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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驼背人

在我结婚数月后的一个夏夜,我坐在炉旁一边抽最后的一斗烟,一边朝着一本小说打瞌睡,因为白天的工作累得我够呛的了。我的妻子已经上楼睡去了,刚才传来了前厅大门的上锁声,我知道仆人们也休息去了。我站起来,正在磕烟斗灰时,猛地听到一阵门铃声。

我看了看钟,十二点差一刻。这么晚的时间,是不可能有客人来访的;显然是病人,可能还是个要整夜护理的病人呢。我一脸不高兴地走到前厅,打开大门。大大出乎我的意料,门外石阶上站的竟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啊,华生,”福尔摩斯说,“希望这个时候来找你还不算太晚。”

“亲爱的朋友,请进来。”

“你感到惊讶,这也难怪!我想,你现在放心了吧!唉!你还在吸你婚前吸的那种阿卡迪亚混合烟呢!从落在你衣服上的烟灰来看,我这话准没错。华生,看来你一直习惯穿军服。如果你衣袖里总是藏着块手帕,你怎么也不会像个地道的平民。今晚你能留我过夜吗?”

“非常乐意。”

“你曾经说过,你有一间单身男客房,我看现在没有客人住,你的帽架就是证明。”

“你要是愿意住,我十分高兴。”

“谢谢你。那么,我就把我的帽子挂在帽架上了。你房子里曾经来过不列颠工人,他是一个不祥之兆。我希望,不是修水沟的吧?”

“不,是修煤气管的。”

“啊,他的长统靴在你的油布地毡上留下了两个鞋钉印,灯光正照在上面呢。不,谢谢你,我在滑铁卢站吃过晚饭了,不过,我十分愿意吸一斗烟。”

我把烟斗递给他,他坐在我对面默不作声地吸了一阵子烟。我知道,如果没有重要的事情,他肯定不会在这个时候来找我的,因此,我耐心地等他开口。

“看来你医务很繁忙呢。”他迅速地看了我一眼,说道。

“是的,我今天就忙了一整天,”我回答道。“在你眼里,我这样说是非常愚笨的,可是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样推断出来的。”我补充说道。

福尔摩斯咯咯地笑了。

“亲爱的华生,我比谁都了解你的习惯,”福尔摩斯说,“你出诊时,路途近你就步行去,路途远,你就乘马车去。你的靴子虽然穿过,但一点也不脏,毫无疑问,你近来很忙,经常乘马车出诊。”

“妙极了!”我禁不住大声说道。

“其实很简单。”福尔摩斯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推断出的结果,往往使他左右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我亲爱的朋友,人们在写文章时,总是故弄玄虚,故意掩饰某些细节,不让读者知晓,其结果自然是读者们如坠云烟了。现在我正和那些读者的情况一样,因为有一件令人绞尽脑汁的奇案,我虽然已经掌握了一些线索,但还缺乏一两点能使我的推理天衣无缝的细节。不过,我肯定会找到的,华生,我肯定会找到的!”福尔摩斯目光炯炯有神,瘦削的脸颊略泛红色。他显出一副天真烂漫的神色,不过,这仅仅是片刻的光景。当我再看他时,他的脸上又恢复了印第安人的那种老气横秋的神情,因此,在许多人眼里,他是一台机器而不是一个人了。

“这件案子有些特别,”福尔摩斯说,“我甚至敢说是特别的出奇。我对案情进行过比较详细的调查,而且接近破案了。如果你在最后一步上助我一臂之力,你就成了我的大功臣了。”

“愿效犬马之劳。”

“明天你能不能去一趟奥尔德肖特?”

“我想,我可以,杰克逊能替我行医。”

“好极了。我想从滑铁卢车站乘十一点十分的火车动身。”

“要是这样,我就有时间准备了。”

“那么,如果你不很困的话,我就把这件案子的大概情况和需要做的事情跟你说说。”

“你来之前,我觉得很困,现在倒十分清醒了。”

“我尽量压缩案子的经过,但又不遗漏重要的情节。可能你读到过有关此案的某些报道了。那就是我正在调查的驻奥尔德肖特的芒斯特步兵团巴克利上校假定谋杀案。”

“我一点也没有听说过这件事。”

