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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语文品质”初探

试说“语文品质”

任何客观存在的对象,可以说都有一个品质的问题,有的甚至可以精确地测算出来,像水、空气、土壤,我们就可以通过科学仪器精确地测量出它们的各种品质如何。语言作品也无不都是物质性的存在,口头语言作品是延伸于时间中的一条线,书面语言作品是延伸于空间中的一条线,它们都具有可视或可听的客观实在性。和其他客观对象一样,对于语言作品,我们也可以从种种不同的角度去衡量它的品质(尽管目前好像没有相应的测量仪器),例如从内容看,可以看它是否真实,是否正确,描述是否混乱,说理是否充分,等等,以上这些可以统称为语言作品的内容品质;也可以从它的遣词造句、谋篇布局看它语言表达方面的品质,而这就是我所说的语文品质。

只要是语言作品,就一定都有一个“语文品质”的问题。好比任何人用笔写字,不管他写点什么,为什么而写,写给谁看,就一定都有一个字写得好坏的问题;字写得好与坏,就是一个书写品质的问题。这个书写品质,和他书写的目的、写给谁看的对象虽然相关,但评判者却完全可以单从书写品质的角度作出判断。所谓“语文品质”,就是指一篇语言作品遣词造句、谋篇布局的质量高下。它是语言作品的作者语文能力、语文水平的客观表现。

或问:既然已有语文能力、语文水平这样的概念,你为什么还要节外生枝另提“语文品质”呢?我并不是为了标新立异,更不是以此哗众取宠。因为在客观上确实有“语文品质”这一存在。语文能力、语文水平属于说写主体的主观范畴,而语文品质则是说写主体的说写意图、读者意识和语文能力在具体语言作品中的外化,具有可视可听的客观物质性。也就是说,“语文品质”和语文能力、语文水平虽然关系非常密切,但毕竟是两码事。更重要的是,提出“语文品质”这个概念,是有鉴于我们语文教育界有的同行由于轻视甚至完全无视语文品质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毋庸讳言,我们语文教学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近些年来甚至还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而且有的还不是教育本身而是教育以外的因素,但我们对语文品质的忽视不能不说是原因之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倘若我们的学生经常接触语文品质不良的语言作品甚至还当作范文来学,“近朱”只能是难以实现的奢望,“近黑”则几乎是必然的了。即使学生学的是语文品质优秀的作品,倘若老师不去引导学生发现、感悟其语文品质之优秀,最终还是难以取得“近朱者赤”的效果。我以为,语文教学的核心任务就是教师引导学生去发现、感悟课文美好的语文品质,进而探究它生成的原由,使学生得到借鉴,最终达到提升自身语言作品的语文品质的目的。从这个角度去理解、认识语文教学,也许有助于医治长期以来存在的语文教学泛语文化甚至非语文化的顽症。

衡量一篇语言作品的“语文品质”,可以有两个相互密切关联的角度。一个是从表层看,着眼于字词、语句、段落之间以及它们与整个文本之间的内部关系,主要是指能否让人听明白、看清楚,是否合情理、合逻辑,进一步,是否让人觉得入耳、中听,或者更进一步,是否觉得动听、耐看。这些都和语言作品的听者读者相关,更取决于语言作品本身的品质,例如:是否通顺,是否合乎当时当地的语言规范,是否得体,是否精确妥帖到位,等等。比如错字、别字、标点符号使用错误、词语使用不当、语句不通、表达不清、段落之间互不接榫等等,就是语文品质不好的表现,其中遣词造句方面的问题是主要的。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我参与主编浙师大版初中语文课本(实验本)时,第一册节选了老舍的散文《我的母亲》,其中有一句写道:“当我在小学毕了业的时候,亲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我晓得我应当去找饭吃,以减轻母亲的勤劳困苦。”(《老舍文集》第14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减轻”“困苦”可以,“减轻”“勤劳”就不通了。后来我们将“勤”改为“辛”。——由于老舍先生当时已然去世,没法征得他本人的同意,只得在教参里作出说明。“减轻”“勤劳”的语病比较明显,有的就比较隐蔽,非认真、反复品味不可。有一套小学语文课本收了《渔夫的故事》,课文第一段写道:

从前有一个渔夫,家里很穷。他每天早上到海边去捕鱼,但是他自己立下了一条规矩,每天至多撒四次网。

我总觉得“但是”前后的转折意味不浓,而且“每天”重出,读来总觉别扭。我大胆试改如下:

从前有一个渔夫,家里很穷。他每天早上到海边去捕鱼,但是至多撒四次网,这是他自己立下的一条规矩。

表层的语文品质问题,看得见摸得着,只要胸中有“语文品质”这一标尺,态度认真,往往比较容易发现和纠正。另一个是从深层看,指的是文章的遣词造句、谋篇布局与写作的目的、意图的匹配程度,以及作者对文章读者的预设与态度是否准确、正确等等。古今中外任何一个文本,其实都是一种语言行为,文本的作者必然有他的目的、意图,必然有对文本读者的预设,否则,就简直不可思议。一篇文章,遣词造句可能毫无瑕疵,清顺简洁流畅,从表层看没有任何问题,但从深层的角度一看,语文品质却有可能不好甚至可能很差。北师大版小学语文课本有一篇课文《语言的魅力》,讲一个老年盲人在路旁行乞,一块木牌上写着:“我什么也看不见!”可是路人却无动于衷。后来有个诗人将他牌子上的话改成:“春天到了,可是我什么也看不见!”过后就得到了很多人的布施。从表层看,前者的语文品质并无不妥,但却未能与其目的高度匹配,所以没有什么效果;后者虽然改动不大,起码基本意思是差不多的,但深层的语文品质却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效果也就随之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自然也有相反的情况。记得小仲马有一篇作品,写一个小青年,原来是叔叔的私生子,后来“叔叔”即他的亲生父亲终于和他相认,在一个两人单独见面的场合,父亲说:“当我俩单独在一起时,你一定会允许我叫你儿子的。”儿子非常坚定、明确地回答道:“是,叔叔。”从上下文看,儿子的这一回答是不通的,因为不合逻辑:既然答应了父亲,说了“是”,接下去应该称呼他“父亲”才对呀;但为了宣泄他对父亲长期郁积的不满甚至怨愤,他故意紧接着仍称他为“叔叔”,表面顺从实则反抗,极为成功地实现了他的言说意图。——这可以说是人物台词的经典案例,也是语文品质表层不及格而实际上极为优秀的经典案例。小仲马曾经说,他就是为了这两句台词才写这篇作品的。

可以把语文品质比作书法作品的艺术水平。我们欣赏一幅书法作品,当然不可能离开它所书写的内容,但其书法特点、书法成就和其内容之间又不能简单地等同起来,它有自己相对独立的价值。我们练习书法,少不了临帖,法帖作为语言作品当然有它自己的内容、意思、情感,但我们临帖的目的是学习它的书法,关注、探究的是,书法家如何运笔,笔画如何结构,字与字如何呼应等等;而不是别的。语文教学与此确有相似之处。我们学习课文是为了学习课文怎样运用语言文字,也就是怎样创造美好的语文品质,而主要不是课文说了些什么,所说有何意义等等。传播语文以外的知识绝不是语文教学的任务,把这也揽过来以为己任,只能证明这位语文教师的无知无能。语文教学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也必须将其寓于课文语文品质的发现、感悟、探究之中,如果没有这个本领,那干脆还是去当政治老师为好。在书法课上,一味分析法帖作为语言作品的思想内容,以致学生的书法水平毫无提高,写字能力毫无进步,绝对不是一个及格的书法教师。当然比喻总是蹩脚的,考察一篇作品的语文品质,绝对不能把它和文本所表达的内容、意思割裂开来,但即使关注内容、意思,主要也还是为了探究、感悟文本的语文品质,而不是把它作为终极目标。

曾有机会看到一位老师《钓鱼的启示》的教学实录,对相关问题产生了兴趣。先是在网上找这篇文章,我知道这是一篇翻译作品,找到了起码两篇据称是“课文原文”的东西,却都是汉文。“原文”一词我以为被用错了。这分明就是语文品质的问题!有意思的是,一篇“原文”是用第三人称写的,另一篇则是用第一人称写的,我不知道哪一篇更忠实于真正的原文。后来终于找到了三个版本的小学语文课本里的课文,其中有两个版本是用第一人称写的。课文里有这么一句:“转眼间34年过去了,我已经是纽约著名的建筑设计师了。”当然美国人不如我们谦虚,但我想,也不至于这么说话吧?——自称是“著名的”什么什么似乎太狂了一点,文章“作者”(译者?)的人文素养破坏了他语言作品的语文品质。另一用第一人称写的课文作了这样的处理:“转眼间三十四年过去了,当年那个沮丧的孩子已是一位著名的建筑设计师了。”稍稍转了一个弯儿,但我觉得只是少走了五十步而已,也高明不到哪儿去。而且一篇文章从头到尾都是用第一人称写的,此处忽然冒出一句第三人称的句子,也是语文品质的问题,起码不太适合作为小学生的范文。课文的标题也颇有意思,有两个版本都是“钓鱼的启示”,另一个则是“规则”,而据称是原文的两篇又都是“做得对做得好:天知地知”。我觉得课文标题的语文品质都不如“原文”,不知课本编者是出于何种考虑加以如此这般的改动。

再来看这位老师的课堂实录。他曾就“选择”“抉择”进行比较时说,“选择”有点通俗、平凡,“文章中用‘抉择’,生活中尽量说‘选择’”,却又要求学生对于一处究竟该用什么标点符号“开始抉择”——应该说都是语文品质的硬伤。但瑕不掩瑜,不管怎么说,这位老师实际上始终是紧扣课文的语文品质做文章的,而且做得有声有色,着实不易,应当向他表示敬意!另有不少老师似乎对课文内容更感兴趣,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用心可嘉,只是几乎不太理会课文的语文品质,用上面书法的比喻来说,花在思想内容上的时间多了一些,花在书法学习上的时间则几乎被挤占殆尽,对学生语文的学习帮助似乎不是太大。不过,这也不能全怪执教的老师。有一套课本四道附在课文后面的练习题就全是关于课文内容和思想品德教育的,这对一线老师的实际教学显然具有不可低估的引导作用。

我一直认为语文课程的“语文”是“汉语”和“文学”的复合,但这次关于“语文品质”的探讨我仅仅限定在“汉语”这一范围,而且主要是书面语。“文学语言”应该说是另外一门学问;当然我也会用文学作品里面的例子,但也只是为了说明“汉语”方面的问题。我郑重建议大家都来关注课本的语文品质,关注教师教学的语文品质,致力于全面提升语文课程的语文品质,让我们的学生在优质的语文环境里把语文学得更好。讲到环境,我们的语言环境也有雾霾、污染,据《新民晚报》2014年2月7日报道,由华东师大文学研究所、上海市语文学会等举办的“中文危机与当代社会”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严厉批评当下汉语使用的混乱,已经由局部蔓延到了整体,由个人推及到了社会,由暂时发展成了长期。典型例证是一张小小的第二代身份证,其中印制了不到40个汉字,竟被汉语言专家挑出了四个值得商榷的语病:

一是“二代证”印有照片的一面有“公民身份证”字样,而另一面则印有“居民身份证”五个大字。那么,持证人的身份到底是“公民”还是“居民”?须知,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

二是“公民身份号码”表达不妥,因为“身份”不具有数字性,只有“公民身份证”才能被编成一个个号码。

三是用“出生”来指某年某月某日,也属于不规范,“出生”包含了出生地与出生日等要素,若要指具体的生日就只能写明是“出生日”。

四是持有长期有效身份证的人,其“有效期限”标注为从某年某月某日到“长期”,“长期”是一个过程,不是临界点,没有“到长期”一说。

所谓“值得商榷”,只是一种委婉的说法而已,其实它的语病正如扁鹊所说的“病在肌肤”,一望而知,几乎没有商榷的余地。“当下汉语使用的混乱,已经由局部蔓延到了整体,由个人推及到了社会,由暂时发展成了长期”,是谁之责?不能全都归之于学校教育,当然更不能全都归之于语文课程;但语文课程也难辞其咎,不是老师不认真不努力,而是力量没有全部用在刀口上。我所说的刀口,就是语文品质,又特别是语文品质遣词造句这一层面。12年的语文教学如果都聚焦于语文品质,同时养成学生咬文嚼字、推敲语言表达的习惯,极大部分学生语言作品的语文品质达到文从字顺这一目标,应该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语文品质未可小觑

开口说话,下笔为文,当然不仅仅是遣词造句、谋篇布局的问题,牵涉的方面可谓多矣。例如你想就某种社会现象发表一点看法,是什么看法,看法本身正确与否,说理是否充分,等等,都得认真考虑。——这些都不是语文品质的问题。语文品质只管遣词造句、谋篇布局的正误优劣。尽管其正误优劣只是说话作文一个方面的问题,但于语言表达关系重大,千万不能小看。刘大櫆于两百多年前曾在《论文偶记》一书中说:“论文而至于字句,则文之能事尽矣。”“近人论文不知有所谓音节者,至语以字句,则必笑以为末事。此论似高实谬。”当然“重大”的程度和你所说所写之事是否重大相关。据知,西南某省国民党撤退前夕,曾向上级请示在押的参加反国民党政府活动的青年学生如何处置,复电称:“其情可悯,其罪当诛。”侥幸的是译电员同情这些青年学生,于是就在遣词造句上——具体地说是在两个分句的顺序上做了点手脚,上交的文本变成“其罪当诛,其情可悯”。这些青年学生终于获释。此处句序所关不止一条人命,谓之事关重大,一点也不过分。《文心雕龙》开宗明义就说,“文之为德也大矣”,信然!

曾在“腾讯·大家”看到一篇题为《主席“黑”了小平的猫》的文章,给我的印象极其深刻,反正这辈子是绝对不会忘记的——

邓小平“猫论”的原文如下:

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这都是些初步意见,还没有作最后决定,以后可能不算数。刘伯承同志经常讲一句四川话:“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这是说的打仗。我们之所以能够打败蒋介石,就是不讲老规矩,不按老路子打,一切看情况,打赢算数。

……

1976年的四号文件是根据毛泽东多次讲话整理成文,当时毛泽东已口齿不清,但头脑依然清晰,“黄猫黑猫”因为毛的记忆出错或记录者的失误变成“白猫黑猫”?毛远新的回忆给出了清楚准确的答案:

1976年四号文件是我整理的,不能说百分之百,可以说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有主席手写的文字根据,我加的只不过是一些“因此”、“所以”之类的连接词而已,整理好后送主席审阅,他只改了一个字,即把邓小平说的“黄猫黑猫”中的“黄猫”改成“白猫”——我为什么整理成“黄猫”呢?因为我查了邓的原话是“黄猫”。

——将“黄猫黑猫”变“白猫黑猫”,是毛泽东本人有意为之。

“白猫黑猫”与“黄猫黑猫”仅一字之差,而且都是所谓颜色词,由“黄”而“白”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可能有不少人还会因其“纯洁”而更喜欢“白猫”呢!可是,且慢!猫由“黄”变“白”,关于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的两种不同见解也就随之成了两条路线的斗争!——遣词造句能是小事吗?

