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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愿有素心人,陪你数晨昏

当你在不断往前奔跑的时候,愿有人和你一起数晨昏,陪你走到青丝剥离成白发,春雷响彻寒冬;愿你即便强大到无需有人陪,却依然幸运到有人细水长流地陪在身边。

愿有素心人,陪你数晨昏

猪小浅 文

01

可能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不可避免地会有一段自卑、敏感而又孤独的时光。

对我来说,是在19岁到22岁。那时,我在淮南上大学。

作为宿舍里唯一的小镇姑娘,我很快感觉到自己的不一样。有哪点不一样,是在宿舍的姑娘们聚在一起聊到某个品牌时,我分不清说的是衣服还是化妆品;是在她们打扮得花枝招展去逛街时,我不合群地躲进了图书馆。

眼前的城市,处处人潮汹涌,我却有种将自己压扁了也挤不进去的绝望。不知道你能不能够理解,那种游离于人群之外的孤独。

有些人的出现,就像一束光。韩珍珍是我在人海中找到的同类。

她和我一样,也来自不知名的小镇,可她却是那样自信满满的姑娘。她说,妞,未来总会好起来的。说这句话的韩珍珍,整个人笼罩在夕阳里,看起来特别美。而我心底那点捉襟见肘的自卑,就这样被她说得一点点明亮起来。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去吃西餐时,什么都不懂的小尴尬;也记得我们一起去商场专柜,买到第一瓶Dior香水时的小兴奋……原本有点糟糕的岁月,因为有个人陪伴,很多事情好像就没那么难了。

22岁之后,我和韩珍珍辗转于不同的城市。很多朋友一路走一路丢,可她始终排在我好友名单第一位。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你们一直没有走散?

我想了想回答,可能因为这些年,我和韩珍珍一直在共同成长。她在她的城市努力活得丰盛,我也在我的城市努力成为一道风景。这种心灵上的相互陪伴,让我们即便隔着山水,也能游刃有余地维系一段友情。

后来的我们,心里都有一把筛子,筛选朋友的过程更为苛刻,对陪伴的要求也更高。你还会以为一起吃饭、逛街就是陪伴吗?相比这种锦上添花的喧闹,你不在身边,但你却在心上,才是更深层次的陪伴。

就像我和韩珍珍,不常见面,也很少寒暄,可我们心里都清楚地知道,无论何时,始终有个人能陪自己聊一聊精致的灵魂,以及诗意的远方。

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陪伴你的是时间,而有的人陪伴你的是心灵。

02

或迟或早,都要经历一场爱情。不问原因,不问结果,只因我爱你,所以我愿意等你。

中文系师妹舒雅22岁之后的人生,毫无防备地陷入了漫长的等待。她等的那个人,叫Ken。

Ken是苏州人,他们在大三那年开始恋爱。毕业后,Ken飞去太平洋彼岸念研究生。舒雅去了苏州,留在他从小生活的地方等他,仿佛这样他就还在身边。

然后,她在清晨的薄雾里等他,在黄昏的暮色里等他,在寂静无眠的深夜里等他,就像等待未知的戈多,就像这些年她乐此不疲地在单曲循环一首老情歌。

一直到某个黄昏,这种带点浪漫主义色彩的等待,“砰”的一声,戛然而止。

Ken向舒雅坦白,他对那个每天和自己一起打工的女生动了真心。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舒雅比想象中冷静。

她在大哭一场后对我说,这并不奇怪啊,这些年,我的白天穿过他的黑夜。日子最艰难的时候,我们除了一句苍白的“加油”,就连最简单的一个拥抱都是奢侈。即便是琴瑟共鸣、情投意合的真爱又怎样?浮在半空中,落不到穿衣吃饭的细节,也就失去了存活的土壤。

这样的理由,足够用来说服自己,可舒雅还是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伤害。几乎是一夜之间,她所有的等待和坚持都失去了意义。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不能接受他们的爱情故事以这种方式作为结局。

直到后来,杨树出现在舒雅的人生里。

杨树不怎么会说甜言蜜语,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我陪你”。当他们在这座城市一点点相爱的时候,连我都时常忍不住惊叹,哦!原来谈恋爱还可以是这样。

因为杨树,舒雅逐渐意识到,好的爱情,应该是感冒时的那杯热水,是生气后还能拥抱,是日积月累之后的绵长情谊。我在他们的爱情里,看到陪伴的温情。

以前总听人说,我们要感谢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是他们让我们一夜长大。但在真正被伤害并懂得宽容后,才逐渐明白,能让我们成长的只有我们自己,而我们真正应该感谢和珍惜的,是陪伴在我们身边的人。

春天的时候,我去参加同事的婚礼,就是那个从不掩饰自己要嫁有钱人的可爱姑娘,而最后让她决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男人,既没有家财万贯,也没有风流倜傥,可她脸上的幸福,分明就是明晃得耀眼。

有人打趣她,不嫁有钱人啦?她笑着答,人生如此漫长,如果不找一个愿意死心塌地陪着你风雨同舟的人,又如何熬得过去?

