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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初秦对周 戎农牧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第一小节 周余民与初秦农业发展阶段之跨越

受赐岐丰,收周余民,是初秦时期的主要活动之一。占有岐丰宜农之地,为秦农业发展提供了优越的自然环境;将没有随平工东迁的周余民接收过来,继承周族先进的农业科技与生产关系,使初秦农业在较高的基点上进一步发展。完成了农业发展阶段的历史性跨越。充分肯定“周余民”在初秦农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是初秦农业历史研究的关健环节之一。

一、周余民乃初秦关中居民之主体

宗周覆灭,平王东迁。除进人关中的秦人和诸戎部落外,尚有大量的周族遗民留居西部王徽,他们随岐丰之踢而易主事秦山于宗庙社授之迁乃国之大事,西周末年肯定有一批诸侯、贵族随王室而东徙雏邑。《诗·十月之交》曰“择有车马,以居祖向”。讲的是贵族皇父因镐京不宁,备辐重以行,将财物迁诸向邑(今河南济源南部)。郑国,始封地在今陕西华县东部。周幽王时,郑桓公见周将亡,迁财物、部族、商贾于东彼和邻之间后其子武公取虢、郐所献十邑重立郑国。平王东迁,寻求诸侯国的保护,郑是重要的庇护者之一。故春秋初年,周桓公说“我国之东迁,晋、郑焉依”。西虢,乃周文王弟虢仲(一说筱叔)封地。平王东迁,西歌徙诸上阳(今河南陕县东南),世称南虢。周宣王封仲山甫(樊穆仲)为樊侯,初封地在今陕西长安东南一带。亦移徙阳樊(今河南济源县西南),为春秋周段辖邑。贵族随平王东徙者有伯舆氏。周灵王时,仔舆之大夫称“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虽然如此,史有平王东迁“弃其九族”之谓,说明当时能随平王东迁者毕竟是少数。大量的周余民则沦为秦的臣民。

两周之交的诗篇,生动地反映了西周末期周人去留傍徨的矛盾心态。当时“周宗既灭,靡所止决”,关中战乱西起,无处可以安居。许多人将自己譬作水中流舟,觅栖之乌,发出爱止谁屋、“不知所届”的哀叹。“我睹四方,盛盛靡所骋”(诗·节南山),既显示出他们对所去之犹豫,又显示出对故土之眷恋。从诗中所反映的凄枪、破败景象推断,这些人大多都无财力随平王东迁,而被迫受秦统治另有一部分贵族不屑追随王族,坚持留在关中,“谓尔迁于王都,日予未有家室”,他们以没有房屋届处为由,婉拒东迁之邀。有的则对强制性迁徙流露出强烈的不满情绪,“胡为我作,不即我谋,彻我墙屋,田卒污莱”。在没有事先商量的情况下拆毁房舍,侵夺田宅,破坏生产、造成荒芜。一些失势贵族虽欲东徙雏邑,然“其车既载。乃弃尔辅”,平王抛弃了他们,只能留居故地,空发牢骚。

西周末年,畿方国尚存者有西虢、郑、召、荣、杜、萃、梁、苗、樊等。这些方国族属华夏,世居畿段,与周族同样具有较高的农业生产水平。前述郑国,虽有东迁之举,然其旧邑仍为故都,秦武公时于郑地设县,说明郑人并没有完全东迁。西彼东迁后,留居原地者世称小歌,至公元前687年方为秦所灭。元前687年,秦在杜地〔今陕西长安县东南)设县。公元前677年,梁伯、丙伯朝秦。随着秦势力的增长,这些傲内方国首当其冲,其封地为秦所有,其庶民成为秦农业生产的有生力量有人推测春秋以前秦人口约有二三万之众公元前763年,秦文公率兵七百人东猎,这是秦人人关数字的唯一记录。当时秦之宗庙仍在西睡,秦民主体似乎仍在陇西,随文公东猎者只是先锋部队,人数不会很多。而有人以周制百里内五万人推算,认为周遗民归秦者,至少应有二三十万人左右。故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初秦时期关中居民的基本构成仍以周及诸戎部落〔另文详论)为主。

二、周余民与周族农业传统之维系

岐丰之地曾是周族故居、宗周所在,是我国古代农业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周人世代业农,相传其祖后授“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墙焉。”被帝尧举为农师,自商以来祀为农神后傻之后“修后授之业”,“有先王遗风,好稼稿,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至秦建国前夕,周入的农业生产已达相当高的水平。当时诸畿内方国农业与周族农业同步发展,同样具有较高发展水平。郑桓公封郑三十三岁,和集周民,人便思之。东徙新郑,他们“庸次比藕,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蓄黎翟”而处之,显示出较强的新地开发能力。丙伯反对厉王“专利”,主张财富均乎,布赐施利,“使神人百物无不得极(中)”。召公批评厉王饵谤以水为喻进谏,指出“水童而溃,伤人必多”。认为“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宜之使言”。只有习水工,熟水性,召公方能以水为例痛陈利害。周宣王不修亲耕之礼,虢文公说,农业生产是人民的头等大事。

上帝的祭品出自农业人口的繁衍基于农业;物资的供应来自农业;杜会的和谐赖于农业;财货增殖始于农业;国家富强成于农业。故天子应藉田千亩,以示重农,为天下先。这段话反映了对农业的基础地位的深刻认识,被看作是后世重农理论之先声。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仲山甫认为这是扰民之举。主张发挥既有的各专门机构之作用,以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实施有效的部门管理。天子由此掌握人民少多、死生、出人、往来之数。他认为国王应该“治农于籍”,农隙治事,而不宜直接千涉生产活动。否则,扰民害政,必生祸乱。仲山甫之言乃管理实践的经验之谈。西周末年,周王室及一批诸侯、贵族被迫东徙雏邑,但形成于关中农区的周人农业科技井未因此而消亡。大量阅居于关中的“周余民”,既是生产者,又是技术载体。他们在秦统治下继承和发扬周人“好稼墙”的优良传统,继续推动着秦农业生产与科技的发展口关中农区在周人的长期经营下,极大地改善了生产条件。

西周末年的灾荒、战乱以及少数民族的虏掠,虽然对生产环境造成一些破坏,但基本的生产格局仍能得以维系。奉人用武力攻逐那些以“取周赂”为目的的犬戎部落,制止他们的掠夺、骚扰、破坏活动。这种游牧民族的冲击波,虽然具有很大的破坏性,但它来去如潮,影响所及往往只是局部的和暂时的。由于秦对它们采取了比较严厉的攻、逐、伐等斗争形式,这部分力量很快就撤出了关中农区。另一些久居关中和关中周围地区的戎姓方国和部落,他们有机会接触周人较高的社会经济文明,保持了较高的社会发展水平。他们在周秦交替过程中,或助周成攻秦,其目的乃在于得关中之土地人民而有之,井不具备严格的农牧对立含义。

同时,秦人以周文化的继承者自居。他们承认周王室为其宗主,是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秦襄公护送平王东迁,“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他们受赐岐丰,进行认真的农业经营,收“周余民”,保护他们既有的农业科技与生产方式。大量的“周余民”之存在,使周秦之交的关中农业发展并未出现逆转,而大休仍保持着宗周时期的生产水平。关中悠久的农业历史、良好的自然条件、先进的农业科技,也能使关中在战乱之后迅速恢复创伤,重建农业。

占有关中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是后来秦农业赖以发展的基础。顾领刚先生把“得周王哉之西部,建立大国”看作是“秦之致强族”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周余民与初奏农业科技之进步

由于初秦史料之匮乏,学术界对“周余民”在初秦农业科技发展中的作用问题尚未做过比较深人的研究。近年来新出土的考古资料和农业历史文献研究的新成果,可以推动我们就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探索。

80年代以来的考古发现证明,秦国的冶铁技术在我国早期冶铁业中占据重要地位。考古工作者曾在陕西陇县边家庄春秋早期墓出土铜柄铁剑;在陕西长武县春秋早期墓出土铁匕首在陕西凤翔雍城秦公大墓出土铁铲、铁插;在雍城春秋中晚期宗庙遗址出土铁插在陕西宝鸡益门二号墓出土铁器二十余件在甘肃灵台景家庄春秋早期秦墓出土铜柄铁剑。其中秦公大墓和益门二号秦墓的铁器经检查均为人工冶炼铁。铁器出土地点以秦都雍城为中心,北起灵台,西至陇县,南到宝鸡,东及长武,几乎遍及秦国的整个中心地域。是我国早期铁器最多和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而铁铲、插等农业生产工具的出现,则为首见。

