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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救护车,医院

7

整块区域都被封锁了。他们用担架把我抬出教室往救护车走时,我看见在稍远处聚集着大片人群,也看见沿着通往学校的上坡路上,警方用来封锁凶案现场的蓝白色塑胶条正随风摇曳。我想象着,牛栏和玉米田之间想必竖立了封锁人群进入的铁栅。

他们把我塞入车内时,我又听见一声救护车鸣笛声。是往学校去,还是离开?

我记不起来救护车是走哪条路将我从学校送进医院的。我看不到外面。我躺在担架上,盖着毯子,一心只想回家。我假装救护车是在抄捷径,我们很快就会到达阿尔托普[12],黄色灯光整晚照亮着柔软整洁的慢跑道。老妈总是说“很方便”,我们将会驶过高尔夫球场,“转个弯就到了,很方便”(还是老妈的话)。海湾上还有刚上漆、新下水、准备驶入斯德哥尔摩群岛区的船只,“我们就住在天堂隔壁”(是的,还是老妈的话)。

三周前,塞巴斯蒂安把船停在那儿。篝火节时,我们在那里留宿。塞巴斯蒂安睡着时,我抬头望着被雾气笼罩的天窗。那完全是最近的事,我也知道救护车并未载着我回家。然而此刻,我比以往更想看到自己熟悉的事物:北草园的曲面屋顶网球场、通往维克多·里德伯格中学陡峭到自行车都骑不上去的步道、瓦萨小学、橡树角的多岩小径、巴拉库达的狭长海滩、两侧树木林立的皇宫斜坡,还有老爸一周前才买的吊床。只要我能看见这些,就表示什么都没发生。但是,救护车没有车窗,而且车速非常快——不断地远离再远离。

现在学校是不是被封锁起来了?毕业典礼该怎么办?会取消吗?阿曼达的毕业派对呢?她是我们所有人当中最后一个举办派对的,而且她还说,我一定得上去致辞一下。“你一定得致辞,一定,一定!”现在,她的派对要怎么办下去?她不是死了吗?我听到她已经死了,听到他们大家每个人都死了,是这样没错吧?我看着他们死掉。就在刚才,我们都还活着,突然,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全死了。

那时是几点钟?我和塞巴斯蒂安经过动物岛广场时,派对才结束几小时,是吗?我们已经谈完了,无话可说,因此他走在我前面,不想跟我并肩同行。我看见面包店外的广告牌翻倒了,他们就这样把它放着过夜吗?天气很暖和,真是个温暖的春天,简直像夏天。长达一个多星期的暖和天气让人觉得浪费,仿佛等到暑假时,好天气就不会再剩多少了。和塞巴斯蒂安散步时,我因为脚痛一直赤脚走在柏油路上,用一手提鞋,抓着脚踝处的绑带。我试着用另一手牵他,但他把我推开。然而我还是相信,他已经消气了,平静下来了。他看起来似乎已经平静很久了。这不过是几个小时以前的事情吧?现在,塞巴斯蒂安死了吗?

那次散步,我们走上汉瑞克·帕尔玛大道。整条路空无一人,却明亮一如白昼。我们很快就要到学校和大家见面,丹尼斯、萨米尔,还有其他人,但当时,就我们两人走在那条路上,没有人走在我们前方或后方,更没人经过我们身边。别墅耸立在高地上,车辆停在紧闭的车库里,门紧锁着,还加装了警铃。整个动物岛好像被遗弃了。我没有听见任何鸟鸣声或清晨的声响,一片死寂,我心想,就像原子弹爆炸后那几分钟一样。我怎么会想到原子弹呢?我是那时就想到,还是在事后或现在才想到的?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完了。

从学校到医院,一路上我都躺在救护车的担架床上,只能听却看不见。车子开了好一会儿,我又听到从远处传来警笛声。鸣警笛意味着情况紧急吧?还没结束吗?还有人活着吗?