这又使我联想起了孔夫子的“春秋笔法”。“春秋笔法”其实就是一种特殊的遣词造句的方式方法,可以造就一种特殊的语文品质。它有五条原则,这就是《左传》上说的“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该怎么理解?一查,说法甚多,我觉得周振甫的解释最为精到。为节省篇幅,下面的引文里尽量选用简短的例子:

第一例叫“微而显”,光看文字看不出它的用意,叫微;把同类写法一对照,就明白了,叫显。……又僖公十九年:“梁亡。”照《春秋》的一般写法,应该作“秦灭梁”,这里却作“梁亡”,对比一下,就知道这是责备梁自取灭亡的意思。

第二例叫“志而晦”,记的文字隐晦,用极简单的字来表示,要对这些字加以推求才知道它的体例。像……出兵会合别国作战,要是事前同谋的叫“及”,事前没有同谋,被迫出兵的叫“会”。如宣公七年:“公会齐侯伐莱。”表示齐侯出兵参与伐莱是被迫的。

第三例“婉而成章”,用婉转避讳的说法,把话说得很合理。如桓公元年:“郑伯以壁假(借)许田。”鲁国有许田,郑国有枋田,两国互相调换,因为枋田少,所以郑伯加上块璧做补偿。但照礼制,诸侯的田不能交换,《春秋》替他们隐讳,不说交换,说成郑伯用璧来借许田,说得像很合理。

第四例“尽而不污”,直书其事,不加歪曲。

第五例“惩恶而劝善”,像卫国的卿叫齐豹,杀死了卫侯的兄,想求得勇敢的名声。《春秋》昭公二十年作“盗杀卫侯之兄絷(人名)”,指斥齐豹为盗,不记他的名字。

(周振甫,冯其庸等:《古代作家写作技巧漫谈》,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3—4页)

仔细一看,其中第四例说的并不是遣词造句的方式方法,而是记人叙事的一种态度,在当时主要就是历史写作的态度。结合第五条“惩恶而劝善”,“尽而不污”就会成为一种巨大的道德力量,在某种程度上约束着活动于历史舞台的人们,尽管所谓“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的说法未免失之夸张,而“留取丹心照汗青”,却确确实实就是基于对“尽而不污”的史书作者的绝对信任。

第三例“婉而成章”,直白地说,就是以花言巧语回避事实的真相。我这样说,并没有贬损孔子的意思。因为他这样做实在是出于无奈。《春秋公羊传·闵公元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王维堤,唐书文:《春秋公羊传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172页)此三讳,孔子是出于“礼”的原则。他认为“克己复礼为仁”,而“悠悠万事,唯此为大”,自然压倒一切。他一心一意为了推行周朝的礼乐制度,没有丝毫的私心杂念。不过,从史学看,这一条我以为是不值得提倡的。王阳明认为:“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王阳明全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0页)把“史”“经”混为一谈。其实,所谓“婉而成章”,就是以事的书写迁就道,为道甚至不惜在语言叙述中对事进行阉割、歪曲,两者之间哪能画上等号?从语文品质的角度看,“婉而成章”实在是过莫大焉,自在摒弃之列。

第一、二两例,我觉得对阅读的指导作用似乎远超过对写作的启示。最后一例“惩恶而劝善”,有必要强调的是,孔子的意思是指在历史事实的叙述过程中,通过词语的运用达到惩劝的目的,而不是在此之外,通过写作者的议论、批评来进行惩劝。换言之,使恶成为恶,使善成为善;或者说通过词语的运用让事实本身彰显出善恶来,譬如“嫖宿幼女”的“嫖宿”二字虽然改变不了罪犯强奸幼女令人发指的罪行,但极有可能起到淡化这一罪行进而为罪犯开脱的作用,而用“强奸”二字就能彰显出它本身的罪恶。

以上是就正误言之,再说优劣。“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孔夫子说的这八个字,几乎人人耳熟能详。“文”——文采之有无是遣词造句水平优劣的问题,孔夫子断言它就是“言”能否行远传久的决定因素。这自然没错,但得有个前提条件:其言是正确的、深刻的、有用的。离开了这个前提,即使有“文”,而且文采飞扬,行远传久也是不可能的;除非被当作了反面教材的典型,如“莫须有”之类。

欧阳修行文不喜平铺直叙,而有曲折波浪,形成一种跌宕起伏、摇曳多姿的所谓“六一风神”。

客有问曰:“六一,何谓也?”居士曰:“吾家藏书一万卷,集录三代以来金石遗文一千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壶。”客曰:“是为五一尔,奈何?”居士曰:“以吾一翁,老于此五物之间,是岂不为六一乎?”(《六一居士传》)

试改写为:

吾家藏书一万卷,集录三代以来金石遗文一千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壶。以吾一翁,老于此五物之间,是为六一也。

改作只是少了一点曲折、一次问答而已,然而风神则几已荡然无存矣!又如《醉翁亭记》第一段,从“环滁皆山”起笔,由“琅琊”而“酿泉”而“醉翁亭”,再由“作亭者”而“名之者”,由“太守”而“醉翁”,又由“醉翁之意不在酒”一转,写到“山水之乐”,与开头关合。全段由山之美层层深入,环环相扣,结于人之乐,格高气逸,容与闲易。有如国画的皴法,在富于浓淡、疾徐、顺逆、缓促等等变化的文章脉络、纹路、肌理中,表现出了难以言说的空灵、飘逸之致。苏洵评价欧文曰“纡余委备,往复百折”(苏洵《上欧阳内翰第一书》,出自《嘉祐集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328页),此八字真可谓知言也。

我们几乎可以断言,没有洋溢于字里行间的“六一风神”,《醉翁亭记》就不可能成为脍炙人口的名篇。不过我们语文教学的目的并不是培养像欧阳修这样的文学家,只求学生之人和文都能走在正路上。网上有报道称:“发改委人士:亿元司长魏鹏远行事张扬出事不意外”。(凤凰网,2014年5月17日,来源:《中国经营报》)单从语文的角度看,此句没有毛病;但在实际的阅读过程中,“单从”几乎是不可能的。且不管“单从”可能与否,“亿元司长魏鹏远行事张扬出事不意外”这个句子,我是怎么看都别扭:他若行事低调,难道就不会“出事”吗?或者“出事”就会让人感到“意外”吗?我是坚信,凡贪官迟早都会被绳之以法的。再说,为什么要用“出事”这个词?“出事”用在此处,总觉色彩不太对头。还是应该站在法律这边比较好!

无论在社会上语文品质关系是大是小,对于我们的语文课程来说,语文品质从来就是天大的事儿,尤其是在当前!让我们的学生“知道什么叫做好的文字,什么叫不好的文字”,自己能够写出清通的文字来,对于语文课程来说,难道还有比这更重大的事情吗?就好比治病救人是医院、医生天大的事儿一样。当然,如果全国人人都能重视语文品质,致力于语文品质的提升,那就不但能大大强化我们母语的功能,而且还会有助于我们母语在世界上地位的提升。

讲究语文品质,自古而然

说话作文要讲究语文品质,在我国古代,早在孔子之前已有十分经典的论述,见《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哉。

王伯祥注曰:“言以足志,文以足言,即所引古书之辞。谓人之有言,所以成其志之趋向也。言之有文,所以成其言之条理也。足,犹成也。”(王伯祥:《春秋左传读本》,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426页)言,要有条理;而条理就是语文品质的要素之一。这话是孔子在当时的古书上看到的,而“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则是孔子对于“言以足志,文以足言”的祖述之言;但它流传更广,几乎人人耳熟能详。然而,问题就来了:“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是否果真为孔子所言?

上面来自《左传》的引文,我用的是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的《十三经注疏》之七《春秋左传正义》,黄侃经文句读。凭直觉,我以为引“志”之言仅“言以足志,文以足言”八字,以下都是孔子对此八字的解读和演绎。但不敢自是,得凭证据说话。然而证据一时难以找到,因为古代没有现代白话文的标点符号。我不厌其烦地查了50多种版本,用新式标点的有如下三种标法:

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不文,行而不远。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也。”

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也。”

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不文,行而不远。’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也。”(王云五:《春秋左传今注今译》中册,李宗侗注译,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2年版,第945页)

第一种,从标点上看不出来“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到底是否孔子的引文。我查阅的结果绝大多数都是第二种,即王伯祥的见解,“言之不文,行而不远”非“志”所有,著作权应归孔子。第三种,我所见到的仅此一例,已注明出处。这个问题,我想并不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第三种看法理应给予尊重,虽然我不太认同,尽管我拿不出确凿的证据。由此我想到白话文标点符号对提升书面语言的语文品质实在功不可没。

关于“言之无文,行而不远”之“文”,上引王伯祥释为条理的意思,不少注本、白话译本释为“文彩”。文,《说文》释曰:“文,错画也,象交文。”“错画”指的是线条与色彩的交错,像纹理纵横交错之形。文之为文,是“交错”的结果,讲究如何“交错”自然是其题中应有之义。由此似可断定“条理”“文彩”两义相通,并不矛盾。而《广雅·释诂》:“文,饰也。”似乎偏于“文采”。总而言之,孔子十分重视语言的语文品质;而且还有更为丰富、深刻的论述,至今对于我们探讨语文品质的问题仍有很高的理论价值。

《论语·雍也》:“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质”,指内在的品质修养;“文”,指外在的言辞、仪容,即文采、风貌。“文质彬彬”,则指内在品质与外在风采相称、协调而统一。《论语·颜渊》记载曰:

棘子成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

子贡认同孔子的观点,强调君子应有文的修养,否则(和小人相比)就如虎豹与犬羊的皮都被拔去有文采的毛一样分不清楚了。我们完全可以将此“文”“质”关系的论述用于描述语言作品内容和语言形式的关系。陈望道认为,“文”字的本身就有语文组织的意义。(《文法论》,出自《陈望道全集》第二卷,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93页)刘师培甚至说:“词之饰者乃得为文,不饰词者不得为文。”(《刘师培中古文学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12页)足见文之有无,不仅仅是能否传远的问题,更是能否成“文”的问题。在刘师培看来,不具备一定的语文品质,就不能称之为文章。《史记》就举了一个粗鄙少文的典型例子。《绛侯周勃世家》云:“勃不好文学,每召诸生说士,东乡坐而责之:‘趣为我语。’其椎少文如此。”“趣为我语”,相当于白话的“有话快给我说”。《史记会注考证》引中井积德曰:“趣语,失谈论之理耳”,是极不得体的说法。

《论语·卫灵公》:子曰“辞达而已矣”。《论语正义》注云:“辞皆言事,而事自有实,不烦文艳以过其实,故但贵辞达则足也。”(刘宝楠:《论语正义》,岳麓书社诸子集成本,第419页)据此,所达者为事实,“辞达而已矣”,说的是语言表达出来的应当与所表达的事实相符。一是一,二是二,仿佛没有“文”的用武之地,特别是“而已矣”于此有强调之意,似乎和“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对“文”的重视并不完全吻合。《新编诸子集成·论语集释》引集注云:“辞取达意而止,不以富丽为工。”(程树德:《新编诸子集成·论语集释》,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127页)重点放在不必追求“富丽”上。我的理解是两者并无矛盾,因为“辞”臻于“达”的境界,必然是讲究语文品质的结果,就不能说是“无文”。联系孔子“绘事后素”“巧言令色,鲜矣仁”“修辞立其诚”等相关论述,综合地看,孔子所追求的是既不过也不不及的中正之美。“辞达而已矣”偏重于不过,“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则偏重于不不及,而《礼记·表记》所引孔子说的“情欲信,辞欲巧”,更强调对于语文品质的追求——此所谓“巧”非“巧言令色”之巧,而是如《庄子·天道》“巧者,为之妙耳”之巧。

对于上述孔子有关理念,后世无不奉之为经典,并多有申说,其中我以为苏东坡的论述既准确又透彻,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以自身丰富的阅读、写作实践而体贴之,因而具有独特的感悟和令人信服的发明与发挥。他在《答谢民师书》中说:

孔子曰:“言之不文,行而不远。”又曰:“辞达而已矣。”夫言止于达意,即疑若不文,是大不然。求物之妙,如系风捕影,能使是物了然于心者,盖千万人而不一遇也,而况能使了然于口与手者乎?是之谓辞达。辞至于能达,则文不可胜用矣。(《苏轼文集》第四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418页)

他对“辞达”作了几乎全新的诠释,从而在根本上把它和“言之不文,行而不远”统一了起来。在他看来,所谓“达”,首先是使“物”了然于心,并进一步能“了然于口与手”,实际上就是主观与客观、形式与内容的高度统一。这显然比此前将“达”笼统理解为“达意”清楚明白多了,也丰富深刻多了。“达”实在是语言表达一个极高的境界,而且没有止境。其《书诸集改字》云:

陶潜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采菊之次,偶然见山,初不用意,而境与意会,故可喜也。今皆作“望南山”,杜子美云:“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盖灭没于烟波间耳。而宋敏求谓余云“鸥不解‘没’”,改作“波”。二诗改此两字,便觉一篇神气索然也。(《苏轼文集》第五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098—2099页)

用“望”用“波”达意否?我们当然不可能起渊明子美于地下而问之,但由于原本作“见”作“没”,特别是作“见”作“没”更能尽意尽物之妙,则完全可以肯定“望”“波”为后人妄改。原本的遣词造句已经到了“达”的审美层次。所以他说:“辞至于能达,止矣,不可以有加矣。”(《与王庠书》,出自《苏轼文集》第四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422页)

为文能达,固不可一蹴而就,尤其是我们初学者;但也并非高不可攀。他说:“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不学之过也。”(《经进苏东坡文集事略》,文学古籍刊行社1957年版,第813—814页)对此欧阳修也有非常精到的论述,苏轼《记欧阳公论文》云:

顷岁孙莘老,识欧阳文忠公,尝乘间以文字问之。云:“无它术,唯勤读书而多为之,自工。世人患作文字少,又懒读书,每一篇出,即求过人,如此少有至者。疵病不必待人指擿,多作自能见之。”(《苏轼文集》第五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055页)

这是提升语文品质的不二法门,也完全适用于我们今天的语文学习。

孔子以降,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历代诗人作家、文学批评家对语文品质的重视、探求已经蔚为传统,相关理论不断得到深化、发展。限于篇幅,我们只能选取数个具有典型性的例子以见一斑,挂一漏万之责、蜻蜓点水之讥在所不辞。

汉代王充《论衡·正说篇》指出:“夫经之有篇也,犹有章句也。有章句,犹有文字也。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数以连章,章有体以成篇,篇则章句之大者也。谓篇有所法,是谓章句复有所法也。”足见其对遣词造句的态度。《论衡·语增篇》就是专门研究经传遣词造句之得失的。兹举两例如下:

传语曰:“圣人忧世深,思事勤,愁扰精神,感动形体,故称尧若腊、舜若腒,桀、纣之君垂腴尺余。”夫言圣人忧世念人,身体羸恶,不能身体肥泽,可也。言尧、舜若腊与踞,桀、纣垂腴尺余,增之也。

传语曰:“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欲言圣人德盛,能以德将酒也。如一坐千钟百觚,此酒徒,非圣人也。饮酒有法,胸腹小大,与人均等。饮酒用千钟,用肴宜尽百牛,百觚则宜用十羊。夫以千钟百牛、百觚十羊言之,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案文王、孔子之体,不能及防风、长狄。以短小之身,饮食众多,是缺文王之广,贬孔子之崇也。

无论其说价值高低,作者对语文品质的讲究是毋庸置疑的。

在此要特别提出来的是南朝梁沈约的通声律始可言文说:“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舛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四部丛刊》影宋本六臣注《文选》)此所谓宫、羽,低、昂,浮声、切响,轻、重,都是相对的两个方面,实际上就是所谓声音的抑扬顿挫,这对遣词造句来说,作用实在不可低估;但在我们今天确实有所忽视,甚至根本忽略了前哲“妙达此旨,始可言文”的警示。

关于文字章句间的关系,刘勰在王充的基础上进一步指明:“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矣。”(《文心雕龙·章句》)刘勰还认识到了语言是表情达意的中枢、关键,他说:

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关键将塞,则神有遁心。(《神思》)

《体性》认为:“夫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者也。”而思、意、言之间在写作过程中的复杂关系,他分析道:

方其搦翰,气倍辞前,暨乎篇成,半折心始。何则?意翻空而易奇,言征实而难巧也。是以意授于思,言授于意;密则无际,疏则千里;或理在方寸而求之域表,或意在咫尺而思隔山河。(《神思》)