文献资料亦证明,秦在春秋初期就可能已经有铁。《诗·秦风·驰城》中有“驰孔阜”。孔颖达《毛诗正义》将“段”字径作“戟”。这里用铁形容襄公马色,可见铁已成为日常习见之物。

有人认为,秦国铁器的来源,可能与周文化有关系。诗经《公刘》篇首“取厉取锻,止基乃理”,说的是锻、磨工具以治理房基所锻工具朱熹认为是铁。目前所发现青铜工具皆为铸成而无锻制,亦可佐证所锻之物为铁。西周班篇等器铭巾有“致”字,亦疑与铁有关。近年来在河南三门峡上村岭狱国墓地连续发现玉钠铁剑、铁刃铜戈等铁器。其中铜柄铁剑被确认为现存最早的人工冶铁实物。映州之狱迁自关中,其故城在今宝鸡附近。如果虢人在西周晚期已掌握冶铁技术,则秦人亦可能从留居故地的小被余民中直接继承了这一技术,并且用诸农业生产。

成书于秦王政八年的《吕氏春秋》一书,被认为是为行将统一的秦帝国构筑理论体系、制订治国方略的继往开来之作体系完备,博大梢深。然其《士容论》,在士容、务大之后突兀加入上农、任地、辩土、审时诸篇,内容转折,文风迥异。《四库全书总目·钦定授时通考提要》指出“《管子》、《炙吕览》所陈种植之法,并文句典奥、与其它篇不类。盖古者必有专书,故诸子得引之。今已佚不可见矣”。《上农》四篇所述重农思想及农业科技,大致皆以“后稷曰”发语,并且缘此而展开论述、解答口其农业技术体系以吠亩制为基础;耕作制度以休闲制为主尚无牛耕的明确证据施肥和灌溉还没有受到重视,所见农事内容不全是吕书时代农业发展之情形。而对授时、籍田之礼的重视,则与三代农租之官职掌若合符契。基于以上认识,农史学界有人认为“吕氏春秋上农四篇大致取材于《后稷》农书。”

辑后世文献之零星引述,我们大致可以窥得《后税》农书之一斑。该书大致包含:天子籍田礼仪;地宜理论;欧亩法石藏种溲种诸法等。其中较为集中地反映在《任地》篇中的有关于业生产技术的十大问题,涉及土壤改良、盐碱洗浴、保水保墒、杂草防治、通风透光、良种繁育等。

《后樱》农书不大可能写成子西周。其内容又曾以影响过秦地的《吕氏春秋》上农诸篇而有点段存留,却不见于东周有关文献口故可能的推潮是,《后视》农书最可能成书于春秋时代。此时,周王室已经东迁,该书有很大可能是赖“周余民”之手而成他们眷念先辈光荣历史,祖述世世代代指导农业生产中积累的先进科技与宝贵经验,形成以后硬命名的我国第一部古农书。

班固认为先秦农家分为两派,其一出自农傻之官,主张播百谷、劝耕桑,以足民食,称之为后授学派其二乃郧者(平民)所为、企图以君臣并耕而均贫富、齐劳逸、平上下之序,以神农学派为代表口神农学说盛行于东方诸国,甚至有人“尽弃其学而学焉”。这种君民并耕理论似乎更接近子一种政治主张,它是原始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农民小生产者的原始平等意识。调君臣豪共耕,虽然具有强烈的人民性,但终究是落后、倒退的。反对分、弃智去能,在生产实践中于拚稼技术之进步裨益甚微。与神农学派判然有别,后授学派由于他们世为农官,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代表了当时农学的最高水平。周究族世居岐丰,后樱学派的许多理论乃关中农业生产实践之总结。所以后樱学派多行诸秦地、并以此构成秦与六国农学之差异所在。《吕氏春秋》上农四篇托始于后樱,说明了周人农学对秦农业的巨大影响。时至战国末,秦人仍将《后樱》农书视作金科玉律,一字千金。以至于为《吕氏春秋》一书引用,若干内容藉《士容论》而得以流传至今。

《后稷》农书与《吕氏春秋》上农四篇间的承袭关系是周秦农业的最好见证。《后樱》农书成于“周余民”之手,《吕氏春秋》上农四篇曾取材于《后稷》农书。周、秦二族又依次经营关中农区,在农业科技的发展上有前后继承性和地区适应性。以周人既有农业科技为墓础,缩短了秦由原始农业向传统农业的过渡阶段,完成了一革命性跨越。使初秦农业很快赶上和超越东方诸国,粮食生产、贮备大增。不仅使戎使由余惊叹,且船潜车转。自雍相望至绛,输粮晋国,以成“泛舟之役”。

四、周余民与初秦生产关系之变革

周余民除对初秦农业科技之进步发挥过重要作用外,对初秦新的生产关系之形成亦产生过深远影响秦是具有悠久历史的部族之一,但是立国前的秦族几经兴衰,数番迁徙,不利于杜会之发展、文化之积累。尤其是商末周初秦人沦为周人的氏族奴隶,秦人内部的阶级分化也暂时停滞下来。在《询互》、《师酉殷》等周金文中可以看到秦人、秦夷被当作奴隶赏赐他人的记载。

周孝王时,非子因养马之功,得以“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使复续赢氏祀”。由此始,秦人接受周族分封,正式登上历史舞台周代分封制规定,封地“不能五卜里不达于夭子。附于诸侯曰“附庸”。附庸虽小,然其得地授民,亦是一方领幸。以后奏人在帮助周王室抵御戎、狄的过程中,势力壮大由附庸而大夫,由大夫而诸侯,所占土地、人民逐渐增加。“大夫食邑”、诸侯“受职于王、以临其民”。他们要服从王命,朝贡述职,出服赋役,世袭的享有其封疆人民。秦人接受分封,加人周王朝贵族行列,说明秦人已经接受了周族的生产关系,摆脱了氏族奴隶的地位。

在考占资料中,也能看到秦人受封的记载。著名的不其篮记录了宣王时庄公伐戎的经过。当时犹侵扰周朝西部,周王命伯氏与不其(庄公)进追于西。得胜后,伯氏回朝献俘,不其率兵车继续战斗,“斩首执讯”,多有所获。以此,不其被踢“弓一、矢束,臣五家,田十田”。1978年在陕西宝鸡杨家公社太公庙村发现秦公钟、搏,其铭文曰“我先祖受天命,赏宅受或(国)一利和撒士,咸畜左右”,是秦实行世卿世禄制的有力佐证。卜赏宅受或(国)“是指襄公被赐歧西之地并封为诸侯”谓父子承袭之世官。本铭之意就是要维持、保护有爵禄的世家绵延不绝。

在分封制条件下,“生时有轩冕,服位、谷禄、田室之分,死时则有棺掉绞袭、扩垄之度”。墓葬之尺寸、随葬品之种类、数童,是由墓主生前的爵禄决定的。由关中发掘的秦墓来看,也是严格遵守分封礼制的。著名的凤翔雍城秦公大墓除规模宏大外,宗庙、宫寝、陵园等严格格守殷周等级,未有逾规。学术界把关中中小型秦墓分为五类:五鼎墓;三鼎墓;二鼎或一鼎墓;实用陶器墓;无容器墓叭以鼎陈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元士即上士上士用三鼎,二鼎和一鼎当为中士之奈器,而“无田禄者不设祭器”。值得注意的是,“在春秋战国的秦墓中,并不乏直肢葬式”。1976年发掘的凤翔八旗屯AM5,AM9,BM27,CM2,CM3的墓主及1977年发掘的凤翔高庄的M21,M15,M1,M39,M21,M32,M33,M45,M16,M47的墓主,均采用直肢葬。伟西客省庄、西安半坡的战国秦墓中,也各发现有五座直肢葬;户县朱村春秋秦墓棺撑长、宽之比亦证明墓主应为直肢葬。宝鸡姜城堡8501工地战国墓群约一百座墓中仅有一座屈肢葬。考古界一直将屈肢葬(指蜷曲特甚者)作为秦墓葬式的主要特征。直肢葬式的存在,可能的解释是:

一、腻秦宗室贵族

自视为华夏后裔,采用传统直肢葬式;

