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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长篇平台(13)

读解《怀念狼》

据说,《怀念狼》的发行量已逾二十万册,对这消息我一点也不诧异。中国图书市场的趋光性和盲从性有多严重,我心里还是有数的。这样说并非认为《怀念狼》不好,我要声明,《怀念狼》是一部很有特色的警世悯人之作。然而,就像孙猴子的尾巴即使变成旗杆也能被辨认一样,到了《怀念狼》,贾平凹还是贾平凹时,变化并不像有人渲染借那样出奇的大。比如,就拿小说中的第一人称“我”这主要叙述人来说,往这一本里叫高于明,是个摄影记着,职业上是变化不小了.但看来看去,跟《高老庄》里的副教授于路,甚至《废都》里的作家庄之蝶,味道全差不多,性格很相像,即使作者硬派定他们性格不一样,我们还是感到到一个样。更麻烦者,是他们竟让人联想到贾平凹本人。这显然是不正确的,但你无法阻挠读者要作如是想。这就像本色演员不能摆脱重复自已的苦恼。说得再直白些,一个作家,最可怕的,是被人看透,随着一个作家的作品的深入人心,他的形象会渐渐由熟悉而凝同,由凝固而失却新鲜感,于是对这作家来说,能否革故鼎新,出奇制胜,鱼龙变幻,兴灭继绝,就显得非常之重要又非常之困难了。

我觉得,现在贾平凹已物化为“品牌”了,像耐克,海尔,摩托罗拉,爱立信,画王,肯德基,马兰拉面,上海本帮菜,奥迪等等一样了,或性质上差不多。其名字本身即可以注册一番。既属名牌,不论贾平凹写什么,甚至胡扯,说昏话,语无伦次,只凭这个名字,往书摊上一亮,照样可销个十万二十万的。名品牌或名商标在市场上自有它条件反射似的召唤效应。就是说,这名字暗示人们赶快掏钱买,不买将会错失良机。不知大家以为这情景可喜还是可哀,贾氏本人以为这情景可喜还是可哀?还有一人,是余秋雨,也可享此殊荣。明摆着后出的几部东西大不如前,读者之购买热度不减。所谓千禧全球游,跑马占地般看一些名胜,发一点泛泛的文化感叹,人困马乏,力不从心。依我看,这活儿对一个资深记者更合适,且干得不会比余秋雨差,余的长处在退而“反思”,并不在急匆匆“赶路”,对他,干这活儿其实是在扬短避长。当然,话说回来,要我去,我也争着去,待遇优厚不说,还可免费作环球壮游,哪个不羡?或曰,你这是看到人家的书销得好,你的书销得一般,人家红火,你冷清,你才说这种酸葡萄话的。这可就冤枉我了。我想说的是,若论一本书的文学价值,千万别太拿书的发行量当回事。虽说读者是上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咱们的上帝不动脑子地起哄的时候现在还是不少,何况他们的身后站满了炒作的厨师。有没有厨师大不一样。笔者最近留心过机场、火车站、地铁站中之书店摊,发现像一个模子造出来的,看来全国哪几天卖哪几本书是有号令的,只是不知按钮掌握在谁手上。老实说,繁荣的背后,眼花缭乱的背后,就两个字:贫乏。

话扯远了,还是回来看《怀念狼》。它销出了那么多,迄今我还没见到多少阐释性或评论性文章,也许正在写作中,而过来过去都是贾平凹答记者问之类,贾氏关于此书的几句作为“文眼”的要紧话,在每篇采访中被反复引用,人们已耳熟能详,如他曾说,如今狼基本没有了,人也活得没劲儿了,因为失去了对手,而且大自然的任何物种都有神圣的生存权利,狼没有了,就会将狼性转移到人身上,出现人狼,或象征性的人狼云云。好像作者自己的这几句话就可以代替对这部作品的评价了。媒体方面有人放言,说面对《怀念狼》,批评界已暴露其银样蜡枪头般的不中用,捉襟见肘,张口结舌矣。总之,《怀念狼》被认为神秘莫解。

