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阵子,各式各样的写作班,忽然遍地开花。我身边好多朋友,不拘以前是干什么的,忽然都开始热衷于写作,也经常有人写邮件给我,问我是怎么学写作的。正巧前两天,在“豆瓣”广播里,又看到这么一条消息:
“我想将我的痛苦转化成文字,可是写出来的东西浅薄又无知,远远配不上我遭受的痛苦,真希望才华能够降临在我的身上,让我痛快地写出自己挣扎在卑鄙、无耻以及崇高之间的软弱和勇猛,这样我就闭嘴了。”
我想,他的这种痛苦,大概是很多人共同的心声。现代社会,人往往孤独,一肚子的话想说,一脑子的意见想表达,却通常没什么人有耐心听自己说,或者就是难以信任身边的人,说出来了,也不确定能获得什么反馈。
恰好,自媒体的发展如日中天,会写作的优势,这时候就表现出来了。写得好的人,就能获得显而易见的红利,最低的红利,是能收获他人的理解和关注,获得孤独的疏解,更高的红利,甚至能成名,赚钱,接广告,走上人生巅峰。
于是,人们一股脑儿地都想来学写作了。憋得慌的人,想通过写作来疏解自己的倾诉欲;或者有点追求的人,希望通过写作来为自己的人生找一个定位,为前途找一个突破口。
但是,我要说,虽然你很想把写作学好,恨不得一个写作班学下来,马上就能妙笔生花,但写作这事真的和别的事不太一样,技巧虽然得有一些,但真不是仅仅通过了解一些技巧或通过简单的重复劳动就能写好的。
因为大家都没有时间,都追求速成,追求抄近路,眼睛就盯着写作的技巧,却忽略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阅读。在我看来,阅读的才华,远比写作的才华更为重要;而写作的才华,也一定是和阅读的才华相生相伴的。
有人可能要不解了。阅读,还需要有什么才华,只要识字的,谁还不会读书?还真不是。《圣经》里有句话说,愚昧的人,有眼却看不见,有耳却听不到。我们中国的词造得更好:聪明。所谓“聪”就是耳朵好,“明”就是眼睛好,这不是生理机能上的好,而是一种连接能力、一种理解力。有的人就是有那个本事,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听到别人所听不到的。那就是一种阅读的才华。
在我看来,很多好作家,首先都是有极高的阅读才华的。
比如米兰?昆德拉,他自己的小说写得极好,但是在《小说的艺术》这本书中,完全展露出他作为一个读者高超的阅读才华;比如曹雪芹,他在《红楼梦》里,曾经借贾母、黛玉之口来评论前人的诗作,犀利别致,让人印象深刻;再比如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精彩的洞见简直层出不穷;又比如莫言,他的偶像是福克纳,他写过一篇文章《说说福克纳老头》,也是非常有趣的,感兴趣的人可以找来一读……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几乎所有的好作者,都曾经站在读者的角度写出过精彩的文学评论,而且很多作者,在我看来,他们的阅读才华,甚至远胜于写作的才华。
因为很简单,阅读是水池,而写作是水桶。要想有充沛的思想放进自己的作品中,阅读才华是必不可少的。阅读的才华,其实也就是理解的能力。能力这玩意儿,一以贯之,一通百通,无论是读,是写,是分析文本,还是分析世界,处处给力,处处好用。
举个我自己的例子,我大概从十岁开始,就阅读《圣经》。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其实是蛮讨厌《圣经》的,根本不会主动去读。当然,我是不敢说《圣经》如何如何的,如果我这么说,只会显得我自己很无知,因为《圣经》太有名了嘛,所以我也就随大溜地说,嗯,写得好。但是好在哪儿呢,我根本不知道。
比如,《但以理书》第三章中写了这么一件事:尼布甲尼撒王铸造了一座金像,要行开光之礼,《圣经》原文是这么描写的:
“那时传令的大声呼叫说:‘各方、各国、各族的人哪,有令传与你们:你们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因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民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曾经,我看到这一段,心理活动就是,这也太啰唆了。要是让我来写,首先“各方、各国、各族”有必要出现这么多次吗?直接划掉,改成“他们”不就完了吗?“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也是够啰唆,有必要非得这样重复呢?