二、直肢葬乃留居

关中的“周余民”之固有葬俗。我们认为,大型秦墓中用直肢葬者固可视为秦人,而中小型墓采用直肢葬者则应以“周余民”为主。初秦关中秦墓处处遵奉周礼以及直肢葬式的存在,说明周人既有的等级礼制在人秦以后仍得以继续维系。

关中作为周族发祥地所在,是三代时期井田制度发育最为完善的地区之一。从文献及考古资料中皆可找到典型的井田例证。西周末年,由于出现周宜王“不籍千亩”、“料民于太原”等事件,有人认为这是并田制走向没落的标志。因此,学术界有人倾向于否定秦行并田理由是,西周末年井田制度已发生危机,难以维系平王东迁,周王徽又为秦、戎所占,破坏了周人既有的生产关系,加速了并田制的崩浪。事实上,《战国策》、《史记》、《汉书》中有关商软“坏井田,开盯陌”的大量记载,是秦有井田的确凿证据;初秦史料中的国、野、民、氓、士、庶概念,是奏行井田的客观反映;而“商教相秦、复立爱田”,则透露了初秦田制的授受形式与分配办法。我们认为,行于关中的井田制并不以周亡而走向衰亡,而是以秦人关中为转机,以种新的形式而显示生命力。这就是行于秦的爱田制。

马克思曾将征服民族接受被征服民族的较高文明之“征服”,视为永恒的历史规律。周秦交替亦应属此范例之一。秦人初人关中,他们农牧兼营的西陲模式,冲击了周族既有的生产结构;相对淡化的私有形态,冲击了周人既有的生产关系。这类冲击,同时也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调整与改良,有时甚至有化腐朽为神奇之功效。与此相应的是秦对周文化之继承,这是周秦文化融合之主流。初秦时期,由于秦在社会发展阶段上落后于周人,他们对待周遗产顶札腹拜,兼收并蓄,故有“全盘周化”之渭。在农业方面,他们得“周余民”之助,迅速赶上和超过东方诸国。“周余民”作为关中居民的生体构成之一,残存于他们中间的并田制度是秦行新田制的基础。这种行将崩溃的上地制度与秦人初涉阶级社会的军事民主制经济相结合,既为封赐新贵的本土地单位,也是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而“爱土易居”的实施,消泯了严格意义上的公私田对立书在更换土地、居处时,由于考虑了田土之美恶、劳逸之均衡、负担之平等,使得生产者的身份、地位、劳动积极性皆有提高。

爱田制仍属井田制范畴

它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对并田制的一种改良,在客观上更符合秦富国、强兵的现实需要。因此上,爱田制在秦国发展史上也起过重大作用。

在典型意义的井田形态中,国、野是都与鄙的对立;民、氓是主与客的对立士、庶是贵与贱的对立。区别明显,不容混淆这种对立,基本上反映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在已发掘春秋早期秦墓中,以有祭器者(甲、乙类墓)居多,说明秦族相对处于较高的统治地位。而被统治者的人员构成则比奏农业历史研究较复杂,其中应含相当数量的“周余民”在内。他们作为最基本的生产力,对初秦农业之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有关他们的身份、地位的研究是认识初秦生产关系之关键初秦仍有国、野之分,但已与狂代大有不同,“三代野处之农不为兵”,而秦之野人不但可以备兵甲、参战阵,而且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在今陕西凤翔城东有义坞堡,或谓即春秋时之野人坞,是秦穆公时野人食善马肉的地方。据史载,穆公亡善马,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余人。当时吏欲治罪,穆公却以君子“不以畜产害人”为由,皆赐酒而赦之。后来秦晋交战,穆公被围,这三百人“推锋争死,以报食马之德”。岐下乃周族世居之地,岐野人当为居歧的“周余民”野人可以参战,标志着他们获得了国人才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一支兵农结合的有生力量,为秦国农业之发展、兵源之扩大开辟了新的途径在先秦古籍中,民氓通训。详辩异同,则国人称民,野人称氓;民为土著,氓为客居。秦起子西睡,非关中士著。但他们以统治者身份君临此地,故能居国称民,而其他被统治者则相对而处野为氓。秦曾把争取民心作为战胜晋国的一种斗争策略,故输粮于晋,有“泛舟之役”。秦史亦有“不忧民氓”之谓,既将民氓连称,身份差异似乎不大。

初秦官制中有一特有官职名日长后又发展为大庶长,左庶长,右庶长,车庶长等。庶长在初秦历史上有非常显赫的地位,他们既率兵又负责地方统治,为国君之外权力最大之官职。有的甚至能参与国君之废立。庶长之名,源子对庶人的统治。庶人是三代时期的平民阶层。他们或为贵族之沦落者、或为无爵之百姓、享有某种程度的人身自由和权利。《尚书·洪范》有王有大疑“谋及卿士,谋及庶人”的记载。《诗·卷阿》有“媚干天子,媚于庶人”之章句。他们平时修耕农之业。战时有兵甲之赋,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初秦庶人之名,或源自于周。庶长身兼军事、农政二任,正是庶人兵农兼务的具体反映著名秦史专家林剑鸣先生认为,秦庶长官制是秦十地所有制具体形式的反映,其基础乃是行于秦的爱田制。

初秦时期的庶人,是“周余民”和秦人中、下层的混合体他们作为爱田上的生产者,除了在“爱土易居”时表现出尚无严格意义的上地所有权外,其余皆接近于后世的自耕农身份。

周秦生产关系的交替,是“周余民”生产关系与秦生产关系结合的产物。类似于“蛮族”进人罗马帝国后中和罗马隶农制与日耳曼村社形态而建立的封建关系。这种生产关系缓和了周末严峻的阶级矛盾;淡化了周末明显的公私对立;松解了周末强烈的人身依附;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生产关系的凋整,加上关中良好的生产条件,先进的农业科技,这正是初秦时期农业、经济、科技、文化获得发展的根本原因。

秦承周柞,同时又在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周余民”在初秦农业发展进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对此应予以充分肯定。

第二小节 秦霸西戎与初秦农牧结构之调整

秦白移居西睡,即与诸戎发生了密切的联系。他们之间既存在尖锐的民族、军事冲突,亦存在广泛的经济、文化交流。数百年间,秦在与诸戎的斗争中发展,又在与诸戎的M合中壮大。以初秦中叶秦霸西戎为标志,秦、戎间的斗争和融合进人高潮阶段,对初秦疆域之开拓、人民之增益、农牧业之发展都产生过巨大影响。我们认为,秦霸西戎是初秦农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之一,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和研究。

一、秦霸西戎的历史过程

近年来,考古工作者在甘肃省东部地区发现许多西周时期的秦文化遗址口值得注意的是,甘肃东部的秦文化遗址虽与当地土著的寺洼文化时代大致相同,但是在毗邻遗址的分布上却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差异秦遗址多分布在大河流域的平坦河谷,而被认为属于大戎族的寺洼文化多分布在小支流或丘陵险峻地带。前者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宜于农耕:后者则属冲切劣区,僻远贫。不利农耕。这种遗址分布格局之形成,并非自然而成。乃人力所致。它说明秦自移居西睡伊始,即与当地土著文化存在着尖锐的对立与斗争。他们抢占河谷地带发展农业,而迫使土著僻居劣区经营畜牧。这种生产结构的不同,导致了秦、戎以后在社会发展水平上的显著差异。周孝王时,非子因养马之功,得以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今甘肃清水秦亭)。周王室准许秦人在戎狄聚居之地建筑城邑,得地授民,无疑加剧了秦与诸戎间的矛盾。自秦瓜至世父,秦与西戎展开了殊死搏斗。西戎“灭大丘大骆之族”,秦仲“死于戎”,世父亦“为戎人所虏”。在秦戌力量对比上,秦似乎并无优势可言。后赖周宣王支持,庄公昆弟五人,将七千周兵,终于击破西戎。庄公为“西睡大夫”,表明秦已在与诸戎的斗争中占据上风,具有了统治西睡的合法权利。综观这一时期秦、戎斗争形势,秦是为了取得立足之地而战,而周王室亦欲藉秦之力以抑制戎狄势力的增长周秦同盟关系的建立,使秦在与诸戎的斗争中占了上风。

