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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热爱生命(1)

既然“生命至上”包括每一个个体生命都“至上”,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关爱自己的生命,也要关爱他人的生命。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之下,每一个人都同时是别人生命的一部分。在这个群体中,任何一条生命的逝去,都会让所有活着的人悲痛,感到生命的减损。

心不忧乐,德之至也

《庄子》

悲乐者,德之邪也;喜怒者,道之过也;好恶者,德之失也。故心不忧乐,德之至也;一而不变,静之至也;无所于忤,虚之至也;不与物交,淡之至也;无所于逆,粹之至也。故曰:形劳而不休则弊,精用而不已则劳,劳则竭。水之性,不杂则清,莫动则平,郁闭而不流,亦不能清;天德之象也。故曰:纯粹而不杂,静一而不变,淡而无为,动而以天行,此养神之道也。

【译文】

所以说,悲哀和欢乐乃是背离德行的邪妄;喜悦和愤怒乃是违反大道的罪过;喜好和憎恶乃是忘却真性的过失。因此内心不忧不乐,是德行的最高境界;持守专一而没有变化,是寂静的最高境界;不与任何外物相抵触,是虚豁的最高境界;不跟外物交往,是恬淡的最高境界;不与任何事物相违逆,是精粹的最高境界。所以说,形体劳累而不休息那么就会疲乏不堪,精力使用过度而不止歇那么就会元气劳损,元气劳损就会精力枯竭。水的本性,不混杂就会清澈,不搅动就会平静,闭塞不流动也就不会纯清,这是自然本质的现象。所以说,纯净精粹而不混杂,静寂持守而不改变,恬淡而又无为,运动则顺应自然而行,这就是养神的道理。

仁者为天下度

《墨子》

子墨子言曰:“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雏豢煎炙之味以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为不安也。虽身知其安,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译文】

墨子说:“仁人做事,必须要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此作为天下的法则。利于人,就做;不利于人,就不做。且仁人是为天下人谋利,并不是为了追求自己眼所爱看的美色、耳所喜听的音乐、嘴所爱吃的美味,身体所感到的安逸。为着追求这些东西去夺取人民穿衣吃饭的钱财、仁人是不做的。”因此墨子反对搞音乐活动的原因,不是认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不悦耳.不是认为雕刻装饰文采之色不美丽,不是认为牛羊犬豕烹调之味不甘美,也不是以为高台厚树深官广厦之居不舒适。虽然身体感到舒适,嘴里感到甘美,眼睛觉得好看,耳朵觉得好听,但是向上考察它不合圣王之事,向下考虑它不合万民之利,所以墨子说:“搞音乐是不对的。”

能以久处其适,则长生矣

《吕氏春秋》

人莫不以其生生,而不知其所以生;人莫不以其知知,而不知其所以知。知其所以知之谓“知道”,不知其所以知之谓“弃宝”,弃宝者必离其咎。世之人主,多以珠玉戈剑为宝,愈多而民愈怨,国人愈危,身愈为累,则失宝之情也。乱世之乐与此同:为木革之声则若雷,为金石之声则若霆,为丝竹之声则若噪。以此骇心气、动耳目、摇荡生则可矣,以此为乐则不乐。故乐愈侈,而民愈郁,国愈乱,主愈卑,则失乐之情矣。……

乐之有情,譬之若肌肤形体之有情性也。有情性则必有性养矣。寒、温、劳、逸、饥、饱,此六者非适也。凡养也者,瞻非适而以之适者也。能以久处其适,则生长矣。生也者,其身固静,或而后知,或使之也。遂而不返,制乎嗜欲;制乎嗜欲无穷,则必失其天矣。且夫嗜欲无穷,则必有贪鄙悖乱之心、淫佚奸诈之事矣。故强者劫弱,众者暴寡,勇者凌怯,壮者慠幼,从此生矣。