“看起来,除了在当地以外,此案还没有引起外界的注意。这案子是两天前发生的。简要情况是这样的:

“你知道,芒斯特步兵团是不列颠军队中一个战绩赫赫的爱尔兰军团。它在克里米亚和印度平叛战役中,两次建立奇功。从那时起,它在战斗中屡建功勋。这支军队直到本周星期一夜晚,还一直由詹姆斯·巴克利上校指挥。上校是一个既勇敢又经验丰富的军人,由于对印度叛军作战英勇,他从一个普通的士兵,被提升起来,后来便成了他所在的这个团的指挥官了。

“巴克利上校早在当军士的时候,就结了婚,他妻子的闺名叫作南希·德沃伊,是该团前任护旗上士之女。因此,不难想象,这对年轻夫妇(因为他们当时还年轻)在新环境中,是受到了一些人排挤的。但是他们很快适应了新环境,我听人说,巴克利夫人很受该团女眷们的欢迎,她丈夫也同样深受军官们的爱戴。我再补充一点,她是个极美的女人,即便现在,虽然结婚近三十年了,依然风韵犹存。

“巴克利上校的家庭生活,看来一直很美满。我从墨菲少校那里了解到不少情况,他说,他从来没听说过这对夫妇之间有什么不和。总的来说,他认为巴克利上校爱他的妻子胜过他妻子爱巴克利。如果巴克利上校哪一天因事离开他的妻子,他总是坐立不安。另一方面,她虽然也爱巴克利,也忠实于他,但是总缺乏女性的柔情。不过,不管怎么说,他们夫妇俩是该团公认的一对模范中年夫妇。从他们的夫妻关系上,人们绝对看不出会有什么东西引起以后的悲剧。

“巴克利上校的性格似乎有些特别。他平常是一个剽悍而活泼的老军人,但有时他显得十分粗暴,报复心强。但他的这种脾气好像从来没有对他妻子发作过。我跟其他五名军官谈过话,其中有三人和墨菲少校曾注意到另外一种情况,即上校有时意志特别消沉。少校说,巴克利上校在餐桌上和朋友说笑话时,似乎有一只无形的手,总在抹去他脸上的笑容。他有时一连好几天都处在这种极端消沉、忧郁的状态中。意志消沉和信奉迷信,就是他的同伴们所看到的他性格中唯一的不同寻常之处。他的迷信表现为厌恶独处,尤其是天黑之后,一个男人有这种性格自然引起人们的议论纷纷和猜疑。

“芒斯特步兵团,本是原来的一一七团,第一营多年来驻扎在奥尔德肖特,那些有妻室的军官都住在军营外面。这些年来,上校一直住在一所叫作‘兰静’的小别墅里,距北边的营地约半英里。别墅的四周有花园和围墙,西边则离公路不到三十码。他们雇了一个车夫和两个女佣。由于巴克利夫妇没有生孩子,平时也没有客人住在他们家,所以整个‘兰静’别墅就只有上校夫妇和三个仆人居住。

“现在我们来谈一谈上周星期一晚上九点至十点钟在‘兰静’别墅发生的事情。

“巴克利夫人是一位罗马天主教信徒,她对创办圣乔治慈善会十分关心。慈善会是由瓦特街小教堂举办的,专门给穷人施舍旧衣服。那天夜晚八点整,慈善会举行了一次会议。巴克利夫人匆匆忙忙地吃罢晚饭,然后就去参加会议。在她出门之前,车夫听到她对丈夫说了几句家常话,告诉他很快就回来。随后她去邀请住在邻近别墅的年轻小姐莫里森同去参加会议。会开了四十分钟,九点十五分巴克利夫人起身回家,在经过莫里森小姐家门时,两人才分手。

“‘兰静’别墅有一间用作晨起室的小屋子,它面对公路,一扇嵌了玻璃的折叠式门通往草坪,草坪三十码宽,一堵上面安有铁栏杆的矮墙把草坪与公路隔开。巴克利夫人回家的时候,进的就是这间屋子,当时窗帘是拉开的,因为这间小屋平常晚上不怎么使用。可是那天晚上巴克利夫人一反常规,她自己点上灯,按了按铃,吩咐女佣简·斯图尔德给她送去一杯茶。当时上校正坐在餐厅里,听到妻子已经回来,便到晨起室去见她。车夫看见上校经过走廊,走进那间屋子,上校再也没有活着走出来。