西周末年,周工室内乱,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之下,侵夺岐丰之地,周平王被迫东迁洛邑。如此形势,给秦入主关中及东向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机会。襄公二年,秦徙都于沂城(今陕西陇县边家庄),政治、经济中心正式进人今关中西部。襄公以平戌救周之功,得以封为诸侯,“踢之岐以西之地”,取得了逐戎立国的合法权利。由此为开端,秦入开始了艰巨的保卫关中农区的战斗。当时的关中地区几乎布满了戎狄势力。《诗·六月》载:“俨犹匪茹,整居焦获(今陕西径阳县西北),侵镐及方,至于径阳”。《后汉书·西羌传》云:“平王之末,周遂凌迟,戌逼诸夏自陇山以东及乎伊洛,往往有戎”这些戎狄部落,族属不同,社会发展阶段各异,他们或以“取周赂”为目的,烧杀抢掠,给关中农区造成很大破坏;或自有君长,割据土地入民,莫能相一的破碎局面阻碍了生产的恢复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秦虽有岐丰之赐,但这些土地实际上被戎狄所占有。“秦能逐戎,即有其地”,否则,名曰立国,实无寸土。秦自襄公始,经过数代国君八十余年的军事斗争,四面出击,完成了在关中驱逐戎狄的历史使命,使秦国的统治范围东至陕西华县附近,西达甘肃天水一带,真正完成了对关中农区的占有。关中作为周族发祥地,是我国古代农业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

秦人攻、逐那些尚处于“游牧生活向定居生活转化”的戎狄部落,制止他们落后的掠夺、扰乱、破坏活动,使关中经济免遭浩劫、生产进程不被打断,既有生产格局得以维系。面占有岐丰宜农之地,为秦农业发展提供了优越的自然环境;将没有随平王东迁的“周余民”接收过来,继承周族先进的农业科技与生产关系,使初秦农业在较高的基点上进一步发展,完成了农业发展阶段的历史性跨越。这正是秦之致强盛的主要原因之一。

以德公迁雍为标志,秦对诸戎的斗争进人主动阶段。其目的在于广地益国,解除后顾之忧。刘向《新序·善谋》调,“秦奏农业历史研究穆公都雍郊,地方三百里。知时之变,攻取西戎,辟地千里,并国十二”。使秦国统治地域由关中农区扩大到陇西、北地等半农半牧地带。它使长期以来被众多戎、狄蹂助的广大地区,得以恢复生产,结束了支离破碎的割据,在局部地区实现了统一,为这一地区经挤、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秦舫西戎在当时亦是一件很有影响的事件,为此天子使召公过贺穆公以金鼓,著名历史学家顾刚先生认为,“秦穆亦有称舫中原之雄心,而扼于晋盖虽不能逞志中原而犹取偿于西戎,故亦谓之舫”。穆公以伐西戎而名列五舫,充分肯定了秦舫西戎的历史决义综上所述,秦戎力量之消长是一个渐进的、漫长的斗争过程口它随着秦戎生产结构之演替,社会发展之差异以及秦戎势力之消长而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征。非子邑秦,是秦夺戎地而筑城立邑。从某种程度上讲,戎族是受害者。他们失地离家,正常的社会发展进程被打断。而秦抢占西睡宜农之地,促进了秦戎不同生产类型的形成与对立。自襄公始国,秦人基本上致力于清除进人关中的诸戎势力,承担了捍卫和占有关中农区的主要责任,使周秦之交的关中农业发展并未出现逆转。此时秦对诸戎的斗争具有“尊王攘夷”的进步意义。秦穆公对诸戎的斗争,由于秦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诸方面明显超过诸戎,由秦建立的政权加速了民族的融合,促进了戎狄族落后的社会形态向进步的社会形态发展,同时也给秦社会经挤发展带来极大好处,这些都是应该予以充分肯定秦对周、戎农牧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二、戎族经济类型分析

斗争和融合,构成了秦、戎关系的两个方面,忽略其中之一,便会走向偏颇。以往的秦戎关系研究,过分地弧调了其对立的方面,简单地将诸戎视作破坏的力量,而忽视了秦戎经济文化交流与融合问题,低估了戎族在初秦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对秦霸西戎这一历史事件的客观评价何题。我们认为,秦与诸戎既存在斗争,也存在融合,从社会经济发展角度讲,我们更看重交流和融合过程周秦之交,人居关中的诸戎部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有差异的。

秦将它们区别对待,分类处理,颇具匠心。当时的历史文献中所见诸戎,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悄况:其一,以犹、犬戎扣称者,他们漫无牺止,名寓贬意,游牧经济特征比牧明显,社会发展阶段比较落后。他们即使进人华夏农区,“终非能居之”,他们是以“取周赂”为目的,乘战乱之机,对富庶的关中农区进行掠夺、骚扰,其破坏性是比较严重的。

其二,是长期散居关中周围地区,并以其所居地区命名的诸戎,如邦戎、冀戎、义渠戎、原戎等。这些戎族部落“因地殊号”,有着比较而定的活动地域。基本上活动于陇山东西、径洛之间。他们所居地区因和关中农区距离远近不同面显示出一定差异,但大多宜农或农牧兼营。从地形条件看,这一带属于黄土高原的川原沟壑区。零碎切割的地貌特征,不具备大规模游牧迁徙的生产条件。他们“各分散居,自有君长,莫能相一”,形成了比较封闭的农牧自足性社会。由于长期处于关中周围地区,从某种程度上讲,他们有机会接触较高的社会经济文明,且不时有中原人民逃人这些地区,融人戎狄部落,给他们带去了先进的技术与文化。这些戎族往往有城郭居室,相对定居的生活有利秦农业历史研究于经济之发展、文化之积累。与西周末年历史相联系,周宣王“料民”于农牧交错地带,说明周、戎已经混杂,需要清点民数,统计人口这些戎狄部落由于在生产条件上处于劣区,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仍与宗周地区存在差距。他们凯觑关中地区良好的生产条件,进人关中之目的是占有其土地和人民。它们用原有生产方式经营关中农业,会给既有生产进程带来逆转。但是由于并不具备严格的农牧对立含义,其破坏烈度相应也会小一些。

其三,是一些久居关中的戎姓方国,具有比较悠久的历史,保持了与周秦大致同步的社会发展水平。骊戎国,骊戎故城在雍州新丰县(今陕西临),他们早就在殷周之际培育出了“驭身朱议,目若黄金”的文马。由于和周、秦通婚,加强了经济文化交流。其君姬姓男爵,封谧五十里,有土地和人民。丰戎,襄公元年以女弟缪底为丰王妻。其所居与镐京近在咫尺,力量较强,故秦通婚以分化之。毫戎,其活动范围在今三原、兴平、长安之间。他们以汤、毫自号,有人或以为殷商子孙融人戎族者。西申国,传为伯夷之后。《诗·裕高》载“申伯信迈,王饯于眉”。申伯作为“王之元舅”被封于谢(今河南南阳),另留在关中的一部分称之为西申。周末“申、增,西戎方强”,申侯是太子宜日的坚强后盾,反对幽王废嫡立庶。平王甚至奔西申,并赖其力以杀幽王、伯服。申伯自宣王始即有“维周之翰”之誉,周末申伯立嫡以奉周祀,俨然为周礼制之维护者。彭戏戎,地居今陕西白水一带。大荔戎,地处河、渭、洛水三角地带。大荔戎所处位置,正是商代黄河两岸方国林立地区,很可能是商代方国之遗存者。由其筑城称王推测,文明程度甚高。瓜州之戎,以后的姜戎、阴戎、伊洛之戎、陆浑之戎、九州之戎等都是瓜戎迁徙后分支。过去认为瓜州之戎在今敦煌附近。顾领刚认为在今陕西武功、风翔一带。瓜戎自称为“不侵不叛之臣”,农业民族色彩浓厚,已丧失了游牧民族的骤悍、善战之勇。秦对以上三类戎族,采取了不同的斗争方式。对第一类戎族,秦人采取了攻、逐,伐等比较激烈的斗争方式,使这部分力量很快就撤出了关中农区;对关中周边诸戎,采取占有其地,保留其部族首领,利用其原有统治机构与方式,迫使其承认与秦之从属关系。秦至宜太后时始置陇西、北地、上郡”,说明在此之前仍利用戎族既有势力以统治当地。秦以戎治戎,用这种比较平和的力、法缓解了秦戎之间的对立,有利于促进民族融合、经济发展。对久居关中诸戎姓方国,秦则采用灭其国,同化其民的方法。这些戎姓方国,虽仍称之为戎,但其杜会经济发展水平与周、秦并无多大差异。所以当其国被灭之后,其臣民迅速融人秦族,与留居关中的。周余民“一道事秦,成为初秦时期关中居民的主体构成之一。关中诸戎姓方国,除了大荔戎因居干秦、晋(魏)之隙地,时而服秦,时而归晋(魏),得以残存至战国初年外,其余诸戎姓方国名称皆已成为历史陈迹,在关中已是秦、戎莫辨了。

