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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睁大眼睛睡觉(1)

九年了,南京漂亮了。我进去的时候南京横着的是水泥,竖着的还是水泥。九年的工夫南京就变漂亮了。灰溜溜的南京成了彩色的南京,慢吞吞的南京成了迅速的南京。我站在新街口,心情棒极了。那时候新街口只有金陵饭店,它一柱擎天,而现在,金陵饭店凹陷在一大堆建筑物中间。楼高了,人就变矮了,但我们的目光学会了仰望与远眺。夕阳很好,它在汉中路的最西头。夕阳是多么的大,多么的扁,多么的艳。九年了,夕阳被粉刷一新。

现在是黄昏,我又回到了南京。我要说,汉中路最西头的不是落日,而是初生的太阳。我的一天业已从黄昏开始,我的日出正在黄昏款款而上,你瞧瞧西边的日出是多么的美。她是妹妹。

我决定去找我的堂哥,家我是不想回了。九年里头我的父母没有到采石场看过我一次,谢天谢地,我再也不用闻他们身上的咸鱼味了。我扔掉烟头,深深咳了一口痰,吐完了我就去找我的堂哥。一个佩红袖箍的老头走到我的身边,指着地面扯下一张小纸片,说:“两块。”我含着痰,很迷人地对他微笑。我感谢他,南京不是烟缸和痰盂。我把痰咽下去,躬下腰捡起地上的烟屁股,丢在他的铁簸箕里头。我的心情好极了。我都觉得自己像个十二岁的少女了。我摸了摸老头的腮,还有脖子,很迷人地对他微笑。他的身上一点咸鱼的气味都没有。

堂哥不在家。只有一个陌生的女人和孩子。我的堂嫂我认识,这个女人我倒是没有见过。小孩很机警地盯着我,而女人则开始询问我的名字。我眨了几下眼睛,很不好意思。我一下子想不起我的名字。我笑笑,说:“我找姜二。”小孩抱着女人的大腿,十分机灵地从女人的裆部伸出脑袋,大声说:“我爸爸打麻将去了。”这孩子不错,将来是个干警察的料。我从小孩的脸上看到堂哥与女人的混杂神情。堂哥换老婆了。生活真是好,连堂哥这样的鸟男人也换老婆了。那会儿只有艺术家们才可以以旧换新的。堂哥在打麻将,这很好。打麻将的人一下场子肯定回家。我可以等他。我有时间。在我看来一个小时与两个小时完全等同一个跳蚤与两个跳蚤。时间算什么?人家法官在法庭上一把就给了我九年。有时间这东西陪我,我就不白活。刚到采石场的时候时间还给过我一次尊严,有一个下关来的家伙居然在我的上风放屁,把气味都弄到我这边来了。我警告他,我九年,你两年,下次放屁的时候看看风向。弄得这小子就跟女大学生似的,——时间这东西大部分情况下对我还是不错的。

我站在路灯底下,与我的身影共度良宵。我的影子一会儿短,一会儿长。这种变化关系很像青春期的某种生理动态。它让人愉快,却又无从着落。大学一年级的那个春天我老是被这种感觉牵着走。在我无从着落的时候,我意外地发现每一个姑娘都那么娇好迷人。这怎么可能?可她们就是毫无根据地瞎漂亮。为此我专门请教了我的堂哥,这家伙一反常态,顺口就蹦出了两句文雅的话,第一句是“太阳每天都是新的”,第二句则是“生命之树常青”。这两句话被堂哥弄得跟生理卫生术语似的,直接涉及到我身体内部的某种隐秘。我变得焦虑而又热烈。在我兀自充血、伸长的时候,太阳是新的,而生命之树是绿的。

