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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抓蛐蛐把义父弄丢了

得好马获宝衣,又认了一个神通广大的叔叔,自然是值得喜悦之事。但七郎没时间兴奋太久,毕竟生活于这空谷之中,纵有良驹,又能行几里呢?即着华裳,无人欣赏,岂不是徒劳。

而且,促织每年只在秋天活跃一次,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这才是真正要紧的事,如果因为区区恩惠错过了几只好的促织,七郎会后悔死的。

“多谢叔叔好意!”七郎向修姓男人作揖道,“但七郎今日还有要事要忙,恕不奉陪了。”又赶忙将宝马栓到了竹庐边的一处篱笆上,只身一人朝着山谷西面跑去。

看着这傻小子火急火燎离去只为抓几只蛐蛐的背影,修姓男人摇了摇头,有些怒其不争地叹息了一句:“这小子,真不上道。”可他嘴上虽这样说着,心里却好像有一丝醋意萌生,暗暗想道,“那促织当真那么有意思?比我的宝马华衣更加有吸引力?”脚下也迈开了步子,略带好奇地跟在了七郎的身后,缓缓朝那山谷西面走去。

“嘘!”

修姓男人才刚靠近一点,不小心踢到了一个小石块,发出了一阵不合时宜的微小声响,就遭到了七郎怒目圆睁的一记白眼。

“安静点!你把好促织都吓跑啦!”

修姓男人无奈地抿了下嘴,面部呈现出了一个充满歉意的表情,双手举起做一个投降状,踮着脚朝着身后的一块巨石上退了过去。便也不再说话。

再看七郎,他匍匐于一簇草丛旁,右手拖着一具捕虫网,屏息凝神,一动不动的,像是一具倒塌了的稻草人。但仔细观察,会看到,他的耳郭发生了轻微的抖动——他正极其认真地听着草中的虫鸣,眼睛则随着虫鸣发生的方向向各个草丛里挪过去,心里也随着眼睛对每个草里的虫儿做出评估。

这个——小。

这个——也小。

这个——大!就是这个!

说时迟那时快,七郎挥动了手中的捕虫网笼罩在了一簇草丛上。拎起一看,却又是一声叹息。网中虫名唤紫牙白红,正如其名,此虫透体鲜红,唯有牙钳是紫色的,如果把促织的品阶用军阶划分,那这紫牙白红应该是校尉级别,说不上太差,但也绝对不是上品。

“还行吧,至少不是个呆物。”七郎自我安慰道,将虫儿装进了蛐蛐罐里,又另找了一处草丛重新恢复到了那个倒塌的稻草人形态。

坐于巨石上的修姓男人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切,不禁皱了下眉头,不知从哪里变化出了一只捕虫网,轻松地朝着一簇草丛里拍下去,又捞上来,得到的是一只叫做三段锦的极品促织。

还曾有文人墨客为它专门题诗:麻头青项翅销金,体白牙长六足明,更有异常腰背阔,蜀川三段锦花名。

如果紫牙白红是军中校尉,那三段锦就是甚至可以凌驾于三军统帅之上的王了。

修姓男人撇了下嘴,小声地嘀咕了一句:“有那么难吗?”

而得到的回应是七郎一声雀跃的呼喊:“正红龙鳞甲!好虫儿!”

那是一只红中带白的促织,从某种程度上来算,它的确算得上是只好虫儿。当然,那是和紫牙白红比的情况下,若是和三段锦比,却显得有点太过不自量力了。

修姓男人实在看不过去了,从石头上跳了下来,再次走到了七郎身旁,抢过了他手中的捕虫网,道:“看我来给你抓一个,保证比你抓到的都好。”

却不料七郎一把又将捕虫网夺了回去,“不要!”他严肃而又坚定地盯上了修姓男人的眼睛,“即便你能帮我抓到促织王,那也是你抓到的。好的促织,要自己抓到才有意义。”

修姓男人被七郎的话惊住了,他自认无所不能,能够完全看穿眼前这个小毛孩子的所有心事。可那个无论是练武,读书,甚至在长相方面都喜欢走捷径的小子,在面对促织时,却好像突然有了底线。

“也罢。”修姓男人笑了笑,又退回了巨石上,反倒还觉得有些开心,“这样看来,这楞头小子还挺可爱的。”他用一脸慈爱的表情望着不远处七郎一次次挥动捕虫网,又一次次的叹气。心里一种异样的感觉突然升腾了起来,他在心里悄悄地想:“即便是做父母的,也不能处处都帮扶着自己的孩子,何况是一个才相认没多久的叔叔呢。”

“红额黄……哎。”七郎的叹息声再次传来,时间也已经过了晌午,年轻人的旧衣服上沾满了汗水。许多次的失利之后无论是体力或是精神,他都应该已经到达临界点了。可七郎没有放弃,他再次恢复到那个倒塌的稻草人形态,如前几次一样,屏息凝神,听着草丛中的动静……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挥动捕虫网——

“哟,真红。”太多次的抓到坏虫子的经历让七郎第一眼看到这只虫儿的时候还有点不敢相信,但随即,他再也不怕吓跑了好促织,不顾一切地喊了出来:“真色!促织王!”