我刚读完《怀念狼》,不知是我由无知生出了无畏--“精尻子撵狼--胆子大过火”,还是别的原因,我并不觉得此书凭空而起,如有人形容的那样难以言说。我也不认为,写《怀念狼》的贾平凹与过去的贾平凹已判若两人,或贾氏又完成了一次脱胎换骨之幻化,如人变狼或狼变人之类彻底改头换面了。当然,必须承认,从题材的选取、思路的转换、意境的独特、人物的怪诞、情事的奇异以至在文字的运用上,《怀念狼》都达到了一种新的境界。

总的说来,《怀念狼》文笔洒脱,浑朴,流利,传神,没有疙里疙瘩,枝枝蔓蔓,它的审美形式与商州的穷山恶水妙合无间,遂产生了一种奇异的、萧森的、苍凉的美感。它起笔第一句:“这仍是商州的故事”,接着,一个倒装句:“是狼,我说,激起了我重新对商州的热情,也由此对生活的热情,于是,新的故事就这样在不经意中发生了”,调子找得很准,一下子找到了自己。没有这一句,也不可能有这一部书。它的叙述节奏中有意羼入中国古典小说动作化,肖像化,白描化的手法,于是营造出古典小说特有的那种斩截有力的语感,颇能抓人,尤其是前半部(后半部老是人变狼,狼变人的,陷入交代,还是编得圆,语言变得罗嗦起来)。还有,最重要的是,贾平凹把狼这个久违了的、令人心悸胆寒的、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意象重新引进了小说。狼的闯入,把一种狞厉的让人头皮发麻的恐怖性美感引入过于平静的文学审美圈,让人一怔。小说开头关于“狼祸”的描写是罕见的奇幻文字,真是闻所未闻,恐怖至极。如万头恶狼前仆后继攻陷城池的描写,如写一妇人得知丈夫被狼吃掉的确切惨况后,“妇人喉咙里咕嘈噜一阵响,一股黑血喷口而出,女儿看见空中一个红的蝴蝶在飞,蝴蝶落在了寺庙的石头墙上”,只一瞬间,这妇人的眼睛全然变成了白眼睛等等,就带上了几分鬼气。贾平凹毕竟聪明绝顶,他知道在今天起用狼的价值。至少让大都市里正在尽情地寻欢作乐的男女们打一个激灵,吓一身冷汗,喃喃道:啊狼,太可怕了,要是狼来了可怎么办?啊狼,太可爱了,要是我像狼一样的酷和冷硬该有多帅啊。总之,仅就文本的表层意越来说,这部小说能给读者带来一种刺激:既惧怕又迎受、既排斥又亲近的、有点近乎恐怖片的刺激性。

关于此书的旨意,也许国外的某些作品,如黑塞的《荒原狼》之类对贾平凹有过一小点间接影响和启迪。那本书里也写到一种性极残忍,嗥声凄厉的狼,但基本不实写狼,只是以此作比,喻示主要人物的心性由人性和狼性以及其它种种兽性构成。还有一些写人与兽的故事,从杰克·伦敦的到艾特玛托夫的,或者也会影响作者,但从根本上看,《怀念狼》的思想脉络,其实是贾平凹整个90年代思想矛盾和精神冲突的一个继续,它的主题与《废都》、《白夜》、《土门》、《高老庄》们并无太大区别,只不过背景从城里,郊区,农村又挪向了山野,只不过具体对象和表现重点有所不同罢了。