秦与诸戎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是双向的。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戎曾数次通婚,“西戎以其故和睦”。秦戎联姻措施,减少了早秦立足西睡、初秦人主关中时的阻力。达到了“西戎皆服”,分化戎人之目的。客观上也促进了秦戎间的友好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西睡时期之秦人社会经济情况,从文献记载来看,畜牧业比较发达,当时秦戎毗邻、杂居,诸戎畜牧文化影响,促进了秦农牧结合经济类型的形成。非子“好马及畜”,并以此“分土为附庸”,其中应含借鉴、吸收、继承诸戎文化之功。秦人关中以后,是秦、戎文化融汇的重要时期。考古学界把屈肢葬、铲形袋足扁、洞室基等归纳为秦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但这只是秦小型墓(包括个别中塑墓)的固有葬俗。

目前探测、发掘的所有秦大型墓中,尚无一例取屈肢葬式者,它说明秦宗室贵族自视为华夏族而采用传统的东向直肢葬式小(中)型秦墓的特有葬式、器物,揭示了秦国中下层国民的文化承袭脉络这种具有浓郁的西部少数民族特征的葬俗文化大量出现于关中农区,说明秦国民中、下层有相当一部分来自诸戎部落。他们除了在墓葬习俗上保留了相对稳定的传承性以外,在经济、文化以至政治上已与秦建立了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所以有人认为。人关之后的秦人民族成分不是单一的。它是一个包涵有多种文化成分的复合文化集团。它是在秦、戎、“周余民”诸文化的碰撞、融汇中崛起的“新族”。这种具有复合基因的“秦人”,在以后的发展中充满活力,战无不胜,创造了灿烂的社会文明。穆公称霸西戎,是秦文化传播,辐射于周边诸戎地区的重要时期。

宁夏南部是古义渠戎聚居的地区之一考古发掘证明,宁南青铜文化是受周秦文化影响而逐渐发展起来的,至春秋中晚期便已达到了成熟的水平。在出土的器物中,车马器数量较多,有铜马衔、铃、车鲁、骨马镇等。其中铜马衔系一次套铸而成,反映了较高的工艺水平。动物牌饰有马、驴、象、虎、鹰等,颇含强烈的畜牧特征。

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出它受到了东邻秦国文化的巨大影响。出土的工具类器物有鹤嘴镐(斧)、刀、凿、铁镭等农业工具。并且发现了和关中地区完全相同的秦文化遗存。秦并西戎后,经过数百年经营、战国中后期许多地方已成为了较发达的农耕区或半农半牧区。《史记·货殖列传》载,“天水、陇西、北地、上郡与关中同俗”昭示了这一地区已与关中同步发展,成为秦赖以统一宇内的重要根据地之一。它是羌戎之民与秦人同化而共同发展进步的结果。

三、奏霸西戎与初秦农牧结构之调整

农史学界将秦霸西戎与巴蜀归秦,看作是春秋战国时期秦农业地域拓展的两大事件口前者促进了农牧交错地带的开发;后者加强了旱、稻农作类型的交流。它们与著名的关中农区连为一体,同步发展。中国古代农业以此为标志由早期的点状中心开发时代发展到区域整体发展时代。据《史记·周本纪》记载,平王东迁,“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周太史伯以“有德者近兴”来解释四国强大起来的原因,很难令人信服。著名农史学家王毓瑚先生认为,四国之兴是可以从地理的角度加以说明的。那四个国家正是位于中原的四周,背后都有开辟新农地的余地,这是挤在当中的那些侯国所无法比拟的心。

相比之下,秦农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又超过齐、楚、晋诸国。从所谓广度方面讲,秦国ri域一是向西北方而扩展,二是向西南方向开拓,依次包括了稻作、早作以及半农半牧等不同生产类型,这是其它三国所无法比拟的。它不仅摘足了政治、经济、军事斗争的多样性要求,而且有利于不同类型农业生产科技的积累,促进了秦农业的合理配里与全面发展。

就所谓深度而言,关中具有悠久的农业历史,良好的生产条件,先进的农业科技,是我国古代农业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秦人以关中为依托,移民实边,愉出科技。因地制宜的发展了西北的畜牧为依托,移民实边,愉出科技。因地制宜的发展了西北的畜牧奏农业历史研究业生产。兴修水利,改善了巴蜀的生产条件。加强了秦控农区的内在性发展,以关中农区为中心,“西有巴蜀、汉中之利,北有胡貉、代马之用”形成了一体两格局,使秦富天下十倍,农业发展水平超越六国而雄视天下。司马迁、班固形容秦故地富庶,有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居其六之叹,这其中应包括陇西、北地、上郡、巴蜀、汉中之土地、人民、财富在内秦霸西戎,拉开了中原政权经营农牧交错地带的序幕。马克思主义认为,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是古代世界具有决定意义的自然环境因素,它规定和制约着农牧业生产显现出强烈的地域性特征口山处者林,谷处者牧,陆处者农,水处者渔,皆是不同自然因素作用之结果。

中国古代农耕地区和游牧地区的形成和变化,都各有其自然的因素和人为的作用。一般来说,自然的因素往往超过人为的作用。人固然可以利用自然,并进而改造自然,但在自然因素过分不适宜的地区,就不一定都能够充分利用,甚至还难加以改造。在这样的情况下,农耕区和畜牧区是很容易分别的。如果在可农可牧的地区,则人为的作用就显得非常重要。习于农耕的族类就可尽量开辟田亩。从事耕耘。而习于畜牧的族类却要改变田亩为草原,其间的进退更易都会促成农牧业地区分界线的变化。游牧民族或农业民族对农牧交错地带的占有和经营,往往和它们的军事、经济、科技实力密切相关。春秋初年,当中原诸国尚担心于“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如线”时,秦却主动向西戎进攻,益国十二,开地千里,开始了农牧交错地带的经营活动。他们对农牧交错地带的开发经营,推动了中国农业文明的地域性拓展口至战国末年,秦筑长城以防御匈奴内侵,将农牧区分界线推到了与今日所谓复种区北界大致重合的地域。历史上尽管不时有游牧族南下,凭借武力优势变农田为牧地,但大多不能持久,最后还是被迫接受耕稼文明。无法阻止农区逐渐北移的趋势。秦精西戎,促进了农牧交错地带社会、经济的发展。西北边郡,在中国历史上曾有过举足轻重之作用,其首发之功。当在秦人。

秦精西戎,从战略角度讲,使秦有了比较巩固的后方。其良马奇畜武装车骑,牟勇之士增秦军威,使秦东出蜻函与诸侯争雄时处于优势地位,而无腹背受敌之优。从经济角度讲,占有千里农牧交错地带,实现了农牧结构的合理配置与协调发展农牧经济的交融,避免了纯农业或纯畜牧经济的畸形、单一发展。故秦之陇西、北地、上郡有与“关中同俗”之替,而关中农区则是畜牧、“相马”名家迭出。秦在关中农充分发挥宜农优势,以农富国。在诸戎之地,建立适应自然特点的半农半牧生产结构,以牧强兵。从而促成了富国强兵体制的建立,极大地增强了秦的综合国力。

秦精西戎,其直接统治地域西达今甘肃中部以至更远的地方为沟通中西科技、文化联系创造了条件。大约在公元前四、五世纪,“秦”已成为域外民族对中国的称呼。今日所见“支那”,皆源之于秦之音译。考古工作者近年在古属西域的天山腹地古墓中,发现了保存良好的凤鸟纹绿色刺绣,丝绢为中原地区春秋时代产品也。该墓葬的碳测定年代为公兀前642——165年,大约正与穆公霸西戎的年代相合。这一发现。将丝绸之路的开创时代上溯至春秋时代,比张通西域早了五百余年。同时,我们也在以后的秦历法中发现了岁星计年法,“以摄提格等二个奇怪名称作为十二岁名称,似皆为一种译音”。郭沫若、竺可祯、岑仲勉、马非百等人皆认为是由西方输人中国而用诸秦的初秦农业是在继承和吸收周、戎农牧业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秦与诸戎的斗争,对保卫关中农区自周以来形成的华复族先进农业传统具有重要意义而秦与诸戎的融合,为调整周秦传统生产结构,建立新的富国张兵体制创造了条件。秦戎间的斗争与融合在客观上都促进了秦农业的发展,这是客观的历史结论。