我在她的幸福里想起亦舒说的:有时间相互陪伴,彼此有情,这样才算嫁得好。

当世界一步步从华丽走向荒芜,有个人肯以爱情的名义陪在身边,你就不至于一无所有。

03

去年,我的朋友于果做了两件大事。

一是用他工作五年的积蓄,加上父母的资助,在苏州买了一套小居室;二是趁着放假,把父母从老家接到了苏州。他说,我准备再过两年,等他们退休后,跟着我在苏州生活。

我知道,于果做这个决定,并不是心血来潮,而是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年初的时候,于果的母亲生了一场病,在医院住了三个月。因为怕他担心,父母从头到尾对他隐瞒得天衣无缝。当于果无意中得知这件事的时候,这个大男生忍不住躲进房间里哭了起来。那是他第一次深刻地感受到,父母正在一点点变老。大概就是从那时开始,于果开始酝酿将父母接到身边。

对于在小镇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来说,突然换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无异于是要连根拔起的。他并没有十足的信心去说服他们来到异乡。

可于果没想到,当他坐下来试着和父母沟通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们答应得干脆利落。当听到自己的父亲说“有儿子的地方,才是家”的时候,于果红了眼眶。而我,也感动到不行。

以前明明是父母在哪,家就在哪。可是有一天,突然就变成了我们在哪,父母就在哪。儿女待的地方,不知不觉中就成了父母的第二个故乡。

就在前不久,我也将爸妈接到上海住了一段时间。要如何对你描述这段美好的时光呢?

我陪着爸妈逛街,领着他们就像小时候他们领着我一样。以前我总是嫌我妈唠叨,可现在唠叨不停的那个人突然换成了我,我一遍遍地嘱咐“过马路要当心,别轻信陌生人,跟在我身后别走散……”。我爸说,闺女长大了,真好。我将手搭在他肩上,特别自豪地说,那是。而我没说出口的是,能陪在你们身边,真好。

如果你也身在异乡,大概就能理解每天下了班能和父母围在饭桌前,看着电视,唠着家常,是件多么幸福的事。虽然偶有争吵,可那分明就是平淡生活里的小浪漫。

也因此,我一直觉得,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应该说给世界上最柔软的亲情。

04

窗外是寒冬的傍晚,华灯初上,夜未央。人生里每一个柔软的片刻,要有人和你共享,才更显得弥足珍贵。

也许有人会说,我一个人也可以读书看碟,一个人也能将日子过成绸缎,一个人也能自己陪伴自己。可成长的路上,一定要有另一个人陪你走过未知的坎坷,历经生活的周折,享受岁月的明朗,人生才算过得柔软。

在这个人面前,你不用山穷水复,不用柳暗花明,不用阅尽人世,不用功成名就。你没有看尽世间的繁华也没关系,有人陪伴的岁月已是最妥帖的良辰美景。

眼前的世界看起来可能有点粗糙,岁月也没那么温柔,当你在不断往前奔跑的时候,愿有人和你一起数晨昏,陪你走到青丝剥离成白发,春雷响彻寒冬;愿你即便强大到无需有人陪,却依然幸运到有人细水长流地陪在身边。

而有一天,当你越过高山,走到繁花深处,也别忘了那些陪伴过你的人,他们是岁月留给你的最好的礼物。

你要相信,真的有人嫁给了爱情

Josie乔 文

01

阿梅结婚那天,我起了个大早,从洗脸刷牙到化妆选衣服,整个过程花了半个多小时,拾掇好一切后终于出门。小城的街边,早点铺早已开门营业,我买了两份豆浆油条,乘车到达酒店已经是八点多钟,阿梅的房间已经有化妆师在给她做造型。看到我来了,她有些惊讶,“来这么早,真的不考虑做我的伴娘吗?”

我连忙放下早餐摆了摆手,“你知道的,我这人比较害羞,伴娘这份差事我真做不来。”

化妆师和阿梅同时笑了。我走到梳妆台边,看着阿梅,忍不住赞叹,“你家张先生能娶到你,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阿梅抿了抿嘴,“其实能嫁给他,也是我的福气。”

“现在就这么向着他,以后肯定要被你撒狗粮虐哭。”

“我平时撒的还少吗?”

好吧,对于阿梅的补刀,我无话可说。

作为见证了阿梅从恋爱到结婚的好姐妹,在她婚礼的当天,我内心的喜悦其实并不输给她的家人。

我和阿梅从小一块儿长大,她大我4岁。我没有亲姐姐,而她一直在我的生活里充当着姐姐的角色。因为隔着年龄,所以我念初中的时候,她已经在念高中;我上大学的时候,她已经大学毕业;而等我大学毕业的时候,她已经要结婚。

无论怎么看,阿梅都是人生赢家。不过她和张先生能走到今天,以前也是吃了不少苦头的。

02

阿梅和张先生是高中同学,张先生的父母都在北京工作,所以他是在北京念的小学和初中,由于不是北京户口才回到家乡读高中。

张先生和阿梅同班,高一的时候还是前后桌。那时张先生还不叫张先生,阿梅也不叫他的全名,而是管他叫张同学。

文理分科前,张同学劝阿梅选理科。阿梅的文科成绩一直比理科好,她有些不明白张同学为什么劝她选自己不擅长的学科。阿梅本来不准备搭理对方,但有一天上课的时候却看到夹在课本里的一张小纸条,上面用铅笔写着几行小字:理科比文科更容易拿高分,大学毕业后也更好找工作。而且别担心,我理科很好,可以教你。

