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睡不着。
霍华德的卧室也在楼上,他经过走廊时,地板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我不知道有你。为什么?
墙上的钟发出恼人的滴答声。昨夜我没有感觉到,可这声音很快就不能忍了。我用枕头捂住脑袋,可不管用,而且有点闷气。微风从窗户里吹进来,紫罗兰花朵一直摇来晃去的,像是音乐会里那些痴迷的追星族。
好吧,我认输。我打开台灯,把戒指摘下来,在灯下凝视它。即使妈妈有十六年没见霍华德,她还是戴着他送的戒指。从没有间断过。
可为什么?他们真的像索尼娅说的那么相爱吗?如果是这样,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分开的?
趁着一股劲头,我打开床边柜抽屉,摸到日记本。
我揭开封面:
我的选择错了。
我脊梁骨一阵发凉。妈妈是用粗黑的记号笔写的,那几个字像一行蜘蛛爬在封面内页上。这是给我的信号吗?对里面内容的一个提醒?
我鼓足勇气,翻到了第一页。此时不看,更待何时。
5月22日
提问:与华盛顿大学招生老师见面后(你得到正式通知,护理学院的秋季入学申请失败了),你会马上做什么?
A.回家跟爸妈坦白自己干的好事。
B.惊慌失措,跑回招生办公室,说自己一时理智失常。
C.出去给自己买日记本。
答案C
没错,最终还是得跟爸妈说。没错,你约的时间也是故意的,因为完事后招生办公室正好下班。可一旦尘埃落定后,你肯定会记得自己干这些事的原因。这时,应该走到最近的书店里,破费点,买本漂亮的新日记本——因为,尽管这一刻让人恐惧,它也是人生(真实人生)开始的一刻。
日记:定下来啦。从一小时又二十六分钟前开始,我再也不是护校学生了。不仅如此,三个星期以后,我就要收拾行李(等于我妈听说后砸剩下的东西),坐飞机去意大利(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在佛罗伦萨美术学院(FAAF[19]!),去做我一直梦想的事情(摄影!)啦。
现在我只需要动点脑筋,想想向爸妈透露消息的办法。我想的大都是,假装有人从南极洲什么地方打来匿名电话。
5月23日
唉,我跟他们坦白了。不知怎么的,情况比想象的还要糟。在旁观者的眼里,我与父母的艰苦斗争应该是这样的:
我:爸、妈,我有事要跟你们说。
妈:老天,夏莉,你怀孕了?
爸:蕾切尔,她连男朋友都没有。
我:爸,多谢讲明事实。还有,妈,我不明白,你怎么就想到怀孕了。(清嗓子)我想向你们报告我最新的重大决定。(这个措辞直接引用了一本叫作《机智沟通:让他们同意的说话之道》的书)
妈:老天,夏莉,你是同性恋吗?
爸:蕾切尔,她连女朋友都没有。
我:(放弃理性沟通)不是。我要告诉你们,我不会去上护理学院了。我刚被意大利佛罗伦萨一个艺术院校录取了,要去那儿学半年摄影,而且……三个星期后就开始了。
爸妈:(两人的嘴像鳟鱼似的张着,久久说不出话来。)
我:那么……
爸妈:(继续目瞪口呆)
我:拜托你们能说句话吗?
爸:(弱弱地)可夏莉啊,你都没个像样儿的相机。
妈:(恢复声音)你说你不去上护理学院是什么意思……
(邻居家的狗嚎叫起来。)
接下来的教训内容我就省了吧,归根结底就这么几点:我在自暴自弃,我在浪费时间、浪费奖学金,还要浪费他们辛苦挣来的钱,到一个女人不刮腋毛的国家过半年。(最后那则花絮是我妈提供的,不知道是真是假。)
我跟他们解释说,自己会解决一切开支。我感谢他们对我上学的支持,向他们保证,我会照常梳洗打扮。然后,我上楼回房,大哭了至少一个钟头,因为我太害怕了。可我有得选吗?一拿到美术学院的那封录取信,我就明白了,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它。我要去是因为不去更让人害怕!