【译文】

人没有谁不是靠他的生命来生活,却又不知他为什么生活。人没有谁不是用他的智慧来认识,却又不知道为什么能够有所认识。懂得为什么能有认识就叫懂得了道,不懂得为什么会有认识就叫遗弃了真正的宝物。遗弃了宝物的人一定会遭殃。世上的人君,大多拿珠玉戈剑当作宝贝,而这些东西愈多,百姓的怨愤就愈大,国家就愈危险,自身就愈受祸患。这就失去了宝的意义了。乱世的音乐与这情状相同。用木革发声,那声音如雷;用金石发声,那声音如霆;用丝竹发声,那声音像在叫闹,这些声音使人心气惧怕,耳目不宁静,用它来摇荡心气可以,用这种噪音制音乐就不会达到快乐的境地。所以说,音乐愈放纵,人民愈怨怼,国家愈混乱。国君愈没有威信。这就失去了音乐的本来意义了。……

音乐有它的精神,好像人的肌肤形体有思想,有思想就一定有用来滋养天性之物,过度的寒温劳逸饥饱,这六种情况无论哪种,都有所偏颇,是不适合天性的。凡是养性之物,都应仔细察验它不适合于人的天性的东西而使它适合于天性,能够与养性之物长久相处而且相互适应,那么生命也就长久了。人生本来是静止的,感于外物而后才有知觉。外物使它有所知,一往而不返,最后被过度的欲望所挟制。过度的欲望无穷就一定会失去天性,过度欲望没有穷尽就必定会有贪婪卑鄙惑乱的心思、淫佚奸诈之事情。所以强者威逼弱者,人多的损害人少的,勇猛的欺凌胆怯的,强壮的轻视幼小的,就从这过度的欲望产生。

苏格拉底之死

[希]柏拉图

这时太阳已快落山了,苏格拉底在屋子里已和我们讨论了很长时间。他来到我们这儿坐下,由于刚沐浴过而容光焕发。没说上几句话,典狱官就进来了。他走到苏格拉底跟前说:“苏格拉底,无论如何我不愿意冒犯你而招致厌恶和咒骂,我在执行政府的命令迫使其他人服毒时,的确遭到厌恶和咒骂。在这段时间中,我开始明白你是最高尚、最伟大、最勇敢的人,这样的人以前从未到过这儿。尤其是现在,我已经确信你不会生我的气,而是厌恶那些官高权重的人,因为你深知谁应负责。现在我不得不对你说:永别了,请你尽可能轻松地承受必须发生的事情。”说着他已经泣不成声,然后转身离去了。

苏格拉底抬头看着他说:“再见,朋友,我会按你说的那样去做的。”然后继续对我们说:“多么可爱的人!这段时间他总是来看望我,有时还和我讨论一些问题,对我的态度极为友好。他多么慷慨地同我洒泪告别!克里托,请你过来,让我们按照他所说的去做吧。有劳哪位去看看毒药准备好了没有,如果准备好了最好把它端来,如果还没有准备好就告诉负责此事的人把它准备好。”

“苏格拉底,”克里托说,“太阳仍高悬在山头尚未落下。此外我还知道,通常临行的人还要吃正餐和品酒,得到警告后还要长时间和他们所喜爱的人相伴,很晚才服毒药。不必着急,时间还多的是。”

“克里托,”苏格拉底说,“你提到的那些人自然会采取这种方式,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做对他们有利。我当然不能这样做,因为我相信,推迟服毒对我没有什么好处。如果我留恋和惋惜已经无意义的生命,只能使我在自己眼中变得很可笑。好了,请按照我说的那样去做吧,不要再寻找借口了。”

这时克里托向站在旁边的仆人示意:仆人走了出去,过了很长时间才同负责给人服毒的那个人一起返回,这个人把毒药放在杯子中端了进来。苏格拉底看到他后说道:“老伙伴,你精通此道,我应该怎样去做?”

“喝了它吧,”这个人说,“然后去散步,你感到腿有点儿发沉就躺下,这时药性就发作了。”

他边说边把杯子递给苏格拉底。厄刻克雷特斯,苏格拉底兴致勃勃地接过杯子,丝毫没有慌乱,脸色和表情也没有丝毫改变。他抬眼用惯常的沉稳目光看着杯子说:“以这杯毒药作奠祭,你意下如何?这样做是否能被允许?”

