挂着。教师办公室被我们一致认为除了好学生办公部接受表扬和教师交代事宜的地方,就是坏学生被训骂请家长的地方,尤其是到了六年级,无所事事的人越来越无所谓。我也算是一位。

从三年级就开始,考第一名的对我来说完全没有意义去做。想做的,那就是玩。

玩就成了我的头等大事。和一些人上黑吧,指染一些些“优质电影”、“优质动漫”,打架,被打多一些。

原本这点名表我是没有资格去看的。

对,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奋发图强,认识的人都用上了,把我推到校的检查组,就是负责检查全校学生的红领巾佩戴和学校卫生。于是我有了进入每个班级的权利,我也庆幸地发现,那个女孩子在四年一班。检查结束时,要进入下一班级,我听见有人在叫唤她:“ang-丽-*”。

我没听清楚,我也知道,家乡口音很重,听不清楚很正常。但是这个信息对于我来说很重要,我在午休记录表上很快的发现她的全名,我认为的全名:王丽娇。

于是我便记住了这个得之不易的名字,尽管它是错误的名字。但这个名字却得到她本人的应许。这是一段很有趣,很冒险,很刺激的故事。

我在小升初的时候毅然决然地选择去市里读初中,我想和她说,我既想在市里图发展,也想让她看到我的发展。我心里也是愿意自己的世界永远是农村的一套,不愿意我的人生如此黯然。

可笑的是,我那时候我想要和她说句话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这种困难不只是我内心的羞怯,而且是来自学校新旧教学楼的分布。我在旧的那一栋,那是六年级老大哥老大姐发挥大哥大姐精神给学弟学妹们,尽管我们存在很多怨言,但是呢,想想六年同学各奔东西,各有所向,新旧教学楼的事情就很快平息。因为是要准备去市里高就,还是在乡下混完日子的选择,俩个选择都有人选,小小年纪的我们懂不了好多道理,老师也没有提及到初中的重要性,那时候感觉自己明年还会有个儿童节。我,我们毕业班在第一次选择的时候,除了几个同学家长是有文化的,剩下的其他人,包括我,只能凭感觉。

而娇,我还是喜欢称谓她为娇,她在新的教学楼,我们每天见面的次数取决于我想不想去检查卫生和礼仪。天气也不是很热,在老榕树的同学已经很少了,娇也没来。虽然自己还会去那老榕树转。已经接近六月末,彼此见面次数,能说得上话的次数几乎没有。

于是我不知不觉地上了初中,但对于她的思念没有断绝。

感觉自己需要一部手机,可以上QQ和她聊天就好了。但是家里不支持,学校不支持,连自己都不支持自己:要手机干嘛呀!

要干嘛?聊天,和谁聊?王丽娇?我跟她说过话次数有多少呢?联系方式呢?痴人说梦呀肖亓翰。

一个故事开始了。

对手机的执着,连我自己都无法克制,我没有钱,但我可以赚钱,在市里赚钱很容易,积少成多,一部四五百的手机不出一年我可以攒到。于是在初中便制定一个赚钱的计划:帮同学打水打饭到寝室多少毛一次,我一次可以打多少次,能赚多少……帮别人做作业,或者是借给别人作业多少多少一次……借给别人钱,还钱的时候应该多付多少……感觉自己这三个想法非常好,但是很快就露出破绽,闯了大祸!

破绽就是,打水的时候打破一个暖水瓶不仅要赔钱,而且自己的脚有可能会受伤,庆幸地是,破了一个暖水瓶,自己没什么事。但是钱是要陪给我舍友的。那代价真是很大。

大祸就是:我放“高利贷”给那个同学因为不能还钱,而上告班主任,东窗事发!时候才了解到,原来不仅仅是自己对他“放高利贷”,而且抄我作业的某些同学也向他借钱。他无力还钱,被我们逼迫……于是我被班主任严厉呵斥!另一些人,包括向我借钱的人看着我被呵斥,似乎我是放高利贷的头头……

我认错,也感觉自己错了,错了的地方很多!有些感悟是后来和刘醒交心才知道,一、怎么掉钱眼里呢?二、借钱还钱还要利息的事情不像是一个十几岁的初中生该做的;三、自己交友不慎,似乎被曾经我帮助过的同学给出卖了,他们“推举”我担任这次放贷的总指挥,而我一脸懵逼的认错,认错;四、同学关系恶化,之前利益关系真一点点都靠不住,借作业的时候多么友好和蔼,借我钱的时候怎么是多么信誓旦旦……

确实错了。也得到相应的惩罚。我失去了班长职务。又逢寒假,灰头灰脸回到家里,应老师要求,让家长回电话给班主任。于是,那一个寒假,我妈就一直拿这个说事,每遇到一个亲戚或是认识的人,都会很“隆重”地介绍我在市里做的好事。那个寒假,我初一,娇五年级。

手机是什么时候买的呢?是在初二那年冬天。记得很清楚欠我钱的那个人在那年冬天之后就没来了。他爸很有钱,也很理事。至今还记得他爸戴着粗粗的金项链,手拿iPhone4,对他儿子说了一句我忘不了的话,大概意思就是:让你在这里读书就是希望能和同学打好关系,以后的十几年后的同学聚会,以后你的发展就有可能就是你同学当中。

我从乡下来的,面对他爸爸的富饶的身躯,感觉到了我和欠我钱的同学的差距。心中的不平衡感在未经社会世事的我心中埋下伏笔,这个伏笔,是促使我买手机的动因之一。

另外的一个动因是和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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