这就把陆机《文赋》所说的“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盖非知之难,能之难也”明晰化、具体化了。他认为“写气图貌”既要“随物”亦必用“心”:

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故“灼灼”状桃花之鲜,“依依”尽杨柳之貌,“杲杲”为出日之容,“瀌瀌”拟雨雪之状,“喈喈”逐黄鸟之声,“喓喓”学草虫之韵。“皎日”、“暳星”,一言穷理,“参差”、“沃若”,两字连形:并以少总多,情貌无遗矣。虽复思经千载,将何易夺?(《物色》)

与语文品质相关的论述,在《文心雕龙》一书中所在多是,极大部分都是作者的真知灼见,不少是经典之论,我们这里只是管窥筐举而已。

南朝宋范晔在其《狱中与诸甥侄书》感慨说:“吾思乃无定方,特能济难适轻重,所禀之分,犹当未尽。但多公家之言,少于事外远致,以此为恨。”此所谓“公家之言”,实际上相当于我们今天的所谓套话、大话、空话,读之不禁莞尔一笑。唐王昌龄《诗格》云:

凡属文之人,常须作意。凝心天海之外,用思元气之前。

巧运言辞,精炼意魄。所作词句,莫用古语及今烂字旧意。改他旧语,移头换尾,如此之人,终不长进。为无自性,不能专心苦思,致见不成。

可以看作是范晔见解的必要补充。

唐刘知几《史通》虽说是一部史学理论著作,但其中却有探讨遣词造句的篇什,如《叙事》写道:

又叙事之省,其流有二焉:一曰省句,二曰省字。《左传》宋华耦来盟,称其先人得罪于宋,鲁人以为敏。夫以钝者称敏,则明贤达所嗤,此为省句也。《春秋经》曰:“陨石于宋五。”夫闻之陨,视之石,数之五,加以一字太详,减其一字太略,求诸折中,简要合理,此为省字也。

紧接着又从《春秋公羊传》、《汉书·张苍传》里举出烦句烦字,的为不刊之论。

南宋朱熹为理学宗师,有一段“文便是道”的议论颇可注意:

才卿问:“韩文《李汉序》,头一句甚好。”曰:“公道好,某看来有病。”陈曰:“文者贯道之器,且如《六经》是文,其中所道,皆是这道理,如何有病?”曰:“不然,这文皆是从道中流出,岂有文反能贯道之理。文是文,道是道,文只如吃饭时下菜耳。若以文贯道,却是把本为末,以末为本。可乎?其后作文者皆是如此。”(《朱子语类》13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305—3306页)

他所说的道,当然就是理学之道;倘若我们把它理解得宽泛一点,就不能不承认这番议论确实有它独到之处,发前人之所未发。除非不在一定语境中而是游离于空中的语句,没有不表达一定的意思的,这“意思”便是“道”,这“语句”便是“文”,如此,“文”当然就是“道”。

因此,“文以贯道”“文以载道”无论如何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文”不是下饭的菜,它本身就是饭,“道”是其中的营养成分;把“道”比成菜,也是一样的道理。遣词造句,就是在建构内容,词句和内容只是一体两面而已。

最后,我们还得说一说金圣叹的贡献。他说:

古来至圣大贤,无不以其笔墨为身光耀。只如《论语》一书,岂非仲尼之微言,洁净之篇节?然而善论道者论道,善论文者论文,吾尝观其制作,又何其甚妙也!《学而》一章,三唱“不亦”(《论语·学而》有“不亦说乎”、“不亦乐乎”、“不亦君子乎”);叹觚之篇,有四“觚”字,余者一“不”,两“哉”而已(《论语·雍也》有“觚不觚。觚哉!觚哉!”)。“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其文交互而成。“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其法传接而出。“山、水”“动、静”“乐、寿”(《论语·雍也》有“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譬禁树之对生。子路问闻斯行(《论语·先进》:“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如晨鼓之频发。其他不可悉数,约略皆佳构也。(《第五才子书》序三)

这一段讲遣词造句,下一段说的是一段之内文句的组织布局:

……即如松林棍起,智深来救。大师此来,从天而降,固也;乃今观其叙述之法,又何其诡谲变幻,一至于是乎!第一段先飞出禅杖,第二段方跳出胖大和尚,第三段再详其皂布直裰与禅杖戒刀,第四段始知其为智深。若以公(《公羊传》)、谷(《谷梁传》)、大戴(《大戴礼记》)体释之,则曰:先言禅杖而后言和尚者,并未见有和尚,突然水火棍被物隔去,则一条禅杖早飞到面前也;先言胖大而后言皂布直裰者,惊心骇目之中,但见其为胖大,未及详其脚色也;先写装束而后出姓名者,公人惊骇稍定,见其如此打扮,却不认为何人,而又不敢问也。盖如是手笔,实惟史迁有之,而《水浒传》乃独与之并驱也。(《贯华堂第五才子书水浒传》上册第八回文前评语)

这些文字可以说和他评点的小说同样精彩。

为了说明讲究语文品质自古而然,我不得不做了文抄公,盼读者诸君有以谅我。不过,最后我还得回到文章开头所引孔子关于“慎辞”的训戒,遣词造句、谋篇布局正误优劣的语文品质问题,我们确实应该慎之又慎,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大意,这对于我们语文课程来说尤其是如此。

语文品质的基本要求一:清通

衡量一篇语言作品的语文品质如何,应当有个标准。由于相关标准不止一个层次、一个方面,还得建立一个标准体系。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由于事关重大,它又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我参考了前辈的一些研究成果,提出了一个初步的小小体系,它包括如下两个层次:“基本要求”和“审美层次”。关于基本要求,有四个方面。就文章本身字词句段之间的关系而言,是“清通”,也就是文从字顺,符合语法、逻辑和言语习惯;篇章结构合理、条理清晰。就文章与外部世界的关系而言,首先是“适切”,指文章表达的意涵与作者的言语意图要贴合,内外无间;其次是“准确”,指文章所表达的与表达对象的实际情况要一致,不能走样;第三是“得体”,指文章的语气、言语色彩等要契合文章作者与读者的真实关系,文章作者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认清自己的角色。关于审美层次,我想以“语文审美品质面面观”为题,只作些举例性质的说明。以上所说的基本要求和审美层次,相关专家学者都已经做了非常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我只能从语文品质的角度说点个人的学习心得,零碎而又肤浅,恳望读者见谅。

首先是“清通”。《文心雕龙·才略》:“温太真之笔记,循理而清通。”现代修辞学家陈望道也曾提过“清通”的要求。(见陈光磊,李熙宗:《陈望道论语文教育》,河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00页)现在我们一般只说“通顺”,确实,遣词造句,“通顺”是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文章就像一条溪流,溪水应当流得通畅,无阻碍,无扞格。所谓语句不通,一般是字词与字词之间,不能搭配的硬生生把它们扯在一起,就像戏曲里演的“拉郎配”。如“很差强人意”。这样的搭配不合逻辑,“很”是副词,表示程度相当高,与“甚”同义,而“差强人意”的“差”,也是程度副词,与“尚”“略”“稍微”“勉强”等同义,所表示的程度恰恰与“很”相反,怎么能放在一起形容同一个对象呢?另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就是语句看上去是通顺的,但语句的意思或有歧义或晦涩难懂。例如网上有篇题为《阿富汗的选择》的报道(2014年4月4日,来源:《东方早报》):

……众多总统候选人中,拉苏尔、阿卜杜拉和贾尼比较拥有竞争优势。拉苏尔来自普什图名门望族。他不但主张改革,有群众基础(在阿富汗长老会很有影响力),而且深得卡尔扎伊总统的信任和扶持。卡尔扎伊拒绝在美阿安全协议上签字、释放塔利班犯人,以及说服其哥哥退选,都是为支持拉苏尔当选。

光看这段文字,我就闹不清,“释放塔利班犯人”到底是卡尔扎伊“拒绝”的宾语,还是卡尔扎伊作为主语的谓语。换言之,“释放塔利班犯人”究竟是卡尔扎伊的政见还是美国的主张,没说清楚。出版物、媒体上类似的情况不少。

2014年高考已经过去了,各种(包括各省)语文高考试卷也都陆续公布了。在我的心目里,高考试卷有它的严肃性,甚至神圣性,但不少语文卷子竟也有语文品质方面的瑕疵。下面举出数例语句不通之处——当然也极有可能是我以是为非,好在语句通与不通是有客观标准的,是非自有公论,岂能容我一人胡说八道!

某卷论述类文本阅读题:“有的人年龄虽然不大,但却走过许多地方,经过诸多历练,体验过各种身份和角色,经历过复杂岗位的锻炼和艰苦生活的磨砺……”“阅历则是一个人对社会、对事件的经历及理解程度”。何谓“复杂岗位”?以“复杂”修饰“岗位”,我以为就是“拉郎配”。“阅历则是一个人对社会、对事件的经历”,没有问题,但说“阅历”是“……理解程度”就不合我们的言语习惯了。

某卷阅读题:“技术是艺术生产的组成部分,艺术的创作与传播从来没有离开技术的支持。但即便如此,技术也从未扮演过艺术的主人。”在现代汉语里,“即便”略同于“即使”,表示假设的让步。但此处“技术是艺术生产的组成部分,艺术的创作与传播从来没有离开技术的支持”说的已是既成事实,“即便”用在这里,显然无此必要,用表示转折的“但”已经足够,“即便如此”四字多余。

某卷阅读题:“说到底,艺术之所以为艺术,不在于认识,不在于教化,而在于给人想象的空间和情感的慰藉,是对遭受异化痛苦的人们所进行的精神关怀。”“进行……关怀”,明显不通。这又使我联想起了2014年4月11日《文摘周报》上《公务员工资向基层倾斜》一文中的句子:“……同时,工资体系也适当向基层公务员进行倾斜”。“进行”可删!应删!必须删!就像“进行吃饭”“进行走路”,还有这里的“进行关怀”中的“进行”一样。

某卷阅读题:“人是建筑服务的主要对象,人一直处在不断的繁衍和传播之中……”说“一直处在不断的繁衍之中”,通;但“传播”一词一般都不指人,换成“迁徙”“播迁”等词会更恰当。

某卷阅读题:“大数据教育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标准化的教育将转向网络完成,而人才培养和个性化将主要由学校承担:越来越小的班级、越来越近的学校、越来越聚焦的教育支持、越来越个性的培养方式。”“越来越聚焦的教育支持”,显然无此说法。

需要说明的是,阅读题的阅读材料都取自正规出版物(有的作了删节),其中的错误一般出自出版物作者的笔下,命题者只是失察而已。

我之所以不提“通顺”而提“清通”,是因为在语言表达中还有“通”而不“清”的现象——“清”与“浊”相对;文句看起来是通的,但所要表达的意思却并不清楚不明白,或是句与句之间似连非连,疙疙瘩瘩,等等——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吕叔湘、朱德熙曾指出,语言表达就是表之于外、达之于人。表之于外,就是为了达之于人,而达之于人,是为了让人明白你表达的内容、意图等等,否则一切等于白费,徒然浪费了别人的和自己的宝贵时间不说,可能还会因此而误事,甚至是大事。因此,表达者的表达一定要让人听清楚,看明白,懂得你的意思;也就是不晦涩,不糊涂,不别扭,没有歧义,不会引起误解——当然误解也可能由于听者读者的原因而产生,在此勿论。

不少出版物的语文品质也不敢恭维。如“康熙自己对《四书》不仅‘日日读书’,而且还‘字字成诵’……”看来就是说“康熙不仅日日诵读《四书》,而且还能字字背诵”这点意思,为什么写得那么别扭呢?“日日读书”之“书”与上文“《四书》”重复,尤其从逻辑看,“日日读书”之“书”与“《四书》”似乎也没必然关系。《康熙创皇帝读书之最》一文是这样写的:“他五岁开始读书,八岁登极,于儒家经典,日日必读,字字成诵。”(中国网,2007年12月10日)这就清通多了。

重读陀思妥耶夫斯基于1850年12月24日写给他哥哥的信,其中讲了他“被处死”的经过,再次让我感到震撼。但我当时看的译文有一处写道:“我还来得及拥抱了普列谢耶夫和杜罗夫并同他们诀别,他们俩就站在我的身旁。”我想,死刑犯临刑时一般两只手臂都是被绑着的,怎么能够“拥抱”别人呢?于是我又查了三种别的译本。此处它们分别译作:

我还勉强拥抱了挨着我站的普列许杰也夫和杜罗夫,向他们道了别。

我还试着拥抱了站在我身旁的普列什耶夫和杜诺夫,并向他们说了再见。

我也曾试图拥抱紧站在我身边的普列谢耶夫和杜罗夫,并向他们诀别。(陈燊:《陀思妥耶夫斯基全集·书信集》上册,郑文樾、朱逸森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第一种,虽然“勉强”但还是“了”,第二种用了“试着”但也还是“了”;看来第三种译文最为清通。

让人有点哭笑不得的是郑州2014年民办初中“小升初”的一个题目:

50人有50条狗,有病狗,只能观察其他人的狗,只有主人才能打死狗。不能交流,不能通知狗的主人。如果推断出自家狗是病狗,就要枪毙,只能枪毙自家狗。第一天没有枪声,第二天有一阵枪声。问有几只病狗?(《读写月报·新教育》2014年第7期)

一句一句单独看,似乎都通,但如此这般连在一起,就有点搞笑的意味了。然而,这不是搞笑,而是“小升初”试卷上的一个题目。

清通与否,不仅仅是语句方面的问题,一篇文章的段落、层次也有同样的问题。有的文章里,这一句或这几句和别的几句或一句,不是顺着同一个意思或同一件事情说下来,而是毫无过渡地说另一个不相干的意思或另一件无关联的事情;还有就是段落与段落之间相互脱榫,不连贯,无照应,等等。但要举例,篇幅就会拉得很长;而且相对比较少见。清通,毕竟主要是语句方面的要求,也最容易在这上头犯错。

最后,且引周有光《语文闲谈》所抄录的钱昌照《简要清通诗》来结束这篇短文:

文章留待别人看,晦涩冗长读亦难;

简要清通四字诀,先求平易后波澜。

语文品质的基本要求二:适切

人是语言的动物,生活在人与人的对话关系之中。作为一种行为,言语,如偶尔的自言自语,往往是无意识的;某些时候,如寒暄、随意的交谈,有意识然而不强;但一般的言语行为都具有自觉的意图,它是言语行为的动机和理由。从语文品质的角度看,总是要求遣词造句、谋篇布局对于言语意图具有适切性。游离于言语意图之外的所有言语都是赘疣。

据报道,2014年7月22日,联合国安理会在通过关于马航MH17客机的2166号决议时,曾因行文中究竟是用“被击落”还是“坠落”发生过激烈争论。从表面看起来,仿佛都是“落”,“被击落”“坠落”似乎也差不了多少;但主张“坠落”者却坚持不肯让步,据知是为了淡化惨烈程度,以减轻事件已经形成的对自己的巨大压力。说话作文时如何遣词造句、谋篇布局,往往受到说话作文者意图的支配和监控,换言之,言语意图是遣词造句、谋篇布局幕后的导演。言语意图的实施,当然离不开言语内容——说什么;不过必须指出的是,与其说主要依靠言语内容,还不如说是主要依靠言语形式——怎么说更加切合实际。尽管影响怎么说的因素不少,但遣词造句、谋篇布局的讲究不可或缺,甚至有着特殊的重要性。《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葛朗台,其实说话非常流利,但有时却会假装磕巴:

……磕磕巴巴地让商业对手着急,忙于替他表达思想,从而忘掉自己的观点。而今天晚上要谈的问题的确更需要装聋、装口吃,更需要用莫明(名)其妙的兜圈子来掩盖自己的真思想。首先,他不愿对自己的主张承担责任;其次,他又愿意说话主动,让人摸不透他的真正意图。