“巴克利夫人要的茶,十分钟后才准备好,可是女佣走近门口时,她十分惊奇地听见主人两口子正吵得不可开交。她敲了敲门,没人回答,她又转了转门钮,发现门已经反锁上了。于是,她跑去告诉了女厨师。当两个女佣和车夫一起来到走廊时,他们听见巴克利夫妇还在争吵不休。他们一齐证实说,只听到了巴克利和他的妻子两个人的声音。巴克利声音低沉,又不连贯,因而他们三个人谁也没听清楚他说了些什么。与之相反,那女人的声音却清清楚楚,高扬激昂;她反复地叫喊着:‘你这个懦夫!现在怎么办?现在怎么办?还我青春!还我青春!我不要再和你过日子了。你这个懦夫!你这个胆小鬼!’接着,仆人们听到那男人突然惨叫了一声,然后就是‘扑通’的倒地声,还有那女人的尖叫声。尖叫声一阵又一阵地从屋里传了出来。车夫知道悲剧发生了,便用力向门冲去,想破门而入。然而,他无法进去,两个女佣已经吓得六神无主,一点忙也帮不上。不过,他突然想起了一个主意,于是跑出前门,绕道来到那个法式长窗前面的草坪上。长窗的一扇敞开着。我听说,在夏天,这扇窗门总是不关的。于是车夫毫不费力地从窗户爬了进去。这时,他的女主人已经停止了尖叫,她僵卧在长沙发上,失去了知觉;那个不幸的军人则直挺挺地躺在血泊中,双脚跷起,搁在单人沙发一侧的扶手上,头倒在靠近火炉挡板一角的地上。

“车夫发现他的男主人已没救了,自然首先想到把门打开,但却碰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又令人费解的难题:钥匙不在门的里侧,屋子里的其他任何地方也没有。他只好仍旧从窗户爬出去,找来一个警察和一个医生帮忙。这位夫人自然是最大的杀人嫌疑犯,由于她仍处于昏迷中,被抬到了她的卧室里。上校的尸体被抬到了沙发上,随后他们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一番仔细的检查。

“这位倒霉军人的致命伤,就在他的脑后,伤口约二英寸长,周围呈现不均匀的红肿,显然,这是被一种钝器猛然一击造成的。至于凶器是什么,也不难推测,因为地板上紧靠着尸体,放着一根式样稀奇古怪的带骨柄的雕花硬木棒。上校生前收藏了许多样式不同的兵器,那些都是他从打过仗的国家里带回来的。警察猜测,这木棒可能是他的战利品之一。但是,仆人们都否认见过这根木棒。不过,它若混杂在室内其他珍贵物品之中,不被人注意到,也是有可能的。警察在这间屋里没有发现其他重要线索。但是,有一件事令人莫名其妙:那把失踪了的钥匙,既不在巴克利夫人身上,也不在受害人身上,室内到处都没找到。后来只好从奥尔德肖特找来一个锁匠,才把门给打开。

“华生,以上就是此案的基本情况,是我星期二上午应墨菲少校的邀请,在奥尔德肖特协助警方破案时,收集到的。我想你肯定认为此案已经够奇怪的了,但是,我经过反复的观察,很快就意识到,这案子事实上比表面上看来要离奇古怪得多。

“我在检查那间房子以前,曾经盘问过仆人们,他们所说的就是我刚才对你谈到的那些。女佣简·斯图尔德回忆起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你一定还记得,她一听到争吵的声音,就去找另外两个佣人。当她第一次独自一人在场时,她说主人夫妇把声音压得很低,她几乎听不见什么,她不是根据他们说的话,而是根据他们的声调,断定他们是在吵架的。然而,在我极力追问之下,她又想起了她曾听到巴克利夫人两次说出‘大卫’这个名字,这一点对判断他们夫妇突然吵架的原因极为重要。请记住,上校的名字叫詹姆斯。