“他们不是全死了吗?”我问旁边的警察,我记得是他把我抬进车内的。那警察没有回答,他连看都不看我一眼。他已经对我有了恨意。

医疗人员戴着乳胶手套脱去我的衣服,并把它们塞进不同的袋子里。好几个小时过后,我才终于能洗澡。前后有三名医生、四名护士检查过我之后,才放我进入淋浴间。我只转开热水开关,就钻进莲蓬头的水柱下,水柱正缓慢转向滚烫,但我完全感受不到水温的变化。我怎样都洗不掉身上的血腥味。浴室的门敞开着,没有浴帘,一名女警倚着门框,在淋浴时全程盯着我。他们做了一大堆采样,戳了我的指甲,还用金属仪器和超大根的棉花棒在我身上、体内刮擦。即使我没有任何问题,还是被迫在医院待了一整晚。

很久以后我才理解,警察来跟我谈话时,其实就是在侦讯我。很久以后我才搞懂,为什么我只能和警察说话,为什么医生和护士会用一种连同情都懒得表示的声音说“我们不能和你谈这个”。很久以后我才搞懂,为什么非得拖上好几个小时,我才能和爸妈见面。

我床边坐着另一名女警,她手握着警棍手柄。我的衣服被脱去放到床上时,我问她我爸妈是否死了。我实在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问:“我爸妈死了没?”但这显然让她非常紧张。她打了通电话,第一个女警就回来了,就是那个有着像男生一样瘦削的臀部、把头发烫成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发型、带着录音机的女警。她眯着双眼,问我为什么会好奇自己爸妈死了没有。我为什么会想知道这个?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直到后来,我才弄懂她为什么觉得纳闷儿。

两名警员轮流坐在医院里盯牢我。老爸和老妈可以来探望我五分钟,当时应该很晚了,也许已经是半夜,有一名警员陪着他们进来。我的小房间里挤了六个人,老妈坐在我病床的最外侧边缘。她一语不发,什么也没问,“发生什么事了”“你做了什么”,甚至连“你还好吗”都没问。她也没说一切都会没事,或是告诉我现在该怎么做,该怎么做我才不会死,哪怕我说自己快死了。也许我还真想死?老妈只是哭。以前我也看她哭过很多次,但从没这样。她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看起来变形失真,惊惧不已。我想她怕的是我。我相信她不敢问我或对我说任何话,是因为她对我的回答感到恐惧。

也许警方(或桑德)要求他们不要提出任何问题,或谈到我会怎么样,但是我妈本来就不曾告诉我该怎么做,她总是努力皱着僵硬的眉头“讲道理”。在所有的母亲类型中,她最常选的就是“体贴型”。这一型的母亲会向自己女儿表示,她理解我已经成熟,可以自己负起责任。老妈其实并不这么想,她只是认为,让别人觉得她是这种人很重要。不过,这还真不是显示自己是个杰出老妈的好场合。在那种场合、那种时间点上,能成功证明自己是好妈妈的机会简直微乎其微。爸爸站在她背后,他也哭了。我以前从没见他哭过,就连在祖母的葬礼上他都没哭过。

“我已经打电话给彼得·桑德了。”他不容置疑地说。

其实我知道律师彼得·桑德是何方神圣。或许大家都知道他是谁。每当他为杀童犯或强奸犯辩护时,就会上报纸和电视新闻。八卦杂志也会刊出他参加电影首映会以及诺贝尔奖晚宴的新闻,不只诺贝尔奖晚宴,就连瑞典国王私下办的派对,他也常是座上宾。他还上过一大堆其他电视节目,经常以专家身份谈论那些没请他辩护的审判。

这可能很有意思。他可是我唯一听闻过且真实存在的人物,而不只是在电视、电影中高喊“阁下,我反对”的人,他不是一般人,他和国王有私交,他是个赫赫有名的人物。

我只是点点头。

老妈也点点头。她擤擤鼻子,点点头,接着点头如捣蒜,仿佛借由点头她才撑得下去,或至少能闭上嘴。我很担心,要是我不假思索就开口,恐怕会尖叫不止。我牢牢地闭上嘴。点头,或摇头。点头居多。

就这么办,我想,闭嘴,什么都别说。

老爸往后退了半步,我突然觉得他会要求我道谢,就像我小时候那样,他会把声音降低半个八度问道:“玛雅,这时候你该说什么?”但他并没这样做,而是离开了。

我本来想,他们可以待久一点儿的。警方想必很乐意听到一段爸妈和女儿之间亲情洋溢的对话,但情况却非如此。老爸和老妈离开了。我觉得他们不想要久留。

老妈离开前抱了我一下,她的指甲深深嵌入我的上臂。我倾身向前想要回抱她,却有点儿太迟,她的胸骨撞上我的锁骨。要是我没比她高,她或许能亲吻我的额头,或者做出一些充满母爱的举动,但现在不可能了。我把身子抽离她时,看到她的眼眶全成了粉红色,就像实验用的白老鼠。老妈脸上的妆全都被泪水冲净了,之后也没再补妆,足见此事有多严重,以及影响有多深。

