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寄你以梦的彩虹,愿你的生活不再阴朦。
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彩色的,小时候老师就会告诉你,红色的太阳,蓝蓝的天空……总之你周围的一切都附着一定的颜色,至少显得不会太单调,但有着这么一些人,他们不懂得什么颜色,因为他们的世界永远都是黑夜。
黑夜戚戚,亦不知破晓何琅。
2012年7月份,我和雷哥到了一个新的城市,西安,本来我是拒绝的,但耐不住雷哥的软磨硬泡,就只好答应了,本来暑假也是无聊,出去走走倒也好些。
我问他:“去西安干什么?旅游?”
他摇了摇头,没有回答我,别过一边看着窗外。我也不好再问,就靠在座位上睡觉。
20多个小时,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雷哥就一直看着窗外,累了就靠在车厢的墙上休息。我也懒得去问他在想什么,反正到了西安,一切都会有结果。
硬座就是不舒服,而且周围的人也嘈乱,想睡个好觉是着实的不容易。但我是真的累了,也顾不上那么多,身子靠在座椅上,尽量让自己舒服些,就昏沉沉的睡去。
到西安的时候好像是下午两点多,雷哥走在前面,我背着一个书包走在后面,就好像两个村里的孩子进城打工一样,对周围的一切都有着陌生。
西安,一个我梦寐以求的城市,却没想到是以这种冒失相见。
如果让我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找一个特定的地方,还没有地图,我觉得那纯粹就是在走迷宫。
可是,一路上我只能跟在雷哥的身后,我问他你是不是来过,他顿了下点了点头。
那个时候,西安的地铁还不是很发达,很多地方也只能坐公交过去,我承认我很懒,不论是当时还是现在,尽量能坐车绝不走着,所以我也是准备了大把的零钱再口袋里。
可是,这货到了站台连看都不看一眼,径直向前走去,我站在他后面,说实话,是真的有上去把他打蒙,然后拉上车的冲动。
就这样,我们两个人,穿过了古城的一条又一条街。
最后是在一个广场上,我和他坐在一条长椅上,一人抱着一个肉夹馍啃,那肉夹馍也就是一个手掌那么大,比肯德基的汉堡还要小上一圈,但当时我们的预算已经是有些超支了,为了还能回去,我们只能尽量省下一些花销。
我啃了一口馍,看着他,又问出了那句我说了不下十遍的话:“哥,你来西安是要做什么事情啊?”
他转过头来看着我,摇了摇头。
“你说吧!哥,不然我们每天都这么漫无目的的走着,你至少也要告诉我我们在走什么?”我不甘心,进而追问着。
他听着,咽下去了口中的馍,还是摇了摇头,许久,给出了我两个字:“不懂。”
“不懂,你叫我来干什么?难道,来这跟着你一起盗墓?”我知道他不想告诉我,所以编了个理由骗我。
但怎么说你也得编个理由啊!就告诉我不知道,你这不是纯粹质疑我的智商嘛!
他听了,竟然点了点头,吃掉了最后一口馍,他就又带着我向前走去。
我也没有办法,毕竟在这里,我也就认识他一个,就是他真的带着我去盗墓,我也认了。
晚上,我们找了一个饭店吃饭,中午那一个馍完全不够我们两个塞牙缝的,所以我们合计了一下,决定缩短一天的行程,这样其他日子的可支配资金就会多一些。
但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的传统美德,无论什么时候,身为炎黄子孙的我们都不能忘记祖宗的教诲,当然,土豪例外。
点了三个菜,又要了一听啤酒,也算是给我们这一天的四处奔波一个精神上的慰藉。
“雷哥,你跟弟弟说说,你到底来这是要干什么?”喝到兴头上,我又提出了这个问题。
雷哥酒量也不失很差,但人沾了些酒精,怎么说也会有些反应。
雷哥看着我,抓了一把花生米添进嘴里,笑了笑。
“你笑什么?你告诉我,不然哥,我很这你来这一趟,连来干什么都不知道,你说我亏不亏。”我见他还是不说,只好继续下套。
他点了点头,拿起来酒杯和我走了一个。
一杯酒过,他看着我缓缓开口:“找一种感觉,最初的感觉。”
我愣了下,也跟着重复了一遍。
最初的感觉,谁还记得自己最初的样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