“这件案子中有一件事给佣人和警察都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即上校的面容扭曲得不成样子了。据他们的描述,上校的脸上有一种令人十分可怕的表情,那形状之古怪,简直不像正常人的脸了,很多人见了他都差点晕过去。这一定是他在预感到自己的命运后,极度惊慌所致。当然,这种推测与警方的说法完全相符,上校可能看出他妻子要谋杀他了。另外,上校脑后受伤的事实和这种说法也并不十分抵触,因为他当时也许要转过身来想躲过那一棒。巴克利夫人因急性脑炎,仍然神志不清,无法从她那里了解情况。

“我从警方得知,那天晚上同巴克利夫人一起外出的莫里森小姐,否认知道引起巴克利夫人回家后发脾气的原因。

“华生,我收集到这些情况后,一连抽了好几斗烟,不停地思考,努力分清哪些是关键性的,哪些纯属偶然。毫无疑问,此案最关键最耐人寻味的一点,就是那把不翼而飞的房门钥匙。警方在室内已经进行了十分细致的搜查,却毫无所得。所以,钥匙肯定被人拿走了。可是,上校和他妻子都没有拿,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那么,肯定有第三者曾经进过这间屋子,而且只能是从窗子爬进去的。我认为,只有对那屋子和草坪做一番仔细检查,才能找到那个神秘人物留下的蛛丝马迹。华生,你是知道我的调查方法的。在调查这个案子的过程中,没有哪一种方法我没有用过。最后终于发现了痕迹,可是与我所期望得到的截然不同。确实有一个人进过那屋子,他是从大路穿过草坪进来的。我一共发现了那个人留下的五个十分清晰的脚印:一个就在大路旁他翻越矮墙的地方;两个在草坪上;还有两个不很模糊,是他翻窗而入时,在窗子近旁弄脏了的地板上留下的。显然他是从草坪上跑过去的,因为他的脚尖印比脚跟印要深得多。但使我感到惊奇的并不是那个人,而是他的同伴。”

“他的同伴?”

福尔摩斯从衣袋里取出一张很大的薄纸,小心翼翼地摊开在膝盖上。

“你看这是什么?”他问道。

纸上布满了一种小动物的爪印。有五个很清楚的爪指印,长长的爪尖,整个痕迹差不多有点心匙那么大。

“是狗爪印。”我说。

“你听到过狗爬上窗帘的事吗?我在窗帘上发现了那动物留下的清晰可辨的痕迹。”

“那么,是猴子吗?”

“可是这也不是猴子的爪印。”

“那可能是什么呢?”

“既不是狗,也不是猫;既不是猴子,也不是我们熟悉的任何其他动物。我曾经设法从爪印的大小描摹出这个动物的样子。这是它站着不动时的四个爪印。你看,前爪到后爪的距离至少有十五英寸。再加上头和颈部的长度,可以得出,这动物至少有二英尺长,如果有尾巴,那就更长些。我们现在再来看一看另外一种尺寸。这个动物曾经走动过,我们量出了它走一步的距离,每一步相距约三英寸长。可以看得出,这家伙身体很长,腿却很短。它虽然没留下毛来,但它的大致形状同我所说的一模一样,它能爬上窗帘,并且是一种食肉动物。”

“你是怎样推断出来的呢?”

“因为窗户上挂着一只金丝鸟笼子,它爬上窗帘,似乎是想抓那只鸟。”

“那么,它到底是什么兽类呢?”

“嗨!要是我能讲出它的名称,那案子不就能破了吗?总的来说,它可能是鼬类动物,如黄鼠狼或白鼬之类的,但是它比我曾经见过的这类动物要大些。”

“可是,它与我们的案子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一点还是个难解之谜。不过,我们掌握的情况也不少了。我们知道,由于窗帘没拉上,屋里亮着灯,那个人就站在大路上,看巴克利夫妇吵架。我们还知道,他带着一只奇怪的动物,穿越草坪,走进屋内,可能是他打了上校,也同样可能是上校见到他以后,吓得摔倒在地,结果头撞破在炉角上。我们最后还知道,那个人离开屋子时,随身带走了那把钥匙。”

“你发现了这么多,而问题反而显得更加复杂了。”我说。

“的确如此。这些情况确实表明,此案比最初的设想更复杂了。我反复想过,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必须从另一个角度来调查这个案子。华生,我耽误你休息了,明天在我们去奥尔德肖特的途中,我再把余下的情况告诉你。”

“谢谢你,你已经说到正起劲的地方,接着往下说吧。”