“我们只能准备按规定去做,苏格拉底。”那个人说。

“我明白,”苏格拉底说,“但我想,我被允许或不如说必须祈求众神保佑,使我从这个世界顺利地移居到另一个世界。这是我的祈祷,希望它能被接受。”说着,他平静地、没有丝毫厌恶地把这杯毒药一口气喝光。

在此之前,大多数人都一直强忍眼泪,但眼看着苏格拉底喝下了毒药,的的确确把毒药喝了下去,我们再也无法忍住自己的眼泪了。我的眼泪如泉一般地涌出,不禁心肝俱碎地掩面哭泣。这不是因为他的死,而是因为我不幸失去这样一位朋友。克里托甚至在我之前就绝望了,由于忍不住眼泪而走了出去。阿波罗多汝斯一直在不停地哭着,此刻他更是动情地失声痛哭。除了苏格拉底以外,屋子里的每一个人都受到了他的感染而痛哭。苏格拉底因此说道:

“朋友们,请你们千万别这样。我之所以要把妇女打发走,就是因为要避免这种干扰,因为我被告知一个人应该精神镇定地迎接他的末日。请你们平静下来,坚强一点儿吧。”

这番话使我们都感到羞愧,逐渐地抑制住了自己的泪水。苏格拉底慢慢地走着,不久就说他的腿有点儿发沉,然后按服侍他服毒的那个人的建议仰面躺下。那个人把手放在苏格拉底身上,过了一会就去检查苏格拉底的腿和脚。他用力捏苏格拉底的脚,问他是否有感觉。苏格拉底说没有感觉了。接着他又用力捏苏格拉底的腿,并以同样的方式依次往上移。我们看到苏格拉底逐渐地变冷和僵硬了。一会儿,他又去触摸苏格拉底,并说药力达到心脏时苏格拉底就去了。

僵冷扩展到苏格拉底的腰部时,他揭开了盖在脸上的东西(他刚才把脸遮住了),并说:“克里托,我们应该还给阿斯克勒皮俄斯一只公鸡,记住这件事,千万别忘了。”这是苏格拉底所说的最后几句话。

“忘不了,我们会按你的吩咐去做的。”克里托说,“你确信再没有任何事情了吗?”苏格拉底没有回答。稍过了一会儿他又动了动,那个人揭开了盖在他脸上的东西。他的眼睛已经发直了。克里托看到后,替苏格拉底合上了嘴和眼睛。

厄刻克雷特斯,这就是我们的伙伴的死。我可以公正地说,在我们这个时代,他是我所认识的人中最勇敢,也是最有智慧和最正直的人。

死亡不仅仅是我们不在而已

[法]埃尔韦·巴赞

拉罗歇·福科曾经写道:“阳光与死亡概莫能凝视之。”阳光呢,确实如此。至于死嘛,那就难说了。我曾经亲眼目睹过三位战友被德国行刑队架走。其中一个崩溃了,另外两人呢,好样的,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就我本人来讲,大概享有着某种无意识。有两次我都该命归黄泉,可也仅仅感受到某种奇特的躁动、某种好奇而已——情景当然是异乎寻常的。第一次是在1940年的大逃亡之际,当我向一救护哨所奔去时,身后胡乱扫来一阵弹雨,大衣被打穿了三个洞,像面破旗在背上飘拂,可我却保住了性命。第二次是在1960年,那一次汽车方向盘折断了,车身直撞得嵌进了梧桐树,我无可奈何地堆妻子讷讷说道:“这次大概完啦!”对于死,我并不怎么觉得畏惧(当然这有待于死到临头时去证实),何况我又保养得相当不错。不用担心,我对自己很重视,不会像我那天数将尽的表妹玛德琳修女那样,因在疗养所里挨日子而哀怨“那好上帝干吗让我苦苦等待呢?”

