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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说“闲”

人的一生,似乎“忙”是主要的,而“闲”是次要的。

从七岁“发蒙”,小学、中学、大学,以至考研、读博,寒窗苦读,漫长的学习生涯可谓紧张忙碌;而后就业、工作,或出于责任心,为公务、为肩负的担子而忙;或出于上进心,为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而忙;或出于功利心,为养家糊口和改善生活处境而忙,即所谓“为稻粱谋”……总之,经年累月,不觉老之将至,倏忽间到了退休年龄,该闲一闲了,却更有退休后还兼着各种社会职务而依然忙者;或是“兼”做家庭保姆、送孙弄娃,仍为儿孙作马牛而“甘愿”忙者。其实,忙与闲,是人生的两种不同的生活形态,是相对而言、相反相成的对于时间的不同“分配”方式而已。

忙与闲,小而言之,错杂于一天之中;大而言之,交叉于一生之中。即所谓“文武之道,有张有弛”。张是忙碌紧张,弛是闲散松弛,二者交替,组成一道如白昼夜晚交替般的人生风景线。美国总统再忙,也有到戴维营休假的闲暇;寺庙僧众再闲,也有撞钟敲磬、念经诵佛的课目。农夫有农忙也有农闲,干部有加班也有假日。忙与闲,组成社会节奏的和谐,也组成人生节律的协调。古人以做官为业,视功名禄位为第一追求、第一要务,一辈子忙于此道,而无官可做则称为“赋闲”,晋代潘岳曾作《闲居赋》,即指此。然而,仕途虽有很强的诱惑力,却与昼夜劳碌、心力交瘁密不可分;闲适安逸的赋闲生活对身不由己的仕宦僚臣们仍是很有吸引力的:将军铁甲夜渡关,朝臣待漏五更寒。山寺日高僧未起,看来名利不如闲。记不得这首诗的作者了。诗中对于位高权重、功名利禄的“忙”是持否定态度的,其结论直白而又明朗。古代的文人一面以做官为业,一面又向往着闲云野鹤式的散淡生活。“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是“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不为五斗米折腰”,辞官而“归园田居”的陶渊明式的闲适观。“不明不暗胧胧月,不暖不寒慢慢风。独卧空床好天气,平明闲事到胸中”--这是官至翰林学士、左拾遗的唐朝诗人白居易所向往的“闲”。“身闲始更知春乐,地广还同避世喧”,“亦欲心如秋水静,应须身似岭云闲”--这是长期担任北宋宰相官职的王安石心目中的“闲”。

“闲倚胡床,庚公楼外峰千朵。与谁同坐?明月、清风、我”--这是北宋时做过多种地方官、京官直做到皇帝的“侍读”,而后又遭一贬再贬的大文豪苏东坡闲适心境的写照。陶渊明、白居易、王安石、苏东坡,他们都曾经是日理万机的官场忙人,忙中晤闲,忙中觅闲,忙中偷闲,忙中得闲,对“闲”更有一种独特的格外亲近的体验。而且,官场险恶,世事难料,一旦抽身,哪怕能得短暂时间的“避世”之闲,与明月清风为友,与山水田园为伴,闲,对于终身羁旅官场的他们而言,既是身心的一时休憩,更是心灵的短暂解脱。那难以掩饰的轻松与快乐便溢于言表跃然纸上,发而为诗了。再来看看现代人的忙闲观。共和国开国元勋之一的陈毅元帅,自红军时代起便是驰骋疆场戎马倥偬的着名将领,建国后又长期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外交部长等要职,要说忙也是够忙的。他在一首题为《一闲》的小诗中写道:“志士嗟日短,愁人知夜长。我则异其趣,一闲对百忙。”军务、政务、外交事务,陈毅辛劳一生,忙碌一生;然而他又善弈棋、喜书法、工诗词、爱体育,常常能“偷得浮生半日闲”,他的“一闲”不仅是“百忙”的陪衬,“百忙”的余事,而且具有丰富的内涵,是与“百忙”相对应、“平起平坐”的一种雅致与情趣。

这与那些只知忙忙碌碌不懂生活乐趣,忙而乱、忙而累、忙而苦、忙而怨的“愁人”,其生活态度是大相径庭的。二者的区别,在于修养,在于胸襟,在于性灵,在于秉赋。总之,闲是一种情趣,一种境界,也是一门艺术,一门科学。半忙半闲也好,忙中偷闲也好,弃“官”赋闲也好,老而清闲也好,关键在于“闲”出一种雅兴,“闲”出一点味儿来!