“好的。可以肯定地说,巴克利夫人七点半离家外出时,和丈夫的关系还是很融洽的。我想我已经说过,她虽然不特别温柔体贴,但是车夫听到她跟丈夫说话的语气还是很亲切的。现在,同样可以肯定的是,她一回来,就走到那间她不大可能见到她丈夫的晨起室;像其他生气的女人一样,她吩咐仆人给她备好茶;当她丈夫后来来见她时,她便突然发泄起来,狠狠地责怪他。所以,在七点半至九点钟之间,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她完全改变了对上校的感情。可是,莫里森小姐在那整整的一个半小时内,始终和巴克利夫人在一起,因此,可以十分肯定地说,莫里森小姐一定知道某些情况。

“原来我猜测,可能是莫里森小姐和巴克利这位老军人有某种暧昧关系,而现在她向上校夫人承认了这一点。这样的话,为什么上校夫人气冲冲地回了家,就得到了解释,那位小姐为什么要一口否认曾经发生过的事,也同样可以得到解释。但是,巴克利夫人在与丈夫争吵中曾提到了‘大卫’这个名字,上校忠实于他的妻子又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更不用说有第三者的悲剧式闯入——这些与我上述的猜测根本联系不上。看来做出正确选择不容易,不过,总的说来,我倾向于放弃上校和莫里森小姐有暧昧关系的想法,可是我更加相信那位少女对巴克利夫人憎恨她丈夫的原因是知情的。我于是单刀直入,拜访了莫里森小姐,告诉她,我完全肯定她知道这些事实,并且使她相信,不把问题弄清楚,她的朋友巴克利夫人就可能被指控犯有杀人罪而受审。

“莫里森小姐是一个娇小玲珑的姑娘,一双羞答答的眼睛,淡黄色的头发,看上去异常聪明机智。听完我的话,她坐在那里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她面对着我,语气干脆利落,说了一些很值得注意的话。下面我简要地把它说给你听听。

“‘我曾经答应过我的朋友,决不说出这件事,既然答应了,就应该遵约,’她说,‘可是我那可怜的朋友被指控犯有这么严重的罪行,而她本人又因病不能开口,如果我真能帮她,那么我想,我宁愿不守诺言,也要把星期一夜晚发生的事告诉你。

“‘我们大约在八点三刻从瓦特街慈善会启程回家。路上,我们要经过哈德逊街,这是一条非常安静的大街。街上仅一盏路灯,在左边。我们走近这盏灯时,我看见一个人迎面向我们走来,这个人背驼得很厉害,他的一个肩膀扛着一个像小箱子之类的东西。他看来已经残废了,他整个身体佝偻向前,头得往下低垂,走路时双膝弯曲。我们从他身旁走过时,在路灯映照下,他突然仰起头来看我们。他一看到我们,就停下脚步,发出一声吓人的惊呼声:“天哪,是南希!”巴克利夫人面色惨白,要不是那个样子可怕的人扶住了她,她就跌倒在地了。我正要去叫警察,可是出乎我意料,她对那人十分客气地说起话来。

“‘”这三十年来,我一直以为你死了,亨利。”她说,声音颤抖着。

“‘”我的确是死过了。”他说。他的声音听来令人心悸,脸色阴郁可怕,但双眼炯炯发光,我现在还不时梦见那双眼睛呢。他的头发和胡子已经灰白,面颊也皱缩得像个干枯的苹果。

“‘”请你先走几步,亲爱的,我要和这个人说几句话,不用害怕。”她竭力显得轻松些,可是,她脸色仍然死人般的苍白,双唇颤抖得几乎说不清话。

“‘我照她的话先走了。他们谈了几分钟。接着,她沿街向我走过来,满面怒色。我还看见那个可怜的残废人正站在路灯杆旁,向空中挥舞着拳头,像是气疯了的。一路上,她一言不发,直到到了我家门口,她才拉住我的手,求我不要把路上发生的事告诉任何人。“这是我的一个老相识,现在落魄了。”她说。我答应她一定守口如瓶,她便亲了我一下,从那时起,我就再没有见过她。我现在已经讲出了全部实情,我以前之所以不肯告诉警方,是因为我不知道我的好友处境如此危险。我现在知道,把一切都抖出来,对她反而有利。’