当然,《怀念狼》还是新鲜的,有所创新也有所发展。我是主张且莫将《怀念狼》生硬地拴在狭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主题上,一定要注意,它并非为了服务于环保的直接功利目的。这只是一条线索,目的还是要掘开对人性的思考,对现代人精神危机的思考,以及对人的命运,前景,门宿的忧思。但我们又不能不承认,人与狼也即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毕竟是此书的一个重要方面。无视其重要性,有意回避,就不可能正确评论《怀念狼》。我以为,整个90年代,贾平凹都在思索生态问题,它的人物无不处在生存危机和精神危机这双重危机之中,他一直有种可称为“世纪末的恐慌”的情结,以至流星雨,飞碟,日食,外星人的传闻,都会引起他的一片惊慌。他的人物总是无处可呆,都在设法逃走--《废都》里的庄之蝶欲逃离城市,《高老庄》里的子路欲逃离故乡。为什么呢?因为物质文明在急剧膨胀,而包括人在内的自然及其物种在退化,以农业文明为主的诗意传统在消逝、湮没,转型的时代造成了精神上的断裂。正像贾平凹在一系列小说中状绘的:西京城依然繁华着,却没有春夏秋冬,没有节气,昼夜难分,你吸我呼出的气,我吸你呼出的气,在城里生活三代以上的男人,已不长胡子了云云。正是在此情势下,贾平凹像抓到救命稻草似的发现了狼,钟情于狼,欲借助狼的原始,野性,残酷,凶猛,坚韧,舐犊,来匡时济世,拯教人类。这当然是对一种抽象精神的呼唤,一种形而上的遐想,一种乌托邦的呼喊,故而叫做“怀念狼”。它不可能不带上某种魔幻的、浪漫的、变形的气质。

对《怀念狼》,需要区分其“实”的层面与“虚”的层面,保护生态环境的层面与人的困境的层面,人狼对立必欲杀之的层面与把狼的精神理想化的层面,否则就会觉得矛盾重重,一片混沌,理不出头绪。作为小说,《怀念狼》对狼的精神的怀念,是必须通过“人化”来体现的。这个作为狼的载体的人,就是小说中“我”的舅舅傅山,既是猎狼队长,又是保护狼委员会的委员。对傅山其人的设计和一部分篇幅的描写,还是不错的,可惜后来陷入了虚实转化上的混乱。傅山是猎人之子,从小在山野长大,五岁就随父学会了“剥狼”。他睡在一百只狼的前胸皮毛缀成的大褥子上。他扛着用狼血涂过的猎枪,身上揣着未婚女子血浸过的护身符纸。作者写他的外形更是非凡:“他有一张粗糙发黑的四方脸,有整个下巴硬似鞋刷的胡茬,有榔头一样结实却冬夏出汗总臭烘烘的脚,遗憾的是没有一张能塞进一个拳头的四方嘴……”。自从禁止猎狼的命令下达以后,他就一日日地委顿下去,后来欲重振雄风,打杀了15只狼,却因失去了对手而一蹶不振,最后竟变成了人狼。(请注意,此时的变狼是作为人的退化处理的,已非怀念狼的本意了。)

虚与实的矛盾始终困扰着作者,傅山形象的不了了之,也源于此矛盾。本来傅山是作为挽狂澜于既倒的英雄设计的,让他的胸中涌荡着狼的豪气,但作为具象的实存的人,他不得不俯就的是:人见了狼是不能不打的,这就是人,但人又不能没有了狼,这就又是人,往后的日子里,我们要活着,只有心里有狼了。怎么个“心里有狼”法呢,作者也说不清楚,只好交代式地说傅山变成了人狼了。

我说过,不要把此书的解释仅停留在保护环境,关爱生灵的层面上,不要简单地图释人应尊重自然法则这些常识性的思想上,也不要停留在人与动物应和谐共存,相依相助的思想上。因为贾平凹确乎力图使小说上升到更广阔的关于人类,人文。人性,人道的意蕴中去。很显然,在作者看来,要保存狼,决不只是个生态保护问题。如小说里穿插了不少奇幻情事,狼毛直竖的褥子,金香玉的递接,狼猴之幻化为女子,都想说人与狼其实是一体的,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人也需要狼性,否则就会缺钙等等。书中曾用不少笔墨描写犬熊猫之死,那是作为狼的物种灭绝的先兆来写的。大熊猫因不能适应物竞天择的无情而走向衰路,那么狼呢,它的近乎灭绝,是自身物种的衰竭,还是人为的恶化环境所致?狼究竟该不该灭绝?在这些问题上,贾平凹陷入悖论。打狼队的人因为无狼可打,不准许打狼,都得了病,软脚病,头痛病,或狼性附体。但真的打光了狼,人又会退化,变异,甚至成为人狼,对此,作者也不知如何是好,遂使此书成为一部自我缠绕,不见出路之书。