然而,生长在一个人人都觉得为祭祀夭折的孩子而大唱《欢乐颂》再正常不过、认为生命就是一种期待的时代和环境之中的我,对死亡的想法并不陌生。在那种时代和环境里,诸如“凡事皆有损,何不及时乐”的快活题词犹如盛开在无数钟盘之上的花朵一般。您别误会:这反而会使时辰更长些,快乐也更加令人回味些。生活中的一切都让我感到无缘无故,只不过是附属另加而已。“拥有”,我把它理解成“退让”;剩下留给我的东西已足以让我心花怒放。曾经爱过我的人,也会一点儿也不爱我。成就则像碰乐多(博彩活动——注)运气,价值仅仅在于让轮子转起来。使我惊奇的并不是死亡,而是想到许多人被我甩在了路上,我却活了下来的事实。

再说死亡吧,我们其实都是赖此为生的!每当想到我今天的法国国籍是由千百万士兵在无数次战役中牺牲了生命才得到保障,想到一代又一代发明家为我创造了汽车,想到一批有一批思想家创造了我自以为属于自己的思想时,我总是感动不已。每当我想到无数的牛、鸡、羊、兔、鸽、沙丁鱼、猪、鹅、虾、箬鳎鱼、鸭、火鸡、牡蛎、红眼鱼、野鸡、鳕鱼、山鹬——为我献身时,我就难免会感到不自在。不用说,在我们身上还活着祖先的基因(第二十代身上会逾百万)。生者,首先乃坟墓也。活人自己才是一具准备已毕的僵尸,如今的紫外线使之显而易见。尤其是自从放射学家们运用电脑屏幕工作以来,你便能亲临其境地参与自己的拍片。我最近赤条条脱得精光地做过一次,当那干巴巴、模样古怪而又关节分明并在众人身上大跳快步舞的陌生的白家伙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不禁浑身上下直起鸡皮疙瘩。那家伙名副其实地赤裸裸、完完全全地萎缩至不朽时,牙齿漏风地自我介绍说:哈哈!是我,你的骨骼呀!

这里没有任何的病态,有的只是极为寻常的激励人生的观察。吉拉尔·鲍埃在他七十五岁生日那天对我说:“以后呀,活一分钟十一分钟啰!”那些一想到自己将不复生存、不再参与“不定之无穷”(其中大多数人往往将它与那个沉闷乏味的动词存在混为一谈)便惊慌不安的人,你会为此感到欣慰。对创造者和具有爱心的人(这是生存的人所仅有的两种方式,其他都从属于拥有)来说,死亡乃是一种恒常的激励因素。长期以来,每当我开始写作时,我都自忖是否能够写完,都在想那本书也许会成为绝笔。这种心情一直持续到最后一章。每当我送别孩子们时,我都会猛地感到他们变得更加可贵了,似乎我会再也加不到他们似的(有一个确实再也见不着了)。死亡的威胁之于我,犹如风之于残烛;它激发勤奋与柔情;死亡仅仅是我们不在,仅仅是我们的双重过失,对爱我们的人,对我们在从事的工作。只要我活着,我就不会对它让步。

生活呀!自卫吧!但是别过分了!无论怎样,我走之后,并不等于世界末日来临。在奥莫峡谷的非洲猿人大脑只有700克容量时,还没有我;在苏美尔河畔诞生最早的文字时,也还没有我;凯沃普斯时代、亚历山大时代、奥古斯都时代、帖木儿时代及路易十四时代都没有我,可谁也没有在意。21世纪也将没有我,对此我也只不过觉得遗憾而已。我和希望能生活在那个将把真正的征服者送上其他星球的令人兴奋地时代。我宁愿与未来人类而不愿与现今人类为伍,后者淫逸、嗜血、崇拜虚幻、排他性暴力、容忍不公,仍然是我感到羞耻。尽管我对自己平凡的命运——比起许多人来却又算幸运——感到满足,我并不奢望超常地苟延人生。正像我的姑婆梅奥泽在她一百零四岁时,对前来祝贺她这位全市最年长者的昂热市市长反复唠叨的那样:“您知道哦,我可不是有意要活得这么长的,坦白地说我已经够了。”到了处处将受约束的老年时代,我会为年轻时代的逝去而感到厌倦。长老们的那种疲惫不堪的长寿,算了吧。情读读萧伯纳的《回到马修撒冷》吧!死亡乃是一种“分解代谢功能”,即便对那些淘汰者来说,也会成为一种需要(如果不是一种意境由自杀频率足够证明为解救之道的话)。