葛朗台的磕巴当然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为了实现言语意图,遣词造句的推敲、谋篇布局的斟酌肯定是一条普遍规律。

由上述普遍规律又衍生出如下两种现象:一是,言语意图有当场就说出来的,也有试图藏起来的;说出来的也有真有假;无论真假,也无论意图说出与否,意图一定会在遣词造句、谋篇布局中有所体现,只是有隐晦曲折与清楚明白的区别而已;然而可以肯定的是,体现于遣词造句、谋篇布局的言语意图又一定比言语主体自己说出来的更真实、更可靠。二是,言语意图往往并不单一,甚至有多个意图同时在起作用,其主次强弱也会在遣词造句中留下痕迹。请看《红楼梦》第六回中的一段描写:

……(周瑞家的)又问刘姥姥:“今日还是路过,还是特来的?”刘姥姥便说:“原是特来瞧瞧嫂子你,二则也请请姑太太的安。若可以领我见一见更好,若不能,便借重嫂子转致意罢了。”

周瑞家的听了,便已猜着几分来意。只因昔年他丈夫周瑞争买田地一事,其中多得狗儿之力,今见刘姥姥如此而来,心中难却其意,二则也要显弄自己的体面。听如此说,便笑说道:“姥姥你放心。大远的诚心诚意来了,岂有个不教你见个真佛去的呢。论理,人来客至回话,却不与我相干。我们这里都是各占一样儿:我们男的只管春秋两季地租子,闲时只带着小爷们出门子就完了;我只管跟太太奶奶们出门的事。皆因你原是太太的亲戚,又拿我当个人,投奔了我来,我就破个例,给你通个信去。……”刘姥姥道:“阿弥陀佛!全仗嫂子方便了。”周瑞家的道:“说那里话。俗语说的:‘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不过用我说一句话罢了,害着我什么。”

刘姥姥对周瑞家的问是路过还是特来的回答,便把前来寻求救济的意图在字面上藏起来了,但已相当透明,只是隔了薄薄的一张纸而已,以勉强保住自己最后那一点点尊严。接下来周瑞家的“便笑说道”的话语,就有两个意图。第一个意图主要体现于言语内容中,第二个自然不宜直说,但既然要“显弄”,就只有在遣词造句上做文章了,尤其是“不过用我说一句话罢了,害着我什么”这一句,不仅说明自己是能在太太面前说得上话的人,而且是说话管用的人,更是“说一句话”就管用的人——“显弄”之意昭然,但也没有过分,还是相当得体的。两个意图前者为主,后者为从。

这里我们要趁曹雪芹提供的这个机会说一说言语意图和言语主体价值观的关系。周瑞家的这番话的主要意图是答应帮刘姥姥的忙玉成此事,言语间透着亲切、体谅,原因是:“只因昔年他丈夫周瑞争买田地一事,其中多得狗儿之力,今见刘姥姥如此而来,心中难却其意”。看来她还是念旧的,于别人曾经帮过的忙懂得有所回报,她真的不算势利,尚存恻隐之心,悲悯之意。也许都是成年妇女的缘故,也许都是由于大文学家的提携而得以真正永垂不朽的缘故,我由周瑞家的联想起了鲁迅笔下《朝花夕拾》里的衍太太:

……假如她看见我们吃冰,一定和蔼地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的多。”

……我已经十多岁了,和几个孩子比赛打旋子,看谁旋得多。她就从旁计着数,说道,“好,八十二个了!再旋一个,八十三!好,八十四!……”但正在旋着的阿祥,忽然跌倒了,阿祥的婶母也恰恰走进来。她便接着说道,“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

……父亲故去之后,我也还常到她家里去,不过已不是和孩子们玩耍了,却是和衍太太或她的男人谈闲天。我其时觉得很有许多东西要买,看的和吃的,只是没有钱。有一天谈到这里,她便说道,“母亲的钱,你拿来用就是了,还不就是你的么?”我说母亲没有钱,她就说可以拿首饰去变卖;我说没有首饰,她却道,“也许你没有留心。到大厨的抽屉里,角角落落去寻去,总可以寻出一点珠子这类东西……。”这些话我听去似乎很异样,便又不到她那里去了,但有时又真想去打开大厨,细细地寻一寻。大约此后不到一月,就听到一种流言,说我已经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了,这实在使我觉得有如掉在冷水里。

“好,再吃一块……”“好,八十二个了!再旋一个,八十三!好,八十四!……”等等,诱导怂恿的意图真是跃然纸上,“心术不正”应该算是比较宽容的评语了。不过,衍太太能力毕竟有限,手段也并不高明。她和那些专事设置陷阱以言语忽悠让人往里面钻的,实不可同日而语。

人的本质、人的个性在很大程度上其实就是人的欲望、需求、意图。对话,有时就是相互间意图的揣摩、验证、交流;但往往不是直话直说,而是如瑟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所揭示的,是通过字句的表面意思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也就是说,字句直接表现出来的意图并非真正的意图,而是实施真正意图的载体,“这”字句和“那”意图之间当然并不完全吻合,甚至从表面看去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因而就需要在说出来的“这”载体上,通过特殊的遣词造句技巧植入没有说出来的“那”意图。我下面又得做文抄公了。曹禺《雷雨》:

周朴园 (忽然严厉地)你来干什么?

鲁侍萍 不是我要来的。

周朴园 谁指使你来的?

鲁侍萍 (悲愤)命,不公平的命指使我来的!

周朴园 (冷冷地)三十年的工夫你还是找到这儿来了。

钱谷融对周朴园看似简简单单的三句话作了如下分析:

我们听得出,周朴园在说前两句话时,一定是声色俱厉的,而后一句话又是多么的冷酷无情。

“你来干什么?”他的内心的语言(潜台词)其实是说:“你想来敲诈我吗?”侍萍说“不是我要来的”。他一定想:不是你自己要来敲诈我,那么准是有人指使你来敲诈我的了,所以他接着问:“谁指使你来的?”这一问一答不过是三二秒的时间,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到,周朴园的内心变化却是异常激烈的,他的思想却是经历了很长的路程的。他一定会想到这个人多半是鲁贵,而鲁贵又是那样的狡猾难对付,他就更感到事态的严重。等到听侍萍说了是“不公平的命指使我来的”后,他才觉得还好,还只是她自个儿找来的,总算并没有别人夹在里头,因而他就不象原先那么紧张了。但他还是认定侍萍是有意找上门来的,要摆脱她,解除这个麻烦,他想是总得费些周折,花些钱财的了。但不知她此来的意图究竟如何,且先听听她的口风再说吧。因而他才冷冷地说了一句“三十年的工夫你还是找到这儿来了”。他的潜台词,他的内心的真正意思,其实是:“那么你究竟想怎样呢?”(王兴平等:《曹禺研究专集》下册,海峡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619—620页)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剧作家和批评家在剧本人物台词里相遇,剧作家笔墨的成熟和批评家眼光的犀利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不过,周朴园在这短短几秒钟时间里思想的曲折变化、心情的跌宕起伏,恐怕连他自己也未必能够清楚地意识到;旁观者清嘛,我们不得不钦佩钱谷融对人物心理的洞察力,他的相关描述和判断是真实、准确的。这其实是周朴园、鲁侍萍两人之间心灵战场一次血淋淋的搏斗的开始,对于两个人来说都是出乎意料、猝不及防的遭遇战,鲁侍萍一直处于守势,她太善良了!周朴园则始终处于攻势,他太阴暗了!他的遣词造句完全实现了他的真正意图。从这个角度而言,周朴园确实是个成功的典型案例,但就其形成他这几句言语的意图看,他的价值观显然是恶的丑的。

以上数例说的都是口语,再说书面语——文章。第一例是鲁迅《野草》的最后一篇《一觉》里的一段:

漂渺的名园中,奇花盛开着,红颜的静女正在超然无事地逍遥,鹤唳一声,白云郁然而起……。这自然使人神往的罢,然而我总记得我活在人间。

众所周知,《野草》研究的领域里本来只有一种声音,后来有了不同的声音,以为其中有的文字是抒写作者和许广平的爱情的;胡尹强于2004年1月出版了《鲁迅:为爱情作证——破解〈野草〉世纪之谜》一书,才比较深入透彻地对此作出了系统论证。上引《一觉》中的一段,我至今尚未读到比胡尹强更有说服力的论证。这的确是“一个遥远而飘渺的诗意盎然的爱情故事”。胡尹强对上引这一小段中“名园”“奇花”“静女”等词语的含义、色彩以及相关的典故作了准确而又深入的考察,发现了它和鲁迅、许广平爱情之间的联系。鲁迅从来不是下笔千言、文不加点的所谓才子,他对文字的讲究、认真、执著几乎人尽皆知,他会随便用“名园”“静女”等词语吗?而正是这几个词语,醒目、显豁地泄露了《一觉》为爱情作证的真正意图。

另一例也和鲁迅有关。据吴海勇先生的研究,许广平的《鲁迅回忆录》有两个版本:手稿本和初版本。出版手稿本的目的(亦即本文所说的意图,仔细考究起来,“目的”与“意图”两者在心理学上是有所区别的;本文属于漫谈性质就不再细分了),是“还原”,除此之外如果还有另外的目的,那也应当说“还原”是主目的。但由于种种原因,为了使主流意识形态性更加鲜明,这一原本应当是副目的的目的却成了主目的。“实际上,二者仅是五十步与百步之距离,有些手稿本提法较初版本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鲁迅是一个战士,指挥者是党,是党的领导。’(手稿本,第13页)‘革命最快收效的是火与剑。要有党,这鲁迅是知道的。’(手稿本,第16页)诸如此类言论,为初版本所无。”(《旧稿纸上的鲁迅——许广平〈鲁迅回忆录〉手稿本与初版本对照》,《新民周刊》2010年5月5日)

记得高尔基说过这样意思的话:已经写出来的东西,就是用斧头也砍不掉的。而我们读者正是循着作者笔下的字句,不断走近作者真正的写作意图,不断走进作品自己的世界。

读陈丹青的《荒废集》,觉得其中《请媒体人善待公器》一文是讨论我们现在这个题目极好的例子。这篇文章其实是某报纸文学版发表该报一位前记者致作者公开信的复信。看“公开信”,似乎不可能是随意随便之作,而是精心结撰的文字。例如,题目就挺能吸引眼球的——“您这架老炮还能挺多久”,真可谓言有尽而意无穷:炮者,所谓进攻性武器也,且颇有杀伤力的;老炮之老,当指“您”的年龄,也有从事发炮攻击颇有一些时日的意思;尤其是“还能挺多久”,含义丰富复杂而微妙(如:“您”这“老炮”为何“挺”着,向谁“挺”着;“您”其实没有什么力量,只是“挺”着而已,勉强得很;“您”实际上已经“挺”不了多久了……)。对此,陈丹青说,“但也就放一边”而已;直到“今天记者催复信”,于是就有了集子里的这封复信。我们首先要问的是,复信的意图是什么?我们只能就“信”论之,看来就是标题所说的那句话。照理,复信应当写给当初给你写信的人,怎么开头却是“《新京报》文学版编辑先生大鉴”呢?由此又会产生另一个问题:所写会不会对“公开信”作出有针对性的具体回应呢?

我以为,陈丹青此文好就好在他的写作意图。如果只是单对“公开信”作出回应,就很有可能变成两个人之间的口水战,如对所涉某事、某细节是否真实等等的辨析,对读者来说当然也有意思,但意思不会太大,甚至只成为茶余饭后的消遣。陈丹青的复信没有落入此套,而是着眼于媒体人应有的职业道德展开。这是小题大做吗?非也,因“公开信”自称是“命题作文”,应谁之命?当是媒体无疑。不过,陈丹青没有指这份报纸,而是它的“文学版”。

至于对“公开信”的回应,当然是题中应有之义——陈丹青把它当作媒体应有之职业道德的反面例证。可以说复信有两重写作意图,相互呼应,相得益彰。陈丹青就“公开信”所指斥的,指出“他忘了记者的身份,忘了代表媒体公器”,并就此进行论说,没有离开“请媒体人善待公器”这一主要意图,不但没有离开,还成了向媒体人提出这一建议的原由。在这里,“命题作文”四字甚为要紧,倘若没有这四个字,文章这样写就多少会有些生硬。意图决定了主旨,意图、主旨又决定了思路、结构,还左右着语言表达。例如:

……自我回国,嘲讽笑骂不曾断,前几天也还收到网络一篇长文,就我在《南方周末》谈美术现状的文章,痛骂我是拿了美国护照的“帝国主义走狗”……难道我不能嘲讽?不能骂?非也,谁有兴致,尽管骂,但诸位明鉴:暗夜留言的博客生人,为文痛斥的各路写家,与张先生身份不一样:他是职业记者,记者发文,占据公器,与圈外的言路不是一回事,而记者下笔理应有根据、敢负责、懂约束。此信一不负责,二没根据,三不知约束,通篇语气卑怯而谵妄,不坦荡,所以我回信的这点小面子,不想送给张先生。

“我”对“你”回应,并非“我不能嘲讽”“不能骂”,而是由于“你”是“占据公器”的记者——这就主动避开了容易产生的“我”因被嘲讽、被骂才写此复信的误会(当然任何人都可以对“被嘲讽”“被骂”作出回应或反击,但这不是陈丹青的写作意图)——作为“占据公器”的记者,“下笔理应有根据、敢负责、懂约束”:两重写作意图在这里交汇在一起,几乎天衣无缝。

陈丹青的复信,我以为是“懂约束”“留余地”的。例如文中关于对方“心态”的剖析,“什么心态呢,这倒一时难觅准确的词,觅到了,也给留一点最后的面子,不来点破吧”——这就证明他不是来对骂的,他的意图不在回骂,而在提建议,说道理。“也给留一点最后的面子”,当然可以写成“也给他留一点最后的面子”。我不知道作者是否有意省去这个“他”字,反正他没写。我总觉得不用这个“他”字,语气要缓和一些。

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这一段话:“我写稿,虽常为情绪所染,多偏激,然而遣词造句力求知进退,留余地,照顾到种种事实与事理,人情与国情……怎么做呢,就是字句审慎而有度,稍一轻忽,意思就会不对、不妥,不良,以至不堪。”这把何谓语文品质,尤其是如何讲究语文品质,讲得相当清楚。总之,在确定意图之后下笔之时,遣词造句、谋篇布局就必须在“适切”上认真下功夫,不要出现“不对、不妥,不良,以至不堪”之处,以使文章具有良好的语文品质。

语文品质的基本要求三:准确

语文品质的第三个基本要求是准确,即言语所表达出来的与表达对象的实际情况要一致,不能走样。《词和词汇》一书有一个绝妙的例子——鲁迅《〈坟〉的题记》,有一段话原是这样写的:

我的可恶有时自己也知道。即如我有时吃鱼肝油以望延长我的生命,倒不是为了我的爱人,大大半是为了我的敌人,给他说得冠冕一点,就是敌人罢——给他的好世界上留一些缺点。

定稿时,鲁迅先生把它改成:

我的可恶有时自己也觉得,即如我的戒酒,吃鱼肝油,以望延长我的生命,倒不尽是为了我的爱人,大大半乃是为了我的敌人,——给他说得体面一点,就是敌人罢——要给他的好世界多留一些缺陷。

接着编著者指出:“其中,将‘知道’、‘冠冕’、‘留’、‘缺点’改为‘觉得’、‘体面’、‘多留’、‘缺陷’,使所要表达的概念更准确了;‘不是’改为‘不尽是’逻辑上也更严密了。”(张静,蒋荫朔:《词和词汇》,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0—21页)说得很准确,不过我想作点补充。首先是鲁迅自己觉得“敌人”一词是用得不很准确的,只是为了“给他说得体面一点”而已,加了这一夹注,就准确了,即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对“敌人”的鄙视之意。另,将“不是”改为“不尽是”,逻辑上确实是变得严密了,即能与下一句的“大大半”严丝合缝;但更主要的则可能是为了更符合实际:延长寿命一定也有为爱人的动机在,否则似乎不近人情。古人谓“一字之失,一句为之蹉跎;一句之误,通篇为之梗塞”(清·刘淇《助字辨略》),遣词造句确实不可不慎。