名人与悍妻

中国人将脾气暴躁、性情强悍、对丈夫动辄发火的妻子称为“悍妻”,或日“悍妇”。到了北宋的苏东坡,则“创造”了一个带有嘲谑意味然而富有幽默感的成语“河东狮吼”来譬喻这类女人。据宋·洪迈《容斋三笔》“陈季常”条记载:“陈髓,字季常,自称龙丘先生……然其妻柳氏绝凶妒。故东坡有诗云:‘龙丘居士亦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河东狮子”指陈妻柳氏,缘予杜甫《可叹》诗:“河东女儿身姓柳”。狮子吼是佛家用语,以喻威严,陈季常好谈佛,故东坡借佛家语以戏之。后遂用“河东狮吼”喻悍妇发怒,用“季常之惧”指惧内,即怕老婆。

总体而论,男人娶上悍妻是很不幸的。谁不希望有个温柔、贤淑的妻子?难道家里天天“后院起火”、雷霆风暴不断那也算过日子?不过,要是普通人娶上悍妻,那吵吵闹闹、嗑嗑碰碰的事儿,顶多也就成为邻居的谈资、街巷的话题,对那泼妇女子戳戳背脊骨而已。若是名人娶上悍妻,“故事”就出来了,那悍妻也就随着名人而一块儿出名了。古今中外,不乏其例。谓予不信,听我道来。与苏东坡同时代的北宋着名文学家、科学家沈括(1031-1095),是一位博学多才的学者,他的着作有二十二种之多,其中以《梦溪笔谈》最负盛名,被誉为我国古代八大科学名着之首。然而沈括的婚姻却很不幸。他晚年娶了泼悍暴虐的张氏为妻,经常挨打受骂,甚至胡子被张氏揪下扔到地上。

儿女们哭着给他捡起来,看到有的胡子上还沾着血肉,遂与父亲抱头痛哭。张氏却毫无恻隐之心、悔改之意。后来,张氏突然病故。令人不解的是,当人们都为沈括庆贺时,沈括却面含悲戚,并从此郁郁寡欢,甚至恍惚不安。一次乘船过扬子江,竞想投水自尽,追随悍妻直赴九泉,幸好被左右抱着救下了。

沈括居然一直恋着他的悍妻,从此再未续弦。你说奇也不奇?再举两个外国名人的例子。苏格拉底(前469-399)是古希腊着名的唯心主义思想家、哲学家,他首次提出归纳和定义的方法,在逻辑学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可他却有一个泼妇妻子,可说是“天字第一号”的厉害妇人。苏格拉底经常受她的辱骂与欺侮。有一天,苏格拉底正在楼下教授门徒,忽听“轰轰轰”的跺楼板声音,那是太太怨他教得太久而动了雷霆之怒。苏格拉底因课未授完,没法停下,这就更加惹恼了太太,将一盆脏水从楼上朝苏格拉底泼下,苏格拉底顿时成了落汤鸡。学生们满含歉意地安慰老师,为他擦干身上的水。苏格拉底却以一种司空见惯不以为然的幽默口吻说道:“不要紧,先打雷,接着下雨,不是理所当然的么?”后来,别人问苏格拉底,为什么要娶一位泼妇为妻?

他却一本正经地说:“这样可以锻炼人的意志嘛!”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1809--1865),因为发表了《解放黑奴宣言》,成功地赢得了南北战争,使美国得到统一而名垂青史。他在美国历史上的功勋和地位不亚于开国总统华盛顿。然而,林肯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因为他的妻子玛丽·托德是一个刚愎自用、高傲任性的女人。林肯在婚前就已发现玛丽的诸多毛病,曾几次试图与她分手。但看着号啕大哭的玛丽小姐,善良的林肯又于心不忍。1841年1月1日本是林肯与玛丽举行婚礼的日子,可新郎却突然失踪了。原来,这时的林肯正受着理智与感情的煎熬。一方面,他必须履行诺言和玛丽结婚;另一方面,他又无法忍受玛丽的火爆脾气和刚烈性格,只好采取“临阵脱逃”的对策。可是几经周折,林肯仍然无法逃避,他们的婚礼又拖延了将近两年,到1842年11月4日才正式举行。此时,林肯已经对美满幸福的婚姻失去了信心。

婚后的玛丽旧性难改,对林肯横挑鼻子竖挑眼,从生活的钳制到政治的干预,无所不及。林肯入主白宫后,玛丽更是变本加厉,不仅经常不顾林肯的体面,大吵大闹,还对总统周围的人指手画脚,动不动就大声斥责。这使她成了白宫最不受欢迎的人,引来了不少非议。而林肯却默默地忍受着,他们的婚姻居然持续了二十多年,直到1865年4月林肯被南方反废奴狂热分子刺杀身亡。这三位中外名人,因为娶悍妇为妻可以说婚姻都是不幸的。然而无独有偶的是,他们都长期忍受了命运的安排,情感的危机、性格的冲突并未导致婚姻的破裂。或许是因为名人更有坚韧的耐性和忍让的修养?或许是因为名人总是以事业为重而对私生活中的不幸常常忽略不计?或许是因为名人更富于幽默感、更善于自我解嘲自我调节?或许是因为名人更顾及脸面顾全“大局”,不愿与妻子撕破脸皮而闹得沸沸扬扬造成不良影响?不管答案如何,名人与悍妻的婚姻实质上仍是不幸的,至少是不理想的。不过这几位名人并未因为感情生活不幸就消沉沮丧、碌碌无为,而是精力集中专注于事业,“任你河东狮}吼,只当和风吹柳”,所以依然功成名就。这也许就是名人之为名人而不同凡俗的特异之处吧。

