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早该知道,从当年她计划的那件事后,他怎么可能还会对她有所眷恋?不然,当年她去找他的那晚,见到的也不该是那样让她绝望的画面……
绝望,早就该绝望的心,竟还是又再念了四年,老天有时就是爱捉弄人,明明已经四年没有联系,彼此已经在对方的生命里消失了四年,竟还能又被绑到一起,真是可笑。
秦歌睡不着,又坐直了身子,她觉得口渴拿起桌上的水杯,看了眼,里面已经没有水了,她起身,拿着杯子去了茶水间。
她一边接着水,一边胡思乱想起来,水漫出来,开水触到她的指尖,她下意识的一闪,滚烫的开水直接淋到了她的右手手腕上。
她烫的连忙松了手,水杯掉在地上,冒着热气的开水溅到她的身上,脚上。
所幸是冬天,身上的衣服都是长的,所以身上和脚上并无大碍,
只是她的手腕,因为值班室里有暖气,她便把外套脱了,只穿着一件白色针织衫,所以她的手腕被烫的通红。
原本白皙的手,因为那骇人的红,变得有些可怖。
秦歌皱了皱眉,第一反应是跑到水龙头下,打开凉水冲洗着烫伤的地方。
疼,真的疼!
她在心里暗自发誓,陆时瑾,从今以后,我秦歌不会再对你抱有任何幻想了,真的。
她现在才明白,也许在她爱上陆时瑾的那一刻起,她就错了,而有些错,一辈子犯一次,就足够你铭记一辈子。
秦歌用凉水冲了十多分钟,便又回了值班室,手腕已经没那么疼了,其实饮水机里的水,接满一杯后面就没那么烫了。
她也懒得去管,又重新趴在办公桌上,准备好好睡一觉,因为右手被烫到,所以她的右手垂着,枕着左手睡的。
迷迷糊糊间,值班室的门被推开,她感觉到头顶有一道目光在注视着自己。
她猛的抬头,就见潇潇站在办公桌前,她手里提着一个白色塑料袋。
“歌儿,你怎么没去食堂啊?我还等了你好久。”潇潇看着秦歌疲惫不堪的模样,有些担忧的问。
“其实我也不是很饿,又觉得很困,所以没去,抱歉啊!”秦歌带着歉意说着。
潇潇扬了扬手里的塑料袋,“吃点吧!我给你打包过来了”潇潇说着把打包的饭盒拿出来,再把盒盖打开,推到秦歌面前,“你知道吗?我要是再晚去一会儿,那糖醋排骨可真的没有了。”
饭菜还冒着热气,升腾的热气夹着肉香窜入秦歌的鼻息间。
她心头一暖,点了点头,接过潇潇手里的筷子,夹了一块糖醋排骨放入嘴里,肉香味在唇齿间弥漫,那炖的烂烂的肉,入口即化,好吃极了。
“潇潇,谢谢你!”秦歌吞下一口饭后,微笑看着潇潇说道。
“有什么好谢的?你也没少照顾我,我可是真心把你当朋友的,对了,刚刚那两个人找你说什么了?”潇潇一脸八卦的表情,看着秦歌眼都不带眨一下,生怕错过了秦歌的任何一个表情。
秦歌笑容僵住,她顿时没了胃口,放下筷子,喝了一口水后,悠悠的开口:“没什么,就问了我怀孕该注意什么。”
潇潇“哦”了一声,显然是相信了,秦歌点点头,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便拿起筷子继续低头吃着饭。
潇潇又站了一会儿便出去了,秦歌吃完饭,迷迷糊糊又睡了一会儿。
今天下午不怎么忙,总共也没几个人来看诊,一下午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