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后,地狼安排我们住在客栈后的一处小院子里,以免其他住宿的妖怪发现我们。当晚实在疲惫,我却没什么睡意。我一向对于有关平城的过往便十分好奇,可是相处三年来我却知之甚少。他不愿意说我也不好意思问,他向来温和少言,从不把自己的一切表露给人,个性都展露甚少。
正巧看见地狼独自坐在廊下不知想些什么,便坐到他面前想与他说说话。
“可以给我讲讲你们两百年前发生的事吗?”我开门见山的说道。
地狼眼神闪烁,叹了口气,便开始讲起那段故事。
“两百年前我尚且修成半人身,机缘巧合被外来客的客船带到了蓬莱岛上,都说我能招致厄运,是蓬莱岛上不应有的祸患,所以总有仙兽和修士想要捕杀我。我为了活命过得很艰辛。好在我遇到了公子。他将我藏在了一个山洞里,每天来喂养我,那段日子持续了半年,直到枇杷修成人身的那天。”
“当天我所在的那个山丘上异常喧闹,听到许多修士交谈,好似在搜捕什么,我十分害怕,便从山洞里跑了出去,结果被一个想邀功的小修士看见,一路追杀我。我兜兜转转无处可逃只好又回到山洞,却见到满身是血的公子抱着一个战战兢兢的小孩躲在我的山洞里,公子眼神十分阴冷可怕,浑身带着我从没见过的杀气。”
我猜测道,“那小孩是枇杷?”
“是啊,当时枇杷刚刚修成人身,是个稚童模样,也尚不分男女。”地狼回答道。
“枇杷也是公子捡来的?”
地狼摇头,否定了我的推测,“你先听我说完。”他又继续讲道,“因为我暴露了行踪,那个小修士跟了过来,他见到公子后放弃了追杀我,而是将弓箭对准了小孩和公子。但是那个小修士太嫩了点,公子使了个法术,那只箭调头直接就射死了小修士。”
我大惊失色,“平城杀了人!”
地狼神色颇为崇敬的点了点头,“而且快狠准,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不过那个小修士还算聪明,进山洞前放了信号给其他人,很快,当时的东林门主勿逡散人便带人过来了。公子看起来逃了许久也伤得很重,只能趁此功夫稍作调息。”
我尚且沉浸在平城杀过人的震惊中,以至于对东林追杀平城的原因差点忽略。
“为何东林要追杀平城?”
“是啊,当时我也不明白。直到勿逡散人赶来,他并不急着向那个小修士一样杀了他二人,而是要公子交出枇杷。听二人交谈我才知道枇杷是在公子的帮助下修成人形的,他说这有违修士法度,是要受惩戒的。”
“可是枇杷只是个果子精,便是修成人形,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也构不成危害,为什么要费这么大的力气去抓他们。”我心想这不像是宽容大度的祖父会做的事情,为了抓他们二人不惜付出死伤。
“新州法度便是如此,妖怪就是十恶不赦,为了杀一儆百,为了永绝后患,修士们是不会用感情来衡量正邪的。”地狼语气中皆是伤感。
地狼摇摇头叹了口气:“但是公子对枇杷的爱护实在令我动容,他年少有为,修为深厚,便是拖着重伤的身体还是逃了出去,顺便还带了我这个累赘。”
“他如何逃走的?打败了我祖父?”我忙问道。
“并不是,他的神行诀练的出神入化,不过这种法术十分耗费体力,他又带了我们俩个累赘,所以只能带我们逃到海边,让我带着枇杷乘船离开。”
我疑惑,“码头都是东林的人看管,又怎么会载你们离开。”
“我们并不是从码头乘的船,是落在一处礁石上,船是公子不知何时备好的,他施了瞬行的法术在船上,我们不过片刻便在海上飘远了。”
“竟然连船都准备了,难道说平城早就开始准备逃出东林?”我心里一沉。难道平城其实一直以来都是不愿在东林的吗。
地狼见我难过,便抚了抚我的背,“我觉得不是。他的船只是给枇杷准备的,他根本就不打算逃跑。”
“枇杷长得极快,在这事之后大概月余,便能一日内来去蓬莱,不留踪影。她去了一次,想要把公子救出来,但公子不肯离开,说是自己杀了无辜的人,便是以命相抵都洗不清罪恶,却不肯认自己帮了枇杷是错。当时各地都在传公子肖父修习邪术,东林要严惩他,甚至有些门派提出要他性命。”
“修习邪术?他不过是帮枇杷修成人身,为何说他修习邪术?”
“都是人们捕风捉影捏造出来的,其他门派本就不喜欢公子的出身,怕他有朝一日要在这些门派里分一杯羹,抓住这个机会自然要除掉他。”地狼气愤的说道。
我低声问道,“那东林为何不解释呢?东林打算怎么对他。”
“解释?为什么要解释?当时追杀他们的就是东林啊。巴不得他死掉才好。”地狼冷哼一声。
我想幸好他不知道我的身份,若是知道了必然不会跟我说这些,可能还会对我冷言冷语一番。
地狼继续说道,“不过勿逡散人还是留了公子性命。枇杷不死心,再去见公子时,公子已经被勿逡散人封穴洗髓,再不能修习术法,陷入了沉睡。”
“陷入沉睡?”
“是啊,这种施加在人身上的法术实则是一种刑罚,要受剔骨之痛从而昏迷,可能会一睡不醒陷入假死,”
我这才想起,出岛之时平城说自己曾经睡了两百年,醒来便不能修习法术了,原来竟有这层原因。
地狼讲完了故事,哀哀的叹气,“当年我和枇杷年龄还小,公子让我们逃命我们便只顾逃命。可我修为不够,个性软弱,到头来只能混个温饱,躲在这里也能免得受外面的腥风血雨。可是枇杷脾气倔,她跟了我没多久便自己去闯荡了,今日见了发觉她已是修为深厚,实在是有奇才。”
我也不禁感叹,“若是当年公子并没有沉睡两百年,现在也应该是有所作为了。”
“是啊,公子当年风采熠熠,法术也是出类拔萃。当年多少女修士爱慕公子芳华,公子却从不拈花惹草,我一直觉得公子是有大胸襟的人,是要成就大事的。”
我曾经也如此认为,只是近三年来公子并无地狼形容的那般风采了,他大概是在那缺失的两百年光阴中看透了世事,再无所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