他们离开后,一名护士走进来,给了我两颗装在塑料杯里的药片。我把它们塞进嘴里,用另一个较大的塑料杯喝了点儿水吞下去。然后她就离开了,门没关。我床边仍坐着一名制服警员,另一名警员则待在房门口。

他们想必以为,我会受不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而打算自杀。不过,这又是另一件我花了一两天才弄明白的事。我开口喊护士,从嘴里挤出“谢谢”,但我或许应该道歉的。我本来该死却没死,反而苟活了下来。对不起,我真的很抱歉。我不是有意要这样的。我保证,我真的想死。

我不知道在这儿的第一晚,自己是否入睡了,我想没有。不过我成功地让自己闭上嘴保持沉默,也没尖叫出声。

隔天早上两名警员来到医院。我已经被彻底检查个透,也欲哭无泪了。那名瘦削的烫发女警回来了,还带着一名眼神像在瞪人的较年轻的男子。他在她背后保持半步的距离。也许,坐在我房门外的就是他。不管怎样,他看来像刚睡醒。他依序盯着我们看,最后目光停留在我身上。我真想回瞪他,直到他被迫把眼神转开为止,不过我没能这样做。我累了,仿佛随时都会睡着。

警察看起来并不急,不过他们仍不打算坐下。一名医生带着一份文件进来,由女警在文件上签字。他们说我不需要更衣,可以直接穿着医院的睡衣上车,等我们抵达目的地时,我再换衣服就好。我自己的衣服、手机、计算机、iPod、家里和学校置物柜的钥匙,全被警方扣押了。

我要求上厕所和刷牙。他们同意了,但是烫发女警要跟着我进浴室。当我脱掉医院给的内裤准备小便时,她转身没看,然而擦屁股时,我发现她从镜中望着我。

我没问他们我还得在这里待多久。我们离开房间以前,警察取来一副手铐固定在我的手腕上,把一根手指插在我的手腕和金属中间,确保手铐没铐得太紧,然后,在我的腰间缠上一条腰带,手铐借由链条和腰带连在一起。我并不认为自己能回家,但也许直到那时,我才了解我们要上哪儿去。然而我最震惊的,还是被铐上手铐这件事。

“你们真的有权这样做吗?”我问道,“我只是个……”我本来想说我只是个孩子,或至少只是个青少年。不过我后悔了,不再问下去。

医院外早就聚集了大批新闻记者。四名手持相机的男子,以及四名把手机抓得紧紧的女子,就站在医院大门口。不远处,还站了两三名新闻记者。

当我走出门口时,他们可没大叫,而是马上兴奋起来。外祖父一套上橡胶雨靴,他养的小猎犬就会伸挺鼻子汪汪乱吠。我就是这些新闻记者的雨靴。摄影机快门闪动的声音听来很遥远。我开始以为,他们应该被要求保持在“适当距离”以外,然而现在,他们就待在我眼皮子底下。

我正等着便衣女警打开灰色轿车的车门,准备上车之际,其中一名新闻记者问我感觉怎么样。他的声音很低,我甚至没发现他站得如此近。我退缩了一下。

“谢谢,很好。”我脱口而出,忘记该闭嘴了。开口说出的话,简直比失控尖叫还要糟糕。我全身上下都感到大错特错。“我是说……”我还试着补充说明。这时,我看见新闻记者双眼眯起。他可不同情我。

女警抓住我,她绝对不想让我与记者交谈。

“你的朋友们死了……”新闻记者开始说,但被打断。

“现在闭上你的嘴!”烫发女警的表情像是要把记者痛扁一顿,“不准再问那些问题,否则就是妨碍调查,懂不懂?”

事后我才了解,烫发女警担心记者会把警方还没对我说的话先透露给我,警方希望观察我听到那些话后的反应。但在那时,我以为她在生我的气,甚至比之前还要生气,我脸红了。我可不是什么身材纤细的美女,也没有凝脂雪肤,我脸红的样子一点儿都不可爱。我呼吸困难,身上散发出汗酸味,豆大的汗珠留下盐渍。不过我还是装作若无其事,挺直背脊。

