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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稀奇

“那就是说,我们要一直穿、穿、穿?”李肇诧异的问道。

“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办法。”

“想不到我李肇还会遇到这么个稀奇事。”李肇,“都听你的!咱们不已经穿了两个么?也没什么要紧!爷爷现在非常有心思看看,这最后的妖怪到底是个什么模样!唉!只是可惜了……”

李肇的话没完,但徐文和马七儿都知道他可惜什么。毕竟像封二娘那样妩媚动人的女子可不多见,只要是个正常的男人,又哪里舍得。

三人有了主意,不再耽搁。迅速进村寻找机会跳井。还好一切都算顺利,因为幻境里一直在演绎各种版本的故事,所以封南博那院子要就没人,要就混乱嘈杂得厉害,也就给三人有了可乘之机。

这一通瞎穿胡跳,开始三人还数着数,后来就随它去了。随着穿透幻境的次数增多,徐文逐渐发现幻境里的人物虽然没变,但服饰和建筑风格却开始有了变化,甚至到后来,连说话的语音语调都有了些奇怪的不同。只是此时徐文根本就顾不上这些,就像那射出的箭,唯一的任务只有一个:命中目标。

再一次成功跳井,落地、出洞,眼前的景色忽然一变,四面八方全是,阴沉沉的,一点生气都没有。三人揣着疑惑到了村口,鼻子里忽然闻到些奇怪的甜香,还没想清楚是什么,忽然发现了些不对劲。这儿所有的物什都被一种奇怪的东西包裹着。这种东西金黄金黄的,光润、亮泽,像是……蜡!

三人正在踌躇,忽然听到一种奇怪的“嗡嗡”声。顺着声音找寻,一幅悚然的图景出现眼前。

此时正是清早,初升的红日刚刚才爬过屋脊。不知打哪飞出两道烟尘,一做黄,一做黑。这烟尘初时极细,哪知那拖着的尾巴越来越粗,后来竟然成了两道奇特的带着震动声的龙卷。龙卷互相纠结、盘织,在半空中扭成一股,最后都冲着那太阳飞去。不多时,那太阳似乎被烟尘所附着、遮蔽,越变越小,越变越暗,最后竟然没了一丝光彩,前一会还是大白天,这一刻却成了黑漆的夜。

“这太阳都被吃了么?”马七儿的声音里有些惶恐。

“不会的!这是幻境,你所看到的一切都不是真实的。”徐文的话倒像是在鼓励自己。

像是对徐文话的呼应,太阳的位置出现了一颗小小的光点。接着,光点不断的出现,增多,最后如般爆裂开来,原本附着其上的烟尘像是被一股巨力推散,轰然一下向外泼洒,变成一片黑压压的云雾。云雾如水般倾泻而下,杀气腾腾,对着徐文三人冲了过来。

进村时那荒凉的景象忽然略过脑海,李肇心里警铃大作,本能的大呼一声:“跑啊!”

三人顿时化作丧家之犬,扭头朝来时的道路飞奔,可这还怎么来得急。

黑潮极速涌动,很快就到了三人身后。发出的嗡嗡声越变越大,就像是追在身后!徐文心里着急得厉害,他仗着有法刀帮衬,所以留在最后面,但估算这速度,三个人一个都跑不掉。

一咬牙,转身拔出法刀,连连重吸两口气,稳住心神,又把那毒火拂尘抽出来甩开,死盯着极速逼近的黑潮,打算放手一搏。

“咦!”一声奇怪的诧异声从身后传来,徐文迅速的一瞥,瞧见一个矮矮的什么东西瞬间便把身后的马七儿拉进了地里。徐文一惊,极速转身,又瞧见那东西一闪便到了李肇身后,接着又把李肇拉进了地里。

身后嗡嗡声越来越近,逼得他只好又转回身去,这时才看清那些烟尘是蜜蜂,拇指大小的蜜蜂。摆开姿势准备催动毒火,腰上却传来一股子怪力,没等他反应,眼前一黑,人转瞬也被拉进了地里。

这里是一座石窟,石窟里除了几口大缸和一个宽阔石台,基本便没了东西。一个散发着光芒的棱锥状物件被镶嵌在石窟顶的中央,把整个石窟都照得亮堂堂的。

“来来来,快跟上。”突然出现的清脆的声音不断招呼着,紧随着声音,一个只有三尺来高的小小人儿出现在了石窟的门口。这人是个肉肉乎乎的侏儒老头,留着一副乱糟糟的花白胡须,鼻头和眼睛都生得又圆又大,一脸的皱纹全都发散开带着和蔼的味道,加上那红润的颜色,让人一看就生亲近感。