可我身边的女孩子们越来越傲慢了。她们仗着胸前的一对乳房完全蔑视了我的焦虑。我不能怪她们。要怪只能怪我的父亲。这个卖咸鱼的小贩子居然把他的买卖做到我的学校来了。他动不动就以“家长”的身份窜到我们学校的膳管科,让我们的食堂“只进”他的货。这个榆木脑袋的男人居然贿赂起我们的科长来了。我们的科长是什么人?人家是预备党员,当天下午我们的科长就把一千块钱连同咸鱼气味一起送到校长室去了。什么样的党员你不能贿赂?你偏偏要贿赂预备党员?臭咸鱼的气味弥漫了我的校园。我的脸面被那个榆木脑袋的男人丢尽了。父亲把一身的咸鱼气味留给了我,这让我抬不起头来。你说女孩子们在我的面前如何能不傲慢?你说女孩子们的乳房如何能低下它们的头?我的太阳变成了一轮咸太阳。

我开始逃课。大街上的女孩子又多又好。我在自行车上跟踪自行车上的女孩。她们的头发,她们的脚脖子,她们踩动自行车臀部的线条所呈现出来的替换关系,她们的气味,这一切都让我痴迷。有时候,一个出色的女孩子能决定一条大街的状况,在她经过的时候,街心的空气会无比精妙地颤动起来,而她一拐弯,大街就重新回归到先前的样子,破旧、混乱、肮脏不堪。我跟在她们的身后,她们浑然不觉。这是多么令人沉醉,多么令人心碎!

我终于发现了她。在鼓楼广场至科技宾馆的那条路上,我发现了她。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归纳出她经过这段路口的时间规律。但是不行。她像狐狸一样踪迹不定;偶尔,她还像蛇那样回回头。她的眼睛有些眯,眼角有些吊。在我跟踪过的女孩当中,她是最闪烁的一只狐狸,她是最柔媚的一条蛇。当她出现的时候,我悄悄跟上去,与她并肩而行。我们一起顺着斜坡向下滑行,我感觉得到空气的精妙颤动。我用余光瞄着她,风从迎面扑过来,她的眼睛有些眯,眼角有些吊,齐耳短发被风托起,露出她明净的额与半透明的耳廓。我决定行动。我一次又一次地准备行动,但一次又一次地放弃了行动。羞于启齿使我的勇气最终成了嘲弄自己的笑柄。为此我精疲力竭。我最终选择了一种最优雅、最得体的方式,我到新华书店抄了一首诗与一段乐谱,把它们组合在一起。我发明了一首最动听的歌。我要把这首歌献给我的狐狸,我的蛇。

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她又一次出现在鼓楼广场。我跟上去,行至科技宾馆的时候我突然加速,然后,在她的身后握紧了刹车。十字路口的红灯亮了,她显然注意到我了,有些吃惊。我立即从怀里取出那首歌,丢在她的车篓里头。她捡起来,侧着脑袋,鼻尖亮晶晶的。只看了几秒钟她就微笑了:“给我的?”我像艺术家那样点了点头。“诗是好诗,”她说,“音乐也是好音乐。”她把歌谱放回到我的车篓里,一边蹬车一边回过头来对我说:“不过伯拉姆斯从来没有给徐志摩谱过曲。”

我傻坐在坐垫上,羞愧难当。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做这种愚蠢透顶的事,只有一种解释,一个人在单相思的时候脑子里面全是屎。红灯第二次闪亮了,我回过神来,勇猛地冲了上去。整条路上响起了汽车的刹车声。满世界都在刹车。这个世界完全没有必要这样车轮滚滚。都他妈给我停下来。都他妈给我退回去。

深夜三时,我的堂哥出现了。在无人的街心堂哥的身影有点类似于觅食的夜行动物。我走到堂哥的面前,他抬起头,愣了一下,后退了一小步。堂哥盯着我,很缓慢地笑了。堂哥把我重新打量了一遍,双手在我的肩膀上很重地拍了两下。我突然有点想哭,但立即就忍住了。堂哥掏出香烟,我们在深夜三时的路边点烟,大口大口地吸。我们的耳边是疾速而驶的小汽车,“呼”地一下,“呼”地又一下。

堂哥从上衣的内侧掏出一把现金,随手招了一辆出租车,对我说:“走,陪你花点钱去。”

