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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坎坷路死中求活

受降城南……

直连受降城与怀远城的官道,亦是沟连大唐都城——长安城与受降城的唯一通路。

羽林卫驿所便位于这官道之上,地处要冲。

只是相较以往,受降城兼顾军事驻防、军政、经济以及交通枢纽之时,这驿所所在之地,商业繁荣,人丁兴旺。

到了这些年景,受降城已然不再繁荣,且危机四伏。对于商贾而言,便没有了太大的吸引力。

此时,仅仅有些许势力弱小的客商途经此地,薄利多销,结果,也就只能令这靠驿所形成的村寨勉强维持。

不过,即便如此,受降城亦是不愿放过此地,都督七大王亲卫——羽林卫便驻守此地,每月交替轮转。

是月,轮到了羽林卫甲营,这也是其每年为数不多的,可捞到稀少油水的机会。

羽林卫甲营统领名叫袁志成,此时正在驿馆旁不远处,许久都未修缮的简陋卫所当中。

他跪坐在二层议事厅的破旧木质桌旁,有些心神不宁,总觉得似有恶事要发生。

心不在焉地将壶中清水,倒入茶盏中,一时分神,水液溢出,漰洒落身上,令他一阵忙乱。

恰在此时,门外有兵士来报:“报,将军,有要事容禀。”

袁志成心神一震,顿感不祥,一旁茶盏,不小心碰落在地,碎裂开来。他心绪愈发不宁,深吸口气,着令那人进屋回话。

房门洞开,两羽林卫搀扶一同样身着赤红明光铠的伤兵进入,袁志成看向那人,立时认出他便是乙营郑匡麾下副将,只是其面目之上创伤狰狞,若不是常有接触,还真难认出。

袁志成霍然起身,沉声问道:“你这……究竟发生了何事?”

那受伤兵士登时泪目,虚弱却焦急言道:“将军……将军容禀,吐蕃——鹰军奇袭,受降城陷落,我等护送大王撤离,途中得知耿典率勇胜军攻城不利,已然身死。

不久,鹰军便紧随而至,奇袭之下将我等击溃,大王至今生死不明,还请将军速速援救。”

袁志成呆立原地,脑中一团乱麻,虽与同为大王亲信的郑匡不睦,更紧随大王意志对耿典满是敌意,但他却是清楚,郑匡的乙营,在羽林卫中,最为彪悍,却被一击而溃。

而耿典麾下勇胜军,在整个大唐王朝都是精锐中的精锐,这样的精锐——却一败涂地。身为大唐卫国公——万人敌的耿典,更是身死沙场。

那么,自己率军前往,若是遇到鹰军,只怕……

但若是按兵不动,置大王安危于不顾,只怕鹰军未杀死自己,自己也将负上背主之名、叛国之罪。

他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豆大汗水自额头落下,心中不住计算得失。

许久,方才咬牙拍案下令:“传令,甲营兵士,随我救驾。大王腰际挂有鳞兽腰牌,务必看仔细了!”

……

银盘被云层遮掩,仅有些许光亮自乌黑边缘散漫投撒。

一条银带川流谷间,河水冷冽,方才恰逢大雨,水势漫涨,湍急流动。

越过狭长河谷,河道登时宽阔,河水流速渐渐放缓,在偶尔透出的月光照耀下,河面泛起的粼粼光亮,宛如巨大锦鲤在河面梭行。

这种静谧却并未持续,倏然伸出水面的手臂,破开了“锦鲤”的脊背,道道波纹飞散——碰撞——回返。

突出河床的尖利石头成为那手臂的救命稻草,手臂的主人紧紧抱住那“稻草”,尖利的边沿划破了他的手臂,鲜血随着湍急的河水扭曲消散,不留下丝毫痕迹。

河水中华服少年用尽全身力气,才将自己自河水那“热情”到令人窒息的冰冷怀抱中挣脱。

他挣扎着爬上河岸,将自己重重地扔在河滩上,胸口如同风箱般起伏。

缓过些许气力,他便强撑起身子,俯下身来,抬手伸入口中,扣动哽嗓。

一股股热流连同酸腐的味道从他的口中、鼻中涌出、弥漫,随即是更多的涌吐。

脏秽的呕吐物喷洒地到处都是,但,即便这种感觉令他涕泪横流,额头两侧青筋跳动,他却依旧没有止歇的打算,直到那肠腹胀满的不适感消散,他才剧烈喘息着倒在了自己的呕吐物中。