阿梅说她当时看到那些话的时候脸特别红,“就是傻子也能感觉到这不是普通的劝告。”

那是一堂阿梅很喜欢的英语课,但整堂课她都不在状态,老师讲的内容她一句也没听进去。

她很想转过头看坐在身后的张同学在干吗,但只要想到他可能正在看着自己,就不由得羞红了脸。

阿梅最终假装什么也没发生,把那张小纸条折好,悄悄夹在了日记本里。文理分科的时候阿梅毫不犹豫地选了理科。

剩下的日子,阿梅在学习中遇到不懂的问题都会找张同学帮忙解答,一直到高考结束,他们都没有道破彼此的秘密。

我问阿梅为什么不当面问张同学是不是喜欢自己,阿梅说:“我哪敢啊!他是学霸,我虽然是学渣,但也懂得流言蜚语的可怕。”因为这,阿梅和张同学整个高中都扮演着老师和家长眼中的好学生。

我原本以为只要熬过了高考,他俩就能好好谈一场恋爱了,偏偏报考学校的时候出了岔子。张同学顺利被北京一所重点大学录取,阿梅的第一志愿也是北京的学校,但因为分数不够,只被第二志愿录取了,是南京的一所学校。

两个人为这事儿吵了一架,张同学认为阿梅不该瞒着他报南京的学校,而阿梅则觉得张同学小题大做,“大不了就异地恋,反正也只有四年。”

事实也正如阿梅所说,大学四年,他们一个在南京,一个在北京,隔着一千多公里的距离谈起了异地恋。

03

虽然人们常说距离产生美,但异地恋却很考验感情,阿梅和张先生的爱情也不例外。

大三上学期的时候,阿梅班上一个台湾来的交换生对她展开了追求。尽管阿梅一再告诉那个男生,自己已经有交往多年的男朋友,对方却置若罔闻,还扬言只要阿梅没结婚,他就还有机会。

阿梅深受困扰,把这件事告诉了张先生。张先生第二天立马赶来南京,先是见了阿梅,又找到了那个跟阿梅表白的台湾男生。也不知张先生跟他说了什么,那天以后,那个男生就再也没来纠缠阿梅。

阿梅后来才知道张先生原来是找那个男生去网吧开黑了,对方输得一塌糊涂,也愿赌服输。

阿梅问他怎么会想到这个方法,张先生一脸自信地说道:“来南京之前我就查了他的底细,知道他很爱打网游,但技术又不怎么样,没想到他不是一般的烂。我只用了一成的功力,就把他打得找不着北了。”阿梅嘴上虽然不承认自己男朋友游戏打得好,心里却跟吃了蜜似的。

只是随之而来的,却是张先生的不安和猜忌。

自从被台湾男生表白后,张先生就经常给阿梅打电话和发信息,每次都是拐着弯问她有没有跟别的男生待在一起。

阿梅刚开始没在意,甚至还觉得被张先生在乎是一件幸福的事儿,但被追问的次数多了,阿梅便开始反感了,她觉得张先生这是不信任她。

在张先生第N次打探后,阿梅终于忍无可忍,提出了分手。张先生不同意,但他越是抓着不放,阿梅就越想挣脱。几次争吵后,张先生才选择了放手,并向阿梅道歉,但都无济于事了。

阿梅说张先生占有欲太强,我不置可否。爱情就是这样,一旦爱得太过火,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都是一种负担。

04

幸运的是,和很多分开了就再也没联系的情侣不一样,阿梅和张先生在大四那年冬天复合了。

那一次,阿梅的手被开水烫伤了,手背上一片红肿,还起了水泡。虽然及时到医务室处理了伤口,但她还是有些担心会留下疤痕。那时候她突然有些想念张先生,甚至在想,如果真的留疤了,他会不会嫌弃自己?可转念一想,都分手了,这与他有什么关系?

似乎是心有灵犀,烫伤的当天晚上,张先生就来南京了。当他毫无征兆地出现在阿梅面前时,阿梅惊喜之余又有些拉不下面子,毕竟是她提的分手,再见面还是会有些尴尬。张先生却像以前一样关切地问她是不是很疼,阿梅有些感动,其实她早该猜到他在她身边安排了“内线”。好几次她跟室友说自己缺什么东西后,就会收到相应的快递,虽然没有固定的寄件人信息,但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张先生。这次烫伤也一样,她嗔怪张先生浪费时间和钱,而张先生却说她在他心里的地位,远远超过了时间和钱。

到底还是深爱着彼此的两个人,那次烫伤虽然让阿梅留下了一个小小的疤痕,却让他们的感情回到了从前。

大学毕业那年,阿梅和张先生因为工作地点的事情再一次发生了分歧。张先生希望阿梅能和他一起待在北京,阿梅却想留在南京。两个人决定想清楚后再交换意见做决定,就在阿梅还在想干脆去北京的时候,张先生已经先她决定来南京。

阿梅一直觉得自己亏欠张先生太多,所以工作第二年,他俩就去了北京。北京的竞争压力大,机遇却也更多,加上张先生能力突出,又积累了一些资源,很快就在北京找准了自己的位置。

虽然后来的日子,他们偶尔也还是会争吵,但不管怎么吵怎么闹,两个人一直都没再分开。

05

两年前,我和初恋男友分手,那是我第一次那么用心喜欢一个人。我以为我们在一起就不会分开,当他真的离开时,我觉得自己的精神世界好像坍塌了。整整一个多月,我都跟失了魂似的。自尊心作祟,一直不敢跟别人说起。有一次实在没忍住给阿梅打电话,我问她:“为什么我不能像你和你男朋友的感情一样,吵不散也赶不走呢?”