小姐为我们端来了烟和酒。烟,还有酒。它们既是一种享受,也还是一种自由。我们一支一支地吸,一口一口地喝。它们给了我为所欲为的好感受。在采石场,我们时常为一支烟或一口酒而斗智斗勇,我们为它出拳,我们为它流血。而现在,烟在巴结我,酒在巴结我。它们让我的身体一点一点地活跃起来了。烟和酒是我们的滋补,男人离不开它们。我一手夹烟,一手执瓶,就了烟喝酒,就了酒吸烟。活着好,自由更好。烟和酒很快就让我的感受力回到各自的器官上去了。我以为它们死了,它们没有。它们在我的体内,年轻、活跃,还是那么贪。为香烟干杯,为酒精干杯。我的身边没有警察,没有眼睛,明天上午没有起床号逼我起床。幸福的血液在往我的头上冲,我感到一阵酥麻。真他妈想哭。神仙也不过这样。

两个漂亮的小姐坐到我们的身边来了。一个坐在了堂哥的腿上,一个搂住了我的脖子。我不明白她们为什么要对我们这样。我不希望在这种时候有人来打搅我们的好时光。我打了一个酒嗝,顺手就把她推开了。这个毛丫头也太经不起推了,一屁股居然坐在了地上。她尖叫了一声,随后就围上来三四个人。堂哥连忙站起身,张开双臂把来人挡在了一旁。他在和他们耳语。围上来的人看了我几眼,点了点头,散到一边去了。堂哥重新坐到我的对面,笑了笑,说:

“现在是1999年了。”

我说:“我知道,现在是1999年。”

堂哥瞄了我一眼,只是笑,兀自摇了几下头。

“你知道个屁。现在是1999年了。”

堂哥真是傻。他以为我在采石场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采石场是什么地方?这个世界上的事,什么都要在采石场结束,然后,再从采石场开始。我只是不喜欢让人败了我的兴致。我得静静地抽饱了,静静地喝饱了。烟酒是男人的铺垫、基础,谁也别想打我的岔。我自由了,谁也别想打搅我。

凌晨六点,一定是凌晨六点,我突然醒来了。在采石场呆过的人身体就是时钟,北京时间最终都会成为我们身体内部的生理感应。劳改是什么?劳改是一项借助于时间来惩治人类的科学活动,被劳改过的人全都会成为时间,时间的机件。六点整,我一骨碌就起床了,我用熟练、迅速而又专业的动作穿好衣裤,整理好床单、棉被,随后端坐床沿,双手平放在膝盖上。我用最短暂的时间做好这一切,却在脚边意外地发现了一只脸盆。它浊气逼人,洋溢着呕吐物的腐烂气味。这股气味提醒了我,我喝酒了。是的,我喝酒了。这个发现吓了我一大跳,——我怎么会喝酒的?我自由了?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的脑袋疼得厉害,它空得像一只酒瓶。我小心地打开台灯,开灯的时候我恐怖极了。九年当中许许多多的梦都是这样的,开关“啪”地一下,灯亮了,而我的梦也就醒了,耳边随后就响起了起床的号声。但是这一次没有。灯亮之后四周依然静悄悄的,可我仍旧不能肯定这不是梦。我把手伸进脸盆,用指头抠出一块呕吐物,塞进了嘴里。我一阵干呕。这阵干呕证实了我的处境。这不是梦。梦不可能比现实更恶心。

干呕完了,我茫然四顾。床单被理得很平整,被子的四只角也方方正正的。我走上去,一把扯乱了棉被。我扒光自己,钻进被窝,我得美美地睡上一个回头觉。掖好被窝,我仔细详尽地体验着这份安心的幸福与踏实的无聊。在采石场的时候,回头觉是我的最大奢望,那个年近七十的老贼是这么说的:“二房妻,回头觉。”他用这两句话概括了男人的美好人生。那时候我一次又一次地想,什么时候才能睡上一个回头觉啊。它就在眼前。