文字表达所要求的准确,其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对象,即文字所要描述的客观世界的情况和主观世界的状态,两者都不走样。且以司马迁为例。他的《报任安书》,明代孙执升在《评注〈昭明文选〉》中的评价是:“史迁一腔抑郁,发之《史记》;作《史记》一腔抑郁,发之此书。识得此书,便识得一部《史记》,盖一生心事,尽泄于此也。”特别是倾诉生不如死的悲愤、表现忍死以生的坚韧,曲曲传出,淋漓尽致,谓之感天地泣鬼神,亦不为过!《报任安书》我常常是爱读又怕读,每读,借古人的话说是“辄作数日恶”。而其《史记》,则又是“史家之绝唱”,是真实描述过往世界的伟大典范。例如《万石张叔列传》写万石君一家的谨慎:“万石君少子庆为太仆,御出,上问车中几马,庆以策数马毕,举手曰:‘六马’。庆于诸子中最为简易矣,然犹如此。”马只六匹,还是要“以策数马”,其事上之恭谨可见一斑。石庆的“六匹”二字,固然准确,然无足奇,所可奇者实为得出这一准确数字的过程,又特别是司马迁对此过程的准确描写,如若写成“上问车中几马,庆曰:‘六马’”,你不能笼统地说这不准确,但石庆的恭谨就完全模糊甚至彻底不见了。

其实,上文把客观世界的情况和主观世界的状态分为“两者”,是不准确的。就记叙文而言,确有“客观”“主观”不同的偏重,从表面看,有的甚至只有“客观”而不见“主观”;但实际上,笔下的“客观”却无不由“主观”而来,即来之于“主观”之所见、所闻、所感、所想。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对陆机所说的“意不称物,文不逮意”有进一步的理解。“物”“意”“文”三者,“文”不用多说,就是文字、文章;“物”实为“意”中之物;“意”,就是作者对“物”的感知、认识,当然也包括对自己的感知、认识。这里值得一说的是,对自己的感知、认识往往有助于对“物”的感知、认识,最典型的例子还是来自《史记》,《屈原列传》关于《离骚》创作动机和思想感情的剖析,司马迁简直就是借屈原的酒杯,浇心中的磈磊。

准确,首先应当是“意”的准确,即能“称物”,然后是“文”能“逮意”。如此说来,“意”的准确是根本,是关键;但最后还得落实于文字之中,表现为语文品质。往往有这样的情况,“意”自己以为是明确、准确的,落实为文,似乎也未变形走样,可在读者看来,却辨不清你说的究竟是东还是西,因为你所表达出来的意思在东、西两可之间,这就是所谓“歧义”。吕叔湘、朱德熙在《语法修辞讲话》中所举的“我们的图书馆珍藏了著名学者章炳麟的书”“一边站着一个孩子,看来年纪还很小”,和赵元任在《汉语中的歧义》中所举的“鸡不吃了”等例子,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歧义语句,在说者写者心目里多数可能是只有他真正想表达的一种意思,如实际想说的就是“章炳麟(所著)的书”——我明明说的就是“章炳麟(所著)的书”嘛,清清楚楚,你怎么会听不明白呢?他不清楚“章炳麟的书”也可以理解为“章炳麟所拥有的书”。可见语言表达要做到准确无误没有歧义是需要学习、训练的。

准确,由“意”而“文”,有三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准确与否和“意”相关相连,我们甚至可以说准确之意的形成,同时也就是准确之文的形成。二是“意”虽准确,“文”却模糊,因作者缺乏“逮”的能力,所谓词不达意是也。三是“逮”是一个过程,作者若能穷追不舍,坚持到底,春风就很有可能“绿”遍江南岸。讲究语文品质,这三点都不可忽视,但最主要的是二、三两条。

准确,其实就是对真实的追求和体贴;甚至可以说,准确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真实。因而,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是《史记》,也难免会有个别瑕疵。如《吕不韦列传》:“始皇帝益壮,太后淫不止。吕不韦恐觉,祸及己,乃私求大阴人嫪毐以为舍人,时纵倡乐,使毐以其阴关桐轮而行,令太后闻之,以啖太后。太后闻,果欲私得之。吕不韦乃进嫪毐,诈令人以腐罪告之。”“使毐以其阴关桐轮而行”,其真实性大可怀疑,也许是司马迁听信了当时不实的民间传说之故吧。不过,另有一种主观的真实,如蚊与鹤相去何止千里,但在《浮生六记·闲情记趣》里,蚊就是鹤却是千真万确的真实: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微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空。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子素帐中,徐喷以烟,使其冲烟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怡然称快。

这就是上文提到“意”“文”同时成就的绝佳例证,蚊即鹤,何其相似乃尔!这是沈复的独特发现,自是“怡然称快”。苏东坡说:“某平生无快意事,惟作文章,意之所到,则笔力曲折,无不尽意。自谓世间乐事,无逾此者。”(《春渚纪闻》)对于文章大家来说,以笔尽意,就是披肝沥胆的宣泄,就是游刃有余的创造,当然也就是一种精神的盛宴。

精确固然往往就是准确,但模糊也未尝不常常是准确的表现。当年读书时初学“隐喻”,以为只是许许多多修辞格中的一种,在我们的语言世界里虽不罕见,却也不多见,直到自己教书多年以后才知道它“是我们赖以存在的世界”(莱考夫),我们几乎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它。其实,与“准确”相对的“模糊”,情况也颇为相似:我们追求准确,却又离不开模糊。波兰哲学家沙夫说得好:“语词的模糊性,就表现在它有一个应用的有限区域,但这个区域是不明确的。而模糊的语词总是有某种‘交界的’区域,我们从来不能确定地说出某个语词能够或者不能够应用于这个区域。”(沙夫:《语义学引论》,罗兰、周易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就拿本文开头由不准确而准确的例子来说,试问:“有时吃鱼肝油”准确,还是去掉“有时”准确?常识告诉我们,鱼肝油不可能时时都在吃,当然加“有时”才准确,但此处却是不加为宜。其余如定稿里的“可恶”,到底有何“可恶”之处?有多可恶?“有时”又是何时?“我的敌人”只“他”一个吗?如果不是一个又为何不在“我”字后面加“们”?还有“大大半”“多留”之“多”“一些”,等等,几乎全是模糊之词,至少有模糊之嫌:难道不是吗?再请看下面两段文字:

人们经常问我:运动神经细胞病对你有多大的影响?我的回答是,不很大。我尽量地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不去想我的病况或者为这种病阻碍我实现的事情懊丧,这样的事情不怎么多。(史蒂芬·霍金《我的病历》)

其中“不很大”“尽量”“不怎么多”都是所谓模糊词语。

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经历了一些我们知道的危险,但可能还有许多我们并不知道的危险呢。也许那天你没出门,对你就是一个幸运;也许那天即使你出门了,但走的是这条路而不是那条路,对你也是一种幸运;也许即使你出门走的是那条路,但你在那条路口前停了停,而没有径直往前走,对你也还是一个幸运;因为,可能恰恰就在那一天的那一个时候,有一个喝醉了酒的司机在那条路口开车撞倒了一个人,当然,那不是你,你是幸运的,但你不可能知道这一幸运。无论如何,现在这生命是握在你的手里了,那么,珍惜它吧,你的生命,这是在无数的偶然性中、在各种各样的危险中很不容易才产生出来的、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何怀宏《生命的幸运》)

模糊词语就更多了。因此,我们似乎有理由相信,我们人类的语言世界离不开模糊,甚至可以说,没有模糊,我们几乎就无法开口。我们不是不要准确,但准确似乎总是相对的,真正的准确,难矣哉!遣词造句,在该力求准确的地方力求之,在该模糊或难以准确的地方就准确地模糊之。何谓“准确地模糊”?请看张爱玲《姑姑语录》:

去年她生过病,病后久久没有复元。她带一点嘲笑,说道:“又是这样的恹恹的天气,又这样的虚弱,一个人整个地像一首词了!”

“像一首词”,当然就排除了“像一首诗”的可能,从这个角度看,“像一首词”是说得精确的;但是,把人比成“一首词”,又毕竟是太模糊了,说它模糊,主要还不是它没有说清楚到底是婉约词还是豪放词,究竟是短章还是长调,而是两者压根儿似乎就没有什么相像之处;但它却是《姑姑语录》中最精彩的一条。是的,它太模糊了,同时又太精确了!

语文品质的基本要求四:得体

言语作品面对的是读者听者,说者写者以何种态度对待听者读者,取决于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准确地说是取决于说者写者对这种关系的意识、认识。所谓“得体”,一是说者写者对这种关系的意识、认识是正确的,二是这种意识、认识在其言语中的表达是准确的。王希杰认为得体性是修辞学的最高原则,有的修辞学家干脆就把修辞学看作“言语得体学”。有的修辞学家还提出了关于得体的“合境、合位、合礼、合俗、合式”等五项要素和可接受性、整体性、向善性等三个特点。在西方,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也早就提出了“恰当”“切题”“掌握分寸”“求其适中”“适合身份”等有关言语得体性的要求。王充在《论衡·超奇篇》中说:“文由胸中而出,心以文为表。……有根株于下,有荣叶于上,有实核于内,有皮壳于外。文墨辞说,士之荣叶、皮壳也。”得体,心是“根株”,文是“荣叶”。确实,说者写者对于自我身份的正确意识、认识是最根本、最关键的。

《阿Q正传》里有如下一段描写:

他下半天便又被抓出栅栏门去了,到得大堂,上面坐着一个满头剃得精光的老头子。阿Q疑心他是和尚,但看见下面站着一排兵,两旁又站着十几个长衫人物,也有满头剃得精光像这老头子的,也有将一尺来长的头发披在背后像那假洋鬼子的,都是一脸横肉,怒目而视的看他;他便知道这人一定有些来历,膝关节立刻自然而然的宽松,便跪了下去了。

“站着说!不要跪!”长衫人物都吆喝说。

阿Q虽然似乎懂得,但总觉得站不住,身不由己的蹲了下去,而且终于趁势改为跪下了。

奴性已经深入他的骨髓,即使叫他“站着说!不要跪!”,而且于此他自己也“似乎懂得”,但最终还是“身不由己”地跪下了。“身不由己”,太可怕了!赵树理《李有才板话》中的“真好汉”张得贵,同样也丝毫没有人的自觉,无疑也是阿Q家族的成员:

张得贵,真好汉,

跟着恒元舌头转;

恒元说个“长”,

得贵说“不短”;

恒元说个“方”,

得贵说“不圆”;

恒元说“砂锅能捣蒜”,

得贵就说“打不烂”;

恒元说“公鸡能下蛋”,

得贵就说“亲眼见”。

要干啥,就能干,

只要恒元嘴动弹!

所以,我觉得“得体”是语文品质中最人文的一项要求,要把它落实到言语作品中,也极不容易,因“身不由己”之故也。阿Q当年的表现,可怜可哀,然而似乎情有可原;但在我们人民已经当家做主以后,阿Q气就有点让人感到“不合时宜”了。如有一篇修辞学论文如此这般地写道——

不得体的语言在特定的条件下也会转化成得体的语言。以错为美,以丑为美,以不通为美是随处可见的。例如下面一段文字:

有一小轿车与一独轮车相遇。司机令老汉让道,老汉道:为何?司机道:我开的是小车。老汉道:我的也是小车。司机道:小车是首长车。老汉道:我的也是手掌车。司机道:首长车是小轿车。老汉道:我的也是小叫车。不信你听。听毕,驾起车,果然吱吱作响,象蝈蝈唱,蹒跚而去……

这是刊登在《读者》1994年第6期上的一篇题为《乡间小路》的短文。如果不将其视为文学作品,在现实生活中,这老汉强词夺理,语言绝不能说是得体的。但作为幽默作品而言,我们又不禁为老汉的谐音妙答叫好,发出会意的笑声,绝不会评头论足批评老汉的语言不得体。

按照此文的逻辑,“在现实生活中”,手推小车应当给机动小车特别是小轿车让路,老百姓的车尤其应当给“首长车”让路;“这老汉”不让路,还说出了不愿让路的道理,就是“强词夺理”,就是“不得体”。这是什么逻辑!这是什么话!如果该“首长车”不是公车私用,又假设“首长”确有要事急事,也不能“令”老汉让道,完全可以好好商量;司机口出狂言,坐车的“首长”也应当及时阻止并下车向老汉道歉。这是起码的!这是应该的!这是必须的!起火了,“让首长先走!”得体吗?另有一本相关论著,在论及“得体”时,把人际关系分为“上下关系”“平等关系”“供求关系”等,似乎“上下关系”“供求关系”等就不是“平等关系”,用语就不必“是尊重的,谦恭的”似的。

还有一本相关论著写道:

三国时期,诸葛亮的哥哥诸葛瑾在吴主孙权手下谋事。他的儿子诸葛恪,不仅自幼聪明,还拥有良好的口才。有一次,孙权见到诸葛恪时,问他:“你认为你父亲与叔叔比较,哪个更有才能?”

“我父亲比我叔叔才能大!”诸葛恪以坚定的口吻说。

诸葛亮是智慧的化身,他的才智深得天下人的赞许和认可。因此,孙权问诸葛恪:“你为什么要这样说?”