只是苟延残喘片刻,他便强打精神将自己从那随时可以睡死过去的疲惫中拖起。

闻了闻身上的味道,皱起了眉头。

才刚清洗过的衣物,再次变得臭秽难闻,若是那鹰军有着诸如猎犬等追踪手段,恐怕只需一时半刻,便可将自己追上——诛杀。

印象中记得,吐蕃人上战场,似是会带着獒犬。

回头再次看向那流势放缓的河水,风轩逸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后背登时便冒出了细小的疙瘩,但他眼神却愈发坚决。

再次跳入冰冷当中,浑身一阵哆嗦,但相较于之前,为求逃命的仓皇,有了心理准备的他,显得从容了几分。

身体任由河水浸泡,由开始的冰凉,慢慢变得温热。

他缓缓向前游动,仅仅露出脖颈之上的脑袋,谨小慎微地朝河岸两旁观望。但凡有些动静,便会立刻缩紧身子,掩埋在河面之下,快速而无声地前行。

河水冲走了身上的脏污,更安抚了内心的惊慌。

第一次觉得,小学时,被母亲逼迫学会游泳的技能,是一件多么具有先见之明的事情。

顺着河流缓缓前游,对母亲感恩戴德的风轩逸也不知自己游了多久。待回过神来,他已然身在溪流浅滩,无法再借水势继续前行。

在河水中潜伏片刻,确定周遭确实已然没了那红发将领——翟渊的身影之后,他才放下心来。

便吐出口中河水,站起身子,朝河岸边深一脚浅一脚踉跄走去。

身上华服虽是华美,却因浸满溪水,而变得甚是沉重。风轩逸解开绳扣,衣衫落地,满是伤痛的身体,登时便变得轻盈了几分。

仰面瘫软在地,仰望天空,山顶边沿的天空,是骤然亮起了的鱼肚白。

天,终于亮了。

风轩逸不由得摇头苦笑,一日的过往却好似过了一个世纪,这样的乱世,刀口喋血,人命如草芥。自己一个过惯了安稳日子,连鸡都只买切成块的医生,怎么想,都像是会在下一秒就挂掉的模样。

若是如此,与其悲怆地再次体验死亡,还不如穿越前被抹脖子之时,便在那生死簿上,画下圈——认了命来的爽利。

喘息渐趋平和,眼皮却愈发沉重,朦胧之间,风轩逸好似看到了老梁,正站在河岸对面,微笑着向自己招手。

是做梦么?应该是吧,毕竟你已经死了,我亲手替你挖开了坟茔,又亲手将你掩埋,大概,都是幻觉吧。

不过,这样的幻觉,也挺好的。

风轩逸看着“老梁”,喃喃言语:“刚才,我见到那个人了,就是红发的那个,他身后跟着的,是与你整天挂在嘴上的卫国公,都能大战百合的怪物,他的身份……应是鹰军统领翟渊……想要杀他……似是格外困难。”

他慢慢闭上了眼睛,顿了顿,接着道:“不过你放心……我会杀了他的……你记得的……火药……面粉……一火盆不行……我就扔去十盆八盆……炸死他……扔不远……我就等自己快死的时候……抱着进去……人肉炸弹……在我们那里……”

老梁苦笑摇头,只是言语:“不要报仇,你要好好活,带着小逸的一份,好好活。”

……

风轩逸自梦中转醒,耳边隐约间,老梁的“好好活”依旧萦绕。

晃晃脑袋,通体的冰凉令他簌簌发抖,双眼鼻腔灼热而疼痛。

看来是发烧了,感觉起来,似乎还格外严重。

回想起梦中“老梁”言语,他不由摇头苦笑。

“嗯,活到现在了,不好好活,还能如何……”他蹒跚站起,头脑晕眩。

原本此时,升上篝火,煮上一杯浓公英汁,趁热发发汗,才最是妥帖。

但奈何几乎所有的材料都有,就是火镰已湿,亦不敢再生篝火,他只得将衣服平整铺在河岸边,较为干燥的鹅卵石上,寄希望于一会儿升出的太阳,能够散发足够的热量。

风轩逸随即在河岸近旁的林丛中,再次挖了些公英,放入口中咀嚼,以期加大药量能够快速抑制发热。

不过却也因此,而有了意外之喜,他竟还发现了三七,公英已然足够治疗自己的外感,但论骨折以及内出血,还是三七最为顶用。

他二话不说,将公英咽下,随即挖出三七根茎,发现这三七根茎粗大,属上好道地药材,不由得愈发欣喜,随意清洗几下,便放入口中大肆咀嚼吞咽。

“再来点生姜,就更完美了。”他不由得陇望蜀。

就着河水艰难吞下苦涩难咽的药物,在这逃命途中,风轩逸已然放弃了讲究卫生的奢侈活法,他自油布包中拿出些许“黑色砖石”,放在河水中,浸泡不久后捞起,已然是软糯了几分。