第三小节 初秦末期秦国农业的稳定发展

经历了襄公始国、穆公称霸两个颠峰时期,初秦历史进人了第三个发展阶段。其时间起迄自康公元年(前620)至出子二年(前385),历时二百余载,正值春秋战国之交。我们根据史学界的秦史分期术语,将这一时段称之为初秦末期初秦末期,素被学术界目之为秦之衰世,历史评价历来贬多褒微。事实上,初秦末期是秦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稳定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着手调整穆公霸政,实行了更为适合秦网实际情况的稳定发展政策,对于国力之积聚、经济之发展大有裨益;这一时期孕育萌生的新的生产关系,为以后的商软变法和封建地主制经济的确立奠定了基础;这一时期也是秦国农业发展的又一重要阶段。秦人农业完成了对周、戎农牧业文化的继承、吸收过程,而进人了自身发展阶段。在着力经营关中、西北等既有农牧区的同时,秦人农业地域逐渐向南拓展,开始了对稻作农区的开发。有鉴于此,初秦末期这段历史大有重新认识与评价之必要,所谓的“衰世”之说亦应予以辩驳,以正视听。

一、调整霸政

秦自立国以来,农业生产水平提高的十分迅速。他们凭借关中悠久的农业历史、良好的生产条件、先进的农业科技,仅用百余年时间就跃居先进国家行列。至秦穆公时,秦国农业生产已经赶上甚至超过东方诸国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大国争霸的基础。由秦穆公始,秦人已不满足于关中局促之地,亚欲东向扩展势力。以服强晋西向开国益地,以霸西戎。秦穆公将兴修的宫殿称之为霸城宫,又将关中之兹水改名霸水,反映了他“以章霸功”的迫切心态。当时的晋国已先期灭掉歇虞二国,虞扼茅津,饮据婿函,地当秦国出关的重要孔道。由于晋据桃林之塞,成为秦向东发展的最大障碍,所以穆公首先将斗争矛头指向晋国,抓住晋国内乱之机三纳晋君,迫使晋割河西八城与秦,把券国领上扩展到黄河西岸。重耳甚至向秦穆公保证,取得君位后要像流水归大悔一样朝事秦君。秦虽力图控制汗国,并取得某些胜利但是由于晋惠公时实行“赏众以田,易其疆畔”的爱田制,并且“作州乓”以扩士乒源。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生产关系,增强了国力。至晋文公时,任用贤臣,整顿内政,“救乏振滞,匡困资无,轻关易道,通商宽农,思稿劝分,省财足用”,很快使“政平民阜,财用不厦”。晋之国势日强并称霸中原。

秦晋之役,秦国匹马只轮不返;彭衙之战,秦师败绩。穆公东出计划受到了强有力的扼制。以后秦虽屡图报复迭相攻伐,终难成中原盟主、诸侯之长。它说明,秦的社会经济虽有一定发展,但并不具备支撑霸业之实力。当时人总结秦国失败之原因,认为秦穆公“劳师袭远,溃不成军”;“以贪勤民”破坏了生产,造成“邦之机〔不安定)”。

与东服强晋相联系,秦国维持了庞大的军事力量。秦穆公作二军,设三师。前631年。秦国派“革车五百乘,畴骑二千,步卒五万”护送重耳归国。公元前627年,秦袭郑,过周北门时,仅不遵守队列次序者就有三百乘”。按当时制度,秦国军队总数应为三万人。但实际上秦军人数远远超过此数。秦国拥有相当数量的车马、礴骑,军需装备甚贵,在自备军赋的情况下,成为国人的沉重负担让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出车徒,给摇役”,则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兴兵而伐与安居商农,势难双全。在东向受阻的形势下,秦将注意力转向西戎。穆公虽用由余计谋智擒戌王,但是诸戎由于“各分散居路谷,自有君长”,非赖强大的军事实力而“莫能相一”。从“伐”、“翁”、“开地”、“并国”诸词意推测,穆公对西戎施行的是以军事方式为主的征伐政策。

由于秦所而临的是较多地保留着游牧族特色,有较强战斗力的戎部落,所以,不能不做长时间的、充分的准备。

穆公时代,秦国奢侈之风甚盛。考古发掘证明,秦都雍城城址东西长348米,南北宽3130米,总面积约达一千余万平方米过。其中宫寝、宗庙墓葬规模皆宏伟高大,富丽堂皇西戎使节山余使秦,穆公示以官室积聚,由余感慨地说“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秦穆公时女乐、良宰如云,甚而以此麻痹戎王,使其“淫于乐、诱于利”,荒废国政。穆公有子四十人,可谓姬妾殡妃成群。秦人嗜酒,凡遇重大庆典,宴晌宾客或镐劳将士皆饮酒以贺。“秦穆公与群臣饮酒酣”、故有奄息,仲行、针虎从死之诺;岐下野人得穆公“赐酒面赦”,故能“毕力为穆公疾斗”。酿酒豪饮,是以浪费大量的粮食为代价的。穆公葬雍,仅“从死者百七十七人”其余随葬财物当不计其数秦穆公时,秦曾两度输粟于晋。尤其是公元前647年的输粮行动,“以船潜车转,自雍相望至绛”,其规模之大,有“泛舟之役”之喻。有人以此推测,秦必“巨量的粮食生产和储备”。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晋乞杂于秦的次年,即出现“秦饥,请粟于晋”的记载。虽然如此,公元前645年,晋又饥,秦伯又汽之粟。纵观两次向晋输粟行动,秦穆公等实际上是把翰粮行动作为战胜晋国的一种斗争策略。是出于政治家的战略考虑,甚或包含某种程度的炫耀、示富成分在内,并不足以反映秦之殷富。若单单以此来说明秦生产的粮食不仅可以满足其迅速增长的人口食用,面且可以用来支援他国,则显然有夸大秦农业实际水平之嫌。

公元前621年,雄才大略的秦穆公走完了他东征西伐的一生。“秦人异日统一之基,实自穆公建之”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战争是以“所拥有的物质资料为基础的”,同时战争又是以社会经济之严重破坏为代价的。著名农史学家石声汉先生指出,“一旦国家有了任何形式的战争,更要加强向农村索取人力物力农业养活着战争,战争吞噬了农业”。秦穆公一生拓地开国战事频繁,同样给秦国社会经济之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消耗了刚刚发展起来的秦国力,这是“秦不能复东征也”的深层原因之一。君子曰“秦穆公广地益国,东服强晋,西霸戎夷,然不为诸侯盟主,亦宜哉”。

穆公以后诸君对穆公霸政之调整,可以概括为:柔燮百邦,掀事蛮夏;与楚结盟。共同对晋。就是小心谨慎地安抚已被征服的诸戎部落;与暂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华夏诸侯国建立良好的关系,以达到“溥蛮夏极事于秦”之目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同楚国的联盟关系,利用楚国力量以牵制晋国。这些政策的实行,从客观上为秦国社会经济之发展创造了相对安定的条件,有利于秦国力之保持与生产之繁荣。

二、保持国力

初秦末期,秦国并非传统观点所认为的“积弱”的国家,而在实际上仍然保持了比较强大的国力,它从另一侧面反映了社会经济之综合发展。

秦与晋(魏、韩)之间不时攻伐,互有胜负,难分高下。秦康公时,秦军曾人晋河曲、伐晋谏川、俘晋王官、郭晋羁马秦共公拒不和晋,并围晋何外邑,以报晋侵崇之仇;秦祖公利用晋有狄人之叛,人其河县,焚其箕部,抢收庄稼,扰其边境。秦景公在位期间,秦之国力逐步强盛起来,在对晋的军事活动中屡次取胜。公元前547年,“秦伯之弟针如晋修成”,晋人为挑选接待人员而颇费心思。上卿叔向说,“秦晋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晋国赖之;不集,三军暴骨”。他把与秦修好看作是非常重大的事情,说明对晋而言,秦仍是强大的对手。