“华生,这就是莫里森小姐跟我说的话。你可以想象,这对我就像在黑夜中见到了一线光明。以前毫不相关的每一件事,现在一下子就明朗如镜了。我对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已经有了一定的轮廓。我下一步显然是去找那个给巴克利夫人留下如此不平常的印象的人。只要此人还在奥尔德肖特,找到他不是一件难办的事。在居民不算太多的奥尔德肖特镇里,一个奇形怪状的人一定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我花了一天时间去找他,到了傍晚时分,也就是今天傍晚,我碰见他了。那人名叫亨利·伍德,就寄居在巴克利夫人和莫里森小姐遇见他的那条街上。他来到这个地方才五天的时间。我假装查户口,同他的房东太太聊了好一阵子。我得知,此人靠变戏法谋生,每天夜幕降临时分,到各士兵俱乐部挨个地表演些节目。他经常随身带着一只小动物,装在一个箱子里,房东太太似乎很怕这只动物,因为她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据房东太太说,他就是常用这只动物来耍几套把戏的。房东太太能告诉我的就这么多。不过,她又补充了一句,像他那样身残体怪,说话有时阴阳怪气的人,竟能活下来,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而最近两个晚上,她听见他在卧室里呻吟哭泣。至于钱,他并不缺,但是,他在交押金时,交给房东太太的却是一枚像弗罗林[7]的破银币。华生,她还拿给我看了,那是一枚印度卢比。

“亲爱的朋友,现在你可以完全明白:我为什么要来找你了。很明显,那两个女人与这个人分手后,他便远远地尾随她们,当他从窗外看到那对夫妇争吵时,他闯了进去,而他那只装在箱子里的动物却溜了出来,这些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但是,那天晚上,那间屋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告诉我们听了。”

“那么你打算去问他吗?”

“当然了,不过需要一个见证人在场。”

“那么你要我做见证人吗?”

“如果你愿意的话,那自然好了。如果他能澄清事实,那就再好不过了。要是他闭口不言,我们也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提请逮捕他。”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们回到那里时,他仍在那里呢?”

“这一点,你尽管放心是了,因为我已经采取了预防措施。我从贝克街雇请了一个小男孩,我让他死死地看着那个人,这个男孩会像芒刺一样地跟着他,怎么也甩不掉。明天我们会在赫德森街找到他,华生。假如我再耽误你睡觉,我就是犯罪了。”

第二天中午时分,我们来到了惨案发生现场,然后由我的朋友引导,立即前往赫德森街。尽管福尔摩斯善于隐藏自己的感情,我还是能一眼看出,他是在竭力抑制他的兴奋情绪。我自己一方面是出于好奇,一方面是觉得好玩,也异常兴奋,这是我每次和他在查案时都体验到的。

“就是这条街,”当我们拐进一条两旁都是两层砖瓦楼房的短街时,福尔摩斯说,“啊,辛普森来汇报了。”

“他就在里面,福尔摩斯先生。”一个个子矮小的阿拉伯流浪儿向我们跑过来,大声喊道。

“做得好,辛普森!”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拍着流浪儿的头,“快来,华生,就是这幢房子。”福尔摩斯递进一张名片,声言有要事前来。过了一会儿,我们就和我们想找的人见面了。尽管天气暖和,这个人却仍然蜷缩在火炉旁,而这间小屋子闷得像个烘箱一样。这个人弯腰曲背,蜷缩坐在椅子上,给人一种无法形容的丑陋感。可是,当他向我们转过脸来时,这张脸虽然枯瘦黝黑,但从前一定是十分英俊的。他疑惑不解地看着我们,眼睛发黄,略含怒色,他既不说话,也不起身,只用手指了指两把椅子,示意我们坐下。

“我想,你就是前不久从印度来的亨利·伍德先生吧,”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我们是为巴克利上校之死这件小事而来的。”

“他的死与我有什么关系?”

“这正是我要弄清的问题了。我想,你知道,如果不把这件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你的老朋友巴克利夫人很可能以谋杀罪而受审。”

这个人猛地一惊。

“我既不认识你,”他大声嚷道,“也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但是,你必须发誓,你对我所说的毫无半句谎言?”