商州之地通豫西鄂北,充满了神秘的文化现象。书中对此虽有所描写,却是对一种消逝的生活方式的挽歌。作为一部长篇,《怀念狼》是否过度单一而孤直地纠缠在人与狼的线索上了?由于未能展开更丰富、更新颖、更广阔的社会生活面,遂使这部特色突出的作品未免显得不够丰厚。

追问迷失的根因--谈《沧浪之水》

成长篇小说《沧浪之水》,简直有种天机被泄露的感觉: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所察觉却又朦胧莫辨的某些东西给挑明了,讳奠如深却又一直有人在暗中操练并受益匪浅的决窍给洞穿了,这怎不令人豁然复骇然?说得再明白些,也就是这小说在“弄清决定命运的无形之手在哪里”上有所推进。虽不能说作者把世情一一看得分明,却可以说,作品确有发人之所未发的一面,特别是对官本位文化的实际威力及其渗透程度,对权力崇拜的危害,可谓鞭辟人里。更为难得的是,这部小说还写出了某些看清真相的人却又在一种更高的真实中迷失了,于是作者努力追问着迷失者之所以迷失的文化根因。这就超出一般官场小说的格局了,我以为,当下某些官场小说放到《沧浪之水》的面前会变得轻飘。

我之如评价《沧浪之水》,首先是基前创作中的一种风气和弊端而发。现在官场小说或者叫反腐小说的类型颇流行,也颇受欢迎,细思之,此乃势之所至,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为现实生活中有贪官迭出,腐败横流的一面,在文学中也就必然地出现强烈表现反腐反贪主题的作品。或者扩而大之,虽不一定反腐反贪,笔锋所向,却也离不开官场的变幻和宦海的风波。这情景不禁使人想起清末谴责小说的潮流来了。那时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吴沃尧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等也是风靡一时。当然,那时与今天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但在文学创作的规律上,却不敢保证今天就一定不会重复当年的毛病。鲁迅先生批评那些谴责小说大都“辞气浮露,笔无藏锋”,流于模式化,浅表化,而且“官场伎俩,本小异大同,汇为长编,即千篇一律,特缘时势要求,得此为快”,又说,“惜描写失之张皇,伤于溢恶,则感人之力顿微,终不过连篇话柄,仅供闲散者谈笑之资而已”。总的意思是,它们只是满足了社会一时的需求,停留于嬉笑怒骂的痛快,缺乏艺术化、典型化的提炼,缺乏“忏悔之心”和对人性的思考,因而感人之力甚微。这不是和今天创作上的情形很相似吗?一些作品不也是满足于纪实、问题、案例,或只靠事件的惊人来耸动读者吗?

《沧浪之水》则不同。它不留情面地揭穿了虚幻的真实,深刻地揭出了权力和金钱对精神价值的败坏,显示出锋锐的透视力和“片面的深刻”性。写出非常时期人的扭曲并不太难,难的是写出当下日常生活中人的变异和扭曲的过程。这本书的作者基本做到了。此书不但善讲故事,而且诉诸哲理,不但充满感性,而且注重智性。它不是那种讲一个有趣的贪官故事再夹带些浑笑就完事的小说,也不是对腐败现象“谴责”一番,以取得宣泄快感的那种小说,或者以为涉笔的级别越高,贪污的金额越多,就越深刻的那种小说。它的一个突出优点是不靠惊人的故事,而是在平常生活中努力往根源上挖,努力追问时间、价值、意义等人生哲学问题,提供了一些未必准确却是独立思考的心得。比如,所谓孔子在知识者心中已经死去,所谓我们遭遇了相对主义,以及市场没有终极等等,都是作者对价值失范现象所作出的思想文化评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将此书看做是一本思想小说,哲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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