阿梅在电话里叹了口气,她说:“你只要记住,真正爱你的人是舍不得离开你的,因为你会难过,他也会难过。既然两个人都不好过,为什么还要分开?狠心离开你的人,不管理由多么冠冕堂皇,都是不爱你的借口。一个已经不爱你的人,是不可能一直陪着你的……”

当时虽然觉得阿梅说得很有道理,却误以为只是情感鸡汤。直到后来从那段失败的感情中走出来,对前任不再爱也不再恨的时候,才真正领悟了阿梅的那番话。

想要维持一段美好的感情,陪伴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

你留不住一颗已经不爱你的心,同样的,你也赶不走一个想要陪你走完余生的人。

阿梅和张先生交换戒指的时候,有人窃窃私语说羡慕阿梅找了一个优秀又多金的丈夫,我却清楚地知道,她只是嫁给了爱情。

你想结婚了,就娶我吧

柒先生 文

01

喜欢一个人,如果他拒绝了你,你没有抱怨,但是你知道了保持距离。如果他有求于你,能帮就帮,不帮也无所谓,许多事分为尽心和尽力。但是,过往喜欢要打包带走,一码归一码。人生在世,要有原则,爱不爱,全都两清。

一年前,念念跟程北一起吃面,桌上是一碗小茴香打卤面,谁都没有先动筷子。念念笑着说:“你想结婚了,就娶我吧!”

程北说:“面一会儿凉了。”

念念低下头,吃着碗里的面,一筷子接着一筷子,没停歇。吃完面,他们在面馆门口分开,一转身,念念就哭了,因为面很烫,烫得她嘴上起了泡。原来一个人不喜欢你了,连等你的面凉下来的时间都没有。

后来,念念问我,嘴上起泡的时候,接吻是不是很疼?

爱情里最残忍,也最酷的一件事,不是放下,而是算了。

站在时间长河的对岸,看着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叹了一口气,跟自己说算了。因为累了,所以跟自己说算了,不纠结了,不纠缠了,不留恋了。你放不下,但你深知时间无情,才跟自己说算了,不跟自己较劲。

深爱过的人,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呢?就算是筷子,放下前,仍想再夹一块肉呢。

02

念念这种姑娘,特别适合结婚,心细善良,可爱懂事。有一回帮她搬家,我们收拾好所有的东西搬到楼下,等搬家公司的车到了,念念给两位搬家师傅一人递了一瓶矿泉水,笑着说:“麻烦了。”搬完所有的东西后,念念将整个房间打扫干净,把从花店买的花插在瓶子里,然后写了一张字条压在花瓶底下,上面写着:欢迎你来到新家。

这一切我跟程北都看在眼里。

收拾完东西,念念执意要请我跟程北一起吃饭。那是念念第一次遇见程北,我们选了她新租房楼下的面馆。

念念点了一碗茴香打卤面,程北很惊讶地看着她,笑着说:“你也喜欢吃这个?”

那天吃完面回去的路上,我问程北:“你吃面,从来都是面和汤分开的,怎么今天点了汤面?”

程北笑了笑。

面和汤分开,面很容易凉,吃起来速度比较快,这是程北以前的答案。现在他说:“汤面吃的会久一些,可以多跟她待一会儿,多待一会儿就能多了解一点。”

我很惊讶,“你喜欢她?这只是第一面啊!”

程北说:“喜欢一个人并不是用时间来衡量的,而是靠感觉。那些恋爱长跑十年八年的,本身并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你愿不愿意娶一个姑娘,你心里最清楚,不用考虑十年八年那么久。让一个姑娘无休止地等下去,是一件很不爷们儿的事儿。”

我说:“见第一面,就要娶人家,这很爷们儿?”

03

小茴香打卤面有三绝:排骨炖汤,茴香打卤,手擀成面。有心者会加一半卤蛋,盛一大白瓷碗,吃个底朝天儿,那才叫一个大写的爽字。对于喜欢小茴香的人来说,这一碗汤面,可以续命。

有天,程北打电话跟我说:“请你吃面。”

我说:“小气,我不吃。”

程北急了说:“必须吃,先吃面,吃完面你想吃啥,随便点。”

我有点蒙,试探地问:“什么意思?你中500万了?”

程北笑着说:“差不多吧。”

我说:“能不能来碗排骨面,只要排骨,不放面。”

小面馆里,碰到程北,他笑的那叫一个开心,他旁边坐着念念。我问念念:“他也请你吃面?”