睡吧,睡吧。

我把被子蒙在脸上,却睡不进去。我在努力,就是睡不进去。我尽力了。有福不会享可是没有办法的事。人这东西贱。人不能有愿望。所有的愿望都是空的,不是愿望悬置,就是你悬置,就像你跳起来摘树上的果子,要么两手空空,要么两脚空空。我睡不进去,只好第二次起床,耐了性子把床上的一切重新整理干净,我望着我的床,长叹了一口气,莫名其妙地一阵后怕。自由让我手足无措。有一个刹那我突然产生了回到采石场去的念头,自由的日子一起向我袭来,它们像水,像海,汹涌在我的四周。我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惊恐,一种心安理得之后的焦灼,一种大功告成之后的无所适从。我把叠好的被子连同床单、褥子、枕头一起提起来,在空中抡了两圈,最后扔在了床上。床上一片混乱。我就弄不懂自由为什么会呈现出如此丑陋与零落的局面。我在屋子里快速地游荡,最终推开了窗户,我就想对着黎明大叫一声:“给我来支烟吧,给我来杯酒吧!”

堂哥借了我五百块钱,五张百元现钞。他向我保证,只要我悠着点,花完这笔钱之前他一定帮我找到一份差事。找差事是一个很体面的说法,说到底就是找个地方混点钱,混口饭。我得先有个能吃上饭的地方。我把堂哥借给我的五百块钱握在手上,像捻扑克牌一样捻成扇形,久久地凝视它们。我的心情不是被这笔钱弄好了,恰恰相反,我的心情在往下走。百元现钞的正面是一组人物头像,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他们紧锁眉头,紧闭双目。他们面色严峻,忧心忡忡。画面上的四位巨人只有毛泽东的一只耳朵,其余的都在透视的盲点上。你不要问那些看不见的耳朵在倾听什么,那不关你们的事。你应该关注四位巨人的眼睛。一般说来,第一代职业革命家的目光隐含了货币的功能或命运。我望着钱,突然意识到自己并没有自由。自由的只是我的躯壳,别的全被钱捏在掌心里。我的心情开始暗淡,我的心情像百元现钞上四位领袖的表情一样,沉重起来了,忧虑起来了。第一代职业革命家的表情当然就是货币的表情。

一上街我的心情就变样了。大街让人愉快。事实上,街不是由人流与车流构成的,构成大街最本质的元素应当是商品。大街只不过是商品的仓库,一种陈列的、袒露的、诱人的商品库。通过货币交换,使商品直接变成我们的生理感受。就说烟和酒吧,在付钱之后,烟就成了过瘾,而酒则成了醉。我把钱捂在口袋里,时刻准备着把它们兑换成我的酩酊,我的醉,我的过把瘾。我走一段,在下等酒馆里坐一段,然后再走一段,再在下等酒馆里坐一段。我的手上整天夹着地产的劣质香烟,它陪伴着我,直至我的舌尖完全麻木。我用两三天的时间把南京走了一大半,看看商品,看看橱窗,看看红绿灯。就这么看看,这样的日子不也挺好么。

我没有料到会碰上马杆。在珠江路,这条著名的电子街,我已经是第二次步行穿越了。这条东西向的大街上充满了电脑、软件、光盘。它们和我没有关系。它们属于高智商,高科技。吸引我的是那些电影光碟的包装纸。在一些隐蔽的地方,我总能看到一些三级片,包装纸上那些肥硕的乳房与滚圆的臀部让我心花怒放。最让人心潮澎湃的要数女人们的表情,她们的眼睛像嘴巴一样闭着,而嘴巴却像眼睛那样瞪得老大。这种反常的闭合关系展现了一种绝对的狂放与旁若无人的肆无忌惮。我知道,那种瞬时的高级感受叫高潮,是烟和酒所无法拟就的胜境。我没有勇气长久地凝视女人,当然,我更没有机会看到女人们如此快活。在珠江路的电子商店就不一样了。我不是看女人,更不是窥阴,而是买东西。干任何事情都这样,只要有一个合理的借口,你不仅心想事成,而且心平气和。

除了看光盘,我当然也会到卖电脑的地方看看。电脑是新奇的。那些组装电脑的小伙子们装完了电脑就开始输入程序。他们的十根指头像鸟类的翅膀一样对着键盘扑拉拉地飞动。随着指头的急速纷飞,屏幕上的彩色图案和英文字母们鱼贯而出,同时又稍纵即逝。此情此景简直深不可测。它激起了我的无限崇敬。