就在烫发、扁臀、指甲平直的女警在口袋翻找汽车钥匙,新闻记者努力想解读警察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时,我感到风将我那散开的头发向后吹拂。烫发女警盖在我双手手铐上的夹克,掉落在地上。我就站在那儿,身穿大得夸张的医院病人服,没穿胸罩,坚挺的乳头正对着离我最近的摄影师。要不是手铐还被牢牢系在腰带上,我早就开始挥手了。我会做出“耶——我是世界百米赛跑冠军!”的疯狂手势,手臂伸直,五指张开,指向静默的“群众”——其实那根本不是什么群众,只是一群震惊不已、没刷牙、身上还穿着昨晚衣服的记者。

我坐进车里时,全身疼痛。衣服接触到皮肤,产生灼烧般的刺痛感。仿佛被水母咬伤、得荨麻疹或三级烫伤后伤口化脓。天哪,要多痛就有多痛。我觉得自己在颤抖。我紧紧贴着斜搭在双臂和双手上的安全带,将身子从烫发女警身旁转开,直到车子驶离停车场、上了高速公路以后,才又开始呼吸。

后面还跟了三辆车,它们与警车保持着距离。我看不见他们疯狂打电话给编辑部,看不见他们摆弄手机、上传照片的情景,但是,我知道他们在搞什么。

我的照片。玛丽亚·诺贝里,动物岛区娇生惯养的臭婊子,和现实生活脱节的疯子、凶手。玛丽亚·诺贝里就是个发疯的杀人凶手。不然警察怎么会这么做?一个十来岁的青少年,怎么会被铐上手铐,以这种方式带走?不消几分钟,我就会占满新闻版面,被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分析,而且主题完全一样。

烫发女警很快就镇定下来,似乎并不在意我们被跟踪。她把一小包口含烟塞到唇下,用舌头将它往里面卷。她下巴伸挺,递出口含烟盒,作势问我要不要。我摇了摇头。

老天爷啊,我心想,现在我们两个真成一条船上的蚂蚱了吗?我真希望自己在上路以前记得要头痛药,或者,至少吃点他们给我的早餐。我突然发现自己好饿。我最后一次吃东西是什么时候?应该是昨天吧。但是,除了和一个警察在阳台上一起抽烟以外,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当我问起时,没有人大惊小怪。他们花了好一会儿才决定我可以到哪个阳台上透气,又过了好一会儿,他们才掏出一根香烟给我。除此之外,他们觉得一切正常。难道我再偷偷摸摸抽烟,就会来一场大屠杀吗?

可是,今天我吃早餐了吗?没有。昨天的午餐呢?肯定没吃。晚餐呢?嗯,我想没有。

我把前额贴在玻璃窗上,闭上双眼。即使戴着手铐,我也希望向这些新闻记者挥挥手。这样一来,国王的朋友桑德就可以说,我患了精神病了。

案号:B 147/66

玛丽亚·诺贝里动物岛综合高中杀人案

开庭首周:星期二

8

所有案件的审判都遵循着相同模式,关于该由谁发言、发言的顺序,都有明确规定。桑德全都对我说明过,我也仔细地听了。因为我不想被吓到,想对一切都做好准备。

第二天上午,我们在那个门上本该贴着“凶手”字条的房间见面时,还不到九点半,不过桑德暨赖斯达迪斯律师事务所已经派人从市中心东矿区[13]购物中心的餐厅取回了今天的午餐。食物是冷的,不过看上去还是比我过去九个月吃过的所有东西好吃一百万倍。桌上,咖啡壶旁边摆着一堆薄荷巧克力、一碟方糖和一瓶小瓶装的牛奶。吃完早餐不过两小时,我还是把巧克力吃了个精光,还把锡箔纸卷成小圆珠,堆成一座小金字塔。我完全没问有没有人想尝尝巧克力,倒是问了我能不能抽烟。桑德要求我“克制”(典型的桑德式措辞),因为我们一出房间铁定会被记者包围,而且“从安全性上来看会有问题”。

不过,菲迪南倒是问我要不要口含烟。嗯,菲迪南当然用口含烟,想必她也不刮腋毛。我在看守所时,有一两个警卫看来也相信,口含烟和茂密的体毛是迈向女权运动抗争的正确方向。还有,稍许的体味是自然美的一种表征。菲迪南用一种更有教养的方式,提醒了我这些。她递给我的不是小袋装的口含烟,而是散装的,我一点儿都不惊讶。

“不了,谢谢。”我说。过去这九个月,我从其他女性手上接受的口含烟数量,已经超过大多数人一辈子需要承受的量了。

“你不知道抽烟很危险吗?”煎饼圆脸男直接在我耳边嘶吼,“吸烟的人会早死的。”