当然,天才的夭亡总有点令人愤慨和难以弥补,比如亚历山大图书馆的毁灭。但如果这类死亡那个只是稻草人的话(并非每个民族都是如此),那是因为人们把它看作一种过渡,因为人们把生命与幸存以一种可怕的方式连接起来。我本人毫无永世长存的奢望,凡人皆逝、凡事皆倦,“我”亦如此;假如我能选择,而这种想法本身不算荒唐的话,我更为过上几次不同的生活之可能所吸引。我不相信死人只是活人改变了状态,并因各人的功德或罪孽而或好或坏。天堂也好,地狱也罢,不仅荒唐,而且可气。用不着举出原始人曾经普遍有过这种愿望的事实来争辩。指出畏惧自然威力的原始人来总是令人憎恶的;况且我还觉得普遍信仰并不是那么普遍:《圣经》中就从未提起;犹太人的“生命永恒”概念要晚于基督教。

是的,我不以为死亡就是将我打发到另一个完全是心灵的世界的“转世”。用柏拉图的话来说,“此世乃彼世之准备也”。和加缪一样,“我不理解所谓作为选民幸福之准备的‘天使幸福’有何意义”。人类最无度的奢望无疑就是这种对永恒福祉的追求,这种福祉能让人获得上帝的自身属性(不如这样说更好:正是它为人类提供了存在着上帝的想法从而名正言顺)。如今我们知道,一切生物,从细菌到兔子或人类,都与进化相关。最卑贱的生命也与人类的生命为近亲,不朽不可能赋予此类而不赋予彼类。尤其是对于我来说,为什么我的前世消失(恕我如此说)之后,反而在后世变作存在了呢?在这个现世里,不论是已经开始了的还是属于极限、属于时延的东西,一切都是运动、更替和过渡,为什么这又会绵延下去呢?它又是怎样绵延的呢?

如何想象在于空间-时间-能量-物质-生命-意识地六位一体(一切都表明它们是不可分离的)脱离之后,惟有人的意识会存留下来,没有任何依据,没有任何道理,而仅凭自己狂热的求生愿望?你与我的这条性命,尽管有那么点附加的小聪明,其价值难道就该比我们的还不配得到永恒的原始祖先更重要吗?在那充满了无穷的微小进化的生命长河里,何时又能赋予子孙们一种其祖先——所谓的畜生——所不具备的不朽灵魂呢?当我们发现自己拒绝偶然的厄运有多么狂热(从西方搬来个体延续,又从东方搬来以个体融于全体而得到的集体延续)时,真是会瞠目结舌的。

人类的怯懦在其中构成一种借口,我对此并无异议:人是惟一明白自己总得死去的生物(尽管这一点并不完全肯定,因为谁也没有遭到狮子攻击时的水牛的体验)。然而死亡令那些被采访的人支吾其词(四分之三的人声称他们“从没想到死”,似乎只有别人才会死),这种拒绝构成了奇异的矛盾。我们周围的一切都时时刻刻地在提醒着死亡的存在:婚约、人寿保险(我们虚伪地称之为生命保险而非死亡保险)、变电箱铁门上的“危险”标记或玻璃瓶上的“毒品”图案、指路标牌、楼梯扶手、疫苗、红十字、行猎、军事检阅、西部片、历史、斗鸡……

整个社会因为成千上万的保护措施而不仅可以被称为捍卫生命的大企业,而且可以被看作一出反抗死亡的戏剧,一台能够在娱乐剧院里上演的好戏(爱,再造人也),或者是一台能够直接表现虚构的(电影)或真实的(斗牛)死亡的“顺势疗法”悲剧,两者均为了替活生生的看客驱邪祛魔。这是一出常演不衰的戏,其中现实(犯罪,火山爆发,瓦斯爆炸,瘟疫,火车脱轨,地震……)与侦探小说里的描写联系了起来。十分明显的是,宗教本身(众神自我牺牲)保证了最高贵和最有效的喜剧性:生之大歌剧。

