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光明赠给别人的人,也就成了别人心中的光明。
一个漆黑的夜晚,一位路人行走在一条荒僻的乡村小道上,远处有一盏晕黄的灯正从巷道深处静静地亮过来。身旁的一位村民告诉陌生的过路人:“打灯笼的是一位盲人”。过路人百思不得其解,一个双目失明的人,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打一盏灯笼岂不可笑!
待那人走近,过路人好奇地问道:“您既然双目已失明,对周围的一切什么也看不见,为什么要打一盏灯笼呢?”盲人听后说:“现在不是黑夜吗?我听说黑夜里如果没有灯光的映照,那么满世界的人都和我一样是盲人。所以,我就点燃了一盏灯”。路人听后若有所悟:“原来您是为别人照明呀!”“不,我是为自己!”盲人解释说:“您是否因为夜色漆黑而被其他行人碰撞过?但我就没有。虽说我是盲人,但我打了这盏灯笼,既为别人照亮了路,也让别人看到了我,而不会碰撞我了”。
中国有句歇后语,叫做“瞎子打灯——白费蜡”。已经流传了千百年。现在看来,这句歇后语似乎也有失偏颇。盲人挑灯,虽然自己看不到光明,但“为别人照亮了路”,使别人不致在茫茫黑暗中摸索前进,你能说是毫无意义的吗?更何况,在一片黑暗中,有灯光照耀,盲人走路可以不被别人碰撞,不同样有意义吗?
盲人的可贵之处在于,他并没有说“我黑夜打灯就是为了给人照明”以证明自己思想高尚的漂亮话,而是以一种平常心,老老实实地说“是为了自己不被碰撞”。他这种“无哗众取宠之意”、不图虚名的“老实”态度,倒使人看到他内心深处闪烁着的崇高思想的火花。
人们常说:“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推崇“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当一个人充满爱心,每次以真挚而诚恳的情感帮助别人时,那么,他实际上也就帮助了自己。
“把光明赠给别人的人,也就成了别人心中的光明”。这就是盲人挑灯给我们的深刻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