我放下日记本。我脸上大部分地区正遭受季风雨的正面袭击,那些字老是互相挤在一起,挤成一大团模糊的东西。所以我读不了她的日记啊。看她的日记,像在偷听她跟朋友讲电话,可当我抬头一看时,她却不在……
要振作。我狠狠地揉眼睛。她寄给我这本日记是有原因的,我必须找出来。
6月13日
十三号出发,感觉不太吉利,但我来了。妈妈冷冷地跟我告别,爸爸送我去了机场。你好,未知的未来。
6月20日
我在这里了。我在佛罗伦萨的第一周可以写上五十页纸,但简而言之,我在这里了。FAAF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小而拥挤,人才济济。我的公寓就在一间吵闹的面包房楼上,床垫大概是纸板做的,可天底下最美好的城市就在窗外,谁还在乎这个?
室友叫弗朗西斯卡,家在意大利北部,是来学时尚摄影的。她一身黑衣,能在意大利语、法语和英语之间轻松切换,一到家就去窗边抽烟,烟不离口。我爱死她了。
6月23日
来意大利的第一个休息日。我本想过个慵懒的上午,用新鲜巧克力酱配楼下面包房的面包吃,可弗朗西斯卡另有打算。我走出房间后,她吩咐我穿好衣服,又花了半小时跟一个人在电话里激烈争论,让我坐着干等。总算挂掉电话后,她逼我换掉鞋子。“不要穿拖鞋。这都过十一点了。”她又让我换了两次衣服(“四月过后不要穿深色牛仔服”“千万别根据手袋搭配鞋子”),累死了。
总算上街了,弗朗西斯卡给我来了一遍快速约会版的佛罗伦萨历史简介。“佛罗伦萨是文艺复兴的发源地。你应该知道文艺复兴吧?”我向她保证,人人都知道文艺复兴,可她还是解释了一通。“十四世纪,欧洲由于黑死病死掉了三分之一的人口,随后经历了一次文化重生。艺术作品突然呈现出爆发式的繁荣。一切都从这里开始,向欧洲其他地方传播开。油画、雕塑、建筑——这里是世界艺术之都。佛罗伦萨在历史上是最富有的城邦之一……”等等、等等、等等。
她在人流里穿来穿去,也不关心我有没有跟着,而后,突然之间,我看到它了。那座Duomo。精美的彩色哥特式Duomo。我累得直喘气,可即便我没有喘,它也会让我屏住呼吸。
弗朗西斯卡熄灭香烟,领着我走到Duomo的侧面入口,跟我说要爬上楼顶。我们爬了。四百六十三级陡峭的石阶,弗朗西斯卡却在台阶上蹦蹦跳跳的,好像高跟鞋上装了弹簧。最终登顶后,我拍照拍到停不下来。佛罗伦萨就像是一座被橘色晕染过的迷宫,向四方延伸着,高塔、楼房层出不穷,但没有一个高过Duomo的。远方有青葱的山丘,天空是完美的湛蓝。弗朗西斯卡看我这么惊叹,总算不再说话。当我张开双臂,迎着风、感受着那种新滋味——那种自由时,她竟然都没发火。下去前,我给了弗朗西斯卡一个热烈的拥抱,可她挣脱开我说:“好啦,好啦,是你自己跑到这里来的,我不过是带你见识了一下Duomo。现在我们购物去。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砢碜的牛仔裤。说真的,夏莉,看着它我都要哭了。”
“不可能。”我小声地自言自语。在第一次见到Duomo的当天看了这篇日记,这可能性有多大?我用手指抚过那些字句,想象着二十几岁的妈妈一路小跑,跟着独断专行、蹦蹦跳跳的弗朗西斯卡。这是我妈寄日记的原因之一吗?这样她就能带我一起畅游佛罗伦萨了?
我在读到的位置做好记号,关上灯,胸口沉甸甸的。是的,听见她的声音,难受的程度好比破船沉了水,但同时又感觉挺温馨的。她热爱过佛罗伦萨。也许,读她的日记,感觉像是跟她同游这座城市。
只是,我一定要慢慢地去读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