公元前546年,宋国向戌约合十四个诸侯国召开“饵兵大会”承认齐、楚、秦、晋为势均力敌的头等大国。秦哀公时,晋公室卑而六卿强,欲内耗攻,无暇外顾,“是以久秦晋不相攻”。进人战国时代,“厉、躁二代,武功颇著”。公元前463年,晋人“来赂”,公元前461年,“以兵二万伐大荔,取其王城”。韩、赵、魏列为诸侯以后,秦于公元前401年“伐魏,至阳狐;于公元前391年,伐韩宜阳,“取六邑”。著名军事家吴起对秦军事力量的基本认识是,“秦性强,其地险,其政严,其赏罚信,其人不让。皆有斗志”。秦与晋〔魏、韩)交战,并不是愈来愈弱,被动挨打。

秦与楚结为同盟,数番救楚,推动了秦势力向南发展。公元前611年,当楚正闹饥荒之时,“戎伐其西南,庸人帅群蛮以叛楚”。为此楚人欲徙都以避之。秦“出师会巴师助楚伐庸,遂灭庸地之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王夫之《春秋世论》认为,“秦得庸,则跌楚之背;楚得庸,则窥秦之腹”。“秦之烧夷陵以灭楚者,由是也”。当时秦“得庸不有,而授之楚”,一方而是为了加强与楚联盟,以取信于楚,安定后方另一方面则是存楚以潇其力以制晋,以减轻东方军事压力,稍得生息、积聚之机自秦康公始,“秦楚间之和好关系,前后及百年,末有稍衰“琴他们互为婚姻,结成同盟,以共同对付晋国,在中原区联手取得了一系列的胜利。在春秋末年,吴国迅速强盛。成为“罢(疲)楚”的重要力量。公元前505年,吴联合唐、蔡二国向楚进攻。五战五胜,攻人邹郡,“楚王亡奔随”。申包胥赴秦求教,并以“世以事秦”为诺,请求秦出兵恢复楚国。“于是秦乃发五百乘救楚”,秦楚联军灭唐败吴,助楚收地复国。雍遂之役,吴师败楚师而秦师又败昊师,说明秦军事实力明显高于吴、楚二国。“秦击昊教楚,是春秋晚期秦历史上最光彩的一页。也是秦向晋、齐、昊等国显示力量的壮举,秦敢于发大军(五百乘三万七千五百人)远征,说明秦有足够的军力以留守本土,对付晋国来犯。而申包胥“七日不食,日夜哭位”,以乞秦师,则证明秦楚联盟已发展到以秦为主阶段,楚国只有赖秦之“灵抚”方能苟延残喘,免遭灭亡。

战国初年,南方的楚国和西南方的蜀国,都主动地与秦国表示友好。公元前生75年,蜀人来赂。早在秦文、德、穆诸公时期,秦已经“隙陇、蜀之货而多贾”,与巴蜀一带有着比较频繁的民间商贸往来。此番蜀人主动前来朝贡献礼,则反映蜀国与秦结好的愿望。公元前472年和公元前463年,楚、晋诸大国亦有向秦献礼之举,表明了它们对秦国之重视。

随着秦综合国力之增强,秦对周边地区的开拓和对诸戎的斗争进人了新的发展阶段。公元前471年,义渠之戎来赂,爵诸戎向秦“乞援”。大荔戎因为居于秦、晋之w地,得以残存至战国初年,并且筑城称王形成较大势力。公元前461年,秦厉公“以兵二万伐大荔,取其王城”。历史典籍以“自是中国无戎寇”为载,充分肯定了其历史意义。公元前444年,秦伐义渠,虏其王。适应国土扩展之需要,秦分别于公元前456年和公元前39。年在频阳、陕地增置县邑。尤其是“县陕”之举,已将秦政区推至鳍函以东。由厉公伐大荔、灵公“居径阳”等举措看,秦向东发展的趋势十分明显,拉开了秦徙都栋阳,就近指挥伐魏的战略序幕。公元前451年,秦取得属于楚国的南郑之地,并在此筑城立邑,表明秦人势力已跨过秦岭,正式向南推进由于秦孝公在求贤令中对穆公霸业、献公伐魏诸壮举大加褒美,而对“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及“诸侯卑秦”之事“常痛于心”。这一观点深刻地影响了人们对春秋战国之交秦国力的评价,故有“衰世”、“积弱”之说。

其实撰诸史载,在穆公以后的二百余年里,秦并未失“穆公之故地”,疆域反而有所拓展;亦无“诸侯卑秦”之举,而仍保持了较强的国势。马非百先生认为“厉、躁二代,武功颇著,而及其死也,群臣竟以恶溢谧之,这是将君臣不睦诸内政、人事摩擦扩大到国力评价方而,并非当时实际情况的客观反映。而孝公欲为自己的“强秦”主张张目,亦多激奋之言。对此我们应斟酌背景,折中取信才是。

三、发展农业

初秦末期,秦国农业发展的基本趋势是:一方而致力于关中和西北农牧交错地带农牧业生产的纵深发展;另一方面则开始向南方稻作农区的推进和开发,使秦国农业由南向北依次包含了稻作、旱作以及农牧交错等不同生产类型。为以后秦国以关中为主体,以西北、巴蜀为两翼的农业发展格局初步奠定了基础。

我们认为,初秦农业是在继承和吸收周、戎农牧业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时至初秦末期,这一融汇过程业已宜告完成,秦农业进人了自身发展阶段。在穆公时代,秦、晋二国尚需不时向对方“请粟”,以渡过灾荒,说明彼此间农业发展水平相若。而在穆公以后的二百余年间,与秦毗邻的晋、楚二国仍时有“大讥”、“饥”的现象,甚至达到了“饥不能师”,遭侵“弗报”的程度。晋、楚二国农业之基础仍然显得比较薄弱。而相关秦史中却再没有出现类似的记载。它表明秦农业基础已经比较稳固,积贮比较丰足,可以抵御一般灾害而不至于酿成饥荒,在某种程度上超过了晋、楚二国的农业发展水平初秦早中期,秦地出现的铁材料,多为兵器,罕有用诸农业者。进人春秋战国之交,秦农具渐次以铁器为主,青铜农具或铜石并用农具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在被认为是秦景公之墓雍城一号大墓填土中先后发现铁铲、镭等农具十余件,经化验分析为脱碳铸铁,反映了相当高的冶铸技术。秦将冶铁铸造的较高技术投人农具铸造,这本身既反映了秦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同时也说明存秋晚期以来秦农业生产大幅度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感叹。在凤翔高庄村所发掘的战国秦墓中,出土铁器50件,其中仅铁镭就有7件以铁农具随葬,而且又出土于小型墓葬中,不但表明墓主人的身份属于农业劳动者,而且说明当时铁农具的使用是相当广泛的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秦开始了“堑河”、“堑洛”等大型堤防、渠沟的建设工程。其初意乃在于构筑工事御敌,但是它为以后大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兴建,积累了经验和技术。

大约在奏景公时期,秦有著名医学家医和。他对医学的最大贡献在干他提出的“六气失和”致病理论。他认为,“天有六气……日阴、阳、风、雨、晦、明也。分为四时,序为五节,过则为灾”,强调六气调和,毋过毋淫。医和的这一基本理论是中医病因学说的奠基之论。其实,六气之观察,初应始于农业。四时、五节、六气之变化与农业生产活动密切相关,均为重要的农用术语。六气失和,于农为灾。医和引农事理论以阐医道,反映了农业发展对医药进步的巨大促进作用。有人认为,在春秋初期,秦国的医学尚未显出任何特点。但至穆公以后,在这一领域中秦国后来居上,在各诸侯国间居于先进的行列。尤其至春秋末期,秦国成为当时医学科学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从医食同源角度理解,它或与秦国农业科技之进步有密切的联系。随着天文历法知识的积累,自景公以后秦史中有关“彗星见”、“日月蚀”、“六月雨雪”、“昼晦星见”等自然现象的记载明显增多。对天文、历法、气象问题的关心,反映了秦对农业生产问题的重视。

据时令以安排适宜的农事活动,是传统农业科技的重要组成分。秦自立国以来,前有始作“伏日”的历史记载,后有对大文、气象的详细观察。它表明秦农业科技已在继承周人传统的基础上,有所创造、有所发展了秦农牧业的发展深刻地影响了秦基葬礼俗的变迁。