我的肩膀被人很重地拍了一下。我吃惊地回过头,一个男人正对着我微笑。这家伙又高大又健壮,西服笔挺,皮鞋锃亮,业已发福的身体显得气宇轩昂,从头到脚一副款爷的样子。我从来没有过这样有派头的朋友。他一定是认错人了。他一口却报出了我的名字。接下来就热情得要命。他把我往后拉,一直拽到他的大班桌前,几乎是把我摁在他的大班椅上的。他掏出高级香烟,又是点火又是泡茶。我一边机警地和他周旋,一边用力回忆。想不起来。他不像在采石场呆过的样子,皮肤不像。但是他热情,这就让我越来越不踏实了。采石场的经验告诉我,没有来路的热情比没有来路的仇恨往往还要麻烦。好几次我都想问了,却又问不出口。我只好堆着笑,放慢了动作抽烟,喝茶,等待某一个机会。寒暄完了,他就站起身来,拉着我去了酒吧。

下午的酒吧和小姐们的表情一样冷漠。小姐们很慵懒地走到我们的面前,问了这男人一两句,又很慵懒地走了。他把玩着他的打火机,突然就不说话了。他的热情与兴奋一眨眼的工夫就从脸上消失了,换成一脸追忆的模样。他在追忆的时候脸上挂上了诚恳的表情,也许还有些痛苦。后来他十分突兀地伸出了他的手,摁在了我的左手背上。我一阵紧张。悄悄将右手在裤兜里握成了拳头。他在我的左手背上拍了几下,一个人兀自点头。这时候小姐送上来两扎啤酒,他端起大酒杯,往我的杯子上碰了一下,仰起脖子就是大一口。“要不是你当初把我从水里捞上来,我哪里有今天?”他仰起脖子又是一大口,说,“我早就成了紫霞湖的鬼了。”

我想不起来。我能肯定的只有一点,这家伙是我的初中同学,那一阵子我们经常到东郊去游泳。我们之所以选择那儿,是因为那儿常死人。紫霞湖的深水下面有一种神秘的颜色与诡异的力量,那真是一个诱人的好地方。

“我是马杆哪!”他终于按捺不住了,这样大声叫道。我想我的脸上一定太麻木了,弄得酒吧里的小姐一起对着我们这边侧目而视。

这小子是马杆。我记起来了。他原来的长相我可是一点也记不清了,可是眉眼那一把的的确确是那个意思。我笑起来,端起了酒杯,骂了他一句。这小子现在真是出息了。我又骂了一句,我只会用骂声来表达我对一个成功者的羡慕。

“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端起酒杯,喝去了一大半杯。我再也没有想到我还做过这样了不起的事。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我觉得我有点像VCD光盘上的包装女郎,因为穿了一双袜子就不算全裸了。我突然害羞起来,竟有些手足无措了。幸亏我处惊不乱,我伸出杯子碰了碰马杆的酒杯,说,“多少年了,我都忘了。真的忘了。——不提这事了。”

“你是我的救——”

“不提这事了。”

我们静静地坐着,静静地喝。马杆这小子真是赶上了,口袋里有了钱,一举一动就有些呼风唤雨的样子。他越是拿我当人,他就越是有个人样。远处的墙面上有一面镜子,照着马杆笔挺的背影与我的正面。镜子真是个坏东西,它能将当事人一古脑儿送到当事人的视觉空间去。我在镜子里的模样实在是太糟糕了。

“你现在在哪儿混?”

