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芬说她和她的那个他(她认定他就是她的另一半的那个他)到异乡惠州打工已经三个年头了。打工使他们走到一起,相识,相知,相依,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们知凉热,冷暖,共苦累,她爱他,深知他也爱她,可他就是没说“我爱你”。
爱人和被爱,用心是可以体会的。说出来和不说出来是不是不一样呢?说出来虽不算是一种承诺,但总是一种约定。如果连约定都没有,没准某一天他爱上别的女孩,你连论理的机会也没有,所以她需要一个约定——“我爱你”。
他是邻村的,与她家相距五里,打工后才相识。他大她五岁,起初只当他是一个大哥哥,憨憨的壮壮的一头大牯牛,有一身使不完的劲。后来她爱上他了,凭感觉他也是,可就是没一点亲昵的举动。她等着,一等又一年,到年末回乡过春节又出门打工的路上,她知道他家人又给他物色了一个漂亮姑娘来相亲,但他没同意。
“你那女朋友漂亮吗?”她说,她知道结果,但心里还是酸溜溜的。
“家里人介绍了一个,没要,”他嗡声说,勾着头,脸红到耳根。她家里人也给她物色了一个上门相亲的,她也拒绝了。可他还是不说他爱她。
“三年介绍了三个?”她很生气。他点头。“就没一个中意的?”“我……”“没见面?”
“见了,他们来我家,躲不了。”“算你诚实,”她说。“说,你爱我。”“我说不出来。”
“说不出来,干吗还跟着我,像一条哈巴狗。”“不是不出来,是说不出口,那爱躲在心里,出不来。”
她扑哧一声笑了,扑向他,直擂他的胸说:“那爱,快蹦出来吧。”他一把抱住她,说:“跳出来了行不行?我爱你!”
2007,10,9
记一女孩
时间:2008年8月11日上午9点钟
地点:市中心医院门诊输液室
人物:女孩子,年约十四五岁,初中生模样,戴一副塑料边近视眼镜;因病来医院打点滴;陪同她的是一位中年妇女,三十五六岁,系女孩子母亲。当护士小姐把点滴瓶挂在输液架后,女孩子就开始责怪母亲了。下面是作者听到的一段对话:
女孩子说:这下好了吧,说要我健康成长,这几天我病得这么厉害,可你们在隔壁房间里睡得屁是屁鼾是鼾,我这么痛苦,你们也睡得着。
母亲只是看着女儿没吱声。
女孩说:叫你们早带我来看病,不来,现在烧成肺炎了吧,你这是让我健康成长?我算是看透了,你们就是出个钱看病对不对?没良心。
母亲不理会女孩子说什么,问:你想吃什么?妈去买。
女孩子说:早晨我就说了,想吃猪肝炒米粉。
母亲说:早晨我起晚了,没有猪肝买。
女孩说:那我就吃《杨太婆粉丝煲》好了。
母亲说:啊,就你吃粉丝煲,我和你爸就不吃了?不上班,早上这么忙。
女孩说:你就不能起早点去把《粉丝煲》买回来再做你们自己的早餐?还说让我健康成长,这可是你问我要吃什么,说了,你又办不到。
母亲说:好了,小祖宗,明天我起早去买好了吧!
女孩说:哼,反正你们没良心。
200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