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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战胜风与孤独(三)

第四章:战胜风与孤独,并以此成长的(三)

“看好了,这可是大叔我的独门绝技了,名字叫千针。”

只见查尔斯大叔先是一记滑步,随后双臂如梭子一般来回弹射,用针尖一般的剑刺着木偶的身上的皮甲,几秒内,那皮甲破裂,掉在了地上,然后又狠又坚决的一剑紧跟着刺穿了木偶的胸口。

“看准时机,这招可以持续地削弱敌人的防御。”

“嗯老师,我记下了。”照猫画虎,路易斯也对着木偶施展了千针,也记住了如千针穿刺的手感。

今晚就是第六场了,在此之前,五连胜的地狱绞肉机的名号已经震惊了整个地狱深渊角斗场,城里已经有小孩也在跟着喊什么绞肉机了。

这天下午,查尔斯面容有些冷峻,当然,路易斯看他时,他还是笑着鼓励他。但有些事,他一直担忧,还是发生了。

皮特在兔女郎的搀扶下,在中午,趁路易斯擦剑入迷时,召见了他,像之前召见那瘦狗时一般。

“这上面的孩子,你应该认识吧!”皮特让兔女郎拿着一副巴掌大小的画像。

“利……斯塔?你见过他,你想怎么样?”

“你应该清楚,凭你们的实力,当初想赢那瘦狗也没那么容易,是我给了他不得不自愿死的条件,他也有妻子,有个女儿。现在你也是,而且,我还能再给你加个筹码。”

“你到底……还是不能放过我们吗?”

“不,那个小家伙,路易斯,他很有趣,如果这一场你答应的话,我可以让那位大人的地狱杀戮者保住他的性命,而且,你的儿子,会有一笔供他安逸读完学当上文官的费用,会有贵族式的教养,然后,运气好的话,会来到我们这个阶层。不然,也会不知道被什么人做掉哦。”

“皮特大人,我……答应,我这条命早该死了,只是,从此让那个孩子离开这自由地活下去吧,可以吗?”

“这没问题,不过以后,他的人生我可没什么把握,毕竟不像你那个儿子一样,至少有个体面的身份。这杯销骨酒喝了吧,以防万一。”

查尔斯毅然决然接过高脚杯,一饮而尽。

“大叔,加油啊!这场再赢,我们可就能破纪录了!还要去看看那个好玩的地方呢!”已经熟悉的沙土地上,单纯的路易斯显得有些兴奋。

“嗯,是啊!”查尔斯脸上的胡子更拉碴了,神色异样。

“女士们先生们,乡亲们老少爷们儿们,首先,有请我们已经五场大获全胜的——地狱——绞肉机!有请我们的少年剑豪路易斯——”

“好的,接下来,他们本场的对手,让我看看,哇——地狱杀戮者!”

上来了两个高大而阴冷的男人,他们皮肤黝黑,印着诡异的花纹。一个提着巨大的斩马刀,一个竟似乎赤手空拳,仔细看时,拳头闪着银光,是一对弯钩一般的爪子。

二人冷地望向四周,眼神淡漠。场上的人已经在买定离手了。

卖房子的那位这次这样喊了,当然,他换了身行头和面具:“180银币压地狱绞肉机,快!我他妈地把女儿的嫁妆都拿出来了!哎呀臭娘们儿别拦着我,绞肉机稳赢!”

“我60银币!”

“还有我42银币,给我老娘买药治病的钱,地狱绞肉机!”

“哈哈,打完这场,就能换一个金币了。”场上,路易斯的眼睛异样地发红,他不知道,有一种名叫贪婪的情感渐渐找上了他。

“孩子,不能轻敌,要冷静,那二人可不是很好对付,那个拿斩马刀的男人我之前认识,曾经连续砍过八只狼人的脑袋……”查尔斯后面的声音很小,他的脸发青,嘴唇也没有血色。

战斗很快进入白热化,那斩马刀又快又力大无比,路易斯被死死压制,偶尔才能靠滑步给那男人切出一点伤口。

那爪子也生猛多了,甚至一拳砸在了查尔斯脸上,待大叔站稳时,吐出了好几颗带血的牙。脸上的血洞似乎透了嘴里,他的表情瞬间疼到扭曲。“哗啦”,吐出了血。

“大叔,没事吧!可不要死啊!”

“管好自己吧,小兔崽子!”大刀砍来,躲闪不及,刀刃砍掉了肩甲一角,裸露出的肩也被刮掉了血皮。

“可恶,怎么没有小爆炸了?”路易斯捂着伤口,心头有些急。那斩马刀的男人,穿着一身造价不菲的皮甲,几乎护到了身体各处。他冷酷地攥着刀柄,那戾气的气场,透过他红色的眼睛散发出来。

“路易斯……千针。”那边查尔斯大叔的声音逐渐微弱。

“大叔!”