“我发誓,警方只等她醒过来,然后就逮捕她。”

“天啊!你是警察署来的人吗?”

“不是。”

“那么,这件事与你有什么关系呢?”

“伸张正义,人人有责嘛!”

“你听我一句话,她是无辜的。”

“那么犯罪的人是你了?”

“不,我没有。”

“那么,是谁杀害了詹姆斯·巴克利上校呢?”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他的死是上天的报应。不过,请你记住,如果我如愿以偿,亲手砸碎了他的狗脑袋,那么,他死在我的手下,也不过是罪有应得。如果他不是因为问心有愧,自己摔死了,我势必也要宰了他,用他的血来洗清我心中的冤屈。你不是要我讲一讲事情的经过吗?好,我没有必要隐瞒,因为我对这件事情问心无愧。

“事情是这样的,先生。你现在看到的我,后背弯曲得像骆驼,肋骨也歪歪扭扭,但在一一七步兵团当兵的时候,亨利·伍德下士是最英俊的小伙子。那时我们驻扎在印度的一个兵营里,我们把那地方叫作布尔蒂。前几天死去的巴克利和我是同一个连的军士。那时团里有一个美女——不错,一个双唇间最富有生命气息的漂亮姑娘——名叫南希·德沃伊,她是陆战队护旗上士的女儿。那时有两个男人同时爱上了她,而她只爱其中的一个,她爱的那个人就是我。你们看到蜷缩在火炉边的这个可怜虫,再听到我说那时正因为我长得英俊她才爱我时,你们一定会笑掉大牙的。

“哎,虽然我赢得了她的那颗纯真的心,可是她父亲却把她许给了巴克利。那个时候的我,冒冒失失,做事不顾后果,而巴克利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已经有了显赫的军功。可是那姑娘对我真心一片,那时如果没有发生印度叛乱,致使全国混乱不堪,我早就把她娶到手了。

“我们都被困在布尔蒂,其中包括我们的那个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另外还有许多平民和官兵家眷。我们被一万叛军团团包围在那里,他们就像一群凶猛的猎狗向围在笼子里的一只耗子张牙舞爪。大约两个星期后,我们的饮用水用光了。我们能否与正往内地开来的尼尔将军的纵队取得联系,也是个未知数,而这是我们唯一得救的希望,因为我们不能指望携带所有的妇女和儿童冲杀出去。于是我自告奋勇突围去向尼尔将军求援。我的请求被批准了。由于巴克利军士比谁都熟悉当地的地形,于是我就找他商量突围的详细情况。他画了一张路线图给我,让我按图穿过叛军的防线。当天晚上十点钟,我便开始上路。城里有一千多条生命在等待援救,可是那天晚上,我在从城墙上爬下去的时候,心里想念的却只有一个人。

“我路上要经过一条干涸的河道,我们原本指望它掩护我通过敌人的岗哨,可是当我匍匐行至河道拐弯处时,闯进了六个敌军的埋伏圈,他们正蹲在黑暗中等我。刹那间,我被一棒打晕过去,我的手脚被绑得严严实实。可是,我真正的创伤是在心里而不是在头上,因为当我醒过来听他们谈话时,尽管他们的话我懂得不多,但我也听得十分清楚,原来我的战友,也就是替我安排突围路线的那个人,通过一个土著仆人,把我出卖给敌人了。

“我不需要详细讲述他是怎样出卖我的那一部分了,你们现在已经知道詹姆斯·巴克利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第二天尼尔将军领兵前来解了布尔蒂军民的围,可是,叛军在撤退时,把我一起带走了,很多年来我没见过白人的面孔,受尽折磨。我便设法逃走,又被捉回,重新遭受折磨。你们可以看见,我现在的这副模样,就是他们弄成的。几个叛军逃到了尼泊尔,把我也带上了,后来,我又被带到了大吉岭。那里的山民把带我的叛军杀死了,于是我又一度成了他们的奴隶。我逃走之后,没有往南走,而是往北走,一直逃到阿富汗。我在那里漂泊了好几年,最后又回到了旁遮普。在那里,我多半时间跟土著人生活在一起,跟他们学会了变戏法,用以维持生计。我一个可怜的残废人,回英国去又有什么用呢?难道回去在老战友面前丢人现眼?即使我渴望复仇,我也不愿意回去。我宁愿南希和我的老朋友认为我已经直挺挺地死去,也不愿让他们看到我还活着,像一只黑猩猩一样拄着一根拐杖蹒跚而行。他们深信我已经死了,我也愿意他们这样认为。我听说巴克利娶了南希,并且在团里扶摇直上,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愿吐露真情。