念念笑笑,点点头。

我坐下就跟程北说:“发财了,你就好意思请我俩吃面,你抠不抠啊!”

程北说:“先吃面,卤子不够的话,我给你单点一碗卤。”

我好奇地问:“你先说吧。”

程北笑着举起了念念的手,十指相扣的那种,我一口面差点没噎着:“你俩?”

程北跟念念一起笑着点头。

我回过头冲着厨房里的老板大声喊:“老板,加两碗排骨面,只要排骨,不要面!”

我不知道该怎么帮他们庆祝,就觉得只有多吃,才能表达我此刻的心情。我问:“什么时候的事儿?”

程北说:“两碗面的事儿。”

04

念念跟程北分手以后,还是有吃小茴香打卤面的习惯。她闺蜜劝她说:“这座城市这么多家面馆,你要一家一家吃下去吗?你永远也不可能碰到一个躲着你的人。你说说,你倒是说说,什么是小茴香打卤面?”

面上来,她闺蜜吃了一口,皱着眉说:“这是什么味啊?”

念念笑着说:“我是第一次吃这碗面,就喜欢上了点这碗面的人。那种味道好奇怪,他问我你也喜欢吃这个?其实,我喜欢他胜过那碗面。后来,他约了我一次,也是一家面馆,他们家的小茴香打卤面很地道。那天,我们的面都坨了,但是我觉得特别好吃,因为我们待在一起整整一个下午。”

闺蜜问她:“怎么就分手了?”

念念说:“开始是他决定的,分开也是他决定的,我觉得我就像是一碗孤独的面,连决定盖头的权利都没有。如果那天没有遇到他,我也许就点了自己最爱吃的排骨盖面。那天,他笑着跟我说,我三十了,特别想跟你结婚。可是后来,他跟他哥们一起喝酒,我听到他哭着说,我三十了,不想让一个姑娘陪我东山再起,我输得起,她赌不起。”

05

那天,念念冲过来,站在程北面前,一字一字很认真地说:“我……赌……得……起。”

程北抬起头看了看她,笑了笑,扑通一声趴在了桌子上。我知道,他喝多了。

念念问我:“程北到底怎么了?”

我想了一会儿,说:“他怕成了你的负担。他跟朋友合伙投了一个项目,老板拿钱跑了,现在他欠了200万的债。他说娶你的那天,底气十足,现在,他都怕见到你。”

念念想了想,突然拿起桌上的啤酒瓶子,咕咚咕咚地灌了好几口,说:“我觉得这不是我们分开的理由。你知道吗?第一次见面,我就喜欢他了,所以那天,我才毫不犹豫地点了小茴香打卤面。我想跟他在一起,我怕失去他,我们就像面和汤,可以分开,但是面坨了,汤凉了,还能好吃吗?我不怕一起还债,我很好养的,没有盖头的面,我也会吃得很香。”

趴在桌子上的程北突然呜呜地哭了起来。

念念晃着趴在桌子上的程北,一边哭着说:“你要振作起来,你说了要娶我的,你是爷们儿,不能说话不算数。我就是那种傻姑娘,你拿一碗小茴香打卤面就能娶回家的傻姑娘,你要是把我弄丢了,你亏不亏啊!”

我跟念念说:“你还年轻,应该有……”

我那句话还没有说完,念念就说:“正因为我年轻,我爱得起,输得起,我愿意陪他经历这段黑暗的日子。如果连我都不愿意跟他一起站在黑暗里,他该有多无助啊!”

我拍了拍程北的肩膀,说:“你真有福气!”

06

程北这小子,运气真好,半年后他的钱被追回来了一些。尽管他还有一些欠款,但是他从来没觉得有多苦,因为他已经跟念念在一起半年多了。

程北问念念:“你有没有想过,你一辈子会砸在我手里。”

念念笑着说:“想过。”

程北问:“你怕过吗?”

念念突然不笑了,一脸严肃地说:“说实话,怕过,很怕,你说过要娶我,我怕这句话成了空。结婚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儿,我答应你了,就是承诺一辈子我要陪着你。我不想连努力都没努力一下,就接受你的宣判。你说分手的那天,我特别害怕,就像被人丢在了车流不息的斑马线上。我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但是没有人走上前来牵我的手。”

程北说:“谢谢你。”

念念问:“谢什么?”

程北握着念念的手,说:“谢谢你没有放开手。”

念念说:“就口头表达感谢?”

程北问:“你想怎么谢?”

念念笑着说:“请我吃面,大碗的,多放卤子多放小茴香。”

那天,面上桌,程北喝了一口汤,笑着跟念念说:“告诉你一个秘密。”

念念很认真地看着他。

程北笑着说:“其实一开始,我不知道小茴香打卤面。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天我光顾着看你,想跟你多聊一会儿,心里特别的紧张。我想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就随便点了菜单上的面,那是我第一次吃,觉得味道还不错。后来为了约你,我查遍了很多店的面,才请你吃的这个面。”

念念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程北有点诧异,问:“你笑什么?”