“哪边去?”路易斯刚要过去支援,一刀劈过来,又削了他一撮头发,头皮都有些发麻。如果躲闪不及,可能脑袋真就分开了。

心脏怦怦跳,想要从嗓子里逃出来。

拳爪打在查尔斯肚子上,血窟窿又喷洒一地红色液体。路易斯心头上火,可就是逃不出那斩马刀的攻击范围。

“滚开!”一阵小爆炸声,路易斯连忙一闪!

“镫——”清脆的声音,斩马刀竟直接把那双剑弹开了,就势斜挑一刀,不过是刀背,把那路易斯轻轻松松击飞倒地。

“天呐,真是不可思议地精彩啊!路易斯的拿手闪剑竟直接被弹开了!天啊茉莉安女神,让我们一起呼喊——地狱杀戮者!”

“地狱杀戮者万岁,干掉他们!”

“路易斯加油,是男人就站起来!老子可是把老婆本都押了!”

戴面具的观众分成了两派,疯狂呐喊。场上又一阵沙土飞扬,路易斯又被弹飞出去,重重落地,动弹不得。

另一边,查尔斯却再也没有还手之力了,他娴熟的双剑剑技此刻被屡屡躲开,然后紧随而来的拳爪就造成巨大的伤口。大叔再一次靠剑撑死来,可他已经很难有力气了,伤口的血根本不会凝固,失血过多,他头晕眼花,终于用力滑步后,被一拳砸倒在地。

“大叔!啊——千针,受死吧!”暴风骤雨的刺击让斩马刀男人始料未及,他赶忙格挡,没想到路易斯竟往拳爪男人那边扑过去。

“咚”一脚,他被踢飞,落在了血淋淋的大叔身边。

“孩子,不哭,有些事情,本就如此。”此时的查尔斯大叔痛苦地几近哽咽。

这个……是我儿子的画像和地址,咳咳……我床下那两柄剑,是祖辈传下来的,拜托带给……他,他叫利斯塔,名字是战胜风与孤独……并以此成长的意思。不要难过,今后,你……自由了,可以自己去大人……去的地方了,努力……活下去,做个英雄……”

查尔斯松开了攥着路易斯的手,眼睛闭上,笑得很安静。

“好的,今晚的胜者是——地狱杀戮者!恭喜他们……”

“妈的,老子的钱啊!什么玩意儿,输成这个熊样!”

“还老子的钱,老子还要买药给娘治病啊!”

这些声音逐渐地纷杂,但路易斯已经瘫坐在地上,心里一片空白,觉得眼前的一切,和曾经发生过的一切,都只像幻影一般。

挣开守卫的手,路易斯自己回到了房间,也没哭,只是拿着那张画像,背后写着罗切斯特喷泉路205号。白蜡烛忽闪,查尔斯大叔的桌子上,钱袋和各种遗物早就整理摆好了。

钱袋上写着,钱一半给利斯塔,一半给路易斯,其他的都给路易斯。还有一个崭新的牛皮腰带,精皮护腕,一块奇怪的小石头,一本精美的地图册……

“咚咚”有敲门声,很轻,路易斯开了门,只有一位美艳的兔女郎,戴着轻巧的面具,修长的黑色丝袜美腿,纤细的腰肢,以及饱满的上围。她端着殷红的葡萄酒。

“对不起,兔子小姐,您有事吗?”路易斯冷冷地讲道。

“姐姐想想哦,如果是代传皮特大人的话,那么从今天起,你自由了,是那位查尔斯先生自愿用生命换的,你今后不要忘了他。”

“嗯,我知道了。还有别的吗?”路易斯咬着嘴唇,他的眼睛开始发热,嗓音也变得抽搐又难受。

“如果是姐姐自己的话,也算是查尔斯先生的委托吧,是要教给你成长为大人的事,当然,选择权在你哦,小弟弟。这是代表自由的酒,请饮一杯吧!”

“没事的,哭吧,从此就要做真正独当一面的男人了,乖。”兔女郎安抚着躺在她腿上的少年,喝了那杯酒,他已经沉醉不醒了,听他发出窸窣的呓语,兔女郎一阵唏嘘。

“母亲,马戏团是什么,好看吗?”路易斯睡梦里这样说着。

兔女郎微微一笑,只不过腿有些麻了,这高跟鞋还真是不舒服,便脱了鞋,把路易斯搂在怀里,然后她若有所思,似乎想着一些事情,或许也有个这样年纪的弟弟,挣了钱,也许能给他购置房产,娶上老婆了……

第二天醒来,兔女郎早已不见了踪影,路易斯看钱袋,一文未少。像是想起来什么,翻了查尔斯的床下,的确有两柄细长的剑,蟒蛇纹的剑鞘,造型古朴又让人有种神秘的熟悉感。

无人拦阻,他顺利地离开了皮特的城堡,从山坡上远远望去,清晨的古堡如同在梦幻里,他往西边走,背着四把剑,往罗切斯特城方向去了。

几个月后的早晨,偌大的罗切斯特城门口,不时有行人和马车来来往往。

“站住,你是什么人?”城门的卫兵拦住了一个有些狼狈的少年人,他棕黑色的头发有些长了,水蓝色犀利的眼睛,身穿平淡无奇的皮甲,上面有尚未干透的血迹,背着四把剑和一块野猪腿,