我很喜欢看歌剧,可是当华丽的枝灯熄灭、大幕降落之后,剩下的就只有硬板纸做的布景了。而斯多葛主义本身很可能就是这么一种布景。

为了能够接受死亡,我宁愿上马路、下地铁去倾听那去除了自欺欺人的幻想的老百姓的预言,我有时往往要拿出笔记本来记下。“死嘛,嗨,就像出生之前一样:回到零。零,我说是零。”柏格森在向人们揭示“非生”时并不比这说得更好。街头的哲人还这么说:“要说呢,谁也没有从那儿回来过。”或者是:“活着时是两人,可死去时就只有一个了。”(这几乎又是帕斯卡在说话了。)还有:“早些晚些,谁都得去报到。死人嘛,至少不痛苦吧。”

为了接受死亡,我更倾向于阿纳托尔·法朗士的观点。当一个狂热的修道院修士对他大肆宣扬来世时,法朗士反唇相讥:“神甫先生,您把手指浸在圣水里。而我把笔浸在墨水里。您以为在这个时刻我和您难道不同样地感受到自身的安全吗?”

为了接受死亡,我甚至更寄希望于一种既不畏惧批评也不怕遗忘的作品,这种作品还会再创造出同样的作品:这就是我的两个女儿和四个儿子。那些自以为在生活中功成名就的人总比别人较少害怕死亡,但那除了膝下那些由你生育并有理由认为是深爱着你的子女而外,并没有任何东西能够真正给人以这种情感,我的父亲已经去世,尽管我对他的评价不高,但我却爱他,不知道他是否明白这一点。每天早上我都要在他面前走过,格扎维埃·布里卡尔为他作了一幅肖像,画得惟妙惟肖,红红的胡须如同燃烧的火焰。他的下巴上甚至还留过小山羊胡子,后来才给剪掉了。在我十三岁那年,那小山羊胡子每天扎我的脸颊,我一天能够享受两次父亲的吻。走到他的画像前我总要停留一秒钟,有时眨眨眼睛,傻乎乎地(甚至高声地)说道:“你好!”他还在我家里,他就在我身上,他还是活生生的。我那已故母亲的相片同样挂在旁边,可孩子们和我从不为她驻足。既然她不喜欢我们,她死了我们反倒感到自在。

热爱生命

[法]蒙田

我对某些词语赋予特殊的含义。拿“度日”来说吧,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我将“度日”看作是“消磨光阴”,而风和日丽的时候,我却不愿意去“度”,这时我是在慢慢赏玩、领略美好的时光。

坏日子,要飞快地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度日”“消磨时光”的常用语令人想起那些“哲人”的习气。他们以为生命的利用不外乎在于将它打发、消磨,并且尽量回避它,无视它的存在,仿佛这是一件苦事、一件贱物似的。至于我,我认为生命不是这个样的,我觉得它值得称颂,富于乐趣,即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也还是如此。我们的生命来自自然的恩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

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

不过,我却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这倒不是因生之艰辛或苦恼所致,而是由于生之本质在于死。因此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我比别人多享受到一倍的生活,因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尤其在此刻,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论生命

[英]雪莱

无论我们将自身的存在与感受称作什么,生命与世界总是令人惊叹的神物。对万物的熟视无睹,宛如一层薄雾,遮蔽了生命中的奇观,使我们不能窥见它的光彩。我们对生命的一些转瞬即逝的变幻景象赞叹不已,殊不知生命本身才是伟大的奇迹。帝国的盛衰更迭,王朝的土崩瓦解,以及扶持帝国王朝的高见宏论,同生命相比,何者为重?宗教团体和政治制度的生生灭灭,同生命相比,何者为重?我们所居住的星球的旋转,连同构成它的种种要素的运作,同生命相比,算得了什么?宇宙中的日月星辰——我们居住的地球便是其中之一——连同它们的运转与归宿,同生命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对于生命这一伟大的奇迹,我们并不惊讶赞叹,这是因为它显得如此超凡而又神奇。幸好我们对了如指掌且又莫测高深的事物熟视无睹,这层薄雾遮挡了我们的视线,使我们免生惊异。否则,由于窥见神奇而产生的惊异,一定会威慑住引起惊异的客体,使之不能自如运作。