念念笑着说:“那天看你点了,我跟着点的。我以为你爱吃,那天我也是第一次吃。”

两个人望着面,哈哈大笑起来。原来爱情好奇怪,如果不是它,程北和念念怎么能知道这世上,原来有一种面叫作小茴香打卤面,那么好吃。

程北突然说:“你什么时候想结婚了,告诉我一声,我随时待命,准备娶你。”

念念笑了笑,温柔地说:“吃完这碗面吧!”

爱我少一点,但爱我久一点

陈袅袅 文

01

“感情里你最怕什么?”

香气缭绕的奶茶店里,橙子突然抛给我这样一个正经的问题。

我喝了一大口奶茶,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说:“冷淡吧。可以吵架,可以闹别扭,但是最怕日复一日的冷淡,就这么耗着。”

橙子的眼皮垂了下来,低下头:“看吧,你也这么想。”

“怎么了?”我忙问她。

橙子这才告诉我,她和丁伟的感情出现了问题,她觉得丁伟不爱她了。以前天天腻在一起的两个人,现在却一天都打不了一个电话,和丁伟说话时他也总是不耐烦。

“也许……他真的忙呢?”我尝试着去开解橙子。

“可他以前再忙也会抽时间陪我……”说到这里,橙子开始啪嗒啪嗒地掉眼泪。

我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橙子。我想说的是,这样的事其实很常见,橙子早点看清,反倒应该觉得庆幸。

爱一个人容易,长情却不易。大多数的爱情都会在柴米油盐中磨为平淡,转化为最无趣的日常。那时候还能陪在你身边的人,才是真正值得珍惜的人。

毕竟,爱情一开始,谁不是浪漫又贴心的呢?

02

刚开始热恋的时候,你们都以为遇见了地久天长。

他会在打游戏的时候接你电话,会在烈日下心甘情愿地等你一个小时,会风里雨里每天接你上下班,会在每一个纪念日用心准备一份惊喜给你,会因为你的一句想吃大半夜买好夜宵站在你家楼下等你,会在你生病时忙前忙后无微不至地照顾你,会努力赚钱把你心仪已久的口红、包包买给你……

可是后来时间一长,不知道为什么,你发现他变了。明明没有换工作的他变得越来越忙,借口越来越多,陪你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他从来没有提过分手,却默默地用冷暴力把你越推越远,日渐的冷漠与当初的甜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曾说过的陪伴也不过成了虚无的誓言。

于是,故事的最后,你累了倦了,他也烦了厌了,你们心照不宣地退出彼此的世界,连一句再见都没有,就这样为故事画下了句点,太多太多这样的恋爱模式。

这样的感情经历得越多,我们也不免问自己,这真的是我们所需要的爱情吗?

我曾看过一部名为《巴黎小情书》的电影,具体情节早已忘记,可里面的经典台词至今仍让我记忆犹新——“爱我少一点,但爱我久一点。”如今想起来依然有飙泪的冲动,想来用在这个速食爱情的时代,这正是最真切的话语了吧。

如果爱情注定是一件昂贵的消耗品,那么请从一开始就不要太过用力,而是慢慢地给我最温柔的长情。

03

我有一个好朋友镜子,人长得漂亮,追求者不少,可是她却选择了其中最普通的康诚,大家都十分不解。其实作为镜子的闺蜜,只有我知道,她一定会选择康诚的。

她和康诚从小就认识,初中的时候康诚就喜欢镜子,到现在已经有七年。这期间喜欢镜子的男生来了又走,追求过一阵之后看镜子不允便很快放弃,只有康诚,这些年无论风风雨雨都一直陪在镜子的身边。这样长情的陪伴,镜子怎么会不被打动呢?

我曾经问奶奶:“这么多年了,你还爱爷爷吗?”

奶奶笑着说:“几十年了,早都没什么爱情可言了。”

话刚说完,七十多岁的奶奶就和爷爷手牵手去买菜了。

奶奶常跟我抱怨爷爷的不好,她说那个年代都是包办婚姻,她在结婚前从未见过爷爷。当十八岁的她在新婚当天第一次见到这个要与自己共度一生的人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一点也不帅。说完,奶奶脸上的褶子笑开了花。

他们的爱情似乎一直都是这样,取笑了一辈子对方,嫌弃了一辈子对方,却也陪伴了一辈子对方。

他们会一个人在织毛衣,另一个人坐在旁边乖乖地缠毛线;他们会一个人变着法儿做好吃的,另一个人每次都很捧场地赞不绝口;他们会一个人打扮得漂漂亮亮,另一个人在旁边捧着相机卖力地拍照……

以前的我,总是沉迷于电影里那些爱得死去活来的爱情,现在却越来越感动于爷爷奶奶之间这种最温馨的陪伴。

即使他们从来不把“我爱你”挂在嘴边,但爱这个字却贯穿了他们的一生,成为直抵他们内心深处的永恒。这种爱情与容颜无关,与年龄无关,全然因为眼前这个人,全然因为心里的这颗真心,只要是对方站在那里,就可以跨越光阴的距离,不惧容颜枯萎、岁月老去。