但是有一天,当我再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忽然就明白它为什么这么写了。
为什么呢?因为要制造一种压迫感,通过这样的陈列和重复,来为王的盛典制造一种如临现场的声势,通过对“各方、各国、各族”的不断重复,让我们看到如蚂蚁般密集的人民不断地在王的金像面前下拜;通过对“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的重复,让我们看到一种皇族威权的不可侵犯,也唯有如此不断地重复,加强这种心理威慑,把场面的氛围充分铺垫好,才可以更好地带出下面的情节:所有的人都臣服于这一权威之下,跪拜金像。而唯有但以理不拜。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地让读者了解到,但以理的勇气,是怎样的冒天下之大不韪,这个故事的核心精神才能立起来。所以这样的重复,并不是啰唆,也并非无用的闲笔。
类似这样的理解,在我后来阅读《圣经》的过程中,一再地发生,如同找到一块块小小的拼图,让我看到了隐藏在这本《圣经》之下的另一本《圣经》。也正因为如此,我才真正感受到阅读《圣经》的乐趣。
再举另一个例子,毕飞宇的《小说课》中,有一段关于《水浒》的解读,说的是林冲杀人,施耐庵是这么写的:
“(林冲)把尖刀插了,将三个人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再穿了白布衫,系了搭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投东去。”
看完这段,我们先停一停,请问,你在这段里,读出了什么。
我第一次读时,看到此处,只是一带而过。这有什么出奇的呢?比起“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那样浓墨重彩的段落,又或是比起潘金莲勾搭西门庆的故事来说,这一段简直是稀松平常,无非就是林冲做了一些零碎的事情,连一点形容词的渲染也无。可是,就是这样简单到近乎白描的段落,却不能细看,一看之下,简直堪称可怕,说是细看之后背后冒凉气都毫不为过。
看了毕飞宇的解读,我们会惊觉,其可怕就可怕在这种平淡、这种冷静。这是刚刚杀完三个人的林冲,一个被逼到命运的绝路之上,还处在极度暴怒之中的林冲,这不是一次有预谋的杀人,而是激情之下的杀人。而你再看林冲的反应,却冷静得就像做家务似的,按部就班地处理现场:先用仇人的脑袋做了祭品,再换掉血衣,把酒葫芦扔了,甚至没忘记喝掉那一点残余的酒。这就够变态了,然后他提起枪,往东走了。
他为什么往东走?这一句很容易被忽略掉。很简单,因为城在西边,往西走就是进城,自投罗网,所以他往东走。这就是林冲。一个“往东走”这么简单的句子,就把林冲这个人的性格—他的冷静、他的可怕、他的决绝,都写出来了。但是,作者写出来了,读者能不能看出来呢?到了这个时候,就是拼阅读才华的时候了,看得出来,你就会毛骨悚然,看不出来,你就会觉得稀松平常,一带而过。
木心先生说:“从前的‘人心’被分为‘好’‘坏’两方面,嚷嚷‘好’的那面逐渐萎缩,‘坏’的那面迅速扩张,其实并非如此,而是好的坏的都在消失,‘人心’在消失,从前的戏剧和小说将会看不懂。”
一本书,你能不能看出来它的精彩,也就是木心先生说的“有没有心”,这种心不分好坏,它就是一种敏感的直觉,好的坏的,都在一心之内,有心,你就看得懂;没有心,你就是睁眼瞎,看不懂,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老掉牙的诗大家都听过,它很清晰地点出了阅读和写作之间的因果关系。
但是,我们通常都误会了它的重点,以为读书的重点在于“万卷”,要读得多,自然写得好。其实不然,读书的重点不在多,而在于“破”。
“破”不是非得读很多遍,把书都翻烂了,韦编三绝了,那就是破万卷。不是的。“破”是要读破书中的精义,要破开它表面的字句,看出作者藏在字句下面的东西,看出这么写到底好在哪里,又不好在哪里。