红酥手

前不久去浙江绍兴,参观了陆游纪念馆和着名的“沈园”。

被誉为“越中名园”的沈园,因陆游和唐琬凄恻悲惋的爱情故事而名传后世。陆游年轻时风流倜傥,与美丽多情的唐琬结婚,彼此相爱笃深,琴瑟甚和。但陆母不喜欢这个媳妇,百般挑剔并逼迫二人离婚。陆游迫于封建礼教,只得另娶;唐琬也只好含泪改嫁。如此棒打鸳鸯,演出了一场“孔雀东南飞’的现实悲剧。后来陆游与唐琬在沈园偶然相遇,唐琬嘱家僮送去一份酒肴,以示眷恋之情。二人百感交集,苦不堪言。陆游提笔在一堵粉墙上题写了一首悲痛欲绝的词,这便是那首传诵千古的《钗头凤》: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我在沈园的正南墙垣上看到了镌刻成碑的这首词,不过早已不是陆游的亲笔,而是近代词学家夏承焘所书。旁边还刻着近人所书唐琬依原调唱和的《钗头凤》,同样悲惋凄切,荡气回肠。据史载唐琬作此词不久即忧愤成疾而逝。陆游为此哀伤万分,以致抱恨终生。对于陆游《钗头凤》词的开头两句,“红酥手,黄滕酒”,我曾经翻查过好几个陆游词版本,都一致解释为“红酥手,形容女子(即唐琬)的手红润细腻”;“黄滕酒,古代一种官酿的酒,因其以黄纸封口,故名”。“这两句写唐琬把酒送给陆游喝”。看来这样的解释是准确无误,不会产生歧义的。然而事有蹊跷,时隔不久,我却于偶然间看到另一个关于“红酥手”的“民间版本”。从浙江回到成都不久,我独自一人去离家不远的一家小饭店午餐。甫一坐定,抬头看见墙壁上贴着一张红纸,用毛笔书写的“红酥手”三个字映入我的眼帘。

由于绍兴沈园之游记忆犹新,我乍以为是谁将陆游的《钗头凤》写在饭店壁上呢,于是近前细看。原来,“红酥手”仅是“标题”--这不是一首词,而是一篇短文;准确地说是一则饭店的“广告”。我饶有兴致地读下去,却不禁哑然失笑:红酥手--将猪前蹄敬称为猪手,是对这个部位怀有足够的尊重,是想把猪视为直立行走的高等动物之美好愿望。

因猪对人类甚多好处,猪手烂而不散,韧中带脆,筋、骨、肉错综复杂,与熊掌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本店精选巨大的猪前蹄标准是:红润,旯旯旮旮无毛,形呈弓状,精盐慢捻,姜汁细匀,武火烧卤,转文火煨烤,加乙基麦芽酚增香。如您将这只资格的“红酥手”用以佐酒,微醺之中,将有何等的情趣呵!通篇文字还算流畅,且书写工整,像是有点文化的人写的。

奇则奇在本文的逻辑:猪蹄=猪手,(红润酥软的)卤猪蹄=红酥手,这就使人不仅读之莞尔,而且感觉到很有些幽默意蕴了。我带着极大的兴趣找到店主人,一位约模五十来岁的中年汉子,他便是这篇奇文《红酥手》的作者。他放下正在操“庖厨”的手中活计,和我攀谈起来。我询及此“红酥手”与(陆游词)彼“红酥手”是否有关系,他竟然毫不迟疑地回答我:“当然有关系,我就是从那首词联想而来的。”尤其他谈及曾在某市文联工作过,喜爱诗词,我就不禁刮目相看,“确认”了他对该文的“着作权”。有趣的是,店主人立即向我推介他案板上的几只“红酥手”如何色香味俱佳,如何香酥可口云云。

我当即意犹未尽地花八元钱买下一只“红酥手”,带回家去作为晚上的佐酒之物。晚间虽没有“黄滕酒”,却有自泡的药酒。当我边呷着酒边嚼着又香又酥的美味猪蹄时,又自然地想起那篇广告奇文,禁不住又一次哑然失笑了。我暗笑这卤猪蹄名字实在雅得出奇,也暗自佩服店主人的联想“巧”得出奇。美人的素手与卤熟的猪蹄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陆游的情诗与饭店的广告两种压根儿不相关的文字,如此美好的诗词意境与如此粗俗的市井尤物,居然被拉扯到一起而加以“活用”,并且产生令人忍俊不禁的观赏与阅读效果。这究竟是古典诗词的“悲剧”还是商业广告的“喜剧”?抑或是“古为今用”的谐剧,文字调侃的闹剧?然而有一点是肯定的:饭店的这则广告是我见到的唯一的“红酥手”幽默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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