我无法判断,他是不是在开玩笑。

不管怎样,检察官今天要谈到我的死亡——关于我本该死掉的事。

她的论述如下:塞巴斯蒂安和我决定对那些背弃我们的人进行报复。我们在一个提包里藏了炸弹,另一个提包里塞了枪支,开车到学校大开杀戒。直到塞巴斯蒂安死了,大屠杀才告终。根据校园枪击案的模式(或者说,依往例判断),我本来也该死的,但是我却没死。一个或好几个疯子决定对同学进行报复,持枪到处扫射,直到弹尽粮绝,或是警方来到现场。最后通常是以他们持枪互射、饮弹自尽,或被警方打死告终。当然,前提是他们不能临阵脱逃。活下来的,都是懦夫、胆小鬼。而我呢?此刻还活得好好的,正高坐在斯德哥尔摩地方法院一号法庭外面。一个懦夫。检察官想必已经针对我做出这样的评断。

我对煎饼圆脸男说的话没回应。一名保安打开门,告诉我们现在可以进去了。就在桑德收拾自己的东西时,我还在用卷好的锡箔纸盖起最后一层金字塔。菲迪南再次问我,要不要来点儿口含烟。我摇摇头。看来我一定是一副好想抽烟的样子。

“尼古丁口香糖耶!”她欢快地高叫着,好像这是她出其不意的妙招。菲迪南甚至还有时间在自己的提包里翻找,直到桑德咂了舌。桑德绝对不会准许我在审判进行时嚼口香糖。我们走进法庭坐定。

那位“叫我丽娜”气色非常好,脸颊红润发光。也许她今天一大早就站在法院外的阶梯上,召开了记者会。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普照却清冷。我敢下注赌她会非常乐意在法院大门阶梯处,召开户外记者会。嘿,惊悚巨片的超级大人物来喽!或者,她该不会是走路到这里来的吧?就因为每天规律运动很重要。要我猜的话,丽娜·派森一定是走楼梯而非搭电梯,而这让她可以在每天的午茶休息时间,吃上两块糕点或是个别袋装的宾治酒点心卷[14]。“叫我丽娜”看起来就像购买了国债,买了额外退休保险,不靠学生贷款就一路念完了法学学位(欠债的人就没有自由之身可言!)。不需多费心思,我就能想象她家(住在连栋屋)大概是什么光景:松木壁板客厅,儿童床上方挂着捕梦网艺品,玻璃柜里装着全瑞典最大套的陶瓷青蛙组件。现在又轮到她发言了。又来了。我对总检察官丽娜·派森简直厌恶透顶。

九个月以来,新闻和电视节目不断报道这件事,除了我以外,大家——对,就是大家都发过言了,并且在黄金时段大哭。每个人都能召开记者会,想在哪层楼开就在哪层楼开,而我的律师和家人却被禁止发言。这时候,不巧又是检察官发言,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现在,她就要来谈谈那个本该举枪自尽,却不敢这样做的大屠杀凶手的故事。一个不敢承担后果的懦夫,一个以为自己可以溜之大吉的家伙。那就是我。

桑德大可解释到口干舌燥,我还是不懂怎么会是她先发言。检察官至少会花上一天来攻击我,或者两天。然后,我们讲完以后,又轮到她了。她会传唤证人,一个接一个,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都同意我是个怪物。

今天,想必又是“检察官丽娜·派森日”,真不知道这种日子还有多少天。她全包了。老妈脸色惨白,看起来就像上了小丑妆。老爸则额头泛光。桑德完全放松下来,他本可以在自家客厅里和邀来的客人高谈阔论。不过,这场鸡尾酒会我可没受邀。我被开肠剖肚,大卸八块放在餐桌上。他们要大快朵颐的就是我,用蛋糕刀一块块分切。

我们必须聆听。接下来要看照片、素描、武器、调查报告书,还要浏览我的电子邮件、短信、Facebook状态。瞧瞧我打电话给谁、讲电话讲了多久。谈谈我计算机里的储存内容,以及我在学校的置物柜里有什么东西。甚至还要研究我写在某本教科书封面上的笔记,内容引述了某首诗:“当一切无可期待,便无须再承担什么了。”根据检察官的说法,这意味着杀人与求死的夙愿。下周,丽娜·派森会传唤证人出庭,他们将会描述并说明“一切”。假如“叫我丽娜”可以自己做主,我看就连我穿过的内衣都会在庭内传阅,供众人嗅闻。