如果说好书是一座冰山,水面上露出来的东西只有1/10,那么一个好的读者,一个有阅读才华的人,就能够把水面下的9/10都给打捞上来,那么同样是读书,你的所得就比别人多得多。就像同样拿到一本武功秘籍,有人就当是天书,一字看不懂,扔在一边吃灰;有人能懂一半,能练出点防身的本事;有人就能参透其中最精微的要诀,练出一套绝学,独步武林。
所以,书的看破,不光是看你读过几遍或是读过几卷这种数量上的积累,它更讲究的是一个效率问题,你到底读懂了没有?品出味道来了没有?面对一本作品,能说出个四五六吗?阅读的水平,决定了写作的起点。
所以,你怎么学写作呢?去学一套写作的公式吗?去背几篇范文吗?这都是治标不治本的路子。说到底,要学写作,不是一个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要想写得好,必须先学会阅读,读明白了,自然就能写出来。阅读的才华越高,写作的能力就越强,甚至我可以这么说,阅读的才华,就是写作的才华。
人家的书写得好在哪里你都看不出来,你反而能写得好,这有可能吗?阅读的重要,一方面是帮助你训练直觉,训练理解力,另一方面是帮你建立一个好的写作标准—好的文字是什么质感,好的结构是怎么编排的。
很多人,只是把阅读当作消遣,不想费那个劲动那个脑子,所以就老是在一些浅显的东西里,在自己的舒适区里打转,但是又幻想自己只要读得够多,自然就一定写得好,这是没道理的。
而我发现,有阅读才华的人,通常都有一种神来之悟,能把一些毫不相关的东西连接起来,却又令你觉得这真是天作之合,恍然大悟。除了本身的记忆力好,知识量储备得多以外,生理上的基础,大概就是脑神经突触特别多,所以各种信息的交流密度就比别人快很多。
但是,你看到这里,也不要心灰气馁,心想自己没有才华,就自我放弃吧。不必如此,因为,阅读的才华,除了少数天才以外,几乎没有人是天生就有的,这绝对是可以锻炼的、可以提高的,而提高的方式,依我个人经验,认为有以下三种:
第一,要学会去给自己找问题,去寻找文字中的蛛丝马迹,去揣摩很多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多问一问:作者为什么这么写?换作我,我会怎么写?然后试着从不同的角度去回答这些问题,搞不好你就会发现一座大冰山。先学会提问题,这是找到答案的第一步。
读书,最忌讳贪多和虚荣,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似的,稀里呼噜吞一堆,然后把书一丢,跟人炫耀,你看我读了这么多书,有用吗?你消化了吗?甚至有的人兴致勃勃找人列了一张书单,结果没有一本读得下去,然后就发脾气了,什么玩意儿,看不懂,好啰唆,好无聊,评个一星,写个“装×”,然后就给打发过去了。下一次,又来要书单,又是同样的结果。浮躁,急功近利,都不是好的阅读态度。
第二,要学会写书评,写读书笔记。读完一本书,有什么所得、琢磨出什么、想到些什么,就随手写下来。哪怕一开始啥也写不出来,能在书上做个标记,画个重点,写个疑问,也总比啥也没有写强。有意识地训练自己去想,去表达,时间长了,阅读的能力就会逐渐提高。
第三,学会去看别人的读书笔记。这一点也是“豆瓣”存在的最大意义,不管你看没看懂,去看看别人怎么说,搞不好就能被点化出一些思路。慢慢地,你就能找到感觉了,今天解一个穴,明天解一个穴,慢慢地,你就会发现自己的任督二脉被打通了,再看以前看不懂的书时,也能看出自己的心得,颇觉趣味无穷了,这种感觉真是千金不换,幸福无比。
这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是基本功,没有近路可走,但是你踏踏实实地走下去,困而求知,无论天分高低,总会逐渐看到自己的进步。
在我看来,这才是学习阅读也就是学习写作的正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