欢快的声音在空谷中回荡。

七郎没有直接将真红放进蛐蛐罐里,反而捧着它走到了修姓男人的身前,“看到了吧,我就算不要你帮忙也能抓到促织王!”

话虽是对着修姓男人说的,但方才他一意孤行执意要亲自动手抓促织的时候,脑子里好像有一条条文字飞过,有好一些是嘲弄他傻的,还有一些对他说:“就让修叔叔帮你一次吧,就当是你自己抓的。”(弹幕)

“什么叫就当作?这就是我自己抓的!”他对着空气喊话,脸上的神情浮现出骄傲和自豪。

“干的不错。”修姓男人微微点头,刚刚脑中的文字现在也统一变成了和修姓男人同样的意思。

七郎兴奋地将真红放进了促织罐里,收起了捕虫网,郑重宣布:“今天就先到这儿。”回竹庐的路上,他又忍不住打开了好几次那个装着真红的蛐蛐罐,带着笑意嘀咕道:“这次回去再跟义父斗蛐蛐他可不是我的对手了哦。”

可跟在身后的修姓男人却多嘴了一句:“你义父此时已经不在偃宣谷中了。”

“这怎么可能?义父带着我隐居谷中,已经十六年不问世事了,怎么会突然出谷。”七郎明显对他的话持怀疑的态度。

回到竹庐时,已是黑夜,七郎大声呼喊:“义父!我回来了!”

却并没人回应他。

修姓男人摊了摊手,“这下相信了吧。”

七郎奇怪地看了看竹庐,又看了看修姓男人,心想:义父虽生性贪玩,却也是谨慎之人,且武功高超。他不会沉迷于抓蛐蛐而忘记了回竹庐的时间,也没有人可以伤得了他,义父此时还没有回来,那就说明,修姓男人所说的话是对的。

“我义父去了哪?”七郎狐疑地问。

修姓男人却说:“这我便不知道了,你可以进屋看看,说不定你义父给你留下了书信什么的。”

七郎觉得他说得在理,义父绝不会平白无故地消失不见,定会给自己留下些什么。于是七郎收起了蛐蛐罐,冲入了义父的房间里,其他地方均与平日无异,唯独桌子上摆了一个有些诡异的黑色小匣。

打开匣子,里面是一封书信和一只破旧的剑柄。

信中写道:“义父已寻到‘那事’的些许端倪,‘那事’困扰义父半生,最是要紧不过。事中原委太过复杂,三言两语之间难以说清,但时机难得,稍纵即逝义父只能只身前去追查。你若见到此信,便依信中所绘地图来太吾村寻义父吧!那伏虞剑柄无比重要,不仅是你身份的凭证,亦是义父与你相认的信物……另外,出谷之后,你须得自称姓“太吾,”切记……”

寥寥数言之后绘制着一副地图。

七郎心想:那伏虞剑柄义父那么看重,不知有什么古怪。便伸手摸向了盒中的剑柄,突然脑中一阵轰鸣,紧接着,七郎只觉得身入虚无,口不能言,耳不能闻,目不视物……七郎惊异无比,刹那之间,成百上千人的记忆涌上七郎的心头;这一刻七郎是落魄书生赴京赶考;下一秒,七郎已在市井之中屠狗宰羊;哇哇啼哭声中,七郎降生于豪门大院,锦衣玉裘里……哪知眨眼之后,物换星移,人面变成了骷髅,沧海化为了桑田……也不知过了多久,七郎听到自己呼呼喘气,已然回到现世。再看手中,那支剑柄残破不堪,锈迹斑斑,也未见有半点不同。

走出竹庐,修姓男人问:“怎么样?”

七郎沉吟了片刻,方才见到的画面仿佛还在眼前,答道:“义父叫我去一个叫做太吾村的地方找他。”

“那你决定怎么办?”

“我会听义父的话。”

“很好。”修姓男人递给了七郎一个小巧的竹哨,看上去与普通哨子并无异常,但吹起来却会发出“哔哔”的声音。

“这是何意?”七郎有些不解地接过了竹哨。

修姓男人勾出了一种不舍的苦笑:“既然你打算出谷去闯荡江湖了,那按照我江湖败类的身份再和你呆在一起,自然是影响不好,所以我们,也该分道扬镳了。不过,如果以后你遇到了困难,那么就吹响这个竹哨,我会马上出现在你面前,无论什么事,我都能帮你做到。”

话止,修姓男人化成了一阵黑烟,消散在了夜空里。

只剩下了福禄锦衣在月光的映衬下闪出淡淡光芒,马儿发出了冗长的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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