春秋早期,秦人墓葬沿袭周礼,其基葬尺寸,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乃由墓主生前爵禄决定,主要是凭借礼器区别墓主身份。春秋晚期和战国早期秦墓开始出现模型明器,人们逐渐以财富的象征物来显示身份,从而使随葬器出现了崭新的面貌。历年来,秦陶仓困摸型在风翔、长安、宝鸡、长武、铜川等地均有发现。其时代上起春秋晚期,下延至统一后之秦口说明秦人习于以仓困贮粮随葬,这也是当时列国中所少见出。另在上孟村M27出土陶牛、泥马:在凤八MIO3出土陶牡牛、陶北牛、陶车轮等,亦在显示墓主财富。从凤高M18中,开始发现用粮食随葬现象,以后这种情祝日渐普遍,有的盛粮于明器内,有的撒粮于棺外,有的专辟小盒以存放粮食。用仓困、车牛、粮食诸农业财富人葬,显示了农业在秦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当时秦之富庶亦可由公子针奔晋略见一斑。公子针是秦景公的同母弟,他在植公时被封于征衙。时人谓“秦后子有宠子桓、如二君子景”,他曾欲以百辆车子交换景公爱犬一只,可见相当骄奢、由于他“志于诸侯”,威胁中央政权,被秦景公夺其爵禄“而逐亡针奔晋。其车千乘。针享晋君,造舟于河,十里舍车,自雍及绛,归取酬币,终事八反”。其千仓万箱之富足气概,大大超过了穆公向晋输粟的“泛舟之役”。公子针虽言“秦公无道”,同时他又认为“一世无道,国未艾也?不数世淫,弗能毙也”。他所描述的秦国的基本情况是“国无道,而年谷和熟;天赞之也,鲜不五称”早在穆公时代,秦即有向南拓展国土之意。穆公三十八年,秦师人都,深人到今河南内乡一带。然此时穆公已届晚年,虽欲南进而力不从心。故闻楚灭江(今河南正阳)而穆公为之着素服,避正寝,去盛撰。

以同盟灭不能相救而自惧加。穆公以后,秦行“和楚”战略,推动了秦国势力的向南扩展。王夫之在评价助楚灭庸事件的意义时,十分重视“戎蛮尽,山木刊,道路通,发踵相及”的开发效果,认为这些为秦日后灭楚奠定了基础。以后的击昊救楚、楚蜀来赌事件,进一步密切了秦同南方稻作农区的联系与交流。公元前451年,秦“左庶长城南郑”。以此为标志,秦正式开始了对稻作农区的经营与开发活动口南郑归秦,促进了北方先进农业科技向稻作农区的传播,为秦占有和经营南方农区积累了经验:占有南郑,并以此为据点逐渐蚕食楚、蜀。是初秦农业地域拓展中值得充分肯定的历史事件之一。

四、初行改革

公元前409年至公元前408年,秦简公接连颁布政令。允许官吏、百姓“初带剑”,实行“初租禾”制。这两项改革,调整了当时的生产、阶级关系,开秦变法、强国之先河。

秦人人主关中后,实行爱田制。它是残存于“周余民”中的井田制度与秦人军事民主制经济相结合的产物。与井田制相比,爱田制由于不分“公田”、一私田“,使野人亦可”出车徒,给谣役“,参军作战,有效地提高了他们的身份与地位;爱田制实行爱土易居”,充分考虑了田土之美恶、劳逸之均衡、负担之平等,有利于一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爱田制上的劳动者兵农兼务,在客观上符合了秦国富国、强兵的现实需要,在秦国发展史上起过重大历史作用。但是,爱田制只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对井田制的一种改良,只是对剥削形式和劳动者地位作了某些微调,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最基本的生产关系。爱田之踢授,仍控制在国家手中,说明土地私有化程度尚处浅态。由于爱田仁的劳动者尚无严格意义的土地所有权,势必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降低他们的生产、参战积极性。随着战国初年社会生产力的屹速发展,促使着土地向私有财产转化。爱田上的生产者逐渐据公田为己有,同时垦辟私田以增加收益。所谓的卜“爱居易土”过程渐趋“浸废”,徒具形式。秦简公七年(前408),秦国开始实行“初租禾”,就是第一次按土地亩数征收租税。“初租禾”是秦土地国有制遭到破坏后变通剥削方式的产物,它承认了上地占有权的合法性,而一律取税。它标志着地主阶级和自耕农阶层作为一支新兴的政治、经济力量已在秦国成长起来了。至商相秦,爱田“爱自在其田,不复易居”,正式以法律形式肯定了爱田的私有化。马克思曾将自耕农民自由的土地所有制形式,看作是古典社会全盛时期的经济基础。秦由“爱田制”到“初租禾”的转化过程,为新兴地主及自耕农的大量涌现,创造了条件。他们分地速作“治田助谨”。具有更高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秦自孝公以后变法图强,飞速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和广泛存在的自耕农阶层是新法赖以推行的社会基础。而这股新生力量的形成与发展,“初租禾”政策有肇始之功初秦末期,也是秦国礼制演变的重要时期。

诸多“膺丰”行为之出现,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社会经济之发展,提高了财富拥有者的地位阶级关系的变化,冲击了严格的等级界限。它表明秦已由因袭周礼阶段发展到形成秦礼阶段。这一时期的秦人墓葬中除前述已出现的模型明器、核食随葬诸现象外,礼器的配比也不再有统一的准则。大夫以牛为鼎食元士附葬车马多者达三车六马,使用童棺者为数不少。三鼎墓之形制、尺寸和随葬品与二鼎、一鼎墓渐趋一致,很难区分。用鼎、棺撑和车马殉葬制度的破坏,预示着周礼已经很难规定墓主身份。在广大的平民阶层中,他们漠视礼制,用石圭随葬的习俗日益普遍。圭非寻常器物可比,既是贵重的礼器,又是封踢的凭证。在此之前,只出现于有礼器的墓中。这些情况反映在历史文献中,乃有秦简公六年(前409)的“初令吏带剑”。此事在《史记》一书中先后三见,或日“百姓初带剑”,或曰“令吏初带剑”。佩剑乃贵族阶级之特权,吏与百姓“带剑”,决作寻常小事,故司马迁郑重其事予以记载。著名秦史专家林剑鸣先生已经注意到了秦国“初令吏带剑”与实行“初租禾”的时问非常“相近”这一历史现象。井且认为这决非“偶然”。他把这两件事情看作是封建制在秦国出现的重要标志。

“初租禾”是秦国土地制度由国有向私有转化的表现;而“令吏(百姓)初带剑”,则是社会经济变革所引起的人们身份变化在上层建筑领域的具体反映。由翻令吏(百姓)初带剑。开始,逐渐发展到“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等,秦完全抛却了旧礼制,“不法其故”,“不循其礼”形成了以耕、战之功定尊卑的新爵禄体制秦孝公所非难的初秦末期诸公,除出子立时年方四岁,不谙事理外,厉、躁二公之武功,我们前已述及。而简公时代乃秦初实行改革的重要时期之一。

正是“初租禾”与“令吏初带剑”,初步奠定了孝公时代变法强国的社会、经济基础。孝公不觉干此,而以“丑奠大焉”相讥,实乃出干一己之忿。我们知道,灵公之后,子献公不得立,而立其叔父悼子。是为秦简公。

简公之后又由惠公、出子相继即位,累计达三十年之久。献公被迫流亡魏国,至公元前385年方才绕道焉氏塞,杀出子及其母而取得君位。耐人寻味的是,孝公在所非难的诸公中未列人其祖父灵公,而对其父献公赞颂有加。这种以亲疏定褒贬的作法,很难保证客观、公允。

从秦历史发展总体而言,初秦末期这一阶段由于前有穆公开地益国之辉煌霸业;后有商鞍变法强国之灿烂成就,相比之下显得比较沉寂、平静。古人云“道无常稽,与时张弛”,在社会脉搏比较愤兴的情形下。有这样一个相对稳定的调整、发展时期倒是显得尤为必要。它是两大高峰同的能量积聚阶段,是质变前夕的a变过程,具有承上启下的历史作用。正是基于以上认识,我们以为不能忽略初秦末期这段历史,它是秦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并形成自己特色的重要时期。这一结论虽有悖于传统观点,但是我们窃以为它较为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当时秦国历史的实际情况,故敢陈述一二,以为对“衰世”论之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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