他们让我最后一个进场。我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盯着桌面。要跟爸妈讲话根本不可能——感谢老天——更别说让他们拥抱我、触摸我、帮我抚平头发了。要是他们可以这样做,煎饼圆脸男会很高兴,因为新闻记者全盯着我的一举一动,煎饼圆脸男不介意他们看着我——只要他能操控他们该看什么。如果老妈能够帮我把刘海儿从面前拨开,将发丝拢回耳朵后方,煎饼圆脸男想必会大喜过望。

就我记忆所及,她一直都这么做。每次动作都清晰到仿佛照了相——用食指和拇指把头发塞到耳朵后方,简直就像YouTube上的九连拍。三十年来,拍照的主题始终如一,关于冰河如何融解,或是一个年轻美女如何在吸食冰毒两年后,变成一个牙齿掉光的老太婆。一堆静物照,迅速地依序一闪而过。玛雅梳理好的头发,羽毛一般、短短的婴儿头发;长一点儿的小女孩鬈发,我在托儿所拍团体照那天自己动手剪的刘海儿;还有没先征求妈妈同意就染了的头发;参加坚信礼[15]前,请她帮我烫成波浪状的头发;我头戴仲夏节花环的照片;圣露西亚节庆典的话剧表演;还有橡皮筋绑好的辫子;还有用监狱洗发水洗过、整整十一个月没剪过的超长头发。

新闻记者将会小心检视,老妈有没有当众关爱我。实际上,对此煎饼圆脸男会爽到喷屁。我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空洞地凝望着。丽娜·派森打开她的麦克风,扩音器响起了“噼啪嚓”声。

“欢迎各位。”首席法官表示,他成功地让自己听起来带有憾意。然后,他把场子交给检察官。她的双颊依旧泛红。

“在凶案发生数天,甚至数小时前,被告的行为皆已构成教唆杀人……”她逐字朗读起诉书,“……她的行为导致塞巴斯蒂安·法格曼……”

她为什么要一直读下去?要老太婆记住她起诉我的理由,真有那么难吗?所以说,笨蛋也可以当检察官喽,这怎么可能?

“诺贝里和法格曼共同计划的第一步,就是在同一天早上,于动物岛综合高中412号教室展开攻击。这导致了第一起凶杀案。”现在她放下文件,甚至连老花眼镜都摘下来了,“我将会说明,被告是如何主动参与该计划的准备与执行的。”她继续说下去。

“我们最后发言是有优势的。”菲迪南这么说过。然而她错了,大错特错。等到检察官把这些全说完,没有人会想听我们说什么。没有人会想看我,更不要说让我讲话了。但是,我对此无能为力,什么都不能做。

我们要讲些什么都不重要了。没人会听懂我讲什么,更没有人会同意。虽然,大家玩的是同一个游戏,只是角色不同罢了。

桑德要谈谈“我的说法”,但是到那时,一切都太迟了。那时,他们早已做出决定了。

检察官继续聒噪,说我们——我和塞巴斯蒂安,是一伙的,说他是我男友。检察官表示,我深爱塞巴斯蒂安,以至于其他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为了他,为了我们的爱情,我什么事都肯干。

丽娜·派森继续说她会如何证明自己是对的。“我将会传唤下列证人……”“关于证词……”“证物……”菲迪南状似同情地斜瞥了我一眼。别再瞪了。煎饼圆脸男把两个文件夹的位置对调。安静坐好。我很纳闷儿他们两个为什么会坐在这里,根本毫无用处啊。菲迪南的出现,只是为了证明我并不仇恨有色人种。有一次我忍不住问她,为我辩护她有什么想法。她紧张得要命,我还以为她要尿裤子了。她结结巴巴地说,这是“极为独特的机会”,她“很荣幸受此重任”,并“希望她的经验能够成为助力”。狗屎,她完全是在鬼扯淡。对于我和这场审判的一切,菲迪南可是恨之入骨。她恼火的是,自身经验明显不够格担任我的律师,却还得坐在法庭里。她讨厌的是,她跟我的案子“相称”,这意味着她必须在所有新闻记者和嫉妒不已的同事面前全力以赴——即使她出生在松兹瓦尔[16],在瑞典信义会受过洗,也看起来像桑德的贫民区教徒代表。显然她心中所想却绝对不会说出口的是:她只喜欢关于这场审判的一点,就是我们稳输不赢。