诸葛恪回答:“我父亲知道自己该侍奉哪位君王,我叔叔却不知道。”

孙权听后,高兴地笑了,从此对他们父子愈加看重,并委以重任。诸葛恪一番得体话,取悦了孙权,为他带来了好前程。

会说得体话,不仅能取悦对方,有时还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我总觉得,为人处世,包括在言语交际中,个人尊严不可须臾或失,把“取悦对方”作为“得体”的要素予以过分强调是很不合适的;否则,就有巧言令色之嫌。吕祖谦在《易说》中说得好:“辞之所发,贵乎诚敬,修于外而不诚于内,此乃巧言令色。”常听到有的老师举纪晓岚在乾隆面前解释“老头子”三字的含义作为例子,我以为纪晓岚也只是巧言令色而已,虽然也是无可奈何。

上文说过,得体这一要求是最人文的,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千万不能把得体只是当作一种说话作文的技巧,而是要把遣词造句的得体和人的自觉、公民的自觉自然而然联系起来。

俞平伯《红楼心解——读〈红楼梦〉随笔》中的《增之一分则太长》有云:

如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脂砚斋庚辰本有一段:

袭人冷笑道:“我那里敢动气,只是从今以后别进这屋子了,横竖有人伏侍你,再别来支使我,我仍旧还伏侍老太太去。”

只说,“从今别进这屋子”,谁别进这屋子?似乎上边缺一个字。再看有正本程甲本。引程甲之文:

袭人冷笑道:“我那里敢动气,只是你从今别进这屋子了……”

通行各本大抵相同(有正本亦有“你”字)。“只是你从今别进这屋子了”,意思虽比较清楚,这个“你”字却大可斟酌。你看,袭人如何能叫宝玉别进他自己的屋子呢?岂非把和尚赶出庙么?改为“我”字如何?如作“只是我从今别进这屋子了”也不通。袭人本在这屋里,只可出去,无所谓进;应该说“只是我从今别耽在这屋子了”才对。但本书文字又不是那样的。

俞平伯接着对此作了非常具体细致的分析,结论是:“虽只一字之差,却有仙凡之别。”(俞平伯:《红楼心解——读〈红楼梦〉随笔》,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1—62页)

俞平伯真是独具只眼,发现了这一字之差;又作了鞭辟入里的精彩分析,让人五体投地。但如果在语文教学中作为“得体”的例子,我宁肯把袭人在遣词造句中渗透出来的丫头意识作为重点。这又使我想起第四十五回赖嬷嬷的话:“你那里知道那‘奴才’两字是怎么写的!”用现在流行的句式来说就是“你那里知道那‘奴才’是怎么炼成的!”袭人并不特别聪明,乃环境使然也!就像阿Q见了当官的就会自然而然下跪一样,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臣下见了皇上就一定会自然而然自称“犬马”,清朝的官服袖口还配有所谓的“马蹄袖”,“犬马”在主子面前匍匐下跪时两手着地,看上去真的就像两只马蹄。犬马能是人吗?而我们的教育就是要培养学生作为人的意识,语文教学当然也不能例外,甚至责任更重。

由此我又联想起陈寅恪与汪篯之间交往最后的故事。1953年11月汪篯受命从北京南下劝说他多年的恩师陈寅恪北上就任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二所所长,却碰了一鼻子灰。其中的原因当然复杂而又微妙,但汪篯“显然用了‘党员的口吻’‘教育开导的口吻’与陈寅恪谈话”(陆键东:《陈寅恪的最后20年》修订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版,第97页)不能不说是重要原因之一。“在1953年岭南这个初冬里,陈寅恪在火气正盛时说出了这样的气话,‘你不是我的学生!’”且看陈寅恪另一位学生刘节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

……红卫兵要抬(陈寅恪)去大礼堂批斗,师母阻止,被推倒在地。结果,由前历史系主任刘节代表先生去挨斗。会上有人问刘有何感想?刘答:我能代表老师挨批斗,感到很光荣!(同上书,第180页)

刘节的回答掷地有声,真正代表了我们民族尊师的美好传统!再回过头来讲陈、汪两师徒的事。据知,“这次会面后,陈、汪两师徒从此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于陈寅恪,此事给他的伤害无法估计;于汪篯,亦是一个终生的遗憾。最具悲剧意味的是,从始到终,汪篯一直都挚爱着自己的老师”(《陈寅恪的最后20年》,第98页)。汪篯的错,根子在于他忘了自己曾是恩师的爱徒,而“无论从辈分、地位都不足以与陈寅恪作正式对话的其时才三十七岁的后学”(同上),更无论学识、修养、节操也都不在一个档次上,却反而把自己当作老师去“教育开导”自己的老师。这样时时、处处、事事都以教育者自居的人现在又何尝少呢?

“教育者”的另一变种是“代表者”,一个人当然可以代表经过合法授权的任何人,但没有资格代表未经授权的任何人,可就有个别人不知天高地厚动辄代表全村、全乡、全县甚至全省、全国、全亚洲、全世界的人民或部分人群怎样怎样,可谓荒唐之至,其实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说到汪篯,就不能不说一说陈寅恪。这次和汪篯的会面,他仍然坚持他一以贯之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口述了《对科学院的答复》这一长文。他的这篇长文,和作于1929年的《海宁王静安先生纪念碑碑文》,确实是“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的传世之作。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才是“得体”的典范!

“得体”的“超语言学”内涵

毋庸置疑,语言学对语文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探索是不可或缺的,不可替代的;但语文教育也不能只在语言学的圈子里转悠。此所谓语言学,当然也包括语用学在内。众所周知,语用学是“语言学研究的一个分支学科”,是“从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去进行研究的语言科学”(何兆熊:《新编语用学概要》,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9页)。不管是普通语言学还是语用学视野中的“言语”,正如巴赫金在讲到索绪尔语言学时所指出的,“言语”这一概念都有它的局限性或者说缺陷。索绪尔认为,言语是“个人意愿和智力的行为”,是说话者“表达他个人思想的手段”。他明确指出:“言语中没有任何东西是集体的,它的表现是个人的和暂时的。”(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2页)几年前有学者提出了“积极语用”的概念,它不同于消极语用偏重接受主体的根本特征,是强调基于表达主体的“表现性”言语行为。总之,普通语言学、语用学(哪怕是所谓“积极”的)认为言语是表达、表现,它是说者个人世界的存在。而巴赫金则从语言的社会学立场出发,发现了言语的交往性、对话性,强调语言的社会关系本质,认为语言必然是交往、对话的语言,即使是单方面陈述,它也总是交往、对话之链条中的一个环节。我们不能只看见说话者,只关注说话者表达了什么意思。

众所周知,人是社会的动物,人是“社会人”;人是语言的动物,人是“语言人”;人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成为人,同时这也意味着人是在语言中生成为人的。必须从人的交往需要,从人与人的关系去理解语言文字,因为正如巴赫金所指出的:“说者的话语里总带有诉诸听者的因素,总以听者的回应为旨归”(巴赫金:《文本对话与人文》,白春仁等译,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91页),而“任何理解或多或少都蕴涵着回应”(同上书,第198页)。也就是说,如果离开了关系,而仅仅着眼于说者一方,我们就不可能真正理解话语,也不可能生成任何话语。杜威甚至认定“语言是一种关系”(杜威:《经验与自然》,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44页)。话语不是主体的现象,而是一种主体间的现象。在话语中不是只有一个说话者,而是有两个相互交往者——对话者。表达,不仅仅是为了表达说者某一意思;为什么要表达、向谁表达、这个“谁”又是怎样影响着表达,都是绝对重要因而必须正视的问题,因而必然涉及叙事学和阐释学等等。这就是巴赫金从“超语言学”的角度考察言语所得出的结论。巴赫金指出:

语言只能存在于使用者之间的对话交际之中。对话交际才是语言的生命真正所在之处。语言的整个生命,不论是在哪一个运用领域里(日常生活、公事交往、科学、文艺等等),无不渗透着对话关系。不过语言学仅仅研究“语言”本身,研究语言普遍特有的逻辑;这里的语言,仅仅为对话提供了可能性。而对于对话关系本身,语言学却向来是抛开不问的。这种对话关系存在于话语领域之中,因为话语就其本质来说便具有对话的性质。(钱中文:《巴赫金全集》第五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42页)

……超语言学不是在语言体系中研究语言,也不是在脱离对话交际的“篇章”中研究语言;它恰恰是在这种对话交际之中,亦即在语言的真实生命之中来研究语言。(同上书,第269页)

我们探讨衡定一篇言语作品之语文品质的标准,当然也必须超越传统语言学的局限,从“超语言学”的角度来发掘它的丰富内涵。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得体”这一基本标准。

《红楼梦》第四十回,刘姥姥参加了一场以贾母为首的女眷盛宴。开宴前,凤姐“把一盘子花”给刘姥姥“横三竖四的插了一头”,弄得像个“老妖精”似的:

贾母和众人笑的了不得。刘姥姥也笑道:“我这头也不知修了什么福,今儿这样体面起来。”众人笑道:“你还不拔下来摔到他脸上呢,把你打扮的成了老妖精了。”刘姥姥笑道:“我虽老了,年轻时也风流,爱个花儿粉儿的,今儿索性作个老风流!”

在宴会上:

只见一个媳妇端了一个盒子站在当地,一个丫鬟上来揭去盒盖,里面盛着两碗菜,李纨端了一碗放在贾母桌上,凤姐偏拣了一碗鸽子蛋放在刘姥姥桌上。贾母这边说声“请”,刘姥姥便站起身来,高声说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说完,却鼓着腮帮子,两眼直视,一声不语。众人先还发怔,后来一想,上上下下都一齐哈哈大笑起来。

单纯从刘姥姥的角度看,从她的话语本身理解它的意思,实在是太不得体了:人家把她当猴子耍,她不但毫不恼怒,而且还把这打扮说成是“体面”;更加不能接受的是,“众人”提醒之后,丝毫没有“悔改”的表现,反而愈说愈离谱,愈说愈不像话了,最后竟然说出“今儿索性作个老风流”这样不堪的话来!如果这里多少还有点被动的意思,那么宴会上“便站起身来”,“高声”打趣自己,简直就是自我作践了!不过,从“超语言学”的观点看来,刘姥姥这不是单纯的“自我表现”,她如此这般作践自己,是为了迎合贾母,特别是凤姐等人的需要。刘姥姥从凤姐等人的作为和言语中听出了这种需要,对此她主动自觉地作出了迎合的反应。她再进荣国府,是报答来的,是感恩来的,特别是继续“乞讨”来的;上这宴会她也不是为了享用美食,而是为了让贾母、凤姐她们高兴来的。正所谓是:满“嘴”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后来凤姐、鸳鸯向她道歉时,她说“咱们哄着老太太开个心儿,有什么恼的!”可谓石破天惊,一个“哄”字,说明她心里明白着呢,而“咱们”的称谓又着实挽回了一点可怜的脸面和自尊。这一着眼于“关系”、交往、对话和言语“真实生命”的解读,让我们得出了刘姥姥上述“荒唐”之言完全符合“得体”的要求,不过这不是语言学所说的“得体”,而是超语言学视野中的“得体”。一进荣国府时她个别话语曾显露出“粗鄙”的毛病,那时的粗鄙是不自觉的粗鄙,是所谓真粗鄙;而这一次她能以粗鄙为粗鄙,特别是能巧用粗鄙,化粗鄙为神奇,质变而为含金量极高的幽默。这是超乎不得体的得体,比一般的所谓得体更为得体的得体。

《红楼梦》众多人物里,能说会道者当数凤姐;但在我看来,真正最能说话最会说话的非刘姥姥莫属。理由是唯有她能在最难处的位置上说出最得体的话来,在错综复杂的矛盾夹缝里游刃有余,最终实现自己的言语意图。她这次面见贾母,是第一次,她不可能没有自卑感:“我这生像儿,怎么见得呢?好嫂子,你就说我去了罢!”但此中也有自谦的成分——这次见面固然是贾母主动,刘姥姥自己也未必没有“这可是一次难得的机会”的欣喜。当然要去,必须去,但“去”又谈何容易!首先面临的就是一个称呼问题。称呼可是一件天大的事儿,千万马虎不得!因为它就是关系,而且是最明白、最直接的关系。当然这种关系具有客观性,而称呼是说话者对这种关系的肯定、否定或修正。“我”怎么称呼“你”,就是“我”对说话者双方属于何种关系的认定,也是“我”对“你”采取何种态度的标杆。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时,就因对凤姐自称板儿为“你侄儿”而受到周瑞家的的批评。现在火烧眉毛的是,她该怎么称呼贾母?当时的情境不容她多想,也来不及、不好意思跟人商量,向人讨教。可是她,刘姥姥,却天才地解决了这个难题。她是再也不能以亲戚本家自居来称呼贾母了,那么两人之间还有其他什么关系可以作为称呼的依凭吗?好像没有。这时,天上居然掉下来一个“老寿星”!“老寿星”,还有比这更合适、更妥帖的吗?绝对没有!其中透着敬重、亲切、仰慕、祝福……,特别是把它镶嵌在“请安”两字之间,“老寿星”就更加熠熠生辉了,因为这不是自卑,而是自谦,恰到好处,天衣无缝!其实,她一进荣国府之前就已经深深意识到:“可是说的,‘侯门深似海’,我是个什么东西,他家人又不认得我……”这次见了贾母,一开局就有如此出色的表现,不能不让人由衷佩服!

在现实生活中,称呼又往往会偏离称呼者和被称呼者的实际存在的关系,而成为一种交往的策略。请看《史记》鸿门宴上刘邦的一段台词:

臣与将军戮力而攻秦,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然不自意能先入关破秦,得复见将军于此。今者有小人之言,令将军与臣有郤。

刘邦以“臣”自称,称项羽为“将军”,这得体吗?项羽这时当然已经是将军,刘邦称他为将军,符合实际,颇为合适;但刘邦自称为“臣”,就大有讲究了——此时他已是所谓的“沛公”,心里头和实际上都不是任何人的“臣”,恰恰相反,他迟早要让所有的人成为他刘邦的“臣”,他的这一心思正所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这时在项羽面前他却故意自称为“臣”,这不是一般所谓的低调或谦虚,而是自我降格,有意表现出自己臣服于项羽的姿态。特别是与“将军”对举,尤其是在短短的两句话里反复强调,一而再,再而三,三称自己为臣,把项羽“哄”得舒舒服服,甚至晕头转向,成功地达到了自己的既定目的。此处一个似乎并不起眼的“臣”字,其功劳恐不在千军万马之下,如此,即使不得体也就是得体了。

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阿Q正传》里赵太爷和赵白眼对阿Q的称呼。在阿Q大嚷“造反了!造反了!”之后:

……赵府上的两位男人和两个真本家,也正站在大门口论革命。阿Q没有见,昂了头直唱过去。

“得得,……”

“老Q,”赵太爷怯怯的迎着低声的叫。

“锵锵,”阿Q料不到他的名字会和“老”字联结起来,以为是一句别的话,与己无干,只是唱。“得,锵,锵令锵,锵!”

“老Q。”

“悔不该……”

“阿Q!”秀才只得直呼其名了。

阿Q这才站住,歪着头问道,“什么?”

“老Q,……现在……”赵太爷却又没有话,“现在……发财么?”

“发财?自然。要什么就是什么……”

“阿……Q哥,像我们这样穷朋友是不要紧的……”赵白眼惴惴的说,似乎想探革命党的口风。

“穷朋友?你总比我有钱。”阿Q说着自去了。

赵太爷由“阿Q”而“老Q”、赵白眼由“阿Q”而“阿……Q哥”的变化,主要的并非基于阿Q本人的变化,而是由于形势的变化使得赵太爷、赵白眼心目中所意识到的他们与阿Q之间关系的变化。可见人与人之间的称呼,常常是和客观环境的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紧密联系的,“得体”与否的标准也随着改变。一言以蔽之,还是离不开现实的“关系”,离不开话语的对话性。

“得体”如此,衡定语文品质的其他标准也都富于超语言学的内涵,语文品质并非不食人间烟火,并不单纯是语言文字的事儿。

语文品质的审美层次

以前曾听长辈说过这么一件趣事:某著名书法家因求字者甚众而疲于应付,一日身心疲惫之际又有人上门纠缠不休,书法家遂书“不可随处小便”六字付之。不料此求字者回去将其重新“剪接”为“小处不可随便”,经装裱后挂于厅堂之上。写文章,归根结底就是字句的安排。清代刘大櫆《论文偶记》指出:“作文如字句安顿不妙,岂复有文字乎?”字句安顿之妙与不妙,亦即语文品质之高下优劣;前面讲了语文品质的基本要求,语文品质之高者优者自然也就具有审美的价值,比仅仅达到基本要求者又高了一个层次。

一、情态美

刘大櫆所说字句安顿之妙,与我们所说的语文品质之美,其实是一码事,它客观地实实在在地存在着,我们也能明明白白地感受到;但其何以为妙、何以为美,却又难以言说清楚,因为它是洋溢、流动于字里行间的一种神气、韵味,也就是作者在遣词造句、谋篇布局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将他的思想情感灌注其间,让文字在它所处的位置上关系里替代作者说出(或直白,或含蓄,或闪烁其词,或痛快淋漓……)他希望表达的一切,实现特定的表达意图;这就是前人所说的笔力、笔气、笔趣、笔致等等。读者所直接见到的是“字”,但语感灵敏者却分明能够感受到站在字后面的人,人的世界,人的心灵……字只是由“字面”说出了一小部分,没有说出的却更丰富、更深沉、更复杂、更微妙。我在2000年出版的《语感论(修订本)》中曾以《诗经·硕人》的“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为例说明何谓言语美,现在我要补充的是前五句远不如后两句,前五句虽然具体形象,但后两句富于空灵、飘逸之致,明显具有更高的审美价值。