两把破损不堪,似乎已经要卷刃了,两把用皮革包裹着,只露出蟒蛇纹的修长剑柄。

“那个,大人您好,小的我是附近村子的猎户,来给城里的一位大人送野味的。”路易斯故意把嗓音压低,让自己声音显得沧桑一些。

“是吗?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以前是小的父亲来……父亲上山摔断了腿,哎呀大人,您看这个您满意吗?”果然还是要掏两枚银币。

“行吧,你,把名字在这登记一下,最近局势不稳,上面让严查,怕有魔族的眼线混进来……”

打听着到了离城门最近的一家旅店,路易斯飞快地洗澡换衣服,然后抱着那两柄剑出去,手里也捏着那画像和地址。

“您好,请问喷泉路在哪?”

“哦,那可是富人区啊,小伙子有什么亲戚在那边?喏,一直往东北走,有最显眼的大教堂,对着是个广场,然后有个喷泉,再往北走就是了……”

无暇顾及大城市的气派,按部就班,路易斯找到了那幢豪华的二层楼。屏住呼吸时,查尔斯大叔慈祥的微笑又映入脑海,他赶紧晃了晃脑袋。

“你……好,有什么事?”开门的是个微胖的同龄少年,不过五官端正又清秀,穿着体面的丝绸衬衣,崭新的皮腰带,锃亮的棕色皮鞋。

头发油亮,长睫毛,眼神带着一丝疑惑。

“请问,您是利斯塔先生吗,您的父亲,查尔斯大叔希望我把这两把剑带给你……他已经……”

“什么利斯塔,谁叫利斯塔!我早不叫这个被诅咒的破名字了,还有那什么查尔斯,我才不认识那个没出息的穷鬼男人!”眼前的少年突然就歇斯底里地喊起来,路易斯一时间有些愣神。

可这还不够,那少年白净的手突然就把路易斯手里的剑夺了过来,丢在门前的地毯上,疯狂地践踏起来,一边这样,一边红着眼睛。

“去死吧,拿着这破东西只会让人喝西北风!”

“安迪,怎么啦,是谁来了啊?”屋里有个慵懒的女声传来。

“没关系的,米拉夫人,是个卖火柴棒的小子,我马上赶他离开。”

“你走吧,我什么也不要他的,等等,有没有钱,钱可以留下。”那安迪突然换了脸色。

“哦,这些,100个银币,是他的,说给你一半……”路易斯把那个袋子拿出来。

“拿过来吧。”没等路易斯说完,安迪就夺了过来,塞进了自己怀里。

“呃……查尔斯大叔还说,他很爱你。”

“去他妈的吧,要是真的,当初怎么忍心抛下我跟妈妈去追求什么剑士的荣耀……呸。”

“这……”

“还有,他,真的走了?”想要转身离开时,安迪的眼睛终于安静了,嘴唇也颤抖着问道。

“是的,很遗憾。”

“哦,好吧,无所谓了,你走吧,以后不要再来了。”

门被死死关上了,随后是上楼的声音。路易斯捡起那两把剑,用袖子擦干净上面的灰尘,小心的抱在怀里。

有些不知所措,一时间,好像又回到最初饿得逃出来的那天了,明明才过去。他坐在喷泉干净的大理石台阶旁,旁边有个人在吹着笛子。

笛声悠扬,似是很熟悉的曲子,秋天的阳光明媚,只是曲子莫名地有些伤感。

对面是巍峨的大教堂,不时有体面的人进进出出,那些正装革履的绅士挽着穿各式各样礼服长裙的小姐的手腕。

“嘿,小家伙!”突然有人叫他,他一个冷战,下意识以为是查尔斯。

“对不起,呃,夫人,请不要赶我,我马上离开。”也是毫无意识地,他说出了这句话。

打眼一看,那是位酒红头发的成熟女人,一身劲装紧身皮衣,扣子随意敞着,腰间别着一把短刀,她个子高挑,身段丰满而结实。

“哦,哈哈,没事,姐姐我叫阿内斯特,一直住在乡下,好久不来了,忘了卡罗酒馆怎么走了,你知道吗?”

“哦,酒馆,我刚过来时好像看到一个,往南走,然后右转,有个乞讨的人,再往前就能看到……”

“谢谢小弟弟哦。”

路易斯没再看她,他握着剑,又往那边那安迪的房子看去,那个少奋斗二十年的同龄人,如今的他,能配得上战胜风与孤独,并以此成长的名号吗?

今后,我路易斯,就叫路易斯·利斯塔吧!查尔斯大叔,我来继承这个名字!

战胜风与孤独!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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