“但是人到老年,思乡之情便油然而生。好多年来,我做梦也在想念英国的绿油油的田野和山峦。我最后下决心在死之前再看一眼故乡的田野和山水。我一点一滴地积聚回家的盘缠,然后来到驻军的地方,因为我了解军人的生活,知道怎样讨好他们,并以此赚钱维持生计。”

“你讲的故事是非常生动感人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说,“我曾经听人说过,你遇见了巴克利夫人并彼此认出来了。我想,你后来尾随她回家,并从窗口外面目睹了她和她丈夫间的争吵,毫无疑问,她当面数落了她丈夫对你的行为。你当时情绪激动,便跑过草坪,冲着他们翻窗而入。”

“的确是这样,先生,他一看到我,脸色突变,我还从没有见过那样难看的脸色。接着,他仰面倒下,头就撞倒在炉子挡板上面。其实,他是在摔倒之前就死了。我根据他的面部表情判断他已经死了,这就像我现在坐在炉火旁看书本一样清清楚楚。我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就像一颗子弹射中了他的心,那颗做了亏心事的心。”

“那么后来呢?”

“后来南希晕倒了,我赶快从她手中拿起开门的钥匙,准备开门呼救。可是这时我觉得还是别管它的好,不如就此走掉算了,因为这件事情对我很不利,一旦我被抓住,我的秘密就会暴露无遗。我匆匆忙忙随手将钥匙塞进衣袋里,丢下手中的手杖,然后去捕捉爬上了窗帘的特笛。我把它捉住放回箱子里,便飞快地逃离了那间屋子。”

“谁是特笛呢?”福尔摩斯问道。

这个人俯身向前,拉开屋角上一个笼子的门,突然笼子里溜出来一只漂亮的红棕色小动物。它身子瘦小柔软,长着鼬鼠似的腿,细长的鼻子,还有一双很好看的红眼睛,我还没有见过别的动物有这样美丽的眼睛呢。

“是一只猫鼬!”我喊道。

“对,有些人这样叫它,也有人把它叫作獴,”那个人说道,“我把它叫作捕蛇鼬,特笛捕捉眼镜蛇动作快得惊人。我这里有一条去掉了毒牙的蛇,特笛每天晚上在士兵俱乐部里表演捕蛇游戏,给士兵们取乐。还有别的问题吗,先生?”

“好的,假如巴克利夫人病情严重,我们还会来请教你的。”

“要是那样的话,我会自己去的。”

“如果没什么问题,那也不必把死者的丑闻重新翻腾出来。虽然他行为龌龊下流,但是,三十年来,他因为自己的卑鄙行为一直受到良心的苦苦责备。就这一点,你也该满意了。啊,墨菲少校在街道对门。再见,伍德。我想知道昨天以来又发生什么事情了没有。”

少校还没有走到街拐角处,我们就赶上他了。

“啊,福尔摩斯,”少校说,“我想你已经听说这件事完全是庸人自扰了吧。”

“那么,是怎么回事呢?”

“刚刚验完尸体。法医证明,上校的死是因中风引起的。你看,这原来是一件相当简单的案子。”

“啊,再简单不过了,”福尔摩斯笑容可掬地说,“华生,走吧,我想奥尔德肖特镇没有我们的事了。”

“还有一件事情,”我们来到车站时,我说道,“如果说她丈夫的名字叫詹姆斯,而另一个人叫亨利,她为什么提到大卫呢?”

“我亲爱的华生,如果我真是你所喜欢描述的那种理想的推理家,那么,从这一个词我就应该推出这整个故事。显然,那是个斥责的字眼。”

“斥责的字眼?”

“是啊,你知道,大卫[8]也不时做错事,而且有一件错事同巴克利军士一模一样。你记得乌利亚和拔示巴这个小故事吗?我恐怕我对《圣经》知识有点遗忘了。不过在《撒母耳记》第一章或者是第二章,你可以找到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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