徐文三人跟着老头进了石窟。老头安排三人顺着石窟边沿坐下。自己一扭一扭的找出两个大碗,然后跳到个台子上,从那大缸里舀东西。因为生得矮小,那样子像是要掉进缸里。

徐文连忙起身去帮他,那缸里装的是一种略显粘稠的带着甜香的液体。装满两大碗,老头自己端一碗,另一碗交给徐文拿着,开口道:“我这实在简陋得很,这碗只有两个,你们仨就将就着用那个吧!”话说完,自己咕噜噜猛喝了一口先。

“老丈,您是……”徐文迟疑着问道。这地方古古怪怪的,他们三个被这老头稀里糊涂带到了地下,也不知是福是祸。

“唉……”老头发出一声满足的长呼,“你们不用怕,我呢是这的见习土地,刚才看你们被蜂娘子的蜂群追赶,所以出手帮你们一下。”

“你是神仙?”李肇惊奇的问道,他和马七儿都来了兴趣,冲到老头跟前睁大了眼睛打量。

“原则上来说不算是,因为我是见习的,所以没有受过金券,算不得神仙。我只是临时管着这一片土地罢了!”老头的解释道。

“啥见习不见习,你就是神仙,”马七儿冲着李肇道,“是吧!”

“对对对!啥见习不见习的。嘿嘿!咱李肇活了二十年,今天我才见着活的神仙了。”李肇随口应承道。

“什么叫活的神仙,难道神仙都是死的?”老头不乐意了,皱眉瞪眼,似乎在生气,不过他那一副天生的笑脸,根本就让人怕不起来。

“我不是这意思,我是说活的神仙我没见过!”李肇话出口,还是觉得不对,这不还是一个意思么?

“土地公,你莫要恼他。我这朋友就是个嘴笨的,”徐文拍着李肇对老头解释,“你就当他是个臭屁,放了算了!”

“对对对!我就是嘴笨,你就当我是个那啥,放了算了!”李肇对臭屁这词很是不爽,对徐文挤了下眼。

徐文见老头似乎好受了些,道:“土地公,追我们的那些蜜蜂是个什么怪物?你既然说你是见习土地,那土地呢?”

老头喝了口那碗里的东西,道:“这事说来话长,要讲便要从五百年前,荆轲刺秦王开始……”

……

柳丝长,春雨细,烟尘扰乱愁绪。

燕国蓟城西南十里处有一片桃林,桃林旁有间不大的酒肆,酒肆的主人叫申不醉。这申不醉有一手酿酒的绝活,能把那桃花的香气浸润到酒水里,使得花和酒的味道合并存,相互激发,让人尝一口便难以忘却。如此便得了个颇有韵味的名字:桃花妖。取桃花妖娆,难以相忘之意。可是这酒只有每年桃花开时才能酿造,而且技巧又只有申不醉一人知晓,所以这产量就低的可怜,价格也就高得难受。便是巨富商贾们想要尽兴,还要看掌柜的心情如何,愿不愿卖。

三四月里,正是桃花盛开之际,奈何连着数日的霏霏小雨,使得路面泥泞难行,也就短了游人踏青的兴致。

申不醉的酒肆今天一个客人都没有,眼看过了午时,那雨仍然淅淅沥沥的下个没停,于是打算干脆关了门,去城里头耍上一阵。

“啼哩哐啷,啼哩哐啷……”

“吁……”

门外传来的驾车停马的声音让申不醉一喜,这个时节能驾车出游的都是富贵人家,看来今日的生计有着落了。

“掌柜的,好酒好肉快快上来!莫要耽误了我们兄弟的兴致!”一个浑厚有力的声音唱道。申不醉一看,三个俊逸的汉子进了店门。

当前一个,又瘦又高,穿一身杏黄长衫,套一件绯红飘花的断臂缁衣。手足修长,眉眼修长,让人看了总有一种青莲独立浊世之感。

“哥哥们快点走,这的桃花妖甚是有名,小弟馋了好久,今天定要喝个痛快。”瘦高男子对身后两人招呼道。

这跟着的第二个男子穿一件净色的麻布衣服,方脸,圆眼,一颗悬胆鼻衬出满脸浑厚的气度,听了瘦高男子的话,笑道:“高渐离,这桃花妖再好,也是些掺了脂粉的酒水,哪敌得东市的入口烧。虽说酒贱了些,但更适合你我兄弟这般快意的性子。”

“我赞成哥哥的话,”应声的是最后进门的男子,声音爽利,眉眼俊秀,即便穿一身短打,也掩盖不完手足之间的大家气度,“这的酒脂粉味浓了些,喝不出那种感!”

“好你个狗屠,前日输给我这顿酒,今日到了地方,还想借着哥哥赖账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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