设若太阳、恒星和行星等天体尚未在宇宙间存在过,此时有一位艺术家,我不是说他已经大功告成,而是说他仅在脑海中构想出这些天体,继而用词语或在画布上给我们描绘出如今夜间苍穹赐予的美妙景象,然后用天文学的智慧阐明这一景象的来龙去脉,那么,我们定会对他推崇备至。或者,设若地球上从未有过这样的景致:崇山峻岭、江河海洋、草木花卉,森林里千姿百态、如亭如盖的叶片,日出日落时的五彩缤纷,大气层中或浑浊或清明的种种色彩;如果有一位艺术家,运用他非凡的想象力,一一描绘出这些事物,那么我们的的确确会惊讶不已。倘若用“无人配获得创造者的称号,惟有上帝与诗人”这句话来赞美他,这绝对不是虚妄的吹捧。可是如今呢?人们对这些事物见惯不惊。兴味盎然地领略这些事物,便被认为是志趣高雅、卓尔不凡之人的突出标志。芸芸众生对这些事物是漠不关心的。这就是生命的特征:它包罗万象。

什么是生命呢?无论意志参与与否,我们的种种情思都会在脑海中涌现,于是我们便运用词语来表达它们。我们降临到世间,可是出生的情景无法记起。我们对婴孩时期的记忆,也只不过是些零零碎碎的残片。我们继续生活着,然而在生活中,我们丧失了领悟生命的能力。如果认为凭借词语便能洞悉生命的奥秘,这是何等狂妄自大啊!不过,词语若是运用得当,便可以昭示我们对自身的茫然无知,虽然仅此而已,也算非同小可了。我们无法回答的是;我们为了什么而生存?我们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出生是不是我们生命的开端,死亡是不是我们人生的终结?出生是什么?死亡又是什么?

逻辑最缜密精妙的抽象概念,给我们展示出一幅壮观的生命画面。虽然领悟这幅画面会令人惊心动魄,但它实际上却是由于我们对一再重演的生命组合习以为常而被湮灭的那番景象。因此,可以说,逻辑学为我们除掉了遮蔽这番景象的屏障。一些哲学家宣称,只有被感知的事物才是存在的。许多人对他们的论断深表赞同。我承认,我自己就是其中一个。

我们固有的各种信念与这一论断背道而驰,全都千方百计地予以抗击。我们必然是早有定论才会坚决相信:囊括外在事物的实实在在的宇宙,只不过是“梦一般虚幻的东西”。通俗哲学关于意识与物质承担那些观点,有许多荒谬绝伦、耸人听闻之处,在道德观念上也造成了许多致命的后果,在万物起源问题上又表现出极端的教条主义。通俗哲学的这一切缺陷,早已是我转向了唯物论。这种唯物论对于年轻肤浅的心灵是一个富有诱惑力的体系。它允许信徒们畅所欲言,并准许他们不作思考。但我不满意它对事物所持的观点。在我看来,人是一种抱负远大的存在,他“远眺往昔,瞻望未来”,他的“思想徜徉于永恒之中”,与稍纵即逝、腐朽衰败断然绝缘。他无法想象万物会毁灭;他只在往昔与未来中生存。他不展现他如今拥有的风貌,只展现他曾经拥有的风貌,以及将来应拥有的风貌。无论他最终真正的归宿是什么,他心中永远有一个精灵、与虚无缥缈、分崩离析为敌。这是一切生命、一切存在的特征。每一个生命与存在,既是圆心,同时又是圆周;既是万物所指向的点,又是万物被含纳的线。诸如此类的冥想,是唯物论与通俗哲学的意识观和物质观所不容的;它只与理智体系共存。

冗长地重述已为爱好探索的头脑所熟知的观点,不免显得荒唐可笑。只有专门从事深奥论题研究的著者才配对他们发表长篇演讲。也许,在威廉·德拉蒙特的《学术问题》中,我们可以找到对理智体系所作的最清晰有力的论述。经过他的一番阐释,倘若再用其他的词语转译他的观点,就显得徒劳无益了。原作一经转译,生动贴切之处遂荡然无存。即便一个论点一个论点地、一字一句地审视原著的整个推理过程,最有识别能力的英才也未能找出他的思路有何不清晰,致使他的推理并非必然导向他所得出的结论。

