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霜回到府里时,华锦阁已经将布匹送来了,而华锦阁的掌柜的也在一旁等着。华锦阁的掌柜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妇人,模样中等,一双眼睛看起来就是个精明的人。
“奴婢金氏见过大姑娘。”华锦阁的掌柜也就是金氏见到叶霜规矩的行了个礼。
叶霜闻言有点意外,说起来金氏并不是叶府的家生子,但是金氏的相公是叶府管家春伯的儿子李秋。说起来李秋与金氏之间的故事还是挺有意思的,春伯的叶府的管家,李秋自然从小也是帮叶家办事,采买这等重要的事都是交给他去办的。一次在街上偶然遇见了金氏,一见钟情,便经常借着采买的机会去说话,一来二去倒也熟了起来。这华锦阁本来叫做金氏布行,是金家的产业。但是金氏有个嗜赌成性的父亲,一次赌钱输红了眼竟然将布行都给抵押掉了。李秋知道了虽然有心帮忙却是心有余力不足,最后求到了秦嫚这里。
当时李秋只说是有间布行要转让,平常府里下人们衣服的布料都是从那里买的。秦嫚作为叶府的女主人,自然知道府中下人的衣服布料好坏,当下也就同意出钱将这店铺盘下来。李秋这英雄救美的举动自然让金氏心动,但是金氏却提出要李秋入赘才愿意嫁给他,李秋身上是叶府的奴籍,哪能随意就敢答应入赘,只好又来求秦嫚。秦嫚这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当下给李秋脱了奴籍,并且将改名为华锦阁的布行赠与二人。
李秋与金氏都是知恩图报的性子,并没有收下布行,只是李秋继续在叶府当差,金氏在华锦阁做了掌柜,这样金氏既能继续打理布行,也不用担心父亲以后再把布行输了。
事情到了这里应该是圆满了,可是谁也没想到后来事情发生了意外。两人成亲之后金氏很快就怀孕了,但是金氏的父亲实在不是省油的灯,三天两头的惹事,还向金氏夫妻索要钱财。金氏怀的第一个孩子在一次与父亲的争执中被其推倒摔在地上摔流产,当时秦嫚刚好生下叶言,作为一个母亲秦嫚感同身受,又出资给她们二人买下一座二进的宅子号让她们搬出来住。
谁知道金氏的父亲赌钱输尽了家底,赌场的人再也不愿意借钱给他并且向他讨要之前的债务,最后金父竟然带着赌场的人闯到金氏家,金氏当然不愿意帮金父还账。当时金枝已经八岁,而金氏肚子里怀着六个月的身孕,金氏带着金枝被赌场的人堵在家里,声称没钱还账就把金枝带走。
李秋听到邻居报信便匆匆往家里赶,在与赌场众人撕扯中被人失手打死,而金氏因为内疚与伤心,肚子里的孩子也没有保住,最后虽然闹事的众人都被抓起来关进了大牢,杀了李秋的那个人也被判了死刑,但是李秋和他与金氏的孩子却是再回不来了。本来幸福的一家四口变成了如今模样,实在令人唏嘘。叶霜几次听秦嫚说过,金氏当年怀的是个男孩,夫妻二人包括春伯都开心不已的准备迎接这个小生命,后来却...
这些不过是叶霜一瞬间的思绪,看着金氏叶霜客气的笑道:“金婶娘哪里来的奴婢二字,坐吧。”
金氏哪里敢应下叶霜的这声婶娘,但是叶霜自小便这么喊她,她不应,却改变不了叶霜这么继续喊。将账簿悉数交给叶霜,开口道:“今日不知道大姑娘会来店里,中午回去时听伙计说了,便赶紧送来了。”
叶霜闻言道:“午前便来了吗?可有用午饭?”
金氏眼中闪过一丝暖意,道:“用了,与公公婆婆处用的。”
叶霜闻言点点头,又问:“金听说枝姐姐回来了,今日可来了?”
金氏规矩的回答:“来了,现下正陪着婆婆说话。”
说起金枝,果真是继承了金氏与李秋的优点,金氏本来就打得一手好算盘,府里的账房先生都比不过她。而李秋从小便忙着叶府的一些店铺生意,管理这些事一把好手。而两人的女儿金枝,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虽然叶霜有意招纳金枝给她办事,但是金枝毕竟不是叶家的下人,还得经过她本人的同意才行。想到这里,叶霜开口道:“金婶娘,等下让金枝姐姐来我这里一趟,我有间店铺想交给她打理。”
金氏闻言一愣,随后推辞道:“大姑娘太看得起那疯丫头了,她才几岁年纪,怎么能帮姑娘打理店铺,到时候别惹了乱子。”
叶霜笑道:“婶娘放心,不是什么大的店铺,而且金枝姐姐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的,我相信她的本事。”
金氏知道自己的女儿手下有两分本事,但是若说让她去管理铺子,她真的不能赞同。
因为华锦阁今日还有许多事情要忙,金氏也不能在这里久呆,离开的时候也没见金枝人。半个时辰后,一身明快的黄色衣裳的姑娘跟在白雪身后缓缓迈进了凌霜阁。
“大姑娘你找我?”金枝幼时便常常来叶府,当时叶府就只有叶霜一个姑娘,而金枝刚好比叶霜大一岁算是年纪相仿。而且不知是不是从小父母教育使然,金枝处处护着叶霜。大概是六七岁的时候,叶霜贪玩爬到假山上玩不小心掉下来,金枝直接冲过去做了肉。事后叶霜没什么事,金枝却在床上躺了三个多月,因为叶霜掉下来砸在她身上,砸断了她两根肋骨。
“金枝姐姐,快坐。”叶霜见到金枝十分开心,四年前金枝突然回了金氏的老家晋邱,听说是拜师学艺去了,连道别也不曾,直到前两天才回来。“一转眼这许多年不见,你的模样变得竟让我一时有些认不出。”
叶霜的前世今生加在一起,的确有许多年不见了。幼时金枝便喜欢穿一身明快的黄色衣裙,如今她已经是个亭亭少女,虽然依旧爱穿黄色,却不是姑娘家喜欢的裙子。
“你这衣服倒是特别,是哪里的装束?”叶霜看着金枝身上的衣服,虽然与京城华丽富贵的款式不同,但是却多了一股子干劲爽快的味道。叶霜倒是见过草原上的服侍,但是比这要粗犷些。也不是胡人的装扮,胡人的服饰颜色更多一些。叶霜一时倒看不出来金枝这是个什么打扮,特别但不奇怪,穿在金枝身上越发将她衬托的明快靓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