“我?”我拿起马杆的高级香烟,开始点烟。“——怎么说呢,”我说,“先从学校出来,后来去了南方,钱是挣了几个,可又全赔了。”我在镜子里面远远地看了自己一眼,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嗨。”

我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只好先开口,把这个问题岔开去。开口之后我却发现自己实在无话可说。我的舌头现在笨得厉害,每一颗牙齿好像全变成了锁。我只好抽烟,喝酒,笑。我突然想起来了,马杆这小子只和我们同过一年学,升初二的那一年说不见就不见了。我说:“你后来生病了吧,怎么就没有了?”马杆没有接我的话茬,抽了一口烟,喝了一口酒,笑了笑。我在等他的回话。这时候他的手机却响了。马杆把他的手机拿出来,放在耳边静静地听,刚听了几下马杆的脸上就恍然大悟了,好像记起了什么要紧的事,马杆把手机伸到我的面前,对我说:“不好意思了。你瞧瞧。”马杆一脸的苦笑,说,“你瞧瞧,——明天,明天我正式请你。明天你无论如何得给我这个面子。”

马杆在“嘉年华”订了包间。就我们两个,马杆还是为我订了一套包间。我知道马杆的意思,也就不拦他了。马杆叫了许多菜,七荤八素摊了一桌子。马杆这小子仗义,刚倒上第一杯酒他就站起来了,叫了我一声“哥”。马杆说:“哥,兄弟我敬你这一杯。”马杆这样让我很不自在,我不习惯他这样。但马杆的这声“哥”让我感动,我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这么些年了,从来没人拿我当七斤八两,从来没人把我往心里去过。这份感动真让我猝不及防,我的眼泪都汪出来了。马杆这小子仗义。我真想找把刀来放点血给我的兄弟看看。但小姐这时候进来了,为我们换烟缸。我抹了一把脸,说:“我们兄弟在这儿喝,你就别碍眼了。”小姐出去之后我用瓷碗换掉了酒杯,说:“兄弟。”我现在的舌头实在是笨得厉害。我真他妈想哭。我们仰起脖子就把碗里的酒灌到肚子里去了。

马杆不能喝。我越是劝他少喝他越是不肯。这顿酒我们喝得痛快极了。我们在一起回忆儿时的欢乐时光。我们把能回忆起来的同学全回忆起来了,我们还回忆起许多老师,他们的口头禅,他们的习惯动作,他们心中最偏爱的女同学。马杆的记忆力真是好得惊人,当初读书的时候他就是我们中的状元。大考小考永远是第一,他不是在回忆,而是把我带到了儿时,他把我们同学时代的美好时光全拉回来了,一杯又一杯,一杯又一杯。马杆后来是喝多了,上第二瓶酒的时候马杆的舌头已经不利索了。但是我的兄弟马杆仗义,他坚持要把第二瓶酒打开来。我捂住他的手,他又把我的手掰开了。他的指头上有了酒的力气。马杆说:“你不知道,兄弟我有话要对你说。”马杆的舌头不利索了,但是,不利索的舌头说出来的才是心里话。马杆的眼睛已经直了,他望着我。他的双眼布满了液汁,全是酒。很伤心的光芒在他的眼眶里四处闪烁。这样的目光让我害怕,我不知道这顿酒勾起了马杆怎样的伤心往事。我知道他喝多了。但马杆痛心的样子令我心碎。我说:“马杆。”马杆拉紧我的手,泪水终于溢出眼眶了。马杆失声说:“兄弟我对不起你。”我的酒也已经上来了。我不能明白马杆在我的面前做错过了什么。马杆盯着他面前的酒杯,有一搭没一搭地自言自语。马杆说,我一直恨你。马杆说,自从你救了我的命,这个世上我最怕见到的人就是你。马杆说,我总觉得在你面前抬不起头来。马杆说,你救了我之后,我最怕的就是考试,每一张试卷的最后一道考题我都不敢做,生怕考到你的前面去。马杆把脑袋伸到我的筷子这边,轻声说,——你说我原来的成绩是多好,我如何能甘心?马杆端起自己的酒杯猛地敲在桌面上,酒蹦出来,溅了一桌子。马杆大声喊道,可你从来不领我的情!马杆说,初一的两个学期刚满我去求我的妈妈,我再也不能呆在那个学校了,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了。马杆一把抓住我的手,大声说:“你说我那时候怎么那么不懂事,你说我还是人吗?”