丽娜·派森继续滔滔不绝。

“请参阅附件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根据法医检验报告,被告玛丽亚·诺贝里使用二号武器所开的最初两枪,导致阿曼达·史坦的死亡。几秒钟以后,被告再度击发二号武器,请参阅附件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根据法医检验报告,这两枪导致塞巴斯蒂安·法格曼死亡。”

我们“承认这部分关于罪行的描述”。意思是,这是真的。我把他们杀了。我杀了阿曼达,杀了塞巴斯蒂安。然而这可不是因为爱。关于这点,我们想怎么说它都行——但事情仍旧是我干的。

开庭首周:星期二

9

我从不相信这事会那么快结束,不过总检察官丽娜·派森竟排除万难、在午餐前结束了自己的陈词。午餐后(菲迪南抢在我们吃午饭前,冲过去把食物加热),她开始展示各种书面证据:千奇百怪、五花八门的验尸报告,警方的笔记,各种奇怪的地图,会议记录,实验室检验结果、摘录、报告书,我实在没法全记在心里,也越来越难以专心听讲。丽娜·派森高声朗读,丽娜·派森逐字逐句高声朗读,丽娜·派森的声音真是让人厌烦,到了结尾处几乎沙哑了。丽娜·派森本该清清喉咙的,她却没这样做。

申请羁押的文件也不过十一页,但检察官啰里啰唆,搞得像是有一万一千页。不过,如果你把所有的调查文件都计算在内,总数大概就是那个规模。

我一整天都不准说话,又不能拔腿开溜,必须坐在这里承受这一切。我试着不听丑八怪丽娜讲话。

她高声读出我们之间的短信,那些由我发给阿曼达、塞巴斯蒂安和萨米尔的短信,那些由阿曼达、塞巴斯蒂安,噢对了,当然还有萨米尔发给我的短信。同时,她还把我们的短信对话按序列投影在大屏幕上,让所有人都看得一清二楚。能整理出这一切资料,她可是相当自得。这俨然成了她的教育学!

我记得,阿曼达生前曾给我看过一封她外祖母写的信。信中注明,她外祖母希望自己在棺木中要怎么打扮,在教堂里又该播放什么音乐。那是某个特别的四重唱组合唱的经典乐曲。阿曼达和我从没听说过那个合唱团和乐曲。但阿曼达提到,问题在于她外祖母最要好的闺密先死了,葬礼上就播出了同一首歌,所以她外祖母不得不想首新的乐曲,她外祖母可不想被人认为没创意。当然那首曲子播放时,她外祖母已经死了,而她那个闺密死更久了,但是对阿曼达的外祖母来说,不要成为模仿者就是这么重要。

即使死了,大家还是想独树一帜、别出心裁,真叫人费解。噢,不行,千万别像在乌拉瑞尔批发行[17]购物的乡巴佬一样,播放《每一天》[18]这种音乐。一定要特别,令人终生难忘。为了不要在安息之时还受平庸、陈腐的羁绊,一定得有个可怜虫以经典的重金属吉他伴奏,高唱《泪洒天堂》。就像其他那些“私人”葬礼一样。

就连走到人生终点时,人们还是很可悲。这可一点儿都不特别。

而现在,阿曼达死了。阿曼达、塞巴斯蒂安,还有其他所有人。我没办法参加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葬礼。虽然,看守所不准我外出参加葬礼并不是最大的阻碍。不过我还是想知道,这些葬礼什么时候举行。于是桑德就告诉我了。但是塞巴斯蒂安的葬礼,桑德什么也没透露,因为那是秘密进行的。

我很好奇,塞巴斯蒂安有没有跟别人谈过,希望怎样安排自己的葬礼。想必没有。他只谈死亡,从不谈之后会发生什么事。不过,阿曼达对自己的告别仪式该如何举行,肯定有一大堆想法。但她干吗早早计划这种事呢?