细细品味,方才发现这食物口味倒与俄罗斯大列巴有着几分相似,酸苦过后,略微回甘。

仔细考虑着这里的民众与战斗民族可能存在的关系,不知不觉间,朝阳越出山顶,普照大地,带来丝丝暖意,而公英的药效似也起了作用,昏眩的头脑,清醒了几分,鼻窍似也通畅了些。

华服已然半干,肚中也不甚饥饿,原本如同跗骨之蛆的疼痛,此时亦是减轻几分。

勉强穿起衣衫,风轩逸再度踏上旅程。

甚是远大的目标,他并不敢想。眼前的小目标,倒有几个,像是先找个隐秘之地,生起篝火,将身上衣物烤干之类的。

正待想着,“唏律律……”的高亢马嘶却令他一个翻身,躲在了一旁的林木之后,心脏仿佛要裂开般“嘭嘭”跳动。

过了许久,他偷眼观瞧,方才发现,不知何时——不远处——一匹枣红战马屹立河岸——口唇咀嚼蠕动——看向他——乌黑的眼睛似通人性。

风轩逸长吁口气,鹰军的吐蕃坐骑,尽皆有些低矮,而颜色也多为青色与栗色,少数骝色。

这枣红马体型高大,显然并不属于吐蕃马种。只是不知为何,这战马看来似曾相识,好似在哪里见过,却又一时想不起。

风轩逸摇了摇头,不再多想,转身朝林间走去,却闻听身后马蹄声响,他扭转回头,见那枣红马紧随其后,他定下脚步,那战马也停了下来,他迈开步伐,战马亦是随之前行。

风轩逸几经试探,那战马都随着他的步伐,或是前进,或是停顿,或是后退,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距离。

枣红马冲他高声嘶鸣,似是对于他此时玩的游戏很是不满,人性化的眼睛就好似诉说:“老弟,咱们都这么累了,就别玩儿了。”

呃……自己怎的变成老弟了?看来自己不过独自过活半日,已是寂寞空虚冷了。

他拿出些许“黑色砖石”,用石头敲碎放在手心,朝枣红马晃了晃。

枣红马略显踟蹰,犹豫着缓步上前,看那模样,似乎稍有不对便会立时逃离。

风轩逸手掌不再动弹,战马也终究来到了他的身前,它低下了头先是闻了闻,随后又在他的脖颈上嗅了嗅,方才伸出舌头舔舐他手中食物,吃得倒也津津有味。

风轩逸慢慢抬起另一只手,伸向枣红马,马儿下意识想要躲避,最终却定下脑袋,任由风轩逸轻轻抚摸他的脑袋与脖子,眼睛微微眯起,很是享受模样。

风轩逸不知自己撸狗般的手法是否适用于马儿,但看那马儿模样,似乎并不反感。

“同时天涯沦落人……马,你我也算有缘,就叫你霉霉吧。嗯?你不知道,就是唱歌很好听的那个,不过,这个不太好,似乎太过可爱了些,我又不是那娘娘腔公子,不爱这套的。”自顾自说着话的风轩逸摇了摇头,“算了算了,给你想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字吧。”

枣红马抬起头,眼神之中似有期待。

沉吟许久。“呃……看你身长腿长尾巴长……又是红色……跟辣椒似的……就叫椒儿吧……挺好。”风轩逸抚掌大笑,对自己博学很是满意。

却不料枣红马重重打了响鼻,一口咬在了他的脑袋之上。

“咦……你攻击我……你一定是太喜欢你的名字了对不对!”

“……”

“别别别,我的发髻快被咬掉了……那不是草……”

“唏律律……”

“我真他喵的神经病,跟马玩儿起来了,还跟它说话,真……真香。”

一人一马,就在这样短暂的时间内,建立了简单的友谊。

风轩逸手拉缰绳,椒儿马跟在其身后,自来到这个世界,他心中竟第一次有了踏实之感。

并未耗费太多时间,一人一马便已到了林地边缘,出现在眼前的是蜿蜒在高耸峭壁间的羊肠小道。

风轩逸登时安心,既然有了路,沿着道路行走,就必定会有人家。正所谓,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

正待沿路前行,风轩逸却倏然感到地面震动,如同蚂蚁群般密集人马出现在视野尽头,马蹄雷响亦是远远传来。

风轩逸登时慌乱,忙牵着马儿躲进道旁林丛。

只是大队人马前军骑兵队伍转瞬即至,探路斥候更是早已发现他的踪迹,四名斥候拍马上前,弯弓搭箭,对准风轩逸躲藏所在,高声喝道:“什么人!快出来!”

风轩逸不由汗颜,这话语好生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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