我不知道我该说什么。我只能一杯又一杯地往下灌。马杆这时候扶着桌子站了起来,转过身去拿起了他的小皮包。他从小皮包里取出两沓人民币,新崭崭的两万。他把两沓现金放在桌面上,推到我的面前,说:“你收下。”我说:“马杆,”马杆的眼睛已经红了,说:“你收下。”我说:“马杆!”马杆说:“求求你,你收下。”我们就这么对视,后来马杆就走到我的身边来了,说:“你让我心里头好受一点,求求你,你收下,你还要我做什么?我求你了。”我急忙伸出手,拿起来了。我知道马杆要干什么,我要再不拿起来我就没脸见我的仗义兄弟了。马杆笑起来,他笑得又傻又丑又仗义。马杆说:“我看得出,你现在需要。”

马杆这小子仗义。今生今世能交上马杆这样的朋友是我的福分。我喝多了,但我不糊涂。能交上马杆这样仗义的朋友是我的福分。深夜十点半钟,我揣着马杆给我的两万块钱回家。出租车在堂哥家旁边的路灯底下停下来,我下了车,四五个男人正围在路灯下面下象棋。我走上去,一人发了一支香烟,执红棋的男人抬起头,我把烟递到他的面前,说:“抽。”他不解地看了我一眼,说不抽。我说:“抽!”他又瞄了我一眼,站起身接烟。我大声地对他说:“交这样的朋友值不值?”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拿眼睛去看别人。我看了看四周,告诉他们每一位,“值啊,”我说,“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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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腹取子,尹婉玉被最深爱最信任的人狠狠推下黄泉绝路,然而天不亡她,重生一世,她誓要让那些人付出最惨烈的代价。容颜尽毁,受尽嘲弄?精通医毒,银针在手,绝世容颜惊艳天下。这一世,她风华毕露,惊天下,艳四方,将那些曾经凌辱过自己的人,通通陷入万劫不复。只是谁能告诉她,当初说好只是联姻做交易、成功便休婚的某冷王,为什么向全天下告昭:从今以后,她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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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小在心里清楚地知道,这是迟早要来的事。今天,终于来了。因为心里早就有了准备,杨小在没有感到震惊和难以接受。杨小在收拾着桌子、抽屉里属于自己的私人物品时,心里虽然多少还是有一些波澜和难受,但她把这些都压了下去。表面上还是相当平静、自然的。收拾完东西,把门钥匙交给总经理助理张殿权,简单地交接后。她笑着说:“好了,我们又一批人‘解放’了,就剩你们几个人艰难‘抗战’了!”张殿权木然一笑。没说什么。杨小在的私人物品并不多。两个大塑料袋就装完了。杨小在拎着两个大塑料袋,“踏踏”地从二楼下来。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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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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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主:姜祁南,女主:林北萝】(超甜,不甜你打我!)娱乐圈有个公开的秘密,被人视作神祗的清冷影帝姜祁南竟是个不折不扣的宠妻狂魔!天大地大,媳妇最大!!!南爷:我媳妇胆小怕事,大家不要欺负她!南爷:我媳妇内向怕生,大家不要难为她!南爷:我媳妇喜静怕闹,大家不要打扰她!……众人默(内心os:哪有人敢欺负林北萝?那活生生一个暴走萝莉啊喂?!不被反过来欺负就不错叭?!)林北萝重生归来,今生她决定要好好把握住竹马姜祁南,这么好的男人不收入囊中那不是蠢,简直是脑子被驴踢鸭!(女主超可爱!奶凶不狗!绝对不怂!男主超宠,无敌专一!)【一句话简介:这是一个小青梅拿下竹马的甜宠故事~】
  • 重生之彪悍到底

    重生之彪悍到底

    临终前,宴然得知当初救她于水火之际的夫君才是她一生痛苦的根源重生之后,她脚踹前世渣夫,智斗京城闺秀,爆锤意图轻薄登徒子,做遍丧尽天良事。世人皆道她行径彪悍,恬不知耻,早该引颈自刎,以求宽恕她偏要用最昂扬恣意的姿态活着!........................................这世上有一人见过她最落魄的模样,仍愿将她放在心上妥帖珍藏轻纱红帐,金戈铁马为你赴刀山火海,平半城烟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