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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贫瘠之地出厉王,富裕繁华只等闲

皇上怎么也没有想到,把半死不活的言有理扔在偏的不能再偏的封地上--梁楫,梁楫又名凉瘠,是百年不遇的贫穷之地,百姓苦不堪言,举家迁移,留下的都是些无能之辈。本就是人烟稀薄之地了,还贼寇猖獗,可以说,在年幼的厉王去之前,这里根本就没有官府了,属于谁也不管之地。想着那孱弱的身体再加上如此的恶劣生存环境,所以皇上才派了他去哪里,以为早就夭折了,却没想到竟然能被他翻成这样,经济繁荣程度竟能不亚于京城,卧榻之侧,岂有容他人鼾睡之理?

于是便下旨,美其名曰:许久不见吾弟,茶不思饭不想,甚是想念,以求尽快进京,以解兄长思念之疾。

言有理拎着明黄黄的圣旨,嘴角嗤笑,这又要演什么兄弟情深的戏码?看来,那位高高在上的兄长,惦记着他的势力了。

“王爷?来传旨的公公说,陛下十分之思念,望殿下您即日启程。”身侧的心腹连云拱手禀告。

王爷早就算到会有圣旨前来,便早早做好了托词,不慎感染疾病,恐有传染,不便待客,由府内管家连云代为接旨,这也就是连云来禀告之因。

“发个榜文,能治愈本王疾病者,悬高官厚禄,黄金万两。”言有理一饮而尽杯中酒,嘴角是嗜血的笑。

卑鄙无耻者,还想让他行跪拜之力,年幼无腹肌之力尚不可行,更何况现在乎?母族被灭,身体被下毒,孱弱十几年之久,这等大仇,不报,枉为人子,枉为人!

正巧王爷吃完了最后的一粒花生米,连云又从侍者盘中取出一份,放到王爷的面前,身体微曲,虔诚无比,能把干旱十年之地变的如此富饶,这样的人,谁也不敢藐视。

“遵命。”连云退下。

言有理又拿起一粒花生,扔进嘴里,花生的清香瞬间充满口腔。吃着吃着又想起来那个瘦弱苍白有气无力的小丫头。一看就是好几天没吃过饭了,在面对食物的时候,依然先给了他感激的眼神,那定是一个世家之女。一个世家之女能落魄到那个地步,年幼的言有理竟然有一丝幸运,这个世界上惨的原来不只自己。可能是害怕若是她死了,这个世界上遭罪的就剩下自己了,他把自己私藏的花生粒喂进了她的嘴里,又怕她之后没了信念支撑不下去,又留下了一句“好好吃饭,才能长大。”

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那丫头活下来没有?

言有理发现,他之所以想回到那个让他痛不欲生的地方,之所以在身体康复的第一时间散出了消息,貌似只是因为想去寻一下那个小丫头。

言有理眯着眼望向远方,焖一口酒,吃一粒米。

半月之后,厉王的病被神医医好,神医得了太医的职位,领了万两黄金,厉王也收拾行装,启程京城。

当然厉王具体的进京日子是秘密的,一来皇上不想声张,这样才能杀人于无形;二来厉王也不想声张,这样才能悄无声息的办自己的事。

二月快要结束的时候,厉王的队伍就已经进了城门。皇上那边得到的信还是几日后,趁着这个空档,厉王吃过饭菜,就凭着记忆找到了当年遇到小丫头的地方。

厉王已经在这附近转了两天,也没干什么,就是悠哉的过了头,逛逛点心铺子,首饰铺子,还有衣裳铺子....额,好像都是女人才逛的铺子.....

身为王爷的暗侍,王爷在哪,他们也只能在哪,他们毫无怨言,只是在自己的大本营梁楫之地都是小心翼翼的行事,到了这京城之内,却这般逍遥自在?暗侍们也确实想不明白自己的主子到底要做什么,毕竟主子的心腹留在了梁楫,现在也没人来解答他们的疑惑。

其实厉王的心思真的很简单,他不是当年那个能揉能捏的小太子了,现如今的他自保还是没问题的,皇上再怎么想杀他,也不会轻易得手,见面之后自是一场硬战,这一场下来,皇上知道了他的能力,像之前平淡的日子不会再有了,也就没有机会再去寻那个小丫头了。

厉王忽然觉得,如果以后的日子里,都有那样的小丫头在,好像也不是很坏。就像从来没吃过糖的孩子,突然有一天添了一口糖,那种回味总是给人留下丝丝美好。

连着转了两天,除了买了一些女人用的东西,就没啥收获,一帮武功高强的暗侍整天拎着一些女人的东西,那个脸色,跟猪肝似的。

厉王落得清闲,没得逛了,就顺脚进了一家画廊。

暗侍面面相觑,咱们主子什么时候爱好文墨了?

言有理悠然自得的看着画卷文墨,一身贵气自然而发,虽不动声色,却依然惹人注目。

精明的店主,急忙上前,殷勤的讲解着,望着这财大气粗的主希望能有那个作品入了他的眼。

转到一处画像,掌柜的忙解释“这是朋友之作,寻人的,没欣赏价值。”

没想那男子却一动不动的看着画像,眉头微皱,颇有几丝不解之意。

这幅画像挂在这已有几载,虽不是醒目的位置,那也是他天天能看到的位置,时间久了,这画像之人都了然于心,刚才客人的霸气让他不敢直视,直到现在,他才仔细端详,竟有些与画像之人有些神似。

画像之人月末七八岁,眼神温和柔软,眼前之人二十多岁,眸光狠厉冷淡,也说不上哪里相似,就是感觉是相似的。

掌柜的拍了拍头,苦笑道“依我看,老夫真的是年纪大了,竟觉得画中之人与公子神似。”

眼前的男子一听,微皱的眉头忽然松开了,像是醒悟一般,压抑的声音底底释出“这是何人所做?又因何事存放于此?”

本就不是什么不能说的,想着多一些人也能多出一份力,掌柜的也就和盘托出。

“说来惭愧,那姑娘是个好女子,可终究老夫不知其姓甚名甚,只那一日,姑娘拿着这幅画卷,央求老夫,要放到老夫的店内,若遇见与之相似之人,能差人去给她送个信便可,以此可奉出黄金百两。”

“那女子相貌如何?年纪又如何?”

“初来时,约摸十一二岁,如今也要十五六岁了吧。清纯温婉,甚懂礼节,就是脸色有些苍白,说话软糯无力。”

是了,是了。

除了十几年前遇见的她,还有谁能有那苍白的脸,软糯的声音,又恰巧认识他呢?

言有理心中莫名的高兴,比知道自己孱弱了十几年的身体康复了还高兴,那种幸福可能就是因为,你在寻找的一个人,原来也在惦记着你。

这么多年,本以为,只有他一人记得,没想到,她也记得。

掌柜的莫名其妙的得了赏钱,心思还没转过来,只见那个阴厉冷淡的主一脸春光灿烂,犹如孩童般纯真的笑脸,他甚至都能感觉到那人牙齿的晃眼,心里有些发怵。

正战战兢兢地不知该如何时,那人用柔的如羽毛般的声音道“你可知道那姑娘在哪?”

那架势,仿佛怕吓跑他似的,看的出来,这人是不常做这种表情的。

“老夫不知,那姑娘似有难言之隐,只说会定时派人过来,如果有新的消息,也可去街东边的一家酒庄,找姓夜的男子即可。”

掌柜的被他笑的云里雾里的,问啥说啥。

最后,看着那人远去的背影,掌柜的看着手中的银两,心里直嘀咕,刚才他是不是答应了要帮他找那位小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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