喜欢是乍见之欢,而爱是久处不厌。大概就是这个道理了吧。

04

现在这个时代,书里和电影里都喜欢把爱情歌颂成无比高尚的东西,人们在一个又一个故事里爱得死去活来、轰轰烈烈。其实爱情哪有那么复杂,它就是逛街时想到你而买的裙子,就是吃饭时让给你我最爱吃的肉丸,就是旅行时拍给你最美的朝霞,就是熟睡时无意识地拥你入怀……

它不需要你站在楼下摆一大圈蜡烛,喊她的名字,大声地说我爱你,而是在十年后,你还能在情人节送给她她最爱吃的巧克力。

它是温柔,是守候,是漫长岁月里最长情的陪伴。就像王菲歌里唱的那样——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如果可以的话,爱我少一点,但爱我久一点吧。不需要过多对白,也不需要过多纠缠,只要在这个纷扰、喧闹的世界背后,是你一直在陪着我就好。只因为,陪伴就是我眼中最长情的告白。

也许你会懂吧,也许你会懂呀。如果有一天,爱变成了像呼吸一样融进生命的事,那就是最令人欣慰的小确幸了吧。

接下来的日子,还是要拜托你,一直陪着我呀。让我们一起成为彼此平淡生活里最长情的存在吧。你说,好吗?

我的哆啦A梦叫大雄

顾一宸 文

01

啪……老娘不干了!

在甩了色狼老板一耳光之后,我辞职了。

不,更准确的说法是,我失业了。我变成了一个没有收入,交不起房租、吃不起饭的大龄女青年。

我拨通了大雄的电话,电话在响了两声之后接通了。我说:“喂!我失业了,一会儿去你家,你得做红烧狮子头来抚慰我受伤的心。”电话那头传来一声“好”。我接着说:“对了,你收拾一下,给我腾一个房间,在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我得在你那儿住一段时间。”电话那头又传来一声“好”。

大雄就是这样,无论我说什么,他都说“好”。我有时候甚至怀疑,我才是大雄,而他就是我的哆啦A梦,不管我想要什么,他都能从他的口袋里掏出来给我。

刚认识大雄那会儿,他就是这个样子,也不怎么说话,眼神清澈,笑容温暖。我说:“我想玩一下你的小火车。”他用两只小手捧着,递到我面前说:“好。”从那以后,我就赖上了大雄,去哪儿都要拉着他,从幼儿园一直拉到了小学、中学、大学,直到现在。

还没开门,红烧狮子头的香味就飘了出来,一个劲儿地往我的鼻孔里钻。我把钥匙插进去,扭动门锁。这把钥匙是大雄刚搬到这儿时硬塞给我的,我说:“我拿你家钥匙干吗?”大雄憨憨地笑了笑说:“你拿着吧,我这儿离你们公司近,你哪天累了,还能过来歇一歇,方便。”

大雄听到声音,从厨房里探出头来说:“来了啊,你先在沙发上坐会儿,看看电视,马上就好。”我问:“要不要我来搭把手?”大雄手一挥:“不用,你坐着休息就好。”他总是这样,包揽一切活计,恨不得让我十指不沾阳春水。

我在沙发上坐下,视线扫过电视柜旁边的那个相框,里面放着我和大雄的合照。照片里的我笑得肆意张扬,大雄侧过脸看着我,笑得沉静温柔。那是在大三的暑假,我拉着他去爬黄山,在迎客松前,我们找了个旅客帮忙拍的。身后的迎客松伸展着枝叶,迎向天空,就像我打开了心扉,迎接他。

可惜,他这个傻瓜不知道,当时的我,也不知道。

02

“来,多吃点。”他夹了我最爱吃的红烧狮子头到我碗里。他的手指修长,手掌宽大,美中不足是手背上有一条狭长的疤痕,像一只狰狞的蜈蚣。

他手上会有这道伤疤,都是因为我。

那个时候,我刚从一段狼狈不堪的感情里脱身,沉浸在失恋的痛苦里无法自拔。对方是一名职场精英,大我八岁,高大英俊,成熟稳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几乎毫无抵抗力地就投入了他的怀抱,如同乳燕投林、游鱼归海。

我以为遇见了一世安稳,直到我在无意中得知他原来有妻有子,而我不过就是一个小三。也许,我连小三都算不上,他在我身上并无真心,只有欲望。见我青春靓丽、单纯天真,略施小计,几番套路就把我骗上了床。

我在宿舍里哭得昏天暗地,整日以泪洗面。课不去上了,饭也不去吃了。大雄给我打电话,叫我下楼。我说:“我不去。”他说:“快点,我站外面可冷了。”我穿着睡衣,顶着蓬松散乱的头发,走到他面前。他把一个保温饭盒往我怀里一塞,说:“好了,回去吧,趁热吃。”

我回去打开饭盒,温热的红枣桂圆粥散发着热气,淡香氤氲,入鼻都是寻常的烟火味道。吃着吃着,我的眼泪又忍不住扑簌簌掉了下来。叮一声,手机响了,是他的短信进来了。他说:“别怕,有我在,我都在呢。”

再见到他,就是在校医院了。他的脸肿着,手上裹着纱布。我去看他,他从病床上坐起身来,朝我笑了笑,笑得可难看了。我的眼眶霎时红了。他慌了,赶紧说:“苏苏,你别看我裹得严实,其实都只是皮外伤,那孙子比我更惨,我下手可一点没留情。”我问他:“你去找他了?”大雄说:“那可不,敢欺负你,我还不得可劲揍这孙子?”