语文品质审美价值的高下丰吝,往往在比较中表现得最明显、最充分。《红楼梦》第十五回和第八十五回都曾写到贾宝玉谒见北静王的情形,前者字到人立,一个是平易近人的王爷,一个是秀慧聪明的公子,人物间的对话、动作,无论是内容还是流程都十分熨帖;而且还能使我们读者有充分的现场感,并深深为其吸引,这就是文章语言的情态美。而后者几乎都是“骨感”的叙述,所写的事情、对话要么没有细节(如宝玉吃饭),要么不伦不类(如关于贾政的“喜兆”),如一页干巴巴的流水账,不见情态。为节省篇幅,姑且检出两小部分来对比一下,便见分晓:

……水溶笑道:“名不虚传,果然如‘宝’似‘玉’。”因问:“衔的那宝贝在那里?”宝玉见问,连忙从衣内取了递与过去。水溶细细的看了,又念了那上头的字,因问:“果灵验否?”贾政忙道:“虽如此说,只是未曾试过。”水溶一面极口称奇道异,一面理好彩绦,亲自与宝玉带上,又携手问宝玉几岁,读何书。

宝玉一一的答应。(第十五回)

……只见北静郡王穿着礼服,已迎到殿门廊下。贾赦贾政先上来请安,捱次便是珍、琏、宝玉请安。那北静郡王单拉着宝玉道:“我久不见你,很惦记你。”因又笑问道:“你那块玉儿好?”宝玉躬着身打着一半千儿回道:“蒙王爷福庇,都好。”北静王道:“今日你来,没有什么好东西给你吃的,倒是大家说说话儿罢。”(第八十五回)

再一组例子是来自巴尔扎克小说《欧也妮·葛朗台》的两种不同中译的开头一小段:

译文一:《葛兰德·欧琴妮》(海燕书店1946年版)

外省的一些城市,有许多房子,他的外观可以使人生出忧愁的感觉,就好像是最苍黑的修道院,最荒凉的野地或最悲惨的残墟一样。也许这些房子是和修道院的寂寞,野地的荒芜,和残墟的遗骸一样,那里的生活和动态是清净得可以使一个外来的人以为是没有人烟的地方,除非他忽然碰到一个在十字窗的栏杆上因为听到陌生的步声而望外探视的半道士式的面孔所发出的惨白冷酷的眼光。

译文二:《欧也妮·葛朗台》(傅雷译,浙江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

某些内地城市里面,有些屋子看上去像最阴沉的修道院,最荒凉的旷野,最凄凉的废墟,令人悒郁不欢。修道院的静寂,旷野的枯燥,和废墟的衰败零落,也许这类屋子都有一点。里面的生活起居是那么幽静,要不是街上一有陌生的脚步,窗口会突然探出一个脸孔像僧侣般的人,一动不动的,黯淡而冰冷的目光把生客瞪上一眼的话,外地客人可能把那些屋子当做没有人住的空屋。

译文一之第一句,就不免使人顿生别扭之感,用“苍黑”而且“最”形容“修道院”合适吗?“道士”不是咱们中国的特产吗?最后一句竟有50字之长,而其中“面孔”一词竟有29个字的定语,几乎会让读者喘不过气来。而译文二则分成几个分句来写,显得眉清目楚。正如苏轼所说:“文章如金玉,各有定价。”(《答毛滂书》)仅就其语文品质而言,傅译本始终显得从容,流畅,平匀,妥帖。

具有情态美的语文品质总是能使言语主体、言语对象、言语环境达至高度的统一,特别是言语主体的个性、意图、评价、情志得到恰如其分的表现,让人感到“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这确实不是轻易就能达到的境界。

二、节奏美

《文心雕龙·章句》谓:“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尽管从现代语言学的角度看,实际的话语生成过程未必如是,但看既成的篇章,其组成的最小单位无疑是一个个的字,然后是一个个句子、一个个段落。满足了语文品质的基本要求,言语作品就能传达一定的意义,但未必能够传递感情。若要传递感情,遣词造句、谋篇布局就得进入审美层次,其主要标志就是字句的安排要有节奏。凡自然、生命都有节奏,节奏“流动着生命的生动气韵”,“是人的生命形式的对象化”(宗白华),只有富于节奏感的文章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独特的生命体,于是作者、读者能在文章的节奏中相遇、感应、沟通、共鸣、交流。

刘大櫆认为“文章最要节奏”,因为无节奏即无生命,无生命即无审美,而节奏就是由字句形成的。所以他又说:“……余谓论文而至于字句,则文之能事尽矣。盖音节者,神气之迹也;字句者,音节之矩也。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当然字句之所以能够成为音节的标记,进而成为神气的载体,源于字句声音的大小、强弱、长短、快慢、刚柔、高下等;但它们与抽象的乐曲音符不同,它们是字句的声音,因而具有意义,用索绪尔的话来说,是“概念和音响形象的结合”。字词的概念和音响形象是约定俗成的,任何个人只能承认而无法改变;但语词的安排、文章的组织却是作者个人意志的行为,个人可以通过语词的安排、文章的组织等等使之形成独特的节奏,达到字句的意义与文章的节奏的有机统一,完美结合,让读者体验到文章传递出来的作者的感情。试比较下面的两个句子:

我没有亲见;听说,她,刘和珍君,那时是欣然前往的。

我没有亲见,听说刘和珍君那时是欣然前往的。

第一句是鲁迅《记念刘和珍君》的原文,后一句我只是改了一个标点、删了三个标点和一个人称代词而已,但由于节奏变了,变得快了,虽然意义没变,情调却变了,少了一种强忍的悲愤,于是“神气”也变了,两者相去实不可以道里计。

又如老舍《月牙儿》的开头:“是的,我又看见月牙儿了,带着点寒气的一钩儿浅金。多少次了,我看见跟现在这个月牙儿一样的月牙儿;多少次了。”若改成:“我又看见月牙儿了,带着点寒气的一钩儿浅金。多少次了,我看见跟现在同样的月牙儿。”改文只删了一两个看似可有可无的和前后重复的词语,但月牙儿面对月牙儿时那深长悠远的情味也就消失殆尽了。

再看野夫《江上的母亲》中的两小段:

母亲终于带着全家迎来了1978年。父亲升迁,她获平反,大姐招工,我考上大学,外婆又回到我们身边。……

1983年外婆辞世,85年父母离休,87年父亲患癌,89年我辞去警职,随后入狱,母亲又开始了她的忧患余生。……

每段首句领起后,紧接着的都是相当整齐的短句,前段基本上是四字句,讲的都是让人高兴的好事,字里行间喜气洋洋;后段句子则较长,也相对整齐,说的却多是令人痛苦的事,一连串的打击接踵而来,真让人透不过气来。两段相连,又给人一种人生无常的感觉。我相信,字句如此安排,必是作者有意为之。

余世存《非常道》写道:“王小波在国学热中说,古宅闹鬼,老树成精,一门学问最后可能变成一种妖怪。就说国学吧,有人说它无所不包,到今天还能拯救世界,虽然我很乐意相信,但还是将信将疑。”“古宅闹鬼,老树成精”,真是妙对,用在此处,别有情趣,令人难忘。由此我联想起德令哈的海子诗歌陈列馆门口挂的一副对联:几个人尘世结缘;一首诗天堂花开。构思不俗,唯上下两联都以平声(无论依平水韵,还是现在的普通话)收尾,总觉别扭。据《汉语大词典》,对联最低的格律要求是上下两联末字平仄相对,如“结缘”改为“气合”即可。“志同而气合”,见韩愈《徐泗毫三州节度掌书记厅石记》。

三、洁净美

也许是由于先入为主之故,我年轻时胸中先有顾炎武《文章繁简》的有关判断,读刘大櫆《论文偶记》中关于“文贵简”的论述,根本没有深究就立刻以为片面、迂腐而弃之一旁。后重读刘著,方觉其观点至今仍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在顾炎武的基础上又前进了一大步。刘大櫆说:“文贵简。凡文,笔老(笔法老道)则简,意真则简,辞切则简,理当则简,味淡则简,气蕴则简,品贵(文品庄重)则简,神远而含藏不尽则简。故简为文章尽境。”

从语文品质的角度看,诚如刘氏所说,“简”确为“尽境”,属于审美的最高层次。我认识的转变来之于对《论文偶记》“简”的较为深入的理解。此处所谓“简”,并不是与“繁”相对立的“简”,而是指文笔所达到的“意真”“辞切”“理当”“味淡”“气蕴”“品贵”“神远”的境界,不是“简单”“简省”“简约”“简直”“简易”之谓“简”,说得简洁一点,就是语言表达没有一点赘疣的意思。罗丹说得好:“什么是雕塑?那就是在石料上去掉那些不要的东西。”由此可以断言:至简即至美也。

这其实是中外语言艺术大师们所一致追求的境界。

契诃夫说:“写作的艺术,实际上就是怎样把不好的部分删去的艺术。”

鲁迅说:“写完之后,至少看三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词、句删去。”

海明威说:“我站着写,而且用一只脚站着,使我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迫使我尽可能简短地表达我的意思。”

为了“意真”“辞切”“理当”“味淡”“气蕴”“品贵”“神远”,“把不好的部分删去”,“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词、句删去”,“尽可能简短地表达我的意思”,这就是真正的“简”。“简”不是把“好的部分”简化、压缩,不是把应有必有的字、词、句删去,因而它绝不是对“意真”“辞切”“理当”“味淡”“气蕴”“品贵”“神远”任何一丝一毫的损伤和破坏,而是原原本本地呈现它本来的样子,“啊!就是它,就是这个样子!”它虽然装在玻璃罩里,人们却根本感觉不到玻璃的存在,因为任何妨碍它真实地呈现的污点等已经全都被删得干干净净,读者虽然始终在文字的世界里遨游,却往往感觉不到作者文字的存在。以顾炎武《文章繁简》里的例子论之,郑子产与校人的故事:“于齐人则必曰:‘其妻疑而瞷之’,于子产则必曰:‘校人出而笑之’”。如此三言两语,也就大致交代清楚了,但言少而意单味寡,何得为“简”?再看《孟子》原文:“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悠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谓子产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尽管就字数看多了不少,却没有一个多余的字,正如顾氏所言:“此必须重叠而情事乃尽,此孟子文章之妙。”“必须”者删去哪怕一个字也与“简”无缘。总之,“简”与字数多寡无关,对于“表达我的意思”是否多余才是衡量的唯一标准。鲁迅《秋夜》开头:“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若改成“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枣树”,就不是语言表达之简,而是把作者原先要表达的“我的意思”给阉割了。上引契诃夫、鲁迅、海明威三位的话,我想绝没有简化、压缩甚至改变、丢弃“我的意思”的意思,恰恰相反,是要把“我的意思”真切、恰当地表达出来,同时没有多余的文字。鲁迅《我的兄弟》与《风筝》关于“我”不爱放风筝的文字,两相比较,后者文字几乎增加了五倍还多,但前者只能称为“瘦”,后者却是真正的“简”。因为前者只是透露出一点或有的悔意,让我们读者有所知而已——“我的意思”既不鲜明,更不完足;真像有人告诉我们说“某某事我后悔了”,因此我们也就知道他于某某事是后悔了。如此而已。后者活活画出“我”的弟弟当年对风筝爱之深,风筝被破坏时惊惶之甚,从而反衬出“我”当年的残暴;而凡此种种,作者是让我们在字里行间感受到的,正所谓“笔老”“意真”“辞切”“理当”“味淡”“气蕴”“品贵”“神远”。“将要完工了”:他已经花了多少心血、多少工夫!他心里有着怎样的期待,又有何等的兴奋!破坏一只风筝,他是敌不过“我”的,这“论力气”已够,又何必“论长幼”呢?这不多余吗,连同那个“都”字?不!正是“论长幼”才赋予我“虐杀”的合理性,而“论力气”只是提供我实施“虐杀”的可能性;因有“论长幼,论力气”两者,“都”也就是必需的了。真的,没有一点多余的地方。此,即所谓“简”也。

鲁迅文笔的简练,世所共知;那么何其芳的《画梦录》呢?从前读时留给我的是繁缛华美的印象。后重读,却不能不许之以“简”。试看其中《秋海棠》里的两段:

寂寞的思妇,凭倚在阶前的石栏干畔。

夜的颜色,海上的水雾一样的,香炉里氤氲的烟一样的颜色,似尚未染上她沉思的领域。她仍垂手低头的,没有动。但,一缕银的声音从阶角漏出来了,尖锐,碎圆,带着一点阴湿,仿佛从石砌的小穴里用力的挤出,珍珠似的滚在饱和着水泽的绿苔上,而又露似的消失了。没有继续,没有赓和。孤独的早秋的蟋蟀啊。

我反复地审视、挑剔,竟找不出一个多余的字。真是“画”家啊,他画出了“夜的颜色”,更画出了蟋蟀鸣叫的颜色,还有形状、湿度,还有经过的路径,等等;我虽未亲见,但我毫不怀疑,它们就是这种颜色。这也是“简”的一种表现。

然而,我知道,像当年的我一样,误会刘大櫆之“简”的人可能还会有,因此我想替之以“洁净”两字。2014年友人送我高尔泰的新著《草色连云》,我觉得其序就是“洁净”的典范之作,文不长,兹照录如下:

我这辈子,和沙漠有缘。

青年夹边沟,中年敦煌,晚年拉斯维加斯。

拉城是沙漠中的华都,万紫千红相幻,纸醉金迷。就精神生活而言,单一唯物一如城外风景。

收入本书的文字,都是在这个双重沙漠中写的。就像沙漠里的植物,麻黄、骆驼刺、仙人掌,或者芨芨草,在连天砂石中渺小。

渺小,惨淡,但绿着。绿是普世草色,故起“连云”之想。

气:遣词造句的原动力

语文品质是指写作中遣词造句、谋篇布局水准的高低优劣。无论是遣词造句,还是谋篇布局,光从字面就可以看出它们都是一种行为、活动;既然如此,就都需要一定的能量、动力。关于这种能量、动力,我国古代写作理论有不同的见解,其中最主要、影响最大的就是所谓“气”,曹丕《典论·论文》最早指出:“文以气为主”。

“文以气为主”,我们语文老师人人耳熟能详,但细究起来,问题似乎就不那么简单了。首先,何谓“气”?当有人问孟子何谓“浩然之气”时,孟子就回答说“难言也”。气,这个概念或者说这个词,在我们汉语里是含义非常丰富、复杂、微妙的,由“气”衍生出来的词起码在千数以上。气为何物?数千年来众说纷纭,须有大部头的专著才有可能进行比较系统的梳理。我们这里只能不揣浅陋地长话短说。气,原是我们古人关于世界本原的哲学概念,是一切生命力量的源泉。这种学说认为世界和人都是由气化生而成的。语云“人活一口气”,此气就既指人的身体之气,也指人的精神之气。王充就认为人就是由气化生而成的,说:“气凝为人”(《论衡·无形》)。不仅人呼吸的就是气,即如人的精神、气质、情感与性格等等也无不和其气相通相关。而人的身体、精神又是密切相关不可须臾分离的。例如领悟文字的声音节奏,就是身心协同作用的结果,不单单是耳朵听的事情。朱光潜说:“就我个人的经验来说,耳朵固然要紧,但是还不如周身筋肉。我读音调铿锵、节奏流畅的文章,周身筋肉仿佛做同样有节奏的运动;紧张,或是舒缓,都产生出极愉快的感觉。”(朱光潜:《谈文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28页)人是有机的生命体,文(文辞、文章)也是有机的生命体。文不单是文字的存在,也是精神的存在。从文的角度看,我觉得可以简单地这么说,气是基于人的禀赋、气质、阅历、教养、学识、思想、情感、志趣甚至体魄等在一定情境中所产生的一种精神力量(包含理性、情感两个方面在内),就是它催化写作动机,形成写作意图,推进构思和表达的进程。与文章有关的神气、才气、辞气、气象、气格、气势、气韵、气脉、气骨、声气等等归根到底都是气,只是气的不同表现形态。

我觉得曹丕《典论·论文》中的一段话颇有意思:

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

在他看来,气有极其鲜明强烈的个人性,两个人即使在演奏同一乐曲,但由于他们的气质、气性不同,所渗透的情感有所差异,演奏的效果当然也就不一样,显然这一认识几乎已经达到现代阐释学的高度。下文将要谈到谭嗣同、林觉民、傅雷的例子,都具有孟子所说的“浩然之气”,但也都各自富于极其鲜明的个人性,他们不同的作品也常常具有不同的特色,谭嗣同的临终语如一道闪电,林觉民的《与妻书》如悬河泄海,傅雷遗书则是无形的火焰。

说到情感,我们可能又会马上想起“为文造情”“为情造文”的话头。章学诚说:“凡文不足以动人,所以动人者气也;凡文不足以入人,所以入人者情也。”(《文史通义·史德》)这里就又生出了气和情的关系问题。我以为章学诚此处气、情虽分而言之,事实上两者是相关相通、不可分割的。章氏之言若改成“凡文不足以动人,所以动人者情也;凡文不足以入人,所以入人者气也”,似也无不可。但往深里看,应该说气较之于情更具本源性、生成性,上引《论衡》语及刘勰谓“情与气偕”(《文心雕龙·风骨》)均可为佐证,实际上情已经包含在气之中。当然,刘勰所谓“为情造文”之“文”主要是指文学作品,与我们语文教学说的实用文是有区别的,不过即使是今之实用文也仍然不能没有包含情在内的气的贯穿、推动。

由“文以气为主”,我们可能也会想起杜牧关于“文以意为主”的见解,到底何者为是?我们先来看看杜牧在《答庄充书》里是怎么说的:

凡为文以意为主,气为辅,以辞彩章句为之兵卫,未有主强盛而辅不飘逸者,兵卫不华赫而庄整者。四者高下圆折,步骤随主所指,如鸟随凤,鱼随龙,师众随汤、武,腾天潜泉,横裂天下,无不如意。苟意不先立,止以文彩辞句,绕前捧后,是言愈多而理愈乱,如入圜阓,纷纷然莫知其谁,暮散而已。是以意全胜者,辞愈朴而文愈高;意不胜者,辞愈华而文愈鄙。是意能遣辞,辞不能成意,大抵为文之旨如此。(《樊川文集》卷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94—198页)

论者一般引得较多的就是这一段,它把意的主帅作用讲得相当充分、透彻而且精彩,只是没有对“气为辅”作出任何说明。其实,他紧接着就提到了:“观足下所为文百余篇,实先意气而后辞句,慕古而尚仁义者。”原来在杜牧心目中“意气”是紧密相连的,甚至可以说他说“意”,“气”已在其中。易言之,杜牧的“文以意为主”和曹丕的“文以气为主”根本上是并不矛盾的,意必带气,气必伴意。只不过“意能遣辞,辞不能成意”,似乎过分强调意的主帅地位,同时大大低估了辞彩章句对“意”的修正、补充、激发、延伸等功能,以为它们在为文过程中只是完全消极被动地接受意的指挥调遣而已。不得不承认的是,就在今天,学界也没有对言语(包括所谓文章)的生成过程获得非常清晰、准确的认识,且歧见颇多,未能形成共识。但有两点则似基本可以肯定,首先是完全游离于语词之外而又足以驱遣语词的意,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其次,意和言大体上是一个相生相成的互动过程,而不可能是意的单向运动。

关于言和气的关系,韩愈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比喻,他说:“气,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毕浮。气之与言犹是也,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书》)由此可见,气并不是与言共时并列的关系,而是言的生成基础。苏辙进一步指出:“文者气之所形”(《上枢密韩太尉书》),在他看来,文就是“气”的物质形态。众所周知,任何一个读者在一篇文章中实际所接触到的只能是一个个文字,现代还有标点;气、意、个性、风格等等全由一个个的文字表达出来,显现出来,它们在字下、字外,主要在字和字的关系之中;离开了文字,就什么都化为乌有了。至于“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分明就是一个言语形式问题,理所当然地会表现出一定的语文品质。韩愈《答李翊书》还说过:“根之茂者其实遂,膏之沃者其光晔。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文如其人,如果把言也比成一个人,“蔼如”就是言语的一种精神状态,而造就这种状态的能量、动力就是气,即由人的精神、气质、情感等相互融合而成的力量,外部表现为遣词造句所产生的一种效果。

关于气、意、言,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气在一定的情境之中产生了意(意向、意图、意思),然后伴随意不断鼓荡向前,直至最后以字句表达出来?打个比方,气是土壤,意是从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植物,言是植物的根、茎、叶、花。以气贯之,自然本固枝荣,根深叶茂。我国书法讲究“行气”,就是指书法作者之气要能灌注于整篇作品之中,使字与字、行与行之间有一种呼应映带、笔断意连的关系。写文章其实也是“行气”的过程,以气行之,特别是“一气呵成”者就使文章获得了和人一样的鲜活生命。

在平常的时候,气沉潜蕴蓄在人的心里,同时也随人的活动不断酝酿着、变化着,而一旦受到外部事物的刺激,它就会被激活,寻求突破口得以宣泄,甚至像火山那样喷发出来,表现为诗歌文章。——韩愈在《送孟东野序》中提出了“物不得其平而鸣”的观点,很有价值:

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其跃也或激之,其趋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金石之无声,或击之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

为文之气产生于特定情境、遭遇对气的激发,就像火点燃了汽油一样,如谭嗣同临刑时高呼:“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其气乃其一生郁积而成,决非一时心血来潮。他因“死得其所”而感到“快哉快哉”,固然根源于他的这一认识:“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其实也与他一生中所遭遇的千千万万各种不同的大小事情或直接或间接相关,或说正是它们所参与化成的气凝聚而成的一种感觉,并发为“快哉快哉”这一呼声。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它是“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所产生出来的一个“总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8—479页)。

这还只是从内容的角度看,若说到遣词造句,完全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绝对不是有意为之的结果。而这才是遣词造句的最高境界,好比一朵花,没有谁特别去栽培过,它就自然开放了,而且那么美丽!有学者比较过《论语》中孔子的下面两句话:

子曰:求,无乃尔是过与?(季氏篇)

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学而篇)

前者有责备的意思,呼冉求为“求”,与后者相比,口气就显生硬;后一句是表扬,加了一个语气词,曰“赐也”,相对就缓和多了。这也一定是孔子随兴为之,并非刻意选择的结果。又如林觉民《与妻书》,读时,我们所见到的只有他的血泪,他心的跳动。——在其气的喷发过程中,语词自会奔趋笔下,既无必要也无余裕去斟字酌句,就像飞流直下,黄河奔腾,当其直下、奔腾之时,计较何时何地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再如傅雷的遗书,看似平和甚至平淡,实则有极其强烈的不平之气贯穿其中,也可以说是他一生人格修炼的结晶。

一、代付九月份房租55.29元(附现款)。

二、武康大楼(淮海路底)606室沈仲章托代修奥米茄自动男手表一只,请交还。

三、故老母剩余遗款,由人秀处理。

四、旧挂表(钢)一只,旧小女表一只,赠保姆周菊娣。

五、六百元存单一纸给周菊娣,作过渡时期生活费。

……

其中“代付”“附”“请”“由”“赠”“给”等词语的使用,都非常准确稳妥,四之“赠”是出于感情,五之“给”,在傅雷看来是理当如此,是出于义务,两者是有区别的,可以说完全是习惯使然。遣词造句和待人接物一样常常都是一种习惯。当然,习惯的形成会是一个漫长的学习过程。

遣词造句对任何人来说都不可能全是气盛时之习惯使然,总有寻觅、斟酌、推敲的时候,这时气虽然看起来退居幕后,技能、技巧等等走上前台,其实归根结底仍然离不开气最后的决定作用。大家听得耳朵已经起茧的“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故事,其实就是气与遣词造句两者之间关系的最典型的例子,词序不同意味着文章气势的差异,文章气势的差异又意味着作者精神状态的分野,决非“雕虫小技”也。这里也许有如下两种情况:一是“屡战屡败”的作者确实有屡败带来的颓唐之气;一是他只是说明这一事实而已,心里还是想再战的,甚至可能还有最终必胜的信心。若是前者,他几乎绝无可能把它改成“屡败屡战”;若是后者,也许他自己最终也能够发现“屡战屡败”之不妥,起码能够立刻接受别人“屡败屡战”的改笔——这属于词不达意,不是精神状态的局限,而是遣词造句的问题。

我以为,文章之事(包括阅读与写作,下面专指写作)一般有如下三种状态:以气主之即为文行气,是为文的最高境界,遣词造句、谋篇布局自然生成,有如天籁;其次是以意主之,只求把要说的意思写明白说清楚;第三是功利为主,如为发表、为分数等等,往往言不由衷,敷衍成篇。后面两种情况,遣词造句有习惯的成分,也有临渴掘井的时候。不过,有的初学为文者遣词造句有时难免把遣词造句当作仅仅是所谓“码字”而已的技术活,甚至是想一句写一句,意也是断断续续,并不连贯,根本谈不上有“气”的贯穿、推动。子曰:“辞达而已矣。”没有气的贯穿、推动,“达”是不可能的。“……虽有英词丽藻,如编珠缀玉,不得为全璞之宝矣。”(李德裕《文章论》)也就是缺乏一贯性、完整性,死气沉沉,无生命活力可言。

对于学生来说,遣词造句的技能、技巧也是需要学习的。夏丏尊、叶圣陶合著的《文章讲话》就曾专门作过精彩的论述。如他们谈到“看所谓文气旺盛的文章,形式上构造上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一)以一词句统率许多词句,足以加强文气,因为许多词句为一词句所统率,读去就不能中断,必须一口气读到段落才可停止。凡具有这种构造的文章,文气都强。

(二)在一串文句中叠用调子相同的词句,也足以加强文气。

(三)多用接续词,把文句尽可能地上下关连,也是加强文气之一法。

唐弢的《文章修养》也有精到的论述,如他指出:“标点是传达说话时的语气的,所以,从标点上,往往可以看出文章的气势来。”“就长短说,大抵句短则气促,句长则气和。就张弛说,大抵句张则气势紧凑,句弛则气势松懈。凡属较长的句子,在顿逗处意义即已完备,随时可以截断的,是弛句,读起来费时较多,气势也就松懈……”

前辈的指点值得我们珍惜、继承。

网络语言的语文品质问题

“届时我电话你。”——我70岁才开始学电脑,后来一直几乎就用电脑写东西,至今还时不时地庆幸自己当年幸亏学了电脑,能够享受电脑写作带来的种种便捷,例如引文一项,就不但是省了时间,还能基本保证不出差错,真是天大的好事!但打字,我还是多多少少有点怕,有时仅仅为少写几个字,也会尽量把行文弄得简洁一点。再到后来,在给交往较多的亲友发微信、短信时,就会冒出上面这样的句子,我深信对方一定能够理解我的意思,不会误事,只会省事,何乐而不为?不过拿我自己提出的语文品质衡量一下,只能说“狗屁不通”,“电话”明明是名词,怎么可以当动词用呢?“清通”是语文品质的第一要求呀!

由此,我想到了网络语言。好像“网络语言”至今还没有一个大家一致公认的权威定义。我比较保守,凡不用汉字而用阿拉伯数字或拉丁字母的所谓词语可以暂时不予讨论,但我也反对禁止,喜欢用的尽管用就是,说不定将来真有那么一天,极大部分人都离不开这样的词语,于是大摇大摆地登堂入室,成为真正的汉语词汇了,不过现在似以谨慎为宜。另一方面,我又比较开放,像“忽悠”“嘚瑟”这样未必先在网络流传而直接从方言中“拿来”的,也应视作网络语言,因其凭借网络才能广为流传。网络语言的特质其实就是一个“新”字。语言是人的语言,语言是社会的语言,生于生活,长于生活,有些词语也必然死于生活。生活生活,生生不息,活而不僵,活而不死,语言就是一条川流不息、奔腾向前的大江大河,一边吸收小溪雨水,一边又在不断沉淀其中的泥沙。新的词语,有的硬是成了基本词汇,尽管有人曾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也有的如昙花一现,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尽管有的人爱不释手,爱不释口。它们的命运如何,似乎并不取决于部分人的好恶,具有某种程度的偶然性、不确定性。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个别人甚至部分人有意禁止或提倡都无济于事。正如武则天要大家把“國”里的“或”改成“八方”,结果还是“或”,而不是“八方”。语言在变,衡量语文品质高下优劣的标准也不能不随之而变。由于变在变中,词汇语法的变有的变成了不变的规矩,有的早已变得无影无踪;特别是由于这种或沉淀或消失的变,一般会经历一个较长时段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断言其终将接受或终将抛弃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要把握好语文品质高下优劣的度也极为困难,因为“度”也在变,不变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跟在变的屁股后面做事后诸葛亮。形势比人强。我后来发现,“我电话你”别人也有用的,毕竟比“我打电话给你”少了两个字,不过也只有在这一语境里“电话”才会变成动词,也许十分短命。网上“我不懂”先生认为“墙裂比强烈更有表现力”,我猜想“墙裂”取代“强烈”的日子我老头也许是见不着的了。至于“猴赛雷”,很可能随着猴年的过去而走进历史。我没有忽悠你的主观意图,但“忽悠”已经把大家都忽悠得屁颠屁颠地跟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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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III) 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德鲁德疑案(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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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名其妙的进入地狱,结果解锁了一个鸡助的歌舞系统。什么?要想保命就得对鬼魂唱歌跳舞?我不会怎么办……系统:来学习吧,这里你想要的歌曲舞蹈应有尽有。徐夏:我信你个鬼,你个糟老头子坏得很!!说好的歌舞呢,你倒是给我送过来啊!!!——————————————————开局一张嘴,四条腿,徐夏用掉了自己所有的艺术细菌,终于在地狱里有了立足之地。但是……地狱里的日子并不好过,尤其是还遇到了一个坑爹的系统。在无数次被坑之后,徐夏托着血迹斑斑的身子,仰天大吼:“我想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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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文,重生,大佬打脸,虐渣)某杀手女,遇到背叛意外重生在另一个平行世界,便开始了打脸和虐渣某天记者采访到,君小姐,请问你哪点配得上祁爷,之后她各种马甲出来了,众呼“祁爷你哪里配的上我们女神!?”祁爷“……”……(哈哈哈第一次写文,可能不是很好,不好的希望大家能够提出来!)
  • 苏总的得意秘书

    苏总的得意秘书

    斐然将包中仅剩的衣服裹在苏阳身上,而她只穿着一件单薄的卫衣。“衣服都给我了,你怎么办?”苏阳不认为他们可以从这冰天雪地的大山上走出去。---斐然把仅剩的两块面包递到苏阳嘴中,而她已经一天一夜没有进食了。“食物都给我了,你怎么办?”苏阳看着寒风中瑟瑟发抖的这个女孩,他于心不忍。---斐然将纸和笔递到了苏阳面前。“遗书吗?”苏阳挣扎着想要坐起来,他觉得这或许就是两人最后的归宿了。---不动产转移协议?苏阳看着纸上的一行大字,瞬间不冷也不饿了。“你都快不行了,两套海景房总不能浪费了吧?”斐然指着出让人一栏“大郎,你就把这药喝...不是,你就把这字签了吧”---苏阳“...”点击加入书架继续浏览精彩剧情~~
  • 伟大的他们

    伟大的他们

    顾清颜堪称医学界的女神,是医学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人物,万人追捧的对象。毕业于美国顶尖学府医学专业,凭借过硬的专业才能,年仅二十三岁就当上了急诊科主任医师,被大家奉为“医学传奇”许墨是顾清颜的守护骑士,名门望族之子,长相英俊,追求者无数,与顾清颜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心喜欢司涵。后来,顾清颜家道中落,生活清贫。许墨为了追随顾清颜,不顾母亲反对,放弃了继承家业的机会,与顾清颜一同学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