筹办塞巴斯蒂安的葬礼铁定是一项艰巨的挑战。既不能寄邀请函,更不能在报上登讣闻。至于鲜花,还是送给无国界医生更经济。

但是,总有些什么安排吧?应该只有那些和他最亲近的人,私下出席了葬礼,谁知道那是些什么人,毕竟我跟他爸爸无法参加。不知道他们播放了什么音乐,有没有播塞巴斯蒂安老爸最喜欢的歌曲?那是他最常听的一首,叫《牧师降临学校》,讲的是有个小子犯规了,“忧郁的傻小子,忧郁的傻小子”。不晓得他们给他穿什么样的衣服。我敢说,每个人都该有自己“最爱的T恤”。因为大家都认为,所有死掉的青少年,都有一件自己最爱的T恤吧。

我想,他们会让塞巴斯蒂安穿西装。克莱斯的秘书麦利斯大概得去买一件。用一件昂贵、颜色低调的西装来火葬一个大屠杀凶手,真是再理想不过了。

要我猜的话,葬礼大概会在教堂举行,之后直接入土为安,或是到某个秘密海域,让塞巴斯蒂安的哥哥把他的骨灰随风撒落。总之就是不能有墓碑,否则万一遭人破坏,又要上新闻了。

我也好奇,塞巴斯蒂安的妈妈是否被叫了回来,不管是从瑞士的勒戒诊所、非洲的慈善机构,还是她在儿子心理状况日渐恶化之际待的任何鬼地方。

我可以想见她现身的模样:戴着超大的太阳眼镜,做过蜜蜡、激光除毛的肌肤,光滑剔透有如水母一般。或许还带了一朵橘红罂粟花,好放到棺木上。她绝对不会带玫瑰花,玫瑰花在葬礼上太平庸了。不过很诡异的是,让老太婆看起来像绿头苍蝇的太阳眼镜,却被认为时尚别致。

在总检察官丽娜·派森放映从教室拍摄的照片时,我听见老爸在座位上动来动去。不用看就知道,他难以坐定太久。可是,在她播放被监视器录下的塞巴斯蒂安扫射时的画面,以及我从他家把一个提袋搬到车上、而后坐在塞巴斯蒂安身旁副驾驶座上的视频时,整个法庭都鸦雀无声。从视频上看,我似乎觉得那个袋子很重(也的确是)。事后,他们在我的置物柜里找到了这个提袋。但是,那颗炸弹从来没有引爆,根据专家的鉴定报告,它“质量粗劣”,不足以引爆。不过丽娜·派森的目的,是把我们两个描绘成拥有无数资源的大怪物,专家证词不符合她的目的,所以她干脆不引述。

那天早上我最后一次走出家门时,未跟莲娜道别,她还在睡觉。也许,那天早上她真是睡到自然醒。事到如今,我多么希望能进去看看她,我很喜欢看莲娜的睡姿(她总是趴着睡,双手握拳放在枕头上)。我努力回想自己最后一次看见她是什么时候,我们那时谈了什么,她当时的穿着和模样,但我就是记不起来。

老爸铁定是请了三个星期的假,才能全程旁听审判。不知道他是否得在安检处交出手机?我也想知道,当他们在这里的时候,莲娜又在做些什么?她在外祖父家吗?不晓得外祖父对这件事会怎么说?他会不会告诉莲娜我在哪里?外祖母还在世的时候,她和外祖父的关系大致是这样的:外祖父陈述一些事情,外祖母则提出一大堆后续问题,好让外祖父充分说明。倒不是因为她需要知道更多事实才能了解,而是因为外祖父很喜欢说明事情。外祖母过世时,外祖父看起来很泄气,困惑无助。我们还是继续提出毫无必要的问题,但是一切都不一样了。外祖母过世时,他年事已高。葬礼时,他的身姿已经有些不稳了。而现在他就只是个老头(双眼涣散无神,膝盖肿胀),他再也不会长距离散步,松开狗的颈圈让它们四处奔跑,或是用整只手指着那些他相信你会认识的植物。我不知道外祖父还能不能回答关于我的问题,更不知道莲娜敢不敢问起我的事情。

我最想念的就是莲娜了。我梦想着,她把柔软如桦树叶的小手搭在我的手臂上,望着我问为什么。我真想回答:“我不知道。”想来,莲娜提出的问题我势必无法回答,所以,我不再想见她了。

“叫我丽娜”高谈阔论时,我因为一直抬着头,脖子变得僵硬起来。现在,她谈到我们——我和塞巴斯蒂安——在那个像是核战争刚画下句点的晚上互发的短信内容。我真想高声尖叫。

对!你说的我都知道,该死的说教老太婆。闭嘴!

现在,她又逐字逐句读起起诉书。

“检察官根据下列罪行,要求判处被告……”她开始叽里呱啦说起来,“教唆谋杀……谋杀或二级谋杀,或致人死……”不管怎样,她似乎用了整整一刻钟朗读所有可以用来定我罪名的词汇。

我心想,塞巴斯蒂安的葬礼一定很独特,而阿曼达葬礼上播的,百分之百是《泪洒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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