我心里终究是不舍的,我又问:“你把他怎么样了?他伤得重不重?”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果然,大雄眼里的光芒黯淡下来,在诡异的安静里,我仿佛听到了轻微的碎裂声。声音的来源是大雄的胸腔,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我没看到的地方,破碎了。

大雄沉默良久,平静地说:“嗯,他没事,有你这么担心他,他的运气真的很好。”我嗫嚅着说:“对不起。”大雄抬起头,看向我说:“你永远不用对我说对不起,永远不用。”

后来,大雄伤好出院了,只是手背上留下了一道蜿蜒的伤疤。再后来,我终于从失恋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只是,再看到大雄手背上的伤疤时,我心里还是会很难过,也会很温暖。

难过是因为,我曾经这么深、这么重地伤害过大雄;温暖则是因为,我终于知道,这世上,有人偷偷爱着我,以岁月,以沉默。

03

我知道大雄深爱着我,他也知道我知道,可他就是不说。他这个人啊,哪哪儿都好,就这点最讨厌——甭管心里爱得怎么翻江倒海,脸上依然是波澜不惊的模样。我就不明白了,一个大男人,说句我爱你有这么难吗?

我后来又谈了几段恋爱,每一段恋爱的时间都不长。霹雳雷霆地开始,悄无声息地结束,就像烟火,迅疾燃烧,刹那惊艳,而后永寂。

说不上来我到底是怎么想的,是为了气他,还是为了刺激他。那些男孩子都有点像他,有的是长得像,有的是性格像。可再像又有什么用,那些男孩子终究不是他。

我的心还是空落落的,宛如一座空城,左等右盼,还是等不来他达达的马蹄。

我不禁气恼起他来,这个榆木疙瘩,这个讨人厌的家伙,怎么就不能主动一点呢?难道非要我去倒追他不可?哼,我才不呢,我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做出倒追这种事?

就这样,我们俩的姻缘就这么搁浅了。他明明时常陪伴在我左右,看着那么近,却又那么远。

04

吃完饭,他收起碗筷去洗碗,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地盘腿坐在沙发上刷朋友圈。厨房里传来哗啦哗啦的水声,像是一个孩子在扯着嗓子歌唱,声音清冽纯粹。

我突然就想赖在这里不走了。以前,我也来蹭住过一段时间,但都不长,没多久我找到新房子,就搬走了。可这一次,我想赖在这里安心住着,住很久,一辈子那么久;住很长,一辈子那么长。

因为,这里有他,这里就有了家的味道。

我的手指摩挲过包里的那枚戒指,它上边有一颗很小的钻石,美丽又坚硬。这枚戒指是我去年光棍节的时候买的,他给我发来消息“节日快乐”,我骂了一句“快乐你大爷”,就出门逛珠宝店,买了这枚钻戒。

我当时心里想的是,大雄你个笨蛋,你赢了,你死活不表白是吧,那老娘向你求婚可以了吧?反正不管我跟你说什么,你的回答都是“好”。可戒指买回来了,再见到他,我就怂了,表白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次过来,我什么也没带,就带了这枚戒指。

我不想再等了,我已经等了好几年了,而他也陪了我很多年了。从我5岁到28岁,他已经陪伴了我23年。一个女人的一生,有多少个23年?尤其是女人最美好的青春,更是短暂易逝。再不和他痛快淋漓地相爱,我就老了。

他从厨房出来了。我在心里犹豫着要不要叫他过来。正犹豫着,他就走进了卧室。我低着头,假装看手机,心里天人交战,犹豫不决。

他过来了,脚步声越来越近。我到底要不要说?他停在我面前了。老娘豁出去了!我毅然决然地抬起头,却一下子磕在了他下巴上,我俩都疼得直掉眼泪。

我生气地打了他一下:“你干吗,干吗突然靠那么近?”他靠过来,温柔地给我揉着头,指腹划过我的头皮,带来细腻的触感。揉了一会儿,他蹲下来,叫我:“苏苏。”我“嗯”了一声。他又叫了一遍:“苏苏。”我应了他一声“哎”。他弯曲膝盖,改为半跪在地,从兜里掏出一枚戒指,问我:“苏苏,嫁给我,好不好?”

听到这句话,我的眼泪宛如江河决堤。他慌了,问我:“是不是刚才撞疼你了?还疼吗?”我点了点头,又拼命摇头。

他接着说:“你知道我这个人比较笨,之前也想过向你求婚要浪漫一点。可还没等我准备好浪漫的求婚仪式,刚才看见你吃饭的时候狼吞虎咽的样子,既可爱又美好,我一下子没忍住,就这么着急忙慌地求婚了,你不会怪我太草率吧?”

我把脸偏向一边,噘着嘴说:“我当然要怪你了,你这个讨人厌的家伙!”他听我这么一说,顿时变得手足无措,想要解释,又找不到合适的话,脸上尽是急切的神色。

我把手伸向他,抿着嘴偷笑了一下说:“喏,给我戴上吧,你个笨蛋,早干吗去了,害我等了你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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