理智体系得到认可之后,结果如何?理智体系并没有确立新的真理,它对人的隐秘天性本身或其外在表现也没有提出新的真知灼见。它也许迫不及待地要创立一种哲学,但作为千秋万代的先驱,哲学任重而道远。理智体系朝着这一目标迈了一步,致力于消除谬误及其根源。它留下一道空白,一道往往理应由政治、伦理问题的改革者留下的空白。它让人的意识享受这道空白赐予的自由。倘若人们不曾误用言语与符号这些人的意识本身所创造的工具,那么意识便会在这种自由里尽情发挥作用。我这里所讲的符号,可作广义理解。它既包括这一术语的本来意义,也涵盖我所特指的意思。在这层特指的意思中,几乎所有熟悉的客体都是符号,这些符号并不指代客体本身,而是指代其他的事物,能够使人联想到一种思想,这种思想又引发出一连串的思想。由此说来,我们整个人生是一场关于谬误的教育。

我们姑且回忆一下童年时对事物的感受吧。那个时候,我们对世界与自身的理解是何等独特、何等热切啊!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那时在我们看来是至关重要的,可如今却不再是举足轻重的了。但我并不执意要在这个问题上作出一番比较。我们当年并不像如今这样,习惯性地把我们的见闻感受统统与我们自身区分开来。它们那时似乎要融为一体。从这一点来说,有些人永远是孩子。他们极易沉湎与所谓梦幻的状态之中,感到他们的天性仿佛融进了周围的宇宙,或者周围的宇宙仿佛与他们自身浑然一体,于是物我两忘,不觉丝毫差异。这种状态常常出现在人们对人生有极其热切活跃的理解之前、之中或之后。随着人们年龄的增长,这种能力通常渐渐衰退,他们也就变成机械性的、习惯性的行事者。因此,感情与推理便演变成一大堆错综复杂的思想与一连串因一再重复而形成的所谓印象相结合的产物。

理智主义哲学最精密的演绎所展示的人生观是万物统一。世间只存在着被感知的事物。人们用“观念”与“外在客体”的名称浅陋地区分思维的两种类型,而这两种思维类型之间的差别确乎有名无实。依照这一推理思路,我们还可以发现,截然不同的个体意识的存在同样是一种幻觉,虽然它与我们现在用来审视其本性的东西相类似。“我”、“你”、“他们”这些词语,并不是表示存在于上述思想集合体之间的实际区别的符号,仅仅是用来指代同一心灵的不同变体的标记。

但是,请不要误以为这一见解会导向这样一个极其荒谬的推论:我,这个正在写作、思考的人,就是那个心灵;我只是它的一部分。“我”、“你”、“他们”这些词语,不过是为了便于归类而创设的语法手段,丝毫不带通常附属于它们的那种严密、专有的意义。要找到合适的术语来表达理智主义哲学传递给我们的如此微妙的概念,绝非易事。词语几乎不再为我们所用。因此,假如我们在俯视自身孤陋寡闻的黑暗深渊时变得头晕目眩,那委实不足为奇。

事物之间的关系依然如故,不因任何思想体系而有丝毫改变。事物一词可以理解为思想的任何客体,即任何一种以独特的理解力对之进行考究的思想。这些事物之间的关系依旧不变,构成我们知识的原材料。

生命的原因是什么?即是说,生命是如何产生的?哪些与生命性质不同的力量曾作用于或正作用于生命?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千秋百代一直在疲惫不堪地忙着寻找这一问题的答案;其结果为——宗教使然。然而,万物的基础不可能是通俗哲学所宣称的意识,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只要我们对意识的属性有过一番切实体验,我们便会知道意识不能创造事物,它只能感知事物。倘若逾越对意识属性的切实体验,一切论证是何等徒劳无益!有人说,意识也是人生的原因。但“原因”一词之表示涉及人们如何理解两种思想相互关联时人类意识所处的某种状态。倘若有人想知道通俗哲学在解答这一重大问题时有多么力不从心,那么他们只需不带偏见地回想一下自己头脑中种种思想是如何形成的就可一清二楚。意识的原因,即存在的原因,断不可能与意识本身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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